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LOF )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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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提 示
基 金 管 理 人的 董 事 会 、董 事 保 证 本报 告 所 载 资料 不 存 在 虚假 记 载 、 误导 性 陈 述 或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真 实 性 、 准确 性 和 完 整性 承 担 个 别及 连 带 的 法律 责 任 。 本半 年 度 报 告已 经 三 分 之二 以 上
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
告 中 的 财 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 、 利 润分 配 情 况 、财 务 会 计 报告 、 投 资 组合 报 告 等 内容 , 保 证 复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 业 绩 并 不 代表 其 未 来 表现 。 投 资 有风 险 , 投 资者 在 作 出 投资 决 策 前 应仔 细 阅 读 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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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 金简 介
2.1 基 金 基本情 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 )
场内简称 易基综债
基金主代码 1611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 、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1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6,797,811.5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 年 1 月 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 )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119 16112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42,708,327.07 份 14,089,484.52 份
2.2 基 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 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
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管理的指数基金, 主要 采用分层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
法, 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 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
有效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 新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 混合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 金 管理人 和 基 金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张南 林葛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99
传真 020-85104666 010-68121816
2.4 信 息 披露方 式
登载基金 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
银行大厦 43 楼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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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 要财 务指 标 和 基金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计数 据 和 财务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 标
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 )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454,983.39 232,263.03
本期利润 3,696,158.25 231,320.2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78 0.011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45% 1.30%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 标
报告期末(2017 年 6 月 30 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 )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 )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861 0.172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99,124,953.73 17,167,159.4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324 1.2184
注:1. 所 述 基 金 业 绩 指 标 不 包 括 持 有 人 认 购 或 交 易 基 金 的 各 项 费 用 , 计 入 费 用 后 实 际 收 益 水 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指 基 金 本 期 利 息 收 入 、 投 资 收 益 、 其 他 收 入 ( 不 含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扣 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 金 净值表 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 值 增长率 及 其 与同期 业 绩 比较基 准 收 益率的 比 较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17% 0.05% 1.23% 0.07% -0.06% -0.02%
过去三个月 0.51% 0.06% 0.23% 0.08% 0.28% -0.02%
过去六个月 1.45% 0.06% -0.11% 0.08% 1.56% -0.02%
过去一年 2.01% 0.08% 0.14% 0.10% 1.87% -0.02%
过去三年 20.86% 0.11% 14.73% 0.10% 6.13% 0.01%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23.24% 0.10% 21.66% 0.09% 1.58% 0.01%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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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1.15% 0.05% 1.23% 0.07% -0.08% -0.02%
过去三个月 0.43% 0.06% 0.23% 0.08% 0.20% -0.02%
过去六个月 1.30% 0.06% -0.11% 0.08% 1.41% -0.02%
过去一年 1.68% 0.08% 0.14% 0.10% 1.54% -0.02%
