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生 加 银 鑫益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2017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8 月28 日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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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 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3 月7 日起 至2017 年6 月30 日 止。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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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1.1 2.1 基 金 基本 情况
基金名 称 民生加 银鑫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民生加 银鑫 益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330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3 月7 日
基金管 理人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0,031,812.0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民生鑫 益 A 民生鑫 益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3306 003307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90,000,200.53 份 31,611.56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综 合考 虑基 金资 产收益 性 、 安 全性 、 流 动性 和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基 础上 ,
通过积 极主 动的 投资 管理 ,力争 实现 超过 业绩 比较 基准的 投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奉行 “ 自上 而下” 和 “自下 而上” 相结 合的 主动式 投资 管理 理 念 , 采 用
价值分 析方 法, 在分 析和 判断财 政、 货币、 利率、 通货膨 胀等 宏观 经济 运 行 指
标的基 础上 ,自 上而 下确 定和动 态调 整大 类资 产比 例和债 券的 组合 目标 久 期 、
期限结 构配 置及 类属 配置 ; 同时, 采 用 “自 下而 上 ” 的投资 理念 , 在研 究 分 析
信用风 险、 流 动性 风险、 供求关 系、 收 益率 水平、 税收水 平等 因素 基 础 上 , 自
下而上 的精 选个 券, 把握 固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投资 机会。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债 券综 合指 数收 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中低 风险品 种 , 其 预期 风险 与 预
期收益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金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林海 林葛
联系电 话 0755-23999888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linhai@msjyfund.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388 95599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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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55-23999800 010-68121816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
网址
http://www.msjyfund.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 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民生 鑫益A 民生鑫 益 C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7 年3 月7 日- 2017
年6 月30 日)
报告期(2017 年3 月7 日 -
2017 年 6 月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319,711.65 340.72
本期利 润 1,513,159.74 401.11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29 0.0125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34% 1.25%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7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115 0.0106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91,207,725.12 32,007.87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134 1.0125
注:①所述基 金业绩指 标 不包括持有人 认购或交 易 基金的各项费 用,计入 费 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②本期已实现 收益指基 金 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 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 价 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③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 采 用期末资产负 债表中未 分 配利润期末余 额和未分 配 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
期末余 额的 孰低 数。 表中 的“期 末” 均指 报告 期最 后一日 , 即 6 月 30 日, 无论该 日是 否为 开 放
日或交 易所 的交 易日 。
④本基 金合 同 于2017 年3 月7 日 生效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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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鑫 益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
月
0.61% 0.02% 0.90% 0.06% -0.29% -0.04%
过去三 个
月
1.09% 0.02% -0.88% 0.08% 1.97% -0.06%
自基金 合
同生效 起
至今
1.34% 0.02% -1.06% 0.08% 2.40% -0.06%
民生鑫 益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
月
0.59% 0.02% 0.90% 0.06% -0.31% -0.04%
过去三 个
月
1.04% 0.02% -0.88% 0.08% 1.92% -0.06%
自基金 合
同生效 起
至今
1.25% 0.02% -1.06% 0.08% 2.31% -0.06%
注:业 绩比 较基 准= 中国 债 券综合 指数 收益 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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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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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基 金合 同于2017 年3 月7 日生 效 , 本 基金 建仓 期为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的 6 个 月 。 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建仓 期未 结束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 公司 ” ) 是 由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加 拿大 皇
家 银 行 和 三 峡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的 中 外 合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2008]1187 号 文批 准, 于2008 年 11 月3 日在 深圳 正式成 立,2012 年注 册资 本 增加 至 3 亿元 人民
币。
