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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A(150277)

高铁A: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 中证 高铁 产业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7 年半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8 月 28 日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6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半年 度报 告已经 三 分 之 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复核 了本报 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 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 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1 月1 日起至 6 月30 日止。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6 页


§2


基 金 简 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 简称 鹏华高铁分级 场内简称 高铁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0639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27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43,570,155.3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 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 6 月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高铁分级 鹏华高铁 A 鹏华高铁 B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高铁分级 高铁 A 高铁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39 150277 15027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总额 178,344,273.30 份 182,612,941.00 份 182,612,941.00 份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 跟踪误差控制在 4 %以内 。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 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 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 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高铁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 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 误差不超过 4 %。如因指数编 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 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 基准 中证高铁产业指数收益率×9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6 页


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属分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 金,其预期的风险与 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为证券 投资基金中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品种。同时本基金为 指数基金,通过跟踪 标的指数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高铁 A 份额为稳 健收益类份额,具有 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 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高铁 B 份额为积 极收益类份额,具有 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 对较高的特征。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张燕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6 页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 年 1 月1 日 - 2017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02,094.84 本期利润 -30,525,356.4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7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14%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436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15,049,259.8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64 注: (1 )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指基 金本 期利息 收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 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 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表中的 “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 30 日, 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73% 0.68% 1.58% 0.65% 0.15% 0.03% 过去三个月 -7.28% 1.02% -7.90% 1.00% 0.62% 0.02% 过去六个月 -6.14% 0.88% -7.51% 0.88% 1.37% 0.00% 过去一年 3.96% 1.06% 0.99% 1.06% 2.97%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52.97% 2.42% -54.62% 2.33% 1.65% 0.09%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高铁产业指数收益率*95%+ 商业银行 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6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5 月 27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6 页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 币,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扩股, 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 币。 截止 2017 年6 月, 公 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4509.30 亿 元, 管理 149 只公募基金 、10 只全国 社保投资组合 、2 只基本 养老保险投资组合。 经过近 19 年投 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羽翔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6 年 7 月 15 日 - 10 张 羽 翔 先 生 , 国 籍 中 国, 工学硕士,10 年金 融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 招 商 银 行 软 件 中 心( 原 深 圳 市 融 博 技 术 公 司) 数据分析师;2011 年 3 月 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司, 历任监察稽 核部资深金融工程师、 量 化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部 资深量化研究员, 先后 从事金融工程、 量化研 究等工作;2015 年 9 月 起 担 任 鹏 华 上 证 民 企50ETF 基金 及其联接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6 月起兼任 鹏华新丝 路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 起兼任鹏 华 高 铁 产 业 分 级 基 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起兼任鹏华中证 500 指数 (LOF ) 、 鹏华沪深 300 指数 (LOF ) 基金基 金经理,2016 年 11 月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6 页


起 兼 任 鹏 华 一 带 一 路 分级、 鹏华新能源分级 基金基金经理。 张羽翔 先 生 具 备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 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 以及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本着诚 实守 信、勤 勉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运 作基 金资产 ,在 严格控 制 风 险 的 基础上 ,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谋 求最 大利益 。本 报告期 内, 本基金 运作 合规, 不存 在违反 基 金 合 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未 发生 违 法违 规且 对 基金 财产 造 成损 失的 异 常交 易行 为 。本 报告 期内未发 生基金 管理 人管理 的所 有投资 组合 参与的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反 向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边 交 易 量 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本 基 金秉 承指 数 基金 的投 资 策略 ,在 应 对申 购赎 回 的基 础上 , 跟踪 指数 收 益, 力争 将基金跟 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 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7640 元;本 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14%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2017 年 上 半年, 上市 公 司整 体盈 利 持续 向好 , 主板 优势 明 显, 上中 游 业绩 持续 提 升 , 周期、 消费 强势不 改, 其中煤 炭、 航运、 水泥 等二级 行业 业绩大 幅提 升。当 前周 期类板 块 受 全 球 贸易和 美国 经济的 回暖 ,有望 继续 延续当 前的 经济增 长活 力。社 会消 费支出 对于 经济增 长 贡 献 明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6 页