过去三年 19.77% 0.11% 14.73% 0.10% 5.04% 0.01%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21.84% 0.11% 21.66% 0.09% 0.18% 0.02%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 年 11 月 8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 )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 )C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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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3.24% ,C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 21.84%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1.66% 。
4
管 理人 报告
4.1 基 金 管理人 及 基 金经理 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 及 其管理 基 金 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文批准,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 易方 达” ) 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17 日, 旗下 设有北京、 广州、 上海、 成都、 大连等分公司和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易方达秉承“ 取信于市 场, 取信于社会” 的宗旨, 坚持在“ 诚信规
范” 的前提下, 通过“ 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增长” 的经营理念, 以严格的管理、 规范的
运作和良好的投资业绩,赢得市场认可。2004 年 10 月,易 方达取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
资格。2005 年 8 月,易 方达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7 年 12 月,易 方达获得合格境
内机构投资者(QDII ) 资格。2008 年 2 月,易 方达获得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2012 年
10 月,易方 达获得管理保险委托资产业务资格。2016 年 12 月,易方达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
投资管理机构资格。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易 方达的总资产管理规模达到 11000 亿元,其中公募
基金管理规模 4842 亿元 。
4.1.2 基金 经理 ( 或 基金经 理 小 组)及 基 金 经理助 理 简介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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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王
晓
晨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
7-10 年 期国 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 3-5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投资
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资产管
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就
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 ) 、提
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 ) 、易方
达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 RQFII
/ QFII 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4-
07-05
- 14 年
硕士研究生, 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 债券
交 易 主 管 、 固 定 收 益 总 部 总 经 理 助
理、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易 方 达 保 证 金 收 益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经理。
李
一
硕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纯
债 1 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永旭添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
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稳健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6 年 9 月 9 日至 2017 年 3 月 6
日) 、 易方达 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6 年 9 月 9 日至 2017 年 3 月 6
日) 、 易方达 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
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5-
02-17
- 9 年
硕士研究生, 曾任瑞银证券有限公司
研究员,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
员 , 易 方 达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员。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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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助理
注:1. 此处的“ 任职日期” 和“ 离任日期” 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的 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运 作遵规 守 信 情况的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管理 人 严 格 遵守 《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法 》等 有 关 法 律法 规 及 基 金合 同 、 基 金招
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 本着诚实信用、
勤 勉 尽 责 的原 则 管 理 和运 用 基 金 资产 , 在 控 制风 险 的 前 提下 , 为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谋 求 最 大 利益 。 在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公平 交 易 情况的 专 项 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 度 的执行 情 况
本 基 金 管 理人 主 要 通 过建 立 有 纪 律、 规 范 化 的投 资 研 究 和决 策 流 程 、交 易 流 程 ,以 及 强 化 事后
监 控 分 析 来确 保 公 平 对待 不 同 投 资组 合 , 切 实防 范 利 益 输送 。 本 基 金管 理 人 规 定了 严 格 的 投资 权 限
管理制度、 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 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 以“ 时间
优先、 价格优先” 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 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 以尽可能确保公
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 交易 行 为 的专项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旗 下所 有 投 资 组合 参 与 的 交易 所 公 开 竞价 交 易 中 ,同 日 反 向 交易 成 交 较 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共有 16 次, 其中 14 次为 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
略 需 要 和 其他 组 合 发 生的 反 向 交 易;2 次 为 不同 基 金 经 理管 理 的 基 金因 投 资 策 略不 同 而 发 生的 反 向
