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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新起点A(001424)

博时新起点: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1 
 
 
 
博时新起点 灵 活 配 置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更新招 募说 明 书 摘要 
2017 年第2 号 
 
【重要 提示】 
 
本基金 经中 国证 监会2015 年5 月27日 证监 许可[2015]1049 号文 准予 注册 。 
本基金 管理 人保 证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 确 、 完整 。 本 招募 说明书 经中 国证监 会 注
册 , 但中 国证 监会对 本基 金募集 的注册, 并不 表明 其对本 基金 的投资 价值 、 市场前 景和收益
作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也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 有风险 。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根 据所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享受 基金 收益 , 同 时承 担相应 的投 资风险 。 本基 金投资 中的 风险包 括 : 市场
风险、 管理 风险 、 职 业道 德风险 、 流 动性 风险 、 合 规性风 险、 本基 金特 定投 资策略 带来 的风
险 及其他 风险 等。本基金为灵活配 置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 收益/ 风险特征的基金,其 预期
收益及 预期 风险 水平 低于 股票型 基金 ,高 于债 券型 基金及 货币 市场 基金 。 
本基金 可投 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券 , 其 发行 人是 非上 市中小 微企 业, 发行 方式 为面 向 特定
对象的 私募 发行 。 当 基金 所投资 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之债 务人 出现 违约 , 或 在交易 过程 中发
生交收 违约 , 或 由于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券信 用质 量降 低导致 价格 下降 等, 可能 造成基 金财 产损
失。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较 传统企 业债 的信 用风 险及 流动性 风险 更大 , 从 而增 加了本 基金 整体
的债券 投资 风险 。 
本基金 以1.00 元 初始 面值 募集基 金份 额 , 在 市场 波 动等因 素的 影响 下 , 基 金 投资有 可能
出现亏 损或 基金 份额 净值 低于初 始面 值。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人 认购 (或申 购) 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基 金合 同、 本招 募说 明书 等 信息
披露文 件, 自主 判断 基金 的投资 价值 , 自 主做 出投 资决策 , 自 行承 担投 资风 险。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并 不预 示其 未来 表现 。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其 他基 金的业 绩并 不构 成新 基金 业绩表 现的 保
证。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2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管 理人 提 醒投资 者基 金投 资的 “ 买者 自负 ” 原 则 , 在
作出投 资决 策后 ,基 金运 营状况 与基 金净 值变 化引 致的投 资风 险, 由投 资者 自行承 担。 
本招募说 明书( 更新 )所 载内容截 止日为20162017 年126月24日, 有关财 务数 据和净 值
表现截 止日 为20162017 年123 月31 日(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 计)。3 
 
 
第 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29 层 办公地 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29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光华 成立时 间: 1998 年7 月13 日 注册资 本: 2.5 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经 营 联系人 :





韩强 联系电 话:


(0755 )8316 9999 博时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经中 国证监会 证监基 字[1998]26 号文 批 准设立 。目 前公 司股 东为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持有股 份 49% ; 中国 长城 资产管 理公 司 , 持有股 份 25% ; 天津 港( 集团) 有限 公司 ,持 有股 份 6% ;上 海汇 华实 业有 限公司 ,持 有股 份12 %; 上 海盛 业股 权投 资基金 有限 公司 , 持 有股 份 6% ; 广 厦建 设集 团有 限 责任公 司, 持 有股 份2% 。注 册资 本为 2.5 亿元 人民 币。 公司设 立了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负责 指导基 金资 产的 运作 、 确 定基本 的投 资策略 和投 资组 合的 原则 。 公司下 设两 大总 部和 二十 八个直 属部 门 , 分别 是 : 权益投 资总 部 、 固定 收益 总部以 及宏 观策略 部、 交易 部、 指数 与量化 投资 部、 特定 资产 管理部 、多 元资 产管 理部 、年金 投资 部 、 产品规 划部、 营销服 务部 、客户 服务中 心、市 场部 、养老 金业务 中心、 战略 客户部 、机构- 上海、 机构- 南方、 券商 业 务部、 零售- 北京、 零售- 上海、 零售- 南方、 央企 业 务部、 互联 网 金融部 、 董 事会 办公 室、 办公室 、 人 力资 源部、 财 务部、 信息 技术 部、 基 金 运作部 、 风 险管 理部和 监察 法律 部。 权益投 资总 部负 责公 司所 管理资 产的 权益 投资 管理 及相关 工作 。 权益 投资 总部 下设股 票 投资部 (含 各投 资 风 格小 组) 、 研究 部。 股 票投 资 部负责 进行 股票 选择 和组 合管理 。 研 究部 负责完 成对 宏观 经济 、 投 资策略 、 行业 上市公 司及 市场的 研究 。 固定收 益总 部负责 公司 所 管 理资产 的固 定收 益投 资管 理及相 关工 作 。 固定 收益 总部下 设现 金管 理组 、 公 募基金 组 、 专 户 组、国 际组 和研 究组 ,分 别负责 各类 固定 收益 资产 的研究 和投 资工 作。 4 市场部 负责 公司 市场 和销 售管理 、 销售 组织 、 目 标 和费用 管理 、 销售督 导与 营销培 训管 理、 公司 零售 渠道银 行总 行管理 与维 护 、 推动 金融 同业业 务合 作与 拓展 、 国 际业务 的推 动 与 协作等 工作 。 战略 客户 部负 责北方 地区 由国 资委 和财 政部直 接管 辖企 业以 及该 区域机 构客 户 的销售 与服 务工 作。 机构- 上海和 机构-南 方分 别主 要 负责华 东地 区、 华南 地区 以及其 他指 定 区域的 机构 客户 销售 与服 务工作 。 养老 金业务 中心 负责公 司社 保基 金、 企业 年金 、 基 本养 老 金及职 业年 金的 客户 拓展 、 销 售与 服务 、 养 老金 研 究与政 策咨 询 、 养老 金销 售支持 与中 台运 作协调 、相关 信息服 务等 工作。 券商业 务部负 责券 商渠道 的开拓 和销售 服务 。零售- 北京 、 零售- 上海、 零售-南 方负 责公司 全国 范围 内零 售客 户的渠 道销 售和 服务 。 央 企业务 部负 责招 商局集 团签 约机 构客 户、 重要中 央企 业及 其财 务公 司等客 户的 拓展 、 合 作业 务落地 与服 务等 工作。 营销 服务 部 负 责营 销策划 、销 售支 持、 品牌 传播、 对外 媒体 宣传 等工 作。 宏观策 略部 负责 为投 委会 审定资 产配 置计 划提 供宏 观研究 和策 略研 究支 持 。 交 易部负 责 执行基 金经 理的 交易 指令 并进行 交易 分析 和交 易监 督。 指数 与量 化投 资部 负责 公司各 类指 数 与量化 投资 产品 的研 究和 投资管 理工 作 。 特 定资 产管 理部负 责公 司权 益类 特定 资产专 户和 权 益类社 保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管理及 相关 工作 。 多元 资产 管理部 负责 公司 的基 金中 基金投 资产 品 的研究 和投 资管 理工 作 。 年 金投资 部负 责公 司所 管理 企业年 金等 养老 金资 产的 投资管 理及 相 关工作 。 产 品规 划部 负责 新产品 设计 、 新 产品 报批 、 主管 部门 沟通 维 护 、 产 品维护 以及 年金 方案设 计等 工作 。 互 联网 金融部 负责 公司 互联 网金 融战略 规划 的设 计和 实施 , 公司 互联 网金 融的平 台建 设 、 业务 拓展 和客户 运营 , 推动公 司相 关业务 在互 联网 平台 的整 合与创 新 。 客 户 服务中 心负 责零 售客 户的 服务和 咨询 工作 。 董事会 办公 室专 门负 责股 东会、 董事 会、 监事 会及 董事会 各专 业委 员会 各项 会务工 作 ; 股东关 系管 理与 董、 监事 的联络 、沟 通及 服务 ;基 金行业 政策 、公 司治 理、 战略发 展研 究 、 公司文 化建 设 ; 与公 司治 理及发 展战 略等 相关 的重 大信息 披露 管理 ; 政 府公 共关系 管理 ; 党 务工作 ; 博时 慈善基 金会 的管理 及运 营等 。 办 公室 负责公 司的 行 政 后勤 支持 、 会 议及 文件 管 理、外 事活 动管 理、 档案 管理及 工会 工作 等。 人力 资源部 负责 公司 的人 员招 聘、培 训发 展 、 薪酬福 利、 绩效 评估 、 员 工沟通 、 人 力资 源信 息管 理工作 。 财 务部 负责 公司 预算管 理、 财务 核 算 、 成 本 控制 、 财 务 分析 等 工 作 。 信息 技 术 部 负责 信 息 系 统 开发 、 网 络 运行 及 维 护 、IT 系统安 全及 数据 备份 等工 作。 基 金运 作部 负责 基金 会计和 基金 注册 登记 等业 务。 风 险管 理部 负 责 建 立 和 完善 公 司 投 资风 险 管 理 制 度与 流 程 , 组织 实 施 公 司 投资 风 险 管 理与 绩 效 分 析工 作, 确保 公司 各类投 资风 险得到 良好 监督 与控 制。 监察法 律部 负责 对公 司投 资决策 、 基金 运5 作、 内 部管 理、 制度 执行 等方面 进行 监察 , 并 向公 司管理 层和 有关 机构 提供 独立、 客观 、 公 正的意 见和 建议 。 另设北 京分 公司 、 上 海分 公司、 沈阳 分公 司、 郑州 分公司 和成 都分 公司 , 分 别负责 对驻 京、 沪 、 沈 阳、 郑 州和 成 都人员 日常 行政 管理 和对 赴京、 沪、 沈阳 和郑 州处 理公务 人员 给予 协助。 