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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恒生C(001149)

汇丰恒生: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汇 丰 晋 信 恒生 A 股 行 业龙 头 指 数 证券 投 资
基金 
2017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汇丰晋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8 月26 日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利 润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 组 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 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1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汇丰晋 信恒 生行 业龙 头指 数 基金主 代码 54001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8 月1 日 基金管 理人 汇丰晋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50,234,074.51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 A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540012 001149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48,095,051.50 份 2,139,023.01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主要 采取 完全 复制 方法进 行指 数化 投资, 通 过严格 的投 资纪 律约 束 和 数 量化风 险管 理手 段, 力 争 将本基 金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之间 的日 均 跟 踪 偏离度 控制 在 0.35% 以内 , 年 化跟 踪误 差控 制在4% 以内 , 以 实现 对标 的指 数 的 有效跟 踪。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为被 动式 指数 基金 , 采 用完 全复 制指 数的 投 资策略 , 按照 成份 股在 标 的 指数中 的基 准权 重构 建指 数化投 资组 合, 并 根据 标 的指数 成份 股及 其权 重 的 变 化进行 相应 调整, 力争 实 现基金 净值 增长 率与 业绩 比较基 准之 间的 日均 跟 踪 偏 离度控 制 在 0.35% 以 内, 年化跟 踪误 差控 制 在4% 的 投资目 标。 业绩比 较基 准 恒生A 股行 业龙 头指 数*95%+ 银行 活期 存款 收益 率( 税后)*5%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属于 股票 型指 数基 金, 属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高风险 、 高 收益 品种 , 其 长 期平均 风险 和收 益预 期高 于混合 型基 金, 债券 型基 金和货 币市 场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汇 丰 晋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古韵 田东辉 联系电 话 021-20376868 010-68858113 电子邮 箱 compliance@hsbcjt.cn tiandonghui@psbc.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021-20376888 95580 传真 021-20376999 010-68858120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5 页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 网址 www.hsbcjt.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汇丰晋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上 海市浦 东新区 世纪 大道 8 号上 海国 金中 心汇 丰银行 大 楼 17 楼; 中国邮政 储蓄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北京 市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3 号A 座。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 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汇丰 晋信 恒生 龙头 指数A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 C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 - 2017 年 6 月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551,083.32 17,639.60 本期利 润 21,759,021.08 259,178.45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3462 0.3546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2.04% 21.71%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7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2849 0.281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55,007,917.45 3,669,344.33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7219 1.7154 注:①本期已 实现收益 是 指基金本期利 息收入、 投 资收益、其他 收入(不 含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②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 采 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 ③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例 如, 开放 式 基金的 申购 赎回 费、 红利再 投资 费、 基金 转换 费等)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 收 益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④本基 金 自2015 年4 月1 日起分 级 为AC 类。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5 页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 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 月 5.93% 0.75% 6.16% 0.82% -0.23% -0.07% 过去三 个 月 13.23% 0.61% 13.70% 0.65% -0.47% -0.04% 过去六 个 月 22.04% 0.56% 23.09% 0.59% -1.05% -0.03% 过去一 年 40.48% 0.68% 37.12% 0.69% 3.36% -0.01% 过去三 年 98.74% 1.69% 100.12% 1.62% -1.38% 0.07% 自基金 合 同生效 起 至今 72.19% 1.46% 72.06% 1.41% 0.13% 0.05% 注: 过去一 个月 指2017 年6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过去三 个月 指2017 年4 月 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过去六 个月 指2017 年1 月 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过去一 年 指2016 年7 月1 日-2017 年6 月 30 日 过去三 年 指2014 年7 月1 日-2017 年6 月 30 日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至今 指2012 年8 月1 日-2017 年6 月 30 日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 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 月 5.88% 0.75% 6.16% 0.82% -0.28% -0.07% 过去三 个 月 13.06% 0.61% 13.70% 0.65% -0.64% -0.04% 过去六 个 月 21.71% 0.56% 23.09% 0.59% -1.38% -0.03% 过去一 年 39.71% 0.68% 37.12% 0.69% 2.59% -0.01% 成立至今 14.78% 1.76% 14.98% 1.65% -0.20% 0.11% 注: 过去一 个月 指2017 年6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过去三 个月 指2017 年4 月 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过去六 个月 指2017 年1 月 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过去一 年 指2016 年7 月1 日-2017 年6 月 30 日 成立至 今 指2015 年4 月1 日-2017 年6 月 30 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5 页


汇丰晋 信恒 生 A 股行业 龙 头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对 比图 1.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 A (2012 年8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注: 1.按照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为 :投资 于标 的指 数的 成份 股与备 选成 份股 的组 合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90% , 现金 或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5% 。本 基金 自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起不 超过 三个 月内完 成建 仓。 截 止 2012 年 10 月 31 日, 本 基金的 各项 投资 比例 已达 到基金 合同 约定 的比 例。 2.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基 准 = 恒生 A 股 行业 龙头指 数*95%+ 银行 活期 存 款收益 率( 税 后)*5% 。 3.上述 基金 净值 增长 率的 计算已 包含 本基 金所 投资 股票在 报告 期产 生的 股票 红利收 益。 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的 计 算未 包含恒 生 A 股行 业龙 头指 数成份 股在 报告 期产 生的 股票红 利收 益。 2.汇丰 晋信 恒生 龙头 指 数C (2015 年4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5 页