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的 投 资策略 和 业 绩表现 的 说 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 金 投资策 略 和 运作分 析
从经济基本面的角度看,一季度我国经济走势平稳。其中 1-2 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6.3% ,基
本符合市场预期, 不过发电量、 钢铁、 水泥产量相比于去年 12 月均有 不同幅度的回升。 一季度央 行
货 币 政 策 的态 度 进 一 步收 紧 , 一 方面 是 为 了 应对 美 联 储 加息 带 来 的 汇率 贬 值 压 力; 另 一 方 面也 是 为
了 抑 制 金 融资 产 泡 沫 进一 步 膨 胀 。尤 其 是 央 行连 续 两 次 上调 公 开 市 场操 作 利 率 ,使 得 市 场 机构 对 全
年后续货币政策继续紧缩的担忧不断提升。
二季度我国宏观经济基本面走势仍然保持平稳态势。 其中 4 月工业增加 值同比增长 6.5% , 月度
环比与季度环比均明显下降;同时 4 月投资数据单月同比也出现下滑,民间投资走低的幅度更大一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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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5 月的 数据则呈现出不同迹象。一方面,5 月工业增 加值同比增长 6.5% ,略 高于市场预期且环
比 明 显 回 升。 另 一 方 面, 当 月 房 地产 销 售 面 积 和 销 售 金 额均 有 所 下 滑, 而 投 资 增速 则 在 一 季度 持 续
走强后连续两个月回落。此外,虽然 5 月信贷 规模略超出预期,但社融规模略低于预期,且 M2 同
比 增 速 大 幅低 于 市 场 预期 。6 月 工业 增 加 值 增速 走 高 , 投资 需 求 也 有所 恢 复 , 但制 造 业 投 资仍 然 没
有明显复苏,房地产投资继续回落。
二级市场方面, 进入 2017 年以来, 债 券收益率自去年四季度的高点持续回落,1 月中 旬收益率
达到阶段性低点后开始震荡上行。出于对 3 月资金面紧张的预期,收益率一度突破新高;但进入中
下旬后长端收益率出现一定回落迹象。 二季度债券市场波动性依然较大。 4-5 月市场在 经济仍然稳 健
的背景下, 金融体系去杠杆预期加强以及银行间市场资金利率居高不下, 带动收益率持续大幅上升,
中 短 端 上 行幅 度 更 大 ,收 益 率 曲 线异 常 平 坦 化。6 月 资 金面 意 外 宽 松, 同 时 部 分经 济 数 据 有放 缓 迹
象,共同导致收益率大幅下行。6 月 信用债的需求明显增加,当月信用利差整体呈现收窄趋势。
操 作 上 , 本基 金 总 体 上按 照 指 数 的结 构 和 久 期进 行 配 置 。但 是 由 于 基金 规 模 仍 然较 小 , 分 类债
券 资 产 的 权重 与 指 数 中该 资 产 的 权重 仍 存 在 一定 偏 差 , 基金 在 一 定 程度 上 采 取 了较 为 灵 活 的配 置 策
略。
4.4.2 报告 期内 基 金 的业绩 表 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 1.2324 元,本报 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45%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184 元, 本报告 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0% ; 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1% 。
4.5 管 理 人对宏 观 经 济、证 券 市 场及行 业 走 势的简 要 展 望
我 们 认 为 下半 年 中 国 经济 增 速 边 际上 回 落 的 可能 性 更 大 。首 先 , 随 着近 年 来 基 建投 资 在 经 济整
体 投 资 增 长中 的 占 比 持续 攀 升 , 下半 年 存 在 一定 的 下 滑 风险 。 最 近 一段 时 间 以 来规 范 地 方 政府 融 资
的 相 关 政 策频 出 , 可 能从 实 质 上 收紧 地 方 政 府的 融 资 能 力。 在 最 近 几年 政 府 隐 形债 务 规 模 增速 较 快
的 背 景 下 ,我 们 认 为 前期 出 台 政 策被 严 格 执 行的 可 能 性 较大 。 此 外 ,上 半 年 我 国表 内 财 政 预算 支 出
力度较大,下半年也存在一定压力。
其 次 , 虽 然上 半 年 我 国表 内 信 贷 规模 增 速 总 体平 稳 , 但 广义 社 融 的 季度 环 比 增 速持 续 回 落 ,尤
其是 M2 季 度环比由去年 10 月的 15% 降至今年 6 月 5% 的水 平,下滑趋势较为明显。我们认为在金
融去杠杆政策的影响下,上半年融资规模的实际收缩程度可能在广义社融和 M2 口径之间,融资萎
缩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将在下半年逐渐体现。
中 长 期 来 看, 企 业 部 门高 债 务 仍 是当 前 中 国 经济 的 主 要 风险 之 一 , 短期 内 依 靠 债务 堆 积 推 动的
经 济 回 暖 将加 剧 未 来 经济 的 下 滑 压力 。 在 高 债务 问 题 解 决前 , 经 济 上行 的 空 间 将受 到 抑 制 。过 高 的
私人部门债务水平使得实体经济对利率非常敏感,企业难以承受持续过高的利率水平。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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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债券市场收益率在波动中上升, 其中 10 年期国开债收益率回到历史 60% 分 位数左右的水
平 。 基 于 上述 分 析 , 我们 认 为 下 半年 中 国 经 济增 速 面 临 一定 压 力 , 在通 胀 平 稳 的背 景 下 , 我们 认 为
目 前 债 券 收益 率 已 经 进入 配 置 区 间。 当 然 , 我们 也 观 察 到近 期 微 观 经济 基 本 面 依然 平 稳 , 且地 产 投
资在三季度存在向上的可能,短期内债券市场收益率显著下行的动力也比较有限。
4.6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估 值 程序等 事 项 的说明
本 基 金 管 理人 按 照 企 业会 计 准 则 、中 国 证 监 会相 关 规 定 和基 金 合 同 关于 估 值 的 约定 , 对 基 金所
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 基 金 管 理人 设 有 估 值委 员 会 , 公司 常 务 副 总裁 担 任 估 值委 员 会 主 席, 主 动 权 益板 块 、 固 定收
益 板 块 、 投资 风 险 管 理部 、 监 察 部和 核 算 部 指定 人 员 担 任委 员 。 估 值委 员 会 负 责组 织 制 定 和适 时 修
订 基 金 估 值政 策 和 程 序, 指 导 和 监督 整 个 估 值流 程 。 估 值委 员 会 成 员具 有 多 年 的证 券 、 基 金从 业 经
验 , 熟 悉 相关 法 律 法 规, 具 备 行 业研 究 、 风 险管 理 、 法 律合 规 或 基 金估 值 运 作 等 方 面 的 专 业胜 任 能
力 。 基 金 经理 可 参 与 估值 原 则 和 方法 的 讨 论 ,但 不 参 与 估值 原 则 和 方法 的 最 终 决策 和 日 常 估值 的 执
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 基 金 管 理人 已 与 中 央国 债 登 记 结算 有 限 责 任公 司 及 中 证指 数 有 限 公司 签 署 服 务协 议 , 由 其按
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利 润 分配情 况 的 说明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 )A :本报 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 )C :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 管人 报告
5.1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 托管人 遵 规 守信情 况 声 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相 关 法 律 法规 的 规 定 以及 基 金 合 同、 托 管 协 议的 约 定 , 对本 基 金 基 金管 理 人— 易方 达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的投资运作, 进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
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投 资运作 遵 规 守信、 净 值 计算、 利 润 分配等 情 况 的说明
