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民企ETF联接(206005)

民企ETF联接: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6 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 月28日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29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 月1日起至6月 30日止。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29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联接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206005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8月 5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735,581.6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007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8月 5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0年10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以上证民营企业 50ETF 作 为其主要投资标的,方便特定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 上证民营企业 50ETF。本基金不参与上证民营企业 50ETF的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民营企业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 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 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 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 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 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29 页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原则上按照成份股 在上证民营企业 5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 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 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 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 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 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 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 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 等,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民营企业 50 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 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 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本基金为指数 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郭明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95588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29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 月1 日 - 2017 年6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268,585.84 本期利润 4,484,415.0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2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1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09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5,724,856.6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09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 30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39% 0.61% 5.18% 0.63% 0.21% -0.02% 过去三个月 2.55% 0.60% 2.23% 0.61% 0.32% -0.01% 过去六个月 6.18% 0.53% 6.25% 0.54% -0.07% -0.01% 过去一年 10.08% 0.62% 10.88% 0.62% -0.80% 0.00% 过去三年 54.16% 1.59% 53.27% 1.60% 0.89%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0.90% 1.44% 45.92% 1.46% -5.02% -0.02% 注: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证民营企业 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29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0年 8月5 日起正式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29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2017年 6月,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4509.30亿 元,管理149只公募基金、10 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2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近 19 年投 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崔俊杰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3年3月30 日 - 7 崔俊杰先生,国籍中国,金融工 程专业管理学硕士,7 年证券从 业经验。 2008年 7月加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规划 部产品设计师、量化投资部量化 研究员,先后从事产品设计、量 化研究工作, 2013年 3月起担任 鹏华深证民营ETF基金及其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3月起兼 任鹏华上证民企50ETF基金及其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7 月起兼任鹏华沪深 300ETF 基金 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起兼任 鹏华资源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兼任鹏华传媒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4月起 兼任鹏华银行分级基金基金经 理, 2015年 8月起兼任鹏华医药 分级基金基金经理。崔俊杰先生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张羽翔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5年9月17 日 - 10 张羽翔先生,国籍中国,工学硕 士,10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曾 任招商银行软件中心(原深圳市 融博技术公司)数据分析师;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29 页 2011 年 3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资深 金融工程师、量化及衍生品投资 部资深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金 融工程、量化研究等工作;2015 年 9 月起担任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 2016年 6月起兼任鹏华新丝 路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 月起兼任鹏华高铁产业分级基 金基金经理, 2016年 9月起兼任 鹏华中证500指数(LOF) 、鹏华 沪深 300 指数(LOF)基金基金 经理,2016 年 11 月起兼任鹏华 一带一路分级、鹏华新能源分级 基金基金经理。张羽翔先生具备 基金从业资格。 注: 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29 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申购赎回的基础上,跟踪指数收益,力争将基金跟 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409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6.1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7 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整体盈利持续向好,主板优势明显,上中游业绩持续提升, 周期、消费强势不改,其中煤炭、航运、水泥等二级行业业绩大幅提升。当前周期类板块受全球 贸易和美国经济的回暖,有望继续延续当前的经济增长活力。社会消费支出对于经济增长贡献明 显,位列“三驾马车”之首,在资本市场上,业绩稳定的大消费股受到资金的追捧,尤其是上半 年的家电、白酒板块,业绩争先爆发。





中国经济现正处在本轮库存周期、房地产周期和产能周期的末端,被动补库存、房地产 调控、产能去化会给中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带来压力。展望 2017 年下半年,受房地产周期下 行和调控影响,房地产投资增速将下降,基础设施投资也会受到资金供给的影响。在出口和消费 保持稳定增长的情况下,受投资增速回调的影响,中国经济增速将放缓,但全年实现 6.5%的增长 目标无忧。





下半年我们继续继续看好大盘蓝筹股持续表现和有确定业绩的新兴成长股的反弹。中长 期看市场结构将进一步分化,缺乏内生增长支撑的高估值个股将面临估值回归,依赖内生增长、 重视股东权益的上市公司将享受市场溢价和政策红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6.1.1 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29 页 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 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 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7.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 21,989,275.01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09 元。 4.7.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7.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 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29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管理人——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投资运 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 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29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6 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988,021.67 4,262,639.48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443.19 1,221.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1,930,251.38 69,152,910.3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71,930,251.38 69,152,910.30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2,445.89 - 应收利息 720.56 854.6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732.73 3,624.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76,123,615.42 73,421,250.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6 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3,387.20 32,531.70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03.22 1,658.15 应付托管费 300.62 331.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9 页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73,567.70 450,030.99 负债合计 398,758.74 484,552.5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3,735,581.67 54,973,884.08 未分配利润 21,989,275.01 17,962,813.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724,856.68 72,936,697.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6,123,615.42 73,421,250.30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409元,基金份额总额53,735,581.67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6月 30日 一、收入


