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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尊誉(002921)

创金尊誉: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2 号) 
 
 
 
 
 
 
基 金管 理人 :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 宁 波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截 止日 :2017 年07 月11 日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 经中 国证 监 会 2016 年 6 月 13 日证 监许 可[2016 ]1275 号文 注册 募集 。 本基金
的基金 合同 于2016 年 7 月11 日正 式生 效。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 完 整。 本 基金 经中 国证 监会 注册, 但中
国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 注册,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基 金的投 资价 值、 市场 前景 和收益 做出 实质
性判断 或保 证, 也不 表明 投资于 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长 期来看 , 其预 期风险 和预 期收益 水平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合 型
基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投资者 在投 资本 基金 前 , 应 全面了 解本 基金 的产 品特 性, 充分 考虑 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力 ,
理性判 断市 场 , 并承 担基 金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 风险 , 包 括: 基金 特定 的投 资 品种相 关的 特定
风险, 因整 体政 治、 经济、 社会等 环境 因素 对证 券市 场价 格 产生 影响 的市 场风 险, 因 基金 管
理人在 基金 管理 实施 过程 中产生 的基 金管 理风 险 , 因 投资者 连续 大量 赎回 基金 份额产 生的 流
动性风 险 , 基 金投资 过程 中产生 的运 作风 险以 及不 可抗力 风险 等 。 其中 , 基 金特定 的投 资品
种 相 关 的 特 定风 险 指 投 资中 小 企 业 私 募债 等 非 公 开发 行 的 债 券 品种 因 信 息 披露 不 充 分 而可
能发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 信 用风险 , 以 及因 单一 投资 者申购 比例 上限 而导 致的 部分确 认或 无法
确认的 风险 等。 本基 金的 一般风 险及 特有 风险 详见 本招募 说明 书的 “风 险揭 示”部 分。 
基金不 同于 银行 储蓄 与债 券,基 金投 资人 有可 能获 得较高 的收 益, 也有 可能 损失本 金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人认 购 (或申 购) 基 金时应 认真 阅读本 基金 的 《招 募说 明 书》 及 《 基金 合
同》等 信息 披露 文件 ,自 主判断 基金 的投 资价 值, 自主做 出投 资决 策, 自行 承担投 资 风 险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 原 则, 在 投资 者作 出投 资决 策后, 基金
运营状 况导 致的 投资 风险 ,由投 资者 自行 负担 。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 本招 募说 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2017 年 7 月 11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 现截止 日 为2017 年6 月30 日( 未经 审计 )。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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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 金 管理 人 
一、基 金管 理人 概况 
名称: 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 作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 深圳 市前 海商 务秘书 有
限公司 )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福 华一 路 115 号 投行 大厦 15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学民 
成立日 期:2014 年7 月9 日 
联系电 话:0755-23838000 
联系人 :王 晶晶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1.7 亿元 
股权结 构 
股东名 称 出资比 例 
第一创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70% 
深圳市 金合 信投 资合 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30% 
总计 100% 
 
