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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嘉债券(004445)

鹏华丰嘉债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6 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 月28日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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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3 月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6月 30 日止。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丰嘉债券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4445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3月 13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0,095,585.5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利差分析和对利率曲 线变动趋势的判断,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收益率水平, 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久期策略,同时辅之以信 用利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息 差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利差分析和对利率曲线变动趋势 的判断,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收益率水平,力争取得超 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经济 周期所处阶段、利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利差变化趋 势的重点分析,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同债券品种和 债券市场的相对预期收益率,在基金规定的投资比例 范围内对不同久期、信用特征的券种及债券与现金之 间进行动态调整。 2、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采取久期策略,通过自上而下的组合久 期管理策略,以实现对组合利率风险的有效控制。为 控制风险,本基金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的资产 配置方式。目标久期的设定划分为两个层次:战略性 配置和战术性配置。“目标久期”的战略性配置由投 资决策委员会确定,主要根据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 的预测分析决定组合的目标久期。“目标久期”的战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术性配置由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短期因素的影响在战略 性配置预先设定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如果预期利率下 降,本基金将增加组合的久期,直至接近目标久期上 限,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 如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期,直至 目标久期下限,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依据之 一, 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 中、 短期债券的搭配。 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 适时采用子 弹式、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这一 策略即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在可选的目标久期 区间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较陡峭处右侧的债券。 在收益率曲线不变动的情况下,随着其剩余期限的衰 减,债券收益率将沿着陡峭的收益率曲线有较大幅的 下滑,从而获得较高的资本收益;即使收益率曲线上 升或进一步变陡,这一策略也能够提供更多的安全边 际。 5、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 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利用杠杆放大债 券投资的收益。 6、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 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 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 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与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券商紧密合作,合理合规合格地 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 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力 求规避可能存在的债券违约,并获取超额收益。 8、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 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 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 投资基金中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张燕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3 月13日 - 2017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5,944,090.96 本期利润 6,173,990.9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2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2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1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6,269,334.7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23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 30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 年3月13日生效,至2017年6月30日未满6个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5% 0.02% 1.06% 0.11% -0.61% -0.09% 过去三个月 1.02% 0.02% -0.13% 0.11% 1.15%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23% 0.02% 0.39% 0.10% 0.84% -0.08%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13日生效,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于本基金建仓期届满后确保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约定。 3.3 其他指标 注:无。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2017年 6月,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4509.30亿 元,管理149只公募基金、10 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2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近 19 年投 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建岩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7年5月4日 - 11 刘建岩先生,国籍中国, 经济学硕士,11 年金融证 券从业经验。历任第一创 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管 部投资经理;2009年12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从事债券研究分析 工作,担任固定收益部债 券研究员,2013年2 月至 2014年3月担任鹏华产业 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3月至 2016年 5 月兼任鹏华国企债债券基 金基金经理,2013年11 月至2016年5月兼任鹏华 丰融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2011年 4月起担 任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2014年5 月起 兼任鹏华货币基金基金经 理,2015年 3月起兼任鹏 华双债增利债券基金基金 经理,2017 年5月起兼任 鹏华丰嘉债券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 6月起兼任鹏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华聚财通货币基金基金经 理,现同时担任固定收益 部副总经理。刘建岩先生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 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 生变动,增聘刘建岩为本 基金基金经理。本基金为 本报告期内新成立基金。 刘太阳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7年3月13 日 - 11 刘太阳先生,国籍中国, 理学硕士,11年金融证券 从业经验。曾任中国农业 银行金融市场部高级交易 员,从事债券投资交易工 作;2011年 5月加盟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 债券研究工作,担任固定 收益部研究员,2012年 9 月起担任鹏华纯债债券基 金基金经理,2012年12 月至2014年3月担任鹏华 理财 21 天债券基金 (2014 年 3月已转型为鹏华月月 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2013年 4月起兼 任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2013年5 月起 兼任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 3 月至2015年4月兼任鹏华 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3 月起 兼任鹏华丰盛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2016年 2月起兼 任鹏华弘盛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2016 年8月起兼任 鹏华丰收债券、鹏华双债 保利债券、 鹏华丰安债券、 鹏华丰达债券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 9月起兼任鹏 华丰恒债券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10月起兼任 鹏华丰腾债券、鹏华丰禄 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月起兼任鹏华丰盈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月起兼任鹏华普泰 债券、鹏华丰惠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2017年2 月起 兼任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基 金基金经理,2017年 3月 起兼任鹏华丰享债券、鹏 华丰玉债券、鹏华丰嘉债 券、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2017年 4月起兼 任鹏华丰瑞债券基金基金 经理,2017 年6月起兼任 鹏华丰玺、丰源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现同时担任固 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刘太 阳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 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 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刘 建岩为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新成 立基金。 注: 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我国货币政策仍然整体保持中性,央行通过逐步加强MPA考核等方式控制金融 杠杆扩张,同时公开市场操作仍然是主要日常调控手段。虽然二季度公开市场操作是小幅净投放, 但从各月实际市场流动性情况来看,资金面呈中性略紧态势。以存单为代表的短期利率在今年 5 月至 6 月间出现阶段性高企,并带动中长期利率上升。一季度央行将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利率小 幅提高10b,二季度整体保持稳定。 2017 年上半年中债总财富指数下跌 0.65%。从各类属情况看,利率债收益率曲线明显上升, 与2016年底相比较,国开债收益率曲线整体上升约40-50bp,国债收益率曲线整体升幅略大于金 融债,且曲线趋于平坦化。上半年信用债市场的信用利差水平趋于上升,银行间中长期 AAA 级企 业债估值收益率较2016年末上升 50-60bp左右, 中低评级信用债的信用利差及流动性溢价都有所 扩大。 本报告期内鹏华丰嘉基金以持有存单和存款类资产为主,组合久期较短。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二季度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1.23%,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0.3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下半年国内宏观经济,增长趋稳的概率较大,通胀水平温和,但金融监管力度难 有明显放松。调结构、稳增长和防范金融风险是当前经济金融调控的主要关注点,房地产持续性 调控压力及企业自主投资意愿不足,使经济内生增长动力偏弱,但基建类项目很可能形成补充。 从货币政策看,监管政策对于金融杠杆的控制不会明显弱化,很可能会继续有相关政策出台;央 行在公开市场的操作将保持短期和灵活的特点,但预计货币政策趋于收紧的概率不大。 对于2017年下半年国内债券市场,我们认为很可能是在波动中逐渐形成阶段性底部。一方面 上半年的市场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释放了较多的利空预期;另一方面经济仍然偏弱,推动资金 重回实体经济需要相对温和的融资环境,因此债市收益率缺乏继续大幅上升的基础。对于信用债, 不同发行主体间的分化还将延续,仍需注意甄别信用债的潜在违约风险。 基于以上分析, 预计2017年下半年鹏华丰嘉基金将以配置中高评级信用债、 存单等资产为主, 灵活配置利率债。本基金将继续坚持稳健投资原则,以获取中长期收益为最主要目标。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日常估值流程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 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 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 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 5,943,838.86 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23 元。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 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注:无。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6 月30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90,124,008.08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3,453.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8,566,38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68,566,38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3,927,324.6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662,621,166.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6 月30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56,005,546.03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502.6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4,481.14 应付托管费 41,493.7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4,923.77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59,934.64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04,949.90 负债合计 156,351,831.8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00,095,585.57 未分配利润 6,173,749.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6,269,334.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62,621,166.66 注: (1)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 1.0123元,基金份额总额 500,095,585.57 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 年3月13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3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7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7,941,597.72 1.利息收入