本 托 管 人 认为 , 易 方 达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在 本基 金 的 投 资运 作 、 基 金资 产 净 值 的计 算 、 基 金份
额 申 购 赎 回价 格 的 计 算、 基 金 费 用开 支 及 利 润分 配 等 问 题上 , 不 存 在损 害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利益 的 行
为 ; 在 报 告期 内 , 严 格遵 守 了 《 证券 投 资 基 金法 》 等 有 关法 律 法 规 ,在 各 重 要 方面 的 运 作 严格 按 照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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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 管 人对本 半 年 度报告 中 财 务信息 等 内 容的真 实 、 准确和 完 整 发表意 见
本 托 管 人 认为 , 易 方 达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的 信息 披 露 事 务符 合 《 证 券投 资 基 金 信息 披 露 管 理办
法 》 及 其 他相 关 法 律 法规 的 规 定 ,基 金 管 理 人所 编 制 和 披露 的 本 基 金半 年 度 报 告中 的 财 务 指标 、 净
值 表 现 、 收益 分 配 情 况、 财 务 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 报 告 等信 息 真 实 、准 确 、 完 整, 未 发 现 有损 害 基
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 年 度 财务会 计 报 告(未 经 审 计)
6.1 资 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269,693.63 2,019,964.37
结算备付金 480,043.34 5,264,104.14
存出保证金 - 4,242.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1,150,173.30 335,265,810.1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81,150,173.30 335,265,810.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8,000,177.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826,982.36
应收利息 5,676,639.37 6,507,171.8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75,871.34 144,752.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26,752,597.98 352,033,028.04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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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00,000.00 81,499,738.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6,242.46 4,890.46
应付赎回款 73,152.92 137,182.86
应付管理人报酬 67,644.05 95,862.12
应付托管费 22,548.02 31,954.03
应付销售服务费 3,756.29 9,635.22
应付交易费用 2,733.47 16,206.34
应交税费 51,780.82 51,780.82
应付利息 -4,161.64 135,831.0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36,788.43 404,706.86
负债合计 10,460,484.82 82,387,788.25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56,797,811.59 222,201,722.25
未分配利润 59,494,301.57 47,443,517.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6,292,113.16 269,645,239.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6,752,597.98 352,033,028.04
注: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2324 元,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1.2184 元;
基金份额总额 256,797,811.59 份 , 下属 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 A 类基金份额总额 242,708,327.07
份,C 类基 金份额总额 14,089,484.52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5,182,676.45 5,006,162.18
1. 利息收入 8,362,354.20 8,732,676.2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8,906.10 57,879.09
债券利息收入 8,270,481.03 8,674,797.1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2,967.07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 列) -3,461,209.36 -341,854.2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461,209.36 -341,854.25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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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 列) 240,232.04 -3,482,328.13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 填列) 41,299.57 97,668.32
减 : 二 、费用 1,255,197.99 1,837,465.68
1 .管理人报 酬 413,818.83 358,882.28
2 .托管费 137,939.64 119,627.41
3 .销售服务 费 42,629.92 168,009.41
4 .交易费用 4,075.00 4,785.54
5 .利息支出 361,917.21 892,961.8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61,917.21 892,961.81
6 .其他费用 294,817.39 293,199.23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 填列 ) 3,927,478.46 3,168,696.5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 ” 号 填 列) 3,927,478.46 3,168,696.50
6.3 所 有 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 变 动表
会计主体: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22,201,722.25 47,443,517.54 269,645,239.7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3,927,478.46 3,927,478.46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减少以“-” 号填列)
34,596,089.34 8,123,305.57 42,719,394.91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57,720,068.30 35,040,149.55 192,760,217.85
2. 基金赎回款 -123,123,978.96 -26,916,843.98 -150,040,822.94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
