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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景泰丰利A(003407)

景顺景泰丰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 城 景泰丰利纯债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 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9 月14 日证
监许可【2016 】2114 号文准予 募集注册,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13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写,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 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
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
风险, 基金投 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 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上市交易,一般情况下,
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
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人自行负责。 
(八)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 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7 月13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更 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 理人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 国邮 政储 蓄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2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 四路 1 号嘉 里建 设广 场 第1 座 21 层 
设立日 期:2003 年6 月 12 日 
法定代 表人 :杨 光裕 
注册资 本:1.3 亿元 人民 币 
批准设 立文 号: 证监 基金 字[2003 ]76 号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四 路 1 号嘉 里建 设广 场第 1 座 21 层 
电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8888 606 
传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 :杨 皞阳 
股东名 称及 出资 比例 : 
序号 股东名 称 出资比 例 
1 长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49% 
2 景顺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49% 
3 开滦( 集团 )有 限责 任公 司 1% 
4 大连实 德集 团有 限公 司 1% 
合计 100%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 、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杨光裕 先生 , 董 事长 , 工 商管理 硕士 。 曾 担任 江西 财经大 学教 师, 江西 省审 计厅办 公室
主任 , 海 南汇 通国际 信托 投资公 司总 会计 师, 长城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长 城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兼 任长 城嘉信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2016 年 7 月 加入 本公司 ,任 职
公司董 事长 。 
罗德城 先生 , 董 事, 工商 管理硕 士。 曾任 大通 银行 信用分 析师 、 花 旗银 行投 资管理 部副
总裁、Capital House 亚 洲分公 司的 董事 总经 理。1992 至 1996 年间 出任 香港 投资基 金公 会3 
管理委 员会 成员 , 并 于 1996 至1997 年间 担任 公会 主 席。1997 至2000 年 间, 担 任香港 联交
所委员 会成 员, 并在1997 至2001 年 间担 任香 港证 监 会顾问 委员 会成 员。 现任 景顺集 团亚 太
区首席 执行 官。 
黄海洲 先生 ,董 事, 工商 管理硕 士。1992 年 9 月起 ,历任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深 圳
蛇口支行 会计 、工程 管理 部员工、 人力 资源部 干部 ,新江南 投资 公司副 总经 理。2005 年 5
月起担 任长 城证 券副 总经 理,现 任长 城证 券副 总经 理、党 委委 员。 
许义明 先生 , 董 事, 总经 理, 金 融工 程学 硕士 。 曾 先后就 职于 前美 国大 通银 行香港 、 台
湾及伦 敦分 行财 资部 , 汇 丰银行 中国 区财 资部 ; 也 曾担任 台湾 景顺 证券 投资 信托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兼总 经理 、香 港景 顺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大中 华区业 务拓 展总 监等 职务 。2009 年 3 月
加入本 公司 ,任 职公 司董 事兼总 经理 。 
伍同明先 生,独 立董 事, 文学学士 (1972 年 毕业) 。香港会 计师 公会会 员(HKICPA)、
英国特许 公认 会计师 (ACCA ) 、香港 执业会 计师 (CPA ) 、加拿 大公认 管理会 计师 (CMA) 。 拥
有超过 二十 年以 上的 会计 、 审核 、 管治 税务 的专 业 经验及 知识 ,1972-1977 受 训于国 际知 名
会计师 楼“ 毕马 威会 计师 行”[KPMG] 。现 为“ 伍同 明会计 师行 ”所 有者 。 
靳庆军 先生 , 独 立董 事, 法学硕 士。 曾担 任中 信律 师事务 所涉 外专 职律 师, 在香港 马士
打律师 行 、 英 国律师 行 C1yde & Co. 从事 律师 工作 ,1993 年 发起 设立 信达 律 师事务 所 , 担