注: 1.按照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为 :投资 于标 的指 数的 成份 股与备 选成 份股 的组 合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90% , 现金 或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5% 。 2.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基 准 = 恒生 A 股 行业 龙头指 数*95%+ 银行 活期 存 款收益 率( 税 后)*5% 。 3.上述 基金 净值 增长 率的 计算已 包含 本基 金所 投资 股票在 报告 期产 生的 股票 红利 收 益。 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的计 算未 包含恒 生 A 股行 业龙 头指 数成份 股在 报告 期产 生的 股票红 利收 益。 4.本基 金 自2015 年4 月1 日起增 加C 类份 额。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汇丰晋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批 准, 于2005 年11 月16 日正 式成 立。 公司由 山西 信托 股份 有限 公司与 汇丰 环球 投资 管理 (英国 )有 限公 司合 资设 立,注 册资 本 为 2 亿 元人民 币, 注册 地在 上海 。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共 管 理 18 只开 放式 基 金: 汇 丰晋 信 2016 生命周 期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2006 年5 月23 日 成 立) 、 汇丰 晋信 龙腾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06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5 页


年 9 月 27 日成 立) 、 汇丰 晋信动 态策 略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07 年 4 月 9 日成立 ) 、 汇丰 晋信 2026 生命 周期 证券 投资 基 金(2008 年 7 月 23 日 成 立) 、 汇丰 晋信 平稳 增利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08 年 12 月3 日成 立 ) 、 汇 丰晋 信大 盘股 票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2009 年 6 月24 日 成立) 、 汇丰 晋 信中小 盘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2009 年 12 月 11 日 成立) 、汇 丰晋 信低 碳先 锋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2010 年 6 月 8 日成 立 ) 、汇 丰晋 信消 费红 利股 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2010 年12 月 8 日 成立) 、 汇丰晋 信科 技先 锋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1 年7 月 27 日成 立) 、 汇丰 晋信 货币市 场基 金 (2011 年 11 月 2 日 成立) 、汇 丰 晋信恒 生 A 股 行业 龙头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2012 年 8 月 1 日 成立) 、汇 丰晋信 双核 策 略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2014 年 11 月 26 日成 立) 、汇 丰晋 信 新动力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5 年 2 月 11 日成立 ) 、 汇丰 晋信 智造 先 锋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9 月 30 日成 立) 、 汇丰 晋信 大盘 波动 精 选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3 月 11 日成 立) 、 汇丰晋 信沪 港深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11 月 10 日 成立 )和 汇 丰晋信 珠三 角区 域发 展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6 月2 日 成立)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方磊 本基金 、 汇丰晋 信大盘 波动精 选股票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2012 年8 月1 日 - 17 方磊女 士, 新 加坡 南洋 理 工 大学数 学硕 士, 具 备基 金 从 业资格。 曾任 上海 市长 宁 卫 生局、 上 海电 器有 限公 司 统 计师、Phillip Securities Ltd. Pte 金 融工 程师、 上 海 德锦投 资有 限公 司金 融分 析师、 德 隆友 联战 略投 资 管 理有限 公司 数据 分析 师、 易 评咨询 有限 公司 顾问 统计 、 汇丰晋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风险 管理 部副 总监。 现 任 本基金 和汇 丰晋 信大 盘波 动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注:1. 任 职日 期为 本基 金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的日 期; 2.证券 从业 年限 是证 券投 资相关 的工 作经 历年 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 基 金法》及其他 相关法规 、 中国证监会的 规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5 页


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 本 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 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 产 ,在严格控 制风险的 前提下 ,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谋求 最大 利益 。报 告期 内未有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为了保护公司 所管理的 不 同投资组合得 到公平对 待 ,充分保护基 金份额持 有 人的合法权益 , 汇丰晋信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 和国 证券投资基 金法》 、 《公 开 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 运 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 基金管理公 司公平交 易制 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 法规 ,制定了《 汇丰晋 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公 平交 易制度 》 。 《汇丰晋信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规 定 :在投资管理 活动中应 公 平对待不同投 资 组合, 严禁 直接 或者 通过 与 第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 投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 送。 《公 平交 易制 度》 适用于 投资 的全 过程 , 用 以规范 基金 投资 相关 工作 , 包括 授权、 研 究 分析 、 投资决 策、 交易 执行、 以及投 资管 理过 程中 涉及 的行为 监控 和业 绩评 估等 投资管 理活 动相 关的 各个 环节。 报告期内,公 司各相关 部 门均按照公平 交易制度 的 规定进行投资 管理活动 、 研究分析活动 以 及交易活动。 同时,我 公 司切实履行了 各项公平 交 易行为监控、 分析评估 及 报告义务, 并建立了 相关记 录。 报告期内,未 发现本基 金 管理人存在不 公平对待 不 同投资组合, 或直接或 者 通过与第三方 的 交易安 排在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进 行利 益输 送的 行为 。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公司制 定了 《汇 丰晋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异常 交易 监控与 报告 制度 》 , 加强 防 范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可 能发 生的 利益 输送 ,密切 监控 可能 会损 害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异常 交易行 为。 本报告期内, 公司按照 《 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 公 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 、 《 汇丰晋信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异 常交易监 控 与报告制度》 的规定, 对 同一投资组合 以及不同 投 资组合中的 交易行为 进行了 监控 分析 ,未 发现 异常交 易行 为。 报告期内未发 生各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开竞 价 同日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 的 单边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5 页