二、主 要人 员情 况 
1 、董 事会 成员 基本 情况 
公司董 事会 共 有7 名 成员 ,其 中1 名 董事 长,3 名 董事,3 名 独立 董事 。 
刘学民 先生, 董事 长, 研 究生, 国籍: 中国。 历任 北京市 计划 委员 会外 经处 副处长、 北
京京放 经济 发展 公司 总经 理、 佛 山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董事 长, 现任 第一 创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第一 创业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第一 创业摩 根大 通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董事 长 、
深圳第 一创 业创 新资 本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国 泰一 新 ( 北京 ) 节 水投 资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深圳 第一 创业 元创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 北 京第 一创业 圆创 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的 董事 、
珠海一 创风 华文 化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北京 一创 远航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普 创 ( 珠
海) 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法人 代表、 创金 合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法定 代表 人 。 
苏彦祝 先生 , 董 事, 硕士, 国籍: 中国 。 历 任南 方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 基 金经理 、
投资部 执行 总监 、 投 资部 总监 、 第 一创 业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兼资 产管 理部总 经理 , 现
任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 总经 理。 
黄越岷 先生, 董事, 硕士 , 国籍: 中国。 历任 佛山 市计量 所工 程师、 佛山 市 诚信税 务师
事务所 副经 理、 第一 创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信 息技 术部总 经理 助理 、清 算托 管部副 总经 理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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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 理部 运营 与客 服负 责人, 现任 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公司 副总经 理。 
刘红霞 女士, 董事, 本科 , 国 籍: 中国。 历任 广东 省香江 集团 人力 资源 部副 总经理、 中
国建材 集团下 属北新 家居/ 易好家 电器连 锁有限 公司 人力资 源总监 、顺丰 快递 集团人 事处总
经理 , 现 任第 一创 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 第 一创 业摩根 大通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监 事长 ,
深圳市 透镜 科技 有限 公司 执行董 事, 北京 第一 创业 圆创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深圳 第一
创业元 创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第一 创业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深 圳第一 创业 创新
资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深圳 聚创 文化 产业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深 圳一创 泓宇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法 人代 表、 执行董 事、 总经 理, 深圳 一创泰 和投 资管 理 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珠海
一创风 华文 化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深圳 市一 创创富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执行董 事, 广东
恒元创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珠海 一创 明昇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一 创道胜 资产 管理
(青岛 )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 深圳一 创汇 智股 权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法人 代表 、 董 事长 , 普 创 (珠
海) 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珠 海一 创众 值大 数据 投资有 限公 司董 事, 中关 村顺势 一创 (北
京)投 资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法人 代表 、董 事长 ,创 金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杨豫鲁 先生, 独立 董事, 本科, 国籍: 中国。 历任 北京市 计划 委员 会主 任科 员、 北京 市
综合投 资公 司处 长、 常 务 副总经 理、 在北 京市 能源 (集团 ) 有 限公 司领 导专 项工作 , 现 任创
金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 
陈基华 先生, 独立 董事, 硕士, 高级会 计师, 国籍 : 中国。 历任 中国诚 信证 券评估 有 限
公司经理 、红 牛维他 命饮 料有限公 司财 务总监 、ALJ (中国) 有限 公司财 务总 监、吉通 网络
通讯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财务 总监、 中国 铝业 股份 有限公 司执 行董 事、 副总 裁、 财 务总 监、
农银汇 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 中 铝海 外控 股有 限公司 总裁 、 中 国太 平洋 保险 ( 集团 ) 有
限公司 副总 裁 , 现任 北京 厚基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裁、 中铁 二局 股份有 限公 司独立 董事 、 创
金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 
潘津良 先生 , 独立 董事 , 研 究生 , 国 籍 : 中 国 。 于1970 年 12 月-1975 年 3 月服 役;1975
年4 月 起历 任北 京照 相机 总厂职 工, 北京 经济 学院 劳动经 济系 教师 , 北 京市 西城区 委办 公室
干部、 副总 主任 , 北 京市 委办公 厅副 处长 , 北 京市 政府休 改办 调研 处、 研究 室处长 , 建 设银
行信托 投资 公司 房地 产业 务部总 经理 、 海南 代表 处主 任、 海南 建信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总 经理 ,
信达信 托投 资公 司总 裁助 理、 总 裁办 主任 兼基 金部 总经理 , 信 达投 资有 限公 司总裁 助理 兼总
