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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004951)

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申 万 菱信基 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申万菱信 价值 优 利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金份额发售 公 告 
 
 
 
基 金 管理 人 :申 万 菱信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 中国民生 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 司 
 
 
二 ○一 七年 八月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 目 录 重要提示........................................................................................................................ 3 第一部分 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6 一、基金名称......................................................................................................... 6 二、基金运作方式................................................................................................. 6 三、基金类型......................................................................................................... 6 四、基金存续期限................................................................................................. 6 五、基金份额面值................................................................................................. 6 六、募集规模......................................................................................................... 6 七、募集对象......................................................................................................... 6 八、认购申请的确认............................................................................................. 6 九、销售机构......................................................................................................... 7 十、募集时间安排................................................................................................. 7 十一、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7 第二部分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9 第三部分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10 一、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 10 二、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 12 第四部分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3 一、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 13 二、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 16 第五部分 清算与交割................................................................................................ 17 第六部分 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18 第七部分 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9 一、基金管理人................................................................................................... 19 二、基金托管人................................................................................................... 19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 三、销售机构 ..................................................................................................... 19 四、登记机构....................................................................................................... 31 五、律师事务所................................................................................................... 32 六、会计师事务所............................................................................................... 32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3 重 要提 示 1、 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 的募集已 于 2017 年 6 月 5 日 获 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2017】848 号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 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推 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 为契约型开放式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3、本基金 自 2017 年 8 月 21 日至 2017 年 9 月 15 日,通过申万 菱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本公司 ” )直 销 渠道 以及各代 销机构 的代销 网点 公开发 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 提前终止或 适当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但 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4、 本基 金向 符 合法律 法规规定 的可投 资于证 券投资基 金的个 人投资 者、机 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募集。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可投资于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 5、 投资 者认购 本基金 基金份额 ,应开 立申万 菱信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开放式 基金账户。 募集期内,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 开户和认购手续。 6、 投资者需开立 “基金账户” 和 “交易账户 ” 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 , 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立交易账户,但 每 个 投 资 者 只 允 许 开 立 一 个 基 金 账 户。 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 立基金 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 本基金管 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的责任。 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 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 “增开交易 账户” , 然后再 认购本 基金基金 份额。 个人投 资者必须 本人亲 自办理 开户和认购 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 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4 7、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请手续。 8、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 认购费在认购时收取并由投资者承担, 可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 9、 在基 金募集 期内, 投资人通 过 其他 销售机 构首次单 笔认购 最低金 额为人 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下同) ,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 单笔最低 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 但是如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 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 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 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 算。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 情况, 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投资者认购时,须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全额缴纳认购的金额的款 项。 10 、 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认购基金份额的款项 时,基金合同成立;基金销售机 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 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 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 2017 年 8 月 18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 报》 及 《证券时报》 上的 《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12、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 、 《托管协议》 及本公告将同时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swsmu.com ) 和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网站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5 (www.cmbc.com.cn ) 。 投 资 者 亦 可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下 载 基 金 业 务 申 请 表 格 和 了 解本基金募集的相关事宜。


