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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惠裕(163907)

中海惠裕: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中海 惠裕 纯债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7 年半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8 月 29 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28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半年 度报 告已经 三 分 之 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 金 托 管 人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于 2017 年 8 月25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1 月1 日起至 6 月30 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 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28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 场内简称 中海惠裕 基金主代码 1639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8 日 基金管理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0,580,083.4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3 月3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一)固定收益品种的配置策略 1 、久期配置 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指标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 判断宏观经济所处的经济周期,由此预测利率变动的 方向和趋势。根据不同大类资产在宏观经济周期的属 性,确定债券资产配置的基本方向和特征;同时结合 债券市场资金供求分析,最终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配 置。 2 、期限结构 配置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通过研究收益率曲线形态,对各 期限段的风险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对收益率曲线各个 期限的骑乘收益进行分析,在子弹组合、杠铃组合和 梯形组合中选择风险收益比最佳的配置方案。 3 、 债券类别配置/ 个券选 择: 主要 依据信用利差分析, 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 在宏观分析和久期及期限结构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 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市场流动性、 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同时兼顾其基本面分析, 综合分析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 个券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相对价值原则:同等风险中收益率较高的品种,同等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28 页


收益率风险较低的品种。 流动性原则: 其它条件类似, 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品种。 (二)信用品种的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除外) 本基金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 信 用 品 种 采 取 自 上 而 下 和 自 下 而 上 相 结 合 的 投 资 策 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本基金在久期配置策略与期 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对信用品种的系统性因素进 行分析,对利差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 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基金运用 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基金运用行业 和公司基本面研究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 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 置。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主要基于信用品 种投资略,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及 流动性风险。首先,确定经济周期所处阶段,规避具 有潜在风险的行业; 其次, 对私募债发行人公司治理、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综合分析;最后,结合私募债的 票面利率、剩余期限、担保情况及发行规模等因素, 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配置。 (四)其它交易策略 杠杆放大策略: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 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 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 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 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王莉 张燕 联系电话 021-3842980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wangl@zhfund.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9788 、 021-38789788 95555 传真 021-68419525 0755-8319 5201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28 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zh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 年 1 月1 日 -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350,584.07 本期利润 8,727,105.4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6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6%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47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30,519,979.2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9 注:1 :以上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 赎回费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 相 关费 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长 率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17% 0.06% 1.20% 0.05% -0.03% 0.01% 过去三个月 0.48% 0.07% 0.13% 0.07% 0.35% 0.00% 过去六个月 1.56% 0.07% -0.20% 0.07% 1.76% 0.00% 过去一年 2.26% 0.08% 0.17% 0.09% 2.09%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90% 0.08% 1.80% 0.09% 2.10% -0.01%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28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 按相关法规规定, 本基金自 2016 年1 月8 日 基金转型生效日起 6 个 月内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 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基 金 经 理 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其管 理 基 金 的经 验 基金管理人自 2004 年 3 月 18 日成立 以来,始终坚持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严格 履行基 金管 理人的 责任 和义务 ,依 靠强大 的投 研团队 、规 范的业 务管 理模式 、严 密科学 的 风 险 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规范、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共管 理证 券投资基金 33 只。 4.1.2 基 金 经 理 ( 或 基金 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 助 理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28 页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江小震 投资副 总监, 本 基金基 金经理、 中海增 强收益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中海 可转换 债券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中海惠 祥分级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中海 中鑫灵 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中海 货币市 场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中 海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中海 惠利纯 债分级 2013 年1 月7 日 - 19 年 江 小 震 先 生 , 复 旦 大 学 金 融 学 专 业 硕 士 。 历 任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经 理 、 中 维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部 门 经 理 、 天 安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恒 康 天 安 保 险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投 资 部 经 理 、 太 平 洋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高级经理。2009 年 11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历 任 固 定 收 益 小 组 负 责 人 、 固 定 收 益 部 副 总 监 、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经 理 , 现 任 投 研 中 心 投资副总监。2010 年 7 月 至 2012 年 10 月任中海货 币市场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1 年 3 月至今 任 中 海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 1 月至今 任中海惠裕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金 (LOF ) 基 金经理, 2014 年 3 月至今 任中海可转换 债 券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2014 年8 月至 今 任 中 海 惠 祥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2 月至今任中海中 鑫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中海货币市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4 月至今任中海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2016 年4 月至今 任 中 海 惠 利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4 月至今任中 海 惠 丰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7 月至今任中海稳 健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28 页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中海 惠丰纯 债分级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中海 稳健收 益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中 海合嘉 增强收 益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至 今 任 中 海 合 嘉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4.2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情 况 的 说 明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报 告 期 内 严 格 遵 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勤勉尽 责地 为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谋求 利益, 不存 在损害 基金 份额持 有 人 利 益 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公 平 交 易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的执 行 情 况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及公司相关制度, 公司从研究、 投资、 交易、 风险 管理事 后分 析等环 节, 对股票 、债 券的一 级市 场申购 、二 级市场 交易 等投资 管 理 活 动 的全程 公平 交易进 行了 明确约 定。 公司通 过制 定研究 、交 易等相 关制 度,要 求公 司各组 合 研 究 成 果共享, 投资交易指令统一下达至交易室, 由交易室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并具体执行相关交易,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28 页


