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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盛金A(001283)

红塔盛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6 月30日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 月25日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 月1日起至2017年6 月30 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12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 6月19日 基金管理人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851,360.7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A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283 001284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0,462,133.13 份 10,389,227.6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把握不同时期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银行间市场的收益率,通过股票资产和债 券资产等各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资产投资策略、债券及其它金融 工具投资策略几个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55%+中债总指数(财富)×4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 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A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征 - -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7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凌 张建春 联系电话 0755-33379079 010-63639182 电子邮箱 liling@htamc.com.cn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6-916(免长途话 费) 95595 传真 0755-33379007 010-6363918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htamc.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A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2017 年 6月 30日) 报告期(2017 年1月1日 - 2017年 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82,747.96 62,106.71 本期利润 4,727,881.69 443,981.7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70 0.042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40% 4.2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45 0.000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2,055,873.26 10,793,556.7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154 1.038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7 页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69% 0.29% 3.21% 0.38% -1.52% -0.09% 过去三个月 3.15% 0.31% 3.28% 0.36% -0.13% -0.05% 过去六个月 4.40% 0.23% 5.53% 0.33% -1.13% -0.10% 过去一年 4.98% 0.16% 8.44% 0.39% -3.46% -0.2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1.54% 0.33% -11.02% 0.99% 22.56% -0.66%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 月 1.66% 0.29% 3.21% 0.38% -1.55% -0.09% 过去三个 月 3.09% 0.31% 3.28% 0.36% -0.19% -0.05% 过去六个 月 4.29% 0.23% 5.53% 0.33% -1.24% -0.10% 过去一年 4.89% 0.16% 8.44% 0.39% -3.55% -0.23%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3.89% 0.14% -11.02% 0.99% 14.91% -0.8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7 页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7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于2012年 6 月 12日正式成立,注册地位于深圳前海,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其中,红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49%,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6%,北京市华远集 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5%。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 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作为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投资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公司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以专业服务 回馈社会,建立并不断完善投研一体化平台,坚持把基金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基金持 有人资产增值。同时,重视投资的风险控制,建立起一套全面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以风险预算 为基础,合法合规运作为前提,将风险控制贯穿于整个投资运作的全过程,进而实现专业组合投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7 页


资。截止2017年06月 30 日,公司有员工39人,其中 24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截止 2017年6 月30日,公司管理7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耀 基金经 理 2015年6月19日 2017年3月 2 日 13 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 商管理硕士,厦门大学经济 学学士,CFA(美国注册金 融分析师) 。近13 年证券、 基金从业经历,历任诺安基 金交易员、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交易员,具有丰富的 大资金运作交易经验。现任 职公司投资部,为公司投资 决策委员会委员。 罗薇 基金经 理 2016年5月4日 - 4 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 学硕士,北京大学理学学 士,具有四年医药/传媒等 行业研究经验, 2012 年加入 红塔红土基金研究部,现任 职于公司投资部,为公司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林睿 基金经 理 2017年3月2日 - 6 美国范德堡大学经济学专 业硕士,北京师范大学电 子、经济双学士。近 6年证 券从业经历,历任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北京分公司 信息服务部经理助理、深圳 市新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管理部经理,2015 年加入红塔红土基金研究 部,现任职于公司投资部, 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 注:1、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 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7 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 未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开展有损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关联交易, 整体运作合法合规。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红塔 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在研究分析、投资 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 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格未发现异常差异,各投资 组合间不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 ,除完全按照有关 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外,同一投资组合禁止同日反向交易,不同投资组合之 间严格限制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需 经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报告期内, 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中, 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7 页


