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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国债纯债债券A(003342)

工银国债纯债债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国债 纯 债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七年八 月二十五日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 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01 月01 日 起至 06 月30 日止 。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334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5,555,143.51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 A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3342 003643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31,547,196.99 份 24,007,946.52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基 础上 , 通 过对 国债 的积 极管 理 , 追 求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 定 增值。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考 察市 场利 率的 动态变 化及 预期 变化 , 对GDP、CPI 、PPI 、外 汇收 支 情况等 引起 利率 变化 的相 关因素 进行 深入 的研 究, 分析国 际与 国内 宏观 经 济 运 行的可 能情 景 , 并 在此 基 础上判 断包 括财 政政 策 、 货币政 策以 及汇 率政 策在 内 的宏观 经济 政策 取向, 对 市场利 率水 平和 收益 率曲 线未来 的变 化趋 势做 出 预 测 和判断 , 结合 债券 市场 资 金及债 券的 供求 结构 及变 化趋势 , 确定 国债 的久 期 配 置。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国 债总 财富 (总 值) 指数收 益率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于 股票 型及 混合 型基 金,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罗菲菲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10-58560666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68 传真 010-66583158 010-58560798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7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 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7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A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 C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 - 2017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 - 2017 年6 月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685,916.22 -1,148,416.63 本期利 润 -2,474,798.80 -150,009.34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062 -0.004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37% -0.64%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7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456 -0.0483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1,570,664.51 23,959,488.50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7 0.9980 注:1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所 列数 据截 止到 报告 期 最后一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放 日或 交易 所的 交易 日。 4、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6 年12 月16 日。 截 至报告 期末 , 本基 金基 金 合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92% 0.20% 0.63% 0.14% 0.29% 0.06% 过去三 个月 -0.96% 0.18% -0.96% 0.13% 0.00% 0.05% 过去六 个月 -0.37% 0.14% -1.59% 0.12% 1.22% 0.0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07% 0.14% 0.02% 0.14% 0.05% 0.00%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7 页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72% 0.21% 0.63% 0.14% 0.09% 0.07% 过去三 个月 -1.22% 0.18% -0.96% 0.13% -0.26% 0.05% 过去六 个月 -0.64% 0.14% -1.59% 0.12% 0.95% 0.0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20% 0.14% 0.02% 0.14% -0.22% 0.00%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7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生 效 。截至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 为6 个 月 。 建 仓 期满 , 本 基金 的各 项投 资 比例符 合基 金合 同关 于投资 范围 及投 资限 制的 规定: 债券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的比 例不 低 于 80 %, 其 中投资 于国 债的 比 例 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 的 80%;每个交 易日日终 在扣 除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 的 交易保证金后 ,本 基金所 持有 现金 及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 比例合 计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3.3 其 他指 标 无。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7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6 月 , 是 我国 第 一家由 银行 直接 发起设立并控 股的合资 基 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 在 北京、上海、 深圳设有 分 公司,在香 港和上海 设有全 资子 公司 —— 工银 瑞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 限公司 、工 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 公司(含子公 司)拥有 公 募基金、特定 资产管理 、 企业年金基金 投资管理 、 全国社会保障 基 金境内外投资 管理、基 本 养老保险基金 证券投资 管 理、保险资产 管理、企 业 年金养老金 产品投资 管理、QDII 、QFII 、RQFII 等多 项业 务资 格。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工 银瑞 信 核 心价值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 货 币市场 基金 、工 银瑞 信 7 天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工银瑞信金融 地产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医疗保健行业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沪港深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中 国机 会全 球 配置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 信沪 深 300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深证 红利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 上 证中 央企 业50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等110 只 公募基 金。 公司始终坚持 “以稳健 的 投资管理,为 客户提供 卓 越的理财服务 ”为使命 , 依托强大的股 东 背景、稳健的 经营理念 、 科学的投研体 系、严密 的 风控机制和资 深的管理 团 队,立足市 场化、专 业化、 规范 化和 国际 化, 坚持 “ 稳健 投资、 价值 投 资、 长 期投 资” , 致 力于 为 广大投 资者 提供 一流 的投资 管理 服务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陆欣 固定收 益部副 总监, 本 基金的 基金经 理 2016 年12 月 16 日 - 11 先 后 在中 国 银行 担任 债券 交 易 员, 在 光大 保德 信基 金 管 理公 司 担任 固定 收益 副 总 监 兼 基金 经 理。2014 年 加 入工 银 瑞信 ,现 任固 定收益 部副 总监 。2014 年 6 月 18 日 至今 , 担 任工 银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7 页