截至2017 年6 月30 日,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管 理 42 只开 放式 基金 : 民生加 银品 牌蓝
筹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民生 加银增强 收 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民生加银精 选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民生 加银 稳健成 长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内需 增长 混合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
民生加银景气 行业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 银 中证内地资源 主题指数 型 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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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银信用双利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红 利 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
平稳增利定期 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 银 现金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 、 民生加银积 极成长混
合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家盈 理 财 7 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民 生加银 转债 优选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 加 银家盈理财月 度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 策 略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 加 银岁岁增利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 加 银平稳添利 定 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 生加银现金宝 货币市场 基 金、民生加银 城镇化灵 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 银优选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 加 银研究精选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
生加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 生 加银新战略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民
生加银新收益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和 鑫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 生加银量化 中国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民生 加银 鑫瑞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民 生加 银现 金添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
民生加银鑫福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 生 加银鑫盈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民生 加银鑫安
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民生加银养 老服务灵 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民生加银 鑫享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 加 银前沿科技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 加 银腾元宝货 币市场基
金,民生加银 鑫喜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民生加银鑫升 纯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 民生
加银鑫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民生加 银汇鑫一 年 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民生 加银中证
港股通 高股 息精 选指 数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民生 加银 鑫元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李慧鹏
民生加
银平稳
增利、 民
生加银
家盈理
财7 天、
民生加
银岁岁
增利债
券、 民 生
加银平
稳添利
债券、 民
生加银
新收益
债券、 民
2017 年 3 月 7 日 - 7 年
首都经 济贸 易大 学产 业经
济学硕 士, 曾 在联 合资 信 评
估有限 公司 担任 高级 分析
师, 在银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
司担任 研究 员, 泰 达宏 利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担任 基金
经理的 职务 。 2015 年 6 月加
入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担任 基金 经理 的职
务。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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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加银
鑫瑞债
券、 民 生
加银鑫
盈债券 、
民生加
银鑫安
纯债债
券、 民 生
加银鑫
享债券 、
民生加
银鑫益
债券、 民
生加银
汇鑫定
开债券
基金、 民
生加银
鑫元纯
债债券
基金的
基金经
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 金 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 规 、证监会规定 和
基金合同的约 定,本着 诚 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 则 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 在 严格控制风 险的前提
下,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 谋 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 内 ,基金运作整 体合法合 规 ,无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公司严 格执 行《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导 意见 》 , 完善 了公 司 公平交 易制 度,
制度的范围包 括境内上 市 股票、债券的 一级市场 申 购、二级市场 交易等所 有 投资管理活 动,同时
包括授权、研 究分析、 投 资决策、交易 执行、监 控 等投资管理活 动相关的 各 个环节,形 成了有效
的公平 交易 执行 体系 。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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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场内交易 ,公司启 用 了交易系统中 的公平交 易 程序,在指令 分发及指 令 执行阶段,均 由
系统强 制执 行公 平委 托; 此外, 公司 严格 控制 不同 投资组 合之 间的 同日 反向 交易。
对于场外交易 ,公司完 善 银行间市场交 易、交易 所 大宗交易等非 集中竞价 交 易的交易分配 制
度,保证各投 资组合获 得 公平的交易机 会。对于 部 分债券一级市 场申购、 非 公开发行股 票申购等
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交易 , 各 投资组合经 理在交易 前 独立地确定各 投资组合 的 交易价格和 数量,公
司按照 价格 优先 、比 例分 配的原 则对 交易 结果 进行 分配。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公平交易制 度得到良 好 的贯彻执行, 未发现存 在 违反公平交易 原
则的情 况。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公司严格控制 不同投资 组 合之间的同日 反向交易 , 禁止可能导致 不公平交 易 和利益输送的 同
日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未发 现可能的 异 常交易情况, 不存在所 有 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成交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况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 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7 年 上半 年, 债券 市场 波动巨 大。 一季 度整 体表 现稳定 ,但 4 月、5 月 由 于强化 金融 监管