13、 各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营业网点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详见各代销机 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4、 在募集期内, 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 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 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 况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并予以公告 。 16、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期货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并且中 长期持有。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情形除外。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6 第 一部 分 本 次募集 的基 本情 况 一、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 基金代码:004951 二、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三、 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 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六、募集规模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 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七、募集 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八、认购 的确认 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认购基金份额的款项时, 基金合同成立;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 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 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7 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 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九、 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本份额发售公告“第七部分 三、销售机构” 。 十、募集 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 募集 期为 2017 年 8 月 21 日至 2017 年 9 月 15 日。 基金 管理人可根 据认购的情况 提前终止或 适当延长发售时间 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 三个月。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十一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人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对通 过 直 销 中 心 认 购 的 养 老 金 客 户 实 施 特 定 认 购 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 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 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 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 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 外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金额(元) 特定认购费率 认购费率 100 万以下 0.36% 1.20% 100 万(含) —500 万 0.24% 0.80% 500 万(含)以上 300 元/ 笔 1,000 元/ 笔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登记等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即投资人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 登记机构根 据单次认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认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8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净认购金额和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的 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举例说明: 假设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 10,000 元,认购费 率为 1.20% ,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5.50 元且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 认,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 (1+1.20% )=9,881.42 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 元 认购份额= (9,881.42+35.50 )/1.00=9,916.92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 1.20% ,假定募 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5.50 元, 在基金发售结束后, 其所获得的基金份额 为 9,916.92 份。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9 第 二部 分 发 售方式 及相 关规 定 一、 在本基金发售 期内, 本公司通过直销 渠道和各代销机构代销网点 面向机 构 投资者 和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本公司 直销渠道包括上海直销中心、 北京分 公司、广州分公司 以及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二、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 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 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 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 10 元 (含认购费, 下同) , 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投 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 单笔最低金 额为 10 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 但是如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 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 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 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五、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 调整认购的数额限 制,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予以公告。 六、 投资者认购时, 须 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全额缴纳认购的金额的 款项。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0 第 三部 分 个 人投资 者的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个人投资者可 通过直销网点、 电子直销渠道及各代销机构营业网点 办理本基 金的认购。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 号 。 个人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 2 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确认手续。


一、个人投资者在 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 (一) 开户及认购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 9:00-17:00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二) 开户及认购程序 投资者 到本公司直销中心 办理本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 ,须提交 下列资料: 1、 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 (身份证、护照等) 原件及复印件 ; 2、 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 表》和《基金认/ 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表》 ;


3、 指定银行账户的 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银行借记卡、储蓄卡等 ; 4、 加盖预留印鉴(私章)的《印鉴卡》一式 2 份; 5、 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 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 6 、 填妥并签署 《 基 金 投 资 者 风 险 测 评 问 卷 》 ( 个 人 版 , 普 通 投 资 者 适 用)、 《风险提 示函》 、 《投资者分类认定结果及告知书》 、 《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 认函》 、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风险不匹配时适用) ; 7、 填妥并签署《个人客户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8、专业投资者资格 证明 材料(如需) 。 投资者 认购本基金 时, 须将足额的认购资金 , 自与投资者同一身份的银行账 户, 汇入本公司下述 指定的直销中心专户, 并在 所填写票据的汇款用途中注明 “投 资者姓名 及认购的基金名称 ” 。本公司直销中心账户如下: 1、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 账号:1001202929025736553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1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102290020294 交换号:022029 2、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2289058810001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海淮中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378 交换号:096657 投资者若 因未 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 认购资金, 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 本 公司及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 专户 ”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电话直销 1、 电话直销开户必须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 手续及资料同柜台直销, 并 签订电话委托协议。 2、拨打 021 962299 或 400 880 8588 (免长途 话费)根据语音提示进行认购 操作。 (四)网上直销 1、开户 拟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 须事先成为指定银行网上银行签约用 户 。 持有指定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 同时为指定银行网上银行的签约 客户可 以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站 www.swsmu.com 、 微信公众号 “申万菱信基金” 或“申万菱信申级宝” ) 上直接开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普通投资者在开户及 认购前应接受投资者适当性 风险 类型 测评。 2、认购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站 www.swsmu.com 、 微信公众号 “申 万菱信基 金”或 “申万 菱信申级 宝” ) 提出本 基金认购 申请, 详见本 公司网站相 关公告。 3、风险提示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2 (1 )为 确保网 络传输 的安全, 保障投 资者的 利益,本 公司对 网络资 料的传 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 但本公司无法保证网上信息传输绝对安全、 毫无错误或指 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或不存在因电子病毒所导致的故障等等。 本公司对此不承担 任何责任, 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因网上交易可能导致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2 )本 公司有 权保留 投资者网 上交易 的相关 电子数据 以作为 投资者 交易的 证明。 (3 )任 何通过 密码验 证后提交 的申请 都将视 为投资者 自身行 为或投 资者合 法授权的行为,该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该投资者承担。 (五)注意事项 1、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将面向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0 元 人民币的 个人投资者 发售。 2、 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若个人 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 的指 定账户, 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无效。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 日为准。 3、在本基金 募集期结束 后,以下情况 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3 第 四部 分 机 构投资 者的 开户 与认 购程 序 机构投资者可 通过直销网点及各代销机构营业网点 办理基金的 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 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其分配基金账 户。 机构投资 者可从 递交开 户申请后 的第 2 个工 作日起到 开户网 点办理 开户业务确 认手续。 一、 机构投资者在 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 (一) 开户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 9:00-17:00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机 构投资 者 (不 包括合格 境外投 资者) 在直销中 心申请 开立基 金账户 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已 填写好 的《基金账户开户 申请表》, 并 加盖单位 公章和 授权经 办人签 字 ;


