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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精选(160322)

港股精选: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 )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 理 人的 董 事 会 、董 事 保 证 本报 告 所 载 资料 不 存 在 虚假 记 载 、 误导 性 陈 述 或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真 实 性 、 准确 性 和 完 整性 承 担 个 别及 连 带 的 法律 责 任 。 本半 年 度 报 告已 经 三 分 之二 以 上
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
告 中 的 财 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 、 利 润分 配 情 况 、财 务 会 计 报告 、 投 资 组合 报 告 等 内容 , 保 证 复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 业 绩 并 不 代表 其 未 来 表现 。 投 资 有风 险 , 投 资者 在 作 出 投资 决 策 前 应仔 细 阅 读 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 情况 基金名称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LOF ) 场内简称 港股精选 基金主代码 160322 交易代码 1603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9,622,910.7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把握资本市场开放政策带来的投资机会, 力求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 政策形势、 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 主动判 断市场时机, 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 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 债券等各类资产 类别上的投资比例, 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 适时进行动 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90%+ 同期人民 币活期存款利 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 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 2.3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李彬 田青 联系电话 400-818-6666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service@ChinaAMC.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010-67595096 传真 010-63136700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hinaA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885,358.84 本期利润 46,287,445.7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81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6.7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6.72%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 年6 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4,937,606.9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04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78,027,590.5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603 3.1.3 累计期 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7 年6 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6.03% 注: ① 所 述基 金 业 绩 指标 不 包 括 持有 人 认 购 或交 易 基 金 的各 项 费 用 ,计 入 费 用 后实 际 收 益 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 本期 已 实现 收 益 指 基金 本 期 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 不 含公 允 价 值 变动 收 益 ) 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 表现 3.2.1 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52% 1.01% -0.40% 0.59% 1.92% 0.42% 过去三个月 6.47% 0.89% 3.82% 0.59% 2.65% 0.30% 过去六个月 16.72% 0.86% 12.93% 0.61% 3.79% 0.25%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16.03% 0.75% 11.44% 0.61% 4.59% 0.14% 3.2.2 自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 注:① 本基 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生效。 ② 根 据 华 夏 港 股 通 精 选 股 票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的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本 基 金 自 基 金 合 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 “ 二、 投资范围 ” 、 “ 四、 投 资限制 ” 的有关约定。