的预期提升, 以及对各 种 “金融去杠杆 ”政策的 担 忧,导致市场 恐慌情绪 蔓 延,债券收 益率大幅
抬升, 其中 信用 债抛 盘更 加明显 。 市 场 自6 月 迎来 转折, 在央 行的 呵护 下,6 月资金 面整 体稳 定,
同时金 融监 管也 没有 进一 步加码 。 债 市从 之前 极度 恐慌的 情绪 中恢 复过 来, 整体收 益率 大幅 下行 ,
信用债 下行 幅度 更加 明显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民生鑫 益 A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1.0134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
1.34%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民 生鑫益 C 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1.0125 元, 本报 告期 基金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1.25%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为-1.06%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 认为 市场 过度 恐慌 时期存 在着 比较 明确 的交 易性机 会, 因此 , 在 二季 度 持续逆 势加 仓,
提升组 合久 期和 杠杆 水平 ,业绩 较前 期有 明显 提升 。展望 三季 度, 本基 金认 为经历 了 6 月的 修 复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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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后 ,债 券市 场仍 没有 明确的 方向 ,真 正的 机会 仍需要 等待 经济 的拐 点到 来。
4.6 管理 人 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 定 及基金合同约 定,本基 金 管理人严格按 照新准则 、 中国证监会相 关
规定和基金合 同关于估 值 的约定,对基 金所持有 的 投资品种进行 估值。本 基 金托管人根 据法律法
规要求履行估 值及净值 计 算的复核责任 。其中, 本 基金管理人为 了确保估 值 工作的合规 开展,建
立了负责估值 工作决策 和 执行的专门机 构,组成 人 员包括分管运 营的公司 领 导、督察长 、投资总
监、运营管理 部、交易 部 、研究部、投 资部、固 定 收益部、监察 稽核部、 风 险管理部各 部门负责
人及其指定的 相关人员 。 研究部参加人 员应包含 金 融工程小组及 相关 行业 研 究员。分管 运营的公
司领导任估值 小组组长 。 且基金经理不 参与其管 理 基金的相关估 值业务。 本 报告期内, 参与估值
流程各 方之 间无 重大 利益 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证券投 资基金运 作 管理办法》及 本基金的 基 金合同等规定 ,本基金 本 报告期可不进 行
利润分 配。
4.8 报 告 期内 管理 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不存 在 连续二十个工 作日基金 份 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二百 人 或者基金资产 净
值低于 五千 万元 的情 形。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在托管本基金 的过程中 , 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基 金
法》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 定 以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 的约定,对本 基金基金 管 理人 —民生 加银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2017 年 3 月 7 日至 2017 年6 月 30 日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 进 行 了认真 、 独 立的 会
计核算和必要 的投资监 督 ,认真履行了 托管人的 义 务,没有从事 任何损害 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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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 认为, 民 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在 本 基金的投资运 作、基金 资 产净 值的计算 、
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的 计算、基金费 用开支及 利 润分配等问题 上,不存 在 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在报告期 内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 资 基金法》等有 关法律法 规 ,在各重要 方面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进行 。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等内 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为 ,民生加 银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信 息 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 资 基金信息披露 管
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法 律 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 人 所编制和披露 的本基金 半 年度报告中 的财务指
标、净值表现 、收益分 配 情况、财务会 计报告、 投 资组合报告等 信息真实 、 准确、完整 ,未发现
有损害 基金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
6.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民生 加银 鑫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405,622.21 -
结算备 付金
313,280.93 -
存出保 证金
2,272.60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03,925,080.00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03,925,08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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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187,906.61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05,834,162.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4,500,000.0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2,593.57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9,892.03 -
应付托 管费
7,473.00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5.35 -
应付交 易费 用
3,597.30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3,598.17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44,466.28 -
负债合 计
14,594,429.36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90,031,812.09 -
未分配 利润
1,207,920.90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91,239,732.99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05,834,162.35 -
注:1) 报告截止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民生 鑫 益 A 基金份额 净值 1.0134 元,基金份额 总额
90,000,200.53 份; 民生 鑫益 C 基金 份额 净 值1.0125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31,611.56 份。 民生 加银
鑫益债 券份 额总 额合 计 为90,031,812.09 份。