裁办主 任, 中润 经济 发展 有限责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总经理 、董 事长 、党 委委 员、党 委书 记 ,
名誉 董 事长 。现 任创 金合 信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独立 董事。 
2 、监 事基 本情 况 
公司不 设监 事会 ,设 监事 一名、 职工 监事 一名 。 
杨健先 生, 监事, 博士, 国籍: 美国。 历任 华北 电 力设计 院 ( 北京) 工程 师 ,GE Energy
(通用 电气 能源 集团 ) 工 程师,ABB Inc. 项目 经理、 新英格 兰电 力交 易与 调度 中心首 席分 析
师、 通用 电气 能源投 资公 司助理 副总 裁 、 花旗 集团 高级副 总裁 , 现任第 一创 业证券 股份 有 限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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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 席风 险官 兼风 险管 理部负 责人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监事 。 
贾崇宝 先生 ,职 工监 事, 国籍: 中国 。2005 年 9 月 加入招 商信 诺人 寿保 险有 限公司 从
事合 规 管理 工作 ;2011 年 9 月加 入第 一创 业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历任 稽核 部稽核 经理 、资
产管理 部产 品运 营经 理;2014 年 8 月加 入创 金合 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现任 综合部 总监 助
理、职 工监 事。 
3 、高 级管 理人 员基 本情 况 
刘学民 先生 ,董 事长 、法 定代表 人, 简历 同前 。 
苏彦祝 先生 ,总 经理 ,简 历同前 。 
梁绍锋 先生 , 督 察长 , 硕 士, 国 籍: 中国。 历任 中 国国际 贸易 促进 委员 会深 圳分会 法务
主管、 世纪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合 规专 员、 第一 创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法 律合 规部副 总经 理 、
现任创 金合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黄先智 先生, 副总 经理, 硕士, 国籍: 中国。 历任 湖南浏 阳枫 林花 炮厂 销售 经理、 第 一
创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资 产管理 部高 级投 资助 理、 固定收 益部 投资 经理 、 资 产管理 部产 品研
发与创 新业 务部 负责 人兼 交易部 负责 人。 现任 创金 合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理 。 
黄越岷 先生 ,副 总经 理, 简历同 前。 
刘逸心 女士 , 副 总经 理, 学士, 国籍 : 中 国。 历 任 中国工 商银 行北 京市 分行 个人金 融业
务部项 目经 理、 上投 摩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北 京分 公司北 方区 域渠 道业 务总 监、 第 一创 业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资产 管理 部市场 部负 责人 ,现 任创 金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经 理。 
张雪松 先生, 副总 经理, 博士, 国籍: 中国。 历任 广东发 展银 行深 圳分 行信 贷员, 深 圳
市太阳 海岸 国际 旅游 发展 有限公 司财 务副 经理 ,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养 老金 及机构 理财 部
总监助 理、 基金 经理 、 养 老金业 务部 总监 、 机 构业 务部总 监, 第一 创业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资
产管理 部私 募业 务战 略规 划组负 责人 ,现 任创 金合 信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4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郑振源 先生 ,中 国人 民银 行研究 生部 经济 学硕 士。2009 年 7 月加 入第 一创 业 证券研 究
所,担 任宏 观债 券研 究员 。2012 年 7 月加 入第 一创 业证券 资产 管理 部, 先后 担任宏 观债 券
研究员 、投 资主 办等 职务 。2014 年8 月 加入 创金 合 信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现 任基金 经理 。 
蒋小玲 女士 ,2002 年 9 月-2009 年 12 月 任职 于武 进 农村商 业银 行,2010 年 1 月-2015
年8 月 任职 于江 苏江 南农 村商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历 任金 融市 场部同 业经 理、 交易 员、 投
资经理 等职 务。2015 年8 月加入 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现任 基金 经理 。 
5 、基 金管 理人 投资 决策 委 员会成 员的 姓名 和职 务 
苏彦祝 先生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总 经理 
陈玉辉 先生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投资 一部 总监 
曹春林 先生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投资 部基金 经理 
王一兵 先生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 收益 部总监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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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先 生, 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基 金投 资部 基金经 理 
薛静女 士, 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程志田 先生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量化 投资 部总监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 属关系 。 
第二部分 基 金 托管 人 
一、基 金托 管人 基本 情况 
名称: 宁波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浙江 省宁 波市 宁南 南路 700 号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宁 波市 宁南南 路 700 号 
法定代 表人 :陆 华裕 
注册日 期:1997 年 04 月10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和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银监 会, 银监 复[2007]64 号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叁拾 捌亿 玖仟 玖佰柒 拾玖 万肆 仟零 捌拾 壹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证监 许可 【2012 】1432 号 
托管部 门联 系人 :贺 碧波 
电话:0574-89103198 
 
