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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景盛A(002065)

景顺景盛: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6 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 月26日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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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 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 月1日起至2017年6 月30 日止。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9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2065 交易代码 0020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6,147,075.5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 券 A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 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065 00206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4,261,375.91份 31,885,699.61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获得稳健收益,同时适当投资于具备良 好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 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 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 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 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 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 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 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 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 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 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9 页


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 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 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 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 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郭明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88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9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A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 日 - 2017 年 6月 30日) 报告期(2017 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14,870.45 -650,103.46 本期利润 2,234,832.32 826,339.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86 0.017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16% 1.9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15 0.025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7,284,973.04 32,993,565.6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1 1.03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56% 0.13% 1.06% 0.05% 0.50% 0.08% 过去三个月 1.36% 0.13% 0.26% 0.06% 1.10% 0.07% 过去六个月 2.16% 0.11% 0.12% 0.06% 2.04% 0.05% 过去一年 2.26% 0.13% 0.65% 0.08% 1.61% 0.0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10% 0.14% 1.90% 0.07% 2.20% 0.07%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9 页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47% 0.13% 1.06% 0.05% 0.41% 0.08% 过去三个月 1.27% 0.12% 0.26% 0.06% 1.01% 0.06% 过去六个月 1.97% 0.11% 0.12% 0.06% 1.85% 0.05% 过去一年 1.87% 0.13% 0.65% 0.08% 1.22% 0.0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50% 0.13% 1.90% 0.07% 1.60% 0.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9 页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权 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6年 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 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9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是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 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7年6月30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67 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顺 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800 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 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9 页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 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盛双 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 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 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 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文鹏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固 定收益 部投资 总监 2016 年 1 月 26 日 - 9 年 经济学硕士。曾担任鹏元 资信评估公司证券评级部 分析师、中欧基金固定收 益部信用研究员。2012年 10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固 定收益部信用研究员;自 2014年6月起担任基金经 理。 毛从容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公 司副总 经理 2016 年 1 月 26 日 2017 年 3 月 20 日 17 年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 通银行、长城证券金融研 究所,着重于宏观和债券 市场的研究,并担任金融 研究所债券业务小组组 长。2003年 3月加入本公 司,担任研究员等职务; 自2005年6月起担任基金 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9 页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 5次,为公司旗下三只指数基金因指数成 份股调整而发生的反向交易以及量化基金、指数增强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 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临近交易日虽然存在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 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经济数据好于市场预期,GDP 同比增速达到 6.9%,海外经济数据回升带动出口好转, 制造业投资增速企稳回升,基建和地产投资增速维持高位,消费增速平稳。CPI 维持低位,PPI 同比高位回落。海外方面,美国经济增速小幅低于预期,特朗普效应有所消退,但仍处于复苏通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9 页


道,欧洲经济则持续好转。 为配合金融去杠杆,上半年货币政策中性并阶段性偏紧,资金面波动较大,资金成本整体上 行,银行间回购7天加权平均利率由 2016年4 季度的 2.81%上升至2017年上半年的 3.22%。海外 方面,美联储上半年进行两次加息,并提出缩表计划,欧洲则逐步退出刺激政策,海外央行的货 币政策整体以收紧或逐步退出宽松为主。 债券市场方面,国内经济数据高于预期、货币政策边际收紧、金融去杠杆、债券型基金纷纷 赎回等负面因素冲击下,债券收益率延续去年 4 季度以来的上行趋势,上半年 10 年期国债、10 年期国开债、5年期 AAA中票、5 年期 AA 中票、1年 AAA 短融分别上行 56BP、52BP、62BP、80BP 和48BP,信用利差小幅回升,仍存在走扩压力。 股票市场方面,经济复苏推动下全球股市普涨,中国股市则在上涨过程中板块分化明显,蓝 筹股和价值股表现较好,成长股表现一般,上半年上证 50、沪深 300、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分别 上涨11.50%、10.78%、7.33%和下跌7.34%。 组合操作方面,上半年组合主要以短久期的中高等级信用债作为主要的投资品种,看空利率 债,降低组合久期和债券杠杆比例。权益市场好转,组合增加股票的投资比例,主要以家电、食 品饮料等价值股和保险、地产等蓝筹股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上半年,景盛双息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1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12%。 2017年上半年,景盛双息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9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半年国内经济增长惯性仍在,预计经济平稳运行,各项数据出现明显下滑的概率不大。通 胀数据较温和,暂时看不到通胀明显上行的基础。金融去杠杆压力仍在,不过预计金融监管力度 较上半年有所放缓。海外货币政策收紧趋势较明显,这将一定程度上制约国内货币政策放松的空 间。美元指数走弱,下半年人民币贬值压力不大。 当前债券绝对收益率水平尚可,利率债价值好于信用债,此轮收益率调整后,中国国债和美 国国债利差已明显走扩,利率债配置价值尚可,收益率曲线平坦化,中短端的中高等级信用债具 有较好的持有价值,但信用利差仍存在一定回升压力,中长端的中低等级信用债仍面临一定的调 整压力。 金融去杠杆压力有所缓解,股票市场调整压力不大,蓝筹股和价值股仍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但需关注回调风险,业绩增长确定的成长股投资价值逐步显现。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9 页