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 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4 月 9 日, 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 理 公 司 之 一。 公 司 总 部设 在 北 京 ,在 北 京 、 上海 、 深 圳 、成 都 、 南 京、 杭 州 、 广州 和 青 岛 设有 分 公 司, 在香港、 深圳、 上海设有子公司。 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 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 境内首批 QDII 基金管理 人、境内首只 ETF 基金 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 ETF 基金 管理人、首批内 地 与 香 港 基金 互 认 基 金管 理 人 、 首批 基 本 养 老保 险 基 金 投资 管 理 人 资格 、 首 家 加入 联 合 国 责任 投 资 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 RQFII 基金 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 夏 基 金 以深 入 的 投 资研 究 为 基 础, 尽 力 捕 捉市 场 机 会 ,为 投 资 人 谋求 良 好 的 回报 。 根 据 银河 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基金业绩统计报告, 在基金分类排名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数据) , 华夏 大盘 精选混合在 137 只普通偏 股型基金(A 类)中排名第 5 ;华夏消费升级混合 A 在 256 只灵活配置型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 基金(股票上下限 0-95%+ 基准股票 比例 30%-60%)( A 类)中排名第 2 ;华夏回报混合 A 和华夏 回 报二号混合分别在 172 只绝对收益目标基金(A 类)中排名第 2 和第 3 ;华夏全球 股票(QDII) 在 56 只 QDII 股票 型基金 (A 类) 中排名第 3 ; 华夏安康债券 C 在 126 只普通债券 型基金 (二级非 A 类) 中排名第 9 ; 华夏可转债增强债券 A 在 17 只可转 换债券型基金(A 类)中排名第 3 。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主 办 的 第 十 四 届 中 国 基 金 业 金 牛 奖 的 评 选 中 , 华 夏 基 金 获 得 “ 20 16 年度被动 投资金牛基金公司 ” 奖。 在客户服务方面,2017 年上半年, 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努力提高客户使用的便利 性和服务体验: (1 ) 下调 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最低数量限制, 更好地满足客户理财需求; (2 ) 新增 开通华夏财富宝货币、 华夏薪金宝货币网上交易快速赎回业务, 并且将单日单账户快速赎回份额上调至 50 万份 , 更好地满足了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3 ) 网上 交易 上线中信银行和广发银行快捷支付业务, 并与花旗银行、 青岛农商银行、 国美基金等代销机构合作, 拓宽客户交易渠道, 提高客户交易便利性; (4 ) 开展“ 华夏基 金 19 周年司 庆 ” 、 “4 月万物生长, 定投 让理财生花 ” 、“ 知识就是 红包 ” 等多项客户活动,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投资者教育和关怀服务。 4.1.2 基金经 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湘杰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董事总 经理 2016-11-11 - 15 年 国立台湾大学商学硕士。 曾任 台湾 ING 投信基金经理、 台湾 元大投信基金经理、 华润元大 基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华润 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 11 日至 2014 年 9 月 18 日期间) 、华 润元大医疗保健 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4 年 8 月 18 日至 2015 年 9 月 23 日期间) 等。 2015 年 9 月 加入华夏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注:① 上述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管 理人 严 格 遵 守《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法 》 、 《 公 开 募 集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管 理 公 司 公平 交 易 制 度指 导 意 见 》 、 《 基 金 管 理公 司 开 展 投资 、研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 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 、 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安全高 效 的 原 则 管理 和 运 用 基金 资 产 , 在严 格 控 制 投资 风 险 的 基础 上 , 为 基金 份 额 持 有人 谋 求 最 大利 益 , 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 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 基 金 管 理人 一 贯 公 平对 待 旗 下 管理 的 所 有 基金 和 组 合 ,制 定 并 严 格遵 守 相 应 的制 度 和 流 程, 通 过 系 统 和人 工 等 方 式在 各 环 节 严格 控 制 交 易公 平 执 行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严 格执 行 了 《 证券 投 资 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 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 告 期 内 ,未 出 现 涉 及本 基 金 的 交易 所 公 开 竞价 同 日 反 向交 易 成 交 较少 的 单 边 交易 量 超 过 该证 券当日成交量 5% 的情况 。