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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A(150229)

酒A: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 中证 酒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半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8 月 28 日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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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半年 度报 告已经 三 分 之 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1 月1 日起至 6 月30 日止。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8 页


§2


基 金 简 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 金简称 鹏华酒分级 场内简称 鹏华酒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0632 交易代码 160632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4 月29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3,384,490.8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 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 5 月1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酒分级 鹏华酒 A 鹏华酒 B 下属分级 基金场内简称: 酒分级 酒 A 酒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32 150229 15023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总额 206,069,401.80 份 33,657,544.00 份 33,657,545.00 份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 跟踪误差控制在 4 %以内 。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 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 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 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酒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 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如因指数编制 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 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 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酒指数收益率×9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 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8 页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属分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 金,其预期的风险与 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为证券 投资基金中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品种。同时本基金为 指数基金, 通过跟踪 标的指数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酒 A 份 额为稳健 收益类份额,具有低 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 较低的特征。 鹏华酒 B 份 额为积极 收益类份额,具有高 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 较高的特征。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8 页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 年 1 月1 日 - 2017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46,188,596.29 本期利润 63,761,348.7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6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25%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42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92,324,415.3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9 注: (1 )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指基 金本 期利息 收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 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 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表中的 “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 30 日, 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7.01% 1.11% 6.39% 1.13% 0.62% -0.02% 过去三个月 5.22% 1.23% 3.87% 1.22% 1.35% 0.01% 过去六个月 18.25% 1.14% 15.10% 1.14% 3.15% 0.00% 过去一年 26.03% 1.14% 20.05% 1.13% 5.98%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1.69% 2.04% 13.28% 1.98% -1.59% 0.06%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酒指数收益率 ×95 %+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8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4 月 29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8 页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 币,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扩股, 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 币。 截止 2017 年6 月, 公 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4509.30 亿 元, 管理 149 只公募基金 、10 只全国 社保投资组合、2 只基本 养老保险 投资组合。 经过近 19 年投 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余斌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5 年 4 月 29 日 - 10 余斌先生,国籍中国, 经济学硕士, 10 年证券 从业经验。 曾任职于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 任 风 险 控 制 部 市 场 风 险 分 析 师 ;2009 年 10 月 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有限公司, 历任机构 理财部大客户经理、 量 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 先 后 从 事 特 定 客 户 资 产管理业务产品设计、 量化研究等工作;2014 年5 月起担任 鹏华信息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5 月 起兼任鹏 华 证 券 保 险 分 级 基 金 基金经理,2014 年 11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国 防 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4 月起兼任 鹏华酒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5 月起兼任 鹏华证券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6 月 起兼任 鹏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8 页


