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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C(167704)

德信C: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6 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 月24日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57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7年 8月 23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 月1日起至2017年06月 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5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名称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167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4月 21日 基金管理人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475,737.6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德邦德信 德信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7701 16770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2,470,519.39份 5,218.29份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名称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德信 场内简称 德邦德信 基金主代码 167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 4月 25日 基金管理人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496,053.8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年 6月 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德信 A 德信 B 德邦德信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德信 A 德信 B 德邦德信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33 150134 16770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488,438.00份 1,923,617.00份 51,083,998.84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数量化的风险管理 手段优选指数成份券、备选成分券及样本外债券,争取在扣 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误 差的最小化。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57 页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抽样复制法构建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并根据 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正常 市场情况下,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 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5%。如因指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 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 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从整体运作来看,基金的预期收益和 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 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取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 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 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数量化的风 险管理手段优选指数成分券、备选成分券及样本外债 券,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 总回报,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抽样复制法构建基金债券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分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 调整。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 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 过 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5%。如因指数编制规则或 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 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1-7 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 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从整体运作来看,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从两类份额看,德信 A 份额持有人的年化约定收益率 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20%, 表现出预期风险较低、 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 德信B份额获得剩余收益, 带有适当的杠杆效应,表现出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 益相对较高的特点。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预期风险较低、 预期收益相对稳 定 预期风险较高, 预期收益相对较 高 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 型基金。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57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李定荣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21-26010999 95559 电子邮箱 service@dbfund.com.cn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7788 95559 传真 021-26010808 021-62701216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 际大厦35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 路 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 际大厦35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 路 188号 邮政编码 200080 200120 法定代表人


姚文平 牛锡明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db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4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6月30日 德邦德信 德信C 本期已实现收益 -886,593.67 -5.62 本期利润 214,398.75 32.5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46 0.026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41% 2.4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61% 0.5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 6月 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205,271.31 374.4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226 0.071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6,695,304.72 5,732.5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995 1.098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 6月 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0.61% 0.52%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57 页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4月 2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11,011.43 本期利润 192,268.7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2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2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9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 4月 2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8,118,911.1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41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2,852,432.6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9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 4月 2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0.40%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德邦德信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17% 0.06% 0.52% 0.03% 0.65%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61% 0.07% 0.46% 0.04% 0.15% 0.03% 德信 C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12% 0.06% 0.52% 0.03% 0.60% 0.03%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57 页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52% 0.07% 0.46% 0.04% 0.06% 0.03%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1-7 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10%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57 页


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 ,自 2017年4月21 日起,本基金由原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基金转型日起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为中证 1-7 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6 个月,自2017年4月21日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 6个月,仍处 于建仓期中。上图所示日期为 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6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一个 月 0.09% 0.07% 0.07% 0.06% 0.02% 0.01%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57 页


注: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1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4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 间已满一年。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 定。图示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 20 日。


过去三个 月 -0.27% 0.07% 0.17% 0.05% -0.44% 0.02% 过去6个 月 -2.93% 0.12% 0.04% 0.05% -2.97% 0.07% 过去一年 1.77% 0.13% 3.28% 0.04% -1.51% 0.09%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20.40% 0.12% 23.10% 0.07% -2.70% 0.05%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57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 号)批准,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 正式成立。股东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公司以修身、齐家、立业、助天下为己任,秉持长期的价 值投资理念,坚守严谨的风险控制底线,致力于增加客户财富,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二十四只开放式基金:德邦多元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纯债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景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焕 9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 币市场基金、德邦锐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 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价 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新添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锐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 邦群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稳盈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丁孙楠 本基金的 基金经 理、德邦 如意货币 市场基 金、德邦 新添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德邦 2017 年 1 月 24日 - 6 年 硕士, 2010年 6 月至 2013年 8 月担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投 资经理助理;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上海银行资 产管理部投资交易岗。2016 年 1 月加入德邦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职于投资研究部, 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57 页


现金宝交 易型货币 市场基金 的基金经 理。 张铮烁 固定收益 部总监助 理、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德 邦德利货 币市场基 金、德邦 如意货币 市场基 金、德邦 增利货币 市场基 金、德邦 现金宝交 易型货币 市场基 金、德邦 纯债 9 个 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6年1月8 日 - 9 年 硕士, 2007年 7 月至 2010年 7 月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 有限责任公司评级部担任分 析师、项目经理,2010 年 8 月至2015年5月在安邦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 部担任投资经理。2015年11 月加入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本公司固定收益部 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丁孙楠 本基金的 基金经 理、德邦 如意货币 市场基 金、德邦 2017 年 1 月 24日 - 6 年 硕士, 2010年 6 月至 2013年 8 月担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投 资经理助理;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上海银行资 产管理部投资交易岗。2016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57 页


