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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债基(164812)

政府债基: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银 瑞信 政府 债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2017 年半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 二 〇 一 七 年 八 月 二 十 五 日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半年 度报 告已经 三 分 之 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01 月01 日起 至 06 月 30 日止。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券 场内简称 政府债基 基金主代码 164812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9 月8 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3,922,552.8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9 月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券 A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 代码: 164812 16482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33,873,604.68 份 48,948.14 份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对政府债的积极投资, 追 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 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利率策略、 相对价值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国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张燕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55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传真 010-66583158 0755-83195201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年度 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券 A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券 C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 年 1 月1 日 - 2017 年 6 月30 日) 报告期(2017 年 1 月1 日 - 2017 年 6 月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44,731.59 -616.99 本期利润 -19,039,106.93 -766.5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57 -0.042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57% -4.58%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805 -0.062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8,109,608.94 45,889.8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28 0.9375 注:1 、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 、 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所列数据 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 、本基金转 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9 月8 日。 5 、本基金C 类份额生效日为 2017 年1 月9 日。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券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71% 0.24% 0.63% 0.14% 0.08% 0.10% 过去三个月 -2.49% 0.23% -0.96% 0.13% -1.53% 0.10% 过去六个月 -4.57% 0.23% -1.59% 0.12% -2.98% 0.11% 自基金第二 -6.22% 0.26% -2.52% 0.16% -3.70% 0.10%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次转型以来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券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70% 0.23% 0.63% 0.14% 0.07% 0.09% 过去三个月 -2.52% 0.23% -0.96% 0.13% -1.56% 0.10% 自基金合同 生效以来 -4.58% 0.25% -0.98% 0.12% -3.60% 0.13%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注: 注:1 、 本基金于 2016 年9 月 8 日由“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变更为 “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截 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不满 一年。 2 、根据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本基 金建 仓期为 6 个 月。建 仓期 满,本 基金 的各项 投资 比例符 合 基 金 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 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其中政府债的比 例 不低 于非现 金基 金资产 的 80% 。政 府债 主要是 指国 债、地 方政 府债券 、政 策性金 融债和 央 行 票 据。每 个交 易日日 终在 扣除国 债期 货合约 需缴 纳的交 易保 证金后 ,本 基金所 持 有 现金或 者 到 期 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3 、本基金自2017 年 1 月6 日起增 加 C 类基金 份额。 3.3 其他指标 无。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金管理人 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5 年6 月, 是我国 第一家由银行直接 发起设 立并 控股的 合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 司目 前在北 京、 上海、 深圳 设有分 公司 ,在香 港 和 上 海 设有全资子公司 ——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 司 (含 子公 司 )拥 有公 募 基金 、特 定 资产 管理 、 企业 年金 基 金投 资管 理 、全 国社 会保障基 金境内 外投 资管理 、基 本养老 保险 基金证 券投 资管理 、保 险资产 管理 、企业 年金 养老金 产 品 投 资 管理、QDII、QFII 、RQFII 等多项业 务资格。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 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 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 7 天理财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金 融地产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医 疗保 健行业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 瑞 信 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 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等 110 只公募基金。 公 司 始终 坚持 “ 以稳 健的 投 资管 理, 为 客户 提供 卓 越的 理财 服 务” 为使 命 ,依 托强 大的股东 背景、 稳健 的经营 理念 、科学 的投 研体系 、严 密的风 控机 制和资 深的 管理团 队, 立足市 场 化 、 专 业化、 规范化和国际化, 坚持 “稳 健投资、 价值投资、 长期投资” , 致 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 的投资管理服务。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江明波 副总经 理, 本基 金的基 金经理 2016 年9 月8 日 - 17 曾 任 鹏 华 基 金 普 天 债 券 基 金经理、 固定收益负责人; 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12 月, 担 任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二 零 四 组 合 和 三 零 四 组 合 基 金经理;2006 年加入工银 瑞 信 , 现 任 副 总 经 理 , 兼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任 工 银 瑞 信 资 产 管 理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总 监 、 工 银 瑞 信 投 资 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起 担 任 全 国 社 保 组 合 基 金 经理;2008 年 4 月 14 日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添 利 基 金 基金经理; 2011 年 2 月 10 日至 2017 年 5 月 27 日, 担 任 工 银 四 季 收 益 债 券 型 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3 月 6 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 信 增 利 分 级 债 券 基 金 ( 自 2016 年 3 月8 日起, 变更 为工银 瑞 信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自 2016 年 9 月8 日起, 变更 为 工 银 瑞 信 政 府 债 纯 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注:1 、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 离职日 期为本基金管理 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 按照 《 证券 投资 基 金法 》等 有 关法 律法 规 及基 金合 同、招募 说明书 等有 关基金 法律 文件的 规定 ,依照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资 产 , 在 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为 了 公平 对待 各 类投 资人 , 保护 各类 投 资人 利益 , 避免 出现 不 正当 关联 交 易、 利益 输送等违 法违规行为, 公司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基金管 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等法律 法规 和公司 内部 规章, 拟定 了《公 平 交 易 管 理办法》 、 《 异常交易管理办法》 , 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并 规定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对买卖 股票 、债券 时候 的价格 和市 场价格 差距 较大, 可能 存在操 纵股 价、利 益输 送等违 法 违 规 情 况进行 监控 。本报 告期 ,按照 时间 优先、 价格 优先的 原则 ,本公 司对 满足限 价条 件且对 同 一 证 券 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 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 实现了公平交易; 且本基 金及 本基金 与本 基金管 理人 管理的 其他 投资组 合之 间未发 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向 交 易 及 交 叉交易。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内未 出现 异 常交 易的 情 况。 本报 告 期内 ,本 公 司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有 2 次。 投 资组 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上半年债券市场收益率先升后降,10 年国债最多上升超过 70BP ,而后 6 月 份回落 10BP ,上 半年上升了 60BP, 同期 10 年国开债收 益率上升超过 60BP , 而 后回落 15BP , 期间上升了 52BP,而 信用债上升幅度更大,5 年 AAA 中票 上升了 62BP,5 年 AA+上升 71BP,而 5 年AA 上升 了 80BP,信 用利差有所扩大。


