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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互利(163825)

中银互利: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银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中银互 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 公告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基 金管 理人 ” ) 已 于2017 年8 月1日 在 《中 国证 券报 》 、
《上海 证券 报》 、 《证 券时 报》 及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网 站 (www.bocim.com ) 发布 了 《 中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以通讯 方式 召开 中银 互利 分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持 有
人大会 的的 公告 》 (以 下 简称 “ 《公 告》 ”) , 并 分别于2017 年8 月2日、2017 年8月3日 发布
了《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以 通讯 方式 召开 中银 互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第一 次提 示性 公告》 及 《 中 银基 金 管 理有 限公司 关于 以通 讯方 式召 开中银 互利 分
级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第 二次 提示性 公告 》 。 为 了使 中银 互利分 级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以下 简称 “中银 互利 ” ) 的 投资 者更 方便 地 参与 本次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现就本 次会 议 增 加网 络投票 方式 发布 补充 公告 (以 下简称 “《 补充 公告 》 ” ) 。 
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自 本《补充公告》发 布之 日起增加网络投票方 式 。 
二、 网络投票的投票方式 (仅 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1、 为方便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参 与本次 大会 投票 ,自2017 年8月14 日0:00 起, 至2017 年9
月21日17:00以 前 ( 以基 金管理 人指 定系 统记 录时 间为准 ) , 基金 管理 人提 供以下 互联 网通
道供个 人投 资者 进行 投票 。 
2、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可以 通过 如下方 式进 行网 络投 票: 
(1 ) 自行登 录基 金管 理人 的官 方网站 (www.bocim.com )并点 击官 方网 站中 的“ 中
银互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网络 投票 ”专 区参 与本 次
投票。 
(2 ) 基金管 理人 或基 金管 理人 委托的 销售 机构 将通 过 短 信平台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发
送关于 本次 持有 人大 会网 络投票 的短 信 ,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可通 过点 击短 信中的
网页链 接进 入网 络投 票页 面参与 本次 投票 。 3、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进行 网络 投票的 , 应 在网 络投 票页 上填写 正确 的姓 名、 身份 证件号
码 及基 金账 号 等 信息 ,选择 表决 意见 , 并 根据 页面 提示进 行操 作。 
4、 网络投 票方 式仅 适用 于个 人投资 者, 对机 构投 资者 暂不开 通。 
三、 网络投票形式表决票 的提 交(仅适用于个人投 资者 ) 
网络投票形式的会议 通 讯表决票按本公告规 定 的方式在基金管理人 指 定的投票
页面进行提交,并 届 时 由召集人 (即基金管 理 人) 根据基金合同的 约 定与其他形式
的表决票一并 进行统 计 。 
四、 网络投票表决的效力 认定 
1、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应在 网络 投票页 上填 写正 确的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姓名 、 身份 证件 号码
以及基 金账 号 , 否则 表决 票无效 ; 如基 金份额 持有 人遗忘 基金 账号 , 可 通过 致电基 金管 理 人
客户服 务中 心(400-888-5566 ) 或通 过购 买中 银互 利 基金份 额的 销售 机构 进行 查询。 
2、 如果同 一基 金份 额以 网络 投票方 式进 行多 次表 决的 , 以 投票 期截 止日 前 时 间在 最后
的表决 为准 。 
3、 如果同 一基 金份 额存 在包 括有效 纸面 方式 表决 和其 他非纸 面方 式有 效表 决的 , 以有
效的纸 面表 决为 准。


4、 如果同 一基 金份 额只 存在 纸面方 式表 决以 外的 有效 的其他 方式 表决 时 , 以 有效 的该 种表决 方式 为准 ; 多 次以 其他方 式表 决的 , 以 时间 在最后 的表 决为 准; 最后 时间收 到的 表 决 有多次 ,表 决相 同的 ,按 照该相 同的 表决 计票 ;表 决不一 致的 ,视 为弃 权。 五、


其他事项 本 《补充公告》 与 《公 告》 不一致的, 以本 《 补充公告》 为准; 本 《 补充公告》 未尽事宜,仍按《公 告 》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 重要提示 1、 本次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的有关 公告 可通 过本 基金 管理人 网站 (www.bocim.com )查阅, 投资 者如 有任 何疑 问,可 致电 本基 金管 理人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5566 咨询 。 2、 本《补充 公告 》 的有 关内 容由 中 银基 金管 理 有 限公 司负责 解释 。 特此公 告。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7 年8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