本基金作为被 动式指数 基 金,以降低本 基金净值 增 长率与业绩比 较基准收 益 率间偏离度为 投 资目标 , 在 报告 期内 完全 被动复 制基 准指 数, 以标 的指数 成份 股的 基准 权重 构建指 数化 投资 组 合 。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的 跟 踪误差来自于 报告期内 基 金投资者的申 购和赎回 , 以及指数成份 股 个股的 长期 停牌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A 类 净值变 化幅 度为 22.04% ,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23.09% ,本 基金 A 类落后 同期 比较 基准 为 1.05% ; 本基金 C 类本 报告 期 内净值 变化 幅度 为 21.71%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 准为23.09% , 本基 金C 类 落后同 期比 较基 准 为 1.38%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 年下 半年 , 在 “ 去杠杆 、 防风 险 ” 的政 策 背景下 , 流动 性偏 紧的 态 势仍将 继续 , 市 场整体风险偏 好将保持 下 行。行业龙头 等其他有 估 值有成长的大 盘蓝筹股 将 随着市场风 险偏好的 下降以 及其 业绩 的进 一步 确定而 受到 市场 的青 睐。 本基金 作为 恒 生 A 股 行业 龙头指 数基 金, 基金 管理 人将严 格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继续 通 过 严格的投资纪 律约束和 数 量化风险管理 方法,以 降 低本基金与其 比较基准 间 的跟踪误差 为投资目 标,使 投资 者通 过投 资本 基金分 享中 国证 券A 股市 场行业 龙头 股的 平均 市场 收益。 4.6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 确 保及时、准确 、公正、 合 理地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 计 价,更好地保 护 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 权 益,根据中国 证券业协 会 2007 年颁 布的《证 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执行<企 业会 计准 则>估 值业务 及份 额净 值计 价有 关事项 的通 知》 (证 监 会计字[2007]21 号) 、 《关 于进一 步规 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 证监会 公告[2008]38 号)的相关规 定,结合 本 基金基金合同 关于估值 的 约定,针对基 金估值流 程 制 订《汇丰 晋信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投 资品 种估 值小组 议事 规则 》 , 经公 司 管理层 批准 后正 式 实 施。 根据《 汇丰 晋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投 资品 种估 值小 组议事 规则 》 : 1. 公 司特 设投 资品 种估 值 小组作 为公 司基 金估 值的 主要决 策机 关。 投资 品种 估 值小组 负责 提 出估值意见、 提供和评 估 估值技术、执 行估值决 策 等工作。投资 品种估值 小 组的组成人 员包括: 公司总经理、 督察长、 首 席运营官、基 金投资总 监 、基金运营总 监、产品 开 发总监、特 别项目部 总监和风险控 制经理以 及 列席投资品种 估值小组 会 议的公司其他 相关人员 。 上述成员均 持有中国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5 页


