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南方宏元A(004180)

南方宏元: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 
 
南 方 宏 元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 理人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 中 国邮 政储 蓄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截止日:2017 年 07 月 18 日 
重要提 示 
本基金 经中 国证 监 会 2016 年7 月5 日 证监 许可[2016]1518 号文 注册 募集 。 本基 金的基
金合同 于2017 年1 月 18 日正式 生效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 准 确、 完整 。 本招募 说明 书经 中国 证监 会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注 册 , 并 不表 明其 对本 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和市 场前 景做出 实质 性
判断或 保证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人在 投资
本基金 前 , 应 全面了 解本 基金的 产品 特性 , 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并承担 基金 投 资
中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 因政 治、 经济、 社会 等环 境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形 成的 系
统性风 险,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 于基 金投资 人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基金 管理 人在 基金 管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理 风险 , 本 基金 投资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的风险 , 本基 金的 特定 风 险等, 详见招 募说 明书 “ 风险揭 示” 章 节。 其 中, 本基金 投资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券 ,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是 根据 相 关 法律 法规 由非上 市中 小企 业采 用非 公开方 式发 行
的债券 。 由 于不 能公 开交 易, 一 般情 况下 , 交 易不 活跃, 潜在 较大 流动 性风 险。 当 发债 主体
信用质 量恶 化时 , 受 市场 流动性 所限 , 本基金 可能 无法卖 出所 持有 的中 小企 业私募 债 , 由 此
可能给 基金 净值 带来 更大 的负面 影响 和损 失。 
投资有 风险, 投资 人认 购 (或申 购) 基 金时应 认真 阅读本 基金 的 《招 募说 明 书》 及 《 基
金合同 》 等 信息 披露 文件 , 自主 判断 基金 的投 资价 值, 自 主做 出投 资决 策, 全面认 识本 基金
的风险 收益 特征 和产 品特 性, 并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 险承受 能力 , 理性判 断市 场, 谨慎 做出 投
资决策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 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本基 金的 过往 业绩及 其净 值高 低并 不预 示其未 来业 绩表
现; 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其 他基金 的业 绩也 不构 成对 本基金 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者 基金 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原则 , 在 作出 投资 决策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净 值变 化引
致的投 资风 险, 由投 资者 自行负 担。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 中国证 监会 注册 。 基 金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2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 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 并 按照 《基 金法》 、 《运 作办 法》 、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 权利 、 承担 义务 。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 本招 募说 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 现截止 日 为2017 年6 月30 日( 未经 审计 )。 
§ 1 基金管理人 
1.1 基金 管理人 概况 
名称: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区 福田 街道 福华 一路 六号免 税商 务大 厦 31-33 层 
成立时 间:1998 年3 月6 日 
法定代 表人 :张 海波 
注册资 本:3 亿 元人 民币 
电话: (0755 )82763888 
传真: (0755 )82763889 
联系人 :鲍 文革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 经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4 号文 批准 , 由 南方 证 券有限 公
司、厦门 国际 信托投 资公 司、广西 信托 投资公 司共 同发起设 立。2000 年,经 中国证监 会证
监基金 字[2000]78 号 文批 准进行 了增 资扩 股, 注册 资本达 到 1 亿元 人民 币。2005 年 ,经 中
国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5]201 号文 批准 进行 增资 扩 股, 注 册资 本达1.5 亿元 人民币 。2010
年, 经证 监许 可[2010]1073 号文 核准 深圳 市机 场 ( 集 团) 有限 公司 将其持 有 的 30% 股权 转让
给深圳 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2014 年公 司进 行增 资 扩股, 注册 资本 金 达 3 亿 元人民 币。 目
前股权 结构 :华 泰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45% 、深 圳市 投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30% 、 厦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15% 及兴 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10% 。 
1.2 主要 人员情 况 
1.2.1 董 事会 成员 
张海波 先生 , 董事 长,1963 年出 生 , 籍 贯安 徽, 工商 管理硕 士 , 十 九年 证券 从 业经历 ,
中国籍。曾任职中 共江苏 省委农工部至助理 调研员 ,江苏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 调研员。1998
年 12 月 加入 华泰 证 券 ,曾 任总裁 助理 、投 资银 行部 总经理 、投 资银 行业 务总 监兼投 资银 行