2) 加盖单位公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有效的副本原件 ,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若非三证合一, 则需额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 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3) 指定银行账户的 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如银行 《开户许可证》 或 《开 立银行账户申报表》 等;


4) 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印鉴卡》一式 2 份;


5 ) 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机构经办人 的 现 时 有 效 的 身份证件原件 及 复 印 件 (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


6)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 8 ) 银 监 会/ 保 监 会/ 证 监 会 理 财 产 品 成 立 报 批 文 件 复 印 件 、 信 托 合 同 ( 首/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4 末页)复印件 等(针对产品开户) ; 9 )填妥并签署 《 基 金 投 资 者 风 险 测 评 问 卷 》 ( 机 构 版 , 普 通 投 资 者 适 用 ) 、 《风险提示函》 、 《投资者分类认定结果及告知书》 ; 10) 填妥 并签署 《机构 客户税收 居民身 份声明 文件》 ( 如需) 、 《控 制 人客户 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如需) ; 11) 专业投资者资格证 明材料(如需) 。 (2 )合 格境 外机 构投资 者 (QFII ) 在 直 销 中心 申 请开 立基 金账 户须提 供 下 列材料: 1) 如果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托管银行办理有关业务, 该托管银行须提供 在中国境内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 以及托管协议复印件, 须加盖托管银行 公章,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 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并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3) 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4) 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经办人 现时有效的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代身 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 5) 预留印鉴卡一式 2 份; 6) 已填写好的《 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并加盖印鉴; 7)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8) 签署《风险提示函》 、 《投资者分类认定结果及告知书》 ; 9) 填妥并签署 《机构客户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如需) 、 《控制人客户税 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如需) 。 3、 说明事项 1) 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 账户作为投资者 在本 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 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预留印鉴并加盖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 预留印鉴 卡上的印鉴必须与指定文件中的指定印鉴一致。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普通投资者在开户及认 购前应接受投资者适当性 风险 类型 测评。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5 (二) 认购


1、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已填写好的《 基金认/ 申购和赎回业务 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印鉴;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 3 ) 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 的 现 时 有 效 的 身份证件原件 及 复 印 件 (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 4)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 5) 《风 险匹配 告知书 及 投资者确 认函》 ( 普通 投资者 风 险匹配 时适用 ) 、 《风 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 普通投资者 风险不匹配时适用) 。 2、 缴款


1)机构 投资者 申请认 购本基金 ,应先 到指定 银行账户 所在银 行,将 足额认 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以 “贷记凭证” 或 “电汇 ” 方式, 划入本公司开立的 基金 直销中心 专户。本公司 直销中心不接受机构 投资者的现金认购。


2)机构 投资者 必须将 认购资金 划入 本 公司开 立的 基金 直销中 心 专户 ,具体 账户信息如下: 1、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 账号:100120292902573655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102290020294 交换号:022029 2、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账号:212289058810001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海淮中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378 交换号:096657 投 资 者若 因未 足额 划付认 购 资金 ,造 成其 认购不 成 功的 , 本 公司 及 “申万 菱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 和 “ 申万菱信基 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直 销 中心 专户 ” 的开户银行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注意事项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6 1、 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 的指 定账户, 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无效。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 日为准。