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 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 半 年 , 港股 通 南 下 资金 及 海 外 资金 持 续 涌 入中 国 香 港 市场 , 推 升 市场 强 劲 上 涨, 大 市 值 流动 性 好 的 股 票备 受 青 睐 。1 月 , 在 国内 高 信 贷 、经 济 复 苏 预期 背 景 下 ,周 期 性 行 业表 现 亮 眼 。一 批 公 司报出年报盈利预喜, 股价大涨, 特 别集中于上游原材料行业、 汽车及 汽车经销商板块。 供给 侧改革 拉动周期性行业盈利大幅改善, 超 出市场预期, 刺激市场 情绪上扬。 2 月, 市场风 险偏好继续上升, 在 经 济 好 转预 期 下 , 水泥 、 造 纸 、航 运 全 面 爆发 , 汽 车 在新 车 销 量 快速 增 长 刺 激下 大 涨 , 医药 板 块 受医保目录调整消息提振快速上涨, 前期落后 的地产、 大 型银行、 保 险出现可观的补涨行情。 3 月, 统计局公布 1-2 月宏观经 济数据强劲, 特别是房地产超预期, 房地产、 建筑、 机械等相关板块大涨, 年 报 业 绩 较强 的 医 药 、科 技 表 现 突出 。4 月 ,市 场 对 成 长股 偏 好 很 强, 基 本 面 强劲 的 信 息 技术 板 块 表 现 遥 遥 领先 , 可 选 消费 亦 跑 赢 市场 。5 月 ,海 外 资 金 加快 流 入 , 招商 银 行 、 大型 寿 险 公 司、 腾 讯 等 海 外 长 线基 金 青 睐 的个 股 强 劲 上涨 , 地 产 、科 技 、 保 险板 块 涨 幅 居前 。6 月 ,市 场 窄 幅 波动 , 行 业走势分化,信息技术、汽车板块显著跑赢市场,中报业绩预期大幅增长的个股表现靓丽。 报告期内,本基金继续采取积极的仓位策略,以四 条主线为核心布局: 1 、 科技股, 聚焦智能手机供应链, 包含苹果概念股。 今年是苹果 10 周 年,iPhone8 大改款, 很 受市场关注。基金买入受益于双摄像头、OLED 屏幕、3D 感应及声学升级趋势的相关个股。 2 、互联网, 如腾讯。我们认为,中长期看腾讯还未遇到成长瓶颈,大概率能维持高速成长。 3 、 汽车股 , 我们尤其看好 SUV 销 售及奔驰、 宝马高档车的销售。 同时看好吉利、 广汽及高档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 车汽车经销商等公司。 4 、 受惠于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限产相关的周期材料股, 比如有色金属、 造纸、 水 泥及钢铁等 品种。 4.4.2 报告期 内基金的业绩表 现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603 元, 本报告 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6.72%,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2.93% 。 4.5 管理人对 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 望 下 半 年, 港 股 业 绩增 速 可 能 加快 , 低 估 值、 内 外 资 持续 流 入 等 因素 将 有 利 于港 股 大 盘 继续 上行。 行 业 方 面 ,我 们 依 旧 看好 高 成 长 的科 技 和 消 费板 块 的 行 情, 此 外 前 期预 期 悲 观 的周 期 性 板 块也 有望迎来反弹。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 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为 信任奉献回报 ” 的经营理念, 规范运作, 审慎投资, 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 稳定的 回报。 4.6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 据 中 国 证监 会 相 关 规定 及 基 金 合同 约 定 , 本基 金 管 理 人应 严 格 按 照新 准 则 、 中国 证 监 会 相关 规 定 和 基 金合 同 关 于 估值 的 约 定 ,对 基 金 所 持有 的 投 资 品种 进 行 估 值。 本 基 金 托管 人 根 据 法律 法 规 要求履 行估 值及净 值计 算的复 核责 任。会 计师 事务所 在估 值调整 导致 基金资 产净 值的变 化在 0.25% 以 上 时 对 所采 用 的 相 关估 值 模 型 、假 设 及 参 数的 适 当 性 发表 审 核 意 见并 出 具 报 告。 定 价 服 务机 构 按 照 商 业 合 同约 定 提 供 定价 服 务 。 其中 , 本 基 金管 理 人 为 了确 保 估 值 工作 的 合 规 开 展 , 建 立 了负 责 估 值 工 作 决 策和 执 行 的 专门 机 构 , 组成 人 员 包 括主 管 基 金 运营 的 公 司 领导 或 其 授 权人 、 督 察 长、 投 资 风 控 工 作 负责 人 、 证 券研 究 工 作 负责 人 、 合 规负 责 人 及 基金 会 计 工 作负 责 人 等 ,以 上 人 员 具有 丰 富 的 风 控 、 证券 研 究 、 合规 、 会 计 方面 的 专 业 经验 。 同 时 ,根 据 基 金 管理 公 司 制 定的 相 关 制 度, 估 值 工作决策机构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 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8 本报告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基 金 合 同 、托 管 协 议 和其 他 有 关 规定 , 不 存 在损 害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利益 的 行 为 ,完 全 尽 职 尽责 地 履 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 报 告 期 ,本 托 管 人 按照 国 家 有 关规 定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 其 他有 关 规 定 ,对 本 基 金 的基 金 资 产 净 值计 算 、 基 金费 用 开 支 等方 面 进 行 了认 真 的 复 核, 对 本 基 金的 投 资 运 作方 面 进 行 了监 督 ,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 托 管 人 复核 审 查 了 本报 告 中 的 财务 指 标 、 净值 表 现 、 利润 分 配 情 况、 财 务 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 表 会计主体: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31,374,653.24 30,074,540.80 结算备付金