纯 债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5 年 4 月 17 日至 今 , 担任 工 银瑞 信纯 债定 期 开 放债 券 型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11 月 13 日至 今 , 担任 工 银目 标收 益一 年 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基 金基 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2 日 至 今, 担 任工 银中 高等 级 信 用债 债 券型 基金 基金 经理;2016 年 4 月 22 日 至 今 ,担 任 工银 瑞信 瑞丰 纯 债 半年 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6 年5 月5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瑞 信 泰享 三年 理财 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2016 年 5 月 31 日 至 今 ,担 任 工银 瑞信 恒享 纯 债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2016 年8 月 25 日 至 今, 担 任工 银瑞 信瑞 享 纯 债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16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 国 债纯 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注:1 、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或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职 日期 ; 离 职日期 为本 基金 管理 人对外 披露 的离 职日 期。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从 业人 员资 格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7 页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 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且本基金及本 基金与本 基 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投 资 组合之间未发 生法律法 规 禁止的反向 交易及交 叉交易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 2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国内方 面,2017 年 上半 年 我国经 济金 融运 行总 体平 稳。 房 地产 、 基 建、 制造 业投资 增速 回升 拉动总 需求 好转 。 工 业生 产好转 , 工 业增 加值 增速 中枢抬 升, 企业 盈利 明显 改善。 中采 制造 业 PMI 在近两 年多 以来 的高 位振 荡。 物价 总体 保持 平稳 ,CPI 低 位盘 整 ,PPI 同比 高 位回落 。 央行 继续 实 施稳健中性的 货币政策 , 银行间资金面 阶段性出 现 过紧张的情况 。但央行 预 期管理充分 、公开市 场操作对冲及 时,上半 年 的资金市场没 有出现极 端 的波动风险。 全球经济 逐 步复苏,主 要发达国 家复苏总体延 续。欧洲 相 对美、日在增 长的动能 上 要更强一些, 但美、日 、 欧均仍面临 着内 生性 增长动 能 后 继乏 力的 问题 。 上半年 债券 收益 率大 幅度 上行。 10 年 国债 利率 上行56bp 至3.57% ; 10 年 国开 债 利率上 行 52bp 至4.20% ;3 年、5 年AAA 评级中 票分 别上 行54bp 和 61bp 。 国债纯债债券 基金本报 告 期内根据宏观 经济和通 胀 形势的变化, 在上半年 末 适当增加了组 合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7 页


的久期 ,并 逐步 增加 中长 期国债 的持 仓比 重。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内,工 银国债纯 债 A 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0.37% ,工银国债纯 债 C 份额 净值增长率 为 -0.64% ,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为-1.59%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7 年下 半年 , 宏 观 经济在 短期 企稳 后仍 将在 底部徘 徊 。 首 先, 在整 体 宏观经 济去 产能 和地产限购的 大背景下 , 长期经济增长 中枢处于 下 降通道;其次 ,中期产 业 结构调整和 货币政策 的稳健中性也 不支持经 济 增速有大幅的 上行;最 后 ,海外经济增 长的不平 衡 对外需的提 振也将比 较有限。由于 经济增速 和 通胀水平在下 半年大概 率 出现下行,央 行稳健的 货 币政策面临 微调,短 期利率水平有 望出现持 续 回落。在短端 利率水平 逐 步回落的情况 下,下半 年 债券机会较 大,如果 经济出 现超 预期 下行 ,不 排除中 长期 债券 出现 较大 趋势性 机会 。 基于以 上对 基本 面的 判断 , 我们预 计2017 年下 半年 资 金利率 将逐 步回 落, 但在 金 融杠杆 偏高 、 汇率波 动加 大、 以及 央行 货币政 策稳 健等 因素 影响 下,2017 年下 半年货 币利 率不排 除短 期出 现 略 紧张状 态 。 债 券方 面 , 在 未来基 本面 有可 能转 弱 , 通胀压 力消 退的 情况 下 , 预计走 势将 比较 乐观 。 考虑到 目前 利率 仍处 高位 ,本基 金将 维持 较长 久期 ,保持 偏低 的杠 杆比 例。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1 ) 参 与估 值小 组成 员为4 人 , 分 别是 公司 运作 部负 责人 、 研 究部 负 责 人 、 风 险管理 部负 责 人、法 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由 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2) 各部 门负 责人 也可 推 荐代表 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成 员 , 如 需更 换, 由 相应部 门负 责人 提出。 小组 成员 需经 运作 部主管 副总 批准 同意 。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7 页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7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民生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在本基 金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基 金 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 基 金合同、托管 协议的有 关 规定,依法安 全保管了 基 金财产,不 存在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按照相关 法 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托 管 协议的有关规 定,本托 管 人对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进 行了监督 , 对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 基 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 计 算、基金费 用开支等 方面进行了认 真的复核 , 未发现基金管 理人有损 害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在各重 要方面的 运作严 格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进 行。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进 行利润 分配 。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的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财务会计 报告、投 资 组合报告等内 容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7 页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 工银 瑞信 国债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602,245.04 510,225,273.55 结算备 付金