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56,797,811.59 59,494,301.57 316,292,113.16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共 28 页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51,848,803.09 46,748,242.21 298,597,045.30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3,168,696.50 3,168,696.50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减少以“-” 号填列)
344,213.67 1,872,057.01 2,216,270.68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280,622,669.40 55,708,396.07 336,331,065.47
2. 基金赎回款 -280,278,455.73 -53,836,339.06 -334,114,794.79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
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52,193,016.76 51,788,995.72 303,982,012.4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6.4 报 表 附注
6.4.1 基金 基本 情 况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以下简称“ 本 基 金”)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2]1072 号 《关 于核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募 集 的 批 复 》 核 准 , 由 易 方 达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和 《 易 方 达 中 债 新 综 合 债 券 指 数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基 金 合 同 》 公 开 募
集。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同》 于
2012 年 11 月 8 日正式 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383,708,072.78 份 基金份额, 其中
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437,095.48 份基金 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 上市开放式 (LOF ) 、 发起式基金,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本 基 金 的基 金 管 理 人为 易 方 达 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 基 金托 管 人 为 中国 农 业 银 行股 份 有
限公司。
6.4.2 会计 报表 的 编 制基础
本 财 务 报 表系 按 照 财 政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基 本 准则 》 以 及 其后 颁 布 及 修订 的 具 体 会计
准 则 、 应 用 指 南 、 解 释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编 制 , 同 时 , 对 于 在 具 体 会
计 核 算 和 信息 披 露 方 面, 也 参 考 了中 国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业 协会 修 订 并 发布 的 《 证 券投 资 基 金 会计 核 算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共 28 页
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 证券投
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 则> 估值业务 及份额净值 计价有关事 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 露 管
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 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 企业 会 计 准则及 其 他 有关规 定 的 声明
本 财 务 报 表符 合 企 业 会计 准 则 的 要求 ,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了 本 基 金 本报 告 期 末 的财 务 状 况 以及
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 告期 所 采 用的会 计 政 策、会 计 估 计与最 近 一 期年度 报 告 相一致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 更正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 税项
(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 ,由出让方缴纳。
股 权 分 置 改革 过 程 中 因非 流 通 股 股东 向 流 通 股股 东 支 付 对价 而 发 生 的股 权 转 让 ,暂 免 征 收 印花
税。
(2) 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封 闭 式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开 放 式证 券 投 资 基金 ) 管 理 人运 用 基 金 买卖 股 票 、 债券
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
由 缴 纳 营 业税 改 为 缴 纳增 值 税 。 对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封 闭 式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开 放 式证 券 投 资 基金 ) 管
理 人 运 用 基金 买 卖 股 票、 债 券 的 转让 收 入 免 征增 值 税 ; 国债 、 地 方 政府 债 利 息 收入 免 征 增 值税 ; 存
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证 券 投 资 基金 从 证 券 市场 中 取 得 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 股 票 、债 券 的 差 价收 入 , 股 权的 股 息 、 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 权 分 置 改革 中 非 流 通股 股 东 通 过对 价 方 式 向流 通 股 股 东支 付 的 股 份、 现 金 等 收入 , 暂 免 征收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共 28 页
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减按 50% 计入应纳 税
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减 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自 2015 年 9 月 8 日 起, 证券投资基金
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
股 权 分 置 改革 中 非 流 通股 股 东 通 过对 价 方 式 向流 通 股 股 东支 付 的 股 份、 现 金 等 收入 , 暂 免 征收
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 方关 系
6.4.7.1 本 报告 期 存 在控制 关 系 或其他 重 大 利害关 系 的 关联方 发 生 变化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 期 与 基金发 生 关 联交易 的 各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 发起
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农业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 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 告期 及 上 年度可 比 期 间的关 联 方 交易
6.4.8.1 通过关 联 方 交易单 元 进 行的交 易
6.4.8.1.1 股票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 付 关 联方的 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 报 酬