8,697,018.39 18,826,666.12 存出保证金


15,028.74 2,448,420.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6,298,579.99 168,498,947.10 其中:股票投资


236,298,579.99 168,498,947.1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67,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5,436,122.82 48,327.84 应收利息


8,052.06 32,171.89 应收股利


1,011,645.16 -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9 应收申购款


908,858.5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83,749,958.91 386,929,073.90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840,795.09 9,411,243.77 应付赎回款


3,927,948.79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9,754.61 476,990.04 应付托管费


54,959.13 79,498.3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76,490.59 229,911.9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92,420.11 - 负债合计


5,722,368.32 10,197,644.04 所 有 者 权益:


- - 实收基金


239,622,910.74 378,957,684.44 未分配利润


38,404,679.85 -2,226,254.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8,027,590.59 376,731,429.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3,749,958.91 386,929,073.90 注: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份额净值 1.1603 元, 基 金份额总额 239,622,910.74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52,258,154.43 1. 利息收入


290,095.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41,493.59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8,601.88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 列)


30,725,161.8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8,499,461.1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2,225,700.69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填列) 20,402,086.90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 填列)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 填列)


840,810.22 减 : 二 、费用


5,970,708.69 1. 管理人报酬


2,080,437.47 2. 托管费


346,739.59 3. 销售服务费


- 4. 交易费用


3,463,836.79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其他费用


79,694.84 三 、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 号 填列) 46,287,445.7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损 以 “- ” 号 填 列)