新添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德邦 现金宝交 易型货币 市场基金 的基金经 理。 年 1 月加入德邦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职于投资研究部, 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 张铮烁 固定收益 部总监助 理、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德 邦德利货 币市场基 金、德邦 如意货币 市场基 金、德邦 增利货币 市场基 金、德邦 现金宝交 易型货币 市场基 金、德邦 纯债 9 个 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6年1月8 日 - 9 年 硕士, 2007年 7 月至 2010年 7 月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 有限责任公司评级部担任分 析师、项目经理,2010 年 8 月至2015年5月在安邦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 部担任投资经理。2015年11 月加入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本公司固定收益部 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陈利 本基金的 基金经 理、德邦 德利货币 市场基 金、德邦 纯债18个 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德 邦如意货 2015年7月6 日 2017年 1月 13日 5 年 硕士,曾在德邦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研究部担任助理 研究员。 2011年 11 月起担任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研究部研究员,现任本公司 基金经理。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57 页


币市场基 金、德邦 纯债 9 个 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德 邦现金宝 交易型货 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 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 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 内部相关制度规定,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稽核,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 控等环节严格把关,借助IT 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通过完善 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制 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基金与公司旗下所有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对连续两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 日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57 页


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 的异常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 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债市延续去年末的调整态势,收益率明显上升,直至6月略有缓和。上半年 政治局会议定调“切实把维护金融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金融监管继续并上升到新高 度,去通道去资金池降杠杆继续深化。银监会主要监管过去两年快速发展的同业链条、各项套利 行为及理财业务资金投向的透明性和合规性;证监会对券商资管业务进行监管;保监会就保险资 金投向进行监管;央行确保流动性合理并通过宏观审慎考核框架规范银行行为。由于监管密集出 台,上半年5、6月份债券市场波动加大。随后一行三会统一协调监管加强,央行保持不松不紧的 货币政策,6月份随着金融安全底线以及资金面的超预期稳定,市场有了一波小幅下行。 2017 年上半年,经济基本面上看,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均位于荣枯线之上,规 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数据仍处于稳定较好水平,宏观经济动能较强。上半 年 PPI 数据触顶回落,而 CPI 数据受食品价格影响仍处于较低水平。微观层面,上市龙头企业盈 利能力回升,企业资产负债表缓慢修复,经济出现短期上升动力。资金面上半年银行超储率处于 低位,市场资金面维持紧平衡状态,央行公开市场放长缩短并上调公开市场逆回购利率,MPA 将 银行表外理财纳入广义贷款测算影响资金从银行向非银流动成本变高等影响,货币市场利率中枢 抬升明显。上半年,全球主要经济国对宽松货币政策反思并采取逐步紧缩货币政策,美联储分别 在3、6月进行加息,并推出年内缩表计划,欧洲、英国和加拿大央行行长也均表示宽松货币政策 需要适当调整,全球利率面临上行压力。 本基金为被动型指数基金, 采取跟踪中高收益交易所信用债的策略, 继续跟踪指数进行交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转型后报告期末,本报告期(2017年 04 月 21 日-2017 年 06月 30 日)德邦德信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0.6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46%;德信C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52%,同期业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57 页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46%。 截至转型前报告期末,本报告期(2017年 01 月 01 日-2017 年 04月 20 日)德邦德信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2.9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0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基本面来讲,本基金预计未来半年国内经济增长呈现缓慢下行态势。本轮库存周期逐步渐 入尾声,下半年基建或出现环比温和放缓态势,房地产销售和新开工面积上半年筑顶回落,下半 年房地产投资可能出现下降态势。但由于房地产库存量相对历史已处于较低水平,下半年房地产 投资有超预期可能。微观层面,实体企业盈利改善支撑生产,所以预计未来半年国内经济有不会 大幅下滑,而可能是缓慢下行。通货膨胀角度,上半年 PPI 触顶回落预计下半年维持下落趋势, CPI 下半年逐步抬升但通胀预期仍较低。政策面,央行维持不松不紧的中性货币政策,金融去杠 杆仍将继续,下半年仍面临一定的监管政策带来的债市不确定性。资金面,银行超储率处于历史 较低水平,非银资金成本仍面临居高难下的局面,而外汇占款持续为正可能带来资金面好转的边 际正贡献。下半年外围主要经济体的趋紧的货币政策也将对国内货币政策带来更多的外部压力。 预期未来一段时间,债券市场的主要变量仍为监管政策演变,经济基本面的预期下行和资金 面的边际缓和可能带来一定交易机会,但仍需警惕预期差的风险,而金融去杠杆继续和监管政策 待进一步落地,对下半年债市仍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德邦基金基金估值业务管理制度》 、 《德邦 基金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 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分管投资副总或投资总监、督察长、基金经理、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部、研 究发展部、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及监察稽核部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估值委员会主要负 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 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或基 金资产在采用新投资策略和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 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委员会修订相关估值方法,以确保其持续适用。涉及估值政策的变 更均须经估值委员会决议批准后执行。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57 页