2)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7 年 3 月 7 日生效 ,本 基金 本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 期间系 自 2017 年 3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7 年6 月30 日 止。 因此, 无对 比期 间财 务报 表数据 。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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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民生 加银 鑫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3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3 月7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795,995.83 -
1.利息 收入
1,515,077.48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526,416.17 -
债券利 息收 入
630,158.58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58,502.73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48,395.75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48,395.75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93,508.48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39,014.12 -
减: 二、费用
282,434.98 -
1.管 理人 报酬
147,197.01 -
2.托 管费
36,799.24 -
3.销 售服 务费 6.4.8.2.3 20.57 -
4.交 易费 用
1,346.25 -
5.利 息支 出
45,470.47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5,470.47 -
6.其 他费 用
51,601.44 -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513,560.85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513,560.85 -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2 页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民生 加银 鑫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3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3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08,043,712.27 - 208,043,712.27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净 利 润)
- 1,513,560.85 1,513,560.8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118,011,900.18 -305,639.95 -118,317,540.13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118,011,900.18 -305,639.95 -118,317,540.1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90,031,812.09 1,207,920.90 91,239,732.9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净 利 润)
- - -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 - -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2 页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吴剑 飞______
______ 周 吉人______
____ 洪锐 珠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民生加 银鑫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下 简称 “本基金 ”), 系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以
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 证 监许可[2016]1929 号 文《 关于准予民生 加银鑫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注册的 批复 》 的 核准 , 由 民 生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自2016 年12 月 5 日至 2017 年3 月3 日 止期
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 证 并 出 具 安 永 华 明
(2017) 验字 第 60950520_H01 号 验资 报告 后, 向中 国 证监会 报送 基金 备案 材料 。基金 合同 于 2017
年 3 月 7 日生效 。本 基金 为契约 型开 放式 ,存 续期 限不定 。 设 立时 募集 的有 效认购 资金(本金) 为
人民 币208,029,700.10 元 , 在首 次募 集期 间有 效认 购资金 产生 的利 息为 人民 币 14,012.17 元 , 以
上实收 基金(本息)合 计为 人民币 208,043,712.27 元 ,折合 208,043,712.27 份 基金份 额。 本基 金
的基金管理人 为民生加 银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注 册 登记机构为民 生加银基 金 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
托管人 为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以 下简 称 “ 中 国农业 银行 ”) 。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债、金 融债券、 中 央银 行票据、 企
业债券、公司 债券、中 期 票据、短期融 资券及超 级 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 政 府机构债、 地方政府
债、可转换 债券(含分 离交 易可转债) 、 可交换债 券、 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 回购 、银行存款 、同业
存单、货币市 场工具、 现 金等金融工具 ,以及法 律 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 基 金投资的其 他固定收
益类证券(但 须符合中 国证 监会的相关 规定)。本 基金 不直接买入 股票、权 证等 权益类资产 。因所
持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 形 成的股票、因 投资于分 离 交易可转债而 产生的权 证 ,在其可上 市交易后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2 页
不超 过10 个交 易日 的时 间 内卖出 。 如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构 以后 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品 种, 基金 管理
人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 为 :本基金投资 于债券占 基 金资产比例不 低于 80% , 保持现金或者 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投资 比例 合计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国 债券 综合 指数 收益 率。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应用 指南、解 释 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以下 合 称 “企业会计 准则 ”) 编制 ,同时,对 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及 自2017 年3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止 期间 的 经营成 果和 净值 变
动情况 。
6.4.4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4.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2 页
6.4.4.2 会计 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6.4.4.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重 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6.4.5 税项
6.4.6.1 印 花税
证券(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税 率为 1‰ , 由出 让方 缴纳 。
股权分置改革 过程中因 非 流通股股东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对价而发 生的股权 转 让,暂免征收 印
花税。
6.4.6.2 营 业税 、增 值税 、企业 所得 税