6,782,308.12 - 存出保 证金


93,108.71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6,435,284.00 95,044,575.1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66,435,284.00 95,044,575.1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665,058.30 1,675,496.13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6,009.95 21,295.1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74,594,014.12 606,966,639.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8,800,000.00 22,8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0,801.80 5,513.09 应付赎 回款


5,114.08 33,880.82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45,670.69 119,219.90 应付托 管费


9,134.12 23,843.9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009.97 1,563.77 应付交 易费 用


5,550.00 -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7 页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7,201.20 503.50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92,781.65 - 负债合 计


19,063,861.11 22,984,525.0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5,555,143.51 581,433,968.57 未分配 利润


-24,990.50 2,548,146.2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55,530,153.01 583,982,114.8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74,594,014.12 606,966,639.88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6 年12 月 16 日。 2、报 告截 止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55,555,143.51 份,其中 A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人民币 1.0007 元, 份额 总 额为 31,547,196.99 份;C 类基金 份额 净值 为人 民 币 0.9980 元, 份额 总额 为24,007,946.52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 工银 瑞信 国债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83,041.58 1.利息 收入


9,466,328.63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469,102.21 债券利 息收 入


6,338,556.48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58,669.94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7,754,737.6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7,754,737.65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 填列 )


-2,162,307.73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7 页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267,675.17 减:二、费用


2,441,766.56 1.管 理人 报酬


1,095,431.18 2.托 管费


219,086.28 3.销 售服 务费


15,417.88 4.交 易费 用


9,824.70 5.利 息支 出


897,646.19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897,646.19 6.其 他费 用


204,360.33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2,624,808.14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2,624,808.14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6 年12 月 16 日。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 工银 瑞信 国债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581,433,968.57 2,548,146.25 583,982,114.82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2,624,808.14 -2,624,808.14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列) -525,878,825.06 51,671.39 -525,827,153.67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245,420.53 21,519.69 4,266,940.22 2. 基金 赎回 款 -530,124,245.59 30,151.70 -530,094,093.89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 ( 净值 减 少以“- ”号 填列 ) - - -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7 页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55,555,143.51 -24,990.50 55,530,153.01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6 年12 月 16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郝炜______














____ 朱 辉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 银 瑞 信 国 债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监 许可[2016]1930 号 《 关于准 予工 银瑞 信国 债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注册的批 复》核准 , 由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和《工银瑞信 国债纯债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 同》负责公开 募集。本 基 金为债券型 开放式, 存续期 限不 定, 首次 设立 募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 集 580,100,536.40 元 , 业经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 伙)普 华永 道中 天验 字(2016) 第1472 号验 资报 告予 以 验证。 经向 中国 证 监会备 案 , 《工 银瑞 信国 债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 正式 生效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580,224,291.92 份 基 金 份 额 , 其 中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折 合 123,755.52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工 银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 国 民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中 国民 生银 行”) 。 根据《工银瑞 信国债纯 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 合同》和《工 银瑞信国 债 纯债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并 报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 本 基 金根据 认购/申 购费 用 、 赎 回费用 、 销售 服务 费 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 基金 份额分 为不 同的类别 。在 投资人认购/ 申购时收 取认 购/ 申购费用 、赎回 时收取 赎回 费用 的, 称 为 A 类基 金份 额; 在投 资人 认购/ 申购 时不 收取 认购/ 申购费 用、 赎回 时收 取赎回 费用 , 且 从本 类别 基金资 产中 计提 销售 服务 费的, 称 为 C 类基 金份 额 。 由于 基金 费用 的不 同, 本 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和 C 类基 金份 额将 分别 计 算基金 份额 净值 并单 独公 告。 投 资人 可自 行选 择认购/申 购的 基金 份额 类 别。两 类份 额之 间不 能转 换。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工 银 瑞信国债纯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 合 同》的有关规 定,本基 金 的投资范围为 包括国债 、 银行存款、同 业存单、 债 券回购、国 债期货,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7 页