使公平 交易 制度中 要求 的时间 优先 、价格 优先 、比例 分配 、综合 平衡 得以落 实; 同时, 根 据 公 司 制度, 通过 系统禁 止公 司组合 之间 (除指 数组 合外) 的同 日反向 交 易 。对于 发生 在银行 间 市 场 的 债券买 卖交 易及交 易所 市场的 大宗 交易, 由公 司风控 稽核 部对相 关交 易价格 进行 事前审 核 , 风 控 的事前介入有效防范了可能出现的非公平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公 司 对不 同组 合 不同 时间 段 的同 向交 易 价差 进行 了 溢价 率样 本 的采 集, 进行了相 关的假 设检 验,对 于相 关溢价 金额 对组合 收益 率的贡 献进 行了重 要性 分析, 并针 对交易 占 优 次 数 进行了时间序列分析。多维度的公平交易监控指标使公平交易事后分析更全面、有效。 本 报 告期 ,公 司 根据 制度 要 求, 对不 同 组合 不同 时 间段 的反 向 交易 进行 了 统计 分析 ,对于出 现的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异常交易,均 要求相关当事人和审批人按照公司制度要求予以留痕。 4.3.2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的专 项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所 有投 资组 合 参与 的交 易 所公 开竞 价 同日 反向 交 易成 交较 少 的单 边交 易量不存 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 况, 对于一级市场证券申购、 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 导致不 公平 交易和 利益 输送的 重大 异常交 易情 况,风 控稽 核部均 根据 制度规 定要 求组合 经 理 提 供 相关情况说明予以留痕。 4.4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和 业 绩 表 现 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资 策 略 和 运作 分 析 2017 年上半 年, 全球经济短期出现好转迹象, 中国经济 增长稳中有升, 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 性的格 局。 一季度 以来 金融监 管与 金融防 风险 成为市 场主 线,债 券市 场收益 率经 历幅度 不 小 的 调 整,股票市场维持震荡,但结构出现分化。 基本面方面,上半年经济增长好于预期,GDP 增 速连续两个季度维持 6.9%,服务业和 消费保 持对经济的高贡献,基建保持 20% 以 上的较高增速,房地产投资增速仍维持在 6%左 右,成为经济 增长的主要推动因素。 货币政策方面,2017 年 以来央行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 通过综合运用不同类型的货币市 场工具 ,以 削峰填 谷的 方 式维 持流 动性总 体稳 定。同 时央 行监管 逐步 加强, 金融 体系主 动 调 整 业 务降低内部杠杆,回归实体经济,6 月末 M2 增速 放缓至 9.2%。 债 券 市场 方面 , 在金 融防 风 险的 基调 下 ,上 半年 债 市收 益率 延 续去 年底 的 调整 态势 ,二季度 银监会 金融 监管政 策密 集出台 ,债 券市场 再次 经历深 度调 整,信 用利 差走阔 ,利 率债收 益 率 快 速 上行,至 6 月初稍得喘息时机,债市小幅反弹。 上半年内本基金仓位保持稳定,结构相对均衡。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28 页


