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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添盈纯债债券(003384)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金鹰 添盈纯 债 债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 招 募 说明书 摘要 (2017 年第1 号) 基金管理人:金 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 其对基 金合同 的承认和 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基 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经2016 年9 月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66 号 文注册募集。募集期间为 2017 年 1 月 6 日至 2017 年 1 月 9 日 ,募集规模为 500,712,567.55 份。 经中国 证券监 管管 理委 员会备 案并书 面确 认, 基金合 同于 2017 年1 月11 日生效并按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本基金管理人依相关法规规定及本基金合同、 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作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投资者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 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 险、 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 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该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 受限于该债券非公开交易和发债主体自身资质, 一般 情况下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债券市场流 动性受限时, 可能会使得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增加,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 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收益、 较低预期风险的 品种, 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 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复核。 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 年7 月11 日, 有关 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7 年6 月30 日,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 年6 月30 日 ,本 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一、 基金管 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水湾路246 号3 栋2 单元3D 房 办公地址 :广 东省广 州 市天河区 珠江 新城珠 江 东路 28 号 越秀 金融大 厦 30 层 法定代表人:刘岩 设立日期:2002 年12 月25 日 联系电话:020-83282855 联系人:潘晓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2.5 亿元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4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5000 2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2750 11% 总计 2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凌富华先生, 董事, 经济学学士、 会计师, 历任苏州航空工业部长风机械总 厂财务处会计、 广州大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 广西北海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所属城市信用社、 营业部、 信贷部经理助理, 香港大同机械企业有限公司驻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国内企业会计主任, 广东省联谊信诚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长城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广州营业部财务经理、 总部财务中心综合部经理、 广州营业部拟任总经理,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财务部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 财 务总监兼任财务负责人,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财务负责人。 现任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财务总监、 财务负责人。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 会议决 议通过 , 并经中 国证券 监督管 理 委员会 证监许 可[2014]1401 号核 准,自2015 年1 月6 日起,担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岩先生, 董事, 金融学 博士, 历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投行业务部业务主管, 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财富管理中心业务副经理,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 部总经理等职。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报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自2014 年8 月7 日至今,担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毅先生, 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 经济师, 历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 部经理、 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营业部副总经理, 办公室副主任 (主持 全面工作) 、 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合规总监。 陈静先生, 董事。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硕士。 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江鹏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江鹏先生自 2000 年 9 月参加工作后 ,先后 在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担任董事 会秘书职务,现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温婉容女士, 董事, 商科毕业。 曾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市场及 传媒经理、 景顺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副总裁、 德意志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 司区域销售总监、Societe Generale Asset Management Asia Ltd. 高级副总裁、 德盛安联 资产管 理香港 有限公司 行政总 裁、香 港财务策 划师学 会行政 总裁等职。 2011 年 7 月加入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 殷孟波先生, 独立董事。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 历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 学院院长、研究生部主任等职务,现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 学 院 教 授 委 员 会 主 席 。 刘国常先生, 独立董事, 管理学 (会计学) 博 士、 教授、 博士生导师 , 曾在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任教。 现任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 授, 兼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 广东省审计学会副会长、 广州市审计学 会副会长以及上市公司东凌国际、粤传媒、博济医药、道氏技术的独立董事。 谢石松先 生,独 立董事 ,法学博 士、教 授,历 任广州中 山大学 法学院 讲师、 副教授, 现任中 山大学 法学院教 授,国 际法研 究所所长 。兼任 武汉大 学法学院、 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 委员会 仲裁员 ,上海、 海南、 广州、 长沙、深 圳、厦 门、珠 海、佛山、 肇庆、 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上市公司艾派克、 威创股份、 省广股份、 阳 普医疗的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曾巧女士, 监事, 管理学学士。 曾任佛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 美的集团 审计部审计经理、美的集团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现任美的 集 团 审 计 监 察 部 总 监 。 陈家雄先生, 监事, 硕士研究生, 历任东莞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 广州 证券资产管理部产品总监,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监。 姜慧斌先生, 监事, 管理学硕士。 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 (深圳) 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刘岩先生, 总经理, 金融学博士, 历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投行业务部业务主 管, 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财富管理中心业务副经理,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 理总部总经理等职。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2014 年8 月7 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 曾长兴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10 月在广东 证券公司(原)任研究员职务,2006 年 10 月至 2010 年 5 月担任安 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析师,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10 月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 品开发部总监, 2011 年11 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产品研发部总监、 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已按规定 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2016 年5 月12 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李云亮先生, 副总经理, 博士研究生。 先后于重庆理工大学、 中国证监会重 庆监管局任职, 历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管部总经理等职。 