任执行 合伙 人。 现任 金杜 律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李晓西 先生 , 独立董 事 。 曾任国 务院 研究 室宏 观经 济研究 司司 长 。 现任 北京 师范大 学校
学术委 员会 副主 任, 教授 、 博士 生导 师; 中国 社会 科学院 研究 生院 教授 、 博 士生导 师; 教育
部社会 科学 委员 会经 济学 部召集 人。 
2 、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李翔先 生 , 监 事, 高级 管 理人员 工商 管理 硕士 。 曾 任长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人事部 副总
经理、 人事 监察 部总 经理 、 营业 部总 经理 、 公 司营 销总监 、 营 销管 理部 总经 理。 现 任长 城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党委委 员。 
郭慧娜 女士 , 监 事, 管理 理学硕 士。 曾任 伦敦 安永 会计师 事务 所核 数师 , 历 任景顺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项 目主 管、 业务发 展部 副经 理、 企业 发展部 经理 、 亚 太区 监察 总监。 现任 景顺
投资管 理有 限公 司亚 太区 首席行 政官 。 
邵媛媛 女士, 监事, 管理 学硕士 。 曾任 职于 深圳 市 天健 (信 德) 会计师 事务 所、 福建 兴
业银行 深圳 分行 计财 部。 现任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 事务 部总 监。 
杨波先 生, 监事 , 工 商管 理硕士 。 曾 任职 于长 城证 券经纪 业务 管理 部。 现任 景 顺长 城基4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交易 管理 部总监 。 
3 、高 级管 理人 员 
杨光裕 先生 ,董 事长 ,简 历同上 。 
许义明 先生 ,总 经理 ,简 历同上 。 
周伟达 先生 , 副 总经 理, 工商管 理硕 士。 曾担 任联 博香港 有限 公司 分析 员、 中国研 究总
监兼上 海代 表处 首席 代表 、 亚洲 (除 日本 外) 增 长 型股票 投资 负责 人、 高级 副总裁 , 友 邦保
险有限 公司 上海 分公 司资 产管理 中心 副总 裁。 2014 年 4 月 加入 本公 司, 任 职公 司副总 经 理 。 
毛从容女 士, 副总经 理, 经济学硕 士。 曾先后 任职 于交通银 行深 圳市分 行国 际业务部 ,
长城证 券金 融研 究所 高级 分析师 、债 券小 组组 长。2003 年 3 月加 入本 公司 , 现任公 司副 总
经理。 
康乐先 生 , 副 总经理 , 经 济学硕 士 。 曾 先后担 任中 国人寿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研究部 研究
员、组 合管理 部投资 经理 、国际 业务部 投资经 理, 景顺投 资管理 有限公 司市 场销售 部经理 、
北京代 表处 首席 代表 ,中 国国际 金融 有限 公司 销售 交易部 副总 经理 。2011 年 7 月加 入本 公
司,现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刘奇伟 先生 , 副总经 理 , 工商管 理硕 士 。 曾担 任上 海国际 信托 投资 公司 实业 部高级 项目
经理, 长 盛 基金 监察 稽核 部副总 经理 、上 海分 公司 总经理 。2005 年 1 月 加入 本公司 ,现 任
公司副 总经 理。 
吴建军先 生, 副总经 理, 经济学硕 士。 曾任海 南汇 通国际信 托投 资公司 证券 部副经理 ,
长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机 构管理 部总 经理 、公 司总 裁助理 。2003 年 3 月 加入 本公司 ,现 任
公司副 总经 理。 
刘焕喜 先生 , 副 总经 理, 投资与 金融 系博 士。 历任 武汉大 学教 师工 作处 副科 长、 武 汉大
学成人 教育 学院 讲师 , 《证 券时报 》 社 编辑 记者, 长城 证券研 发中 心研 究员 、 总 裁办副 主任 、
行政部 副总 经理 。2003 年3 月加 入本 公司 ,现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 
杨皞阳 先生 , 督 察长 , 法 学硕士 。 历 任黑 龙江 省大 庆市红 岗区 人民 法院 助理 审判员 , 南
方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监察 稽核部 监察 稽核 经理 、监 察稽核 高级 经理 、总 监助 理。2008 年 10
月加入 本公 司, 现任 公司 督察长 。 
4 、本 基金 现任 基金 经理 简 历 
本公司 采用 团队 投资 方式 , 即通 过整 个投 资部 门全 体人员 的共 同努 力, 争取 良好投 资业
绩。本 基金 拟任 基金 经理 如下: 
成念良先 生, 管理学 硕士 。曾担任 大公 国际资 信评 级有限公 司评 级部高 级信 用分析师 ,5 
平安大 华基 金投 研部 信用 研究员 、专 户业 务部 投资 经理。2015 年 9 月加 入本 公司, 自 2015
年12 月起 担任 固定 收益 部 基金经 理。 具 有8 年 证券 、基金 行业 从业 经验 。 
毛从容 女士 , 经 济学 硕士 。 曾任 职于 交通 银行 、 长 城证券 金融 研究 所, 着重 于宏观 和债
券市场 的研 究, 并担 任金 融研究 所债 券业 务小 组组 长。2003 年 3 月 加入 本公 司,担 任研 究
员等职 务; 自2005 年 6 月 起担任 基金 经理 。具 有 17 年证券 、基 金行 业从 业经 验。 
5 、本 基金 现任 基金 经理 曾 管理的 基金 名称 及管 理时 间


本基金 现任 基金 经理 毛从 容女士 曾于2005 年6 月至2014 年1 月 管理 景顺 长城 动力平 衡 证券投 资基 金;2005 年 6 月至 2016 年 4 月管 理景 顺长城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12 月管 理 景顺长 城景 益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4 年3 月至2015 年4 月管 理景 顺 长城鑫 月薪 定期 支付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2014 年9 月至2016 年4 月 管理 景 顺长城 景丰 货 币市场 基金 ;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4 月 管理 景顺 长 城中国 回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2015 年4 月至 2016 年4 月 管理 景顺 长城 稳健 