此外 ,还 设有 全资 子公司 博时 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以及 境外 子公 司博 时基金 (国 际 ) 有限公 司。 截止 到2017 年6 月30 日 , 公司 总人 数为512 人, 其中研 究员 和基 金经 理超 过 87% 拥有 硕士及 以上 学位 。 公司已 经建 立健 全投 资管 理制度 、 风 险控 制制 度、 内部监 察制 度、 财务 管理 制度、 人事 管理制 度、 信息 披露 制度 和员工 行为 准则 等公 司管 理制度 体系 。 二、主 要成 员情 况 1 、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张光华 先生 , 博 士, 董事 长。 历 任国 家外 汇管 理局 政研室 副主 任, 计划 处处 长, 中 国人 民银行 海南 省分 行副 行长 、 党委 委员 , 中 国人 民银 行广州 分行 副行 长、 党委 副书记 , 广 东发 展银行 行长、 党委 副书 记 , 招商 银行副 行长、 执行 董事、 副 董事 长、 党 委副 书记, 在 招商 银 行任职 期间 曾兼 任永 隆银 行副董 事长 、 招 商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招商 信诺人 寿保 险有 限公司董 事长 、招银 国际 金融有限 公司 董事长 、招 银金融租 赁有 限公司 董事 长。2015 年 8 月起,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暨 法定 代表 人。 熊剑涛 先生 , 硕士 , 工程 师, 董事 。1992 年 5 月至1993 年4 月任 职于 深圳 山 星电子 有 限公司。1993 年起 ,历任 招商银行 总行 电脑部 信息 中心副经 理, 招商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电 脑部副 经理 、 经 理、 电 脑中 心总经 理、 技术 总监 兼信 息技术 中心 总经 理;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 ,被 中国 证监 会借 调至南 方证 券行 政接 管组 任接管 组成 员;2005 年 12 月起 任招 商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现分 管经 纪业 务、 资产 管理业 务、 信息 技术 中心 , 兼任 招商 期货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中 国证 券业协 会证 券经 纪专 业委 员会副 主任 委员 。 2014 年 11 月 起, 任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 六届董 事会 董事 。 江向阳 先生 ,董 事。2015 年 7 月起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中 共党 员,南 开 大学国 际金 融博 士, 清华 大学金 融媒 体 EMBA 。1986-1990 年就 读于 北京 师范 大 学信息 与情 报 学系 , 获 学士 学位 ; 1994-1997 年 就读 于中 国政 法大 学 研究生 院 , 获 法学 硕士 学位 ; 2003-2006 年,就 读于 南开 大学 国际 经济研 究所 ,获 国际 金融 博士学 位。2015 年 1 月至 7 月, 任招 商 局金融 集团 副总 经理 、 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党委 副书记 。 历任 中国证 监会 办公厅 、 党办 副6 主任兼 新闻 办( 网信 办) 主任; 中国 证监 会办 公厅 副巡视 员; 中国 证监 会深 圳专员 办处 长 、 副专员 ;中 国证 监会 期货 监管部 副处 长、 处长 ;中 国农业 工程 研究 设计 院情 报室干 部。 王金宝 先生 , 硕士 , 董事 。1988 年7 月至 1995 年4 月在 上海 同济 大学 数学 系工作 , 任 教师。1995 年 4 月进 入招 商证券 ,先 后任 上海 澳门 路营业 部总 经理 、上 海地 区总部 副总 经 理 (主 持工 作) 、 投资 部 总经理 、 投 资部 总经 理兼 固定收 益部 总经 理、 股票 销售交 易部 总经 理(现 更名 为机 构业 务总 部)、 机构 业务 董事 总经 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 任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第二 届、第 三届 监事 会监 事。2008 年 7 月起 ,任 博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第四 届至 第六 届董 事会 董事。 陈克庆先 生, 北京大 学工 商管理硕 士。2001 年起历 任世纪证 券投 资银行 北京 总部副 总 经理, 国信 证券 投行 业务 部副总 经理 , 华 西证 券投 资银行 总部 副总 经理 、 董 事总经 理。2014 年加入 中国 长城 资产 管理 公司, 现任 投资 投行 事业 部副总 经理 。 杨林峰 先生 ,硕 士, 高级 经济师 ,董 事。1988 年 8 月就职 于国 家纺 织工 业部 ,1992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 职于 中国华 源集 团有 限公 司, 先后任 华源 发 展 股份 有限 公司( 上海 证 交所上 市公 司) 董秘 、副 总经理 、常 务副 总经 理等 职。2006 年 7 月 就职 于上 海市国 资委 直 属上海 大盛 资产 有限 公司 , 任战 略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2007 年 10 月 至今, 出任 上海盛 业股 权 投资基 金有 限公 司执 行董 事、 总 经理。2011 年7 月至 2013 年8 月, 任博 时基 金管理 有公 司 第五届 监事 会监 事。2013 年8 月 起,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第五 届、 第六 届董事 会董 事 。 顾立基 先生 , 硕士 , 独立 董事 。