46,287,445.74 6.3 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78,957,684.44 -2,226,254.58 376,731,429.86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46,287,445.74 46,287,445.74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39,334,773.70 -5,656,511.31 -144,991,285.01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1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36,289,877.69 13,463,908.31 149,753,786.00 2. 基金赎回款 -275,624,651.39 -19,120,419.62 -294,745,071.01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39,622,910.74 38,404,679.85 278,027,590.5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杨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贵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汪贵华 6.4 报表附注 6.4.1 重要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1.1 会计 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6.4.1.2 记账 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1.3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 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 可 供 出 售 金融 资 产 及 持有 至 到 期 投资 。 金 融 资产 的 分 类 取决 于 本 基 金对 金 融 资 产的 持 有 意 图和 持 有 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 基 金 目 前持 有 的 股 票投 资 、 债 券投 资 、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 和 衍 生 工具 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资 产。 除 衍 生 工具 所 产 生 的金 融 资 产 在资 产 负 债 表中 以 衍 生 金融 资 产 列 示 外 ,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公 允价 值 变 动 计入 损 益 的 金融 资 产 在 资产 负 债 表 中以 交 易 性 金融 资 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 的 其 他 金 融资 产 分 类 为应 收 款 项 ,包 括 银 行 存款 、 买 入 返售 金 融 资 产和 各 类 应 收款 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的分类 金 融 负 债 于初 始 确 认 时分 类 为 :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 负债 及 其 他 金融 负 债 。 以 公允 价 值 计 量且 其 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负 债包 括 交 易 性金 融 负 债 及衍 生 金 融 负债 等 。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2 6.4.1.4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 融 资 产 或金 融 负 债 于本 基 金 成 为金 融 工 具 合同 的 一 方 时, 于 交 易 日按 公 允 价 值在 资 产 负 债表 内 确 认 。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 资产 , 取 得 时发 生 的 相 关交 易 费 用 计入 当 期 损 益 ; 支 付的 价 款 中 包含 已 宣 告 但尚 未 发 放 的现 金 股 利 、债 券 或 资 产支 持 证 券 起息 日 或 上 次除 息 日 至 购 买 日 止的 利 息 , 单独 确 认 为 应收 项 目 。 应收 款 项 和 其他 金 融 负 债的 相 关 交 易费 用 计 入 初始 确 认 金额。 以 公 允 价 值计 量 且 其 变动 计 入 当 期损 益 的 金 融资 产 及 金 融负 债 按 照 公允 价 值 进 行后 续 计 量 ,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 收 取 某 项金 融 资 产 现金 流 量 的 合同 权 利 已 终止 或 该 金 融资 产 所 有 权上 几 乎 所 有的 风 险 和 报酬 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1.5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 基 金 持 有的 股 票 投 资、 债 券 投 资、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和衍 生 工 具 按如 下 原 则 确定 公 允 价 值并 进行估值: 1 、 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 但最近 交 易 日 后 经济 环 境 未 发生 重 大 变 化且 证 券 发 行机 构 未 发 生影 响 证 券 价格 的 重 大 事件 的 , 按 最近 交 易 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 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 发 行 机 构 发生 了 影 响 证券 价 格 的 重大 事 件 , 参考 类 似 投 资品 种 的 现 行市 价 及 重 大变 化 等 因 素, 调 整 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 当金融工 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 可 靠 性 的 估值 技 术 确 定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包括 参 考 熟 悉情 况 并 自 愿交 易 的 各 方最 近 进 行 的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价 格 、 参 照实 质 上 相 同的 其 他 金 融工 具 的 当 前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现 法 和 期 权定 价 模 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1.6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 基 金 持 有的 资 产 和 承担 的 负 债 基本 为 金 融 资产 和 金 融 负债 。 当 本 基金 依 法 有 权抵 销 债 权 债务 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1.7 实收 基金 实 收 基 金 为对 外 发 行 基金 份 额 所 募集 的 总 金 额在 扣 除 损 益平 准 金 分 摊部 分 后 的 余额 。 对 于 曾经 实 施 份 额 拆分 或 折 算 的基 金 , 由 于基 金 份 额 拆分 或 折 算 引起 的 实 收 基金 份 额 变 动于 基 金 份 额拆 分 日 或 基 金 份 额折 算 日 根 据拆 分 前 或 折算 前 的 基 金份 额 数 及 确定 的 拆 分 或折 算 比 例 计算 认 列 。 由于 申 购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3 和 赎 回 引 起的 实 收 基 金变 动 分 别 于基 金 申 购 确认 日 及 基 金赎 回 确 认 日认 列 。 对 于已 开 放 转 换业 务 的 基 金 , 上 述申 购 和 赎 回分 别 包 括 基金 转 换 所 引起 的 转 入 基金 的 实 收 基金 增 加 和 转出 基 金 的 实收 基 金 减少。 6.4.1.8 损益 平准金 损 益 平 准 金包 括 已 实 现平 准 金 和 未实 现 平 准 金。 已 实 现 平准 金 指 在 申购 或 赎 回 基金 份 额 时 ,申 购 或 赎 回 款项 中 包 含 的按 累 计 未 分配 的 已 实 现损 益 占 基 金净 值 比 例 计算 的 金 额 。未 实 现 平 准金 指 在 申 购 或 赎 回基 金 份 额 时, 申 购 或 赎回 款 项 中 包含 的 按 累 计未 实 现 损 益占 基 金 净 值比 例 计 算 的金 额 。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6.4.1.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和计量 股 票 投 资 在持 有 期 间 应取 得 的 现 金股 利 扣 除 由上 市 公 司 代扣 代 缴 的 个人 所 得 税 后的 净 额 确 认为 投 资 收 益 。债 券 投 资 在持 有 期 间 应取 得 的 按 票面 利 率 计 算的 利 息 扣 除在 适 用 情 况下 由 债 券 发行 企 业 代 扣 代 缴 的个 人 所 得 税后 的 净 额 确认 为 利 息 收入 。 资 产 支持 证 券 在 持有 期 间 收 到的 款 项 , 根据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预 计 收 益 率区 分 属 于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本 金 部分 和 投 资 收益 部 分 , 将本 金 部 分 冲减 资 产 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 公 允 价 值计 量 且 其 变动 计 入 当 期损 益 的 金 融资 产 在 持 有期 间 的 公 允价 值 变 动 确认 为 公 允 价值 变 动 损 益 ;处 置 时 其 公允 价 值 与 初始 确 认 金 额之 间 的 差 额确 认 为 投 资收 益 , 其 中包 括 从 公 允价 值 变 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 收 款 项 在持 有 期 间 确认 的 利 息 收入 按 实 际 利率 法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法与 直 线 法 差异 较 小 的 按直 线法近似计算。 6.4.1.10 费用 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 他 金 融 负债 在 持 有 期间 确 认 的 利息 支 出 按 实际 利 率 法 计算 , 实 际 利率 法 与 直 线法 差 异 较 小的 按直线法近似计 算。 6.4.1.11 基金 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 一 基 金 份额 享 有 同 等分 配 权 。 本基 金 收 益 以现 金 形 式 分配 , 其 中 场外 基 金 份 额持 有 人 可 选择 现 金 红 利 或将 现 金 红 利按 分 红 权 益再 投 资 日 的基 金 份 额 净值 自 动 转 为基 金 份 额 进行 再 投 资 ,场 内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 只 能 选 择现 金 分 红 。