7,863,481.7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213,072.87 债券利息收入


4,542,899.0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7,509.8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1,820.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51,82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9,900.0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5.95 减:二、费用


1,767,606.76 1.管理人报酬 6.4.8.2.1 450,490.81 2.托管费 6.4.8.2.2 150,163.64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4.交易费用


1,940.33 5.利息支出


1,054,866.7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54,866.78 6.其他费用


110,145.2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173,990.9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173,990.96 注: (1)报告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7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 年3月13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3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3 月 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500,131,302.85 - 500,131,302.8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6,173,990.96 6,173,990.9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35,717.28 -241.74 -35,959.0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35,717.28 -241.74 -35,959.0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500,095,585.57 6,173,749.22 506,269,334.79 注: (1)报告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7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 年3月13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69 号《关于准予鹏华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准予,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丰嘉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 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500,131,281.07 元,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700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华丰嘉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00,131,302.8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1.7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为: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鹏华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3月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 6月 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3月13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 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7 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 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 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 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 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应收款项 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 损益。 (4)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4.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终止;(4.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或者(4.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5)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 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 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 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 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 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 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 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 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 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 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分部报告 无。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 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 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 ,对于交易所市场上 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 、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 [2016]46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号 《关 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 如下: (1)自2016年5月1 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和 数据。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注:无。 6.4.8.1.2 债券交易 注:无。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6.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50,490.8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0.00 注: (1)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当年 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 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50,163.6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1%,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 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持有本基金。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3月 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10,124,008.08 57,035.8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无。


6.4.9 期末( 2017年 6月 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余额 156,005,546.03,是以下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 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11710210 17兴业银 行CD210 2017年7月 3 日 97.85 598,000 58,514,300.00 111719100 17恒丰银 行CD100 2017年7月 3 日 98.93 1,000,000 98,930,000.00 合计





1,598,000 157,444,30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无。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68,566,380.00 70.71 其中:债券 468,566,380.00 70.7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0,124,008.08 28.69 7 其他各项资产 3,930,778.58 0.59 8 合计 662,621,166.66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无。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无。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无。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5,738,380.00 3.1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452,828,000.00 89.44 9 其他 - - 10 合计 468,566,380.00 92.55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719100 17 恒丰银行 CD100 1,000,000 98,930,000.00 19.54 2 111710210 17 兴业银行 CD210 1,000,000 97,850,000.00 19.33 2 111711175 17 平安银行 CD175 1,000,000 97,850,000.00 19.33 3 111795938 17 盛京银行 CD081 200,000 19,784,000.00 3.91 4 111796235 17 锦州银行 CD108 200,000 19,780,000.00 3.91 5 111799908 17 北京农商 银行 CD055 200,000 19,778,000.00 3.9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453.8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927,324.6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930,778.58 7.11.2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7.11.3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7.11.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083 461,768.78 499,999,000.0 99.98% 96,585.57 0.02%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70.78 0.00%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 持有本基金份额。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3月 13日 )基金份额总额 500,131,302.8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35,717.2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0,095,585.57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韩亚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韩亚庆先生任 职日期自2017年3月22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4 页


例 招商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东北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川财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西南证券 2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安信证券 2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方正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国金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东方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中信建投 1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广发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中泰证券 2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平安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天风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浙商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4 页


务。 2) 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 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 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 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 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39,762,080.00 100.00% - - - - 东北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鹏华丰嘉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


资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310~20170630 499,999,000.00 0.00 0.00 499,999,000.00 99.98% 个 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 回而引起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 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 份额。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场内买入份额、指数分级基金合并份额和 红利再投; 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场内卖出份额和指数分级基金拆分份额。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