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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改革(501003)

上海改革: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关 于以 通讯 方式 召开 长信 中证 上海 改革 发展 主题 指数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LOF )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的 第一 次提 示性 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官 方 网 站
(http://www.cxfund.com.cn ) 披露了 《长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
方式召开 长信中 证上海 改革发展 主题指 数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基 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 公告》 ,为了 使本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顺利召 开,根 据基金 合同的相关
规定, 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 议基本情况 
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以 下 简 称 “ 本基
金 ”)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长信中证上
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5】 2701
号) 和 2017 年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
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延期募 集备案的回函》 (机构部函 【2017】
511 号)准予募集,并于 2017 年4 月14 日成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长 信 中 证 上 海 改 革 发 展 主 题 指 数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基 金合同 》 (以 下简称“ 《基金 合同》 ” )的有关 约定, 基金管 理人经与本
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 关于长信 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修改法律文件的议案 》 , 拟将 “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变更为“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并重新制作 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与招募说明书 。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8 月 29 日 0:00 起至 2017 年 9
月 22 日 17:00 止( 投 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 或以基金管理
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将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统计。 
 
二、会 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 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修改法律文件的议案 》 (以下简称 “议案”,详见附件一) 。 
 
三、权 益登记日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8 月 28 日,即在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投 票方式 
( 一) 纸质投 票( 仅适用 于机 构投资 者) 
1、本次 会议表 决票见 附件三。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可通过 剪报、 复印或 登陆基
金管理人网站下载(http://www.cxfund.com.cn/ )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 份额持 有人应 当按照表 决票的 要求填 写相关内 容,机 构投资 者自行
投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 (事业单位、 社会团 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有权部门 的批文 、开户 证明或登 记证书 复印件 等) ;合 格境外 机构投 资者自行投
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 (如有) 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 (如
无公章) , 并提 供该授 权代表的 有效身 份证件 、护照或 其他身 份证明 文件的复印
件, 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基金 份额持 有人可 根据本公 告 “五 、授权 ”的规定 授权其 他个人 或机构
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 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
权代理投票的, 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 并提供授 权委托书原件 (详
见附件二) 以及本公告 “五、 授权 (三) 授权 方式” 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4、基金 份额持 有人或 其代理人 需将填 妥的表 决票和所 需的相 关文件 于会议 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 (自 2017 年8 月29 日 0:00 起至2017 年9 月22 日17:00 止, 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通过专人送交、 邮 寄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 收件人:周思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9 楼 联系电话:021-61009913 传真:021-61009917 邮政编码:200120 请在表决 票或相 关文件 表面注明 : “ 长 信中证 上海改革 发展主 题指数 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 ( 二) 网络投 票( 仅适用 于个 人投资 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个人投资者)参与大会投票,自 2017 年 8 月 29 日0:00 起至2017 年 9 月22 日 17:00 以前 ( 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 基金管理人在官方网站设立投票专区,通过投票专区进行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应使用开户证件号码及登录密码进行登录,以核实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身份, 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五、授 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 使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见, 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 还可以授权 他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 一) 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 需向基金管理人提 供授权委 托书( 授权委 托书的格 式见附 件二) 。投资者 在申购 本基金 的同时也可 以签署授权委托书,待申购申请确认后,授权委托书自动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 (含新申购投资者, 下同) 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 一份基金份额代表 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数 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 二) 受托人 (代 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为使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得到有效行使, 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为受托人。 基金管理人可发布临时公告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建议增加 受托人名单。 ( 三) 授权方 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仅接受机构投资者以纸面授权的方式授权受托人代 为 行使 表决权 。 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 复印或 登录 基金 管理 人网 站(http://www.cxfund.com.cn/ ) 下载 等方 式获 取授 权委托 书样本。 1、机构 投资者 委托他 人投票的 ,应由 委托人 在填妥的 授权委 托书原 件(授 权委托书的格式见附件二) 上加盖该机构公章, 并提供该机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 法人登记 证书、 有权部 门的批文 、开户 证明或 登记证书 复印件 等) 。 如受托人为 个人, 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机构, 还需提供 该受 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 印件等) 。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 ) 如果同一委托人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 且能够区分授权次序的, 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 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 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 权委托有多次, 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 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 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 若授权表示一致, 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 若授 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 使表决权; (2 )如 委托人 未在授 权委托表 示中明 确其表 决意见的 ,视为 委托人 授权受 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 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 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 )如 委托人 既进行 委托授权 ,又送 达了有 效表决票 ,则以 有效表 决票为 准,授权视为无效。 3、对基金管理人授权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9 日0:00 起至2017 年 9 月22 日 17:00 时。 将 填妥的纸面授权委托书通过专人送 交、 邮寄或传真送达至基金管理人 的指定地址的, 授权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 具 体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周思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9 楼 联系电话:021-61009913 传真:021-61009917 邮政编码:200120 六、计 票 (一) 本次表决票的计票方式为: 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授 权 代 表 的 监 督 下 在 表 决 截 止 日 期 第二天 即2017 年9 月25 日 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且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三)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纸质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 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 表决时 间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网络表决的,表决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1、 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 )纸 面表决 票填写 完整清晰 ,所提 供文件 符合本会 议通知 规定, 且在表 决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 为有效表决票; 有效表决票按表决 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 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 )如 纸面表 决票上 的表决意 见未选 、多选 、模糊不 清或互 相矛盾 ,但其 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 视为 弃权表决, 计入有效表决票; 并按 “弃权”计 入对应的表决结果, 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的基金份额总数。 (3 )纸 面表决 票上的 签字或盖 章部分 填写不 完整、不 清晰的 ,或未 能提供 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受托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 或未能在投票 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 为无效表决票; 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 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 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 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 先送达的 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 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 视为弃 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 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 邮寄的以本 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传真接收到的 时间为准。 2、 网络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 ) 网络投票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9 月22 日17:00 (以基金管理 人系统 记录时间为准) 。 (2 )网络投票系统仅支持单次投票,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网络投票的结果 无法 修改,请持有人谨慎投票。 七、决 议生效条件 (一) 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 (二) 《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修改法 律文件的议案 》 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50%以上(含 50% )通过; (三)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将由本基金管理人自表决 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 过之日起生效。 八、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及重新授 权 如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以上 (含50%) , 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 六个月以内就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应当有代表权益登记日 1/3 以上 (含 1/3)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 方可召开。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时, 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 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 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 重新做出授权, 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详细说明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 次大会相关机构 (一)召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专线:4007005566 联系人:周思萌 联系电话:021-61009913 传真:021-61009917 网址:http://www.cxfund.com.cn 电子邮件 :service@cx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 王健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三)公证机构: 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德路 1211 号宝华大厦 11 层