回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5 月至 2016 年6 月管 理 景顺长 城领 先回 报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6 月至 2016 年 8 月 管理 景顺 长城 安享回 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0 月 管理 景顺 长城 泰和 回 报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2016 年1 月至2017 年3 月管 理 景顺长 城景 盛双 息收 益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6 、本 基金 现任 基金 经理 兼 任其他 基金 基金 经理 的情 况 本基金 现任 基金 经理 成念 良先生 兼任 景顺 长城 景丰 货币市 场基 金 、 景 顺长 城交 易型货 币 市场基 金 、 景 顺长 城景 颐宏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景 顺长城 景颐 盛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景顺长 城顺 益回 报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景 顺长 城景 瑞双利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和 景顺长 城景 盈汇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本基金 现任 基金 经理 毛从 容女士 兼任 景顺 长城 景颐 双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景 顺长 城 景颐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景颐 宏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景 顺长城 景颐 盛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景顺 长城顺 益回 报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和 景顺 长城 景颐 丰利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7 、本 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姓 名及管 理时 间 无。 8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名 单 本公司 的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由公司 总经 理 、 分 管投 资的 副总经 理 、 各 投资 总监 、 研 究总监 、 基金经 理代 表等 组成 。 6 公司的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成 员姓名 及职 务如 下: 许义明 先生 ,总 经理 ; 周伟达 先生 ,副 总经 理; 毛从容 女士 ,副 总经 理; 余广先 生, 股票 投资 部投 资总监 ; 陈文鹏 先生 ,固 定收 益部 投资总 监; 黎海威 先生 ,量 化 及 ETF 投资部 投资 总监 ; 刘彦春 先生 ,研 究部 总监 ; 杨鹏先 生, 股票 投资 部投 资副总 监兼 基金 经理 。 9、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 亲属关 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3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3 号A 座 邮政编 码:100808 法定代 表人 :李 国华 成立时 间:2007 年3 月6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银监 会银 监复 【2006 】484 号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金:686.04 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许 可【2009 】673 号 联系人 :王 瑛 联系电 话:010 -68858126 经营范 围: 吸 收公 众存 款 ; 发放 短期、 中期、 长期 贷款; 办 理国 内外 结算; 办理票 据承 兑和贴 现 ; 发 行金 融债 券; 代理发 行 、 代 理兑 付、 承销 政府债 券 ; 买 卖政 府债 券、 金融债 券; 从事同 业拆 借; 买卖 、 代 理买卖 外汇 ; 从 事银 行卡 业务; 提供 信用 证服 务及 担保; 代理 收付7 款项及 代理 保险 业务 ; 提 供保险 箱服 务; 经中 国银 行业监 督管 理机 构等 监管 部门批 准的 其他 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 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有限 责任公司 (成立 于2007 年3 月 6 日) 于 2012 年 1 月21 日 依法整 体变 更为 中国 邮政 储蓄银 行股 份 有限公 司 。 中 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依法 承继 原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 有限 责任公 司全 部 资产、 负债 、 机 构、 业 务和 人员, 依法 承担 和履 行原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有 限责 任公司 在有 关 具有法 律效 力的 合同 或协 议中的 权利 、 义务 , 以 及 相应的 债权 债务 关系 和法 律责任 。 中国 邮 政储蓄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坚持服 务“三 农” 、 服务中 小企业 、服务 城乡居 民的 大型零 售商业 银行定 位, 发挥 政网 络优 势, 强 化内 部控 制, 合规 稳健经 营, 为广 大城 乡居 民及企 业提 供优 质金融 服务 ,实 现股 东价 值最大 化, 支持 国民 经济 发展和 社会 进步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总行 设托 管业 务部 , 下 设资 产托 管处 、 风 险 管理处 、 运 营管理处 等处 室。现 有员 工 20 人,全 部员工 拥有 大学本科 以上 学历及 基金 从业资格 ,80% 员工具 有三 年以 上基 金从 业经历 ,具 备丰 富的 托管 服务经 验。