上 半 年收 益率 的 大幅 上升 一 是由 于货 币 政策 的适 度 收紧 ,今 年 货币 政策 的 基调 由稳 健转为稳 健中性, 央行上调了 MLF 等政策利 率 20BP , 带 动了市场利率的上升。 一季度经济基本面有所企稳 回升, 名义 增速大 幅上 升,也 支 持 了央行 维持 较为偏 紧的 货币政 策。 美国的 加息 也对汇 率 形 成 一 定压力 ,未 来保持 中美 在短端 的利 差,也 一定 程度上 推升 了短端 利率 。二季 度债 券收益 率 的 上 升 主要源 于各 个监管 部门 密集出 台的 监管政 策, 在整体 金融 去杠杆 的大 背景下 ,银 监会连 续 出 台 了 十个文 件, 一定程 度上 造成了 促使 了债券 市场 出现连 续的 调整, 债券 收益率 在四 月份出 现 了 大 幅 上升, 五月 份经济 数据 出来后 ,多 项数据 显示 ,经济 增长 和通胀 可能 已经在 一季 度见顶 , 收 益 率 在五月份出现顶部盘整, 而六月 份之后, 各个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增强, 央行也 增加了资金投放 , 熨平资金波动,收益率出现了一波较为明显的下行。 本 基 金在 上半 年 仍然 维持 了 较高 久期 , 而且 持有 了 较大 比例 的 国债 ,由 于 整体 市场 收益率的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大幅上升,净值仍然受到较大损失。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报告期内,工银政府债纯债 A 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4.57%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9% ;工 银政府债纯债 C 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4.58% ,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8%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 望 未来 ,经 济 名义 增速 和 通胀 可能 在 一季 度就 已 经见 顶, 后 续处 于逐 步 回落 之中 ,今年以 来货币 政策 从稳健 转向 稳健中 性, 基本就 是偏 紧的货 币政 策,房 地产 限购城 市数 量进一 步 增 加 , 一、二 线城 市的销 售呈 现大幅 下降 ,三、 四线 城市在 保障 房更多 转向 货币化 的政 策支持 下 , 仍 维 持了较 高增 长,但 整体 销售的 逐步 回落是 大趋 势,将 对未 来的房 地产 投资产 生负 面影响 , 而 财 政 赤字相比 2016 年没有继续 扩大, 财政政策没有进一步扩张, 基建投资增速难以进一步扩大, 增长 将逐季回落。2 月份以来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PPI 的同比 回落较大, 预计后续仍将 进 一步下降。三季度,债券收益率可能在基本面的支 持下继续下降。 本 基 金在 下半 年 将继 续持 有 中长 期利 率 债, 保持 较 高杠 杆水 平 ,但 会调 整 部分 组合 结构,继 续增加地方政府债的投资比例。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4.6.1 参与估 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 职责 分工 (1 )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 4 人, 分 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 研究部负责人、 风险管理部负责 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2 )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 如需更换, 由相应 部门负责人 提出。小组成员需经 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 专业 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 组 由具 有多 年 从事 估值 运 作、 证券 行 业研 究、 风 险管 理及 熟 悉业 内法 律 法规 的专 家型人员 组成。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4.6.2 基金经 理 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 参与估 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已签约 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 无 已签 约的 任 何定 价服 务 。本 基金 所 采用 的估 值 流程 及估 值 结果 均已 经 过会 计师 事务所鉴 证,并经托管银行复 核确认。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 2014 年8 月8 日生效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托 管 人声 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 ,基 金托 管 人 —— 招 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不 存 在任 何损 害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严格遵 守了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有 关法律 法 规 、 基 金合同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在 投 资运 作、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计 算、 利 润分 配、 基 金份 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严格遵守了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在 各重 要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金合 同 的 规 定 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 本半 年 度 报 告中 财 务 信 息等 内 容 的 真实 、 准 确 和完 整 发 表 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财务会计报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 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7,930,666.22 13,009,572.19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5,52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425,835,453.60 555,348,38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25,835,453.60 555,348,38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4,226,189.65 5,203,316.0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09.51 315,342.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77,992,918.98 573,882,132.89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9,029,591.45 151,418,617.23 应付证券清算款