显,位 列 “ 三驾马 车 ” 之首, 在资 本市场 上, 业绩稳 定的 大消费 股受 到资金 的追 捧,尤 其 是 上 半 年的家电、白酒板块,业绩争先 爆发。





中国 经济 现 正处 在本 轮 库存 周期 、 房地 产周 期 和产 能周 期 的末 端, 被 动补 库存 、 房地产 调 控 、产 能去 化 会给 中国 经 济增 长和 结 构调 整带 来 压力 。展 望 2017 年 下 半年 ,受 房 地产周期下 行和调 控影 响,房 地产 投资增 速将 下降, 基础 设施投 资也 会受到 资金 供给的 影响 。在出 口 和 消 费 保持稳定增长的情况下, 受投资增速回调的影响, 中国经济增速将放缓, 但全年实现 6.5% 的 增长 目标无忧。





下半 年我 们 继续 继续 看 好大 盘蓝 筹 股持 续表 现 和有 确定 业 绩的 新兴 成 长股 的反 弹 。中长 期看市 场结 构将进 一步 分化, 缺乏 内生增 长支 撑的高 估值 个股将 面临 估值 回 归, 依赖内 生 增 长 、 重视股东权益的上市公司将享受市场溢价和政策红利。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1 、有关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 )日常估 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 基金 会计核 算采 用基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 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 )特殊业 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等没 有市价 的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成员 由基金 经理 、行业 研 究 员 、 监察稽 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 、基金经理 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组 成员共同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6 页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 、本公司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 、本公司现 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1 、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在存续期内, 本基金 (包 括鹏华高铁份额、 鹏华高铁 A 份额 、 鹏华高铁 B 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本 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6 页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托 管 人声 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 ,基 金托 管 人 — 招商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不存 在 任何 损害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 了《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及其他 有关 法律法 规 、 基 金 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基 金 管理 人在 投 资运 作、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计 算、 利 润分 配、 基 金份 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严格遵守了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在 各重 要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金合 同 的 规 定 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 本半 年 度 报 告中 财 务 信 息等 内 容 的 真实 、 准 确 和完 整 发 表 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财务会计报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6 页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3,844,872.44 30,204,653.23 结算备付金


17,607.54 229,790.46 存出保证金


111,408.67 346,579.3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94,168,574.91 542,534,402.54 其中:股票投资


394,168,574.91 542,534,402.5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96,862.01 1,010,932.90 应收利息


4,771.24 7,694.6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75,235.96 762,06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19,719,332.77 575,096,113.25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638,868.75 1,835,275.94 应付管理人报酬


345,783.33 507,281.17 应付托管费


76,072.34 111,601.8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87,597.36 392,653.3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6 页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21,751.17 521,837.36 负债合计


4,670,072.95 3,368,649.70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882,726,397.24 1,140,424,366.37 未分配利润


-467,677,137.42 -568,696,902.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5,049,259.82 571,727,463.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9,719,332.77 575,096,113.25 注: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6 月 30 日, 鹏 华高铁分级份额净值 0.764 元, 鹏华 高铁 A 份额 净值 1.037 元,鹏华高铁 B 份额净 值 0.491 元 ;基金份额总额 543,570,155.30 份 ,其中鹏华高铁分级份额 178,344,273.30 份,鹏华 高铁 A 份额182,612,941.00 份,鹏华 高铁 B 份额182,612,941.00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26,474,611.70 -105,314,419.67 1. 利息收入


111,553.52 81,152.3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1,553.52 81,152.37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6,100,007.30 -84,052,209.5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745,575.42 -84,648,605.1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54,431.88 596,395.64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33,027,451.28 -21,568,203.74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341,278.76 224,841.25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6 页