业务管 理总 部总 经理 , 华 泰证券 副总 裁兼 华泰 紫金 投资有 限责 任公 司董 事长 、 华泰 金融 控股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3 
(香港 ) 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华泰 证券 (上 海) 资 产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等职 务, 曾 分管 投资
银行、 固定 收益 投资、 资 产管理 、 直 接投 资、 海 外 业务、 计划 财务、 人力 资 源等工 作。 现任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党 委书记 、董 事长 。 
王连芬 女士 , 董事 ,1966 年出生 , 籍贯 天津 , 金 融 专业硕 士 , 二 十四 年证 券 从业经 历,
中国籍 。 历任 赛格集 团销 售, 深圳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投资 一部 研究 室主 任, 大鹏证 券经 纪 业
务部副 总经 理、 深圳 福虹 路 营业部 总经 理、 南方 总部 总 经理、 总裁 助理, 第一 证券 总裁助 理,
华泰联 合证 券深 圳华 强北 路营业 部总 经理 、 渠 道服 务部总 经理 、 运营中 心总 经理 、 零 售客 户
部总经 理 、 执 行办主 任 、 总裁助 理 。 现 任华泰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总 裁助 理兼 深圳分 公司 总经
理。 
张辉先生 ,董 事,1975 年 出生,籍 贯浙 江,管 理学 博士,十 九年 证券从 业经 历,中 国
籍。 曾 任职 于北 京东 城区 人才交 流服 务中 心、 华晨 集团上 海办 事处 、 通 商控 股有限 公司 、 北
京联创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2003 年 2 月加 入华 泰证 券,先 后担 任华 泰证 券资 产管理 总部 高
级经理 、 证券 投资 部投 资策 划员 、 南 通 姚 港路 营业 部副 总经理 、 上海 瑞金 一路 营业 部总经 理、
证券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 综 合事务 部总 经理 。 现 任华 泰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会秘书 、 人力 资
源部总 经理 兼党 委组 织部 长。 
冯青山 先生 ,董 事,1966 年出生 ,籍 贯江 西, 工学 学士, 中国 籍。 历任 陆军 第 124 师
工兵营 地爆 连副 连职 排长 、代政 治指 导员 、师 政治 部组织 科正 连职 干事 、陆 军第 42 集团 军
政治部 组织 处副 营职 干事 、 驻香 港部 队政 治部 组织 处正营 职干 事、 驻澳 门部 队政治 部正 营职
干事 、 陆 军第163 师 政治 部宣传 科副 科长( 正 营职) 、 深 圳市 纪委 教育调 研室 主任科 员 、 副 处
级纪检 员 、 深 圳市纪 委办 公厅副 主任 、 深圳市 纪委 党风廉 政建 设室 主任 。 现 任深圳 市投 资 控
股有限 公司 董事 、党 委副 书记、 纪委 书记 、深 圳市 投控资 本有 限公 司监 事。 
李平先生 ,董 事,1981 年 出生,籍 贯四 川,工 商管 理硕士, 中国 籍。历 任深 圳市城 建
集团办 公室 文秘 、 董 办文 秘、 深 圳市 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办 公室 (信 访办 ) 高 级主管 。 现 任深
圳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企 业三部 高级 主管 。 
李自成先 生, 董事,1961 年出生, 籍贯 福建, 近现 代史专业 硕士 ,中国 籍。 历任厦 门
大学哲 学系团 总支副 书记 、厦门 国际信 托投资 公司 办公室 主任、 营业部 经理 、计财 部经理 、
公司总 经理 助理 、 厦 门国 际信托 投资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工会 主席 、 党 总支 副书记 。 现 任厦
门国际 信托 有限 公司 党总 支副书 记、 总经 理。 
王斌先生 ,董 事,1970 年 出生,籍 贯安 徽,临 床医 学博士, 中国 籍。历 任安 徽泗县 人
民医院 临床 医生 、 瑞 金医 院主治 医师 、 兴 业证 券研 究所医 药行 业研 究员 、 总 经理助 理、 副总
监、副 总经 理。 现任 兴业 证券研 究所 总经 理。 
杨小松 先生 , 董事 ,1970 年出生 , 籍贯 四川 , 经 济 学硕士 , 中国 注册 会计 师 , 中 国籍 。
历任德 勤国 际会 计师 行会 计专业 翻译 、光 大银 行证 券部职 员、 美国 NASDAQ 实 习职员 、证 监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4 
会处长 、 副 主任 、 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督察 长。 现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裁 、 党 委副
书记。 
姚景源先 生, 独立董 事,1950 年 出生, 籍贯山 东, 经济学硕 士, 中国籍 。历 任国家 经
委副处 长、 商业 部政 策研 究室副 处长 、 国 际合 作司 处长、 副司 长、 中国 国际 贸易促 进会 商业
行业分 会副 会长 、 常 务副 会长、 国内 贸易 部商 业发 展中心 主任 、 中 国商 业联 合会副 会长 、 秘
书长、 安徽 省政 府副 秘书 长、 安 徽省 阜阳 市政 府市 长、 安 徽省 统计 局局 长、 党组书 记、 国家
统计局 总经 济师 兼新 闻发 言人。 现任 国务 院参 事室 特约研 究员 、中 国经 济 50 人论坛 成员 、
中国统 计学 会副 会长 。 
李心丹 先生 , 独立 董事 ,1966 年 出生 , 籍贯 湖南 , 金 融学博 士 , 国 务院 特殊 津 贴专家 ,
国务院 学位 委员 会、 教育 部全国 金融 硕士 专业 学位 教学指 导委 员会 委员 , 中 国籍 。 历 任东 南
大学经 济管理 学院教 授、 南京大 学工程 管理学 院院 长。现 任南京 大学- 牛津大 学金融 创新研
究院院 长、 金融 工程 研究 中心主 任、 南京 大学 创业 投资研 究与 发展 中心 执行 主任、 教授 、 博
士生导 师、 江苏 省省 委决 策咨询 专家 、 上 海证 券交 易所上 市委 员会 委员 及公 司治理 委员 会委
员、 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 深 圳证券 交易 所、 交通 银行 等单位 的博 士后 指导 导师 、 中国 金融 学年
会常务 理事 、 国家留 学基 金会评 审专 家 、 江苏 省资 本市场 研究 会会 长、 江苏 省科技 创新 协 会
副会长 。 
周锦涛先 生, 独立董 事,1951 年 出生, 中国香 港籍 ,工商管 理博 士,法 学硕 士,香 港
证券及 投资 学会 杰出 资深 会员。 历任 香港 警务 处(商 业罪案 调查 科) 警务 总督 察 、 香港 证券 及
期货专 员办 事处 证券 主任 、 香港 证券 及期 货事 务监 察委员 会法 规执 行部 总监 。 现任 香港 金融
管理局 顾问 。 
郑建彪先 生, 独立董 事,1964 年 出生, 籍贯北 京, 经济学硕 士、 工商管 理硕 士、中 国
注册会 计师 , 中 国籍 。 历 任北京 市财 政局 干部 、 深 圳蛇口 中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经理、 京都 会计
师事务 所副 主任 。 现 任致 同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 普 通合伙 ) 管 理合 伙人 、 中 国证监 会第 三届
上市公 司并 购重 组专 家咨 询委员 会委 员。 
周蕊女士 ,独 立董事 ,1971 年出生 ,籍 贯广东 ,法 学硕士, 中国 籍。历 任北 京市万 商
天勤( 深圳) 律师事 务所 律师、 北京市 中伦( 深圳 )律师 事务所 律师、 北京 市信利 (深圳 )
律师事 务所 律师 、 合 伙人 。 现任 金杜 律师 事务 所合 伙人、 全联 并购 公会 广东 分会会 长、 广东
省律师 协会 女律 师工 作委 员会副 主任 、 深 圳市 中小 企业改 制专 家服 务团 专家 、 深圳 市女 企业
