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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证睿华(169105)

东证睿华: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 年 8 月 28 日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3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01月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3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睿华混合 场内简称 东证睿华 基金主代码 169105 前端交易代码 1691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三年封闭运作,在 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 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 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月4 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65,901,942.5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 年 2月21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 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大背景下,寻找符 合经济发展趋势的行业,积极把握由新型城镇化、人 口结构调整、资源环境约束、产业升级、商业模式创 新等大趋势带来的投资机会,挖掘重点行业中的优势 个股,自下而上精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分享 转型期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60% +恒生指数收益率×20% +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 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 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 A股外, 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 资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3 页


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 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唐涵颖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dfham.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95566 传真 021-63326981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dfham.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 1 月1 日 - 2017 年 6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78,282,510.42 本期利润 2,027,662,788.5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18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4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8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467,802,671.3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302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3 页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 即2017年6月30日; “本期”指2017年1月1日 - 2017 年 6 月30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8.96% 0.99% 3.24% 0.47% 5.72% 0.52% 过去三个月 17.34% 0.80% 4.82% 0.43% 12.52% 0.37% 过去六个月 31.48% 0.69% 9.27% 0.41% 22.21% 0.2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3.02% 0.57% 11.53% 0.49% 21.49% 0.08%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6年 8 月4 日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 2016 年8 月4 日-2017 年6 月30日。 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 用沪深 300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中国债券总指数。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t 日收益率( )按下列公式计算: =60% *[t 日沪深 300 指数/( t-1 日沪深 300 指数)-1] +20%* [t 日恒生指数/(t-1 日恒生指数)-1]+20%* [t 日中国债券总指数/(t-1日中国债券总指数)-1]; 其中,t=1,2,3,. . .T,T表示时间截至日; t 日至T 日的期间收益率( )按下列公式计算: =[ (1+ )]-1 其中,T=2,3,4,. . . ; (1+ )表示t 日至 T 日的(1+ )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3 页


注: (1)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 (2)本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8 月 4 日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 6 个月,即从 2016 年8 月 4 日至 2017年 2 月3 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 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 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518 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 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年 8 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得“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3 页


金、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 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添利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二十七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林鹏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公募权益 投资部总经理、兼 任东方红睿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红睿 阳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 方红睿元三年定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东方红中国 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睿逸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东方 红沪港深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红睿华沪 港深灵活配置混合 2016年8月4日 - 19 年 硕士,曾任东方证券研究 所研究员、资产管理业务 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部投资经理、专户投资 部资深投资经理、执行董 事;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 理兼任东方红睿丰混合、 东方红睿阳混合、东方红 睿元混合、东方红中国优 势混合、东方红睿逸定期 开放混合、东方红沪港深 混合、东方红睿华沪港深 混合基金经理。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3 页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 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 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 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 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上半年,世界经济在低位徘徊,低增长、低通胀、低货币扩张的背景下,全球的权益 市场配置都偏向具有可持续竞争力、盈利能力、稳固的行业地位的龙头企业。这个季度中,我们 的投资组合充分享受到了“漂亮 50”行情带来的净值提升,基金净值表现良好。在感到幸运的同 时,我们也意识到,这一批优质蓝筹的股价短期表现超出了我们买入这些标的时候的预期,虽然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3 页