减: 二 、费用


4,050,744.74 3,013,779.51 1 .管理人报 酬 6.4.8.2.1 2,585,955.17 1,645,683.62 2 .托管费 6.4.8.2.2 568,910.07 362,050.42 3 .销售服务 费 6.4.8.2.3 - - 4 .交易费用


586,019.30 674,327.01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309,860.20 331,718.46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以“ - ” 号填列) -30,525,356.44 -108,328,199.1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30,525,356.44 -108,328,199.18


6.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140,424,366.37 -568,696,902.82 571,727,463.5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0,525,356.44 -30,525,356.4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257,697,969.13 131,545,121.84 -126,152,847.29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293,361,863.88 -143,718,359.45 149,643,504.43 2. 基金赎回 款 -551,059,833.01 275,263,481.29 -275,796,351.7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882,726,397.24 -467,677,137.42 415,049,259.82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6 页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796,729,534.56 -318,773,687.62 477,955,846.9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08,328,199.18 -108,328,199.1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7,261,572.45 -13,089,021.31 -5,827,448.86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387,513,547.08 -213,166,291.16 174,347,255.92 2. 基金赎回 款 -380,251,974.63 200,077,269.85 -180,174,704.7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803,991,107.01 -440,190,908.11 363,800,198.9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 华 中证 高铁 产 业指 数分 级 证券 投资 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经 中国证 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 第 767 号《关于准 予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 金注 册的批 复》 核准, 由鹏 华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依 照《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 金 法 》 和《鹏 华中 证高铁 产业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负责公 开募 集。本 基金 为契约 型 开 放 式 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45,659,659.97 元, 业 经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验 字(2015) 第 568 号 验 资 报 告 予 以 验 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华中 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正式生 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45,675,708.96 份 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 利息折合 16,048.99 份基 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6 页


根 据 《鹏 华中 证 高铁 产业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合 同》 并 报中 国证 监 会备 案, 本基金的 基 金 份 额 包 括 鹏 华 中 证 高 铁 产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基 础 份 额( 以下简称“ 鹏 华 高 铁 份 额 ”) 、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 以下简称“鹏华高铁 A 份额”) 、 鹏华 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 以下简称“鹏华高铁 B 份额 ”) 。根 据对基金财产 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高铁份额为可以申购、 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高铁 A 份额与 鹏华 高铁 B 份额 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鹏华高铁 A 份额 为稳健收益类份 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高铁 B 份 额为积极 收益类份额,具有 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 高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高铁 A 份额与鹏华高铁 B 份额 的配比始终保持 1 :1 的比率 不变。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 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鹏华高 铁份额; 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 1 :1 的比例确认 为鹏华高铁 A 份额与鹏华 高铁 B 份额 。 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后,鹏华高铁份额与鹏华高铁 A 份 额、鹏华高铁 B 份额之 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 内份额 配对 转换, 包括 基金份 额的 分拆和 合并 两种转 换行 为。基 金份 额的分 拆, 指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将其持有的鹏华高铁份额按照 2 份场内鹏华高铁份额对应 1 份鹏华高铁 A 份额与 1 份鹏华高铁 B 份额的比 例进行转换的行 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高铁 A 份额 与鹏华高铁 B 份额按照 1 份鹏华高铁 A 份额与 1 份鹏华高铁 B 份额对应 2 份场内鹏华高铁份额 的 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 金 份额 的净 值 按如 下原 则 计算 :鹏 华 高铁 份额 的 基金 份额 净 值为 净值 计 算日 的基 金资产净 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鹏华高铁份额、鹏华高铁 A 份额、鹏华 高铁 B 份额 的 份额数之和。鹏华高铁 A 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鹏华高铁 A 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 2 份鹏华高铁 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 1 份鹏华高铁 A 份额与 1 份鹏华高铁 B 份额所对应 的基金资产净 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鹏华高铁 A 份额 、鹏华高铁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 9 月 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高铁 A 份 额与鹏华高铁 B 份额的 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比 例。 对于鹏华高铁 A 份 额的约定应得收益, 即 鹏华 高铁 A 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 8 月31 日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 , 将折算为场 内鹏华高铁 份额分配给鹏华高铁 A 份额持有人。鹏华高铁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鹏华高铁份额将按 1 份鹏 华高铁 A 份 额获得新增鹏华高铁份额的分配。持 有场外鹏华高铁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将按前述 折算方 式获 得新增 场外 鹏华高 铁份 额的分 配; 持有场 内鹏 华高铁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将 按 前 述 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高铁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高铁 A 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6 页