组合将合理控制债券的久期和杠杆,适度提升信用等级水平,相比上半年,组合对下半年债 券市场并不悲观,除继续持有中高等级信用债获取持有期票息收入外,组合将增加对利率债的波 段操作。权益方面,组合仍延续上半年的操作思路,控制板块的回调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 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片、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岗 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 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 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 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 人员根据投资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 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 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 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 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 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 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9 页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 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 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 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9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在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 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9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 6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46,853.68 443,229.35 结算备付金 643,640.55 2,074,803.44 存出保证金 19,385.51 23,564.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9,224,206.76 280,941,202.91 其中:股票投资 14,376,340.26 15,242,078.0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34,847,866.50 265,699,124.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700,000.00 3,000,000.00 应收利息 2,092,764.63 6,392,432.4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120.6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53,136,971.76 292,875,232.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 6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1,489,762.36 32,6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13,602.09 - 应付赎回款 925,798.60 1,805,907.39 应付管理人报酬 67,079.55 166,285.21 应付托管费 19,165.58 47,510.0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673.49 27,791.82 应付交易费用 38,048.36 39,444.60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9 页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5,930.73 16,003.2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7,372.33 74,000.93 负债合计 42,858,433.09 34,776,943.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6,147,075.52 253,604,442.13 未分配利润 4,131,463.15 4,493,847.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278,538.67 258,098,289.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3,136,971.76 292,875,232.64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 30日,基金份额总额106,147,075.52份,其中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 益债券 A 基金份额净值 1.041 元,基金份额总额 74,261,375.91 份;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C基金份额净值1.035元,基金份额总额 31,885,699.6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 年 1月 1日至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26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 月30 日 一、收入 4,516,521.21 13,428,152.77 1.利息收入 5,169,726.58 11,205,279.1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6,778.20 784,536.31 债券利息收入 5,051,651.23 9,390,302.9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1,297.15 1,030,439.9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679,586.94 2,612,670.5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65,177.29 4,081,463.0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143,054.88 -1,827,715.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8,645.23 358,922.9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026,145.36 -389,804.9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9 页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36.21 8.10 减:二、费用 1,455,349.76 3,684,570.15 1.管理人报酬 607,397.66 1,915,090.53 2.托管费 173,542.15 547,168.69 3.销售服务费 99,696.11 463,956.08 4.交易费用 104,011.64 300,069.03 5.利息支出 271,516.06 286,911.5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71,516.06 286,911.51 6.其他费用 199,186.14 171,374.31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061,171.45 9,743,582.6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61,171.45 9,743,582.62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月 1 日至2017 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53,604,442.13 4,493,847.26 258,098,289.3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3,061,171.45 3,061,171.4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147,457,366.61 -3,423,555.56 -150,880,922.1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38,176.93 16,060.93 654,237.86 2.基金赎回款 -148,095,543.54 -3,439,616.49 -151,535,160.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06,147,075.52 4,131,463.15 110,278,538.67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9 页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月 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6 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80,912,124.40 - 680,912,124.4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9,743,582.62 9,743,582.6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180,431,563.88 -1,015,495.62 -181,447,059.5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014,310.12 44,491.46 6,058,801.58 2.基金赎回款 -186,445,874.00 -1,059,987.08 -187,505,861.0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00,480,560.52 8,728,087.00 509,208,647.5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义明______

















