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货币:关于可对基金设置申购上限、赎回上限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平 安 大 华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可 对 平 安 大 华 交易 型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设 置 申购 上 限 、 赎 回 上限 的 公 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17年8月10日起,平 安大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E 类份额 (基金简 称 “ 场内货币”, 交易代 码 : 511700 ; 申赎代码 :511701) 可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 市场变化、 投资者需求等设置基金申 购上限、 赎回上限, 具体信息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申购赎回清单为准。 敬请 投资者关注并提前做好投资安排。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