2017 年上半年,伴随商品价格持续修复,工业企业利润延续了 2016 年以来的上涨态势,A 股市场在年初 2 个月表现出较好的活力;随着商品价格陆续显现顶部的迹象,A 股市场的反弹动 能也开始出现下滑,3月指数呈反复震荡。4月雄安新区概念将市场情绪再次推高,然而随后周期 短期见顶、工业企业利润回落带来的基本面变化,与监管强化和资金面收紧的短期因素相叠加, 市场情绪溃散式收缩,资金开始向防御性板块聚集,5 月 A 股市场处在向下的估值修复中。伴随 着产业资本增持等积极信号的出现,在政策再平衡的累积效应以及流动性边际改善的预期下,市 场于 6 月展开了反弹攻势。2017 年上半年,A 股市场在结构上主要呈现出 3 个特点:价值板块表 现好于成长板块、大盘股表现好于小盘股、通胀低敏感板块表现好于通胀受益板块。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基金在 2017 年以“固定收益+稳健蓝筹+新股增强”为主要投资策略, 基 金通过配置银行存单为基金资产提供基础收益,同时积极配置蓝筹股,并通过参与网下新股申购, 获得增强收益。基金以银行板块为主要配置对象,同时增加大消费板块龙头白马股配置,充分契 合市场上半年市场风格特点,获得较好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1154元,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4.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5.53%;截至本报告期末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8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2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5.5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二季度宏观经济与一季度持平,从商品经济数据看4-5 月的工业增加值6.5%,较一季度小幅 回落,虽在6月份有所反弹至 7.6%,但需求的扩张并不明显,我们仍然维持经济反弹高点在一季 度末二季度初,后续经济又将回到缓慢下行探底阶段的判断。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 长8.6%,呈现小幅下行趋势,消费增速和进出口数据平稳。物价不论 CPI 还是 PPI均相对平稳, 上行压力不大。 在二季度经济冲高回落的背景下,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水平走势也大体相同,只是有所滞后。 由于金融政策一般滞后于经济数据,在一季度经济数据较好的背景下,二季度初,金融政策进一 步收紧,去杠杆的压力引发了债券市场较大幅度的调整,调整同时对股票市场也有所传导,股票 市场同步下跌。而后随着经济数据拐点的出现,监管的力度也略有放松,债券市场开始反弹。 而股票在二季度仍然是震荡行情,市场分化进一步加剧,沪深 300指数上涨6.1%,而创业板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7 页


指数下跌 4.68%。整体市场仍然偏重于绩优蓝筹,市场的走势与结构与我们一季度的判断一致。 对于三季度,虽然经济背景较二季度可能更弱一点,我们对于股票市场却更为乐观一些,虽然大 格局仍然是震荡行情,但三季度可能走出一两个月的持续反弹行情,上涨的动力可能更多的来自 监管政策的缓和市场估值的修复。从结构上看,我们仍然聚焦于企业的业绩,着力寻找行业景气 度高,企业业绩好,且估值合理的股票。主题方面我们关注雄安新区的建设进度以及新能源汽车 产业链,2017年是乘用车电动化的元年,预计相关的产业链将在未来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 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 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 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 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 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 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针对停牌股票、债券不活跃市场报价等投资品种启用特 殊估值流程,由基金估值小组确定相应证券的估值方法。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运营部门、法律、监察稽核部、研究部等相关人员。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公司启用特殊估值的流程,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运营部门、公司领导、研 究部相关人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7 页


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 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无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 万元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过程 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 的全部资产,对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 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 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 情况的说明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 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7 页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红塔 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 认为报告中相关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487,292.16 4,885,677.74 结算备付金


139,606.56 306,159.42 存出保证金


55,446.81 65,142.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4,539,234.89 91,326,451.63 其中:股票投资


64,631,069.09 8,547,625.2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9,908,165.80 82,778,826.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0,000,16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33,257.45 17,480.95 应收利息


1,423,103.73 1,628,395.6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96.03 102,01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58,678,437.63 128,331,483.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7 页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5,449,546.82 9,999,865.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3,983.19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9,329.72 157,779.08 应付托管费


14,932.97 15,777.93 应付销售服务费


2,186.41 3,571.20 应付交易费用


123,983.41 85,157.5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4,644.51 2,259.28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383.76 150,000.00 负债合计


35,829,007.60 10,418,393.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0,851,360.78 111,081,691.98 未分配利润