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 第四次 会议审 议通过, 并已按 规定报 经中国证 券投资 基金业 协会备案, 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 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陈瀚先生,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工商管理 硕士。1996 年6 月至2003 年 6 月在湖南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14 年 9 月 历任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办、 办公室高级主管、 发展部高级经理, 2014 年 10 月加入金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备案,2017 年6 月28 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文锋先生, 督察长, 经济学硕士。 历任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外贸经济 系党支部书记, 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经理, 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大 德路营业部总经理, 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投资 银行部总经理, 华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副总监等职。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报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2008 年9 月起担任公司督察长。 3、基金经理 黄艳芳女士,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 历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析师,中 航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主办, 量化投资负责人,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管理部投资主办。2015 年 5 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指数及量化投资 部数量策略研究员, 现任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金鹰持久增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金鹰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 鹰鑫瑞灵 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金鹰鑫 益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金鹰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添 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添荣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设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 会等投资决策机构,具体包括: (1)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刘岩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曾长兴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冯俊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 王喆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于利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2)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刘岩先生,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曾长兴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王喆先生,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于利强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刘岩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曾长兴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冯俊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 刘丽娟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 益 部 总 监 , 基 金 经 理 ;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 托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 年3 月30 日 注册资本: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三、 相关服 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水湾路246 号3 栋2 单元3D 房 办公地址 :广 东省广 州 市天河区 珠江 新城珠 江 东路 28 号 越秀 金融大 厦 30 层 法定代表人:刘岩 成立时间:2002 年12 月2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潘晓毅 联系电话:020-83282950 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电子邮箱:csmail@gefund.com.cn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网址:www. 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81 号 2 座 2-1 座、2-2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马宏波 联系人:李卉 电话:010-57414268 客服电话:400-688-1117 网址:www.crfco.com.cn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 号6 幢55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天天基金网(www.1234567.com.cn) (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林培珊


电话:0769-22866254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grcc.com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 号君泰国际B 栋一层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 号华融大厦6 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 胡倩 电话:0755-83255199 客服电话:4001883888 网址:http://www.chinalions.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选 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名称: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水湾路246 号3 栋2 单元3D 房 办公地址 :广 东省广 州 市天河区 珠江 新城珠 江 东路 28 号 越秀 金融大 厦 30 层 法定代表人:刘岩 电话:020-38283037 传真:020-83282856 联系人:张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 号中山大学西门科技园A 座601-605 室 法定代表人:黄添顺 电话:020-84035397 传真:020-84113152 经办律师:欧阳兵、马晓灵、唐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众环海华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石文先 电话:027-86770549 传真:027-85424329 邮编:430077 经办注册会计师:龚静伟、邵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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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基金的 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 《信息披露 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经2016 年9 月9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2066 号文件准予募集注册。 募集期间为2017 年1 月6 日至2017 年1 月9 日, 募集规模为500,712,567.55 份。 符合有关本基金募集的相关法规和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约定。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五、 基金合 同的生 效 (一)基金备案 本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 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备案并书面确认,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 年1 月11 日生效并按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由本基金管理人依法规规定及本基金合同、 招募 说明书的约定,负责独立管理和运用本基金的基金资产。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 生效后, 若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若连续 60 个工作 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六、 基金份 额的申 购与赎 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 并予以公告。 基金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 人不得 在基金 合同约定 之外的 日期或 者时间办 理基金 份额的 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 知价” 原则, 即申购、 赎回价 格以申 请当日收 市后计 算的基 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 遵循“ 先进先 出”原则 ,即按 照投资 者认购、 申购的 先后次 序进行 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 在 指 定 媒 介 上 公 告 。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 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 申 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 持有人 递交赎 回申请, 赎回成 立;基 金份额登 记机构 确认赎 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 该日)内支 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 金 合 同 有 关 条 款 处 理 。 