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2009 年7 月23 日 , 中 国邮 政储蓄 银行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和 中国 银行 业监督 管 理委员 会联 合批 准, 获得 证券投 资基 金托 管资 格 , 是我国 第16 家 托管 银行 。2012 年7 月19 日, 中国 邮政 储蓄银 行经 中国保 险业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批准 , 获得 保险资 金托 管资格 。 中国 邮 政储蓄 银行 坚持 以客 户为 中心 、 以 服务 为基础 的经 营理念 , 依托 专业的 托管 团队 、 灵 活的 托 管业务 系统 、 规 范的 托管 管理制 度、 健全 的内 控体 系、 运 作高 效的 业务 处理 模式, 为广 大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和 众多 资产 管理机 构提 供安 全、 高效 、 专业 、 全 面的 托管 服务, 并获得 了合 作 伙伴一 致好 评。 截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托 管的 证券投 资基 金共76 只。 至 今,中 国 邮政储 蓄银 行已 形成 涵盖 证券投 资基 金 、 基金 公司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计 划、 信托计 划 、 银 行 理财产 品(本 外币) 、私募 基金、 证券公 司资产 管理 计划、 保险资 金、保 险资 产管理 计划等 多种资 产类 型的 托管 产品 体系, 托管 规模 达42128.79 亿 元。 (四) 托管 业务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1 、内 部控 制目 标 作为基 金托 管人 , 中 国邮 政储蓄 银行 严格 遵守 国家 有关托 管业 务的 法律 法规 、 行业 监管 规章和 行内 有关 管理 规定 , 守法 经营 、 规 范运 作、 严格监 察, 确保 业务 的稳 健运行 , 保 证基8 金财产 的安 全完 整, 确保 有关信 息的 真实 、 准 确、 完整、 及时 , 保 护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合法 权益。 2 、内 部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设 有 风 险与内 控管 理委 员会 , 负 责全行 风险 管理 与内 部控 制工作 , 对 托管业 务风 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检查 指导 。 托 管业 务部 专门设 置内 部风 险控 制处 室, 配 备专 职内 控监督 人员 负责 托管 业务 的内控 监督 工作 ,具 有独 立行使 监督 稽核 的工 作职 权和能 力。 3 、内 部控 制制 度及 措施 托管业务 部具 备系统 、完 善的制度 控制 体系, 建立 了管理制 度、 控制制 度、 岗位职责 、 业务操 作流 程 , 可以 保证 托管业 务的 规范 操作 和顺 利进行 ; 业务 人员具 备从 业资格 ; 业务 管 理严格 实行复 核、审 核、 检查制 度,授 权工作 实行 集中控 制,业 务印章 按规 程保管 、存放 、 使用, 账户 资料 严格 保管 , 制约 机制 严格 有 效 ; 业 务操作 区专 门设 置, 封闭 管理, 实施 音像 监控; 业务 信息 由专 职信 息披露 人员 负责 , 防 止泄 密; 业 务实 现自 动化 操作 , 防止 人为 事故 的发生 ,技 术系 统完 整、 独立。 (五)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人 运作 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法 和程 序 1. 监督 方法 依照 《 基金 法》 及其 配套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监督所 托管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严 格按 照现行 法律 法规 以及 基金 合同规 定 , 对 基金管 理人 运作基 金的 投资 比例 、 投 资范围 、 投资 组 合等情 况进 行监 督, 对违 法违规 行为 及时 予以 风险 提示 , 要 求其 限期纠 正 , 同时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在日 常为 基金 投资 运作所 提供 的基 金清 算和 核算服 务环 节中 , 对 基金 管理人 发送 的投 资指令 、基 金管 理人 对各 基金费 用的 提取 与开 支情 况进行 检查 监督 。 2. 监督 流程 (1) 每工 作日 按时 通过 基 金监督 子系 统, 对各 基金 投资运 作比 例控 制指 标进 行例行 监 控, 发现 投资 比例超 标等 异常情 况 , 向 基金管 理人 发出书 面通 知 , 与基 金管 理人进 行情 况 核 实,督 促其 纠正 ,并 及时 报告中 国证 监会 。 (2) 收到 基金 管理 人的 划 款指令 后, 对涉 及各 基金 的投资 范围 、投 资对 象及 交易对 手 等内容 进行 合法 合规 性监 督。 (3)通 过技术 或非技 术手 段发现基 金涉 嫌违规 交易 ,电话或 书面 要求管 理人 进行解 释 或举证 ,要 求限 期纠 正, 并及时 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9 三 、相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 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名称: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 四路 1 号嘉 里建 设广 场第 一座 21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四 路 1 号嘉 里建 设广 场第一 座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光裕 批准设 立文 号: 证监 基金 字[2003 ]76 号 电话:0755-82370388-1663