华 环 保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6 年 6 月起兼 任 鹏 华 空 天 一 体 军 工 指数 (LOF ) 、 鹏华量化 策 略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余斌先生具备基金 从业资格。 本报告期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未 发 生变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 以及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本着诚 实守 信、勤 勉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运 作基 金资产 ,在 严格控 制 风 险 的 基础上 ,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谋 求最 大利益 。本 报告期 内, 本基金 运作 合规, 不存 在违反 基 金 合 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未 发生 违 法违 规且 对 基金 财产 造 成损 失的 异 常交 易行 为 。本 报告 期内未发 生基金 管理 人管理 的所 有投资 组合 参与的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反 向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边 交 易 量 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 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 基 金日均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都有较好的控制,较好地实现了基金运作目标。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报告期末,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9 , 累 计净值 1.108 。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8.25%。 本报告期,基金年化跟踪误差 0.96% ,日均跟踪偏离 0.05% 。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8 页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2017 年上半 年, 市场继续维持宽幅震荡的走势。 在风险偏好和存量资金的市场环境中, 行业 和板块 的走 势发生 明显 分化, 背后 反映出 投资 者在平 衡资 产配置 和风 险管理 后的 资金聚 类 或 抱 团 现象。在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仍大概率维持 L 型走势,金 融去杠杆政策不会退出。可以预期在 当前的 市场 环境下 ,资 金聚类 现象 仍将持 续, 但聚焦 的行 业和板 块可 能发生 变化 。在基 本 面 没 有 超预期的前提下,投资价值与价格基本上就是跷跷板的两端。 2017 年下半 年, 市场仍然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 在高度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中, 我们需要更 多保持 一份 谨慎。 大多 数情况 下, 我们 应 该追 随市场 的趋 势和热 点。 但对于 被市 场规避 的 行 业 和 板块我们也应保持极大的关注,寻找被市场错杀的公司。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1 、有关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 述 (1 )日常估 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金 会计核 算采 用基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 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 )特殊业 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等没 有市价 的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成员 由基金 经理 、行业 研 究 员 、 监察稽 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 、基金经理 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组 成员共同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8 页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 、本公司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 、本公司现 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酒分级份额、鹏华酒 A 份额、鹏 华酒 B 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8 页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报 告期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在本 基金 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 格遵 守 了《 证券 投资基金 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本 托 管人 按照 国 家有 关规 定 、基 金合 同 、托 管协 议 和其 他有 关 规定 ,对 本基金的 基金资 产净 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认真 的复 核,对 本基 金的投 资运 作方面 进 行 了 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半 年 度 报 告中 财 务 信 息等 内 容 的 真实 、 准 确 和完 整 发 表 意见 本 托 管人 复核 审 查了 本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8 页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8,568,422.22 22,672,118.53 结算备付金 18,113.40 - 存出保证金 82,679.62 126,653.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76,989,241.02 414,485,561.27 其中:股票投资 276,989,241.02 414,485,561.2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67,705.33 - 应收利息 3,726.47 5,317.0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42,139.06 595,120.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97,472,027.12 437,884,771.12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17,608.73 应付赎回款 4,266,908.52 466,146.36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8,356.86 356,544.61 应付托管费 54,638.50 78,439.8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46,908.24 275,877.4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8 页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30,799.67 526,641.21 负债合计 5,147,611.79 1,921,258.14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61,600,296.71 461,493,675.89 未分配利润 30,724,118.62 -25,530,162.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2,324,415.33 435,963,512.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7,472,027.12 437,884,771.12 注: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6 月30 日, 鹏华酒分级份额净值 1.069 元 , 鹏华 酒 A 份额净 值 1.026 元, 鹏华酒 B 份额净值 1.112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273,384,490.80 份 , 其 中 鹏 华 酒 分 级 份 额 206,069,401.80 份,鹏华 酒 A 份额33,657,544.00 份,鹏华酒 B 份额33,657,545.00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66,914,369.21 654,423.10 1. 利息收入


81,439.91 85,845.9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1,439.91 85,845.9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48,796,556.25 -14,910,893.7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6,328,373.73 -16,415,213.2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468,182.52 1,504,319.49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17,572,752.41 15,186,064.44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463,620.64 293,406.45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8 页


减: 二 、费用


3,153,020.51 3,173,477.24 1 .管理人报 酬 6.4.8.2.1 1,777,765.71 1,791,734.45 2 .托管费 6.4.8.2.2 391,108.48 394,181.51 3 .销售服务 费 6.4.8.2.3 - - 4 .交易费用


674,954.97 665,406.94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309,191.35 322,154.34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以 “- ” 号填列) 63,761,348.70 -2,519,054.1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63,761,348.70 -2,519,054.14