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鹏华高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鹏华高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1.500 元时或 鹏华高铁 B 份额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 0.250 元时进 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 基金将分别对鹏华高铁份额、鹏华高铁 A 份额 、鹏华高铁 B 份额进行份 额 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 金将确保鹏 华高铁 A 份 额与鹏华高铁 B 份额的 比例为 1 :1 , 份额折算后鹏华高铁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鹏华高铁 A 份额 与鹏华高铁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 简称 “深交所 ”) 深证上 字[2015] 第 243 号文审核 同意,本基金鹏华 高铁A 份额77,646,862.00 份基金份额 和鹏华高铁B 份额77,646,863.00 份 基金份额于2015 年6 月 5 日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内的鹏华高铁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 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为鹏华高铁 A 份额和鹏华 高铁 B 份额 即可上市流通;对于 托管在场外的鹏 华高铁 份额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在符 合相关 办理 条件的 前提 下,将 其跨 系统转 托管 至深交 所 场 内 后 分拆为鹏华高铁 A 份额 和鹏华高铁 B 份额即可上 市流通。 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和 《鹏 华 中证 高铁 产 业指 数分 级 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定 ,本 基金的 投资 范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融 工具 ,包括 标的 指数成 份 股 及 其 备选成份股( 含中小板、 创业板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股指期货、 权证、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它 金 融 工 具(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关规定) 。 本基金投资于 股票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 备选 成份股 的比 例不低 于非 现金基 金资 产 的 80% ; 每个 交易 日日 终在扣 除股 指期货合约 需 缴 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高铁产业指数收益率 ×95% +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 6.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 “ 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 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鹏华中 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7 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6 月30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7 上半 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6 页


6.4.4 本报告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 《 关于 企业 所 得税 若干 优 惠政 策的 通 知 》 、 财税[2012]85 号 《 关于 实施 上 市公 司股 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6]36 号 《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 [2016]46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往 来等 增值税 补充 政策的 通知 》及其 他相 关财税 法规 和实务 操作 ,主要 税 项 列 示 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1 日 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1 日 起, 金融业 由缴 纳营业 税改 为缴纳 增值 税。对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 转 让 收 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 基金从 证 券 市 场中 取 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 票、 债券 的 差价 收入 , 股票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 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 售 股,解 禁后 取得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按照 上述 规定计 算纳 税,持 股时 间自解 禁日 起计算 ; 解 禁前 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 计征个人 所得税。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6 页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 报 告 期 存在 控 制 关 系或 其 他 重 大利 害 关 系 的关 联 方 发 生变 化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 报 告 期 与基 金 发 生 关联 交 易 的 各关 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6.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6.4.8.1.1 股票交易 注:无。 6.4.8.1.2 债券交易 注:无。 6.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注:无。 6.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6.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注: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6 页