11,998,069.25 6,831,397.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849,430.03 117,913,089.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8,678,437.63 128,331,483.14 注: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1154 元,A 类基金份额 100,462,133.13 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389 元,C 类基金份额10,389,227.6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 年 6月 30 日 一、收入


6,783,010.11 22,550,028.50 1.利息收入


1,667,645.99 20,987,862.0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42,449.81 3,130,907.21 债券利息收入


1,211,663.08 13,809,410.3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13,533.10 4,047,544.5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87,145.16 4,230,297.3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19,304.47 5,501,507.4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52,497.41 -1,853,161.9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7 页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20,338.10 581,951.8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4,327,008.75 -2,668,674.5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1,210.21 543.59 减:二、费用


1,611,146.69 10,917,306.55 1.管理人报酬


885,671.03 8,428,573.01 2.托管费


88,567.12 842,857.26 3.销售服务费 6.4.8.2.3 13,033.34 1,272,947.07 4.交易费用


268,727.18 132,326.99 5.利息支出


262,164.26 97,887.1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62,164.26 97,887.12 6.其他费用


92,983.76 142,715.1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5,171,863.42 11,632,721.9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5,171,863.42 11,632,721.95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1月 1 日至 2017年 6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11,081,691.98 6,831,397.91 117,913,089.8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5,171,863.42 5,171,863.4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30,331.20 -5,192.08 -235,523.2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52,884.06 1,812.26 354,696.32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7 页


2.基金赎回款 -583,215.26 -7,004.34 -590,219.6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10,851,360.78 11,998,069.25 122,849,430.0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 日至 2016年 6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147,589,690.52 -15,288,509.27 1,132,301,181.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11,632,721.95 11,632,721.9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5,490,421.66 83,285.16 -5,407,136.5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191.25 -40.88 4,150.37 2.基金赎回款 -5,494,612.91 83,326.04 -5,411,286.8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142,099,268.86 -3,572,502.16 1,138,526,766.7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辉______














______刘辉______














____李志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770号《关于核准红塔红土盛金新动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7 页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及[2015] 1091 号文《关于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红塔红土基金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正式 生效, 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的规模为 1,001,788,448.97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红塔红土基金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5%; 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基金保留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 指数×55%+中债总指数(财富)×4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止期间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7 页


6.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5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由 出让方缴纳。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 花税。 (2)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年5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 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7 页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 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 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 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 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 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自 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 年1 月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 股期限超过1年的, 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 年 9月 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7 页


注: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发生变化。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红塔红土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发起人 光大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7.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红塔证券 9,791,183.29 99.46% - - 注: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6.4.7.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6.4.7.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7.2 关联方报酬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7 页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885,671.03 8,428,573.01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417.76 496.46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88,567.12 842,857.26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 力混合A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 力混合C 合计 光大银行 - 5.79 5.79 红塔红土基金公司 - 12,968.94 12,968.94 合计 - 12,974.73 12,974.7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上年度可比期间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7 页


各关联方名称 2016年 1月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 力混合A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 力混合C 合计 光大银行 - 91.76 91.76 红塔红土基金公司 - 1,272,823.78 1,272,823.78 合计 - 1,272,915.54 1,272,915.54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 金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 份额于2015年 7 月 29日降低了销售服务费率,变动前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80%年费率逐日计提,变动后自 2015 年 7 月 29 日起,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逐日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 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6月 30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光大证券 52,961,025.96 - - - - -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与托管行关联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一笔银行间同业市 场的债券交易,本基金在按法规要求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后买入 500,000 张债券 12 鲁商 MTN1 (1282482) ,交易金额 52,961,025.96 元,成交均价收益率 3.51%,较上一交易日中债估值收益 率偏离-0.19BP,该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交易。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项目 本期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A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月19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10,316,944.33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10,316,944.33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9.310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A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月19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20,316,944.33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20,316,944.33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1.7800% 注: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A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北京市华远集团 有限公司 100,017,900.00 90.2300% 100,017,900.00 90.0400% 注:其他关联方持有本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期末未持有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7 页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1日至2017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光大银行 2,487,292.16 20,170.56 11,817,958.63 98,227.51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光大证券 603798 康普顿 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 配售 1,590 22,784.70 注:本基金于上年度可比期间参与了托管人关联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和主承销商 的新股康普顿(603798)的首次公开发行,鉴于新股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且该交易不存在利益输 送的情况,按法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本基金参与了该新股的网下申购并获配 1,590 股。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无。 6.4.8 期末(2017 年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0.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 注 603933 睿能 科技 2017 年 6 月 28 日 2017年7月6 日 新股流通 受限 20.20 20.20 857 17,311.40 17,311.40 - 603305 旭升 股份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7 月 10 日 新股流通 受限 11.26 11.26 1,351 15,212.26 15,212.26 -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7 页