若遇证券、 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 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数据 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 流程时, 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 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 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 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 者应在 T+2 日后 (包括 该日) 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 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 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 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请的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在法律法 规允许 的范围 内,登记 机构可 根据《 业务规则 》 ,在 不影响 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 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 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限制 1、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含定期定额申购) , 申购最低金额 为1 元(含申购费,如有) ,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通 过本公 司网上 交易平台 申购本 基金时 (含定期 定额申 购) , 申购最 低金额为10 元(含申购费,如有) ,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基金时, 申购最低金额为5 万元 (含申购费, 如有) ,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 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 资者可多次申购, 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 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赎回的,赎回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 余额不 得低于1 份,赎回后导致基金份额不足1 份的需全部赎回。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赎回本基金时, 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 份, 持有基金份额不足10 份时发起赎回需全部赎回。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时, 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 份, 基金份额余 额不得低于1 份,赎回后导致基金份额不足1 份的需全部赎回。 3、基金 管理人 可在法 律法规允 许的情 况下, 调整上述 规定申 购金额 、赎回 份额、 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 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 管理人 可与其 他销售机 构约定 ,对投 资者通过 其他销 售机构 办理基 金申购与赎回的, 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 不必遵守以 上限制。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对于本基 金,投 资者在 申购时需 交纳前 端申购 费。投资 者缴纳 申购费 用时, 按单次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 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元) 费率 M<100 万 0.80% 100 万≤A<300 万 0.50% 300 万≤A<500 万 0.30% A≥500 万 1000 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不同而有差异, 具体的赎回费率设 置如下: 持有期限T 费率 T<6 个月 0.10% T≥6 个月 0 (注: 6 个月按 180 天计算。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 基金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及其他必要 的手续费。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 并在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4、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基金合同 约定的 范围内 调整费率 或收费 方式, 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上公告。 5、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不违反法 律法规 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的 情形下 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 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 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依照 《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当投 资者申 购本基 金份额时 ,申购 的有效 份额为净 申购金 额除以 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申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 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三: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0.80%)=99,206.35 元 申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 元 申购份额=99,206.35/1.050=94,482.24 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10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1.0500 元,则其可得到94,482.624 份基金份额。 例四:某投资者投资 5,00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1,000.00 元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净申购金额=5,000,000.00-1,000.00=4,999,000.00 元 申购份额= 4,999,000.00/1.050=4,760,952.38 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5,00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1.0500 元,则其可得到4,760,952.38 份基金份额。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五: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持有 期为五个月,则对应的赎回费 率为 0.1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8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 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0×1.0800=10,800.00 元 赎回费用=10,800×0.10%=10.80 元 净赎回金额=10,800-10.80=10,789.20 元 即: 该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00 份, 持有期为五个月, 假设赎回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是1.08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789.20 元。 例六: 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00 份, 持有期为二年, 对应的赎回费率 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8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0×1.080=10,800.00 元 赎回费用=0 元 净赎回金额=10,800-0=10,800.00 元 即: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00 份, 持有期为二年,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是1.08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800.00 元。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 基金合 同规定 的暂停基 金资产 估值情 况时,基 金管理 人可暂 停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3、证券 、期货 交易所 交易时间 非正常 停市, 导致基金 管理人 无法计 算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 4、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 资产规 模过大 ,使基金 管理人 无法找 到合适的 投资品 种,或 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 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基金销 售机构 或登记机 构的异 常情况 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 基金合 同规定 的暂停基 金资产 估值情 况时,基 金管理 人可暂 停接受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 、期货 交易所 交易时间 非正常 停市, 导致基金 管理人 无法计 算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确认的赎回申 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 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并以后续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若出现上述第4 项所述情形, 按基 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 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 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 额赎回 :当基 金管理人 认为有 能力支 付投资者 的全部 赎回申 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 分延期 赎回: 当基金管 理人认为 支付 投资者的 赎回申 请有困 难或认 为 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 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 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但不得超过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 上述暂 停申购 或赎回情 况的, 基金管 理人当日 应立即 向中国 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 自行确定公告增加次数,并根 据《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 由基金 管理人 届时根据 相关法 律法规 及本基金 合同的 规定制 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 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及登记机构认可、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无论在 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继承是指 基金份 额持有 人死亡, 其持有 的基金 份额由其 合法的 继承人 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 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 将提前公告,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 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 被冻结的, 被冻结基金份额所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 益分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八)其他业务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 下, 基金管理人可办理份额的质押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制定相应的业 务规则, 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 提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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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基金的 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 央行票 据、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 债券 资产的 投 资比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 的 80%; 持有 现金或 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 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考虑基金资产的安全性、 收益性及流动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力争实现资产的稳定增值。 