6.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61,493,675.89 -25,530,162.91 435,963,512.9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63,761,348.70 63,761,348.7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99,893,379.18 -7,507,067.17 -207,400,446.35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84,460,307.37 7,666,701.88 192,127,009.25 2. 基金赎回 款 -384,353,686.55 -15,173,769.05 -399,527,455.6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61,600,296.71 30,724,118.62 292,324,415.33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8 页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 净值) 454,943,321.28 -48,424,211.94 406,519,109.3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519,054.14 -2,519,054.1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54,040,419.15 -6,696,545.61 47,343,873.54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352,570,518.71 -69,402,199.92 283,168,318.79 2. 基金赎回 款 -298,530,099.56 62,705,654.31 -235,824,445.2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08,983,740.43 -57,639,811.69 451,343,928.7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郝文高____ 基 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 华 中 证 酒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下 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 监许可[2015] 第 503 号 《 关于准予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 》核 准,由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和《 鹏 华 中 证 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 不定 ,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65,650,412.73 元, 业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普华 永道中天验字(2015) 第399 号验资报 告 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正 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65,706,581.36 份 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6,168.63 份 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 据 《鹏 华中 证 酒指 数分 级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合 同 》并 报中 国 证监 会备 案 ,本 基金 的基金份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8 页


额包括 鹏华 中证酒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金 之基 础份额( 以下 简称 “ 鹏华 酒份额 ”) 、 鹏华中 证 酒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 以下 简称 “鹏华酒 A 份额”)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 B 份额( 以 下简称 “鹏华酒 B 份额 ”) 。根据对 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具 有不 同的风 险收 益特征 。鹏 华酒份 额为 可以申 购、 赎回但 不能 上市交 易的 基金份 额 , 具 有 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酒 A 份 额与鹏华酒 B 份额为可以 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 回的基金份额,其中鹏华酒 A 份额 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 益特征,鹏华酒 B 份额 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鹏 华酒 A 份额 与鹏华酒 B 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 1 :1 的比率不变 。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 束后, 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鹏华酒份额; 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 1 :1 的 比例确认为鹏华 酒 A 份额与鹏华酒 B 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鹏华酒份额与鹏华酒 A 份额、鹏华酒 B 份额 之间可 以按 约定的 规则 进行场 内份 额配对 转换 ,包括 基金 份额的 分拆 和合并 两种 转换行 为 。 基 金 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酒份额按照 2 份场内 鹏华酒份额对应 1 份鹏 华酒 A 份额与 1 份鹏华酒 B 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 有的鹏华酒 A 份额与鹏华酒 B 份额按照 1 份鹏华酒 A 份额与 1 份鹏华酒 B 份额对应 2 份场内鹏华 酒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 金 份额 的净 值 按如 下原 则 计算 :鹏 华 酒份 额的 基 金份 额净 值 为净 值计 算 日的 基金 资产净值 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鹏华酒份额、鹏华酒 A 份额 、鹏华酒 B 份额的份额数之 和。鹏华酒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鹏华酒 A 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 2 份鹏华酒份 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1 份鹏华酒A 份额与1 份鹏华酒B 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 在鹏华酒 A 份额、 鹏 华酒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一 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 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酒 A 份额 与鹏 华酒 B 份额 的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 比例。 对于鹏华酒 A 份 额的约定应得收益, 即 鹏华酒 A 份 额每 个会计年度 11 月 30 日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 将折算为场内鹏华酒份额分配给鹏 华酒 A 份额持有人。鹏华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鹏华酒份额将按 1 份鹏华酒 A 份额获得新增 鹏华酒 份额 的分配 。持 有场外 鹏华 酒份额 的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将按 前述 折算方 式获 得新增 场 外 鹏 华 酒 份额 的分 配;持 有场 内鹏华 酒份 额的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将 按前述 折算 方式获 得新 增场内 鹏 华 酒 份 额的分配。经过上述 份额折算,鹏华酒 A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鹏华酒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鹏华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1.500 元时或鹏 华酒 B 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 0.250 元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8 页