吴建军______




















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 2499 号 《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80,593,734.81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113 号验资报告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9 页


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 月 26 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80,912,124.4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 资金利息折合318,389.5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根据《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的,但不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C 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 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 别的基金份额,但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 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 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 、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股票(包含中小板、创 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 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9 页


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 1月1 日至 2017 年 6月 30 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 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 的通知》 、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 5月 1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9 页


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36,722,743.50 56.37% 184,628,192.58 91.48%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9 页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34,200.12 56.37% 17,471.75 52.69%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171,944.76 91.48% 125,455.46 96.73%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607,397.66 1,915,090.53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73,975.97 1,094,286.75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73,542.15 547,168.6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9 页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 收益债券A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 收益债券C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2,583.19 2,583.19 中国工商银行 - 58,463.50 58,463.50 合计 - 61,046.69 61,046.69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 6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 收益债券A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 收益债券C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4,372.86 4,372.86 中国工商银行 - 371,367.07 371,367.07 合计 - 375,739.93 375,739.93 注: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4%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和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9 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1日至2017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6月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446,853.68 8,849.89 1,062,558.32 83,625.69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7年 6 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 券款余额25,089,762.36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 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11711245 17平安银 行CD245 2017年7月 7日 98.90 100,000 9,890,000.00 111709226 17浦发银 行CD226 2017年7月 7日 98.89 100,000 9,889,000.00 041671007 16株洲城 建CP001 2017年7月 7日 100.11 50,000 5,005,500.00 011759043 17珠海华 发SCP004 2017年7月 7日 100.30 12,000 1,203,600.00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9 页


合计





262,000 25,988,10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16,400,000.00 元,分别于2017年7月3 日、7月7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 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4,376,340.26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34,847,866.50 元,无属于第三 层次的余额,(2016年 12 月31日,第一层次13,407,728.01元,第二层次267,533,474.90元, 第三层次无)。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9 页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年12月 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 《关于明确金融 房 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1)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 保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2) 纳税人购入 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3) 资管产品运 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上述政策自 2016年5月1 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年1月6日颁布的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 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 2017年6 月 30 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 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9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14,376,340.26 9.39 其中:股票 14,376,340.26 9.39 2 固定收益投资 134,847,866.50 88.06 其中:债券 134,847,866.50 88.0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90,494.23 0.71 7 其他各项资产 2,822,270.77 1.84 8 合计 153,136,971.76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376,043.26 6.6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87,200.00 0.53 E 建筑业 505,800.00 0.46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2,690,347.00 2.44 K 房地产业 2,613,350.00 2.3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03,600.00 0.55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9 页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4,376,340.26 13.04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1,700 1,572,637.00 1.43 2 600048 保利地产 155,000 1,545,350.00 1.40 3 000651 格力电器 30,000 1,235,100.00 1.12 4 601601 中国太保 33,000 1,117,710.00 1.01 5 001979 招商蛇口 50,000 1,068,000.00 0.97 6 000568 泸州老窖 19,200 971,136.00 0.88 7 600332 白云山 29,500 856,680.00 0.78 8 600519 贵州茅台 1,800 849,330.00 0.77 9 000858 五 粮 液 13,500 751,410.00 0.68 10 002242 九阳股份 36,000 708,120.00 0.64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 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458 时代新材 2,338,365.00 0.91 2 000568 泸州老窖 2,148,120.00 0.83 3 600332 白云山 1,951,245.00 0.76 4 000811 烟台冰轮 1,875,376.00 0.73 5 600519 贵州茅台 1,862,045.00 0.72 6 002035 华帝股份 1,826,993.00 0.71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9 页