邮编:200060


联系人:黄彦


联系电话:021-52562233-351 (四)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邮编:200120 联系人: 姜亚萍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十、重 要提示 (一)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 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 提前寄 出表决票。 (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本基金 《基金合同》 的规 定, 本次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 方可举行, 经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50% 以上(含50%)通过才能做出有效决议。 (三) 为加强交易风险警示, 维护市场平稳, 本基金于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发布之日 (2017 年 8 月 23 日 )开市起停 牌 , 次日 (2017 年8 月24 日) 开市起 复牌。 本基金自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 (2017 年9 月 25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复牌日期另行公告 。 (四 )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 4007005566 (免长话费) 咨询。 (五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解释。 附件一: 《 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修改法律 文件的议案 》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 长信中 证上海 改革发展 主题指 数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基 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票 特 此公 告。 长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2017 年 8 月 24 日 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招募说明书 附 件一: 《关于 长信 中证 上海 改革发 展主 题指数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修 改法 律 文件 的议案 》 长 信中 证上海 改革 发展主 题指 数型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 份额持有 人: 为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我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长信中 证上海改 革发展 主题指 数型证券 投资基 金(LOF )基金 合同》 的有关 规定,提议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整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范围、 投资限制、 业 绩比较基准、 收益分配等条款, 并拟 将本基金将变更为 “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 ” 。为便于 基金更好 的运 作 ,基金 管理人 重新制 作 了基金三 大 法律文 件,《 长信量 化优选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LOF )基金 合同 》、《长信 量化优选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LOF )托 管协 议 》和《 长信量 化优选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具 体 内 容 可 登 录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官网 (http://www.cxfund.com.cn/ )查看。


本议案审议通过的上述事项,拟于本公司发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 效 公告 次日起 实施 ,具体 实施 日期以 本公 司发布 的公 告为准 。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 金管 理人: 长信 基金管 理有 限责任 公司


2017 年 8 月 24 日 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招募说明书 附 件二 :授权 委托 书 本 机 构 特 此 授 权_


















































_ 代 表 本 机 构 参 加 投 票 截 止 日 为











日 的 以 通 讯 方 式 召 开 的 长 信 中 证 上 海 改 革 发 展 主 题 指数型证 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并 代为全 权行使 对所有议案 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束之日止 。若 长 信中证 上海改革 发展主 题指数 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重新召开 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 托人 信息: 机 构名 称(盖 公章): 法 定代 表人姓 名: 机 构证 件类型 : 机 构证 件号码 (填 写) : 基 金账 户号: 受 托人 (签字 或盖 章) : 受 托人 证件类 型: 受 托人 证件号 码( 填写) : 签署日期:











日 授 权委 托书填 写注 意事项 : 1、基金 份额持 有人可 以委托本 基金的 基金管 理人以及 其他符 合法律 规定的 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2、如果 同一委 托人多 次以有效 纸面方 式授权 的,且能 够区分 授权次 序的, 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 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 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招募说明书 权委托有多次, 以表示具体 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 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 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 若授权表示一致, 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 若授 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 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在 权益登记日 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 (含 截至权益登记日的未付累计收益)向代理人所做授权。 4、 本授权委托书 (样本) 中 “机构证件号码” ,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 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 次持有 人大会 权益登记 日,投 资者未 持有本基 金的基 金份额 ,则其 授权无效。 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招募说明书 附 件三 : 长信 中证 上海改 革发 展主题 指数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大会 表决票 (纸 质表决 票, 仅限机 构投 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 关于 长信中 证上 海改革 发展 主题指 数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修 改法律 文 件 的议 案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017 年





日 本 次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投 票 相 关 工 作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说 明: 1、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 2、 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 3、 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4、 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模糊不清、相互矛盾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计入有效表决票。 5、 签名 或盖章 部分填 写不完整 、不清 晰,或 在截止时 间之后 送达本 公告规定的 收件人的表决票计为无效表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