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 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则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 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对外公布。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 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自 2017年6 月2 日至 2017年 6月 30 日期间出现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57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 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本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半年度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57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后) 6.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223,212.11 结算备付金


593,032.22 存出保证金


5,276.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52,743,75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52,743,75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9,891.18 应收利息 6.4.7.5 934,331.6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4,764.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6.4.7.6 - 资产总计


54,734,258.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4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5,310.56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637.82 应付托管费


5,891.36 应付销售服务费


0.62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487.50 应交税费


321,615.00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57 页


应付利息


1,806.89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4.7.8 268,471.05 负债合计


8,033,220.8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38,568,804.72 未分配利润 6.4.7.10 8,132,232.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701,037.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4,734,258.03 注:1、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6 月 30日,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A 级份额净值为 1.0995, 德 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C 级份额净值为 1.0985。其中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A 级份额为 42,470,519.39份,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C级份额为 5,218.29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4 月21 日至 2017年6 月30 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4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一、收入


433,838.83 1.利息收入


752,361.5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3,582.16 债券利息收入


745,244.9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534.41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23,453.0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1,423,453.0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股利收益 6.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6.4.7.17 1,101,030.55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57 页


填列)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3,899.80 减:二、费用


219,407.57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50,863.39 2.托管费 6.4.10.2.2 15,259.03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0.98 4.交易费用 6.4.7.19 618.28 5.利息支出


100,290.7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0,290.74 6.其他费用 6.4.7.20 52,375.1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214,431.2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4,431.26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4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4 月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2,206,856.48 10,645,576.17 62,852,432.65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14,431.26 214,431.26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638,051.76 -2,727,774.92 -16,365,826.6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2,004.83 46,577.04 278,581.87 2.基金赎回款(以“-” 号填列) -13,870,056.59 -2,774,351.96 -16,644,408.55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8,568,804.72 8,132,232.51 46,701,037.2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57 页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易强_______














______易强_______














____刘为臻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德邦德信中 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3]152 号文《关于核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 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正式生效。初始设立募集规模为824,592,932.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 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当日表决讨论通过了《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 ,决议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自 2017 年 4 月 21日起,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德邦德信 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主要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 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此外,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以 及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1-7 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1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同时,在具体会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57 页


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 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0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7年04月21 日至 2017年06月 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5 税项 6.4.5.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4 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6.4.5.2 营业税、增值税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57 页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年5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 日前运营过 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6.4.5.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57 页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5.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 年1 月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 年 9月 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57 页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7.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7.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7.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4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50,863.39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1,655.30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5%的年费率计 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 / 当年天数。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4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5,259.03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57 页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 / 当年天数。 6.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 4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6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德邦德信 德信C 合计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基金”) - 0.66 0.66 合计 - 0.66 0.66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本基金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 4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6月30日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57 页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3,212.11 1,599.90 注: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 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 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04 月 2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1,963.50 元,2017 年 6 月30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593,032.22元。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事项。 6.4.8 期末(2017 年 6 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 的债券。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 年06 月 30 日止,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款余额为7,400,000.00 元,分别于 2017年 07月 03日和 2017年07 月 05 日到期。该类 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 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57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前) 6.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4月 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4月 2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271,088.50 712,716.32 结算备付金