家协会 理事 。 
1.2.2 监 事会 成员 
吴晓东 先生 , 监 事会 主席 ,1969 年出 生, 籍贯 江苏 , 法律 博士 , 中 国籍 。 历 任中国 证
监会法 律部 法规 处副 处长 、 上市 公司 监管 部并 购监 管处副 处长 、 上 市公 司监 管部公 司治 理监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5 
督处处 长、发 行监管 部发 审委处 长、华 泰证券 合规 总监、 华泰联 合证券 党委 书记、 副总裁 、
董事长 。现 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事 会主 席。 
舒本娥女 士, 监事,1964 年出生, 籍贯 江西, 大学 本科学历 ,十 九年证 券从 业经历 ,
中国籍 。 历任 熊猫电 子集 团公司 财务 处处 长、 华泰 证券计 划资 金部 副总 经理 、 稽 查监 察部 副
总经理 、 总 经理 、 计 划财 务部总 经理 。 现 任华 泰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财务 总监 、 华泰 联合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监 事会 主席 、 华泰 长城 期货 有限 公司 副董事 长、 华泰 瑞通 投资 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姜丽花女 士, 监事,1964 年出生, 籍贯 浙江, 大学 本科学历 ,高 级会计 师, 中国籍 。
历任浙 江兰 溪马 涧米 厂主 管会计 、 浙 江兰 溪纺 织机 械厂主 管会 计、 深圳 市建 筑机械 动力 公司
会计、 深圳 市建 设集 团计 划财务 部助 理会 计师 、 深 圳市建 设投 资控 股公 司计 划财务 部高 级会
计师、 经理 助理 、 深 圳市 投资控 股有 限公 司计 划财 务部经 理、 财务 预算 部副 部长。 现任 深圳
市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考核 分配部 部长 、 深 圳经 济特 区房地 产 ( 集团 ) 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 深
圳市建 安 ( 集团 ) 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 深 圳市 国际 招标有 限公 司董 事、 深圳 市深投 物业 发展
有限公 司董 事。 
王克力先 生, 监事,1961 年出生, 籍贯 福建, 船舶 工程专业 学士 ,中国 籍。 历任厦 门
造船厂 技术 员、 厦门 汽车 工业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 厦 门国际 信托 有限 公司 国际 广场筹 建处 副主
任、 厦 信置 业发 展公 司总 经理、 投资 部副 经理 、 自 有资产 管理 部副 经理 职务 。 现任 厦门 国际
信托有 限公 司投 资发 展部 总经理 。 
林红珍女 士, 监事,1969 年出生, 籍贯 福建, 工商 管理硕士 ,中 国籍。 历任 厦门对 外
供应总 公司 会计 、 厦 门中 友贸易 联合 公司 财务 部副 经理、 厦门 外供 房地 产开 发公司 财务 部经
理、 兴 业证 券计 财部 财务 综合组 负责 人、 直属 营业 部财务 部经 理、 计划 财务 部经理 、 风 险控
制部 总 经理 助理 兼审 计部 经理 、 风 险管 理部副 总监 、 稽 核审 计部 副总监 、 风 险管理 部副 总经
理 (主 持工作 ) 、 风 险管 理部总 经理。 现任 兴业 证 券财务 部、 资 金运 营管 理 部总经 理、 兴 证
期货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兴业创 新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监事 。 
苏民先生 ,职 工监事 ,1969 年出生 ,籍 贯安徽 ,计 算机硕士 研究 生,中 国籍 。历任 安
徽国投 深圳 证券 营业 部电 脑工程 师、 华夏 证券 深圳 分公司 电脑 部经 理助 理、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运作 保障 部副 总监 、 市 场服 务部 总监 、 电 子 商务部 总监 。 现任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风险管 理部 总监 。 
张德伦先 生, 职工监 事,1964 年 出生, 籍贯山 东 , 企业管理 硕士 学历, 中国 籍。历 任
北京邮 电大 学副 教授 、 华 为技术 有限 公司 处长 、 汉 唐证券 人力 资源 管理 总部 总经理 、 海王 生
物人力 资源 总监 、 华 信惠 悦咨询 公司 副总 经理 、 首 席顾问 。 现任 南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人 力
资源总 监、 党委 组织 部部 长、南 方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 
林斯彬先 生, 职工监 事,1977 年 出生, 籍贯广 东, 民商法专 业硕 士,中 国籍 。历任 金
杜律师 事务 所证 券业 务部 实习律 师、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深 圳分 行资 产保 全部 职员、 银华 基金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6 
监察稽 核部 法务 主管 、 民 生加银 基金 监察 稽核 部职 员。 现 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监察 稽核
部执行 总监 。 
1.2.3 公 司高 级管 理人员 
张海波 先生 ,董 事长 ,简 历同上 。 
杨小松 先生 ,总 裁, 简历 同上。 
俞文宏 先生, 副总 裁, 中 共党员 , 工商 管理 硕士, 经济师, 中国 籍。 历 任江 苏省投 资 公
司业务 经理 、 江苏国 际招 商公司 部门 经理 、 江 苏省 国际信 托投 资公 司投 资银 行部总 经理 、 江
苏国信高 科技 创业投 资有 限公司董 事长 兼总经 理。2003 年 加入南 方基金 ,曾 任南方资 本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现任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党委 委员 。 
朱运东 先生 , 副 总裁 , 中 共党员 , 经 济学 学士 , 中 国籍。 曾任 职于 财政 部地 方预算 司及
办公厅、 中国 经济开 发信 托投资公 司,2002 年加入 南方基金 ,历 任北京 分公 司总经理 、产
品开发 部总 监、 总裁 助理、 首席市 场执 行官 , 现 任南 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党委委 员。 
常克川先 生, 副总裁 ,中 共党员,EMBA 工商 管理硕 士,中国 籍。 历任中 国农 业银行 副
处级秘 书, 南方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投 资业 务部 总经 理、 沈 阳分 公司 总经 理、 总裁助 理, 华泰
联合证券 董事 会秘书 、合 规总监等 职务 ;2011 年加 入南方基 金, 任职董 事会 秘书、纪 委书
记、 南 方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 现 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董事 会秘书 、 纪 委书
记。 
李海鹏先 生,副 总裁, 工 商管理硕 士,中 国籍。 曾 任美国 AXA Financial 公 司投资 部
高级分析 师,2002 年加入 南方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历任高级 研究 员、基 金经 理助理、 基金
经理、 全国 社保 及国 际业 务部执 行总 监、 全国 社保 业务部 总监 、 固 定收 益部 总监、 总经 理助
理兼固 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现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总 裁、 首席 投资 官 ( 固定收 益) 、 南