20,000,000.00 - 应付赎回款


- 9.84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0,697.48 248,277.28 应付托管费


63,056.42 70,936.34 应付销售服务费


3.08 - 应付交易费用


5,938.71 11,804.15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247,879.50 83,425.5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70,253.57 319,462.00 负债合计


159,837,420.21 152,152,532.39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57,900,440.17 326,231,050.12 未分配利润


60,255,058.60 95,498,550.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8,155,498.77 421,729,600.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77,992,918.98 573,882,132.89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9 月8 日。 2 、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总额为 333,922,552.82 份,其中 A 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 人民币 0.9528 元, 份额总 额为 333,873,604.68 份;C 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人民币 0.9375 元 , 份 额 总额为 48,948.14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4,000,558.73 1. 利息收入


8,147,884.4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9,193.79 债券利息收入


8,105,296.1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394.52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5,654,711.5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5,654,711.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6,494,524.90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793.25 减: 二 、费用


5,039,314.75 1 .管理人报 酬


1,399,820.85 2 .托管费


399,948.86 3 .销售服务 费


8.99 4 .交易费用


1,213.24 5 .利息支出


3,009,797.3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009,797.36 6 .其他费用


228,525.45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 列 )


-19,039,873.4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 列)


-19,039,873.48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9 月8 日。 6.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326,231,050.12 95,498,550.38 421,729,600.50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利润) - -19,039,873.48 -19,039,873.48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列) -68,330,609.95 -16,203,618.30 -84,534,228.25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5,558,415.42 1,260,880.58 6,819,296.00 2. 基金赎回 款 -73,889,025.37 -17,464,498.88 -91,353,524.25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 - - -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257,900,440.17 60,255,058.60 318,155,498.77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9 月8 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郝炜______