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 监 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 金 融工具。本基 金不买入 股 票、权证等 权益类资 产,也不参与 新股申购 和 新股增发。基 金的投资 组 合比例为:债 券资产占 基 金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 80%,其中投 资于国债 的 比例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 资 产的 80%; 每个交易 日日 终在扣除国债 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 后 ,本基金所持 有现金及 到 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 债 券的比例合 计不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5% 。本 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中 债 国债总 财富 (总 值) 指数 收益率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工银 瑞信 国债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和在 财务报 表附 注 6.4.4 所列 示的中 国证 监会 、中 国基 金业协 会发 布的 有 关 规定及 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作 编制 。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 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7 年 上半 年 度的经 营成 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 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 《证 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7 页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债券投资 分类为以 公 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 当期损益的金 融 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 益 的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 表 中以交易性 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他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 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 的 债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 至 购买日止的 利息,单 独 确认为应收 项目。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 产满 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 予以 终止 确认: (1) 收 取该金 融资 产 现 金流 量的 合同权 利终 止; (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金 将金 融资 产所 有权 上几乎 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转移给 转入 方; 或者 (3)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虽 然本基 金既 没有 转移 也没 有保留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 几乎所 有的 风险 和 报 酬,但 是放 弃了 对该 金融 资产控 制。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7 页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 持有 的债 券投 资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 进行估 值: (1) 存在活 跃市场的 金融 工具按其估值 日的市场 交 易价格确定公 允价值; 估 值日无交易, 但 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未 发生重大变化 且证券发 行 机构未发生影 响证券价 格 的重大事件 的,按最 近交易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公 允价 值。 (2) 存在活 跃市场的 金融 工具,如估值 日无交易 且 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发 生了重大变化 , 参考类 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及 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最 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价 值。 (3) 当金融 工具不存 在活 跃市场,采用 市场参与 者 普遍认同且被 以往市场 实 际交易价格验 证 具有可靠性的 估值技术 确 定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 包 括参考熟悉情 况并自愿 交 易的各方最 近进行的 市场交易中使 用的价格 、 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 金 融工具的当前 公允价值 、 现金流量折 现法和期 权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 值 技术时,尽可 能最大程 度 使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 用 与本基金特 定相关的 参数。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 持有 的资 产和 承担 的负债 基本 为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 当本 基金1)具 有抵销 已确 认 金 额的法 定权 利且 该种 法定 权利现 在是 可执 行的 ; 且2) 交易 双方 准备 按净 额结 算 时, 金 融资 产与 金 融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 资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申 购和赎回引起 的实收基 金 变动分别于基 金申购确 认 日及基金赎回 确认日认 列 。上述申购 和赎回分 别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 转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 和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 准金于基 金 申购确认日或 基金赎回 确 认日认列,并 于期末全 额 转入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6.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债券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按票面利 率或者发 行 价计算的利息 扣除在适 用 情况下由债券 发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7 页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 利息 收入。 以公允 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6.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6.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每一类别基金 份额享有 同 等分配权。本 基金收益 以 现金形式分配 ,但基金 份 额持有人可选 择 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 分 红除权日的基 金份额净 值 自动转为基金 份额进行 再 投资。若期 末未分配 利润中的未实 现部分为 正 数,包括基金 经营活动 产 生的未实现损 益以及基 金 份额交易产 生的未实 现平准金等, 则期末可 供 分配利润的金 额为期末 未 分配利润中的 已实现部 分 ;若期末未 分配利润 的未实现部分 为负数, 则 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的金 额 为期末未分配 利润,即 已 实现部分相 抵未实现 部分后 的余 额。


经宣告 的拟 分配 基金 收益 于分红 除权 日从 所有 者权 益转出 。 6.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 告分 部并 披露 分部 信息。 经营 分部 是指 本基 金内同 时满 足下 列条 件的 组成部 分:(1) 该组 成 部分能 够在 日常 活动 中产 生收入 、 发 生费 用;(2)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能 够定 期评价 该组 成部 分 的 经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其 配 置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基金 能够 取得 该组 成部 分的财 务状 况 、 经 营 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有关 会 计信息。如果 两个或多 个 经营分部具有 相似的经 济 特征,并且 满足一定 条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 营分部 。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7 页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6.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债 券投资 的公 允价 值时 采用 的估值 方法 及其 关键 假设 如下:


(1) 在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 易 的债券品种,根 据中国证 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 券 投资基金执 行<企业会 计准 则>估值业务 及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采用 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 持有的银 行 间同业市场债 券按现金 流 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估 值 模型、参数 及结果由 中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独立 提供 。 (2) 对于在证 券交易所 上市 或挂牌转让 的 固定收益 品 种(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 持 证券和私募债 券除外), 按照 中证 指数 有 限公司 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组 关 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益 品种 的估 值处理 标准 》所 独立 提供 的债券 估值 结果 确定 公允 价值。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6.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证 券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16]36 号《 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征增 值 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 号《 关于进一 步明确 全面推开营改 增试 点金融 业有 关政 策的 通知 》 、 财税[2016]70 号 《 关于 金融机 构同 业往 来等 增值 税补充 政策 的通 知》 及其他 相关 财税 法规 和实 务操作 ,主 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 于2016 年5 月1 日前 ,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征 收营 业税。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免征 营业 税。 自 2016 年5 月 1 日起 , 金 融业 由缴纳 营业 税改 为缴 纳增 值税。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债券 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对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亦免征 增值 税。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 债 券的差价收入 ,债券的 利 息收入及其他 收 入,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对 基 金 取 得 的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 应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利 息 时 代 扣 代 缴 20% 的 个人 所得 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 与本 基金 存在 控制关 系或 其他 重 大 利害 关系的 关联 方未 发生 变化 。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注:1 、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关 联方未 发生 变化 。


2、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 业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 款订立 。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095,431.18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84,278.57 注: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5% 年费率 计提 。 管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7 页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219,086.28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1% 的年费 率计 提。 托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1%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 A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C 合计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0.00 188.95 188.9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0.00 14,565.43 14,565.43 合计 0.00 14,754.38 14,754.38 注:本 基 金A 类基 金份 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 一日 C 类 基金 份额 的基 金 资产净 值 的 0.10% 的 年费 率计提 。C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售服 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 0.10 %÷ 当年 天数 H 为 C 类 基金 份额 每日 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 基金 份额 前一 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C 类基 金份 额销 售服 务费 每日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末 ,按 月支 付。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 易。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7 页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在本 报告 期内均 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基 金。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在 本报 告期 末与上 年度 末均 未持 有本 基金。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2,245.04 40,405.91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未在 承销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6.4.9 期 末(2017 年 6 月 30 日 )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7 页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 证券款 余 额18,800,000.00 元, 将于2017 年7 月3 日到期 。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在 回购 期内 持有 的证券交易所 交易的债 券 和在新质押式 回购下转 入 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 交 易所规定的 比例折算 为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 回购交 易的 余额 。 6.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于 2016 年12 月 21 日颁 布 的财税[2016]140 号 《关 于 明确金 融 房 地产开 发 教育 辅助 服务 等 增值税 政策 的通 知》 的规 定:(1) 金 融商 品持 有期 间(含 到期) 取得 的非 保本收益(合同 中未明确 承 诺到期本金可 全部收回 的 投资收益),不 征收增值 税 ;(2) 纳税 人购入 基金、信托、 理财产品 等 各类资产管理 产品持有 至 到期,不属于 金融商品 转 让;(3) 资 管产品 运 营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为 , 以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上述 政策 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执 行。 此外,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于 2017 年1 月6 日颁布 的财 税[2017]2 号 《关于 资管 产品 增值税 政策 有关 问题 的补 充通知 》 及 2017 年6 月 30 日颁 布的 财税[2017]56 号 《关 于资 管产 品 增 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 的 规定,资管产 品管理人 运 营资管产品过 程中发生 的 增值税应税 行为,暂 适用简 易计 税方 法, 按照 3% 的征 收率 缴纳 增值 税。 对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 营过 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 , 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 缴 纳;已缴纳增 值税的, 已 纳税额从资 管产品管 理人以后月份 的增值税 应 纳税额中抵减 。上述税 收 政策对本基金 截至本财 务 报表 批准报 出日止的 财务状 况和 经营 成果 无影 响。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7 页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66,435,284.00 89.06 其中: 债券 66,435,284.00 89.0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384,553.16 9.9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774,176.96 1.04 8 合计 74,594,014.12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7.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7.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无。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股 票。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7 页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买 入股 票明细 。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卖 出股 票明细 。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买 入卖 出股票 交易 。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66,435,284.00 119.64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6,435,284.00 119.64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10303 03 国债 ⑶ 305,150 30,075,584.00 54.16 2 019536 16 国债 08 195,000 17,979,000.00 32.38 3 010107 21 国债 ⑺ 150,000 15,384,000.00 27.70 4 019546 16 国债 18 30,000 2,996,700.00 5.40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7 页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7.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7.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7.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1.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未出现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7.11.2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的 备选 股票库 。 7.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7 页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93,108.7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665,058.30 5 应收申 购款 16,009.95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74,176.96