1968 年至 1978 年 就职于 上海 印染 机械 修配 厂, 任共 青 团总支书 记;1983 年起, 先后任招 商局 蛇口工 业区 管理委员 会办 公室秘 书、 主任;招 商局 蛇口工 业区 免税 品有 限公 司董事 总经 理; 中国 国际 海运集 装箱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副 总经 理 、 总经理 ; 招商 局蛇 口工 业区 有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 国 际招 商局贸 易投 资有 限公 司董 事副总 经理 ; 蛇口招 商港 务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总经 理; 招商 局蛇 口工业 区有 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香港 海通 有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 招 商局科 技集 团有 限公 司董 事总经 理、 招商 局蛇 口工 业区有 限公 司副 总经理 。2008 年退 休。2008 年 2 月至 今, 任清 华大 学深圳 研究 生院 兼职 教授 ;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 兼任 招商局 科技 集团 有限 公司 执行董 事;2009 年 6 月至 今,兼 任中 国 平 安保 险( 集团 )股 份有 限公司 外部 监事 、监 事会 主席;2011 年 3 月至 今, 兼任湘 电集 团 有限公 司外 部董 事;2013 年5 月至 2014 年8 月, 兼 任德华 安顾 人寿 保险 有限 公司(ECNL ) 董事;2013 年6 月至 今, 兼任深 圳市 昌红 科技 股份 有限公 司独 立董 事。2014 年 11 月起 , 任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 六届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 7 李南峰先 生, 学士, 独立 董事。1969 年起先 后在中 国人民解 放军 酒泉卫 星基 地、四 川 大学经 济系 、 中 国人 民银 行、 深 圳国 际信 托投 资公 司、 华 润深 国投 信托 有限 公司工 作, 历任 中国人 民银 行总 行金 融研 究所研 究院 、 深 圳特 区人 行办公 室 主 任, 深圳 国际 信托投 资公 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 董事长 、党委书记,华润 深国投 信托有限公司总经 理、副 董事长。1994 年至2008 年曾 兼任 国信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 董 事长。2010 年退 休。2013 年 8 月 起, 任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 五届、 第六 届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何迪先生 ,硕 士,独 立董 事。1971 年 起,先 后在北 京西城区 半导 体器件 厂、 北京东 城 区电子 仪器 一厂 、 中 共北 京市委 党校 、 社 科院 美国 研究所 、 加 州大 学伯 克利 分校、 布鲁 津斯 学会 、 标 准国 际投资 管理 公司工 作 。1997 年9 月 至 今任瑞 银投 资银 行副 主席 。2008 年1 月, 何迪先 生建 立了 资助 、 支 持中国 经济 、 社 会与 国际 关系领 域中 长期 问题 研究 的非营 利公 益组 织“博 源基 金会 ”, 并担 任该基 金会 总干 事。2012 年 7 月起 ,任 博时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第 五届、 第六 届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2 、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车晓昕女 士, 硕士, 监事 。1983 年起 历任郑 州航空 工业管理 学院 助教、 讲师 、珠海 证 券有限 公司 经理 、 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投资 银行 总部总 经理 。 现 任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财务管 理董 事总 经理 。2008 年7 月起 ,任 博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第 四至 六届 监事会 监事 。 余和研 先生 ,监 事。1974 年 12 月 入伍 服役 。自 1979 年 4 月进入 中 国 农业 银 行总行 工 作,先 后在 办公 室、 农村 金融研 究所 、发 展研 究部 、国际 业务 部等 部门 担任 科员、 副处 长 、 处长等 职务 ;1993 年 8 月 起先后 在英 国和 美国 担任 中国农 业银 行伦 敦代 表处 首席代 表、 纽 约代表 处首 席代 表 ;1998 年8 月 回到 中国 农业 银行 总行 , 在 零售 业务 部担 任 副总经 理 。1999 年10 月起 到中 国长 城资 产 管理公 司工 作, 先后 在总 部国际 业务 部、 人力 资源 部担任 总经 理; 2008 年8 月 起先 后到 中国 长城资 产管 理公 司天 津办 事处、 北京 办事 处担 任总 经理;2014 年 3 月至 今担 任中 国长 城资 产管理 公司 控股 的长 城国 富置业 有限 公司 监事 、 监 事会主 席, 长 城 环亚国 际投 资有 限公 司董 事;2015 年 7 月起 任博 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 事。 陈良生 先生 , 中 央党 校经 济学硕 士。1980 年至2000 年就职 于中 国农 业银 行巢 湖市支 行 及安徽 省分 行。2000 年起 就职于 中国 长城 资产 管理 公司, 历任 合肥 办事 处综 合管理 部部 长、 福州办 事处 党委 委员 、总 经理、 福建 省分 公司 党委 书记、 总经 理。2017 年 4 月至今 任中 国 长城资 产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机构 协同 部专 职董 监事 。 