以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 不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收 营业 税。
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 券 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 投 资基金)管理人 运用基金 买 卖股票、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免 征营 业税 。
自2016 年5 月1 日 起, 在 全国范 围内 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征 增值 税试 点, 金融 业 纳入试 点范 围,
由缴纳营业 税改为缴 纳增 值税。对证 券投资基金(封 闭式证券投 资基金, 开放 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 买卖股票 、 债券的转让收 入免征增 值 税;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 息收入以及 金融同业
往来利息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存款利息收 入不征收 增 值税。金融机 构开展的 质 押式和买断 式买入返
售金融商品业 务、同业 存 款、同业存单 以及持有 金 融债券取得的 利息收入 属 于金融同 业 往来利息
收入。
资管产 品运 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值 税应 税行 为, 以资 管产品 管理 人为 增值 税纳 税人, 并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资管 产品 管理人 运营 资管 产品 过程 中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 行为 (以下 称资 管产 品 运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2 页
营业务) ,暂适 用简易计 税 方法,按 照 3%的征收 率缴 纳增值税。管 理人应分 别 核算资管产 品运营
业务和其他业 务的销售 额 和增值税应纳 税额。未 分 别核算的,资 管产品运 营 业务不得适 用于简易
计税方 法。 对资 管产 品在2018 年1 月1 日 前运 营过 程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 为, 未 缴纳 增值 税的,
不再缴 纳; 已缴 纳增 值税 的,已 纳税 额从 资管 产品 管理人 以后 月份 的增 值 税 应纳税 额中 抵减 。
证券投资基金 从证券市 场 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 卖 股票、债券的 差价收入 , 股权的股息、 红
利收入 ,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他 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得 税。
股权分置改革 中非流通 股 股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 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 金 等收入,暂免 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得 税。
6.4.6.3 个 人所 得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证券投 资基 金从 上市 公司 分配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 股期 限 在 1 个 月以 上至 1
年( 含1 年) 的 , 暂 减按50% 计入应 纳 税 所得 额 ; 持 股 期限超 过1 年的 , 暂减 按25%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一 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5 年9 月8 日 起, 持 股期限 超 过 1 年 的,
股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股权分置改革 中非流通 股 股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 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 金 等收入,暂免 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得 税。
暂免征 收储 蓄存 款利 息所 得个人 所得 税。
6.4.6 关 联方 关系
6.4.6.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不存 在控 制关系 或其 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 变化 的情 况。
6.4.6.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2 页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民 生 加 银
基金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农 业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7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7.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7.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于本 期无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的股 票交 易。
6.4.7.1.4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于本 期无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的权 证交 易。
6.4.7.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本基金 于本 期无 应支 付关 联方的 佣金 。
6.4.7.2 关 联方 报酬
6.4.7.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3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7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47,197.01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 -
注:1) 基金管 理费每日 计 提,按月支付 。基金管 理 费按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 净 值的 0.40% 的年费 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4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2 页
2)于2017 年6 月30 日的 应付基 金管 理费 为人 民 币29,892.03 元。
6.4.7.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3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7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36,799.24 -
注:1) 基金托 管费每日 计 提,按月支付 。基金托 管 费按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 净 值的 0.10% 的年费 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1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于2017 年6 月30 日的 应付基 金托 管费 为人 民 币7,473.00 元。
6.4.7.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3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民生鑫 益A 民生鑫 益C 合计
民生加 银基 金公 司 - 20.57 20.57
合计 - 20.57 20.57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民生鑫 益A 民生鑫 益C 合计
注:1) 民生 加银 鑫益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A 类 份额不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 份额 销售 服
务费年 费率 为0.20% 。本 基金 C 类基 金份 额销 售服 务费计 提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2 页
2)本基 金于 本期 末未 支付 关联方 的销 售服 务费 余额 为人民 币 5.35 元; 其中, 应支付 民生 加银 基 金
公司人 民 币5.35 元。
6.4.7.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 于本 期未 与关 联方 进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含 回购) 交易 。