方东英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香港 )董 事。 
鲍文革 先生 , 督 察长 , 中 国民主 同盟 盟员 , 经 济学 硕士, 中国 籍。 历任 财政 部中华 会计
师事务所 审计 师,南 方证 券有限公 司投 行部及 计划 财务部总 经理 助理,1998 年加入南 方基
金, 历 任运 作保 障部 总监 、 公司 监事 、 财 务负 责人 、 总经 理助 理, 现任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督察 长、 南方 资本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1.2.4 基 金经 理 
李璇女士 ,清 华大学 金融 学学士、 硕士 ,注册 金融 分析师(CFA ),具有 基金 从业资格 。
2007 年 加入 南方基 金,担 任信用债 高级 分析师 ,现 任固定收 益投 资部负 责人 、固定收 益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委 员。2010 年9 月至 2012 年 6 月, 担 任南方 宝元 基金 经理 ;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9 月 ,担 任南 方安 心基金 经理 ;2015 年12 月至 2017 年2 月, 担任 南 方润元 基金 经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7 
理;2010 年9 月 至今 , 担 任南方 多利 基金 经理 ;2012 年 5 月至 今, 担任 南方 金 利基金 经理 ;
2013 年 7 月 至今 ,担 任南 方稳利 基金 经理 ;2016 年 8 月 至今 ,担 任南 方通 利 、南方 丰元 、
南方荣 冠基 金经 理;2016 年9 月 至今 , 担 任南 方多 元基金 经理 ;2016 年11 月 至今, 任南 方
荣安基 金经 理;2016 年 12 月至今 , 任 南方 睿见 混合 基金经 理;2017 年 1 月至 今, 任 南方 宏
元、南 方和 利基 金经 理;2017 年3 月 至今 ,任 南方 荣优基 金经 理;2017 年 5 月至今 ,任 南
方荣尊 基金 经理 ;2017 年6 月 至今 , 任 南方 荣知 基 金经理 ;2017 年 7 月 至今 ,任南 方荣 年
基金经 理。 
1.2.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成 员 
总裁杨 小松 先生 , 副 总裁 兼首席 投资 官 ( 固定 收益 ) 、 南 方东 英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香
港) 董 事李 海鹏 先生 , 交 易管理 部总 监王 珂女 士, 现金投 资部 副总 监夏 晨曦 先生, 固定 收益
投资部 副总 监李 璇女 士。 
1.2.6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存 在近 亲属关 系。 
§ 2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情 况 
1 、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简称 :中 国 邮政储 蓄银 行)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3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 号A 座 
法定代 表人 :李 国华 
成立时 间:2007 年3 月6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686.04 亿元 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银监 会银 监复 〔2006 〕484 号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证监 许可 〔2009 〕673 号 
联系人 :王 瑛 
联系电 话:010 -68858126 
经营范 围: 吸 收公 众存 款 ; 发放 短期、 中期、 长期 贷款; 办 理国 内外 结算; 办理票 据承
兑和贴 现 ; 发 行金 融债 券; 代理发 行 、 代 理兑 付、 承销 政府债 券 ; 买 卖政 府债 券、 金融债 券;
从事同 业拆 借; 买卖 、 代 理买卖 外汇 ; 从 事银 行卡 业务; 提供 信 用 证服 务及 担保; 代理 收付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8 
款项及 代理 保险 业务 ; 提 供保险 箱服 务; 经中 国银 行业监 督管 理机 构等 监管 部门批 准的 其他
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 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有限 责任公司
(成立 于2007 年3 月 6 日 )于2012 年 1 月 21 日依 法整体 变更 为中 国邮 政储 蓄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依 法承 继原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有 限责 任公司 全部 资
产、 负 债、 机构、 业务 和人 员, 依 法承 担和 履行 原中 国邮政 储蓄 银行 有限 责任 公司在 有关 具
有法律 效力 的合 同或 协议 中的权 利 、 义 务, 以及 相 应的债 权债 务关 系和 法律 责任 。 中 国邮 政
储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坚 持服务 “三 农” 、 服务 中小 企业、 服务 城乡 居民 的大 型零售 商业 银
行定位 , 发 挥邮 政网 络优 势, 强 化内 部控 制, 合规 稳健经 营, 为广 大城 乡居 民及企 业提 供优
质金融 服务 ,实 现股 东价 值最大 化, 支持 国民 经济 发展和 社会 进步 。 
2 、主 要人 员情 况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总行 设托 管业 务部 , 下 设资 产托 管处 、 风 险 管理处 、 运
营管理处 等处 室。现 有员 工 20 人,全 部员工 拥有 大学本科 以上 学历及 基金 从业资格 ,80%
员工具 有三 年以 上基 金从 业经历 ,具 备丰 富的 托管 服务经 验。 
3 、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2009 年7 月23 日 , 中 国邮 政储蓄 银 行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和 中国 银行 业监督 管
理委员 会联 合批 准, 获得 证券投 资基 金托 管资 格, 是我国 第 16 家 托管 银行 。2012 年 7 月 19
日, 中国 邮政 储蓄银 行经 中国保 险业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批准 , 获得 保险资 金托 管资格 。 中国 邮
政储蓄 银行 坚持 以客 户为 中心 、 以 服务 为基础 的经 营理念 , 依托 专业的 托管 团队 、 灵 活的 托
管业务 系统 、 规 范的 托管 管理制 度、 健全 的内 控体 系、 运 作高 效的 业务 处理 模式, 为广 大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和 众多 资产 管理机 构提 供安 全、 高效 、 专业 、 全 面的 托管 服务, 并获得 了合 作
伙伴一 致好 评。 
截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托 管 的 证券投 资基 金共76 只。 至 今,中 国
邮政储 蓄银 行已 形成 涵盖 证券投 资基 金 、 基金 公司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计 划、 信托计 划 、 银 行
理财产 品 (本 外币) 、 私 募基金、 证券 公司 资产 管 理计划、 保险 资金、 保险 资产管 理计 划等
多种资 产类 型的 托管 产品 体系, 托管 规模 达42128.79 亿 元。 
 