二、主 要人 员情 况 
截至2017 年6 月底 , 宁 波 银行资 产托 管部 共有 员 工63 人 , 平 均年 龄29 岁,100 %以 上
员工拥 有大 学本 科以 上学 历,高 管人 员均 拥有 研究 生以上 学历 或高 级技 术职 称。 
 
三、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作为中 国大 陆托 管服 务的 先行者 ,宁 波银 行自 2012 年获得 证券 投资 基金 资产 托管的 资
格以来 ,秉 承“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 宗旨 ,依 靠严密 科学 的风 险管 理和 内部控 制体 系 、
规范的 管理 模式 、 先 进的 营运系 统和 专业 的服 务团 队, 严格 履行 资产托 管人 职责 , 为 境内 外
广大投 资者 、 金 融资 产管 理机构 和企 业客 户提 供安 全、 高 效、 专业 的托 管服 务, 展 现优 异的
市场形 象和 影响 力。 建立 了国内 托管 银行 中丰 富和 成熟的 产品 线。 拥有 包括 证券投 资基 金 、
信托资 产、 QD II 资产 、 股权 投资 基金 、 证 券公 司集合 资产 管理 计划 、 证 券公司 定向 资产
管理计 划、 基金 公司 特定 客户资 产管 理等 门类 齐全 的托管 产品 体系 , 同 时在 国内率 先开 展绩
效评估 、风 险管 理等 增值 服务, 可以 为各 类客 户提 供个性 化的 托管 服务 。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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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 年6 月底, 宁波 银行共 托 管 44 只证 券投 资 基金,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规模 704
亿元。 
 
四、基 金托 管人 的职 责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有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及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对基 金投 资范 围、 投 资对象 进
行监督 。 基 金合 同明 确约 定基金 投资 风格 或证 券选 择标准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按照基 金托 管人
要求的 格式 提供 投资 品种 池, 以 便基 金托 管人 运用 相关技 术系 统, 对基 金实 际投资 是否 符合
基金合 同关 于证 券选 择标 准的约 定进 行监 督, 对存 在疑义 的事 项进 行核 查。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规定 及基 金合同 的约 定, 对基 金投 资、融 资比 例进 行监 督。 
基金托 管人 通过 事后 监督 方式对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投 资禁止 行为 和关 联交 易进 行监督 。 根
据法律 法规 有关 基金 从事 关联交 易的 规定 , 基金 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 应事 先相 互提供 与本 机
构有控 股关 系的 股东 、 与本 机构有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司 名单 及有 关关 联方 发行的 证券 名
单。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有 责任 确保 关联 交易 名单的 真实 性、 准确 性、 完整性 , 并 负责
及时将 更新 后的 名单 发送 给对方 。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有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及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对 基金 管理 人参 与银 行间债 券
市场进 行监 督 。 基 金管 理人 应在基 金投 资运 作之 前向 基金托 管人 提供 符合 法律 法规及 行业 标
准的 、 经 慎重 选择的 、 本 基金适 用的 银行 间债 券市 场交易 对手 名单 , 并 约定 各交易 对手 所适
用的交 易结 算方 式 。 基 金管 理人应 严格 按照 交易 对手 名单的 范围 在银 行间 债券 市场选 择交 易
对 手 。 基 金 托管 人 监 督 基金 管 理 人 是 否按 事 前 提 供的 银 行 间 债 券市 场 交 易 对手 名 单 进 行交
易。 
 
五、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1 、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强化内 部管 理, 保障 国家 的金融 方针 政策 及相 关法 律法规 贯彻 执行 , 保 证自 觉合规 依法
经营, 形成 一个 运作 规范 化、 管 理科 学化 、 监 控制 度化的 内控 体系 , 保 障业 务正常 运行 , 维
护基金 持有 人及 基金 托管 人的合 法权 益。 
2 、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由 宁波 银行 总行 审计 部和 资产托 管部 内设 的审 计内 控部门 构成 。 资产 托管 部内 部设置 专
门审计 内控 部门 , 配 备专 职稽核 监察 人员 , 在 总经 理的直 接领 导下 , 依 照有 关法律 规章 , 对
业务的 运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职 权。 
3 、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合 法性原 则:必 须符 合国家及 监管 部门的 法律 法规和各 项制 度并贯 穿于 托管业 务
经营管 理活 动的 始终 。 
(2)完 整性原 则:一 切业 务、管理 活动 的发生 都必 须有相应 的规 范程序 和监 督制约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7 
监督制 约必 须渗 透到 托管 业务的 全过 程和 各个 操作 环节, 覆盖 到基 金托 管部 所有的 部门 、 岗
位和人 员。 
(3)及 时性原 则:托 管业 务经营活 动必 须在发 生时 能准确及 时地 记录; 按照 “内控 优
先”的 原则 ,新 设机 构或 新增业 务品 种时 ,必 须做 到已建 立相 关的 规章 制度 。 
(4) 审慎 性原 则: 必须 实 现防范 风险 、审 慎经 营, 保证基 金财 产的 安全 与完 整。 
(5)有 效性原 则:必 须根 据国家政 策、 法律及 宁波 银行经营 管理 的发展 变化 进行适 时
修订; 必须 保证 制度 的全 面落实 执行 ,不 得有 任何 空间、 时限 及人 员的 例外 。 
(6)独 立性原 则:设 立专 门履行基 金托 管人职 责的 管理部门 ;直 接的操 作人 员和控 制
人员必 须相 对独 立、 适当 分开; 基金 托管 部内 部设 置独立 的负 责审 计内 控部 门专 责 内控 制度
的检查 。 
 