月 30 日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2,585,955.17 1,645,683.62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83,940.30 119,600.26 注: (1 ) 支 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00%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 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00% ÷ 当年天数。 (2 )根 据《 开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费用 管理 规定》 , 基金 管理人 依据 销售机 构销 售基金 的 保 有 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 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 支。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568,910.07 362,050.42 注 : 支付 基金 托 管人 招商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的托 管 费年 费率 为 0.22% , 逐 日计 提, 按 月支付。日 托管费= 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 ×0.22%÷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6.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无。 6.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6.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基金 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6.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6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23,844,872.44 105,571.17 20,738,081.18 75,131.1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无。 6.4.9 期末(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 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002879 长缆 科技 2017 年 6 月5 日 2017 年7 月 7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8.02 18.02 1,313 23,660.26 23,660.26 - 002882 金龙 羽 2017 年 6 月15 日 2017 年7 月 17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6.20 6.20 2,966 18,389.20 18,389.20 - 603933 睿能 科技 2017 年 6 月28 日 2017 年7 月 6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20.20 20.20 857 17,311.40 17,311.40 - 603305 旭升 股份 2017 年 6 月30 日 2017 年7 月 10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1.26 11.26 1,351 15,212.26 15,212.26 - 300670 大烨 智能 2017 年 6 月26 日 2017 年7 月 3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0.93 10.93 1,259 13,760.87 13,760.87 - 300672 国科 微 2017 年 6 月30 日 2017 年7 月 12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8.48 8.48 1,257 10,659.36 10,659.36 - 603331 百达 精工 2017 年 6 月27 日 2017 年7 月 5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9.63 9.63 999 9,620.37 9,620.37 - 300671 富满 2017 年 2017 新股流 8.11 8.11 942 7,639.62 7,639.62 -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6 页


电子 6 月27 日 年7 月 5 日 通受限 603617 君禾 股份 2017 年 6 月23 日 2017 年7 月 3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8.93 8.93 832 7,429.76 7,429.76 - 6.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 票 名 称 停牌 日期 停 牌 原 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002122 天 马 股 份 2017 年 4 月24 日 重 大 事 项 9.67 2017 年 7 月24 日 11.15 1,172,416 9,416,616.55 11,337,262.72 - 300440 运 达 科 技 2017 年 2 月20 日 重 大 事 项 13.12 - - 443,200 6,806,393.02 5,814,784.00 -


6.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6.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无。 6.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无。 §7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7.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394,168,574.91 93.91 其中:股票 394,168,574.91 93.91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6 页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862,479.98 5.69 7 其他各项资产 1,688,277.88 0.40 8 合计 419,719,332.77 100.00


7.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7.2.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内股票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43,834,202.18 58.75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43,996,678.08 34.69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5,814,784.00 1.40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93,645,664.26 94.84


7.2.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内股票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6 页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 业 - - C 制造业 327,327.54 0.0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7,639.62 0.00 J 金融业 187,943.49 0.05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22,910.65 0.13


7.2.3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 港股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无。 7.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股 票 投 资明 细 7.3.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大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1766 中国中车 5,732,266 58,010,531.92 13.98 2 601186 中国铁建 4,778,428 57,484,488.84 13.85 3 601390 中国中铁 6,493,182 56,295,887.94 13.56 4 600820 隧道股份 2,991,713 30,216,301.30 7.28 5 000008 神州高铁 2,672,922 19,458,872.16 4.69 6 600967 内蒙一机 1,071,834 14,609,097.42 3.52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6 页


7 300001 特锐德 791,038 13,257,796.88 3.19 8 002501 利源精制 1,156,000 13,143,720.00 3.17 9 002122 天马股份 1,172,416 11,337,262.72 2.73 10 600169 太原重工 2,846,280 10,986,640.80 2.65 注:投 资者 欲了解 本报 告期末 基金 投资的 所有 股票明 细, 应阅读 登载 于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半年度报 告正文。


7.3.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大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1878 浙商证券 11,049 187,943.49 0.05 2 603801 志邦股份 1,406 47,522.80 0.01 3 603043 广州酒家 1,810 45,738.70 0.01 4 603335 迪生力 2,230 24,864.50 0.01 5 002879 长缆科技 1,313 23,660.26 0.01 注:投 资者 欲了解 本报 告期末 基金 投资的 所有 股票明 细, 应阅读 登载 于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半年度报 告正文。 7.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766 中国中车 16,026,301.89 2.80 2 601186 中国铁建 12,367,742.79 2.16 3 601390 中国中铁 11,658,444.00 2.04 4 000008 神州高铁 11,630,523.70 2.03 5 600562 国睿科技 9,908,557.78 1.73 6 000976 春晖股份 8,721,540.14 1.53 7 600820 隧道股份 6,291,306.00 1.10 8 300001 特锐德 3,932,213.67 0.69 9 600967 内蒙一机 3,102,720.76 0.54 10 002501 利源精制 2,728,915.42 0.48 11 600458 时代新材 2,673,890.00 0.47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6 页