( 二)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1 、内 部控 制目 标 
作为基 金托 管人 , 中 国邮 政储蓄 银行 严格 遵守 国家 有关托 管业 务的 法律 法规 、 行业 监管
规章和 行内 有关 管理 规定 , 守法 经营 、 规 范运 作、 严格监 察, 确保 业务 的稳 健运行 , 保 证基
金财产 的安 全完 整, 确保 有关信 息的 真实 、 准 确、 完整 、 及时 , 保 护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合法
权益。 
2 、内 部控 制组 织结 构 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9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设 有风 险与内 控管 理委 员会 , 负 责全行 风险 管理 与内 部控 制工作 , 对
托管业 务风 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检查 指导 。 托 管业 务部 专门设 置内 部风 险控 制处 室, 配 备专 职内
控监督 人员 负责 托管 业务 的内控 监督 工作 ,具 有独 立行使 监督 稽核 的工 作职 权和能 力。 
3 、内 部控 制制 度及 措施 
托管业务 部具 备系统 、完 善的制度 控制 体系, 建立 了管理制 度、 控制制 度、 岗位职责 、
业务操 作流 程 , 可以 保证 托管业 务的 规范 操作 和顺 利进行 ; 业务 人员具 备从 业资格 ; 业务 管
理严格 实行复 核、审 核、 检查制 度,授 权工作 实行 集中控 制,业 务印章 按规 程保管 、存放 、
使用, 账户 资料 严格 保管 , 制约 机制 严格 有效 ; 业 务操作 区专 门设 置, 封闭 管理, 实施 音像
监控; 业务 信息 由专 职信 息披露 人员 负责 , 防 止泄 密; 业 务实 现自 动化 操作 , 防止 人为 事故
的发生 ,技 术系 统完 整、 独立。 
( 三)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1 、监 督方 法 
依照 《 基金 法》 及其 配套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监督所 托管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严 格按
照现行 法律 法规 以及 基金 合同规 定 , 对 基金管 理人 运作基 金的 投资 比例 、 投 资范围 、 投资 组
合等情 况进 行监 督, 对违 法违规 行为 及时 予以 风险 提示 , 要 求其 限期纠 正 , 同时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在日 常为 基金 投资 运作所 提供 的基 金清 算和 核算服 务环 节中 , 对 基金 管理人 发送 的投
资指令 、基 金管 理人 对各 基金费 用的 提取 与开 支情 况进行 检查 监督 。 
2 、监 督流 程 
(1)每 工作 日按 时通 过基 金 监督子 系统 , 对各 基金 投资 运作比 例控 制指 标进 行例 行监控 ,
发现投 资比例 超标等 异常 情况, 向基金 管理人 发出 书面通 知, 与 基金管 理人 进行情 况核实 ,
督促其 纠正 ,并 及时 报告 中国证 监会 。 
(2)收到 基金管 理人 的划款 指令后, 对涉 及各基 金的 投资范围 、投 资对象 及交 易对手 等
内容进 行合 法合 规性 监督 。 
(3)通过 技术或 非技 术手段 发现基金 涉嫌 违规交 易, 电话或书 面要 求管理 人进 行解释 或
举证, 要求 限期 纠正 ,并 及时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 3 相关服务机构 
3.1 销售 机构 
3.1.1 代 销机 构 
代销机 构: 无 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0 
3.2 登记 机构 
名称: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区 福田 街道 福华 一路 六号免 税商 务大 厦 31-33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海波 
电话: (0755 )82763849 
传真: (0755 )82763868 
联系人 :古 和鹏 
3.3 出具 法律意 见书 的律 师事 务所 
名称: 北京 市盈 科( 深圳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3 号 荣超 商务 中 心 B 座3 层 
负责人 :姜 敏 
电话:(0755)36866820 
传真:(0755)36866661 
经办律 师: 戴瑞 冬、 付强 
3.4 审计 基金财 产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心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 丹 
联系电 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联系人 :陈 熹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陈熹 
§ 4 基金名称 
南方宏 元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 5 基金的类型 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1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6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 基础上 ,力 求获 得长 期稳 定的投 资收 益。 
§ 7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国 内依 法发行 上市 交易 的国 债、 央行票 据、 金融 债券 、 企 业债券 、 公
司债券 、 中 期票 据、 短 期 融资券 、 超 短期 融资 券、 次级债 券、 政府 机构 债、 地方政 府债 、 资
产支持 证券 、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券 、 债 券回 购、 银行 存款 ( 包括 协议 存款 、 定 期存款 及其 他银
行存款 ) 、 同业 存单、 货币 市场工 具、 国债 期货 以及 经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
工具, 但需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相 关规 定。 
本基金投 资于 债券资 产比 例不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本基金每 个交 易日日 终在 扣除国 债
期货合约 需缴 纳的交 易保 证金后, 应当 保持不 低于 基金资产 净值 5% 的 现金或 者到期日 在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本基 金不投 资股 票、 权证 、可 转债。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并 可依据 届时 有效 的法 律法 规适时 合理 地调 整投 资范 围。 
§ 8 基金的投资策略 
8.1 投资 策略 
1 、信 用债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重 点投 资信 用类 债券 , 以 提高 组合收 益能 力。 信用 债券 相对央 票 、 国债等 利率
产品的 信用 利差 是本 基金 获取较 高投 资收 益的 来源 , 本基金 将在 南方 基金 内部 信用评 级的 基
础上和 内部 信用 风险 控制 的框架 下, 积极 投资 信用 债券, 获取 信用 利差 带来 的高投 资收益 。 
债券的 信用 利差 主要 受两 个方面 的影 响, 一是 市场 信用利 差曲 线的 走势 ; 二 是债券 本身
的信用 变化 。 本 基金 依靠 对宏观 经济 走势 、 行 业信 用状况 、 信 用债 券市 场流 动性风 险、 信用
债券供 需情 况等 的分 析, 判断市 场信 用利 差曲 线整 体及分 行业 走势 , 确 定各 期限 、 各 类属 信
用债券 的投 资比 例。 依靠 内部评 级系 统分 析各 信用 债券的 相对 信用 水平 、 违 约风险 及理 论信