603331 百达 精工 2017 年 6 月 27 日 2017年7月5 日 新股流通 受限 9.63 9.63 999 9,620.37 9,620.37 - 603617 君禾 股份 2017 年 6 月 23 日 2017年7月3 日 新股流通 受限 8.93 8.93 832 7,429.76 7,429.76 -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35,449,546.82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 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11719076 17恒丰银行 CD076 2017年7月5 日 97.75 100,000 9,775,000.00 111791504 17徽商银行 CD042 2017年7月5 日 95.63 100,000 9,563,000.00 111794330 17南京银行 CD067 2017年7月5 日 95.54 100,000 9,554,000.00 111794346 17广州农村 商业银行 CD056 2017年7月6 日 96.67 100,000 9,667,000.00 111609427 16 浦发 CD427 2017年7月6 日 96.64 10,000 966,400.00 合计





410,000 39,525,400.00 -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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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允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 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 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64,581,495.30元, 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89,957,739.59 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余额。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8,499,625.23元, 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 为人民币82,826,826.40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 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 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第 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b)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64,631,069.09 40.73 其中:股票 64,631,069.09 40.73 2 固定收益投资 89,908,165.80 56.66 其中:债券 89,908,165.80 56.6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7 页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26,898.72 1.66 7 其他各项资产 1,512,304.02 0.95 8 合计 158,678,437.63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8,873,351.09 7.2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2,676,520.00 2.18 E 建筑业 1,734,332.00 1.41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44,107,345.00 35.90 K 房地产业 6,680,321.00 5.4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59,200.00 0.46 S 综合 - - 合计 64,631,069.09 52.61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7 页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沪港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98 工商银行 1,245,000 6,536,250.00 5.32 2 601288 农业银行 1,813,000 6,381,760.00 5.19 3 601939 建设银行 1,032,000 6,346,800.00 5.17 4 601988 中国银行 1,684,022 6,230,881.40 5.07 5 601328 交通银行 1,005,000 6,190,800.00 5.04 6 600048 保利地产 441,500 4,401,755.00 3.58 7 600015 华夏银行 467,880 4,313,853.60 3.51 8 601998 中信银行 500,000 3,145,000.00 2.56 9 000418 小天鹅A 60,000 2,807,400.00 2.29 10 601688 华泰证券 150,000 2,685,000.00 2.19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98 工商银行 9,449,200.00 8.01 2 601328 交通银行 9,047,500.00 7.67 3 600000 浦发银行 7,740,398.00 6.56 4 601988 中国银行 7,166,380.00 6.08 5 601288 农业银行 6,629,640.00 5.62 6 600016 民生银行 6,184,944.00 5.25 7 601939 建设银行 6,054,220.00 5.13 8 000651 格力电器 5,479,203.00 4.65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7 页