在资产配置中, 本基金以债券为主, 通过密切关 注债券市场变化, 持续研究债券市场运行状况、 研判市场风险, 在确保资产稳定 增值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超越 业 绩 基 准 的 投 资 收 益 。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微观市场充分研判的基础上, 采取积极主动的 投资管理策略, 积极进行资产组合配置。 对利率变化趋势、 债券收益率曲线移动 方向、信用利差等影响信用债券投资价值的因素进行评估 , 主 动 调 整 债 券 组 合 。 2、债券投资策略 (1)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各具体债券的风险收益比、 信用利差、 流动性利差、 债项评级及 相对价差收益等特点, 研究各类具体信用类债券的投资价值; 在此基础上结合各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细分种类债券供需状况、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等因素谨慎进行类属配置。 (2)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研究宏观经济趋势、 经济周期位置和宏观政策动向等为出发点, 预 测市场未来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 及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 行分析, 结合信用债投资以构建债券组合确定最优的期限结构, 并据此积极调整 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及期限分布,以有效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3)收益率曲线策略 通过对财政货币政策取向、 流动性、 债券供求、 市场风险偏好等因素进行综 合分析, 在此基础上预测利率期限结构及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以进行积极资产 配置; 并根据收益率曲线上不同年限收益率的息差特征, 通过骑乘策略, 投资于 具备潜在价值的债券。 (4)套利策略 本基金在对债券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 利用市场定价偏误、 收益率曲线偏移、 流动性、 息差、 久期、 限制条款等差异因素, 积极运用各类套利方法对固定收益 资产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与调整,捕捉交易机会,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5)相对价值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利率预期、 收益率曲线估值、 信用风险分析、 流动性分析 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 重点关注一定利率区间范围内且符合设定久期区 间、 具有较高评级及较好流动性的个券, 或存在定价偏误、 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 的优质个券。 (6)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 因此信 用债利差曲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利差收益率。 本基金通过关注信 用利差的变化趋势, 精选利差趋向缩小的类属品种及个券。 在信用利差曲线的分 析上,本 基金将 重点关 注经济周 期、国 家或产 业政策、 发债 主体所 属行业景气 度、 债 券市场 供求、 信用债券 市场结 构、信 用债券品 种的流 动性等 因素对信用 利差的影响,进而进行信用债投资。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 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 并利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 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 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 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 行分析和度量, 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 深入研究债券发行 人基本面信息, 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对债券发行人进行财务风险评估; 利 用历史数据、 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 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 约损失率并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 综合上述分析结果, 确定信用利差的合 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确定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本 基金持 有现金 或到期日 在一年 以内的 政府债券 的比例 合计不 得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部 基金持 有一家 公司发行 的证券 ,不超 过该证 券的10%; (5)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权 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证 券的比 例,不 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 基金持 有的同 一(指同 一信用 级别) 资 产支持证 券的比 例,不 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部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权 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10)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40%;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10%;


(12)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相关证券可上 市交易之日起的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除(9)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期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本基金合 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开 始 。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 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 于 下 列 投 资 或 者 活 动 :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基金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份额持有 人利益 优先原 则,防范 利益冲 突,建 立健全内 部审批 机制和 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 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审 查 。 如法律、 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综合 (全价) 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 款利率(税后)×20%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中债综合指 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 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 和投资回报情况,该 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 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 性, 适合作为市场债券投资收益的衡量标准。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其余基金资产配置于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等,因而采用上述业绩基准可以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业绩走势。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参照, 不决定也不必然反映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属于较低预期收益、 较低预期风险的证券投 资基金品种,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 票型基金。 (七)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本基金的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截止日为2017 年6 月30 日,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311,971,500.00 76.87 其中:债券 2,311,971,500.00 76.8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34,921,392.38 21.11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059,288.82 0.50 7 其他各项资产 45,863,129.92 1.52 8 合计 3,007,815,311.12 100.00 注: 其他资产包括: 交易保证金、 应收利息、 应收证券清算款、 其他应收款、 应收申购款。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港股通投资股票。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3、报告 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十 名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49,634,000.00 4.9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49,634,000.00 4.98 4 企业债券 305,652,000.00 10.1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86,622,000.00 16.18 6 中期票据 1,370,063,500.00 45.5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311,971,500.00 76.90 5、报告 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五 名债券 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01651048 16 金鹰商贸 MTN001 1,400,000.00 136,570,000.00 4.54 2 011698977 16 渤海金投 1,000,000.00 100,350,000.00 3.34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SCP002 3 101759003 17 康得新 MTN001 1,000,000.00 100,120,000.00 3.33 4 1580016 15 新郑债01 700,000.00 71,764,000.00 2.39 5 101562046 15 东方 MTN003 700,000.00 70,686,000.00 2.35 6、报告 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十 名资产 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 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五 名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贵金属。 