____ 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工 银 瑞信 政府 债 纯债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LOF ) ( 以 下简 称 “ 本 基金 ”) 由 工银 瑞信 增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原名 工银 瑞信增 利分 级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转型 而成 ,系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管 理委 员 会( 以下 简 称 “ 中国 证 监会 ”) 证 监许 可[2013]164 号文 《 关于 核准 工 银瑞信增 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批准, 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3 月 6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071,428,004.27 份基金 份额。根 据《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 届满 (即 2016 年 3 月 7 日) ,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 基 金名称 由 “ 工银瑞 信增 利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更名 为 “工 银瑞 信增利 债 券 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变 更 相关 事项 的 议案 》 ,并 经 中国 证监 会 证监 许可[2016]1541 号 文《 关于 准 予工 银瑞 信 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变更注册的批复》的准予,本基金自 2016 年 9 月 8 号起正式由“工银瑞 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更名为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 同》 生效。 本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 续期限 不定 。本基 金的 基金管 理人 为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注 册登记 机构 为中国 证 券 登 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基 金的 投资 范 围为 具有 良 好流 动性 的 金融 工具 , 包括 国内 依 法发 行上 市 的企 业债 券、公司 债券、 国债期货、 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 金融债、 央行票据、 国债、 地方政府债券、 资产支 持证 券、短 期融 资券、 中期 票据、 银行 存款、 同业 存单和 债券 回购等 固定 收益类 资 产 , 以 及法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 基金 投资的 其他 金融工 具。 本基金 不在 二级市 场买 入股票 、 权 证 等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权益类 资产 ,也不 参与 一级市 场新 股申购 和新 股增发 。如 法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 金 投 资 其他品 种, 基金管 理人 在履行 适当 程序后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范 围。 本基金 投资 组合资 产 配 置 比 例: 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 其中政府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政 府债主 要是 指国债 、地 方政府 债券 、政策 性金 融债和 央行 票据。 每个 交易日 日终 在扣除 国 债 期 货 合约需 缴纳 的交易 保证 金后, 本基 金所持 有现 金或者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的比 例 合 计 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如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 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100%×中国国 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6.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 财 务报 表系 按 照财 政部 颁 布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 以及 其后 颁 布及 修订 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 具 体会计 核算 和信息 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修订 并发布 的《 证券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7 年上半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6.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6.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 营业税、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 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在 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 融业纳 入试 点范围 ,由 缴纳营 业税 改为缴 纳增 值税。 对证 券投资 基金 (封闭 式证 券投资 基 金 , 开 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税 ;国 债、地 方 政 府 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 策的 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质 押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及 持有 政策性 金 融 债 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买 断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 、 同业 存款、 同业 存单以 及 持 有 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 收入;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6]140 号文《 关 于明 确金 融 、房 地产 开 发、 教育 辅 助 服 务等增 值税 政策的 通知 》的规 定, 资管产 品运 营过程 中发 生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管 产 品 管 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7]2 号文 《关 于 资管 产品 增 值税 政策 有 关问 题的 补 充通 知》 的规定,2017 年7 月 1 日 (含 ) 以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 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营过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程中发 生的 增值税 应税 行为, 未缴 纳增值 税的 ,不再 缴纳 ;已缴 纳增 值税的 ,已 纳税额 从 资 管 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2 企业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 所得 税 若干 优惠 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对 证券 投资基 金从 证券市 场 中 取得的 收入 ,包括 买卖 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入 ,股权 的 股 息 、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 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32 号文《 财 政部 、国 家 税务 总局 关 于储 蓄存 款 利 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 报 告 期 存在 控 制 关 系或 其 他 重 大利 害 关 系 的关 联 方 发 生变 化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 报 告 期 与基 金 发 生 关联 交 易 的 各关 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1 、本报 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 、以下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6.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399,820.8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29,835.48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 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99,948.86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 券 A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 券 C 合计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 - 8.99 8.99 合计 - 8.99 8.99 注:本基金 C 类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 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1%÷ 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 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 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6.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6.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930,666.22 38,697.79


6.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无。 6.4.9 期末(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 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6.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6.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139,029,591.45 元,是 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 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50023 15 附息国 债23 2017 年7 月 5 日 95.70 110,000 10,527,000.00 160004 16 附息国 债04 2017 年7 月 5 日 94.60 1,400,000 132,440,000.00 合计





1,510,000 142,967,000.00 - 6.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无。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7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7.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25,835,453.60 89.09 其中:债券 425,835,453.60 89.09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4.1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7,930,666.22 5.84 7 其他各项资产 4,226,799.16 0.88 8 合计 477,992,918.98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7.2.1 报告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2.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 港股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无。 7.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 报告 期末未持 有股 票。


7.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7.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买入股票明细。 7.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卖出股票明细。 7.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买入卖出股票交易。 7.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397,984,453.60 125.0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地方政府债 27,851,000.00 8.75 10 其他 - - 11 合计 425,835,453.60 133.85


7.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60004 16 附息国债04 1,400,000 132,440,000.00 41.63 2 160010 16 附息国债10 1,200,000 113,412,000.00 35.65 3 150023 15 附息国债23 600,000 57,420,000.00 18.05 4 150016 15 附息国债16 500,000 49,685,000.00 15.62 5 010303 03 国债⑶ 207,660 20,466,969.60 6.43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7.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无 7.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7.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7.11.1 本 基 金 投 资的 前 十 名 证券 的 发 行 主体 本 期 未 出现 被 监 管 部门 立 案 调 查,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前 一 年 内 受到 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情形 。 7.11.2 基 金 投 资 的前 十 名 股 票没 有 超 出 基金 合 同 规 定的 备 选 股 票库 。 7.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226,189.65 5 应收申购款 609.5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226,799.16