将分别对鹏华酒份额、鹏华酒 A 份 额、鹏华酒 B 份额进行份 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 华酒 A 份额 与鹏华酒 B 份额的比例为 1 :1 , 份 额折算后鹏华酒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鹏华酒 A 份 额与鹏华酒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 简称 “深交所 ”) 深证上[2015] 第 180 号文审核同 意,本基金鹏华酒 A 份额211,143,563.00 份 基金份额和鹏华酒B 份额211,143,564.00 份基金 份额于2015 年5 月11 日在深 交所 挂牌交 易。 对于托 管在 场内的 鹏华 酒份额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在符 合相 关办理 条 件 的 前 提下,将其分拆为鹏华酒 A 份额和 鹏华酒 B 份 额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场外的鹏华酒份额,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在 符合 相关办 理条 件的前 提下 ,将其 跨系 统 转托 管至 深交所 场内 后分拆 为 鹏 华 酒 A 份额和鹏华 酒 B 份额即 可上市流通。 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和 《鹏 华 中证 酒指 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的有关 规定 ,本基 金的 投资范 围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的 金融 工具, 包括 标的指 数成 份股及 其 备 选 成 份股( 含 中小 板、创 业板 股票及 其他 中国证 监会 核准上 市的 股票) 、 债券 、股指 期货 、权证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它 金 融 工 具(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定) 。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 选 成份 股的比 例不 低于非 现金 基金资 产 的 80% ; 每个 交易日 日终 在扣除 股指 期货合 约需缴 纳 的 交 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 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酒指数收益率 ×95% +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5% 。 6.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证 券投资 基金 会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鹏华中 证酒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和中国 证监 会 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7 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6 月30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8 页


6.4.5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无。 6.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 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 《 关于 企业 所 得税 若干 优 惠政 策的 通 知 》 、 财税[2012]85 号 《 关于 实施 上 市公 司股 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6]36 号 《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 [2016]46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往 来等 增值税 补充 政策的 通知 》及其 他相 关财税 法规 和实务 操作 ,主要 税 项 列 示 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1 日 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1 日 起, 金融业 由缴 纳营业 税改 为缴纳 增值 税。对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 转 让 收 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 基金从 证 券 市 场中 取 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 卖 股 票、 债券 的 差价 收入 , 股票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 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 售 股,解 禁后 取得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按照 上述 规定计 算纳 税,持 股时 间自解 禁日 起计算 ; 解 禁 前 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 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8 页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 报 告 期 存在 控 制 关 系或 其 他 重 大利 害 关 系 的关 联 方 发 生变 化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 报 告 期 与基 金 发 生 关联 交 易 的 各关 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建 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6.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信证券 52,109,554.90 13.66% 94,513,299.00 20.64%


6.4.8.1.2 债券交易 注:无。 6.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注:无。 6.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6.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8 页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47,487.67 13.66% 5,729.23 3.9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86,130.35 20.64% 74,294.91 27.91% 注: (1 )佣 金的计算公式


上 海证 券交易 所的 交易佣 金= 买 (卖) 成交 金额 ×1‰- 买(卖 )经 手费- 买 (卖 )证管费等 由 券 商 承担的费用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的 交易佣 金= 买 (卖) 成交 金额 ×1‰- 买(卖 )经 手费- 买 (卖 )证管费等 由 券 商 承担的费用(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 立。 )


(2 ) 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 《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 议》 。根据协 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1,777,765.71 1,791,734.4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509,425.43 329,830.49 注 : (1 ) 支付 基金 管理人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的管 理人报 酬年 费率为 1.00% ,逐 日计提 , 按 月 支付。日管理费= 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1.00%÷ 当年天数。 (2 )根 据《 开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费用 管理 规定》 , 基金 管理人 依据 销售机 构销 售基金 的 保 有 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 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8 页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391,108.48 394,181.51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2% , 逐日计提, 按月支付。 日托管费= 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2%÷ 当年天 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6.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无。 6.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6.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基金 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6.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 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18,568,422.22 78,382.71 24,408,790.96 74,924.2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无。 6.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无。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8 页