819,535.08 3,514,567.11 存出保证金


6,062.09 10,279.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81,929,236.50 107,029,546.7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1,929,236.50 107,029,546.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4,323.36 - 应收利息 6.4.7.5 1,927,262.63 2,397,778.4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347.93 2,956.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85,159,856.09 113,667,844.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4月 2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1,200,000.00 28,5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0,915.54 应付赎回款


459,002.60 105,838.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031.76 55,627.32 应付托管费


8,294.76 15,893.5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 460.00 应交税费


321,615.00 321,615.00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57 页


应付利息


1,796.11 2,450.2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287,683.21 304,239.12 负债合计


22,307,423.44 29,327,039.0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52,206,856.48 70,181,954.18 未分配利润 6.4.7.10 10,645,576.17 14,158,851.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852,432.65 84,340,805.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5,159,856.09 113,667,844.64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 4月20日,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邦 德信份额净值 1.0930 元,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 A 份额净值 1.0740 元,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 B 份额净值 1.1370 元;基 金份额总额 57,496,053.84 份,其中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邦德 信份额 51,083,998.84 份,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 A 份额 4,488,438.00份,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B份额1,923,617.00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1 月1 日至 2017年4 月20 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 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 4月 2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月 1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一、收入


801,725.20 1,892,139.39 1.利息收入


1,555,602.00 3,356,075.1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0,340.28 46,501.02 债券利息收入


1,534,827.86 3,285,357.1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913.86 24,216.99 其他利息收入


520.00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填列)


-679,644.06 -698,271.6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679,644.06 -698,271.66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57 页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6.4.7.17 -118,742.66 -980,754.86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6.4.7.18 44,509.92 215,090.72 减:二、费用


609,456.43 895,033.72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163,861.41 357,749.92 2.托管费 6.4.10.2.2 46,817.52 102,214.21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 - 4.交易费用 6.4.7.19 291.72 6,747.08 5.利息支出


236,134.05 263,614.8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36,134.05 263,614.89 6.其他费用 6.4.7.20 162,351.73 164,707.62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192,268.77 997,105.6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92,268.77 997,105.67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 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月 1 日至2017 年 4月 2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70,181,954.18 14,158,851.39 84,340,805.5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92,268.77 192,268.7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975,097.70 -3,705,543.99 -21,680,641.6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830,410.27 5,875,603.17 34,706,013.44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57 页


2.基金赎回款 -46,805,507.97 -9,581,147.16 -56,386,655.1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52,206,856.48 10,645,576.17 62,852,432.6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月 1 日至2016 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00,231,284.85 17,077,063.34 117,308,348.1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997,105.67 997,105.6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5,371,345.83 -10,554,683.97 -75,926,029.8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8,245,795.40 33,412,485.37 211,658,280.77 2.基金赎回款 -243,617,141.23 -43,967,169.34 -287,584,310.5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34,859,939.02 7,519,485.04 42,379,424.06 注: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易强______














______易强______














____刘为臻_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系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3]152号文《关于核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 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5日正式生效。初始设立募集规模为824,592,932.55 份基 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57 页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基础份额及分级份额。基础份额是基金组合份额(简称“德邦德信基 金份额” )分为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分级份额包括两类,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德信 A”)和 积极收益类份额 (简称“德信 B”) 。 德信A与德信B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7∶3 的比例不变。 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开放场外申购、场外赎回及场内申购、场内赎回,德信 A 份额和德信 B 份额分 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对德信A 份额或德信 B份额单独开放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场内申购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按 7:3 的基金份额配比,申请分拆为 德信 A 份额及德信 B 份额;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德信 A 份额和德信 B 份额按 7:3 的基金份额配比,申请合并为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不进行份 额配对转换。场外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可按照场内的德邦德信基金 份额配对转换规则进行操作。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分为基金份额到期折算和基金份额到点折算。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上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次日始至满两年的最后工作日止,如果期间每个工作日德信 B 份额的份额净值 都大于 0.400 元,则最后工作日为到期折算日。在到期折算日实施的基金份额折算为基金份额到 期折算;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上一基金份额折算日次日始至满两年的最后工作日止,如果期间某 个工作日德信 B 份额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 0.400 元,则该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为到点折算日。 在到点折算日实施的基金份额折算为基金份额到点折算。