2、本基金 募集期结束 后,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 资者的 认购资 金未在认 购申请 表约定 的有效期 内到达 本公司 指定账 户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 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资金 划 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 其他: (1 )请 有意在 本公司 直销中心 认购 本 基金的 机构投资 者提早 向 本直 销中心 索取开户和认购须填写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 表》、《 基金认/ 申 购 和赎 回 业务申 请 表》 、 《印鉴卡》 。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 )下载以上 业务单据或通过 本公司 直销中心传真索取, 但必须在办理申请时保证提交的材料 为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 。 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 本 公司 网站下载或向 本公司直销中心索取。 (2 )机 构投资 者办理 申请时须 向 本公 司 直销 中心提供 的复印 件和下 载的单 据都统一使用标准的 A4 纸。 (3 )本公司直销中心与代销机构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4 )本 基金管 理人拟 在近期内 对本次 基金发 售进行相 关的推 介活动 ,请有 意在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与直销中心取得联系。 二、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7 第 五部 分 清 算与交 割 一、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 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利息转份额以登 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 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 无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 三、 基金募集结束后, 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8 第 六部 分 基 金的验 资与 备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 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 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 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 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 金募集 失败, 基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 人及销售 机构不 得请求 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9 第 七部 分 本 基金募 集当 事人 或中 介机 构


一、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 刘郎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 牛锐


客户服务 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 年 2 月 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 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三、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 中山南路 100 号 1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0 层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0 法定代表人: 刘郎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 申浩波、 陈继红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 或 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 :service@swsmu.com 2、其他销售 机构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29 个省、 市、自治区 30 