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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鑫益A(000212)

泰信鑫益:关于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第四个自由开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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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泰 信 鑫益 定 期 开 放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开 放 申购 、 赎 回 业务 的 公 告 
(第四 个自由开放期) 
 
 
公告送 出日期:2017 年 8 月21 日 
 
 
1.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 称 泰信鑫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泰信鑫 益定 期开 放 
基金主 代码 00021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定 期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7 月17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泰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泰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 《泰信鑫益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申购起 始日 2017 年 9 月1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7 年 9 月1 日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7 年 9 月1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7 年 9 月1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泰信鑫 益定 期开 放 A 泰信鑫 益定 期开 放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0212 000213 
该分级 基金 是否 开放 申购 、赎回 、转换 是 是 
 
2. 日 常申 购、赎 回( 转换) 业务 的办理 时间 
1 、开 放日 及开 放时 间 
自2017 年9 月1 日 起( 含 当日) 至 2017 年 9 月 22 日(含 当日 ) , 本基 金进 入 第四个 自由 开
放期, 接受 投资 者的 申购 、赎回 及转 换业 务申 请。 
投资者 在开 放日 办理 基金 份额的 申购 、赎 回及 转换 ,具体 办理 时间 为上 海证 券交易 所、 深圳关于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第四个自由开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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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 易所 的正 常交 易日 的交易 时间 ,但 基金 管理 人根据 法律 法规 、中 国证 监会的 要求 或基 金合
同的规 定公 告暂 停申 购、 赎回时 除外 。 
2 、申 购、 赎回 开始 日及 业 务办理 时间 
除法律 法规 或基 金合 同另 有约定 外, 自每 个封 闭期 或运作 周期 结束 之后 第一 个工作 日起 (含
该日) ,本 基金 进入 开放 期 (含自 由开 放期 和受 限开 放期, 下同 ) , 开始 办理 申 购和赎 回等 业务 。
每个受 限开 放期 为1 个工 作日, 本基 金每 个自 由开 放期最 短不 少 于 5 个 工作 日且最 长不 超 过 20
个工作 日, 自由 开放 期的 具体期 间由 基金 管理 人在 当期运 作周 期结 束前 公告 说明。 如封 闭期 或运
作周期 结束 之日 后第 一个 工作日 因不 可抗 力或 其他 情形致 使基 金无 法按 时开 放申购 或赎 回业 务
的,开 放期 自不 可抗 力或 其他情 形的 影响 因素 消除 之日起 的下 一个 工作 日开 始。开 放期 内因 不可
抗力或 其他 情 形 而发 生基 金暂停 申购 与赎 回业 务, 开放期 将按 因不 可抗 力或 其他情 形而 暂停 申购
与赎回 的期 间相 应延 长。 
在确定 申购 开始 与赎 回开 始时间 后,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申购 、赎 回开 放日 前依 照《信 息披 露办
法》的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 体上公 告申 购与 赎回 的开 始时间 。 
基金管 理人 不得 在基 金合 同约定 之外 的日 期或 者时 间办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或 者赎回 或者 转
换。 投 资人 在基 金合 同约 定之外 的日 期和 时间 提出 申购、 赎回 或转 换申 请且 登记机 构确 认接 受的 ,
其基金 份额 申购 、赎 回或 转换价 格为 下一 开放 日基 金份额 申购 、赎 回或 转换 的价格 。 
 
3. 日 常申 购业务 
3.1 申 购金 额限制 
通过代 销机 构 申 购本 基金 ,单个 基金 账户 单笔 最低 申购金 额 为 1000 元 (含 申 购费) ;通 过直
销中心 柜台 申购 本基 金 , 单个基 金账 户单 笔首 次申 购最低 金额 为5 万元 ( 含 申购费 ) , 追加 申购 最
低金额 为1 万元 (含 申购 费) , 已在 直销 中心 有认 购 本基金 记录 的投 资人 不受 首次申 购最 低金 额的
限制, 但受 追加 申购 最低 金额的 限制 。 
通过本 公司 直销 网站 进行 申购, 单个 基金 账户 单笔 最低申 购金 额 为 1000 元 ( 含申购 费) ,单
笔交易 上限 及单 日累 计交 易上限 请参 照网 上直 销说 明。 
 