六、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1 、监 督方 法 
依照 《基 金法 》 及其 配套 法 规和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监 督所托 管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 利 用 “基
金投资 监督 系统 ” , 严 格 按照现 行法 律法 规以 及基 金合同 规定 , 对基金 管理 人运作 基金 的投
资比例 、 投 资范 围、 投资 组合等 情况 进行 监督 , 并 定期编 写基 金投 资运 作监 督报告 , 报 送中
国证监 会。 在日 常为 基金 投资运 作所 提供 的基 金清 算和核 算服 务环 节中 , 对 基金管 理人 发送
的投资 指令 、基 金管 理人 对各基 金费 用的 提取 与开 支情况 进行 检查 监督 。 
2 、监 督流 程 
(1)每 工作日 按时通 过 基 金监督子 系统 ,对各 基金 投资运作 比例 控制指 标进 行例行 监
控, 发现 投资 比例超 标等 异常情 况 , 向 基金管 理人 发出书 面通 知 , 与基 金管 理人进 行情 况 核
实,督 促其 纠正 ,并 及时 报告中 国证 监会 。 
(2)收 到基金 管理人 的划 款指令后 ,对 涉及各 基金 的投资范 围、 投资对 象及 交易对 手
等内容 进行 合法 合规 性监 督。 
(3)根 据基金 投资运 作监 督情况, 定期 编写基 金投 资运作监 督报 告,对 各基 金投资 运
作的合 法合 规性 、投 资独 立性和 风格 显著 性等 方面 进行评 价, 报送 中国 证监 会。 
(4)通 过技术 或非技 术手 段发现基 金涉 嫌违规 交易 ,电话或 书面 要求基 金管 理人进 行
解释或 举证 ,并 及时 报告 中国证 监会 。 
第三部分 相 关 服务 机 构 
一、基 金份 额销 售机 构 
1 、直 销机 构 
直销机 构: 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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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 作区前 湾一 路 1 号A 栋 201 室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福 华一 路 115 号 投行 大厦 15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学民 
传真:0755-82769149 
电话:0755-23838923 
邮箱:cjhxzhixiao@cjhxfund.com 
联系人 :李 盼 
网站:www.cjhxfund.com 
2 、其 他销 售机 构 
(1) 晋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长风西 街 1 号丽 华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阎 俊生 
客服电 话:95105588 
官方网 址:www.jshbank.com 
(2)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官方网 址:www.1234567.com.cn 
 
二、登 记机 构 
名称: 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 作区前 湾一 路 1 号A 栋 201 室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福 华一 路 115 号 投行 大厦 15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学民 
电话:0755-23838000 
传真:0755-23838333-8922 
联系人 :吴 东海 
 
三 、出 具法 律意 见书 的律 师事务 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9 
负责人 :俞 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 师: 安冬 、陆 奇 
联系人 :安 冬 
 