7.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7.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无。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7 页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工银 国债 纯债 债券A 609 51,801.64 59,000.00 0.19% 31,488,196.99 99.81% 工银 国债 纯债 债券C 449 53,469.81 0.00 0.00% 24,007,946.52 100.00% 合计 1,058 52,509.59 59,000.00 0.11% 55,496,143.51 99.89%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工银国 债 纯债债 券 A 50.00 0.00% 工银国 债 纯债债 券 C 80.05 0.00% 合计 130.05 0.00%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A 0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C 0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7 页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合计 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 金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A 0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C 0 合计 0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7 页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A 工银国 债纯 债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基 金 份额总 额 542,232,947.38 37,991,344.5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543,002,116.61 38,431,851.96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226,220.03 2,019,200.50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513,681,139.65 16,443,105.94 本 报 告期 基 金拆 分 变动 份额 ( 份额 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1,547,196.99 24,007,946.52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7 页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 2 月8 日 发布 《 工银 瑞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变 更公告 》 , 经基 金 管理人 第六 十一 次股 东会 和第四 届董 事会 第二 十六 次会议 审议 通过, 沈立 强 先生辞 去公 司董 事 长 职务, 董事 长变 更为 尚军 先生。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4 月25 日发 布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 变更的 公告 》 , 郝炜先 生 自2017 年4 月19 日起 担任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2 、基 金托 管人 :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无重大 人事 变动 。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 基 金的 审计 机 构为 普华永 道 中天 会计 师 事务 所(特 殊 普通 合伙 ) ,该 审计 机构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起向 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务 ,无 改聘 情况 。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托 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无 受稽 查或 处罚 等情 况。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7 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申万宏 源 2 - - - - - 中泰证 券 2 - - - - - 国元证 券 2 - - - - - 东方证 券 2 - - - -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券商财务状 况良好、 经 营行为规范、 风险管理 先 进、投资风格 与工银瑞 信 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b)券商 具有 较强 的综 合研 究能力 : 能 及时、 全面 、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 行 业、 资 本市 场、 个股分析的报 告及其他 丰 富全面的信息 咨询服务 ; 有很强的分析 能力,能 根 据工银瑞信 所管理基 金的特 定要 求, 提供 专门 研究报 告; 具有 开发 量化 投资组 合模 型的 能力 以及 其他综 合服 务能 力。 c)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 序 a)新增券商的 选定:根 据 以上标准对券 商进行考 察 、选择和确定 。在合作 之 前,券商需 提供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 务,并与 其 他已合作券商 一起参与 投 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 部 ,固定收益 部,专户 投资部,研究 部和中央 交 易室)两个季 度对券商 的 研究服务评估 。公司投 委 会根据对券 商研究服 务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 新增合 作券 商。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 佣金 率、 双方 的权 利义务 等, 经签 章有 效。 2.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务 期 间的综 合证 券服 务质 量等 情况, 进行 评估 。 (2 ) 对 于符 合标 准的 券商 ,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 不与 其续 约, 并 根 据券商 选择 标准 和程 序 , 重新选 择其 它经 营稳 健 、 研究能 力强 、 综合 服务 质 量高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租用其 交易 席位 。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 工 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7 页


交易席 位。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申万宏 源 966,665,860.20 100.00% 5,694,300,000.00 100.00% - - 中泰证 券 - - - - - - 国元证 券 - - - - - - 东方证 券 - - - - - -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7 页


§11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1.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 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 构 1 20170101-20170606 500,059,000.00 0.00 500,000,000.00 59,000.00 0.11%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较 为 集中 , 存在 基 金规 模大 幅 波动 的 风险 , 以及 由此 导致基 金 收益 较 大波 动 的风险。


11.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