基金份额到期折算和基金份额到点折算的折算方法一致。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德邦德信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德邦德信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德邦德 信基金份额的份额数按照德邦德信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相应增加、缩减或不变;德信 A 份额与德信 B 份额按照折算前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净值为 1.000 元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后,将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按照 7:3 的比例分拆成德信 A 份额与德信 B 份额。届时,分拆后的德信 A 份额、德信 B 份额与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的净 值均为1.000 元。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主要投资于债券,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券、 次级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此外,本基金也可投资 于银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含 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本基金投资 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比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57 页


例不低于债券资产净值的80%。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同时,在具体会 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 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04 月 2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7年01月01 日至 2017年4 月2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5 税项 6.4.5.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4 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57 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6.4.5.2 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年5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 日前运营过 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6.4.5.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57 页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5.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 年1 月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 年 9月 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57 页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7.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4月2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德邦证券 - - 30,224,702.71 45.86%


6.4.7.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2017年4月2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德邦证券 - - 1,430,900,000.00 46.53%


6.4.7.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57 页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4 月 2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63,861.41 357,749.92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 58,618.69 57,064.12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的年费率计 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 / 当年天数。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4 月 2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46,817.52 102,214.2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 / 当年天数。 6.4.7.2.3 销售服务费 注: 本基金转型前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57 页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 1日至2017年4月2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71,088.50 3,547.14 6,265,374.52 23,347.02 注: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 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 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7 年 4 月 20 日止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6,748.25 元,2017 年 4 月20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819,535.08元。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事项。 6.4.8 期末(2017年 4 月 2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4 月 20 日止,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 的债券。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 年04 月 20 日止,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款余额为21200000.00元,于 2017年04月 26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57 页


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 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57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2,743,750.00 96.36 其中:债券 52,743,750.00 96.3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16,244.33 1.49 7 其他各项资产 1,174,263.70 2.15 8 合计 54,734,258.03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7.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3.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57 页


7.3.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2,796,920.00 5.9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49,946,830.00 106.9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2,743,750.00 112.94


7.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480362 14济南高新 债 50,000 4,146,000.00 8.88 2 122226 12 宝科创 40,520 4,054,431.20 8.68 3 122371 14 亨通 01 40,000 3,998,800.00 8.56 4 136012 15 梅花 02 40,000 3,967,200.00 8.49 5 136186 16 苏新债 40,000 3,896,800.00 8.34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57 页


7.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276.2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9,891.1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34,331.65 5 应收申购款 34,764.6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74,263.70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57 页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7.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 能存在尾差。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 57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81,929,236.50 96.21 其中:债券 81,929,236.50 96.2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90,623.58 1.28 7 其他资产 2,139,996.01 2.50 8 合计 85,159,856.09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 57 页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3,099,690.00 4.9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73,796,546.50 117.4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5,033,000.00 8.0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1,929,236.50 130.35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2371 14 亨通 01 60,000 6,040,800.00 9.61 2 122226 12 宝科创 60,000 6,013,800.00 9.57 3 122354 15 康美债 58,000 5,936,300.00 9.44 4 1480362 14 济南高新 债 50,000 5,196,500.00 8.27 5 101559008 15 太阳 MTN001 50,000 5,033,000.00 8.0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57 页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062.0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4,323.3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27,262.63 5 应收申购款 2,347.9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39,996.01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 57 页


7.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 能存在尾差。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 57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德邦 德信 1,114 38,124.34 18,007,632.70 42.40% 24,462,886.69 57.60% 德信C 4 1,304.57 - - 5,218.29 100.00% 合计 1,118 37,992.61 18,007,632.70 42.40% 24,468,104.98 57.6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德邦德信 3033.67 0.0071% 德信 C 640.79 12.2797% 合计 3674.46 0.0087%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德邦德信 0~10 德信C 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德邦德信 0 德信C 0 合计 0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9 页 共 57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德信A 225 19948.61


497,176.00


11.08% 3,991,262.00 88.92% 德信B 234











8,220.59


0 0 1,923,617.00


100.00% 德邦德 信 970 52,663.92


17,904,207.70 35.05% 33,179,791.14 64.95% 合计 1429











40,235.17 18,401,383.70


32.00% 39,094,670.14 68.00%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德信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陈碧珍 2,342,859.00 52.20% 2 卢小松 464,956.00 10.36% 3 海通资管-上海银行-海通赢家系列- 季季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91,176.00 8.72% 4 刘敏璇 330,000.00 7.35% 5 陈龙 116,743.00 2.60% 6 姜璐 112,000.00 2.50% 7 海通资管-上海银行-海通赢家系列- 半年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5,300.00 2.35% 8 武璐豪 86,857.00 1.94% 9 陈勇 53,116.00 1.18% 10 王静 40,000.00 0.89% 德信 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吴东平 570,279.00 29.65% 2 于海 115,000.00 5.98% 3 徐秋 107,600.00 5.59%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0 页 共 57 页