基金业从业资 格,在各 自 专业领域 具有 较为丰富 的 行业经历和专 业经验, 成 员之间不存 在任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2. 投 资品 种估 值小 组工 作 主要在 以下 公司 相关 职能 部门 — 基金 投资 部、 基金 运营部 、 产 品开 发部和 风险 控制 部以 及其 他相关 部门 的配 合下 展开 工作, 其中 : 一、基 金运 营部 1. 及 时发 现和 报告 估值 被 歪曲、 有失 公允 情况 ,并 召集相 关人 员进 行讨 论, 提出调 整方 法、 改进措 施, 报经 投资 品种 估值小 组审 批同 意后 ,执 行投资 品种 估值 小组 的决 定。 2. 除 非产 生需 要更 新估 值 政策或 程序 情形 并经 投资 品种估 值小 组同 意, 应严 格 执行已 确定 的 估值政 策和 程序 。 3. 公 司管 理的 基金 采用 新 投 资策 略或 投资 新品 种时 , 提请投 资品 种估 值小 组对 现有估 值政 策 和程序 的适 用性 进行 评价 ,并依 据评 价结 果进 行估 值。 二、基 金投 资部 基金经理及时 发现和报 告 估值被歪曲、 有失公允 情 况,向投资品 种估值小 组 提出相关意见 和 建议, 但基 金经 理不 参与 最终的 估值 决策 。 三、产 品开 发部 产品开 发部 在估 值模 型发 生重大 变更 时, 向投 资品 种估值 小组 提出 相关 意见 和建议 。 四、风 险控 制部 根据规定组织 相关部门 及 时披露与基金 估值有关 的 信息;检查和 监督公司 关 于估值各项工 作 的贯彻和落实 ,定期不 定 期向投资品种 估值小组 报 告公司相关部 门执行估 值 政策和程序 情况( 包 括但不 限于 公司 对投 资品 种估值 时应 保持 估值 政策 和程序 的一 贯性 ) , 并 对进 一步完 善估 值内 控 工 作提出 意见 和建 议。 五、督 察长 监督和检查公 司关于估 值 各项工作的贯 彻和落实 , 向投资品种估 值小组提 交 对估值议案的 合 法合规 性审 核意 见。 1. 投 资品 种估 值小 组定 期 会议每 三个 月召 开一 次; 对估值 模型 进行 评价 , 在 发生了 影响 估值 政策和程序的 有效性及 适 用性的情况下 ,应及时 修 订本估值方法 ,以保证 其 持续适用。 估值政策 和程序 的修 订须 经过 本公 司管理 委员 会的 批准 后方 可实施 。 2. 如果基金准备采用新投 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或者 有其他重大或突发性相关 估值事项发生 时,应召开临 时会议, 或 者投资品种估 值小组成 员 列席参加公司 风 控委员 会 会议,通过 公司风控 委员会 会议 讨论 并通 过上 述估值 事项 。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5 页


报告期内,本 基金与中 央 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 司根据《中债 收益率曲 线 和中债估值最 终 用户服 务协 议》 而取 得中 债估值 服务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基金相关 法律法规 和 基金合同的要 求,结合 本 基金实际运作 情况,本 报 告期内,本基 金 暂不进 行利 润分 配。 4.8 报 告 期内 管理 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 发生连续 二 十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 额 持有人数量不 满二百人 或 者基金资产净 值 低于五 千万 元的 情形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国 邮政 储 蓄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以 下称 “本 托管 人” ) 在汇 丰 晋信恒 生 A 股行 业龙头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以下称 “ 本 基金 ”)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 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有关 规 定,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 额 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完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应 尽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管理 人 的投资运作进 行了必要 的 监督,对基金 资产净值 的 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 算以及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地复核,未 发现本基 金 管理人存在 损害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进 行利润 分配 。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等内 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发表意 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利润 分配 情况 、 财务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 报告等 数据 真实 、 准确和 完整 。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5 页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 6.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汇丰 晋信 恒 生A 股行 业龙 头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6.4.7.1 26,873,533.87 2,564,855.97 结算备 付金


1,271,693.05 1,200,985.50 存出保 证金


37,277.73 10,976.51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4.7.2 235,569,770.47 59,334,878.72 其中: 股票 投资


235,569,770.47 59,334,878.72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6.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4.7.4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6.4.7.5 5,817.85 1,147.46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3,514,396.48 141,896.18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6.4.7.6 - - 资产总 计


267,272,489.45 63,254,740.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6.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6,017,985.19 - 应付赎 回款


2,213,108.21 129,641.01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92,971.48 41,528.99 应付托 管费


18,594.31 8,305.7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763.23 237.83 应付交 易费 用 6.4.7.7 146,552.57 40,411.41 应交税 费


- -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5 页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6.4.7.8 105,252.68 172,987.11 负债合 计


8,595,227.67 393,112.1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6.4.7.9 150,234,074.51 44,556,198.92 未分配 利润 6.4.7.10 108,443,187.27 18,305,429.30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58,677,261.78 62,861,628.2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67,272,489.45 63,254,740.34 注:报 告截 止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金 份额 总 额为 150,234,074.51 份 , 其中 A 类基 金份 额 净值 1.7219 元 ,基 金份 额 148,095,051.50 份; 其 中 C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1.7154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2,139,023.01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汇丰 晋信 恒 生A 股行 业龙 头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22,783,972.15 -7,707,789.94 1.利息 收入


33,758.37 16,035.5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4.7.11 33,758.37 16,035.56 债券利 息收 入


-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2,238,506.45 -1,524,377.8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6.4.7.12 1,178,172.85 -1,890,925.34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6.4.7.13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6.4.7.13.5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6.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6.4.7.15 - - 股利收 益 6.4.7.16 1,060,333.60 366,547.49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6.4.7.17 20,449,476.61 -6,203,953.32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6.4.7.18 62,230.72 4,505.67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5 页