四 、审 计基 金财 产的 会计 师事务 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湖滨 路 202 号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丹 
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021-2323 8800 
联系人 :边 晓红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曹 翠丽 、边晓 红 
第四部分 基 金 的名 称 
创金合 信尊 誉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第五部分 基 金 的类 型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第六部分 基 金 的投 资 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追求 当期 收入 和投 资总 回报最 大化 。 
第七部分 基 金 的投 资 方 向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固 定收 益类品 种, 包括 国债 、 央 行票据 、 政 府支 持机 构债 券、 政 府支
持债券 、 地 方政 府债 、 金 融 债、 企 业债 、 公 司债、 证券 公司短 期公 司债 券、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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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债 、 中 期票 据、 短期 融资券 及超 级短 期融 资券 、 可转 换债 券(含 可分 离交 易可转 债)、可
交换债 券、资 产支持 证券 、债券 回购、 同业存 单、 银行存 款(包括 协议 存款、 定期存 款及其
他银行 存款)等 , 以 及法 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但 须符合 中国 证
监会相 关规 定) 。 
本基金 不直 接投 资股 票、 权证等 权益 类资 产。 因所 持可转 换债 券与 可交 换债 券转股 形成
的股票 、因 投资 于 可 分离 交易可 转债 而产 生的 权证 ,在其 可上 市交 易后 不超 过 10 个 交易 日
的时间 内卖 出。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本基 金可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投资 于债 券的 比例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本 基金持 有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5% 。 
第八部分 基 金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形 势的持 续跟 踪 , 基于 对利 率、 信用 等市 场的分 析和 预测 , 综 合
运用久 期配 置策 略、 跨市 场套利 、杠 杆放 大等 策略 ,力争 实现 基金 资产 的稳 健增值 。 
1 、久 期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变 量 (包 括国 内生 产总 值、 工 业增长 、 货 币信 贷、 固 定资 产投资 、
消费、 外贸差 额、 财 政收 支、 价 格指数 和汇 率等) 和宏观 经济 政策 ( 包括 货 币政策、 财政 政
策、 产 业政 策、 外贸 和汇 率政策 等) 进行 分析 , 预 测未来 的利 率趋 势, 判断 债券市 场对 上述
变量和 政策 的反 应, 并据 此对债 券组 合的 平均 久期 进行调 整, 提高 债券 组合 的总投 资 收 益 。 
2 、期 限结 构配 置 
在确定 组合 久期 后, 针对 收益率 曲线 形态 特征 确定 合理的 组合 期限 结构 , 包 括采用 集中
策略、 两端策 略和 梯形 策 略等, 在长期 、 中期 和短 期债券 间进 行动 态调 整, 从长、 中 、 短 期
债券的 相对 价格 变化 中获 利。 
3 、债 券类 别配 置策 略 
在宏观 分析 及久 期、 期限 结构配 置的 基础 上, 本基 金根据 不同 类属 资产 的风 险来源 、 收
益率水 平、 利息 支付 方式、 利息税 务处 理、 类属 资产 收益差 异、 市场 偏好 以及 流动性 等因 素,
采取积 极的 投资 策略 , 定 期对投 资组 合类 属资 产进 行最优 化配 置和 调整 , 确 定类属 资产 的最
优权数 。 
4 、信 用风 险控 制 
基金管 理人 将充 分利 用现 有行业 与公 司的 研究 力量 , 根据发 债主 体的 经营 状况 和现金 流
等情况 , 对 发债 企业 信用 风险进 行评 估, 并据 此作 为债券 投资 的依 据以 控制 基金组 合的 信用
风险暴 露。 
5 、跨 市场 套利 策略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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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场 套利 是根 据不 同债 券市场 间的 运行 规律 和风 险特性 , 构 建和 调整 债券 组合, 提高
投资收 益, 实现 跨市 场套 利。 
6 、杠 杆放 大策 略 
本基金 可采 用杠 杆放 大策 略扩大 收益 , 即以组 合现 有债券 为基 础 , 利用 买断 式回购 、 质
押式回 购等 方式 融入 低成 本资金 , 并 购买 剩余 年限 相对较 长并 具有 较高 收益 的债券 , 以 期获
取超额 收益 。 
7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 在控 制信 用风 险的 基础上 ,采 取分 散化 投资 的方式 进行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的投 资 。
基金管 理人 将紧 密跟 踪研 究发债 企业 的基 本面 情况 ,适时 调整 投资 组合 ,控 制投资 风险 。 
8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投资 资产 支持 证券 将采取 自上 而下 和自 下而 上相结 合的 投资 策略 。 自上 而下投 资
策略指 本公 司在 平均 久期 配置策 略与 期限 结构 配置 策略基 础上 , 运用 数量 化或 定性分 析方 法
对资产 支持 证券 的利 率风 险、提 前偿 付风 险、 流动 性风险 溢价 、税 收溢 价等 因素进 行分 析 ,
对收益 率走 势及 其收 益和 风险进 行判 断 。 自 下而 上投 资策略 指本 公司 运用 数量 化或定 性分 析
方法对 资产 池信 用风 险进 行分析 和度 量, 选择 风险 与收益 相匹 配的 更优 品种 进行配 置。 
9 、证 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 投 资策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对 发行 主体 的公司 背景 、 资产负 债率 、 现 金流 等因 素的综 合考 量, 分析 证
券公司 短期 公司 债券 的违 约风险 及合 理的 利差 水平 , 尽量选 择流 动性 相对 较好 的品种 进行 投
资,力 求在 控制 投资 风险 的前提 下尽 可能 的提 高收 益。 
10 、其 他 
未来, 随着 市场 的发 展和 基金管 理运 作的 需要 ,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在 不改 变投 资目标 的前
提下, 遵循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相 应调 整或 更新 投资 策略, 并在 招募 说明 书更 新中公 告。 
第九部分 基 金 的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中债综 合( 全价 )指 数收 益率 
中债综 合 (全 价) 指数 由 中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公 司编制 , 旨在 综合反 映国 内债券 市场
整 体 价 格 表 现。 该 指 数 样本 券 覆 盖 了 银行 间 市 场 和交 易 所 市 场 各期 限 的 利 率品 种 和 信 用品
种, 具有 广泛 的 市场 代表 性。 在综 合考 虑了指 数的 权威性 和代 表性 、 指 数的 编制方 法以 及 本
基金的 投资 目标 、 投 资范 围后, 本基 金选 择市 场认 同度较 高的 中债 综合 (全 价) 指 数作 为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 
如果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有更 适当 的 、 更能 为市 场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推出 、 或
市场上 出现 更加 适用 于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时, 经与基 金托 管人 协商 一致 , 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和 投资策 略调 整基 金的 业绩 比较基 准 , 但 应在 调整 实施 前公告 并报 中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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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 会备 案, 无须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审议 。 
第十部分 风 险 收益 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长 期来看 , 其预 期 风险 和预 期收益 水平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合 型
基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第十一部分 基 金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未 经 审 计 )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根据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 复 核了 本报 告的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7 年6 月30 日( 未经审 计) 。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64,549.70 67.68 
 其中: 债券 
164,549.70 67.68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3,891.04 30.39 
8 其他资 产 
4,705.71 1.94 
9 合计 
243,146.45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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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3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4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164,549.70 87.95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64,549.70 87.95 
 