6.4.7.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7.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基金管 理人 于本 期未 运用 固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6.4.7.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 于本 期末 无除 基金 管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6.4.7.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3 月7 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7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农业银行 405,622.21 25,518.16 - -
注:本 基金 的活 期银 行存 款由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保 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息 。
6.4.7.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于本 期未 在承 销期 内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6.4.7.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于本 期无 需要 说明 的其他 关联 交易 事项 。
6.4.8 期 末(2017 年6 月 30 日) 本基金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6.4.8.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无因 认购 新发/增 发 而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6.4.8.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2 页
本基金 期末 未持 有暂 时停 牌的流 通受 限股 票。
6.4.8.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8.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2017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
款余额 为人 民 币0.00 元 , 无质押 债券 。
6.4.8.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
证券款 余 额14,500,000.00,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到 期。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 在回购 期内 持有 的证
券交易所交易 的债券或 在 新质押式回购 下转入质 押 库的债券,按 证券交易 所 规定的比例 折算为标
准券后 ,不 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的 余额 。
6.4.9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6.4.14.1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6.4.14.2 其他 事项
(1) 公 允价 值
本基金管理人 已经评估 了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其 他 应收款项类投 资
以及其 他金 融负 债因 剩余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各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划
分为第 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币 103,925,080.00 元 , 无划分 为第 一层 次和 第三 层次 的 余额 。
公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债券,若 出现重大 事 项停牌或交易 不活跃等 情 况,本基金不 会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2 页
于停牌日至交 易恢复活 跃 日期间及交易 不活跃期 间 将相关股票和 债券的公 允 价值列入第 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 整中采用 的 不可观察输入 值对于公 允 价值的影响程 度,确定 相 关股票和债 券公允价
值应属 第二 层次 还是 第三 层次。
第三层 次公 允价 值期 初金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本基金于本报 告期初未 持 有公允价值归 属于第三 层 次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 本 报告期未发生 第
三层次 公允 价值 转入 转出 情况。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03,925,080.00 98.20
其中: 债券 103,925,080.00 98.20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18,903.14 0.68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190,179.21 1.12
8 合计 105,834,162.35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2 页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5,493,950.00 6.02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12,700,430.00 13.9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7,039,700.00 18.68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68,691,000.00 75.29
9 其他 - -
10 合计 103,925,080.00 113.90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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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1710218 17 兴 业银 行
CD218
200,000 19,784,000.00 21.68
2 111680387 16 包 商银 行
CD070
200,000 19,248,000.00 21.10
3 111799443 17 杭 州银 行
CD125
100,000 9,887,000.00 10.84
4 111797831 17 广 州农 村商
业银 行 CD088
100,000 9,886,000.00 10.84
4 111798903 17 徽 商银 行
CD094
100,000 9,886,000.00 10.84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8 报告 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7.1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7.11.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 基金 尚 未 在 基金 合 同 中明 确 国债 期 货 的 投资 策 略 、比 例 限制 、 信 息 披露 等 , 本基 金 暂不 参 与国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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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期货交 易。
7.11.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7.11.3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7.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本 期没有出 现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 或 在报告编制日 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情 形
7.12.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7.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272.6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187,906.61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90,179.21
7.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7.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12.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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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民生
鑫益
A