家分公 司的 243 余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 通州、 怀柔 、 天 津、 石家庄、 太原 、 晋 城、 呼和浩特、 济源 、 赤峰 、 沈阳、 大连、 长春、 吉 林、 四平、 桦甸、 舒兰 、 哈尔滨、 齐齐哈尔、 赤峰、 深 圳、 平湖、 广州、 汕头、 顺德、 东莞、 海口、 琼海、 儋州、 福州、 闽清、 永泰、 厦门、泉州、漳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 宜春、 萍乡、 高安、 抚 州 、 赣州、 南丰、 上海 、 南京、 无锡、 溧水 、 常州、 徐 州、 邳州、 杭州、 宁波、 余姚、 绍兴、 衢州、 台州、 金华、 天台、 仙居、 合肥、 济南、 临沂、 青岛、 郑 州、 荥阳、 武汉、 荆州 、 襄樊、 宜昌、 长沙 、 常德、 桃 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 昆明、 丽江、 个旧、 芒 市、 文山、 重庆、 雅安 、 石柱、 华岩、 奉节 、 巫山、 西 安、 兰州、 敦煌市、 嘉 峪关、 酒泉、 张掖、 乌 鲁木齐、 银川、 离石、 中山、 潍 坊、唐山、桂林、济宁等。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9552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 询电话。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在以下 111 个 主要城市的 192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 购业务:北京, 大同,长治,天津,呼和浩特,石家庄,太原,临汾,长春, 盘锦,大连,哈尔滨,沈阳,大庆,牡丹江,齐齐哈尔,杭州,宁波,金华,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1 湖州, 青岛, 温岭, 芜 湖, 蓬莱, 泉州, 绍兴 , 无锡, 温州, 厦门 , 烟台, 上 海, 义乌, 福州, 阜宁, 合肥, 济南, 临沂, 太仓, 南京, 上饶, 赣州, 嘉兴, 南昌, 铜陵, 苏州, 台 州, 衢州, 南通, 漳州 , 永康, 瑞安, 常州 , 三明, 岳 阳, 湘潭, 宜昌, 郑州, 武汉, 长沙, 衡阳, 株洲, 襄阳, 佛山, 南 宁, 河源, 湛江, 汕尾, 茂名, 珠 海, 中山, 肇庆, 广州 , 深圳, 东莞, 潮州 , 梅州, 江 门, 海口, 惠阳, 汕头, 清远, 韶关, 阳江, 揭阳, 柳州, 成都, 遂宁, 大理, 泸西, 泸州, 重庆, 衡 阳, 贵阳, 昆明, 绵阳 , 南充, 达州, 曲靖 , 乐山, 自 贡,宜宾,毕节,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延安,银川,宝鸡,渭南,汉中, 榆林。 在发行期间,投资 者可 以拨打国信证券客 户服 务热线:95536 , 或 拨打 各 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 资 者 可 以 中 信 证 券 设 在 以 下 城 市 的 59 家 已 经 运 营 的 证 券 营 业 部 办 理 基金相关业务: 北京、 长沙、 常州 、 成都、 大连、 广东、 广州、 海门、 南京、 启东、如皋、上海、深圳、石家庄、苏州、太原、天津、武汉、西安、徐州、 中山、合肥、惠州、沈阳、唐山、襄樊、无锡、镇江、番禺、芜湖等。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拥有 330 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分布在全国 31 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广东省 63 家、浙江省 45 家、上海市 30 家、山西省 17 家、北京市 15 家、 江苏省 15 家、辽宁省 14 家、湖北省 13 家、 山东省 11 家、四川省 11 家、福建省 10 家、安徽省 10 家、重庆市 8 家、河南 省 8 家、 云南省 8 家、河北省 7 家、江西省 5 家、湖南 省 5 家、陕西省 5 家、 天津市 4 家、黑龙江省 4 家、青海省 3 家、内蒙古自治区 3 家、广西壮族自治区 3 家、 吉林省 3 家、甘肃省 2 家、海南省 2 家、贵州省 2 家、宁夏回族自治区 2 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家、 西藏自治区 1 家。 投 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咨询 电话:4008-888-8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站: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2 www.chinastock.com.cn 。 (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拨打申万宏源证券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 或拨打各 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