5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019557 17 国债03 960 95,625.60 51.11 
2 019546 16 国债18 690 68,924.10 36.84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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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11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1.1 本 报告 期内未 出现基 金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被 监管 部门立 案调 查或者 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况。 
11.2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未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11.3 其他 资产 构成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306.9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398.72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705.71 
 
11.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11.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第十二部分 基 金的 业 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过 往业 绩并不 预示 其未 来表 现, 基金管 理人 管 理
的其他 基金 的业 绩也 不构 成对本 基金 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 者在 作出投 资决 策
前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明 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6 年7 月11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以来 的投 资业 绩及 与同 期基准 的
比较如 下表 所示 :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5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07.11-2016.12.31 0.99% 0.01% -1.68% 0.11% 2.67% -0.10% 
2017.01.01-2017.06.30 0.44% 0.05% -2.11% 0.08% 2.55% -0.03% 
2016.07.11-2017.06.30 1.44% 0.04% -3.76% 0.10% 5.20% -0.06% 
 
第十三部分 费 用概 览 
一、基 金运 作费 用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诉讼 费和 仲裁 费; 
5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7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 、账 户开 户费 用、 账户 维 护费用 ; 
9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30%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 =E×0.3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经 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双
方核对 无误 后 , 基 金托 管人 按照与 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方 式于 次月 前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
财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人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假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 的 计算 方 法 如
下: 
H =E×0.10% ÷ 当年 天数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6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经 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双
方核对 无误 后 , 基 金托 管人 按照与 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方 式于 次月 前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
财产中 一次 性支 取。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公 休日 等, 支付日 期顺 延。 
上述“ (一 )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中第 3-9 项费 用, 根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按
费用实 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用 ,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财 产 中 支付 。 
3 、证券 账户开 户费用 :证 券账户开 户费 经基金 管理 人与基金 托管 人核对 无误 后,自 本
基金成 立一 个月 内由 基金 托管人 从基 金财 产中 划付 ,如基 金财 产余 额不 足支 付该开 户费 用 ,
由基金 管理 人于 本基 金成 立一个 月后 的5 个工 作日 内进行 垫付 , 基金 托管 人不 承担垫 付开 户
费用义 务。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 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费用 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基
金合同 约定 ,调 整基 金管 理费率 、基 金托 管费 率等 相关费 率。 
调整基 金管 理费 率和 基金 托管费 率等 费率 ,须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审议 。 
(五) 基金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 其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 法 规执 行。 基金 财
产投资 的相 关税 收, 由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基金 管理人 或者 其他 扣缴 义务 人按照 国家 有关
税收征 收的 规定 代扣 代缴 。 
 