3.2 申 购费 率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用按 照《 销售费 用管 理规 定》 收取 ,本基 金基 金份 额采 用前 端收费 模式 收取
基金申 购费 用。 在申 购时 收取的 申购 费称 为前 端申 购费。 费率 按认 购金 额递 减,申 购费 率具 体如关于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第四个自由开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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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所 示: 
费用种 类 A 类基 金份 额 C 类基 金份 额 
申购费 率 
M<100 万 0.60% 
0% 
100 万 ≤M <500 万 0.30% 
M≥500 万 按 笔 收 取 ,1,000
元/笔 
 
3.3 其 他与 申购相 关的 事项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在本 基金 自由开 放期 申购 将被 全部 确认。 
4. 日 常赎 回业务 
4.1 赎 回份 额限制 
投资人 可将 全部 或部 分基 金份额 赎回 。本 基金 按照 份额进 行赎 回, 申请 赎回 份额精 确到 小数
点后两 位, 单笔 赎回 的基 金份额 不得 低 于100 份。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时或 赎回后 ,在 销售 机构 (网 点)单 个交 易账 户保 留的 基金份 额余 额不
足100 份的 ,在 赎回 时需 一次全 部赎 回。 
 
4.2 赎 回费 率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用由 赎回 A 类基金 份额 的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承担 ,在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赎回 A 类
基金份 额时 收取 。赎 回费 率具体 如下 表所 示: 
赎回费 率 
赎回时 点 费率 
受限开 放期 1.0% 
自由开 放期 0% 
4.3 其 他与 赎回相 关的 事项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在本 基金 自由开 放期 可以 自由 赎回 基金份 额。 
5. 日 常转 换业务 
5.1 转 换费 率 
基金转 换费 用由 转出 基金 的赎回 费、 转出 和转 入基 金的申 购费 补差 构成 。 
1 、 转 出基 金赎 回费 : 基于 每份转 出基 金份 额在 转换 申请日 的适 用赎 回费 率 , 计算转 出基 金赎关于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第四个自由开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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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费。 
2 、转 换申 购费 补差 :当 转 出基金 申购 费率 低于 转入 基金申 购费 率时,补 差费 为 按照转 入金 额
(不含 转出 基金 赎回 费)计 算的申 购费 用差 额; 当转 出 基金申 购费 率高 于转 入基 金申购 费率 时, 不收
取补差 费。


5.2 其 他与 转换相 关的 事项 一、本 基金 转换 业务 范围 本基金已开通 泰信直销 渠 道转换业务, 转换业务 适 用于本公司管 理的泰信 天 天收益货币( 代 码:A 类:290001 、B 类:002234 、E 类:002235 ) 、 泰信先 行策 略混 合 (代 码 :290002 ) 、 泰信 双 息双利债券( 代码:290003 ) 、泰 信优质生 活混合( 代码:290004 ) 、泰 信优势 增长混合(代 码: 290005 ) 、 泰信 蓝筹 精选 混 合 ( 代码 : 290006 ) 、 泰 信债 券增强 收益 ( 代码 : A 类290007 、 C 类291007)、 泰信发 展主 题混 合 ( 代码 :290008 ) 、 泰信 债券 周期 回报 ( 代码:290009 ) 、 泰 信中 证 200 (代 码: 290010 ) 、 泰信 中小 盘精选 混合 ( 代码 :290011 ) 、 泰 信行业 精选 混合 (代 码:290012 ) 、 泰 信现 代 服务业 混合 (代 码:290014 ) 、 泰信 国策 驱动 混合 ( 代 码:001569 ) 、 泰信 鑫选 混 合 (代 码:001970)、 泰信互 联网+混 合( 代码 :001978 ) 、 泰信 智选 成长 混 合(代 码:003333 ) 、泰 信 鑫利混 合( 代码 : 004227 ) 。 其他 销售 机构 转 换基金 范围 以销 售机 构及 本公司 发布 相关 公告 为准 。 本基 金不 同基 金份 额类别 (泰 信鑫 益定 期开 放 A 份 额与 泰信 鑫益 定期 开放 C 份额 )之 间不 得互 相转换 。 二、转 换业 务规 则 1. 基金转换是 指投资者 在 持有本公司发 行的任一 开 放式基金后, 可将其持 有 的基金份额直 接 转换成本公司 管理的其 它 开放式基金的 基金份额 , 而不需要先赎 回已持有 的 基金份额, 再申购目 标基金 的一 种业 务模 式。 2. 基金转换只 能在同一 销 售机构进行。 转换的两 只 基金必须都是 该销售人 代 理的同一基金 管 理人管 理的 、在 同一 注册 登记人 处注 册且 已开 通转 换业务 的基 金。