12 600169 太原重工 2,294,880.00 0.40 13 603111 康尼机电 2,169,078.88 0.38 14 600495 晋西车轴 2,079,256.60 0.36 15 300011 鼎汉技术 1,806,129.78 0.32 16 002122 天马股份 1,805,782.02 0.32 17 600580 卧龙电气 1,630,970.32 0.29 18 002161 远 望 谷 1,579,616.50 0.28 19 601002 晋亿实业 1,451,971.00 0.25 20 002480 新筑股份 1,380,149.96 0.24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766 中国中车 36,059,687.24 6.31 2 601390 中国中铁 34,880,514.03 6.10 3 601186 中国铁建 34,359,991.35 6.01 4 600820 隧道股份 16,431,092.66 2.87 5 002282 博深工具 10,240,666.80 1.79 6 002501 利源精制 7,876,117.09 1.38 7 300150 世纪瑞尔 7,702,089.64 1.35 8 600967 内蒙一机 7,397,114.97 1.29 9 600169 太原重工 6,037,127.20 1.06 10 600495 晋西车轴 5,338,845.00 0.93 11 603111 康尼机电 5,210,624.00 0.91 12 000008 神州高铁 5,069,277.23 0.89 13 300001 特锐德 4,780,088.48 0.84 14 300011 鼎汉技术 4,762,561.07 0.83 15 600580 卧龙电气 4,189,381.44 0.73 16 002161 远 望 谷 4,063,790.82 0.71 17 600458 时代新材 3,896,317.00 0.68 18 601002 晋亿实业 3,645,222.00 0.64 19 000925 众合科技 3,574,874.45 0.63 20 002480 新筑股份 3,449,789.02 0.60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6 页


7.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16,030,763.75 卖出 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37,114,715.52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7.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注:无。 7.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注:无。 7.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十大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注:无。 7.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无。 7.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无。 7.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7.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 基 金投 资股 指 期货 将根 据 风险 管理 的 原则 ,以 套 期保 值为 目 的, 主要 选 择流 动性 好、交易 活跃的 股指 期货合 约。 本基金 力争 利用股 指期 货的杠 杆作 用,降 低申 购赎回 时现 金资产 对 投 资 组 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7.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6 页


7.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7.12.1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1,408.6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96,862.0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771.24 5 应收申购款 475,235.9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88,277.88 7.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无。 7.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7.12.5.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122 天马股份 11,337,262.72 2.73 重大事项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6 页


7.12.5.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879 长缆科技 23,660.26 0.01 新股锁定


7.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6 页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鹏华高 铁分级 12,981 13,738.87 67,849,546.76 38.04% 110,494,726.54 61.96% 鹏华高 铁 A 588 310,566.23 156,853,283.00 85.89% 25,759,658.00 14.11% 鹏华高 铁 B 10,998 16,604.20 27,139,526.00 14.86% 155,473,415.00 85.14% 合计 24,567 22,126.03 251,842,355.76 46.33% 291,727,799.54 53.67%


8.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鹏华高铁分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银河资本-工商银行-银河资本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5,277,244.00 40.59% 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 个人 分红 678,613.00 5.22% 3 王欣茵 656,200.00 5.05% 4 富国基金-招商银行-富国基金招 商银行-量化对冲 4 号 混合型资产 538,470.00 4.14% 5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个人万能 452,145.00 3.48% 6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06,927.00 3.13% 7 陈云英 392,800.00 3.02% 8 秦雯 242,491.00 1.86% 9 梁世林 178,800.00 1.38% 10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 -集团自有资金-012G-ZY001 深 169,554.00 1.30% 鹏华高铁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926,583.00 14.75% 2 富国基金-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 20,142,675.00 11.03%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6 页


