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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新鑫A(000739)

平安新鑫: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 2 季度报告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 年7月 20 日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 2017 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2 页 共 13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至 6月 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 场内简称 - 交易代码 0007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 月 2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179,459.52 份 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进行资产配置和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 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和利用 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谋求基金资产的持续、 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从大的宏观经济层面来分析大类资产配置方案, 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经济转型产业,主要通过成 长驱动力研究,依据新兴产业细分领域产业政 策、产业成长路径、产业成长周期等来对新兴产 业进行研判,把握大类投资机会。同时根据公司 自下而上的盈利模式,发展路径和产业运作诉 求,业绩回报,ROE 等指标合并精选优质上市公 司,构造能够获取稳健受益的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 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 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 2017 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3 页 共 13 页


基金保证人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 A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 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39 001515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2,186,031.09 份 993,428.43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 年 4 月 1 日 - 2017 年 6 月 30 日 )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 A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652,450.09 25,195.29 2.本期利润 4,275,125.12 66,159.1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58 0.063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0,734,866.11 1,113,995.9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37 1.12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 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6.16% 0.84% 3.10% 0.32% 3.06% 0.52%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 C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6.05% 0.83% 3.10% 0.32% 2.95% 0.51%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 2017 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4 页 共 13 页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 2017 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5 页 共 13 页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正式生效,截止报告期末已满两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邓翔 平安大 华新鑫 先锋混 2016 年 7 月 19 日 - 8 中山大学国际贸易硕士,8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 2017 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6 页 共 13 页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员、广州长金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员、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2016 年 4 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 公司,任投资研究部投资经 理,现任平安大华新鑫先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为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 细则、《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 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 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经济增速继续维持在相对高位,但金融监管逐渐加强,资金面趋于紧张。在经过四 月初雄安板块的短暂躁动之后,市场开启了上半年幅度最大的一波调整。直至六月初,资金面有 所缓和,指数筑底反弹。二季度,市场结构分化明显,部分低估值,稳定成长的个股走出一波独 立上涨行情,高估值个股继续估值回归。二季度,本基金坚持配置了低估值,业绩稳定的个股, 虽然在五月的下跌中净值有回撤,但在六月的反弹中抓住机会收复失地。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 2017 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7 页 共 13 页


预计下半年经济增速仍将保持一定的韧性,不会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但环比增速回落的可 能性较大。在经济失速的可能性不大的情况下,金融强监管仍是主旋律,加之美联储正处于加息 周期,国内资金面易紧难松。在企业盈利可能环比下行,利率上行的背景下,市场不具备出现大 行情的基础。本基金计划在下半年继续配置低估值,业绩稳定的个股,同时密切关注资金利率的 变化,如果利率出现大幅度的提升,持有现金可能是较好的选择。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新鑫先锋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137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6.1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10%。截至本报告期末新鑫先锋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1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6.0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1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9,963,797.34 52.14 其中:股票


39,963,797.34 52.1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4,000,000.00 31.31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096,861.67 6.65 8 其他资产


7,592,861.10 9.91 9 合计





76,653,520.11





100.00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 2017 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8 页 共 13 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6,150,647.34 36.4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354,600.00 0.49 E 建筑业 3,194,400.00 4.45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2,429,150.00 3.38 J 金融业 7,835,000.00 10.9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9,963,797.34 55.62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基础材料 - - B 消费者非必需品 - - C 消费者常用品 - - D 能源 - - E 金融 - - F 医疗保健 - - G 工业 - - H 信息技术 - - I 电信服务 - - J 公用事业 - - 合计 -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 2017 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9 页 共 13 页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668 中国建筑 330,000 3,194,400.00 4.45 2 600566 济川药业 79,500 3,023,385.00 4.21 3 000333 美的集团 70,000 3,012,800.00 4.19 4 600000 浦发银行 230,000 2,909,500.00 4.05 5 000423 东阿阿胶 39,941 2,871,358.49 4.00 6 601628 中国人寿 100,000 2,698,000.00 3.76 7 600487 亨通光电 86,700 2,431,935.00 3.38 8 002555 三七互娱 95,000 2,429,150.00 3.38 9 603355 莱克电气 40,000 2,350,800.00 3.27 10 600837 海通证券 150,000 2,227,500.00 3.10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券投资情况。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券投资情况。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情况。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 2017 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10 页 共 13 页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 [2016]127 号) 。因公司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 84 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8,653,000 元,并处 以 85,959,000 元罚款。 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认为该事项对公司的盈利情况不会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45,897.1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232,171.29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 2017 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13 页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824.57 5 应收申购款 2,994.03 6 其他应收款 13,623.22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592,861.10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 A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 合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6,909,012.10 1,091,911.4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729,031.63 1,074.6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452,012.64 99,557.6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2,186,031.09 993,428.43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的情况。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 2017 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13 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意推荐李兆良先生、 李娟娟女士、刘雪山先生、潘汉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推荐姚波先 生、陈敬达先生、杨玉萍女士、叶杨诗明女士、张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推 荐罗春风先生、肖宇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2、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同意推荐巢傲文先生、冯方 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3、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股东会议通过,选举姚波先生、罗春风先生、 陈敬达先生、肖宇鹏先生、杨玉萍女士、叶杨诗明女士、张文杰先生、李兆良先生、李娟娟女士、 刘雪生先生、潘汉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股东会议通过,选举巢傲文先生、冯方女士 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 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 2017 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13 页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7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