4.4.2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业 绩 表 现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净值为 1.039 元( 累计净值 1.329 元) 。报告 期内本基金净值 增长率为 1.56% ,高于业 绩比较基准 1.76 个百分点 。 4.5 管 理 人 对 宏 观 经 济 、 证 券 市 场 及 行 业 走 势 的 简 要 展 望 上 半 年经 济运 行 体现 出较 强 的稳 定性 , 供给 侧改 革 效果 已经 显 现, 加之 积 极的 财政 政策托底 经济, 未来 经济将 会延 续稳增 长的 态势。 今年 以来, 美联 储如期 加息 以及缩 表计 划的开 启 , 以 及 欧元区 经济 复苏、 调整 货币政 策等 偏鹰派 的言 论,从 客观 上对国 内货 币政策 造成 影响, 货 币 政 策 难言宽 松, 依旧保 持稳 健中性 。债 券市场 方面 ,金融 去杠 杆仍在 继续 ,监管 细则 尚未落 地 , 加 之 民企债券风波不断,市场不确定性较多,未来的运作将继续坚持稳健原则,谨慎操作。 4.6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估 值 程 序 等 事 项 的 说 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按 照企 业会 计 准则 、中 国 证监 会相 关 规定 和基 金 合同 关于 估 值的 约定 ,对基金 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 基 金管 理人 设 有估 值委 员 会, 公司 分 管运 营副 总 担任 估值 委 员会 主任 委 员, 其他 委员有风 险控制 总监 、监察 稽核 负责人 、基 金会计 负责 人、相 关基 金经理 等。 估值委 员会 负责组 织 制 定 和 适时修 订基 金估值 政策 和程序 ,指 导和监 督整 个估值 流程 。估值 委员 会成员 具有 多年的 证 券 、 基 金从业 经验 ,熟悉 相关 法律法 规, 具备行 业研 究、风 险管 理、法 律合 规或基 金估 值运作 等 方 面 的 专业胜 任能 力 。基 金经 理作为 公司 估值委 员会 的成员 ,不 介入基 金日 常估值 业务 ,但应 参 加 估 值 委员会会议, 提出基金估值流程及估值技术中存在的潜在问题, 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决策。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 基 金管 理人 已 与中 证指 数 有限 公司 以 及中 央国 债 登记 结算 有 限责 任公 司 签署 服务 协议,由 其按约定提供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的 说 明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28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遵 规 守 信 情 况 声 明 托 管 人声 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 ,基 金托 管 人 —— 招 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不 存 在任 何损 害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严格遵 守了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有 关法律 法 规 、 基 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 净 值 计 算 、 利 润 分 配 等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在 投 资运 作、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计 算、 利 润分 配、 基 金份 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严格遵守了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 金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在 各重 要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金合 同 的 规 定 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信 息 等 内 容 的 真 实 、 准 确 和 完 整 发 表 意 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财务会计报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32,987.07 129,604.38 结算备付金


1,175,187.55 3,881,428.56 存出保证金


1,855.81 10,556.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7,008,071.10 758,519,884.00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28 页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07,008,071.10 758,519,88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9,560,284.58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600,000.00 应收利息


10,769,103.31 25,654,808.8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69,047,489.42 788,796,282.09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7,900,000.00 188,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0,251.41 945,362.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3,682.76 365,493.36 应付托管费


86,766.46 104,426.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189.64 3,998.0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5,263.79 132,346.2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98,356.09 325,224.36 负债合计


38,527,510.15 189,876,851.07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400,139,058.71 458,749,232.12 未分配利润


130,380,920.56 140,170,198.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0,519,979.27 598,919,431.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9,047,489.42 788,796,282.09 注:报告截止日 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039 元 ,基金份额总额 510,580,083.46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8 页


本报告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6 年 1 月 8 日( 基 金 合 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13,253,417.98 15,472,620.72 1. 利息收入


19,904,863.79 25,682,865.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2,863.95 106,468.75 债券利息收入


19,307,539.45 25,576,396.3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54,460.39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3,043,992.49 1,269,742.2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043,992.49 1,269,742.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3,623,478.60 -11,542,917.15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16,025.28 62,930.56 减: 二 、费用


4,526,312.51 5,427,463.92 1 .管理人报 酬


1,948,819.50 2,239,399.09 2 .托管费


556,805.58 639,828.26 3 .销售服务 费 6.4.8.2.3 - - 4 .交易费用


3,483.68 13,175.41 5 .利息支出


1,793,364.62 2,308,225.7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793,364.62 2,308,225.72 6 .其他费用