用利差 , 选择 信用利 差被 高估 、 未 来信 用利差 可能 下降的 信用 债券 进行 投资 , 减 持信 用利 差
被低估 、未 来信 用利 差可 能上升 的信 用债 券。 
2 、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2 
收益率 曲线 形状 变化 代表 长、 中、 短期 债券 收益 率 差异变 化 , 相 同久期 债券 组合在 收益
率曲线 发生 变化 时差 异较 大。 通过 对同 一类 属下 的收 益率曲 线形 态和 期限 结构 变动进 行分 析 ,
首先可 以确 定债 券组 合的 目标久 期配 置区 域并 确定 采取子 弹型 策略 、 哑铃 型策 略或梯 形策 略 ;
其次 , 通 过不 同期限 间债 券当前 利差 与历 史利 差的 比较 , 可 以进 行增陡 、 减 斜和凸 度变 化的
交易。 
3 、杠 杆放 大策 略 
杠杆放 大操 作即 以组 合现 有债券 为基 础, 利用 买断 式回购 、 质 押式 回购 等方 式融入 低成
本资金 ,并 购买 剩余 年限 相对较 长并 具有 较高 收益 的债券 ,以 期获 取超 额收 益的操 作方式 。 
4 、资 产 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关 键在 于对基 础资 产质 量及 未来 现金流 的分 析 , 本 基金 将在 国内资 产
证券化 产品 具体 政策 框架 下, 采 用基 本面 分析 和数 量化模 型相 结合 , 对 个券 进行风 险分 析和
价值评 估后 进行 投资 。 本 基金将 严格 控制 资产 支持 证券的 总体 投资 规模 并进 行分散 投资 , 以
降低流 动性 风险 。 
5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投 资 策略 
由于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采 取非公 开方 式发 行和 交易 , 并限 制投 资人 数量 上限, 整体流 动
性相对 较差 。 同 时, 受到 发债主 体资 产规 模较 小、 经营波 动性 较高 、 信 用基 本面稳 定性 较差
的影响 , 整 体的 信用 风险 相对较 高。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的 这两 个特 点要 求在 具体的 投资 过程
中, 应采 取更 为谨慎 的投 资策略 。 本基 金认为 , 投 资该类 债券 的核 心要 点是 分析和 跟踪 发债
主体的 信用 基本 面, 并综 合考虑 信用 基本 面、 债券 收益率 和流 动性 等要 素, 确定最 终的 投 资
决策。 
6 、国 债期 货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在进 行国 债期 货投 资时 , 将 根据 风险管 理原 则, 以套 期保 值为主 要目 的, 采用 流
动性好 、 交易 活跃的 期货 合约 , 通 过对 债券市 场和 期货市 场运 行趋 势的 研究 , 结 合国 债期 货
的定价 模型 寻求 其合 理的 估值水 平, 与现 货资 产进 行匹配 , 通 过多 头或 空头 套期保 值等 策略
进行套 期保 值操 作。 基金 管理人 将充 分考 虑国 债期 货的收 益性 、 流动 性 及风 险性特 征 , 运 用
国债期 货对 冲系 统性 风险 、 对 冲特 殊情 况下的 流动 性风险 , 如大 额申购 赎回 等; 利用 金融 衍
生品的 杠杆 作用 ,以 达到 降低投 资组 合的 整体 风险 的目的 。 
今后 , 随 着证 券市场 的发 展、 金融 工具 的丰富 和交 易方式 的创 新等 , 基 金还 将积极 寻 求
其他投 资机 会, 如法 律法 规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 金投资 其他 品种 , 本 基金 将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以丰富 组合 投资 策略 。 
8.2 投资 决策依 据和 决策 程序 
1 、决 策依 据 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3 
(1) 国 家有 关法 律、 法 规 和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 定。 依 法决策 是本 基金 进行 投资 的前提 ; 
(2)宏 观经济 发展态 势、 微观经济 运行 环境和 证券 市场走势 。这 是本基 金投 资决策 的
基础; 
(3)投 资对象 收益和 风险 的配比关 系。 在充分 权衡 投资对象 的收 益和风 险的 前提下 做
出投资 决策 ,是 本基 金维 护投资 人利 益的 重要 保障 。 
2 、决 策程 序 
(1)决 定主要 投资原 则: 投资决策 委员 会决定 基金 的主要投 资原 则,并 对基 金投资 组
合的资 产配 置比 例等 提出 指导性 意见 。 
(2)提 出投资 建议: 固定 收益部研 究员 以外部 研究 报告以及 其他 信息来 源作 为参考 ,
对利率 市场 、 信用市 场进 行研究 , 提出 债券市 场运 行趋势 的分 析观 点, 在重 点关注 的投 资 产
品范围 内根 据自 己的 研究 选出有 投资 价值 的各 类债 券向基 金经 理做 出投 资建 议。 研究 员根 据
基金经 理提 出的 要求 对各 类投资 品种 进行 研究 并提 出投资 建议 。 
(3)制 定投资 决策: 基金 经理在遵 守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制定的 投资 原则前 提下 ,根据 研
究员提 供的 投资 建议 以及 自己的 分析 判断 ,做 出具 体的投 资决 策。 
(4)进 行风险 评估: 风险 管理部门 对公 司旗下 基金 投资组合 的风 险进行 监测 和评估 ,
并出具 风险 监控 报告 。 
(5)评 估和调 整决策 程序 :基金管 理人 有权根 据环 境的变化 和实 际的需 要调 整决策 的
程序。 
§ 9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信 用债 总指 数收 益率 
根据基 金的 投资 标的 、 投 资目标 及流 动性 特征 , 本 基金选 取中 债信 用债 总指 数收益 率作
为本基 金的业 绩比较 基准 。中债 信用债 总指数 是全 面反映 信用债 的总指 标, 样本范 围包括 :
信用债 ,包括 企业债 、公 司债、 金融债 (不含 政策 性金融 债)、 短期融 资券 和中期 票据等 。
中债信 用债 总指 数在 样券 的选择 和财 富指 标的 计算 上都更 具备 基金 跟踪 的可 投资性 , 是中 央
国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专门 针对 债券 市场 投资 性需求 开发 的指 数。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时,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协商 一致 后, 本基 金可以 在报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后变 更业 绩比
较基 准 并及 时公 告, 无需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 10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4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合 型基金 , 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 
§ 11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定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和 投资 组合报 告
等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者 重大 遗漏 。 
基金管理 人承 诺以诚 实信 用、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证 基金一 定
盈利。 
基金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 做出 投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7 年6 月30 日( 未经审 计) 。 
1.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263,419,827.50 98.57 其中: 债券