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 :周 婷 直销机构 包括 本公司 深圳 直销中心 及直 销网上 交易 系统/电 子交易 直销前 置式 自助前 台 (具体 以本 公司 官网 列示 为准) 2、其 他销 售机 构 (1)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北京 市西城 区金 融大 街3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国华 联系人 :陈 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0 银行网 址:www.psbc.com (2)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 4494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国际 大 厦 9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联系人 :张 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1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东 方财 富大 厦 2 楼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徐 汇 区 宛平南 路 88 号 金座 (北 楼 )25 层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联系人 : 潘世 友 电话:021-54509977-8400 传真:021-54509953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4) 北京 蛋卷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北京 市朝阳 区阜 通东 大 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 表人 :钟 斐斐 联系人 :翟 相彬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0618 518 网址:http://danjuanapp.com/ 各销售 机构 的具 体名 单见 基金管 理人 届时 发布 的增 减或变 更销 售机 构的 相关 公告。 (二) 登记 机构 名称: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四 路 1 号嘉 里建 设广 场第一 座 21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四 路 1 号嘉 里建 设广 场第一 座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杨 光裕





电 话:0755-82370388-1902 传 真:0755-22381325


11 联系人 :曹 竞 (三) 出具 法律 意 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 俞 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 师: 黎明 、陈 颖华 联系人 :陈 颖华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东城区 东长 安 街1 号 东方 广场安 永大 楼 17 层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毛 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昌 华、 高鹤 联系人 :昌 华 四 、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 城 景 泰丰 利纯 债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主要 通过 投资 于固 定收益 品种 ,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前 提下 力争 获取 高于 业绩比 较12 基准的 投资 收益 ,为 投资 者提供 长期 稳定 的回 报。 七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 括国 债、 金融 债、 企 业债、 公 司债、 央行 票据、 中期 票 据、 短 期融 资券、 中小 企 业私募 债、 资产 支持 证券 、 次级 债、 可 分 离交易 可转 债的 纯债 部分 、 债 券回 购、 银行 存款 、 同 业存单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规 定) 。 本基金 不投 资于 股票 、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产 , 也 不投 资于可 转换 债券 (可 分离 交易可 转 债 的纯债 部分 除外 ) 、 可交 换 债券。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对债 券的 投资 比例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本 基金持 有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投 资比 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5%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1 、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 的宏 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 市场 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 现大 类资产配 置,把 握不同 的经济 发展 阶段各 类资产 的投资 机会 ,根据 宏观经 济、基 准利 率水平 等因素 , 预测债 券类 、 货 币类 等大 类资产 的预 期收 益率 水平 , 结合 各类 别资 产的 波动 性以及 流动 性状 况分析 ,进 行大 类资 产配 置。 2 、债 券投 资策 略 债券投 资在 保证 资产 流动 性的基 础上 , 采 取利 率预 期策略 、 信 用策 略和 时机 策略相 结合 的积极 性投 资方 法, 力求 在控制 各类 风险 的基 础上 获取稳 定的 收益 。 (1) 自上 而下 确定 组合 久 期及类 属资 产配 置 通过对 宏观 经济 、 货 币和 财政政 策、 市场 结构 变化 、 资金 流动 情况 的研 究, 结合宏 观经 济模型(MEM) 判断 收益率 曲线变动 的趋 势及幅 度, 确定组合 久期 。进而 根据 各类属资 产的 预期收 益率 ,结 合类 属配 置模型 确定 类别 资产 配置 。 (2) 自下 而上 个券 选择 通过预 测收 益率 曲线 变动 的幅度 和形 状, 对比 不同 信用等 级、 在不 同市 场交 易债券 的到13 期收益 率, 结合 考虑 流动 性、 票 息 、 税收、 可否 回 购等其 它决 定债 券价 值的 因素, 发现 市场 中个券 的相 对失 衡状 况。 重点选择 的债 券品种 包括 :a. 在类 似信 用质量 和期 限的债券 中到 期收益 率较 高的债券 ; b. 有较 好流 动性 的债 券;c. 