6.4.8.2.1 基金 管 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共 28 页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13,818.83 358,882.2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8,114.66 44,914.97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 费率 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3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每 日 计 算 ,逐 日 累 计 至每 月 月 末 ,按 月 支 付 ,由 基 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管 人 发 送 基金
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 托 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37,939.64 119,627.41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 年费 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每 日 计 算 ,逐 日 累 计 至每 月 月 末 ,按 月 支 付 ,由 基 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管 人 发 送 基金
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 服 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 发起
式(LOF )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 )C
合计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14,672.74 14,672.74
中国农业银行 - 2,290.26 2,290.26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共 28 页
广发证券 - 299.91 299.91
合计 - 17,262.91 17,262.91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 )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 )C
合计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86,012.16 86,012.16
中国农业银行 - 6,415.19 6,415.19
广发证券 - 2,619.92 2,619.92
合计 - 95,047.27 95,047.27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5% 。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 金资产净值的 0.35% 的年 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 =E× 0.35%÷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 售 服 务 费每 日 计 算 ,逐 日 累 计 至每 月 月 末 ,按 月 支 付 ,由 基 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管 人 发 送 销售
服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一次性支取, 经基金管理人
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 方 进 行银行 间 同 业市场 的 债 券 (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 的 情况
6.4.8.4.1 报告 期 内 基金管 理 人 运用固 有 资 金 投资 本 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
发起式(LOF )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
发起式(LOF )C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
发起式(LOF )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
发起式(LOF )C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的 基
金份额 29,709,723.72 - 29,709,723.72 -
报告期间申购/ 买入
总份额 - - - -
报 告 期 间 因 拆 分 变
动份额 - - - -
减:报告期间赎回/ - - - -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共 28 页
卖出总份额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基
金份额 29,709,723.72 - 29,709,723.72 -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
额比例 12.24% - 16.31% -
注: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
6.4.8.4.2 报告 期 末 除基金 管 理 人之外 的 其 他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 的 情况
易 方 达 中债新 综 指 发起式 (LOF )A
无。
易 方 达 中债新 综 指 发起式 (LOF )C
无。
6.4.8.5 由关联 方 保 管的银 行 存 款余额 及 当 期产生 的 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活期存款 1,269,693.63 14,592.14 5,564,829.22 17,611.36
注 : 本 基 金的 上 述 银 行存 款 由 基 金托 管 人 中 国农 业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司保 管 , 按 银行 同 业 利 率或
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 在 承 销期内 参 与 关联方 承 销 证券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 联 交 易事项 的 说 明
无。
6.4.9 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 持 有 的流通 受 限 证券
6.4.9.1 因认购 新 发/ 增 发证 券 而 于期末 持 有 的流通 受 限 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 有 的 暂时停 牌 等 流通受 限 股 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4.9.3 期末债 券 正 回购交 易 中 作为抵 押 的 债券
6.4.9.3.1 银行 间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 0 ,无抵押 债券。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共 28 页
6.4.9.3.2 交易 所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10,000,000.00 元,于 2017 年 7 月 3 日 (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
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 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
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 助于 理 解 和分析 会 计 报表需 要 说 明的其 他 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 允 价 值 计量 结 果 所 属的 层 次 , 由对 公 允 价 值计 量 整 体 而言 具 有 重 要意 义 的 输 入值 所 属 的 最低
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281,150,173.30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 属于 第一层次的余额,第二层次 335,265,810.10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包括 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