二、基 金销 售费 用 
1 、本基 金基金 份额的 申购 费用由申 购基 金份额 的投 资人承担 ,不 列入基 金财 产,主 要
用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 登记 等各 项费 用。 赎回费 由赎 回基 金的 投资 者承担 。 
2 、申 购费 率 
(1)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费 率 
投资人 申购 基金 份额 时的 申购费 率如 下表 : 
申购金 额 申购费 率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7 
100 万元 ( 不含 )以下 0.8% 
100 万 元( 含) -300 万元(不含 ) 0.5% 
300 万 元( 含) -500 万元(不含 ) 0.3% 
500 万 元( 含) 以上 按笔固 定收 取1,000 元/ 笔 
 
(2)在 申购费 按金额 分档 的情况下 ,如 果投资 者多 次申购, 申购 费适用 单笔 申购金 额
所对应 的费 率。 
3 、赎 回费 率 
本基金 基金 份额 的赎 回费 率如下 表所 示: 
申请份 额持 有时 间 赎回费 率 
180 日( 不含 )以 下 0.05% 
180 日( 含) 以上 0 
 
赎回 费100% 计 入基 金财 产 。 
4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基 金合同》 规定 的范围 内调 整申购费 率和 赎回费 率, 并最迟 应
于新的 费率 或收 费方 式实 施日前 依照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介 上公 告 , 调 整后 的申 购费率 和赎 回
费率在 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中列示 。 
5 、申购 费用由 基金申 购投 资人承担 ,不 列入基 金财 产,主要 用于 本基金 的市 场推广 、
销售、 登记 结算 等各 项费 用。 
6 、赎回 费用由 赎回基 金份 额的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承担 ,在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赎回 基金份 额
时收取 。 
7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不违 反法律法 规规 定及基 金合 同约定的 情况 下根据 市场 情况制 定
基金促 销计 划 , 定期 和不 定期地 开展 基金 促销 活动 。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期 间 , 基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当 程序 后可 以对 投资 者开展 不同 的费 率优 惠活 动。 
第十四部分 对 招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分 的 说 明 
创金合 信尊 誉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以下 简称 “本基 金” )基 金合 同 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 起生 效, 根据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基 金运 作
管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等 有关
法律法 规及 《 创金合 信尊 誉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 结 合本 公 司对本 基金 实施
的投资 管理 活动 ,对 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 新,主 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 
一、“ 重要 提示 ”部 分 
1 、更 新了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 内容截 止日 及有 关财 务数 据和净 值表 现的 截止 日。 
2 、增 加了 投资 本基 金可 能 遇到的 风险 类型 。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 2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8 
二、“ 基金 管理 人” 部分 
1 、更 新了 董事 会成 员的 信 息。 
2 、更 新了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成员的 信息 。 
三、“ 基金 托管 人” 部分 
更新了 基金 托管 人的 信息 。 
四、“ 相关 服务 机构 ”部 分 
更新了 直销 机构 的联 系人 和联系 电话 。 
五、“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和 赎回” 部分 
增加了 拒绝 或暂 停申 购的 情形。 
六、“ 基金 的投 资” 部分 
更新了 最新 的“ 基金 投资 组合报 告” 。 
七、“ 基金 业绩 ”部 分 
更新了 最新 的“ 基金 业绩 ”报告 。 
八、“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部分 
增加了 需要 在基 金定 期报 告披露 的内 容。 
九、“ 风险 揭示 ”部 分 
增加了 因单 一投 资者 申购 比例上 限而 导致 的部 分确 认或无 法确 认的 风险 。 
十、“ 其他 应披 露事 项” 部分 
根据相 关公 告的 内容 进行 了更新 。 
 
 
创金合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7 年 0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