223,839.13 226,835.44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 损 总额 以 “- ” 号填列) 8,727,105.47 10,045,156.8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列) 8,727,105.47 10,045,156.80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8 页


6.3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 值 ) 变 动 表 会计主 体: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 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58,749,232.12 140,170,198.90 598,919,431.02 二、 本期经营 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 净 利润) - 8,727,105.47 8,727,105.47 三、 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58,610,173.41 -18,516,383.81 -77,126,557.22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6,367,478.16 2,033,861.78 8,401,339.94 2. 基金赎回 款 -64,977,651.57 -20,550,245.59 -85,527,897.16 四、 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00,139,058.71 130,380,920.56 530,519,979.27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6 年 1 月 8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533,840,781.50 147,170,186.84 681,010,968.34 二、 本期经营 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 净 利润) - 10,045,156.80 10,045,156.80 三、 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7,531,064.58 3,091,473.50 10,622,538.08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387,664,705.48 112,795,755.83 500,460,461.31 2. 基金赎回 款 -380,133,640.90 -109,704,282.33 -489,837,923.23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8 页


四、 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541,371,846.08 160,306,817.14 701,678,663.2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黄鹏______














______ 宋宇______














____ 周琳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 海 惠裕 纯债 债 券型 发起 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LOF)( 原名 为中 海 惠 裕 纯债 分级 债 券型 发起 式 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是由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根 据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原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为契约型, 基金分级运作期为 3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通知书》 ( 深 证上[2015]560 号) ,原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B 份 额于 2016 年 1 月 6 日进行 基金份额权益登记,2016 年1 月7 日( 基金转换日) 终止上市。 根据 《中海惠裕纯债分 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 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 原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自 2016 年 1 月 8 日 起,基金名称变更为 “中 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间不定, 基 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 据 《中 海惠 裕 纯债 分级 债 券型 发起 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合 同 》以 及《 中 海惠 裕纯 债分级债 券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金 分级 运作期 届满 基金份 额转 换结 果 的公 告 》 ,本 基金 转 换 基准日为 2016 年1 月7 日, 在转换基准日日终, 原中 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A 份额( 以 下简称 “惠裕 A”) 、中 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B 份额( 以下简称“惠 裕 B”)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以 各 自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基 准 转 换 为 中 海 惠 裕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金(LOF) 的 基金份额。 中 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于 2016 年1 月 7 日( 转换 基准日) 日终 , 惠裕 A 转换 前份额 数 为 25,131,255.60 份, 转 换比例为 1.017220319 , 惠裕 B 转换 前份额数为 519,205,629.88 份, 转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8 页


换比例为 1.262403385 , 转换后本基金份额数为 681,010,968.43 份。 本基 金管理人已根据 《中海 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对惠裕 A 、惠裕 B 的 份额持有人的基 金份额进行了计算, 并由 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 经深交所深证上字[2016]82 号文审核 同意,本基金 152,771,251.00 份基金 份额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 的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 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本基金于 2016 年2 月 29 日开通 跨市场转托管业务。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 企业债 券、 公司债 券、 可分离 交易 可转债 中的 公司债 部分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中 期票据 、 短 期 融 资券、 地方 政府债 、资 产支持 证券 、债券 回购 、银行 存款 、货币 市场 工具等 固定 收益类 金 融 工 具 以及经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金 融工 具。本 基金 不直接 从二 级市场 买入 股票、 权 证 、 可 转债等, 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 可转债申 购或增发新股。 本基金 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为 : 投 资于 固定收 益类 金融工 具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 的 80% , 其中 投资于 中小 企业私 募债券 的 比 例 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现金或 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6.4.2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 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 “ 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 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海惠 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 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 所列示的 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 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及 其 他 有关 规 定 的 声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会计报表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6.4.4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6.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28 页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关 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 司 股 息红 利差 别 化个 人所 得 税政 策有 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2016]36 号《 关 于全 面推 开营业税改 征 增 值税 试点 的 通知 》 、财 税[2016]46 号 《关 于进 一 步明 确全 面 推开 营改 增 试点 金融 业有关政策 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于金融机 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及其他相 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 年 5 月1 日 前,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 营业税 。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 金融业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 基金从 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债 券的 差价 收 入, 债券 的 利息 收入 及 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 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应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利 息 时 代 扣 代 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 报 告 期 存 在控 制 关 系 或其 他 重 大 利害 关 系 的 关联 方 发 生 变化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6.2 本 报 告 期 与 基金 发 生 关 联交 易 的 各 关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基金 ”)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联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代销机构