或 属 于 非 公开 发 行 等 情况 , 本 基 金不 会 于 停 牌日 至 交 易 恢复 活 跃 日 期间 、 交 易 不活 跃 期 间 及限 售 期
间 将 相 关 股票 的 公 允 价值 列 入 第 一层 次 ; 并 根据 估 值 调 整中 采 用 的 不可 观 察 输 入值 对 于 公 允价 值 的
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的 金融 资 产 和 负债 主 要 包 括应 收 款 项 和其 他 金 融 负债 , 其 账 面价 值 与 公 允价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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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组 合报 告
7.1 期 末 基金资 产 组 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81,150,173.30 86.04
其中:债券 281,150,173.30 86.0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8,000,177.00 11.63
其中: 买断式 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49,736.97 0.54
7 其他各项资产 5,852,510.71 1.79
8 合计 326,752,597.98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 行 业 分类的 股 票 投资组 合
7.2.1 报告 期末 按 行 业分类 的 境 内股票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 告 期内股 票 投 资组合 的 重 大变动
7.4.1 累计 买入 金 额 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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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累计 卖出 金 额 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7.4.3 买入 股票 的 成 本总额 及 卖 出股票 的 收 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7.5 期 末 按债券 品 种 分类的 债 券 投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6,987,000.00 24.3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6,987,000.00 24.34
4 企业债券 174,072,173.30 55.0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058,000.00 6.34
6 中期票据 10,033,000.00 3.17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81,150,173.30 88.89
7.6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债 券 投 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170210 17 国开 10 300,000 29,625,000.00 9.37
2 170204 17 国开 04 200,000 19,914,000.00 6.30
3 112419 16 河钢 01 200,000 19,842,000.00 6.27
4 1180103 11 四平债 200,000 18,520,000.00 5.86
5 160210 16 国开 10 200,000 18,378,000.00 5.81
7.7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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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报 告 期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贵 金属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权 证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 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股 指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 告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国 债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 组合 报 告 附注
7.12.1 本基金 投 资 的 前十 名 证 券 的发 行 主 体 本期 没 有 出 现被 监 管 部 门立 案 调 查 ,或 在 报 告 编制 日 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本基金 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
7.12.3 期 末其他 各 项 资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676,639.37
5 应收申购款 175,871.3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852,510.71
7.12.4 期 末持有 的 处 于转股 期 的 可转换 债 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 末前 十 名 股票中 存 在 流通受 限 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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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信息
8.1 期 末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户 数 及 持有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易方达中债新综
指发起式(LOF )
A
991 244,912.54 229,263,829.67 94.46% 13,444,497.40 5.54%
易方达中债新综
指发起式(LOF )
C
927 15,199.01 6,220,859.53 44.15% 7,868,624.99 55.85%
合计 1,918 133,888.33 235,484,689.20 91.70% 21,313,122.39 8.30%
8.2 期 末 上市基 金 前 十名持 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肖峰 75,500.00 21.09%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52,337.00 14.62%
3 薛晓风 50,015.00 13.97%
4 余大民 33,900.00 9.47%
5 李宏跃 15,400.00 4.30%
6 张桂芬 13,200.00 3.69%
7 方煜堃 12,300.00 3.44%
8 蒋培东 12,200.00 3.41%
9 夏菊枚 10,700.00 2.99%
10 林思特 10,681.00 2.98%
注:本表统计的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均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 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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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 )A
0.00 0.0000%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 )C
82.14 0.0006%
合计 82.14 0.0000%
8.4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开 放 式基金 份 额 总量区 间 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 )A
0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 )A
0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 )C
0
合计 0