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太平洋资管-建设银行-太平洋第 三极稳定增值混合型产品 11,314,830.00 6.20% 4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险 10,614,908.00 5.81% 5 富国基金-广州农商银行-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9,772,362.00 5.35% 6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013C-CT001 深 9,076,069.00 4.97% 7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 个人 分红 8,756,600.00 4.80% 8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中油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 6,741,038.00 3.69% 9 丁碧霞 6,011,331.00 3.29% 1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个人万能 5,691,900.00 3.12% 鹏华高铁 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万能 23,268,443.00 12.74% 2 宋伟铭 4,049,065.00 2.22% 3 张君钦 2,002,690.00 1.10% 4 刘新新 1,799,925.00 0.99% 5 张凤玉 1,592,899.00 0.87% 6 陈颖 1,536,997.00 0.84% 7 张美芳 1,475,346.00 0.81% 8 周伟沅 1,360,346.00 0.74% 9 周东菊 1,296,400.00 0.71% 10 雷阳华 1,223,683.00 0.67%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基金 鹏华高铁分级 6,068.06 0.00% 鹏华高铁 A - - 鹏华高铁 B - - 合计 6,068.06 0.00%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从业 人员 投资、 持有 本基金 符合 相关法 律法 规、中 国 证 监 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6 页


8.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6 页


§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鹏华高铁分级 鹏华高铁 A 鹏华高铁 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5 月27 日 ) 基金份额总额 90,381,983.96 77,646,862.00 77,646,863.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4,596,462.70 278,829,430.00 278,829,430.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80,634,631.90 - -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39,319,799.30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 填列 ) 192,432,978.00 -96,216,489.00 -96,216,489.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8,344,273.30 182,612,941.00 182,612,941.00 注:总 申购 份额含 红利 再投、 转换 入份额 ;总 赎回份 额含 转换出 份额 。拆分 变动 份额为 本 基 金 三 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6 页


§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聘任韩亚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韩亚庆先 生任 职日期自 2017 年3 月22 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0.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0.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0.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6 页


例 招商证券 1 116,038,816.20 33.26% 105,744.67 33.26% - 国金证券 1 44,648,129.62 12.80% 40,687.60 12.80% - 中泰证券 2 32,703,207.82 9.37% 29,802.84 9.37% 报告期新 增 浙商证券 1 32,434,057.48 9.30% 29,557.39 9.30% 报告期新 增 安信证券 2 27,890,362.46 7.99% 25,416.49 7.99% - 天风证券 1 27,220,766.12 7.80% 24,806.50 7.80% 报告期新 增 川财证券 1 24,010,363.90 6.88% 21,880.15 6.88% - 方正证券 1 18,415,051.68 5.28% 16,781.64 5.28% - 平安证券 1 11,480,334.56 3.29% 10,462.02 3.29% 报告期新 增 西南证券 2 10,012,504.22 2.87% 9,124.40 2.87% - 东北证券 1 4,045,272.24 1.16% 3,686.46 1.16% - 广发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报告期新 增 注: 交易单 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 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 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 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 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易 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 根据 上述标 准, 选定符 合条 件的证 券公 司作为 租用 交易单 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 对所选 定证 券公司 的服 务进行 综合 评比, 评比 内容包 括: 提供研 究报 告质量 、数 量、及 时 性 及 提 供研究 服务 主动性 和质 量等情 况, 并依据 评比 结果确 定交 易单元 交易 的具体 情况 。我公 司 在 比 较鹏华高铁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6 页


了多家 证券 经营机 构的 财务状 况、 经营状 况、 研究水 平后 ,向券 商租 用交易 单元 作为基 金 专 用 交 易单元。 10.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注:无。 §11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11.1 报 告 期 内 单一 投 资 者 持有 基 金 份 额比 例 达 到 或超 过 20% 的情况 注:无。 11.2 影 响 投 资 者决 策 的 其 他重 要 信 息 无。








鹏 华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