列) 减: 二、费用


765,772.62 375,483.80 1.管 理人 报酬 6.4.10.2.1 358,919.65 187,888.61 2.托 管费 6.4.10.2.2 71,783.98 37,577.67 3.销 售服 务费 6.4.10.2.3 2,768.73 11,500.32 4.交 易费 用 6.4.7.19 212,918.31 18,926.32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6.4.7.20 119,381.95 119,590.88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22,018,199.53 -8,083,273.74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22,018,199.53 -8,083,273.74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汇丰 晋信 恒 生A 股行 业龙 头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4,556,198.92 18,305,429.30 62,861,628.22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22,018,199.53 22,018,199.53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105,677,875.59 68,119,558.44 173,797,434.03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38,730,427.94 87,075,983.84 225,806,411.78 2. 基金 赎回 款 -33,052,552.35 -18,956,425.40 -52,008,977.7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50,234,074.51 108,443,187.27 258,677,261.78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5 页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2,081,458.80 17,526,951.27 59,608,410.07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8,083,273.74 -8,083,273.7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3,844,083.57 -812,641.22 -4,656,724.79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842,258.81 602,622.71 3,444,881.52 2. 基金 赎回 款 -6,686,342.38 -1,415,263.93 -8,101,606.31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8,237,375.23 8,631,036.31 46,868,411.54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王栋______














______ 赵琳______














____ 杨洋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汇丰晋 信恒 生 A 股行 业龙 头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以 下 简称 “ 本基 金”) 经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 员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 会 ”) 证监 基金 字[2011] 第 1833 号 《 关于 核准 丰晋 信恒 生 A 股 行业 龙头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 的 批复》核准, 由汇丰晋 信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依照 《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和 《汇 丰晋 信恒 生 A 股 行业 龙头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负责公 开募 集。 本 基 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63,691,636.68 元,业经 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原“毕马 威华振 会计师事 务 所有限公司”) KPMG-B(2012)CR No.0044 验资报 告 予以验证。经向中 国证监 会备案, 《汇丰晋 信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5 页


恒生A 股行 业龙 头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于2012 年8 月1 日 正式 生效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的 基金份额总额 为 263,728,033.62 份基金份额 。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汇丰晋 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邮 政储蓄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 关于 汇丰 晋信 恒生 A 股行业 龙头 指数 证券 投 资基金 增加 C 类 基金 份额 类别并 修改 基金 合同的 公告 》 和更 新的 《 汇丰晋 信恒 生A 股行 业龙 头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 , 本 基 金根 据 申购费用 收取 方式的不 同 ,将基金份额 分为不同 的 类别。在投资 人申购时 收 取前端申购 费用的, 称为 A 类基 金份 额; 在投 资人申 购时 不收 取申 购费 用,而 是从 本类 别基 金资 产中计 提销 售服 务 费 的,称 为 C 类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和 C 类基金 份额 单独 设置 基金 代码, 分别 计算 和公 告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 份 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 申 购基金份额时 可自行选 择 基金份额类 别。本基 金不同 基金 份额 类别 之间 不得互 相转 换。 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和《 汇丰 晋信恒 生 A 股行 业龙 头指 数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金合 同》 的有 关规 定, 本基金 选择 恒 生 A 股 行业 龙 头指 数作 为跟 踪标 的指 数,投 资范 围包 括 具 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 ,包括标的指数的 成份股 与备选成份股、新 股( 一 级市 场 初 次 发 行 或增 发) 、债券以 及法律法 规或 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允 许本 基金投资的 其它金融 工具( 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 会的相 关规 定) 。 基 金的 投 资组合 比例 为: 标的 指数 的成份 股与 备选 成份 股的 组合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90% ,现 金或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5% 。 基金 业 绩比较 基准 :恒 生A 股行 业龙头 指数 ×95 %+ 银 行活 期存款 收益 率( 税后) ×5%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汇 丰晋 信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批 准 报 出。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汇丰 晋信 恒生 A 股行 业龙 头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和在财务报 表附注所 列 示的中国证监 会、中国 基 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 规定及 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作 编制 。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5 页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 金 2017 年半 年度 财 务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 映了本 基 金 2017 年06 月30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 2017 年上 半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 况等有 关信 息。 6.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基金 财务 报告 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 估计 与上 年度财 务报 告相 一致 。 6.4.4.1 会 计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无重 大会计 差错 发生 。 6.4.5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证 券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 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 所 得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财税[2016]36 号《关 于 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 》 、财 税[2016]46 号 《关于进 一 步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 试 点金融业有关 政策 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 构同业往 来等增值税政策 的补充通 知》 、 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 金融 房地 产 开发 教育辅助 服务等增 值 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7]56 号《 关于资 管产品 增值 税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及其 他相 关财 税法 规和实 务操 作, 主要 税项 列示如 下:


(1) 于2016 年5 月1 日 前 ,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 不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 征收营 业税 。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免 征营 业税 。 自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 由缴 纳营 业税 改为 缴纳增 值税 。 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 对资 管产 品管 理人运 营资 管产 品 过 程中发 生的增 值 税应 税行 为, 暂 适用 简易 计税 方法 , 按 照 3% 的征 收率 缴纳 增 值税。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 股 票、债券的转 让收入免 征 增值税,对国 债、地方 政 府债以及金 融同业往 来利息 收入 亦免 征增 值税 。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 股 票、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 票的股息、红 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3) 对 基 金 取 得 的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 应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利 息 时 代 扣 代 缴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5 页


20% 的 个人 所得 税。 对基 金 从上市 公司 取得 的股 息红 利所得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 股息 红利 所 得 全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 股期限 超 过1 年 的 , 暂 免 征收个 人所 得税 。 对基 金 持有的 上市 公司 限售 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 、 红利收入,按 照上述规 定 计算纳税,持 股时间自 解 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 取得的 股息 、 红 利收 入继 续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 率计 征个 人 所得税 。 (4) 基 金卖 出股 票 按 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6.4.6 关 联方 关系 6.4.6.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 其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 关联 方未发 生变 化。 6.4.6.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汇丰晋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邮储 银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注:相 关关 联交 易均 根据 正常的 商业 交易 条件 进行 ,并以 一般 交易 价格 为定 价基础 。


6.4.7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7.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7.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过股 票交 易。 6.4.7.1.2 债 券交 易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过债 券交 易。 6.4.7.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过债 券回 购交易 。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5 页


6.4.7.1.4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6.4.7.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无 应支 付关 联方的 佣金 。 6.4.7.2 关 联方 报酬 6.4.7.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58,919.65 187,888.61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29,179.02 65,643.26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汇 丰 晋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的 基金管理人报 酬按前一 日 基金资产净 值 0.75% 的年费 率计 提 , 逐 日累 计 至每月 月底 , 按月 支付 。 计算公 式为 : 日基 金管 理 费=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 值×0. 75%/ 当年 天数 6.4.7.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71,783.98 37,577.67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邮 储 银行的基金托 管费按前 一 日基金资产净 值 0.15% 的 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计算 公式 为: 日基 金托 管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0.15 %/ 当 年天 数 6.4.7.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 指数A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 指数C 合计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151.08 151.08 合计 - 151.08 151.08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5 页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汇 丰 晋 信 恒 生 龙 头 指数A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 指数C 合计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9,545.84 9,545.84 合计 - 9,545.84 9,545.84 注: 支 付基 金销 售机 构的 基 金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C 类基金 份额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约定 年费 率计 提, 逐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 按 月支付 各基 金销 售机 构 。 销售服 务费 的计 算公 式为 : 日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 5 %/ 当年 天数 。 6.4.7.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通 过银行 间同 业市 场进 行过 债券( 含回 购)交 易。 6.4.7.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7.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 A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 C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2 年 8 月 1 日 )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20,000,277.79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0,000,277.79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0,000,277.79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13.3100% -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 A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 C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2 年 8 月1 日 )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20,000,277.79 -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5 页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0,000,277.79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0,000,277.79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52.3100% -


6.4.7.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A 本报告 期末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除本 基金 管理 人外 的其他 关联 方均 未投 资本 基金。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C 本报告 期末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除本 基金 管理 人外 的其他 关联 方均 未投 资本 基金。 6.4.7.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邮政储蓄银行 26,873,533.87 23,094.10 1,616,037.54 5,966.84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邮储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6.4.7.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报告 期间 与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本基 金在 承销 期内 未参与 关联 方承 销的 证券 。 6.4.8 期 末(2017 年6 月 30 日) 本基金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6.4.8.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因认 购新发/增 发证 券而 于期 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 6.4.8.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5 页


600050 中国 联通 2017 年 4 月 5 日 重大 事项 6.85 2017 年 8 月 21 日 8.22 267,977 1,719,421.38 1,835,642.45 - 601088 中国 神华 2017 年 6 月 5 日 重大 事项 22.29 - - 79,349 1,455,158.52 1,768,689.21 - 601727 上海 电气 2017 年 6 月 22 日 重大 事项 7.57 2017 年 7 月 3 日 7.54 170,900 1,418,364.19 1,293,713.00 - 600795 国电 电力 2017 年 6 月 5 日 重大 事项 3.60 - - 346,572 1,341,710.18 1,247,659.20 - 注:本 基金 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止持 有以 上因 公布 的重大 事项 可能 产生 重大 影响而 被暂 时停 牌 的股票 ,该 类股 票将 在所 公布事 项的 重大 影响 消除 后,经 交易 所批 准复 牌。 6.4.8.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8.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无银 行 间市场债券正 回购,因 此 没有在银行间 市场债券 正 回购交易中作 为 抵押的 债券 。 6.4.8.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无交 易 所市场债券正 回购,因 此 没有在交易所 市场债券 正 回购交易中作 为 抵押的 债券 。 6.4.9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5 页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229,424,066.61 元,属于第二 层次的余额为 6,145,703.86 元,无属于 第 三层次 的余 额(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 层次 58,870,094.72 元, 第 二层 次 464,784.00 元 ,无 第三层 次) 。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 将相关股 票 和债券的公允 价值列入 第 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 整 中采用的不 可观察输 入值对 于公 允价 值的 影响 程度, 确定 相关 股票 和债 券公允 价值 应属 第二 层次 还是第 三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5 页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235,569,770.47 88.14 其中: 股票 235,569,770.47 88.14 2 基金投 资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8,145,226.92 10.53 8 其他各 项资 产 3,557,492.06 1.33 9 合计 267,272,489.45 100.00