赵兴利 先生 , 硕士 , 监 事 。1987 年至1995 年就 职于 天津港 务局 计财 处 。1995 年至 2012 年5 月 先后 任天 津港 贸易 公司财 务科 科长 、 天 津港 货运公 司 会 计主 管、 华夏 人寿保 险股 份有8 限公司 财务 部总 经理 、 天 津港财 务有 限公 司常 务副 总经理 。2012 年5 月 筹备 天津港 (集 团) 有限公 司金 融事 业部 , 2011 年 11 月 至今 任天 津港 ( 集团 ) 有 限公 司金 融事 业 部副部 长 。 2013 年3 月 起,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第五 至六 届监 事会监 事。 郑波先生 ,博 士,监 事。2001 年 起先后 在中国 平安 保险公司 总公 司、博 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工作 。现 任博 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人力 资源 部总经 理。2008 年 7 月起 ,任博 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第 四至 六届 监事会 监事 。 黄健斌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1995 年 起先后 在广发 证券有限 公 司 、广发 基金 管理有 限 责任公司 投资 管理部 、中 银国际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管理 部工 作。2005 年 加入博时 基金 管理公 司 , 历 任固定 收益 部基金 经理 、 博时平 衡配 置混合 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固定收 益部 副 总 经理 、 社 保组 合投资 经理 、 固 定收 益部 总经理 。 现 任公司 总经 理助 理兼 固定 收益总 部董 事总 经理、 年金 投资 部总 经理 、 社保 组合 投资 经理 、 高 级投资 经理 、 兼 任博 时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2016 年3 月 18 日 至今担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监事 会员 工监 事。 严斌先 生, 硕士 ,监 事。1997 年 7 月起 先后 在华 侨 城集团 公司 、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 司工作 。现 任博 时基 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财务 部副 总经 理。2015 年 5 月 起, 任博 时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第六 届监 事会 监事 。 3 、高 级管 理人 员 张光华 先生 ,简 历同 上。 江向阳 先生 ,简 历同 上。 王德英先 生, 硕士, 副总 经理。1995 年起先 后在北 京清华计 算机 公司任 开发 部经理 、 清华紫 光股 份公 司 CAD 与 信息事 业部 任总 工程 师。2000 年加 入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历 任行政 管理 部副 经理 , 电 脑部副 经理 、 信 息技 术部 总经理 、 公 司代 总经 理。 现任公 司副 总经 理,主 管 IT、 运作 、指数 与量化 投资等 工作, 博时 基金(国际) 有 限公司 及博 时资本 管理有 限公司 董事 。 董良泓先 生,CFA ,MBA , 副总经理 。1993 年 起先后 在中国技 术进 出口总 公司 、中技 上 海投资 公司 、 融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长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从事 投资 管理 工作 。2005 年2 月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 任社 保股票 基金 经理 , 特 定资 产高级 投资 经理 , 研 究部 总 经理兼 特定 资产 高级 投资 经理 、 社 保股 票基金 经理 、 特 定资 产管 理部总 经理 、 博 时资 本管 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现任 公司 副总经 理兼 高级 投资 经理 、 社保 组合 投资 经理 , 兼 任博时 基金 (国 际)有 限公 司董 事。 9 邵凯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副总经 理。1997 年至1999 年在河 北省 经济 开发 投资 公司从 事 投资管 理工 作。2000 年 8 月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债券 组合 经理 助理、 债券 组 合经理 、 社保 债券基 金基 金经理 、 固定 收益部 副总 经理兼 社保 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 固 定收 益 部总经 理、 固定 收益 投资 总监、 社保 组合 投资 经理 。 现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兼 任博时 基金 (国 际)有 限公 司董 事、 博时 资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徐卫先生 ,硕 士,副 总经 理。1993 年 起先后 在深圳 市证券管 理办 公室、 中国 证监会 、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工作 。2015 年 6 月加 入博 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现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兼 博时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博 时基 金( 国际) 有限 公司董 事。