6.4.9 期末(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 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002879 长缆 科技 2017 年 6 月5 日 2017 年7 月 7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8.02 18.02 1,313 23,660.26 23,660.26 - 002882 金龙 羽 2017 年 6 月15 日 2017 年7 月 17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6.20 6.20 2,966 18,389.20 18,389.20 - 603933 睿能 科技 2017 年 6 月28 日 2017 年7 月 6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20.20 20.20 857 17,311.40 17,311.40 - 603305 旭升 股份 2017 年 6 月30 日 2017 年7 月 10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1.26 11.26 1,351 15,212.26 15,212.26 - 300670 大烨 智能 2017 年 6 月26 日 2017 年7 月 3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0.93 10.93 1,259 13,760.87 13,760.87 - 300672 国科 微 2017 年 6 月30 日 2017 年7 月 12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8.48 8.48 1,257 10,659.36 10,659.36 - 603331 百达 精工 2017 年 6 月27 日 2017 年7 月 5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9.63 9.63 999 9,620.37 9,620.37 - 300671 富满 电子 2017 年 6 月27 日 2017 年7 月 5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8.11 8.11 942 7,639.62 7,639.62 - 603617 君禾 股份 2017 年 6 月23 日 2017 年7 月 3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8.93 8.93 832 7,429.76 7,429.76 -


6.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注:无。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8 页


6.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6.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无。 6.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无。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8 页


§7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7.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276,989,241.02 93.11 其中:股票 276,989,241.02 93.11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586,535.62 6.25 7 其他各项资产 1,896,250.48 0.64 8 合计 297,472,027.12 100.00


7.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7.2.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76,392,181.63 94.55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8 页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76,392,181.63 94.55


7.2.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内股票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 业 - - C 制造业 362,698.04 0.1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38,778.24 0.01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7,639.62 0.00 J 金融业 187,943.49 0.06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97,059.39 0.20


7.2.3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 港股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无。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8 页


7.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股 票 投 资明 细 7.3.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000858 五 粮 液 545,217 30,346,778.22 10.38 2 000568 泸州老窖 549,875 27,812,677.50 9.51 3 600519 贵州茅台 57,768 27,257,830.80 9.32 4 002304 洋河股份 304,393 26,424,356.33 9.04 5 600600 青岛啤酒 406,457 14,266,640.70 4.88 6 603589 口子窖 350,400 13,592,016.00 4.65 7 000729 燕京啤酒 1,646,000 11,061,120.00 3.78 8 600809 山西汾酒 303,406 10,525,154.14 3.60 9 600779 水井坊 399,400 9,817,252.00 3.36 10 000860 顺鑫农业 466,600 9,336,666.00 3.19 注: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投 资 的 所 有 股 票 明 细 , 应 阅 读 登 载 于 鹏 华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3.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五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1878 浙商证券 11,049 187,943.49 0.06 2 603801 志邦股份 1,406 47,522.80 0.02 3 603043 广州酒家 1,810 45,738.70 0.02 4 603316 诚邦股份 1,824 38,778.24 0.01 5 603380 易德龙 1,298 35,370.50 0.01 注: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投 资 的 所 有 股 票 明 细 , 应 阅 读 登 载 于 鹏 华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729 燕京啤酒 12,051,831.31 2.76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8 页


2 600132 重庆啤酒 7,080,262.00 1.62 3 000858 五 粮 液 6,948,082.46 1.59 4 000568 泸州老窖 6,064,601.36 1.39 5 603369 今世缘 6,046,167.67 1.39 6 002304 洋河股份 5,602,912.58 1.29 7 600519 贵州茅台 5,197,631.98 1.19 8 600600 青岛啤酒 4,981,657.92 1.14 9 002568 百润股份 2,962,150.84 0.68 10 603919 金徽酒 2,671,277.60 0.61 11 603589 口子窖 2,361,208.00 0.54 12 002461 珠江啤酒 2,264,736.86 0.52 13 000860 顺鑫农业 1,972,219.44 0.45 14 600300 维维股份 1,802,175.98 0.41 15 600809 山西汾酒 1,739,355.44 0.40 16 600779 水井坊 1,731,185.00 0.40 17 600084 中葡股份 1,647,406.00 0.38 18 600702 沱牌舍得 1,355,785.90 0.31 19 000596 古井贡酒 1,330,589.56 0.31 20 603198 迎驾贡酒 1,324,922.50 0.30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 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568 泸州老窖 35,554,355.80 8.16 2 600519 贵州茅台 34,795,255.42 7.98 3 000858 五 粮 液 34,424,368.44 7.90 4 002304 洋河股份 30,050,116.03 6.89 5 603589 口子窖 11,066,810.82 2.54 6 600238 海南椰岛 10,526,979.00 2.41 7 600600 青岛啤酒 9,665,659.96 2.22 8 000860 顺鑫农业 9,072,966.00 2.08 9 600300 维维股份 8,257,486.29 1.89 10 600779 水井坊 8,175,214.78 1.88 11 600809 山西汾酒 8,094,801.54 1.86 12 600084 中葡股份 7,240,375.91 1.66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8 页