6.4.7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度 可 比 期 间的 关 联 方 交易 6.4.7.1 通 过 关 联 方 交易 单 元 进 行的 交 易 6.4.7.1.1 股票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8 页


6.4.7.1.2 债券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7.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7.1.4 权证交易 注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7.1.5 应 支 付 关 联 方的 佣 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8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6 月 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1,948,819.50 2,239,399.09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46,172.74 93,694.28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 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 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8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6 月 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556,805.58 639,828.26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 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E 为前 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6.4.7.3 与 关 联 方 进 行银 行 间 同 业市 场 的 债 券(含回购) 交易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8 页


注: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6.4.7.4 各 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6.4.7.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管 理 人 运 用固 有 资 金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8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6 月 3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8 日 ) 持有的基金份额 - 12,634,260.34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 12,634,260.34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0% 注:本基金已按照招募说明书上所列示的费率对基金管理人收取了基金投资的相关费用。 6.4.7.4.2 报 告 期 末 除 基金 管 理 人 之外 的 其 他 关联 方 投 资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7.5 由 关 联 方 保 管的 银 行 存 款余 额 及 当 期产 生 的 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8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6 年6 月 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532,987.07 19,701.65 167,924.14 47,826.5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4.7.6 本 基 金 在 承 销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 销 证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6.4.8 期末( 2017 年6 月 30 日 ) 本 基 金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6.4.8.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 券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 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28 页


6.4.8.2 期 末 持 有 的 暂时 停 牌 等 流通 受 限 股 票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 期 末 债 券 正 回购 交 易 中 作为 抵 押 的 债券 6.4.8.3.1 银 行 间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因此无抵押债券。 6.4.8.3.2 交 易 所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37,900,000.00 元, 于 2017 年7 月4 日 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 或在新质 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 成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 资组合报告 7.1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07,008,071.10 89.10 其中:债券 507,008,071.10 89.10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9,560,284.58 8.7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08,174.62 0.30 7 其他各项资产 10,770,959.12 1.89 8 合计 569,047,489.42 100.00


7.2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8 页


7.3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7.4 报 告 期 内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的 重 大 变 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 2% 或前20 名的 股 票 明 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7.4.2 累 计 卖 出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 2% 或前20 名的 股 票 明 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7.4.3 买 入 股 票 的 成 本总 额 及 卖 出股 票 的 收 入总 额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7.5 期 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871,000.00 5.6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871,000.00 5.63 4 企业债券 406,341,071.10 76.5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55,000.00 1.90 6 中期票据 60,741,000.00 11.4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07,008,071.10 95.57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8 页


7.6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680094 16 启国投债 400,000 38,536,000.00 7.26 2 124131 PR 安国资 600,000 37,080,000.00 6.99 3 124240 PR 合工投 600,970 36,977,684.10 6.97 4 124209 PR 三门峡 600,000 36,588,000.00 6.90 5 124159 PR 绍城改 500,000 30,650,000.00 5.78


7.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不持有资产支持性证券。 7.8 报告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 名 权 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1 报 告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7.11.1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资 政 策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28 页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1.2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国 债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7.11.3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资 评 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7.12.1


报 告 期内 本基 金 投资 的前 十 名证 券的 发 行主 体没 有 被监 管部 门 立案 调查 或 在本 报告 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7.12.3 期 末 其 他 各 项 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855.8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769,103.3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770,959.12


7.12.4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转 股 期 的 可转 换 债 券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7.12.6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注 的 其 他 文字 描 述 部 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8 页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户 数 及 持 有 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549 930,018.37 489,752,631.71 95.92% 20,827,451.75 4.08%