(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在以下 77 个 城市 109 个营业网点为 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 天津、 保定 、 太 原、 沈阳、 大连 、 哈尔 滨、 齐齐哈尔、 大庆 、 上海 、 南京、 泰州、 无锡、 杭 州、 慈溪、 台州、 合肥 、 宿州、 南昌、 福州 、 厦门、 泉 州、 济南、 青岛、 胶州、 郑州、 新乡、 南阳、 武汉、 襄阳、 枣阳、 谷城、 鄂州、 孝感、 黄冈、 黄石、 咸 宁、 赤壁、 荆州、 公安 、 松滋、 宜昌、 宜都 、 恩施、 十 堰、 丹江口、 随州、 荆 门、 钟祥、 京山、 仙桃 、 天门、 潜江、 洪湖 、 枝江、 麻 城、 当阳、 阳新、 石首、 沙洋、 兰州、 昆明、 长沙、 广州、 江门、 佛山、 惠州、 东莞、深圳、南宁、重庆、成都、西安、银川、西宁、乌鲁木齐、库尔勒。 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也 可以 拨 打 各 城 市 营 业 网 点 咨 询 电 话 , 或 访 问 长 江 证 券 客 户 服 务 网 站 : www.95579.com 。 (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在以下 51 个城 市 116 个 网 点 办 理对 所 有 投 资 者 的 开 户 和认 购 等业务: 哈尔滨、 大连 、 沈阳、 长春、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青 岛、 苏州、 南京、 镇江、 常熟、 成 都、 绵阳、 内江、 宜宾 、 杭州、 嘉兴、 宁波 、 武汉、 合 肥、 娄底、 南昌、 厦门、 昆明、 海口、 广州、 深圳、 佛山、 汕头、 汕尾、 潮州、 梅州、 韶关、 茂名、 河 源、 肇庆、 东莞、 揭阳 、 清远、 四会、 阳江 、 中山、 江 门、石家庄、济南、福州、西安、南宁、贵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安信证 券客服电话 4008001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 网点 咨询电话,或访问安信证券网站 www.essence.com.cn 。 (8)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3 湘财证券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 53 家营业部 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办理开 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或访问湘财证券网址 www.xscs.com 进行相关 查询 。 (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 任公司在以下 20 个城 市 47 家营业网点为投 资者办 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青岛、 济南、 淄博、 烟 台、 滨 州、 临沂、 济宁、 潍坊、 东 营、 聊城、 德州、 威海 、 日照、 菏泽、 枣庄 、 莱芜、 泰 安、郑州、南阳、洛阳。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 以拨打中信证 券(山东)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 或拨 打各城 市营业 网点咨 询 电话, 或访问 中信证 券( 山东) 网站 www.zxwt.com.cn , 进行相关查询。 (1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25 个城市的 99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 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苏州、无锡、上海、北京、东莞、福州、沈阳、昆明、 深圳、 三亚、 济南、 重 庆、 大连、 长沙、 常州 、 泰州、 杭州、 南京 、 盐城、 嘉 善、仪征、海口、镇江、合肥、南宁。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601555,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或访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 www.dwzq.com.cn ,进行相关查询。 (1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在以下 34 个 主要城市的 82 家营业 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 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杭州、 海口、 南京、 常州、 深 圳、 广州、 湛江、 茂名 、 蚌埠、 沈阳、 大连 、 盘锦、 辽 阳、 本溪、 丹东、 阜新 、 葫芦岛、 朝阳、 营口 、 佛山、 铁岭、 锦州 、 太原、 福 州、 郑州、 青岛、 义乌 、 石家庄、 镇江、 长沙 。 在本基金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4 以拨打 95321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或访问 www.cindasc.com 公司 网站,进行相关查询。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62 个城市 151 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 天津、 哈尔滨、 黑河、 大庆、 齐齐哈尔 、 长春、 沈阳、 大连、 上海、 深 圳、 福州、 佛山、 江门、 武汉 、 长沙、 东莞、 惠州、 海口、 顺德、 广州、 南宁、 湛江、 重庆、 成都、 遵 义、 内江、 乌鲁木齐、 昆明、 西安、 南京、 丹 阳、 太原、 济南、 烟台、 青岛、 西 宁、 宁波、 杭州、 金华 、 余姚、 绍兴、 郑州 、 苏州、 南 昌、 海门、 泉州、 慈溪 、 珠海、 常州、 合肥 、 扬州、 汕头、 曲靖、 温 州、 呼和 浩特、丹东、茂名、瑞安、十堰、梅州、台山 (1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 广州证券在以下 36 个城市的 53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 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和开放式基金认购业务:广州、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武汉、 杭州、 佛山、 惠 州、 东莞、 珠海、 江门 、 九江、 清远、 肇庆 、 南京、 成 都、 西安、 济南、 郑州 、 厦门、 温州等。 投资 者可以拨打广州证券客户服务热 线:95396 , 或 拨 打 各 城 市 营 业 网 点 咨 询 电 话 , 或 访 问 公 司 网 站 : www.gzs.com.cn