期 末 可 供 分配 利 润 指 期末 资 产 负 债表 中 未 分 配利 润 与 未 分配 利 润 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1.12 分部 报告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4 本 基 金 以 内部 组 织 结 构、 管 理 要 求、 内 部 报 告制 度 为 依 据确 定 经 营 分部 , 以 经 营分 部 为 基 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 营 分 部 是指 本 基 金 内同 时 满 足 下列 条 件 的 组成 部 分 : (1 ) 该 组 成 部分 能 够 在 日常 活 动 中 产生 收 入 、 发 生费 用 ; (2 )本 基 金 管 理人 能 够 定 期评 价 该 组 成部 分 的 经 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 其 配 置资 源、 评 价 其 业 绩 ; (3 ) 本基 金能 够 取 得 该组 成 部 分 的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现 金 流 量 等有 关 会 计 信息 。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6.4.1.13 其他 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 据 本 基 金的 估 值 原 则和 中 国 证 监会 允 许 的 基金 行 业 估 值实 务 操 作 ,本 基 金 确 定以 下 类 别 股票 投资和债 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 对于特殊 事项停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本基金参考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2 、 对于在锁 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 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之 附件《非公 开发行有明 确 锁 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若在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 行 股 票 的 初始 投 资 成 本, 按 估 值 日证 券 交 易 所挂 牌 的 同 一股 票 的 市 场交 易 收 盘 价估 值 ; 若 在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的同 一 股 票 的市 场 交 易 收盘 价 高 于 非公 开 发 行 股票 的 初 始 投资 成 本 , 按锁 定 期 内 已经 过 交 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 、 在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 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采 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 值 。 本 基 金 持 有的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债 券按 现 金 流 量折 现 法 估 值, 具 体 估 值模 型 、 参 数及 结 果 由 中央 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 、 对 于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或 挂 牌 转 让 的 固 定 收 益 品 种( 可 转 换 债 券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和 私 募 债 券 除外),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起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 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 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5 、 本基金作 为境外投资者在各个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的投资所得的相关税负是基于其现行的税 法 法 规 。 各个 国 家 和 地区 的 税 收 规定 可 能 发 生变 化 , 或 者实 施 具 有 追溯 力 的 修 订, 从 而 导 致本 基 金 在正常 的 经营 活 动 中 ,部 分 交 易 和事 项 的 最 终税 务 处 理 存在 不 确 定 性。 在 计 提 和处 理 税 收 费用 时 , 本基金需要作出相关会计估计。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5 6.4.2 差错更 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3 关联方 关系 6.4.3.1 本报告 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3.2 本报 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建设银行 ” )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 ”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 本报告 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4.1 通过 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4.1.1 股票 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1,515,418,314.09 95.33% 6.4.4.1.2 权证 交易 无。 6.4.4.1.3 债券 交易 无。 6.4.4.1.4 债券 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440,000,000.00 100.00% 6.4.4.1.5 应支 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当期 占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6 佣金 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1,515,412.66 97.12% 431,479.18 90.55% 注 : 上 述 佣金 按 市 场 佣金 率 计 算 ,以 扣 除 由 中国 证 券 登 记结 算 有 限 责任 公 司 收 取证 管 费 、 经手 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 类 佣 金 协议 的 服 务 范围 还 包 括 佣金 收 取 方 为本 基 金 提 供的 证 券 投 资研 究 成 果 和市 场 信 息 服务 。 6.4.4.2 关联 方报酬 6.4.4.2.1 基金 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080,437.4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75,690.78 注: ① 支 付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 基金管理 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 当年天数。 ③ 客户 维 护费 是 指 基 金管 理 人 与 基金 销 售 机 构约 定 的 用 以向 基 金 销 售机 构 支 付 客户 服 务 及 销售 活 动 中 产 生的 相 关 费 用, 该 费 用 按照 代 销 机 构所 代 销 基 金的 份 额 保 有量 作 为 基 数进 行 计 算 ,从 基 金 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4.2.2 基金 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46,739.59 注:① 支付 基金托 管人 的基金 托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0.25% 的年费率 计提 ,逐日 累 计 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 基金托管 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 当年天数 。 6.4.4.3 与关 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无。 6.4.4.4 各关 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4.1 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7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900.09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900.09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4.17% 6.4.4.4.2 报告 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4.5 由关 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款 31,374,653.24 155,950.08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4.6 本基 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5 期末(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 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 因认 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5.2 期末 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5.3 期末 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5.3.1 银行 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5.3.2 交易 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6 有助于 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4.6.1 金融 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 据企业 会 计 准 则的 相 关 规 定,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的 金融 工 具 , 其公 允 价 值 的计 量 可 分 为三 个 层 次:





第一层 次: 对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 可以相同资产/ 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确定公允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8 价值。





第二层 次: 对估值日活跃市场无报价的金融工具, 可以类似资产/ 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 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对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可以相同或类似资产/ 负债在非 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 定公允价值。





第 三层次 : 对 无 法获 得 相 同 或类 似 资 产 可比 市 场 交 易价 格 的 金 融工 具 , 可 以其 他 反 映 市场 参 与 者对资产/ 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6.4.6.2 各层 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236,298,579.99 元,第二层 次的余额为 0 元,第三层 次的余额为 0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 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168,498,947.10 元 ,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0 元,第三层次的余额为 0 元。 ) 6.4.6.3 公允 价值 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 于特殊 事 项 停 牌的 股 票 , 本基 金 将 相 关股 票 公 允 价值 所 属 层 次于 其 进 行 估值 调 整 之 日起 从 第 一 层 次 转 入第 二 层 次 或第 三 层 次 ,于 股 票 复 牌能 体 现 公 允价 值 并 恢 复市 价 估 值 之日 起 从 第 二层 次 或 第 三 层 次 转入 第 一 层 次。 对 于 持 有的 非 公 开 发行 股 票 , 本基 金 于 限 售期 内 将 相 关股 票 公 允 价值 所 属 层次列入第二层次,于限售期满并恢复市价估值之日起从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 6.4.6.4 第三 层次公允价值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6.4.6.5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颁布的 财税[2016]140 号 《关于明 确金融 房地 产开发 教 育 辅 助 服 务 等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的 规 定 :(1) 金 融 商 品 持 有 期 间( 含 到 期) 取 得 的 非 保 本 收益( 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 不征收增值税;(2) 纳税 人购入基金、 信 托、 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 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3)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上述政策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此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 月 6 日 颁布的财税[2017]2 号《关 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颁布的财 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 有 关 问 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资 管 产品 管 理 人 运营 资 管 产 品过 程 中 发 生的 增 值 税 应税 行 为 , 暂适 用 简 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 值 税 应 税 行为 , 未 缴 纳增 值 税 的 ,不 再 缴 纳 ;已 缴 纳 增 值税 的 , 已 纳税 额 从 资 管产 品 管 理 人以 后 月 份 的 增 值 税应 纳 税 额 中抵 减 。 上 述税 收 政 策 对本 基 金 截 至本 财 务 报 表批 准 报 出 日止 的 财 务 状况 和 经 营成果无影响 。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9 §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236,298,579.99 83.28 其中:股票 236,298,579.99 83.28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 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0,071,671.63 14.12 7 其他各项资产 7,379,707.29 2.60 8 合计 283,749,958.91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的公允价值为 236,298,579.99 元,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为 84.99% 。 7.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 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7.2.2 报告期 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非必需消费品 79,045,778.43 28.43 信息技术 54,264,611.51 19.52 金融 41,521,800.54 14.93 工业 29,014,244.48 10.44 房地产 12,291,908.32 4.42 保健 9,463,834.40 3.40 必需消费品 5,478,206.89 1.97 电信服务 2,657,918.21 0.96 材料 2,560,277.21 0.92 能源 - - 公用事业 - -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 合计 236,298,579.99 84.99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7.3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00700 腾讯控股





107,400 26,025,518.55 9.36 2 00175 吉利汽车





960,000 14,031,141.89 5.05 3 02388 中银香港





409,000 13,258,476.11 4.77 4 00152 深圳国际





1,065,500 13,242,688.64 4.76 5 02382 舜宇光学科技


154,000 9,356,177.60 3.37 6 00921 海信科龙





621,000 7,168,411.66 2.58 7 03808 中国重汽





1,431,000 7,042,103.26 2.53 8 00881 中升控股





551,500 6,969,258.73 2.51 9 00005 汇丰控股





108,000 6,809,873.90 2.45 10 02318 中国平安





141,500 6,318,609.49 2.27 注:①所用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②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 有权益投资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 半 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 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 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00005 汇丰控股





36,645,931.76 9.73 2 00522 ASM PACIFIC 28,411,687.78 7.54 3 02382 舜宇光学科技


22,913,245.91 6.08 4 00285 比亚迪电子





19,790,379.36 5.25 5 01299 友邦保险





18,073,660.97 4.80 6 01999 敏华控股





17,279,950.32 4.59 7 01398 工商银行





16,465,794.90 4.37 8 02318 中国平安





15,060,665.86 4.00 9 00175 吉利汽车





14,821,692.86 3.93 10 00700 腾讯控股





14,765,691.03 3.92 11 01888 建滔积层板





13,880,144.85 3.68 12 00152 深圳国际





13,351,346.05 3.54 13 02388 中银香港





13,117,234.68 3.48 14 01293 广汇宝信





12,422,242.79 3.30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1 15 00148 KINGBOARD CHEM 10,839,544.33 2.88 16 02628 中国人寿





10,677,171.20 2.83 17 0038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10,618,103.34 2.82 18 03988 中国银行





10,454,515.75 2.78 19 00317 中船防务





10,231,966.74 2.72 20 01728 正通汽车





10,035,487.61 2.66 21 03993 洛阳钼业





9,980,513.44 2.65 22 01928 金沙中国有限公司 9,621,413.88 2.55 23 00857 中国石油股份


9,172,211.22 2.43 24 03808 中国重汽





9,053,080.48 2.40 25 03968 招商银行





8,144,372.41 2.16 26 06808 高鑫零售





7,889,615.88 2.09 27 02038 富智康集团





7,772,156.13 2.06 28 02238 广汽集团





7,598,399.01 2.02 29 02689 玖龙纸业





7,529,087.36 2.00 注:“ 买入金 额 ” 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 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00005 汇丰控股