他们依然是中国证券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少数优秀标的,并且估值水平总体依然非常合理,但短期 内的快速上涨可能对未来一小段时间内的表现带来压力,为此我们也会有心理准备。但总体而言, 以低估的价格或者合理的价格买入并持有最优秀的公司依然是我们长期坚守的理念,为此我们必 然会以更大的努力和热情去审视我们现有的组合并且去探索新的投资方向。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3302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3302 元;报告期 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1.4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9.2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对 2017年下半年的证券市场走势持有谨慎乐观的态度。 经济虽然面临金融去杠杆的大背 景,但实体层面数据并不难看。制造业设备投资进入新一轮周期;房地产虽然经受调整但并未出 现令人恐慌的下滑,三四线城市成交依然旺盛;钢铁、造纸、煤炭等行业的龙头企业盈利能力回 升;消费层面,液态奶、啤酒等品类出现逐月逐季改善的态势。加上在欧美经济回暖之下带动的 出口提速,整体我们对经济失速的担忧应该可以缓一下了。再回到证券市场上,虽然以白酒、家 电为代表的优质蓝筹在上半年出现了大幅提升估值的走势,但整体市场情绪稳定,投资者行为不 曾偏激,这也有利于维持温和震荡攀升的格局。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市场的表现可能从之前一段时间相对集中的结构性行情转向一种较为 均衡的行情特点,基本面出现改善的行业和公司都有望得到资金的青睐。过去的 1 年时间,打破 了很多对于市值、估值的偏见,未来我们相信,深深的存在于市场上的对很多行业的偏见也有望 得到改变。只要竞争力持续与竞争对手拉开差距的公司处在一个结构稳定的行业之中,那这样的 龙头企业就有望在股价上有所表现。相对而言,各行业的本身的属性、行业本身的增速可能不一 定那么的重要。 中国经济体有强大的韧性,我们有很多优秀的企业家努力的在创造价值,而作为投资管理人, 我们受持有人之托,必将努力去追寻这些最优秀的企业,并且在合理的估值体系范围内,长期的 与这些企业为伴,分享企业成长带来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3 页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严 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 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本基金管理人 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同时,公司设估值决策小组,成 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合规总监(督察长)、交易总监、运营总监、基金会计主管等。基金经理不 参与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对于属于东证资管估值政策范围内的特殊估值变更可参与讨论,但最终 决策由估值决策小组讨论决策并联名审批。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提供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的服 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 在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 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2、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开放期内,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 次,每次基金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5%; 封闭期内,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每 年不得少于一次, 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9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 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 2016年度无可供分配利润,未符合收益分配条件。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3 页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 )在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 )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6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3 页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92,232,846.70 1,022,661,576.14 结算备付金 7,046,969.71 54,971,763.35 存出保证金 1,108,469.58 2,072,439.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7,081,497,570.81 3,840,329,355.64 其中:股票投资 7,081,497,570.81 3,823,255,371.6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17,073,98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00 2,32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403,838.55 1,831,692.43 应收股利 4,433,777.97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49,181.80 - 资产总计 8,487,772,655.12 7,241,866,827.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16.28 786,200,337.23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008,121.12 8,203,219.75 应付托管费 1,668,020.21 1,367,203.2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8,134,841.66 5,794,184.2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58,684.51 162,000.00 负债合计 19,969,983.78 801,726,944.5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365,901,942.56 6,365,901,942.56 未分配利润 2,101,900,728.78 74,237,940.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67,802,671.34 6,440,139,882.83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3 页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487,772,655.12 7,241,866,827.33 注: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净值1.3302元, 基金份额总额6,365,901,942.56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 年 1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30日 一、收入 2,098,330,737.33 1.利息收入 14,734,680.9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429,906.78 债券利息收入 1,788.4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302,985.70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34,215,778.2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52,219,950.8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650,600.7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81,345,226.6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1,649,380,278.09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号填列) - 减:二、费用 70,667,948.82 1.管理人报酬 53,804,875.97 2.托管费 8,967,479.33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672,120.40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223,473.1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027,662,788.5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2,027,662,788.51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3 页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8月 4 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 年1 月1日 至 2017 年 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365,901,942.56 74,237,940.27 6,440,139,882.83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净 利润) - 2,027,662,788.51 2,027,662,788.51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365,901,942.56 2,101,900,728.78 8,467,802,671.34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8月 4 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陈光明______














______任莉______














____詹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3 页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63 号文)准予注册,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6年 8 月4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 内封闭运作,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转为上市开放式(LOF) ,存续期限不定 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本基金于自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7 月 28 日止向社会公开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 认购资金 6,365,617,692.23 元,利息结转份额 286,680.58 元,募集规模为 6,365,901,942.56 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 第 1034 号予以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 、沪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 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债券、短期融资券等) 、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本基金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50%) ,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100%(其中投资于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10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100%) ;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 60% +恒生指数收益率×20% +中国债券总 指数收益率×20%。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3 页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 2006 年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 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 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7 年1 月1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 《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3 页