7.2 报告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16,671,394.56 6.44 C 制造业 96,161,057.14 37.17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13,056,014.68 5.05 E 建筑业 20,544,779.93 7.94 F 批发和 零售 业 3,712,488.75 1.44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12,529,982.88 4.84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1,835,642.45 0.71 J 金融业 55,035,648.75 21.28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5 页


K 房地产 业 12,298,998.47 4.75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2,572,442.60 0.99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1,151,320.26 0.45 合计 235,569,770.47 91.0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500,300 24,819,883.00 9.59 2 600519 贵州茅 台 39,131 18,463,962.35 7.14 3 000651 格力电 器 351,574 14,474,301.58 5.60 4 000333 美的集 团 302,273 13,009,829.92 5.03 5 000002 万


科A 492,551 12,298,998.47 4.75 6 601288 农业银 行 3,436,860 12,097,747.20 4.68 7 601668 中国建 筑 1,051,910 10,182,488.80 3.94 8 601398 工商银 行 1,680,637 8,823,344.25 3.41 9 002415 海康威 视 251,813 8,133,559.90 3.14 10 000725 京东方 A 1,851,757 7,703,309.12 2.98 注: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管 理 人网站的年 度报告正 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5 页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7,084,181.22 27.18 2 600519 贵州茅 台 13,613,746.02 21.66 3 000651 格力电 器 9,922,751.16 15.79 4 601288 农业银 行 9,245,618.00 14.71 5 000333 美的集 团 9,130,676.00 14.53 6 000002 万


科A 9,004,387.21 14.32 7 601668 中国建 筑 7,707,604.00 12.26 8 601398 工商银 行 6,592,515.00 10.49 9 002415 海康威 视 5,763,982.52 9.17 10 000725 京东方 A 5,631,769.00 8.96 11 601766 中国中 车 5,284,776.02 8.41 12 600028 中国石 化 5,176,416.00 8.23 13 600104 上汽集 团 4,946,291.51 7.87 14 600900 长江电 力 4,833,002.00 7.69 15 601988 中国银 行 4,676,524.00 7.44 16 600019 宝钢股 份 4,646,044.84 7.39 17 601390 中国中 铁 3,496,739.99 5.56 18 601186 中国铁 建 2,961,781.79 4.71 19 601006 大秦铁 路 2,904,444.09 4.62 20 000063 中兴通 讯 2,850,557.11 4.53 21 600703 三安光 电 2,594,768.00 4.13 22 601939 建设银 行 2,523,151.00 4.01 23 601857 中国石 油 2,302,509.00 3.66 24 601899 紫金矿 业 2,110,670.00 3.36 25 002024 苏宁云 商 2,088,117.00 3.32 26 000069 华侨城 A 1,811,296.00 2.88 27 600011 华能国 际 1,752,776.24 2.79 28 601800 中国交 建 1,714,108.21 2.73 29 600029 南方航 空 1,655,742.00 2.63 30 600023 浙能电 力 1,456,021.24 2.32 31 600115 东方航 空 1,436,889.00 2.29 32 600018 上港集 团 1,289,132.50 2.05 注:本表“本 期累计买 入 金额”按买入 成交金额 ( 成交单价乘以 成交数量 ) 填列,不考 虑相关交 易费用 。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5 页


7.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806,267.00 2.87 2 600519 贵州茅 台 1,276,354.00 2.03 3 601288 农业银 行 993,105.00 1.58 4 000333 美的集 团 959,940.00 1.53 5 000651 格力电 器 959,115.00 1.53 6 601668 中国建 筑 824,397.00 1.31 7 601398 工商银 行 703,265.00 1.12 8 000002 万


科A 648,180.00 1.03 9 000725 京东方 A 622,587.00 0.99 10 600104 上汽集 团 589,572.00 0.94 11 600028 中国石 化 551,190.00 0.88 12 601766 中国中 车 535,461.00 0.85 13 601988 中国银 行 509,544.00 0.81 14 600900 长江电 力 505,849.00 0.80 15 002415 海康威 视 484,314.39 0.77 16 601390 中国中 铁 376,438.00 0.60 17 600011 华能国 际 342,682.00 0.55 18 601186 中国铁 建 328,278.00 0.52 19 601088 中国神 华 318,392.00 0.51 20 601006 大秦铁 路 314,421.80 0.50 注:本表“本 期累计卖 出 金额”按卖出 成交金额 ( 成交单价乘以 成交数量 ) 填列,不考 虑相关交 易费用 。 7.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172,781,617.58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8,174,375.29 注: 本表 “买 入股 票成 本 (成 交) 总额 ” , “卖 出股 票收入 ( 成交 ) 总 额” 均 按买卖 成交 金额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 列,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5 页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8 报告 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7.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7.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7.1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7.11.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5 页