8 11,250,025.07 89,999,500.00 100.00% 700.53 0.00%
民生
鑫益
C
311 101.64 0.00 0.00% 31,611.56 100.00%
合计 319 282,231.39 89,999,500.00 99.96% 32,312.09 0.04%
注: 机构/ 个人 投资 者持 有 份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 计算 中, 对下 属分 级基 金, 比 例的分 母采 用各 自级
别的份 额, 对合 计数 ,比 例的分 母采 用下 属分 级基 金份额 的合 计数 (即 期末 基金份 额总 额)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民生鑫 益
A
500.31 0.0006%
民生鑫 益
C
14,805.17 46.8347%
合计
15,305.48 0.017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民生鑫 益A 0~10
民生鑫 益C 0~10
合计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民生鑫 益A 0
民生鑫 益C
0~10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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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0~10
注:本 期末 本基 金管 理人 的从业 人员 持有 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是0 至 10 万份 。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民生鑫 益 A 民生鑫 益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3 月 7 日) 基金 份
额总额
208,011,200.53 32,511.7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 -
减: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 期末 基金 总赎
回份额
118,011,000.00 900.1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0,000,200.53 31,611.56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 基 金管 理人 重大 人事 变 动:2017 年 3 月 30 日 , 民 生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聘任张 焕南 为
董事长 ,解 聘万 青元 董事 长职务 。
2 、 基 金托 管人 的基 金托 管部 门 的重 大人 事 变动 :本基 金 托管 人的 专 门基 金托管 部 门本 报告
期内未 发生 重大 人事 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 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财产 、基 金托 管业 务没 有发生 诉讼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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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基金投资策 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基 金投 资策 略没 有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所聘 用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未 发生 改变 。
10.6 管理人、托 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 没有 发生 受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的 情形。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8,210,444.26 100.00% 519,000,000.00 100.00% - -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百分 比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有 尾差 。
①为了 贯彻 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 定, 我公 司制 定了 选择券 商的 标准 ,即 :
ⅰ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资 本不 少 于3 亿 元人 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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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研究实力较 强,有固 定 的研究机构和 专门的研 究 人员,能及时 为基金提 供 高质量的资 讯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 报告、行 业 报告、市场分 析、个股 分 析报告、市场 数据统计 及 其它专门报 告等,并
能根据 基金 投资 的特 定要 求,提 供专 门研 究报 告;
ⅲ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ⅳ经营行为规 范,内部 管 理规范、严格 ,具备健 全 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 能 满 足基金运作 高度保密
的要求 ;
ⅴ具备基金运 作所需的 高 效、安全的通 讯条件, 交 易设施符合代 理基金进 行 证券交易的 要求,并
能为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②券商 专用 交易 单元 选择 程序:
ⅰ投研能力打 分:由投 资 、研究、交易 部相关人 员 对券商投研及 综合能力 进 行打分,填 写《券商
评价表 》
ⅱ指定 租用 方案 :由 交易 部根据 评价 结果 ,结 合公 司租用 席位 要求 制定 具体 的席位 租用 方案 ;
ⅲ公司 领导 审批 :公 司领 导对席 位租 用方 案进 行审 批或提 供修 改意 见;
ⅳ交易 部洽 谈: 交易 部指 派专人 就租 用事 宜等 业务 与券商 一并 进行 洽谈 ,并 起草相 关书 面协 议;
ⅴ律师 审议 :席 位租 用协 议交公 司监 察稽 核部 的律 师进行 法律 审计 ;
vi 交 易部 经办 :席 位租 用 协议生 效后 ,由 交易 部专 人与券 商进 行联 系, 具体 办理租 用手 续;
vii 连通测 试:信息 技术 部接到交易部 通知后, 将 联络券商技术 人员对租 用 席位进行连通 等方面
的测试 ;
viii 通知 托管 行: 信息 技 术部测 试通 过后 , 应 及时 通知投 资部 、 交 易部 及运 营部, 由运 营部 通知
托管行 有关 席位 的具 体信 息;
ix 席位启 用:交易 席位 正式使用,投 资部、交 易 部、运营部有 关人员须 提 前做好席位启 用的准
备工作 。
本基金 管理 人与 被选 择的 券商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并 通知 基金 托管 人。
③本基 金合 同 于2017 年3 月7 日 生效 , 根 据以 上标 准, 本 期选 择了 长江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的 交易
单元作 为本 基金 交易 单元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 内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超过 20% 的 情况
投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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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307~20170630 0.00 89,999,500.00 0.00 89,999,500.00 99.96%
2 20170314~20170413 0.00 40,009,500.00 40,009,500.00 0.00 0.00%
产品特有 风险
1 、大额赎 回风险
本基金如 果出现 单一投 资 者持有基 金份额 比例达 到 或超过基 金份额 总份额 的 20% ,则 面临大 额赎
回的情况 ,可能 导致:
(1 )基 金在 短时 间内 无法 变 现足 够的 资产 予以 应对 , 可能 会产 生基 金仓 位调 整 困难 ,导 致流动
性风险; 如果持 有基金 份 额比例达 到或超 过基金 份 额总额的 20% 的单 一投资 者大额赎 回引发 巨额
赎回, 基金 管理人 可能根 据 《基金合 同》 的约 定决 定部分延 期赎回, 如果连 续 2 个开 放日以 上 (含
本数) 发生巨 额赎回 , 基 金管理人 可能根 据 《 基金 合同》 的约定 暂停接 受基 金的赎回 申请 , 对剩
余投资者 的赎回 办理造 成 影响;
(2 )基 金管 理 人 被迫 抛售 证 券以 应付 基金 赎回 的现 金 需要 ,则 可能 使基 金资 产 净值 受到 不利影
响,影响 基金的 投资运 作 和收益水 平;
(3)因基 金净值 精度计 算 问题, 或因赎 回费收 入 归基金资 产,导 致基金 净 值出现较 大波动 ;
(4 )基 金资 产规 模过 小, 可 能导 致部 分投 资受 限而 不 能实 现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投 资目 的及 投资策
略
1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