4 林新明 72,493.00 3.77% 5 汤文祥 63,000.00 3.28% 6 林伟乐 60,100.00 3.12% 7 葛荣富 58,400.00 3.04% 8 刘厚学 53,468.00 2.78% 9 吴彩婵 52,910.00 2.75% 10 戴志泉 51,500.00 2.68%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德信 A


- - 德信 B - - 德邦德信 3,033.67 0.0059% 合计 3,033.67 0.0053%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 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德信A 0 德信B 0 德邦德信 0~1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 开放式基金 德信A 0 德信B 0 德邦德信 0 合计 0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1 页 共 57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项目 德邦德信 德信 C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51,083,998.84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249,765.68 5,218.29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 回份额 15,275,299.13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6,412,054.00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470,519.39 5,218.29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2 页 共 57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项目 德信 A 德信 B 德邦德信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 额 54,091,895.00 23,182,242.00 747,318,795.5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602,895.00 1,972,670.00 70,701,933.2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 31,752,567.46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 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 -51,534,011.8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 减少以"-"填列) -114,457.00 -49,053.00 163,510.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88,438.00 1,923,617.00 51,083,998.84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3 页 共 57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由原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发布《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由原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发布《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鉴于本基金已经转型,投资策略相应发 生变化,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17年3 月13 日、2017 年3月 14 日、2017年 3月 15日在公司网站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 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 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 、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4 页 共 57 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本报告期内,由于对下属机构管控原因,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级管理 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已积极进行整改。除上述内容外,基金 管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德邦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2 - - - - - 注:1、公司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基本选择标准: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二)财务状况良好,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三)经营行为规范,未就交易单元发生违约或侵权行为;


(四)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资产运作高度保密的 要求;


(五)具备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各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六)研究实力较强,能根据需求提供质量较高的研究报告,以及相应的信息咨询服务;


(七)收取的佣金费率合理。


公司按如下流程选择租用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


(一)研究部按照上述选择标准对证券公司进行初步筛选,经投资总监批准后提请总经理审批;


(二)交易部办理相关交易单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和监察稽核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交 易单元租用的技术准备、参数调整及合同签订并及时通知各投资组合的托管机构等事宜。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租用东兴证券的交易单元。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5 页 共 57 页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5,495,133.61 24.76% - - - - 国金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16,699,830.57 75.24% 168,500,000.00 100.00% - - 德邦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德邦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2 - - - - - 注:1、公司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基本选择标准: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二)财务状况良好,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三)经营行为规范,未就交易单元发生违约或侵权行为;


(四)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资产运作高度保密的 要求;


(五)具备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各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6 页 共 57 页


(六)研究实力较强,能根据需求提供质量较高的研究报告,以及相应的信息咨询服务;


(七)收取的佣金费率合理。


公司按如下流程选择租用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


(一)研究部按照上述选择标准对证券公司进行初步筛选,经投资总监批准后提请总经理审批;


(二)交易部办理相关交易单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和监察稽核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交 易单元租用的技术准备、参数调整及合同签订并及时通知各投资组合的托管机构等事宜。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租用东兴证券的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5,021,216.73 22.27% - - - - 国金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17,526,327.85 77.73% 716,700,000.00 100.00% - - 德邦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7 页 共 57 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 构 1 20170101-20170 630 17,904,207. 70 23,786,825. 25 23,786,825. 25 17,904,207. 70 42.15 % 产品特有风险 1、本基金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大,单一机构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 本基金的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2、大额赎回有可能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 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大额赎回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 动;


4、单一投资者的大额赎回时容易造成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在符合基 金合同约定情况下,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延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申请,投资者可能面 临赎回申请被延期办理的风险;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 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5、单一机构投资者赎回后,若本基金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 万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解决方案,或按基金合同约定,转 换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其他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6、大额赎回导致本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 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7、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 的及投资策略。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