存在 信用 溢价 的债 券;d.较高债 性或 期权 价值 的可 转换债 券 ;e. 收益率 水平 合理 的新 券或 者市场 尚未 正确 定价 的创 新品种 。 ①利率 预期 策略 基金管 理人 密切 跟踪 最新 发布的 宏观 经济 数据 和金 融运行 数据 , 分析 宏观 经济 运行的 可 能情景 , 预测 财政政 策 、 货币政 策等 政府 宏观 经济 政策取 向 , 分 析金融 市场 资金供 求状 况变 化趋势 , 在此 基础上 预测 市场利 率水 平变 动趋 势, 以 及收 益率 曲线 变化 趋势 。 在 预期 市场 利 率水平 将上 升时 , 降 低组 合的久 期; 预期 市场 利率 将下降 时, 提高 组合 的久 期。 并 根据 收益 率曲线 变化 情况 制定 相应 的债券 组合 期限 结构 策略 如子弹 型组 合 、 哑 铃型 组合 或者阶 梯型 组 合等。 ②信用 策略 基金管 理人 密切 跟踪 国债 、 金融 债、 企业 ( 公司 ) 债 等不同 债券 种类 的利 差水 平, 结 合 各类券 种税 收状 况、 流动 性状况 以及 发行 人信 用质 量状况 的分 析, 评定 不同 债券类 属的 相对 投资价 值, 确定 组合 资产 在不同 债券 类属 之间 的配 置比例 。 个券选择 层面 ,基金 管理 人对所有 投资 的信用 品种 进行详细 的财 务分析 和非 财务分析 。 财务分 析方 面, 以企 业财 务报表 为依 据, 对企 业规 模、 资 产负 债结 构、 偿债 能力和 盈利 能力 四方面 进行 评分 , 非 财务 分析方 面 ( 包括 管理 能力 、 市场 地位 和发 展前 景等 指标) 则主 要采 取实地 调研 和电 话会 议的 形式实 施。 通过 打分 来评 判该企 业是 低风 险、 高风 险还是 绝对 风险 的企业 , 重 点投 资于 低风 险的企 业债 券; 对于 高风 险企业 , 有 相应 的投 资限 制; 不 投资 于绝 对风险 的债 券。 ③时机 策略 A. 骑乘 策略 。 当收益 率曲 线比较 陡峭 时 , 也即 相邻 期限利 差较 大时 , 可 以买 入期限 位 于 收益率 曲线 陡峭 处的 债券 , 也 即收 益率 水平处 于相 对高位 的债 券 , 随着 持有 期限的 延长 , 债 券的剩 余期 限将 会缩 短, 从而此 时债 券的 收益 率水 平将会 较投 资期 初有 所下 降, 通 过债 券的 收益率 的下 滑, 进而 获得 资本利 得收 益。 B. 息差 策略 。 利 用回 购利 率低于 债券 收益 率的 情形 , 通过 正回 购将 所获 得资 金投资 于债 券以获 取超 额收 益。 C. 利差 策略 。 对 两个 期限 相近的 债券 的利 差进 行分 析, 从 而对 利差 水平 的未 来走势 做出14 判断 , 从 而进 行相应 的债 券置换 。 当预 期利差 水平 缩小时 , 可以 买入收 益率 高的债 券同 时 卖 出收益 率低 的债 券, 通过 两债券 利差 的缩 小获 得投 资收益 ; 当预 期利差 水平 扩大时 , 可以 买 入收益 率低 的债 券同 时卖 出收益 率高 的债 券, 通过 两债券 利差 的扩 大获 得投 资收益 。 ④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策略 。 本 基金 将通 过对宏 观经 济、 提前 偿还 率、 资产 池 结构以 及资 产池资 产所 在行 业景 气变 化等因 素的 研究 , 预 测资 产池未 来现 金流 变化 , 并 通过研 究标 的证 券发行 条款 , 预测提 前偿 还率变 化对 标的 证券 的 久 期与收 益率 的影 响。 同时 , 基 金管 理人 将 密切关 注流 动性 对标 的证 券收益 率的 影响 , 综 合运 用久期 管理 、 收益率 曲线 、 个 券选 择以 及 把握市 场交 易机 会等 积极 策略 , 在 严格 控制风 险的 情况下 , 结合 信用研 究和 流动性 管理 , 选 择风险 调整 后收 益高 的品 种进行 投资 ,以 期获 得长 期稳定 收益 。 ⑤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投 资策 略。 对单 个券 种的 分析 判断 与其它 信用 类固 定收 益品 种的方 法 类似。 在信 用研 究方 面, 本基金 会加 强自 下而 上的 分析, 将机 构评 级与 内部 评级相 结合 , 着 重通过 发行 方的 财务 状况 、 信用 背景 、 经 营能 力、 行 业前景 、 个 体竞 争力 等方 面判断 其在 期 限内的 偿付 能力 ,尽 可 能 对发行 人进 行充 分详 尽地 调研和 分析 。 九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 合指 数( 全价 ) 。 中债综 合指 数 (全价 ) 由 中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编制 并发 布, 该指 数样本 具有 广泛的 市场 代表 性, 涵盖 了主要 交易 市场 (银 行间 市场、 交易 所市 场等) 、 不 同发行 主体 (政 府、企 业等) 和期限 (长 期、中 期、短 期等) 。中债 综合指 数能够 反映债 券全 市场的 整体价 格和投 资回 报情 况, 适合 作为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若未来 法律 法规 发生 变化 , 或者有 更权 威的 、 更能 为市 场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推出 , 或者市 场发 生变 化导 致本 业绩比 较基 准不 再适 用 , 本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依据 维 护 投资者 合法 权 益的原 则, 在与 基金 托管 人协商 一致 并报 中国 证监 会备案 后, 适当 调整 业绩 比较基 准并 及时 公告, 而无 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本基 金的 预期 收益和 预期 风险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15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未 经审计)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及 董事 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料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陈 述 或重大 遗漏 ,并 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担 个别 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根 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已经复 核了 本投 资组 合报 告,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本投 资组 合报 告所 载数 据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 报告 中所 列 财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144,023,000.00 97.94 其中: 债券