39,918,440.60 10.60 2 01398 工商银行





32,212,028.79 8.55 3 00522 ASM PACIFIC 26,770,340.81 7.11 4 02382 舜宇光学科技


25,912,779.56 6.88 5 00285 比亚迪电子





22,323,362.91 5.93 6 00700 腾讯控股





19,798,397.06 5.26 7 01299 友邦保险





17,136,965.95 4.55 8 01999 敏华控股





16,795,638.91 4.46 9 01888 建滔积层板





16,162,978.30 4.29 10 02238 广汽集团





15,401,900.82 4.09 11 00148 KINGBOARD CHEM 13,748,570.46 3.65 12 03606 福耀玻璃





13,419,096.52 3.56 13 02628 中国人寿





13,246,580.93 3.52 14 00151 中国旺旺





12,778,992.79 3.39 15 01928 金沙中国有限公司 12,712,151.95 3.37 16 00941 中国移动





10,817,918.41 2.87 17 0038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10,626,324.84 2.82 18 00317 中船防务





10,378,872.54 2.75 19 03988 中国银行





10,161,315.45 2.70 20 03993 洛阳钼业





9,889,357.43 2.63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 21 03898 南车时代电气


9,647,524.86 2.56 22 01293 广汇宝信





9,267,002.86 2.46 23 02318 中国平安





9,153,232.85 2.43 24 00762 中国联通





9,085,696.57 2.41 25 01136 台泥国际集团


8,994,529.20 2.39 26 00857 中国石油股份


8,957,552.45 2.38 27 00390 中国中铁





8,371,785.02 2.22 28 00297 中化化肥





7,736,658.88 2.05 29 01093 石药集团





7,656,085.99 2.03 30 02009 金隅股份





7,519,010.25 2.00 注:“ 卖出金 额 ” 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 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804,288,843.25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785,390,758.41 注:“ 买 入 股 票 成 本 ” 、 “ 卖 出 股 票 收 入 ” 均 按 买 卖 成 交 金 额 ( 成 交 单 价 乘 以 成 交 数 量 ) 填 列 , 不 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 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7.10.2 本基金 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7.1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3 7.11.1 本期国 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7.11.2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7.11.3 本期国 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7.12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投 资 决 策程 序 符 合 相关 法 律 法 规的 要 求 , 未发 现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前 十名 证 券 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 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028.7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436,122.82 3 应收股利 1,011,645.16 4 应收利息 8,052.06 5 应收申购款 908,858.5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379,707.29 7.12.4 期末持 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 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末基金 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4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5,252 45,625.08 78,982,743.20 32.96% 160,640,167.54 67.04% 8.2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038,123.72 0.43% 8.3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 本 开 放 式 基金 50~10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 式 基 金 0 8.4 发起式基 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 数 发起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 承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900.09 4.17% 10,000,000.00 4.17% 不少于 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900.09 4.17% 10,000,000.00 4.17% - § 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11 月 11 日)基金份额总额 378,957,684.4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78,957,684.4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36,289,877.69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75,624,651.3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9,622,910.74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5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 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 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 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10.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 基 金 管 理人 、 基 金 托管 人 涉 及 托管 业 务 的 部门 及 其 高 级管 理 人 员 在本 报 告 期 内未 受 到 任 何处 分。 10.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中信证券 2 1,515,418,314.09 95.33% 1,515,412.66 97.12% - 天风证券 2 26,270,541.50 1.65% 21,016.32 1.35% - 方正证券 1 47,990,746.07 3.02% 23,995.09 1.54% - 注:① 为了 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 经营行为 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 公司财务 状况良好。 ⅲ 有良好的 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 有较 强 的研 究 能 力 ,能 及 时 、 全面 、 定 期 提供 质 量 较 高的 宏 观 、 行业 、 公 司 和证 券 市 场 研究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6 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ⅴ 建立了广 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② 券商专用 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 对交易单 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 基 金 管 理人 组 织 相 关人 员 依 据 交易 单 元 选 择标 准 对 交 易单 元 候 选 券商 的 服 务 质量 和 研 究 实力 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ⅱ 协议签署 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 除本表列 示外, 本基金还选择了爱建证券 、 安信证券、 财富里昂证券、 高华证券、 广发证券 、 广 州 证 券 、国 联 证 券 、国 泰 君 安 证券 、 华 福 证券 、 华 融 证券 、 华 鑫 证券 、 上 海 证券 、 太 平 洋证 券 、 西 部 证 券 、西 南 证 券 、信 达 证 券 、中 金 公 司 、中 信 建 投 证券 、 申 万 宏源 证 券 、 兴业 证 券 、 中国 银 河 证券和中投证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本报告期无股票交易及应付佣金。 ④ 在上 述 租用 的 券 商 交易 单 元 中 ,天 风 证 券 的部 分 交 易 单元 和 中 信 证券 的 部 分 交易 单 元 为 本基 金本期新增的交易单元。本期没有剔除的券商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 - 440,000,000.00 100.00% 天风证券 - - - - 方正证券 - - - - § 11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11.1 报告期 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