263,419,827.50 98.57 资产支 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买 入返 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金 合计


1,200,118.63 0.45 8 其他资 产


2,623,382.54 0.98 9 合计


267,243,328.67 100.00 1.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1.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5 1.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港 股通 股票 投资 。 1.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1.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10,989,000.00 5.14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33,129,827.50 15.48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40,284,000.00 65.56 6


中期票 据


40,016,000.00 18.70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39,001,000.00 18.23 9 其他


- - 10 合计


263,419,827.50 123.10 1.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11754079 17 澜 沧江SCP004 200,000 20,006,000.00 9.35 2 101756010 17 新 中泰 集MTN001 100,000 10,136,000.00 4.74 3 101769004 17 泛海 MTN001 100,000 10,103,000.00 4.72 4 041753022 17 荣盛 CP001 100,000 10,053,000.00 4.70 5 011754080 17 淮 南矿SCP003 100,000 10,044,000.00 4.69 1.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1.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1.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6 1.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股 指期 货。 1.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国 债期 货。 1.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11.1 声 明本 基金投 资的 前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本期是 否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 查, 或 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的 情形。 如是, 还 应对 相 关证 券的投 资决 策程序 做出 说明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本期 没有 出现 被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 或在 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1.11.2 声 明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是 否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如是 , 还 应对 相关股 票的 投资决 策程 序做出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1.11.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 人民 币元 )