7.11.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7.11.3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7.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7.12.1


报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本 期 没有出现被监 管部门立 案 调查,或在报 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7.12.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投 资于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票 。 7.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37,277.7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817.85 5 应收申 购款 3,514,396.48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557,492.06


7.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7.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7.12.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原 因, 投资 组合报 告中 ,市 值占 净值 比例的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存在 尾差 。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5 页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汇丰 晋信 恒生 龙头 指数A 8,175 18,115.60 79,523,894.40 53.70% 68,571,157.10 46.30% 汇丰 晋信 恒生 龙头 指数C 54 39,611.54 - - 2,139,023.01 100.00% 合计 8,229 18,256.66 79,523,894.40 52.93% 70,710,180.11 47.07%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汇丰晋 信 恒生龙 头 指数 A 310,331.99 0.2095% 汇丰晋 信 恒生龙 头 指数 C 0.00 0.0000% 合计 310,331.99 0.2066%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A 10~50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5 页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C 0 合计 10~5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A 0~10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C 0 合计 0~1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A 汇丰晋 信恒 生龙 头指 数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8 月 1 日) 基金 份 额总额 263,728,033.62 -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4,147,078.38 409,120.54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36,659,640.14 2,070,787.80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32,711,667.02 340,885.33 本 报 告期 基 金拆 分 变动 份额 ( 份额 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48,095,051.50 2,139,023.01 注:此 处申 购含 红利 再投 、转换 入份 额, 赎回 含转 换出份 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0.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经公司 董事 会审 议批 准 , 并报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备 案 , 本 公司 于2017 年 1 月 12 日聘 任曹庆 先生 为公 司副 总经 理并已 正式 对外 发布 公告 。 本报告 期内 ,本 公司 高级 管理人 员未 发生 不能 正常 履行职 责的 情况 。 报告期 内,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无 重大 人事变 动。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5 页


10.3 涉及基金管 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涉及 本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财产 的诉讼 事项 。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0.4 基金投资策 略的改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基金投 资策 略的 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汇丰 晋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并 经基金 托管 人同 意, 本基 金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 将为 其审 计的 会 计师事 务所 由毕 马威 华振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更换 为普 华 永 道 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 通合 伙) ,并 报中 国证券 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备案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未有改 聘为 其审 计的 会计 师事务 所的 情况 。





10.6 管理人、托 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 基金 管理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未有受 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的情 形 发 生 。 本报告 期内 托管 人托 管业 务部门 及其 相关 高级 管理 人员未 受到 任何 处罚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东方证券 1 139,257,634.07 72.94% 129,691.37 72.94% - 瑞银证券 1 51,663,968.80 27.06% 48,114.92 27.06% - 合计 2 190,921,602.87 100.00% 177,806.29 100.00% - 1、报 告期 内无 增加 的交 易单元 2、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 准和程 序 1) 选 择使 用基 金专 用交 易 单元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的选 择标准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5 页


a.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b.公司 经营 行为 规范 ,财 务状况 和经 营状 况良 好, 过 去三年 未有 任何 违规 经营 记录; c.公司 具有 较强 的研 究能 力,能 及时 、全 面地 为基 金 提供研 究服 务支 持; d.公司 内部 管理 规范 ,研 究流程 严谨 清晰,能 满足 基 金操作 的高 度保 密要 求; e.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能 及时为 本基 金提 供准 确全 面的信 息资 讯服 务。 2) 选 择使 用基 金专 用交 易 单元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的程 序 基金管 理人 定期 对证 券公 司服务 质量 从以 下几 方面 进行考 核, 并根 据考 核结 果选择 交易 单元 : a.研究 报告 的数 量和 质量 ; b.提供 研究 服务 的主 动性 ; c.资讯 提供 的及 时性 及便 利性; d.其他 可评 价的 考核 标准 。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合计 -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 内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超过 20% 的 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者超 过 20% 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1/1~2017/6/20 20,000,277.79 0.00 0.00 20,000,277.79 13.31% 产品特有 风险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5 页


报告期内, 本基金 存在单 一投资者 持有基 金份额 比 例达到或 超过基 金总份 额 20% 的 情况, 可 能引 起巨额赎 回导致 的流动 性 风险, 本基金管 理人会 根 据份额持 有人的 结构和 特 点, 保 持关注申 赎动 向, 根据 可能产 生的流 动 性风险, 对本基 金的投 资 组合及时 作出相 应调整 , 目前单一 投资者 持有 基金份额 比例达 到或超 过 基金总份 额 20% 的情况 对 本基金流 动性影 响有限 。


1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