13 600702 沱牌舍得 6,881,667.00 1.58 14 600090 同济堂 6,196,596.12 1.42 15 000596 古井贡酒 6,172,060.58 1.42 16 603198 迎驾贡酒 5,503,118.73 1.26 17 600059 古越龙山 5,406,920.10 1.24 18 000799 酒鬼酒 5,007,710.49 1.15 19 600616 金枫酒业 4,749,079.40 1.09 20 600365 通葡股份 4,641,390.00 1.06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92,086,341.4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93,483,787.82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7.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注:无。 7.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注:无。 7.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注:无。 7.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无。 7.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无。 7.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无。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8 页


7.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 基 金投 资股 指 期货 将根 据 风险 管理 的 原则 ,以 套 期保 值为 目 的, 主要 选 择流 动性 好、交易 活跃的 股指 期货合 约。 本基金 力争 利用股 指期 货的杠 杆作 用,降 低申 购赎回 时现 金资产 对 投 资 组 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 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7.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7.12.1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2,679.6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67,705.3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726.47 5 应收申购款 542,139.0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96,250.48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8 页


7.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无。 7.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7.12.5.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注:无。 7.12.5.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注:无。 7.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8 页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鹏华酒分 级 10,953 18,813.97 2,239,328.04 1.09% 203,830,073.76 98.91% 鹏华酒 A 220 152,988.84 30,953,613.00 91.97% 2,703,931.00 8.03% 鹏华酒 B 1,934 17,403.07 2,350,243.00 6.98% 31,307,302.00 93.02% 合计 13,107 20,857.90 35,543,184.04 13.00% 237,841,306.76 87.00%


8.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鹏华酒分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林毅红 375,586.00 15.47% 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71,964.00 11.20% 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 个人 分红 264,241.00 10.89% 4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团体分红 209,924.00 8.65% 5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融- 融金 添利单一资金信托 177,581.00 7.32% 6 程哲 125,381.00 5.16% 7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 多策略对冲 10 号基金 96,600.00 3.98% 8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个人万能 80,933.00 3.33% 9 王斐 74,000.00 3.05% 10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 -集团自有资金-012G-ZY001 深 71,501.00 2.95% 鹏华酒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013C-CT001 深 6,021,502.00 17.89% 2 第一创业证券-工商银行-创金安 5,212,164.00 15.49%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8 页


享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 个人 分红 3,917,900.00 11.64% 4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3,781,100.00 11.23% 5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团体分红 2,140,828.00 6.36% 6 太平洋资管-建设银行-太平洋第 三极稳定增值混合型产品 2,023,337.00 6.01% 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17,080.00 5.10% 8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个人万能 1,315,300.00 3.91% 9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 -集团自有资金-012G-ZY001 深 1,021,800.00 3.04% 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580.00 2.97% 鹏华酒 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宋伟铭 2,320,077.00 6.89% 2 张美芳 2,209,053.00 6.56% 3 张玉军 1,697,143.00 5.04% 4 侯举超 1,638,567.00 4.87% 5 李鸿深 1,000,000.00 2.97% 6 北京天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星辰 之天演套利证券投资基金 771,841.00 2.29% 7 邓俏梅 644,600.00 1.92% 8 北京天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演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30,400.00 1.87% 9 北京天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星辰 之天演 2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97,700.00 1.78% 10 李汉莉 563,600.00 1.67%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基金 鹏华酒分级 5,680.38 0.00% 鹏华酒 A - - 鹏华酒 B - - 合计 5,680.38 0.00%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从业 人员 投资、 持有 本基金 符合 相关法 律法 规、中 国 证 监 会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8 页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8.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鹏华酒分级 - 鹏华酒 A - 鹏华酒 B - 合计 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金 鹏华酒分级 - 鹏华酒 A - 鹏华酒 B - 合计 0 注: (1 )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2 )本基金 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8 页