1


存出保 证金


533.4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622,849.13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23,382.54 1.11.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1.11.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 12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 人依 照恪尽 职守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基 金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其 未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南方宏 元债 券发 起 式 A 阶段


净值 净值增 业绩比 业绩比 ①-③


②-④


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7 增长 率①


长率标 准差②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2017.1.18-2017.6.30 1.85% 0.04% -1.93% 0.07% 3.78% -0.03% 南方宏 元债 券发 起 式 C 阶段


净值 增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1.18-2017.6.30 1.76% 0.04% -1.93% 0.07% 3.69% -0.03% § 13 基金的费用概览 13.1 与 基金运 作有 关的 费用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诉讼 费和 仲裁 费; 5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 、基 金的 证券/ 期货 交易 费用; 7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 、基 金相 关账 户的 开户 及 维护费 用; 9 、从C 类 基金 份额 的基 金 财产中 计提 的销 售服 务费 ; 10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8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3% 年 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0.3%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日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 的 年 费率计 提 。 托 管费 的计 算 方法如 下: H =E×0.1%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 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3 、从C 类 基金 份额 的基 金 财产中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本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C 类基 金份额 的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年费率 为 0.2% 。 本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按前一 日 C 类 基金 份额 资 产净值 的 0.2%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 下: H =E×0.2% ÷当 年天 数 H 为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划付指 令 , 经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于 次月 首日 起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各 销 售机构 , 或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管 理人 并由 基金 管理 人代付 给各 基金 销售 机构 ,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日 ,支 付日 期顺 延。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第 3-8 、10 项费 用” ,根据 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定 , 按费用 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或摊入 当期 费用 ,由 基金 托管人 从基 金财 产中 支付 。 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 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 相关费 用; 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19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13.2 与 基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 、本 基金 的申 购费 : 对于申 购本 基 金 A 类份 额 的投资 人, 本基 金申 购费 率最高 不高 于 0.8% ,且 随 申购金 额 的增加 而递 减, 如下 表所 示: A 类份 额申 购金 额(M) 申购费 率 M<100 万 0.8% 100 万≤M <500 万 0.5% 500 万 ≤M <1000 万 0.3% M≥1000 万 每笔1,000 元 对于申 购本 基 金 C 类份 额 的投资 人, 申购 费率 为零 。 投资人 重复 申购 ,须 按每 次申购 所对 应的 费率 档次 分别计 费。 销售机 构可 参考 上述 标准 对申购 费用 实施 优惠 。 申 购费用 由投 资人 承担 , 不 列入基 金财 产,主 要用 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广 、销 售、 登记 等各 项费用 。 2 、本 基金 的赎 回费 : 本基金 赎回 费率 最高 不超 过 0.5% , 随 申请 份额 持有 时间增 加而 递减。 具体 如下 表所 示 : A 类基 金份 额 申请份 额持 有时 间(N) 赎回费 率 N<1 年 0.1% 1 年≤N<2 年 0.05% N≥2 年 0 注:1 年指365 天 C 类基 金份 额 申请份 额持 有时 间(N) 赎回费 率 N<30 天 0.5% N≥30 天 0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 在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收 取。A 类基 金份 额不 低于 赎回费 总额 的 25% 应 归基 金财产 ,其 余 用 于支 付登 记费和 其他 必要 的手续 费 。C 类 基金 份额 赎回费 全额 计入 基金 财产 。 3、基金 管理人 可以 在基金 合同约 定的范 围内调 整费 率或收 费方式 ,并最 迟应 于新的 费率或南方宏元(2017 年第 1 号)招 募说明书(摘要) 20 收费方 式实 施日 前依 照《 信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 § 14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 理人 根据基 金法 及其他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结合 本基金 管理人 对本 基金实 施 的投资 管理 活动,对 本基 金 的原招 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 新,主 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 1 、在 “重 要提 示 ” 部分 , 对 “重 要提 示 ” 进行 了更 新。 2 、在 “基 金管 理人 ”部 分 ,对 “ 主要 人员 情况 ”进 行了更 新。 3 、在 “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 ,对 “ 基金 托管 人 ” 进行 了更新 。 4 、在“ 相关服 务 机构 ” 部 分,对 “ 销售 机构 ” 进行 了更新, 对 “ 审计基 金财 产的会 计 师事务 所 ” 进行 了更 新。 5 、在 “基 金的 募集 ”部 分 ,对 “ 基金 的募 集 ” 进行 了更新 。 6 、在 “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 部分, 对 “ 基金 合同 的生 效 ”进 行了 更新 。 7、在 “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和 赎回 ” 部分 , 对 “ 申购 与赎 回的开 放日 及时 间 ” 进行 了更新 , 对 “申 购与 赎回 的数 额限 制 ”进 行了 更新 ,对 “基金 转换 ”进 行了 更新 。 8 、在“ 基金的 投资 ” 部分 ,对 “基 金投 资组合 报告 ”进行了 更新 ,对 “ 基金 业绩 ” 进 行了更 新。 9 、在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 务 ”部 分, 对 “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服务 ”进 行了 更新 。 10 、在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部分 ,对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 进行 了更 新。 11 、对 部分 其他 表述 进行 了更新 。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