1,144,023,000.00 97.94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 售金融 资产


- - 7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8,456,037.79 0.72 8 其他资 产


15,572,707.72 1.33 9 合计





1,168,051,745.51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2. 12.1 报告 期末按 行业 分类 的境 内股票 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不包 括股 票投资 。 2. 22.2 报告 期末按 行业 分类 的港 股通投 资股 票投资 组合 无。 16 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不包 括股 票投资 。


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 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9,983,000.00 4.9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9,983,000.00 4.92 4 企业债 券 20,266,000.00 1.99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70,795,000.00 36.46 6 中期票 据 364,968,000.00 35.89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338,011,000.00 33.24 9 其他 - - 10 合计 1,144,023,000.00 112.50 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1610418 16 兴业 CD418 1,300,000 126,165,000.00 12.41 2 111714125 17 江 苏银 行 CD125 1,000,000 96,720,000.00 9.51 3 111713050 17 浙 商银 行 CD050 1,000,000 95,570,000.00 9.40 4 101463005 14 扬 城建 MTN001 700,000 73,017,000.00 7.18 5 1282552 12 兴 泸集MTN1 700,000 70,924,000.00 6.97 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17 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9.1 本期国 债期 货投资政 策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约定 ,本基 金投 资范 围不 包括 国债期 货。 9.2 报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持仓 和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 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9.3 本期国 债期 货投资评 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0.1


本报告 期内 未出 现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或 者在报 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况。 10.2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不包 括股 票投资 。 10.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5,572,707.72 5 应收申 购款 - 18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572,707.72 10.4 报告 期末 持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10.5 报告 期末 前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不包 括股 票投资 。 10.6 投资 组合 报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 金的 过往业 绩并 不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 有风险 , 投资 者在作 出投 资决策 前应 仔 细 阅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基金 业绩 数据 截 至2017 年6 月30 日。 1、 净值增 长率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比 较表 景顺长 城景 泰丰 利纯 债债 券 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7 年1 月13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1.93% 0.02% -2.05% 0.08% 3.98% -0.06% 景顺长 城景 泰丰 利纯 债债 券 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7 年1 月13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1.75% 0.02% -2.05% 0.08% 3.80% -0.06% 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金 累计净 值增 长率 变动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变动 的 比较 19 20 注: 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 基金 对债 券的 投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本基 金持 有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投 资比 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5% 。 