8.5 发 起 式基金 发 起 资金持 有 份 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
承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29,709,723.72 11.5693% 10,000,450.04 3.8943%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29,709,723.72 11.5693% 10,000,450.04 3.8943% -
9 开 放式 基 金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 )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 发起式
(LOF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11 月 8
日)基金份额总额
734,513,862.82 649,194,209.9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98,103,695.19 24,098,027.06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141,502,261.35 16,217,806.95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96,897,629.47 26,226,349.49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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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2,708,327.07 14,089,484.52
10
重 大 事件 揭 示
10.1 基金 份额 持 有 人大会 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 管理 人 、 基金托 管 人 的专门 基 金 托管部 门 的 重大人 事 变 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发 布公告,自 2017 年 3 月 10 日起聘任关 秀霞女士担任公司
首席国际业务官 (副总经理级) ; 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发布公 告, 自 2017 年 4 月 19 日 起聘任高松凡
先生担任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副总经理级)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 基金 管 理 人、基 金 财 产、基 金 托 管业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 投资 策 略 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 为 基金进 行 审 计的会 计 师 事务所 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 理人、 托 管 人及其 高 级 管理人 员 受 稽查或 处 罚 等情况
本 报 告 期 内本 基 金 管 理人 和 托 管 人托 管 业 务 部门 及 其 相 关高 级 管 理 人员 未 受 到 任何 稽 查 或 处罚 。
10.7 基金 租用 证 券 公司交 易 单 元的有 关 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股 票投资 及 佣 金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国泰君安 1 - - - - -
招商证券 2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渤海证券 2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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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 2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注:a) 本报 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 无新增交易单元。
b) 本基金管 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 租用 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 基金交易 单
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 经营行 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 具备基 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 具 有 较强 的 全 方 位金 融 服 务 能力 和 水 平 ,包 括 但 不 限于 : 有 较 好的 研 究 能 力和 行 业 分 析能
力 , 能 及 时、 全 面 地 向公 司 提 供 高质 量 的 关 于宏 观 、 行 业及 市 场 走 向、 个 股 分 析的 报 告 及 丰富 全 面
的 信 息 服 务; 能 根 据 公司 所 管 理 基金 的 特 定 要求 , 提 供 专门 研 究 报 告, 具 有 开 发量 化 投 资 组合 模 型
的 能 力 ; 能积 极 为 公 司投 资 业 务 的开 展 , 投 资信 息 的 交 流以 及 其 他 方面 业 务 的 开展 提 供 良 好的 服 务
和支持。
c) 基金交易 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 本基金 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 基金管 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 基 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其 他证券 投 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瑞银证券 - -
450,000,0
00.00
27.91% - -
兴业证券 - -
1,162,300,
000.00
72.09% - -
11
影 响 投资 者 决 策的其 他 重 要信息
11.1 报 告 期内 单 一 投资者 持 有 基金份 额 比 例达到 或 超 过 20%的情况
投资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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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类
别
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20% 的时
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 年 06 月 06 日
~2017 年 06 月 11
日,2017 年 06 月 19
日~2017 年 06 月 30
日
-
81,664,135.
72
-
81,664,135.7
2
31.80
%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 的情况 ,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
包括: 当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较为集中时, 个别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
生较大影响;极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 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 如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决定部
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 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本基
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
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注:申购份额包括申购或者买入基金份额,赎回份额包括赎回或者卖出基金份额。
易 方 达 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二 〇 一 七年八 月 二 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