4,669,543.13 -14,109,109.66 1.利息收入


15,548.03 14,978.4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548.03 14,978.46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36,459.78 467,579.6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17,047.00








基金投资收益


436,459.78 484,626.62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4,215,829.20 -14,595,535.2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706.12 3,867.50 减:二、费用


185,128.09 184,459.62 1.管理人报酬 6.4.8.2.1 9,464.22 9,225.30 2.托管费 6.4.8.2.2 1,892.79 1,845.11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84.37 1,708.37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9 页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173,686.71 171,680.8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4,484,415.04 -14,293,569.2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484,415.04 -14,293,569.2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4,973,884.08 17,962,813.72 72,936,697.80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4,484,415.04 4,484,415.04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238,302.41 -457,953.75 -1,696,256.1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42,570.30 477,167.94 1,819,738.24 2.基金赎回款 -2,580,872.71 -935,121.69 -3,515,994.40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3,735,581.67 21,989,275.01 75,724,856.6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1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7,193,023.23 30,348,793.90 87,541,817.13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9 页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14,293,569.28 -14,293,569.28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507,452.14 -186,989.89 -694,442.0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213,468.70 843,468.39 4,056,937.09 2.基金赎回款 -3,720,920.84 -1,030,458.28 -4,751,379.12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6,685,571.09 15,868,234.73 72,553,805.8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_高鹏________














_____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第 747 号《关于同意鹏华上证 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 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71,675,052.21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20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华上 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0年8月 5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71,845,507.41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70,455.2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的联接基 金,主要以目标 ETF 作为其主要投资标的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9 页 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上证民营企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目标ETF”)、上证民营企业50 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其中投 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将少量投资于非上证民营企业 50 指数成份股、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 等)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民 营企业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7 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6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 、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 [2016]46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号 《关 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29 页 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 5月 1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 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其他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目标ETF”)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9 页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债 券回购交易和权证交易,也没有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业务。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股票交易。 6.4.8.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基金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基金交易。 6.4.8.1.5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权证交易。 6.4.8.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业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9,464.22 9,225.30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43,914.78 44,160.95 注: (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9 页 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5%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 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0.5% / 当年天 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 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892.79 1,845.11 注: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取0)的 0.1%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0.1%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8月5日 )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30,008,333.33 30,008,333.33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29 页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0,008,333.33 30,008,333.33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55.84% 52.94% 注: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6.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本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1日至2017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3,988,021.67 15,538.29 3,863,150.38 14,904.96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报告期末, 本基金持有42,713,926.00份目标 ETF基金份额, 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86.95%。 6.4.9 期末( 2017年 6月 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股票,也没有持有 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等其他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9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71,930,251.38 94.49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988,021.67 5.24 8 其他各项资产 205,342.37 0.27 9 合计 76,123,615.42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基础材料 - - B 消费者非必需品 - - C 消费者常用品 - - D 能源 - - E 金融 - - F 医疗保健 - - G 工业 - - H 信息技术 - - I 电信服务 - - J 公用事业 - - 合计 - - 注:无。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9 页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无。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无。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无。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上证民营 企业 50 交 易型开放 股票型基 金 交易型开 放式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71,930,251.38 94.99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29 页 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注:上述基金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基金。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7.11.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7.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2.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2.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2.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3.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7.13.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43.1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2,445.89 3 应收股利 -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9 页 4 应收利息 720.56 5 应收申购款 1,732.7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5,342.37


7.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3.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29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292 23,444.84 30,651,975.45 57.04% 23,083,606.22 42.96%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4,746.46 0.01%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 持有本基金份额。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29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8月 5日)基金份额总额 571,845,507.4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4,973,884.0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342,570.3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580,872.7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735,581.67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29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韩亚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韩亚庆先生任 职日期自2017年3月22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29 页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兴业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 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 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 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 易单元。本报告期内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 成交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 金 成交总额 的比例 兴业证券 - -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1,874,947.90 100.00%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29 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0101~20170630 30,008,333.33 0.00 0.00 30,008,333.33 55.84%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 回而引起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 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 份额。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场内买入份额、指数分级基金合并份额和 红利再投; 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场内卖出份额和指数分级基金拆分份额。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无。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