3. 前端收费模 式的开放 式 基金只能转换 到前端收 费 模式的其他基 金,后端 收 费模式的开放 式 基金可 以转 换到 前端 收费 模式或 后端 收费 模式 的其 他基金 。 4. 投资者办理 基金转换 业 务时,转出方 的基金必 须 处于可赎回状 态,转入 方 的基金必须处 于 可申购 状态 。 5. 基金转换的 目标基金 份 额按新交易计 算持有时 间 。基金转出视 为赎回, 转 入视为申购。 正 常情况 下, 基金 注册 与过 户 登记人 将 在 T+1 日对 投资 者 T 日 的基 金转 换业 务申 请进行 有效 性确 认。 在T +2 日 后 ( 包括 该日 ) 投资者 可向 销售 机构 查询 基金转 换的 成交 情况 。 基 金转换 后可 赎回 的时关于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第四个自由开放期) 第 5 页 共 9 页 间为T +2 日后 (包 括该 日 ) 。 6. 基金 分红 时再 投资 的份 额可在 权益 登记 日 的T+2 日提交 基金 转换 申请 。 7. 基金转换采 取未知价 法 ,即以申请受 理当日各 转 出、转入基金 的单位资 产 净值为基础进 行 计算。 8. 基金 转换 的具 体计 算公 式如下 : ①转出 金额=转 出基 金份 额 ×转出 基 金T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②转出 基金 赎回 费用=转 出 金额 × 转出 基金 赎回 费率


③转入 金额=转 出金 额-转 出基金 赎回 费用


④转入 基金 申购 费= 转入 金 额/(1+ 转入 基金 申购 费率 )× 转入 基金 申购 费率


若转入 基金 申购 费适 用固 定费用,则 转入 基金 申购 费=转入 基金 固定 申购 费


⑤转出 基金 申购 费= 转入 金 额/(1+ 转出 基金 申购 费率 )× 转出 基金 申购 费率


若转出 基金 申购 费适 用固 定费用,则 转出 基金 申购 费=转出 基金 固定 申购 费


⑥补差 费用=Max{( 转 入基 金申购 费- 转出 基金 申购 费),0}


⑦净转 入金 额= 转入 金额- 补差费 用


⑧转入 份额=净 转入 金额/ 转入基 金T 日基 金份 额净 值


注:公式中的 “转出基 金 申购费”是在 本次转换 过 程中按照转入 金额重新 计 算的费用,仅 用 于计算 补差 费用 ,非 转出 基金份 额在 申购 时实 际支 付的费 用。 例:某 投资 者欲 将10 万份 泰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A 类) (以下 简称 “泰 信增 强收 益 A” ) ( 持有365 天内) 转换为 泰信 蓝筹 精选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以下 简称 ”泰 信蓝 筹精 选 ”) 。泰 信增 强收益 A 对 应申请 日份 额净 值假 设为 1.020 元,对 应申 购 费率为 0.8%, 对应 赎回 费 率为 0.1% 。 泰信 蓝筹 精 选对应 申请 日份 额净 值假 设为 1.500 元, 对应 申 购费率 为1.5% 。则 该次 转换投 资者 可得 到的 泰信 蓝筹精 选基 金份 额计 算方 法为:


①转 出金 额 =1 00,0 00.0 0 ×1.02 0=10 2,00 0.0 0 元





②转 出基 金赎 回费 用 =1 0 2,000. 00× 0.1% =102 .00 元





③转 入金 额=102,000.00-102.00=101,898.00 元





④转 入基 金申 购费 =101 , 898.00 /(1+ 1.5% )×1 .5%= 1 ,505.8 8 元





⑤转 出基 金申 购费 =101 , 898.00 /(1+ 0.8% )×0 .8%= 8 08.71 元


⑥补 差费 用=转 入基 金申 购费- 转出 基金 申购 费


=1,505.88-808.71=697.17 元


⑦净 转入 金额=101,898.00-697.17=101,200.83 元


关于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第四个自由开放期) 第 6 页 共 9 页


⑧转 入份 额=101,200.83/1.500=67,467.22 份


9. 投资者采用 “份额转 换 ”的原则提交 申请。基 金 转出份额必须 是可用份 额 ,并遵循 “先进 先出” 的原 则。 已冻 结份 额不得 申请 转换 。 10. 各 基金 的转 换申 请时 间 以其 《 基金 合同》 及 《 招 募说明 书》 的相 关规 定为 准, 当 日的 转换 申请可 以 在15:00 以 前撤 销,超 过交 易时 间的 申请 作失败 或下 一日 申请 处理 。 11. 基 金转 出的 份额 限制 以 其 《基 金合 同》 及 《招 募 说明书 》 的 相关 规定 为准 , 单笔 转入 申请 不受转 入基 金最 低申 购限 额限制 。 12. 投资者 在全部转 出泰 信天天收益货 币基金份 额 时,基金管理 人自动将 投 资者待支付的 收 益一并结算并 与转出款 一 起转入目标基 金;投资 者 部分转出泰信 天天收益 货 币基金份额 时,如其 该笔转出完成 后剩余的 基 金份额按照一 元人民币 为 基准计算的价 值不足以 弥 补其累计至 该日的基 金收益 负值 时, 则该 笔基 金转出 申请 视作 全部 转出 。 13. 投 资者 在转 出泰 信旗 下 非货币 基金 份额 时, 若剩 余基金 份额 低于 该基 金最 低份额 要求 , 则 对其做 强制 转出 处理 。 14. 出 现下 列情 况之 一时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暂停 基金 转换业 务: (1) 不可 抗力 的原 因导 致 基金无 法正 常运 作。 (2) 证券 交易 场所 在交 易 时间非 正常 停市 ,导 致基 金管理 人无 法计 算当 日基 金份额 净值 。 (3) 因市 场剧 烈波 动或 其 他原因 而出 现连 续巨 额赎 回, 基 金管 理人 认为 有必 要暂停 接受 该基 金份额 转出 申请 。 (4) 法 律、 法 规、 规章 规 定的其 他情 形或 其他 在 《 基金合 同》 、 《招 募说 明书 》 已载 明并 获交 通证监 会批 准的 特殊 情形 。 (5) 发生 上述 情形 之 一 的 , 基金 管理 人应 立即 向证 监会备 案并 于规 定期 限内 在至少 一种 证监 会指定 媒体 上刊 登暂 停公 告。 重 新开 放基 金转 换时 , 基金 管理 人应 最迟 提前2 个工 作日 在至 少一 种证监 会指 定媒 体上 刊登 重新开 放基 金转 换的 公告 。 6. 基 金销 售机构 6.1 销 售机 构 6.1.1 直 销机 构 (1 ) 泰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37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36-37 层 关于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第四个自由开放期) 第 7 页 共 9 页 法定代 表人 :葛 航 总经理 :葛 航 成立日 期:2003 年5 月 23 日 电话: (021 )20899188 传真: (021 )20899060 联系人 :史 明伟 网址:www.ftfund.com (2 ) 泰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北京 分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广成 街 4 号院 1 号楼 305 、306 室 邮政编 码:100032 电话: (010 )66215978 传真: (010 )66215968 联系人 :林 洁 (3 ) 泰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深圳 分公 司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 一路 98 号 卓越 大厦1608 室 邮政编 码:518000 电话: (0755 )33988759 传真: (0755 )33988757 联系人 :史 明伟 6.1.2 销售 机构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金华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中 信建 投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中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申 万宏源 证券 有限 公司 、 渤 海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光 大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上 海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新时代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平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华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财富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中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德邦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西藏 东方 财富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恒泰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江海 证券 有限公 司、 长城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华宝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国金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长江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大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达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华龙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联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蚂蚁( 杭州 )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嘉 实财 富管 理有限 公司 、中 山证关于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第四个自由开放期) 第 8 页 共 9 页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上 海利 