(1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上海证券官网 www.shzq.com 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918918 、021-962518 ,或访问 上 海 证 券 官 网 www.shzq.com , 进 行 相 关 查 询。 (1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5 平安证券在全国主要城市有 42 家营业部网点 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办理开 户和认购业务。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平 安 证 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11-8 , 或 访 问 平安证券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进行相关 查询。 (1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营业部网点有 69 家,均可以为机构和个人 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西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84 或 400 888 8818,或访问华西证券网址 http://www.hx168.com.cn ,进行相关查询。 (1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拨打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客服电话 4008-000-562, 或访问公司网 站:www.hysec.com 。


(1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第一创业官网 www.fcsc.com.cn 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第 一 创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358,或访问第一创业官网 www.fcsc.com.cn ,进行相关查询。 (19)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在以下城市的 50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业务: 深圳、 上 海、 武汉、 天津、 南昌 、 上饶、 吉安、 景德镇 、 泉州、 宜春、 丰城 、 赣州、 九 江、 萍乡、 重庆、 西安、 南阳、 北京、 杭州、 昆明、 郑州、 南昌、 厦门、 抚州、 烟台、鞍山、柳州、兰 州、柳州、南通、鹰潭、共青城、乐平、德兴、余干、 长沙、 青岛、 周口、 枣 阳、 洛阳、 平顶山、 南 昌县、 南康、 万载、 宁 波、 广州、 成都、南昌高新、阎良。 在本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6-567,或 拨打 各城市营业网 点咨询电 话,或访问中 航证券有 限公司网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6 站 http://www.avicsec.com/ ,进行相关查询。 (2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西部证券在陕西、北京、上海、深圳、山东、江苏、 河南、河北、广西、甘肃、宁夏共设有 71 家 证券营业部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基 金开户和开放式基金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西 部证 券客户服务热线:95582 , 或 拨 打 各 城市 营 业网 点 咨询电话,或访问公司网站:www.westsecu.com (21)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999, 或访问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址 www.shhxzq.com , 进行 相关查询。 (22)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广东惠州为管理运维总部, 北京、 上海分公 司为 经营业务中心的格局。 目前公司拥有 51 家( 含筹建) 分支机构, 并在深 圳前海设 立直投子公司,分支机构覆盖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南、 江西、 四川、 辽宁、 吉 林各主要省市。 投资者可以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64, 或访问联讯证券网址 www.lxsec.com ,进行相关查询 。 (2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39 个主要城市 的 55 家营业网点为投 资者办 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 天津、 石家庄、 太 原、 沈阳、 大连、 长春 、 哈尔滨、 上海、 南京、 杭州、 合 肥、 蚌埠、 南昌、 赣州 、 上饶、 福州、 济南 、 郑州、 武 汉、 长沙、 株洲、 衡阳、 娄底、 常德、 邵阳、 岳阳、 怀化、 湘潭、 广州、 深圳、 西安、成都、重庆、贵阳、昆明、乌鲁木齐、阿克苏、克拉玛依。 在发行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融证券 客户服务热线:400-898-9999 进行 咨询;或访问华融证券官方网站 www.hrsec.com.cn 进行相关查询。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7 (2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31 个市( 县) 的 46 家营业网点可接受办理投 资者的基金开户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 圳、 天津、 合肥、 武汉 、 成都、 南京、 重庆 、 昆明、 银 川、 大连、 长沙、 东莞、 杭州、 天门、 襄阳、 荆州、 荆门、 京山、 谷城、 宜昌、 宜城、钟祥、岳阳、宜宾、新津、什邡、资阳、江油。 在发行期间, 投资者可 以拨打天风证 券客户服 务热 线:400-800-5000 ,或拨打 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天风证券网站: www.tfzq.com 。 (2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盈利宝网站 8.jrj.com.cn 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客户服 务电话:400-166-1188 ,或访问盈利宝网站 8.jrj.com.cn ,进行相关查询。 (2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网站 licaike.hexun.com 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和 讯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920-0022/ 021-20835588 , 或 访 问 和 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网 站 licaike.hexun.com ,进行相关查询。 (27) 诺亚正行(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 以拨打诺亚正 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 顾问有限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或访问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 问有限公 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进行相关查询。 (28)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8 话 4006-788-887 ,或访问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 进行相关查询。 (2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陆天天基金网 www.1234567.com.cn 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或访问 天天基金网址 www.1234567.com.cn ,进行相 关查询。 (3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好 买 基 金 销 售 网 点 或 登 录 好 买 基 金 网 www.ehowbuy.com 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或访问 好买基金网址 www.ehowbuy.com ,进行相关 查询。 (31) 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下载蚂蚁聚宝 App 办理开户和基金交易业务。 (3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客户服 务电话 4000891289 ,或访问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进行相 关查询。 (3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同花顺爱基金网 站 www.5ifund.com 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同 花 顺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008-773-772 ,0571-88920897 , 或 访 问 同 花 顺 旗 下 基 金 网 站 —— 爱基金网 www.5ifund.com ,进行相关查询。 (3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9 投资者可以登录北京展恒基金网 www.myfund.com 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 4008188000, 或访问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网站 www.myfund.com 及 www.myfp.cn ,进行相 关查询。 (3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海 利 得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直 销 柜 台 进 行 查 询 及 申 购 赎 回;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36)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宜信普 泽官网:www.yixinfund.com 办理开户和认购 等业 务。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 以拨打宜信普 泽投资顾 问( 北京) 有限公 司客户 服务 电话: 400-6099-200 ,或访问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限公司官网: www.yixinfund.com ,进行相关查询。 (37) 众升财富(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众升财富官网 www.zscffund.com 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 以拨打众升财 富( 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客户 服务 电话 400-876-9988 , 或 访 问 众 升 财 富 ( 北京)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zscffund.com ,进 行相关查询。 (38)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网站 www.chtfund.com 办 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 可 以拨打客户 服务电话 :4008-980-618,或 访问 网站 www.chtfund.com ,进 行相关查询。 (39) 一路财富(北京)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30 投 资 者 可 以 登 陆 一 路 财 富 官 方 网 站 http://www.yilucaifu.com/ 办 理 开 户 业 务。 投资者可以 拨打一路 财 富客户服务 电话:400-001-1566,或访 问一路 财富 官方网站 http://www.yilucaifu.com/ ,进行相关 查询。 (40)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 资 者 可 以 登 录 北 京 钱 景 财 富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qianjing.com 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 可 以拨打客户 服务电话 :400-875-9885,或 访问 网站 www.qianjing.com ,进 行相关查询。 (41)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联泰资产官方网站 http://www.66zichan.com 或下载手机 APP 投投,办 理开户和认购、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业务。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 可 以拨打客户 服务电话 :4000-466-788,或 访问 网站 www.66zichan.com ,进行相关查询。 (42)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发售期间 , 投资者可以拨打汇付天下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 -2819,或 访问官方网站 www.chinapnr.com ,进行相关查询。 (43)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官网 www.lufunds.com 办理开户 和 申 购﹑贖回业务。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陸金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或访问 上海陸金所資 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lufunds.com , 进行相关查询。 (44)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31 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 以 拨打大泰金 石客户服 务 电话:4009-282-266 , 或访 问官方网站 www.dtfunds.com ,进行相关查询。 (45)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盈米财富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 或访 问官方网站 www.yingmi.cn ,进行相关查询。 (46)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期间 , 投资者可以拨打陆金所客户服务电话 95118, 或访问官 方网站 http://fund.jd.com/ ,进 行相关查询 (47)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发售期间 ,投资者 可 以拨打中民 财富客户 服 务电话 400-876-5716 , 或访 问官方网站 www.cmiwm.com ,进行相关查询 (4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发售期间 ,投资者 可 以拨打北京 汇成客户 服 务电话 400-619-9059 , 或访 问官方网站 www.hcjijin.com ,进行相关查询 (4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 121 个市的 244 多个营业 网点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 者可 以拨打华泰证券客 户服 务电话:95597 , 或 访问 华 泰证券网址 www.htsc.com.cn ,进行相关查询 。 3、 基金 管理人 可根据 有关法律 法规要 求,根 据实情, 选择其 他符合 要求的 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 售机构, 并及时公告。 具体请以各发售机构实际情 况为准。 四、 登记机构 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 价值优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32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邮政编码:200010 法定代表人: 刘郎 电话: (021)23261188 传真: (021)23261199 联系人:李濮君 五、 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 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 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赵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