本基金 的建 仓 期为 自2017 年1 月13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6 个 月。 截 至本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仍 处 于建仓 期。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1 月 13 日 )起 至本 报告 期 末不满 一年 。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本 基金C 类 基金 份额 的销售 服务 费;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诉讼 费和 仲裁 费; 6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21 7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账 户开 户费 用和 账户 维 护费; 10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4% 年 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 0.4%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在 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核 对后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基 金管理 人发 送的 基金 管理 费划款 指令 于次 月 前2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 金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0% 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管 费的 计 算方法 如 下 : H =E× 0.1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在 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核 对后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基 金管理 人发 送的 基金 托管 费划款 指令 于次 月 前2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 金财产 中一 次性 支取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3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 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4 % 。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将 专门 用于本 基金 的销 售与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 基金 管理 人将在 基金 年 度报告 中对 该项 费用 的列 支情况 作专 项说 明。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 C 类 基金份 额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4% 年 费率 计提 。 计 算 方法如 下: H =E× 0.4% ÷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 基金 份额 每日 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 基金 份额 前一 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在 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核22 对后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基 金管理 人发 送的 基金 销售 服务费 划款 指令 于次 月 前2 个工 作日 内 从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上述 “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中 第 4 -10 项费 用, 根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按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或摊 入当期 费用 ,由 基金 托管 人从基 金财 产中 支付 。 三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生 效前 的相 关 费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1 、 在 “ 三、 基金 管理 人” 部分, 更新 了基 金管 理人 监事会 成员 、 基 金经 理的 相关信 息 ; 2 、在 “四 、基 金托 管人 ” 部分, 更新 了托 管人 相关 情况信 息; 3 、在“ 五、相 关服务 机构 ”部分, 更新 了基金 销售 机构、登 记机 构及会 计师 事务所 的 相关信 息; 4 、在 “七 、基 金合 同的 生 效”部 分, 新增 了基 金合 同的生 效的 相关 信息 ; 5 、在“ 八、基 金份额 的申 购、赎回 、转 换及其 他登 记业务” 部分 ,更新 了基 金转换 业 务的相 关信 息, 以及 申购 、赎回 与转 换的 开始 日及 业务办 理时 间、 数额 限制 的相关 信息 ; 6 、在 “九 、基 金的 投资 ” 部分, 新增 了基 金投 资组 合报告 ,数 据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7 、新 增了 “十 、基 金的 业 绩”部 分, 数据 截 至 2017 年6 月30 日; 8 、 在 “二 十二、 其它 应披 露事项 ” 部 分, 更 新了 近期 发布的 与本 基金 有关 的公 告目录 , 目录更 新 至2017 年7 月13 日。 23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一 七年 八月 二十 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