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业绩股票:关于新增广州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关于 泰 达 宏 利 业绩 驱 动 量 化 股 票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新 增 广州
证券为 销售机 构的 公 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 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州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8月25 日起,本公
司正在募集的 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基金代码:A 类004484/C类004485)增加 广州证券为销售机构。
自2017年8月25 日起至发行募集期结束之日止,投资者可 通过广州证券 办理
本基金开户和认购业务。 鉴于本基金尚处在发行募集期,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等
业务的办理时间将依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并以本公司对
外公告日期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
书和发售公告等相关文件, 可以拨打广州证券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396,
或访问 广州证券 网站: www.gzs.com.cn,同时 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010-66555662) , 或登陆本公 司网站www.mfcteda.com
查询。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
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