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 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深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 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 金通过港股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 资管”) 管理人、基金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3 页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 1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3,203,171,928.00 55.89%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8月 4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 1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16,970,600.71 100.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8月 4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 1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16,150,000,000.00 100.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8月 4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8 月 4 日,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2,409,624.26 57.27% 7,187,443.38 88.35%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3 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8 月4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2、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 结算风险基金和买(卖)证管费等) 。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 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本公司因作为证券公司子公司尚未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截至报告 期末,本公司已在深圳交易所获得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并已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交 易单元租用事宜。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53,804,875.97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5,188,168.42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实际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8 月4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8,967,479.33 - 注:1、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3 页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8 月4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392,232,846.70 4,137,295.77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8 月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需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 2017年6 月 30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002879 长缆 2017年6 2017年 新股流 18.02 18.02 1,313 23,660.26 23,660.26 -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3 页


科技 月5日 7月7 日 通受限 002882 金龙 羽 2017年6 月15日 2017年 7月17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6.20 6.20 2,966 18,389.20 18,389.20 - 603933 睿能 科技 2017年6 月28日 2017年 7月6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20.20 20.20 857 17,311.40 17,311.40 - 603305 旭升 股份 2017年6 月30日 2017年 7月10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1.26 11.26 1,351 15,212.26 15,212.26 - 300670 大烨 智能 2017年6 月26日 2017年 7月3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0.93 10.93 1,259 13,760.87 13,760.87 - 300672 国科 微 2017年6 月30日 2017年 7月12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8.48 8.48 1,257 10,659.36 10,659.36 - 603331 百达 精工 2017年6 月27日 2017年 7月5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9.63 9.63 999 9,620.37 9,620.37 - 300671 富满 电子 2017年6 月27日 2017年 7月5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8.11 8.11 942 7,639.62 7,639.62 - 603617 君禾 股份 2017年6 月23日 2017年 7月3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8.93 8.93 832 7,429.76 7,429.76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603501 韦尔 股份 2017年 6月5 日 重大 事项 20.15 - - 1,657 11,632.14 33,388.55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3 页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7,081,340,499.16 元,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57,071.65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 的余额。 于 2016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3,822,840,764.64 元,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7,488,591.00 元,无属于第三 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 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基金采用第三方估 值机构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第二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3 页


于 2017 年6月 30 日及 2016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 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 年12月 21 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 号 《关于明确金融 房 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1)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 保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2) 纳税人购入 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3) 资管产品运 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上述政策自 2016 年5月 1 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1月 6 日颁布的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 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 2017 年6月 30 日颁布的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 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7,081,497,570.81 83.43 其中:股票 7,081,497,570.81 83.43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3 页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00 11.7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99,279,816.41 4.70 7 其他各项资产 6,995,267.90 0.08 8 合计 8,487,772,655.12 100.00 注: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持有的港股期末公允价值为 1,453,892,435.99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7.17%。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4,107,513.25 0.05 B 采矿业 124,530.00 0.00 C 制造业 4,675,686,034.64 55.2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38,799.50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61,744,117.50 0.7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09,286,555.80 1.29 J 金融业 715,781,391.35 8.45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0,836,192.78 0.7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3 页


S 综合 - - 合计 5,627,605,134.82 66.46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基础材料 - - B 消费者非必需品 1,012,870,104.12 11.96 C 消费者常用品 8,995,990.80 0.11 D 能源 - - E 金融 51,684,636.00 0.61 F 医疗保健 207,398,054.71 2.45 G 工业 57,021,581.97 0.67 H 信息技术 - - I 电信服务 - - J 公用事业 115,922,068.39 1.37 合计 1,453,892,435.99 17.17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lobal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tandard,GICS)。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887 伊利股份 34,268,144 739,849,228.96 8.74 2 00175 吉利汽车





47,045,000 687,599,031.38 8.12 3 000333 美的集团 15,352,328 660,764,197.12 7.80 4 002415 海康威视 18,795,933 607,108,635.90 7.17 5 601318 中国平安 11,161,282 553,711,200.02 6.54 6 600196 复星医药 14,023,794 434,597,376.06 5.13 7 600660 福耀玻璃 14,346,109 373,572,678.36 4.41 8 002311 海大集团 18,952,284 346,258,228.68 4.09 9 02020 安踏体育