8.2 期 末 上 市 基 金 前 十 名 持 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太平洋资管- 建设银行-太平 洋卓越十九号固定收益型产 品 205,951,041.21 40.34% 2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 126,278,841.80 24.73% 3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万能 98,715,695.95 19.33% 4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25,251,349.95 4.95% 5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级- 集团 自有资金 -012G-ZY001 6,217,710.00 1.22% 6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665,401.71 1.11% 7 平安大华基金- 平安银行- 平 安大华固定收益增强六号特 定客户资 4,809,895.00 0.94% 8 平安大华基金- 平安银行- 平 安大华固定收益增强七号特 定客户资 4,424,824.00 0.87% 9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 3,527,833.20 0.69% 10 喻智丽 2,520,448.93 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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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期 末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62,569.17 0.0123%


8.4 期 末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总 量 区 间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8.5 发 起 式 基 金 发 起 资 金 持 有 份 额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发起份额 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 金 0.00 - - - -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 - - - -


§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8 日 )基金份额总额 681,010,968.4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85,365,716.8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8,124,719.87 减: 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82,910,353.2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0,580,083.46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28 页


注:报告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专 门 基 金 托 管 部 门 的 重 大 人 事 变 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财 产 、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 金 投 资 策 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约定, 由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在 1 月8 日三 年到期时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 基金名称变更为 “中海惠裕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基金(LOF )”。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 为 基 金 进 行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改聘了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6 管 理 人 、 托 管 人 及 其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受 稽 查 或 处 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 金租 用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单 元 的 有 关 情 况


10.7.1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股 票 投资 及 佣 金 支付 情 况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28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1,078.29 100.00% - 注 1 :本基 金以券 商研 究服务 质量 作为交 易单 元的选 择标 准,具 体评 分指标 分为 研究支 持 和 服 务 支持, 研究 支持包 括券 商研究 报告 质量、 投资 建议、 委托 课题、 业务 培训、 数据 提供等 ; 服 务 支 持包括 券商 组织上 门路 演、应 我方 委托完 成的 课题研 究或 专项培 训等 。根据 我公 司及基 金 法 律 文 件中对 券商 交易单 元的 选择标 准, 并参照 我公 司券商 研究 服务质 量评 分标准 ,确 定拟租 用 交 易 单 元的所 属券 商名单 ;由 我公司 相关 部门分 别与 券商对 应部 门进行 商务 谈判, 草拟 证券交 易 单 元 租 用协议并汇总修改意见完成协议初稿;报风控稽核部审核后确定租用交易单元。 注 2 :本报告 期内本 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情况未发生变更。 注 3 :上述 佣金按 市场 佣金率 计算 ,已扣 除由 中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收 取,并 由 券 商 承 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注 4 :以上数 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0.7.2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其 他 证券 投 资 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10,894,359.55 100.00% 2,611,200,000.00 100.00% - -


§11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11.1 报 告期 内 单 一 投 资 者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比 例 达 到 或 超 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 持 有基金份 额 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 有基金情 况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28 页


资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 额比例达 到 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1-1 至 2017-6-30 198,215,064.42 7,735,976.79 0.00 205,951,041.21 40.34 2 2017-1-1 至 2017-6-30 126,278,841.80 0.00 0.00 126,278,841.80 24.73 产品特有 风 险 1 、持有人大 会投票权 集 中的风险





当 基 金 份 额 集 中 度 较 高 时 , 少 数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所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占 比 较 高 , 其 在 召 开 持 有人大 会并 对审议事 项 进行投票 表 决时可能 拥 有较大话 语 权。





2 、巨额赎回的风 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较 高的投资 者 大量赎回 时 , 更容易触 发巨额赎 回 条款, 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将 可能无法 及 时赎回所 持 有的全部 基 金份额。





3 、基金规模较小 导 致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较 高的投资 者 集中赎回 后 , 可能导致 基金规模 较 小, 基金持 续稳定运 作 可 能面临一 定 困难。本 基 金管理人 将 继续勤勉 尽 责,执行 相 关投资策 略 ,力争实 现 投资目标 。





4 、基金净值大 幅 波动的风 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较 高的投资 者 大额赎回 时 , 基 金管理 人进行基 金 财产变现 可 能会对基 金 资 产净值造 成 较大波动 。





5 、提前终止基 金 合同的风 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长期低于 5000 万元,进而可能 导 致本基金 终 止、转换 运 作方式或 与 其他基金 合 并。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