7.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无。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工银 政府 债 纯 债债 券 A 803 415,782.82 19,050,762.48 5.71% 314,822,842.20 94.29% 工银 政府 债纯 债债 券 C 5 9,789.63 48,948.14 100.00% 0.00 0.00% 合计 808 413,270.49 19,099,710.62 5.72% 314,822,842.20 94.28%


8.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券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太平养老金溢丰债券型养老 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110,527.00 23.78% 2 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 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792,092.00 20.20% 3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724,832.00 8.17% 4 袁林 714,083.00 8.05% 5 嘉实稳健增值混合型养老金 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660,091.00 7.44% 6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 598,561.00 6.75%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 国工商银行 7 冯裕兰 575,098.00 6.48% 8 华安证券-光大银行-华安 理财合赢 12 号债券分级集 合资产管理 404,268.00 4.56% 9 朱斌 347,271.00 3.91%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 119,712.00 1.35%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基金 工银政府 债纯债债 券 A 167,135.11 0.05% 工银政府 债纯债债 券 C 0.00 0.00% 合计 167,135.11 0.05%


8.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券 A 0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券 C 0 合计 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金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券 A 0 工银政府债纯债债券 C 0 合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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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工银政府债纯债 债券 A 工银政府债纯债 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9 月 8 日 )基金份 额总额 282,129,960.94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22,415,155.98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7,068,728.63 99,164.39 减: 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95,610,279.93 50,216.25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3,873,604.68 48,948.14 注:1 、报告 期期 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3 、自 2017 年 1 月6 日 起增加本基金的 C 类基 金份额类别。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 、基金管理 人: 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2 月 8 日发布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变更公告》 , 经基 金 管理人第六十一次股东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沈立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 职务,董事长变更为尚 军先生。 基金管理人于2017 年4 月25 日发布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 郝炜先生自 2017 年4 月19 日起担任工 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 告 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10.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 基 金 的 审 计 机 构 为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 该 审 计 机 构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10.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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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万宏源 2 - - - - - 中金 2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注:1.券商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 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 券商财务 状况良 好、 经营行 为规 范、风 险管 理先进 、投 资风格 与工 银瑞信 有互 补性、 在 最 近 一 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 券商具有 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 行业、 资本 市 场 、 个股分 析的 报告及 其他 丰富全 面的 信息咨 询服 务;有 很强 的分析 能力 ,能根 据工 银瑞信 所 管 理 基 金的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 与其他券 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 )选择程 序 a) 新增券商 的选定 :根 据以上 标准 对券商 进行 考察、 选择 和确定 。在 合作之 前, 券商需 提 供 至 少 两个季 度的 服务, 并与 其他已 合作 券商一 起参 与投资 研究 部门( 权益 投资部 ,固 定收益 部 , 专 户 投资部 ,研 究部和 中央 交易室 )两 个季度 对券 商的研 究服 务评估 。公 司投委 会根 据对券 商 研 究 服 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券商。 b) 签订委托 协议: 与被 选择的 券商 签订委 托代 理协议 ,明 确签定 协议 双 方的 公司 名称、 委 托 代 理 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 2. 券商的评 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 )席位的 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 15 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 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 ) 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 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 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 不与其续约, 并 根 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 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 研究能力强、 综合 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 , 租用其交易席位。 (3 ) 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 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 提前中止租用其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4 页


交易席位。 10.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申万宏源 12,985,000.00 100.00% 68,000,000.00 100.00% - - 中金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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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11.1 报 告 期 内 单一 投 资 者 持有 基 金 份 额比 例 达 到 或超 过 20% 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 有基金份 额 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 有基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 额比例 达到或者 超 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 购 份 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 构 1 20170101-2017063 0 186,783,499.4 5 0.0 0 0.00 186,783,499.4 5 55.94 % 2 20170101-2017062 2 146,540,640.8 8 0.0 0 146,540,640.8 8 0.00 0.00%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 险 本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较 为 集 中 , 存 在 基 金 规 模 大 幅 波 动 的 风 险 , 以 及 由 此 导 致 基 金 收 益 较 大 波 动 的风险。


11.2 影 响 投 资 者决 策 的 其 他重 要 信 息 根据 2017 年1 月3 日 《工 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C 类 基金份额类别及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自 2017 年 1 月 6 日 起增加本基金的 C 类基 金份额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