8、报告 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五 名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 基金投 资的前 十名证券 的发行 主体本 期没有出 现被监 管部门 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 基金报 告期内 基金投资 的前十 名股票 没有超出 基金合 同规定 的备选 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500.8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5,851,629.08 5 应收申购款 10,00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5,863,129.92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八、 基金业 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了基金业绩,且无异议。 (一) 业绩比较 本基金成立以来至本报告期末,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的比较如下: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 2017 年6 月 30 日 2.36% 0.04% -1.52% 0.06% 3.88% -0.02% 注:本基金合同2017年1月11日生效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 年1 月1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注 :( 1)本基金于2017年1月11日成立。 (2)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 (3)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一年定期存款利 率(税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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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基金的 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 证券账 户、 期货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 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 并由基 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账户中的资金进行保管。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登 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 其债权人不得对 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 扣押或其他权利。 除依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 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 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 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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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基金的 收益分 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 值 变 动 收 益 后 的 余 额 。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 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 金收益 分配方 式分两种 :现金 分红与 红利再投 资,投 资者可 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 收益分 配后基 金份额净 值不能 低于面 值;即基 金收益 分配基 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 法规或 监管机 关另有规 定的, 从其规 定。基金 管理人 在履行 适当程 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 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在2 个工作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的时间 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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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基金的 费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及结算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 国家有 关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 金财产 中列支 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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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对基金 份额持 有人的 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 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 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 增加或变更服务项 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料寄送 1、账户确认书 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客户寄送开放式基金账户确认书。 2、对账单 基金投资人对账单包括月度、季度、年度对账单。 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 对定制该服务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以电子方式提供。 如投资人需要设置寄送方式或寄送频率, 请致电本公司客服中心或登录公司 网站。 3、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介绍公司最新动态、 投资运作、 新产品、 国内外 金融市场动态和投资机会等。 (二)网络在线服务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留言板和客户服务信箱, 投资者可以实现在线咨询、 投诉、建议和寻求各种帮助。 基金管理人网站提供了基金公告、 投资资讯、 理财刊物、 基金常识等各种信 息,投资者可以根据各自的使用习惯非常方便的自行查询或信息定制。 基金管理人网站将为投资者提供基金账户查询、 交易明细查询、 对账 单寄送 方式或频率设置、修改查询密码等服务。 公司网址:http://www.gefund.com.cn 电子信箱:csmail@gefund.com.cn (三)信息定制服务 基金管理人还可为基金投资者提供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 客户服务中心提交 信息定制 申请 ,基金 管 理人通过 手机 短讯、E-MAIL 和公司 微信 平台 定期为客户 发送所定 制的信 息,内 容包括: 每笔交 易确认 查询、每 月账户 余额与 损益查询、 最近季度的基金投资组合、 分红提示、 公司最新公告、 新产品信息披露、 基金净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值查询等。 (四)网上交易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网站办理申购、 赎回等交易及进行信息查询。 投资者 也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http://www.gefund.com.cn) 办理开 户、 认购、 申购、 赎回 等业务。 投资者在选用网上交易服务之前, 请向相关机构 咨询。 (五)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呼叫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7×24 小时交易情况、 基金账户余额、 基 金产品 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呼叫中心人工座席每个交易日 9:00-17:00 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投资者可 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 信息查询, 服务投诉, 信息定制, 资料修改等专项 服务。 客服电话:020-83936180、4006-135-888 传真:020-83282856 (六)投诉受理 投资者可以拨打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 电子邮 件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提所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 以“及时回复”为处理原则, 对于不能及时回 复的投诉, 基金管理人承诺在2 个工作日之内对投资者的投诉做出回复。 对于非 工作日提出的投诉,基金管理人将在顺延的工作日当日进行回复。 (七)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 可通过上述方 式联系本公司。请确保投资前,您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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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修改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 管理活动, 对前期刊登的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 行 了更新,此次对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包括下列内容: (1) 更新本更新周期的相关资料数据。 (2) 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主要董事、高管、基金经理及投 资决策委员会人员任职变动信息,及内控体系完善信息。详见第三部分。 (3) 更新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信息。详见第四部分。 (4) 更新代销机构等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详见第五部分。 (5) 更新了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组合、基金业绩比较及基金成立以来累 计净值增长率趋势等相关投资业绩信息。 详见: 第九部分之第 (七) 基金投资组 合报告,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6) 详细披露了报告期间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及重大事项信息。详见第 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 (7) 根据修改重新编排各章节的编号。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8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