9 600048 保利地产 4,311,250.98 3.66 10 601633 长城汽车 4,199,917.25 3.56 11 601998 中信银行 4,134,124.00 3.51 12 600015 华夏银行 4,133,495.00 3.51 13 600068 葛洲坝 3,588,153.63 3.04 14 601688 华泰证券 3,263,300.00 2.77 15 600004 白云机场 2,958,625.00 2.51 16 000418 小天鹅A 2,911,417.00 2.47 17 600498 烽火通信 2,657,137.00 2.25 18 600886 国投电力 2,509,730.00 2.13 19 600036 招商银行 2,500,641.00 2.12 20 600600 青岛啤酒 2,386,798.34 2.02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6,171,774.00 5.23 2 600000 浦发银行 5,764,077.94 4.89 3 000651 格力电器 5,370,170.00 4.55 4 601633 长城汽车 4,070,944.00 3.45 5 601398 工商银行 3,747,000.00 3.18 6 601328 交通银行 3,170,000.00 2.69 7 600004 白云机场 3,033,544.10 2.57 8 600036 招商银行 2,939,660.00 2.49 9 601111 中国国航 2,209,230.00 1.87 10 600548 深高速 2,170,017.00 1.84 11 600068 葛洲坝 2,138,500.00 1.81 12 600584 长电科技 2,131,399.00 1.81 13 300070 碧水源 1,981,879.24 1.68 14 601668 中国建筑 1,858,000.00 1.58 15 300017 网宿科技 1,654,160.10 1.40 16 601988 中国银行 1,289,217.94 1.09 17 002310 东方园林 1,210,160.00 1.03 18 002159 三特索道 1,140,132.00 0.97 19 601998 中信银行 1,120,416.00 0.95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7 页


20 600519 贵州茅台 1,075,653.14 0.91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22,182,277.4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70,516,659.03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57,000.00 8.1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57,000.00 8.11 4 企业债券 9,957,000.00 8.1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536,165.80 2.06 8 同业存单 67,458,000.00 54.91 9 其他 - - 10 合计 89,908,165.80 73.19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7370 16 奥德 01 100,000 9,957,000.00 8.11 2 170204 17 国开 04 100,000 9,957,000.00 8.11 3 111719076 17 恒丰银行 CD076 100,000 9,775,000.00 7.96 4 111794346 17 广州农村商 业银行 CD056 100,000 9,667,000.00 7.87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7 页


5 111621099 16 渤海银行 CD099 100,000 9,666,000.00 7.8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7 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华泰证券(601688)外,没有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015年8月24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编 号: 渝证调查字2015004号) 。 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 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5 年 9 月 10 日,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15]72 号) 。2016 年 11月 29 日,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华泰证券责令改 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18,235,275.00元,并处以 54,705,825.00元罚款。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5,446.8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3,257.4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23,103.73 5 应收申购款 496.0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12,304.02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所持可转换债券均不处于转股期。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7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红塔红土盛 金新动力混 合 A 175 574,069.33 100,017,900.00 99.56% 444,233.13 0.44% 红塔红土盛 金新动力混 合 C 133 78,114.49 10,316,944.33 99.30% 72,283.32 0.70% 合计 308 359,907.02 110,334,844.33 99.53% 516,516.45 0.47% 注:1、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 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 ; 2、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 本基金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 混合 A 7,153.36 0.0071%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 混合 C 8,014.44 0.0771% 合计 15,167.80 0.0137%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 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 份额总额) 。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 0~10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7 页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混合A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 混合C 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 混合A 0~10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 混合C 0 合计 0~1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红塔红土盛金新 动力混合 A 红塔红土盛金新 动力混合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6 月 19 日)基金份 额总额 1,001,355,159.35 433,289.6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0,519,655.73 10,562,036.2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0,663.89 322,220.1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8,186.49 495,028.7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462,133.13 10,389,227.65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公司 2017 年第 2 次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赵耀不再担任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增聘林睿担任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7 页


基金经理。公司已于2017年1月24日在基金业协会注册登记林睿为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并于2017年3月 2 日进行了公告。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本基 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万宏源 1 158,255,449.44 82.24% 147,382.34 82.24% - 长城证券 1 34,170,036.20 17.76% 31,822.79 17.76% - 招商证券 1 - - - - - 红塔证券 1 - - - - - 注: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 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混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7 页


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 方案。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申万宏源 52,958.40 0.54% 353,400,000.00 100.00% - - 长城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红塔证券 9,791,183.29 99.46% - - - - 注: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权证交易。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基金交易。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0101-20170630 100,017,900.00 - - 100,017,900.00 90.23%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可能出现大额赎 回导致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导致投资者赎回申请延期 办理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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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