7 000418 小天鹅A 1,645,742.98 0.64 8 600048 保利地产 1,580,543.00 0.61 9 601601 中国太保 1,571,919.41 0.61 10 601318 中国平安 1,537,408.00 0.60 11 600028 中国石化 1,169,000.00 0.45 12 001979 招商蛇口 1,069,614.84 0.41 13 000333 美的集团 1,047,950.00 0.41 14 000778 新兴铸管 1,030,200.00 0.40 15 600690 青岛海尔 995,756.00 0.39 16 600015 华夏银行 876,800.00 0.34 17 000402 金 融 街 836,543.00 0.32 18 600068 葛洲坝 794,493.00 0.31 19 600104 上汽集团 758,100.00 0.29 20 002242 九阳股份 725,117.00 0.28 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519 银河电子 3,403,011.80 1.32 2 000811 烟台冰轮 3,317,448.90 1.29 3 600028 中国石化 2,671,156.58 1.03 4 000050 深天马A 2,168,521.00 0.84 5 600458 时代新材 1,977,438.00 0.77 6 000039 中集集团 1,869,253.00 0.72 7 002303 美盈森 1,851,538.00 0.72 8 002035 华帝股份 1,652,401.00 0.64 9 000568 泸州老窖 1,650,181.20 0.64 10 600015 华夏银行 1,465,600.00 0.57 11 000778 新兴铸管 1,290,182.00 0.50 12 000418 小天鹅A 1,285,407.78 0.50 13 600519 贵州茅台 1,213,820.00 0.47 14 600332 白云山 1,069,000.00 0.41 15 000967 盈峰环境 916,805.00 0.36 16 600104 上汽集团 760,892.00 0.29 17 000333 美的集团 715,018.00 0.28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9 页


18 000402 金 融 街 707,748.00 0.27 19 601601 中国太保 668,725.00 0.26 20 000651 格力电器 657,000.00 0.25 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1,228,129.2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3,928,661.26 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 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6,474,650.00 5.8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74,146,716.50 67.2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026,500.00 18.16 6 中期票据 9,646,000.00 8.7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24,554,000.00 22.27 9 其他 - - 10 合计 134,847,866.50 122.28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2118 12 金螳 01 103,430 10,344,034.30 9.38 2 122285 13 杉杉债 97,070 9,965,206.20 9.04 3 111711245 17 平安银行CD245 100,000 9,890,000.00 8.97 4 111709226 17 浦发银行CD226 100,000 9,889,000.00 8.97 5 136107 15 穗工债 100,000 9,882,000.00 8.96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9 页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7.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9,385.5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092,764.63 5 应收申购款 10,120.63 6 其他应收款 -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9 页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822,270.77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9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 收益债券A 693 107,159.27 - - 74,261,375.91 100.00%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 收益债券C 551 57,868.78 - - 31,885,699.61 100.00% 合计 1,244 85,327.23 - - 106,147,075.52 100.00%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9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景盛双 息收益债券 A 景顺长城景盛双 息收益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月 26 日)基金份 额总额 391,743,807.65 289,168,316.7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78,974,213.86 74,630,228.2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17,163.46 121,013.4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05,230,001.41 42,865,542.1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4,261,375.91 31,885,699.61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9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 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长城证券股 1 36,722,743.50 56.37% 34,200.12 56.37% -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9 页


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1 28,426,351.99 43.63% 26,474.27 43.63% - 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 公司 2 - - - - - 方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 - - - - 新增 1个 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1 - - - - - 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 1 - - - -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创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 - - - - - 北京高华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1 - - - - - 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瑞信方正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2 - - - - 新增 瑞银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1 - - - - - 天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恒泰证券股 1 - - - - 新增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9 页


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1 - - - - - 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 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 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38,921,882.61 54.19% 228,291,000.00 31.37% - -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15,237,174.56 21.22% 499,500,000.00 68.63% - - 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 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39 页


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创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北京高华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瑞信方正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 - - - - - 瑞银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天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恒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17,662,055.61 24.59% - - - - 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39 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