§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鹏华酒分级 鹏华酒 A 鹏华酒 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4 月29 日 ) 基金份额总额 243,419,454.36 211,143,563.00 211,143,564.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09,811,571.47 86,247,036.00 86,247,037.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92,773,693.82 - -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01,694,847.49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 填列 ) 105,178,984.00 -52,589,492.00 -52,589,492.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6,069,401.80 33,657,544.00 33,657,545.00 注:总 申购 份额含 红利 再投、 转换 入份额 ;总 赎回份 额含 转换出 份额 。拆分 变动 份额为 本 基 金 三 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份额折算中调整的份额。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8 页


§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0.2.1 基金 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聘任韩亚庆先 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韩亚庆先生任职日期自 2017 年3 月22 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10.2.2 基金 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 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 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0.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





10.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0.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8 页


天风证券 1 57,139,997.24 14.98% 52,072.71 14.98% - 国信证券 2 52,109,554.90 13.66% 47,487.67 13.66% - 中泰证券 2 51,418,915.75 13.48% 46,858.41 13.48% - 中金公司 2 48,081,604.53 12.60% 43,816.96 12.60% - 银河证券 1 47,512,748.49 12.46% 43,297.69 12.45% - 兴业证券 1 18,575,191.83 4.87% 16,932.30 4.87% - 广发证券 1 18,455,690.65 4.84% 16,819.86 4.84% - 国泰君安 2 17,952,565.71 4.71% 16,360.10 4.71% - 华创证券 1 17,930,387.24 4.70% 16,340.45 4.70% - 德邦证券 1 17,001,848.58 4.46% 15,493.65 4.46% - 东方财富证 券 1 12,711,545.52 3.33% 11,584.46 3.33% - 中信建投 2 5,702,227.52 1.49% 5,196.39 1.49% - 长江证券 1 4,121,027.62 1.08% 3,755.36 1.08% - 中信证券 1 3,706,513.08 0.97% 3,378.33 0.97% - 方正证券 2 2,447,376.03 0.64% 2,230.39 0.64% 本报告期 内新增 1 个 招商证券 1 2,051,513.90 0.54% 1,869.55 0.54% - 申万宏源 1 1,951,040.60 0.51% 1,778.11 0.51% - 平安证券 2 1,531,168.35 0.40% 1,395.36 0.40% - 国金证券 1 1,066,036.63 0.28% 971.39 0.28% - 安信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瑞信方正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西部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航证券 2 - - - - - 注: 交易单 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 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 易单 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8 页


(1 )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 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 询服 务。 2) 选择交易 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 根据 上述标 准, 选定符 合条 件的证 券公 司作为 租用 交易单 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 对所选 定证 券公司 的服 务进行 综合 评比, 评比 内容包 括: 提供研 究报 告质量 、数 量、及 时 性 及 提 供研究 服务 主动性 和质 量等情 况, 并依据 评比 结果确 定交 易单元 交易 的具体 情况 。我公 司 在 比 较 了多家 证券 经营机 构的 财务状 况、 经营状 况、 研究水 平后 ,向券 商租 用交易 单元 作为基 金 专 用 交 易单元。 10.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注:无。 鹏华酒分级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38 页


§11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11.1 报 告 期 内 单一 投 资 者 持有 基 金 份 额比 例 达 到 或超 过 20% 的情况 注:无。 11.2 影 响 投 资 者决 策 的 其 他重 要 信 息 无。





鹏 华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