14,526,000 325,271,072.74 3.84 10 300408 三环集团 14,276,927 299,672,697.73 3.54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 正文。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3 页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410,710,336.24 6.38 2 600887 伊利股份 319,082,777.79 4.95 3 300408 三环集团 203,511,998.72 3.16 4 000333 美的集团 171,498,237.80 2.66 5 02020 安踏体育





165,817,882.00 2.57 6 000001 平安银行 157,304,434.60 2.44 7 600600 青岛啤酒 146,802,996.07 2.28 8 0090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141,335,980.13 2.19 9 000786 北新建材 125,934,359.51 1.96 10 000651 格力电器 123,447,529.62 1.92 11 002311 海大集团 105,000,259.12 1.63 12 002470 金正大 103,765,408.40 1.61 13 300166 东方国信 102,503,593.66 1.59 14 02196 复星医药





100,465,348.66 1.56 15 600660 福耀玻璃 99,350,443.87 1.54 16 002415 海康威视 88,263,193.46 1.37 17 600143 金发科技 84,906,970.00 1.32 18 600196 复星医药 78,012,924.52 1.21 19 01336 新华保险





76,463,599.67 1.19 20 002475 立讯精密 76,175,781.75 1.18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423,389,690.84 6.57 2 002415 海康威视 383,646,822.56 5.96 3 000786 北新建材 168,622,188.00 2.62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3 页


4 0090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151,612,300.73 2.35 5 000651 格力电器 136,892,725.43 2.13 6 600276 恒瑞医药 109,056,693.52 1.69 7 000039 中集集团 82,638,105.27 1.28 8 002714 牧原股份 68,515,050.50 1.06 9 002353 杰瑞股份 64,493,936.46 1.00 10 01336 新华保险





58,578,761.95 0.91 11 600886 国投电力 53,655,058.00 0.83 12 002410 广联达 51,132,945.39 0.79 13 600196 复星医药 48,054,002.54 0.75 14 00958 华能新能源





41,761,189.60 0.65 15 00358 江西铜业股份


40,313,602.62 0.63 16 600166 福田汽车 39,547,640.00 0.61 17 00656 复星国际





35,760,194.47 0.56 18 000425 徐工机械 33,661,826.83 0.52 19 600887 伊利股份 32,393,580.38 0.50 20 600486 扬农化工 30,203,441.18 0.47 注: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495,417,512.2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239,529,526.02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 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3 页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 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 合的超额收益。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 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 合的超额收益。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3 页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08,469.5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4,433,777.97 4 应收利息 1,403,838.5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49,181.80 8 其他 - 9 合计 6,995,267.90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 差。 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3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41,342 153,981.47 61,698,341.73 0.97% 6,304,203,600.83 99.03%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永富 7 号私募 资产管理 24,396,193.00 4.53% 2 陈明 15,373,480.00 2.85% 3 罗仲立 10,000,388.00 1.86% 4 董博文 10,000,388.00 1.86% 5 朱义文 9,539,311.00 1.77% 6 康燕庄 8,600,000.00 1.60% 7 吉烈钧 8,000,000.00 1.48% 8 梁勇华 7,975,442.00 1.48% 9 上海勤远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麦田 2 号私募投 资基金 6,115,053.00 1.13% 10 平安聚睿股票型 FOF 养老金 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5,691,001.00 1.06% 注:上述持有人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场内份额持有人。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7,503,468.39 0.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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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50~10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4 日 )基金份额总额 6,365,901,942.5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365,901,942.5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65,901,942.56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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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会计师事务所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2 3,203,171,928.00 55.89% 2,409,627.23 57.27% - 国信证券 1 1,724,656,652.16 30.09% 1,226,749.44 29.16% - 申万宏源 1 802,989,599.52 14.01% 571,165.67 13.57% - 广发证券 1 - - - - - 注:1、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如有)而合计支付该券商 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行;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交易佣 金收费合理。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券商,与其签订协议租用 交易单元。 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因作为证券公司子公司尚未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东方红睿华混合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3 页


的资格,此事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等待进一步指示与解决;本公司已在深圳交易所获得租用 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并已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交易单元租用事宜。 4、本报告期内新增券商交易单元情况:新增广发证券 1 个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16,970,600.71 100.00% 16,150,000,000.00 100.00% - - 国信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