得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上 海长量 基金 销售 投资 顾问 有限公 司、 中信 期货 有限公 司、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深圳 众禄 金融控 股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国 都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诺 亚正 行( 上海 )基金 销售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北京 恒天 明泽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中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五矿 证券有 限公 司、 万联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金元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上海 汇付金 融服 务有 限公 司、 深圳富 济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和 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司 、 北京 虹点 基金 销 售有限 公司 、 中国 国际 金 融股份 有限 公司 、 大泰 金 石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北京 增财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北京 钱景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 厦门 市鑫鼎 盛控 股有 限公 司、 深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泰 诚财 富基金 销售 ( 大连 ) 有限 公司 、 北 京晟 视天 下投 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 武 汉市 伯 嘉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华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上海万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 海华 信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华 福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宁 波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南 京苏 宁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北 京懒 猫金融 信息 服务 有限 公司、 上海 华夏 财富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 平安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 北京 肯特 瑞财富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7. 基 金份 额净值 公告/基金 收益 公告的 披露 安排 在本基 金的 自由 开放 期间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在 每个 开放日 的次 日, 通过 网站 、基金 份额 发售 网点以 及其 他媒 介, 披露 开放日 (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和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的 正常 交易日 )的 基金 份额 净值和 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 8.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 依据 本基 金 《基 金合 同 》 、 《招 募说 明书》 的规 定 , 本基 金以1 年 为一 个运 作周期 , 每 个运 作周期 为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包 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或每 个自 由开 放期 结束 之后次 日起 (包 括该 日) 至1 年 后的 年度 对日 的前一 日止 。本 基金 在自 由开放 期结 束后 即进 入本 基金的 第二 个运 作周 期。每 个运 作周 期以 封闭 期和受 限开 放期 相交 替的 方式运 作, 共包 含 为2 个 封闭期 和 1 个受 限开 放期。 在第 二个 及以 后的 运作周 期中 ,本 基金 的受 限开放 期为 该运 作周 期首 日的半 年度 对日 。本 基金的 每个 受限 开放 期 为1 个工 作日 。 2 、 在 每个 受限 开放 期 , 本 基金将 对净 赎回 数量 进行 控制 , 以 此保 证净 赎回 数 量占该 受限 开放 期前一 日基 金份 额总 数的 比例在 [0, 特 定比 例] 区 间内, 该特 定比 例不 超过 15% (含 15% ) , 且该 特定比 例的 数值 将在 基金 发售前 或在 自由 开放 期前 通过指 定媒 体公 告。 如净 赎回数 量占 比超 过特 定比例 ,则 对当 日的 申购 申请全 部确 认, 对赎 回申 请的确 认按 照该 日净 赎回 额度( 即受 限开 放期 前一日 基金 份额 总数 乘以 特定比 例) 加计 当日 的申 购申请 占该 日实 际赎 回的 比例进 行部 分确 认。关于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第四个自由开放期) 第 9 页 共 9 页 如果净 赎回 数量 小于 零, 即发生 净申 购时 ,则 对当 日的申 购、 赎回 申请 进行 全部确 认。 基金 管理 人将于 受限 开放 日第 二个 工作日 , 在 至少 一家 证监 会 指定媒 体 及 公司 网站 上公 告受限 开放 日 申 购、 赎回实 际确 认情 况。 3 、基 金管 理人 可在 法律 法 规允许 的情 况下 ,调 整上 述规定 申购 金额 和赎 回份 额的数 量限 制。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在调 整前 依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 有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体 上公 告并报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4 、 本公 告仅 对本 基金 开放 申购 、 赎 回有 关事 项予 以 说明 。 投 资者 请详 细阅 读 《泰 信鑫 益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或 《泰 信鑫 益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等 相关资 料。 5 、 风险 提示 : 基金 管理 人 承诺以 诚实 信用 、 勤勉 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 益。 6 、投 资者 可登 录本 公司网站 www.ftfund.com 或拨 打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5988 或 (021 ) 38784566 了解 详细 情况 。 特此公 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8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