孙麒清女 士, 商法学 硕士 ,督察长 。曾 供职于 广东 深港律师 事务 所。2002 年 加入博 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监察法 律部 法律 顾问 、 监 察法律 部总 经理 。 现 任公 司督察 长, 兼任 博时基 金( 国际 )有 限公 司董事 、博 时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副董 事长 。 4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过钧先 生 , 硕 士 ,CFA 。1995 年 起先 后在 上海 工艺 品 进出口 公司 、 德国 德累 斯 顿银行 上 海分行、 美国 Lowes 食品 有限公司 、美 国通用 电气 公司、华 夏基 金固定 收益 部工作。2005 年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 任基 金经 理、 博时 稳定价 值债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2005 年8 月 24 日至2010 年 8 月3 日 ) 、 固 定收 益部 副 总经理 、 博时 转债增 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3 年 9 月 25 日) 、博 时亚洲 票息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3 年2 月 1 日至2014 年 4 月 2 日) 、 博时双 债增 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2013 年9 月 13 日至 2015 年7 月16 日 ) 、 博时新 财富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的基 金经 理(2015 年 6 月 24 日至 2016 年 7 月 4 日 )。 现任 董事总 经理 兼固 定收 益总 部公募 基金 组 投资总 监兼 、 博时 信用 债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09 年 6 月 10 日 至今 ) 、 博 时稳健 回报 基 金的基 金经 理(2014 年 1 月 8 日至 今) 、博 时新 收 益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6 年 2 月 29 日至 今) 、博 时 新机遇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3 月 29 日 至 今)、 博时 新 价值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 3 月 29 日至今 ) 、 博 时新 策略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8 月 1 日至 今) 的基 金经 理 、博时 鑫源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2016 年9 月6 日 至今 ) 、 博 时乐 臻定 期开 放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 9 月29 日至 今) 、 博时 新起 点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10 月 17 日 至今 ) 、博时 双债 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今) 、博 时鑫 惠灵 活配置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1 月10 日至 今) 的 基金 经理 、 博时 鑫瑞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10 金 (2016 年 10 月 13 日至 今) 、 博时 鑫润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2016 年12 月7 日至 今) 的基 金 经理 。 历任基 金经 理: 刘建伟 先生 ,2015 年 6 月 24 日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曾 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王曦女 士,2015 年 9 月 7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 曾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委员: 江向 阳、 邵凯 、黄 健斌、 李权 胜、 欧阳 凡、 魏凤春 、王 俊、 过钧 、白 仲光 江向阳 先生 ,简 历同 上。 邵凯先 生, 简历 同上 。 黄健斌 先生 ,简 历同 上。 李权胜 先生 ,硕 士。2001 年起先 后在 招商 证券 、银 华基金 工作 。2006 年 加入 博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研究 员、 研 究员 兼基 金经 理助 理、 特 定资 产投 资经 理、 特定资 产管 理部 副总经 理 、 博 时医疗 保健 行业股 票基 金基 金经 理、 股票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 股 票投资 部成 长 组 投资总 监 。 现 任董事 总经 理兼股 票投 资部 总经 理兼 价值组 投资 总监 、 博 时精 选混合 基金 、 博 时新趋 势混 合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欧阳凡 先生 ,硕 士。2003 年起先 后在 衡阳 市金 杯电 缆厂、 南方 基金 工作 。2011 年加 入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曾任特 定资 产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 社 保组 合投资 经理 助理 。 现 任特 定 资产管 理部 总经 理兼 社保 组合投 资经 理。 魏凤春先 生, 经济学 博士 。1993 年起 先后在 山东经 济学院、 江南 证券、 清华 大学、 江 南证券、 中信 建投证 券公 司工作。2011 年加 入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投资经理 、博 时抗通 胀增 强回 报 (QDII-FOF) 基金、 博时 平衡 配置 混合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现 任首席 宏观 策 略分析 师兼 宏观 策略 部总 经理、 多元 资产 管理 部总 经理。 王俊先 生, 硕士,CFA 。2008 年 从上 海交 通大 学硕 士 研究生 毕业 后加 入博 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 历 任研 究员 、 金 融地产 与公 用事 业组 组长 、 研究 部副 总经 理、 博时 国企改 革股 票基 金、 博 时丝 路主 题股 票基 金的基 金经 理。 现任 研究 部总经 理兼 博时 主题 行业 混合(LOF) 基金、 博时沪 港深 优质 企业 混合 基金、 博时 沪港 深成 长企 业混合 基金 、 博 时沪 港深 价值优 选混 合基 金、博 时新 兴消 费主 题混 合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过钧先 生 , 硕 士 ,CFA 。1995 年 起先 后在 上海 工艺 品 进出口 公司 、 德国 德累 斯 顿银行 上 海分行、 美国 Lowes 食品 有限公司 、美 国通用 电气 公司、华 夏基 金固定 收益 部工作。2005 年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 任基 金经理 、 博 时稳定 价值 债券 投资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固11 定收益 部副 总经 理、 博时 转债增 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博时 亚洲 票息 收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博 时裕 祥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博 时双 债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新财 富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 现 任董 事总 经理 兼固定 收益 总部 公募 基金 组投资 总监 、 博 时信用债 券投 资基金 、博 时稳健回 报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LOF ) 、博 时新收 益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新机遇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 时新 价值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博时 新策 略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鑫 源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博时乐 臻定 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新起 点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博 时双 债增强 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 金、 博 时鑫 惠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鑫瑞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鑫润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白仲光 先生 , 博士 。1991 年起先 后在 石家 庄无 线电 九厂 、 石 家庄 经济 学院 、 长盛基 金、 德邦基金 、上 海金珀 资产 管理公司 工作 。2015 年加 入博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现任董 事总 经理兼 年金 投资 部投 资总 监、股 票投 资部 绝对 收益 组投资 总监 。 6 、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第 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中 国银 行 ” )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柒 佰玖拾 壹亿 肆仟 柒佰 贰拾 贰万叁 仟壹 佰玖 拾伍 元整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 王永 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 行客 服 电 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 主要 人员情况 中国银 行托 管业 务部 设立 于 1998 年, 现 有员 工 110 余人, 大部分 员工 具有 丰富 的银行 、 证 券 、基 金、 信托 从业 经验 , 且具 有海 外工 作、 学习 或 培训 经历 ,60 %以 上的 员 工具 有硕 士以上 学位 或高 级职 称。 为给客 户提 供专 业化 的托 管服务 , 中国 银行已 在境 内、 外分 行开 展 托管业 务。 12 作为国 内首 批开 展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业务 的商 业银 行, 中 国银 行拥 有证 券投 资基金 、 基 金 (一 对多 、一 对一 ) 、 社保 基金 、保 险资 金、QFII 、RQFII 、QDII 、境 外三类 机构 、券 商 资产管 理计 划、 信 托计 划 、 企业 年金、 银行理 财产 品、 股权 基金 、 私募 基金 、 资金托 管等 门 类齐全 、 产 品丰 富的 托管 业务体 系。 在国 内, 中国 银行首 家开 展绩 效评 估、 风险分 析等 增值 服务, 为 各 类客 户提 供个 性化的 托管 增值 服务 ,是 国内领 先的 大型 中资 托管 银行 。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情 况 截至 2017 年03 月 31 日, 中国银 行已 托 管576 只证 券投资 基金 , 其 中境 内基 金 541 只, QDII 基金 35 只 , 覆 盖了 股票型 、 债 券型 、 混 合型 、 货币 型、 指数 型等 多种 类型的 基金 , 满 足了不 同客 户多 元化 的投 资理财 需求 ,基 金托 管规 模位居 同业 前列 。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 控制 制度 中国银 行托 管业 务部 风险 管理与 控制 工作 是中 国银 行全面 风险 控制 工作 的组 成部分 , 秉 承中国 银行 风险 控制 理念 , 坚持 “规 范运 作、 稳 健 经营” 的原 则。 中国 银行 托管业 务部 风险 控制工 作贯 穿业 务各 环节 , 通 过风 险识 别与评 估 、 风险控 制措 施设 定及 制度 建设 、 内 外部 检 查及审 计等 措施 强化 托管 业务全 员、 全面 、全 程的 风险管 控。 2007 年起 , 中 国银 行连 续 聘请外 部会 计会 计师 事务 所开展 托管 业务 内部 控制 审阅工 作。 先后获 得基 于 “SAS70 ” 、 “AAF01/06 ” “ISAE3402”和“SSAE16 ” 等 国 际主流 内控 审 阅 准 则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阅 报 告 。2017 年 , 中 国 银 行 继 续 获 得 了 基 于 “ISAE3402 ”和 “SSAE16 ” 双准 则的 内部 控制审 计报 告 。 中 国银 行 托管业 务内 控制 度完 善 , 内控措 施严 密, 能够有 效保 证托 管资 产的 安全 。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 运作 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 和程 序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公 开募 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的 相 关规定 , 基金 托管人 发现 基金管 理人 的投 资指 令违 反法律 、 行 政 法规和 其他 有关规 定 , 或 者 违反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 应 当拒绝 执行 , 及时 通 知基 金管理 人 , 并 及时向 国务 院证券 监督 管 理 机构报 告。 基金 托管 人如 发现基 金管 理人 依据 交易 程序已 经生 效的 投资 指令 违反法 律、 行政 法规和 其他有 关规定 ,或 者违反 基金合 同约定 的,应当 及时 通知基 金管理 人, 并及时 向国务 院证券 监督 管理 机构 报告 。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 销机 构 (1 )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北京 分公 司及 北京 直销 中心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北 京分公 司及 北京 直销 中心 地址:








北京市 建国 门内 大 街 18 号 恒基中 心 1 座 23 层 13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 65187032 、010- 65187592 联系人 : 尚继源 博时一 线通 : 95105568 ( 免长 途话 费) (2 )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上海 分公 司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上 海分公 司 地址:








上海市 黄浦 区中 山南 路 28 号久事 大 厦 25 层 电话: 021-33024909 传真:


021-63305180 联系人 : 周明远 (3 )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总公 司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公司 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29 层 电话: 0755-83169999 传真:


0755-83199450 联系人 : 陈晓君 2 、代 销机 构 (1) 中国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2) 上海 天天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14 (3) 上海 好买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37 号 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4) 一路 财富(北 京)信 息科技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5 号楼7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 A 座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联系人: 段京璐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1566 网址: http://www.yilucaifu.com (5) 上海 陆金所资 产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6) 天津 万家财富 资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 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 号太 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修辞 联系人: 孙雪 电话: 010-59013825 传真: 010-59013707 15 客户服务电话: 010-59013825 网址: http://www.wanjiawealth.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选 择其 他符合 要求 的机 构代 理销 售本基 金 , 并及时 公告 。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 圳市 福田 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 行大 厦 29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东城 区建 国门 内大 街 8 号中 粮广 场 A 座 5 层 法定代 表人 : 张 光华 电话:





(010 )65171166 传真:





(010 )65187068 联系人 : 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 的律 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市 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负责人 :俞 卫锋 联系人 :陆奇 经办律 师: 安冬 、陆 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 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 银 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 202 号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 丹


联系电 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联系人 :张 振波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张振波 第 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博时新 起点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16 第 五部分


基金的 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通过 对多 种投 资策 略的有 机结 合, 在有 效控 制风险 的前 提下 , 力 争为 基金持 有人 获取长 期持 续稳 定的 投资 回报。 第 七部分


投资 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对 象是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 包括 中小板 、 创业 板及其 他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上市 的股 票) 、 权证 、 股 指期 货等 权 益类金 融工 具, 以及债 券等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具 (包括 国债、 金融 债、 央 行票据 、 地方 政府 债、 企业 债、 公 司债、 永续债 、可交 换公 司债券 、可转 换公司 债券 (含可 分离交 易可转 债) 、 中小企 业私募 债券、 中期 票据、 短期 融 资券、 超级 短期 融资 券、 资产支 持证 券、 次级 债、 债券回 购、 银行 存款 、 货 币市 场工具 等 ) 及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 须符 合 中国证 监会的 相关规 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投 资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人 在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可以 将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股票资 产占 基金 资产 的 0%-95% ; 中小企 业私 募债占 基金资 产 净值的比例不高 于 2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本 基 金保留 的现 金或 到期 日在 一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权 证投资 占基 金 资产净 值 的 0-3% 。 如果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变更 投资 品种 的投 资比 例限制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程 序 后,可 以调 整上 述投 资品 种的投 资比 例。 第八部分


投资策略 一、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自上 而下 和自 下而上 相结 合 、 定 性分 析和 定量分 析互 相补 充的 方法 , 在股票 、 债券和 现金 等资 产类 之间 进行相 对稳 定的 适度 配置 , 强调通 过自 上而 下的 宏观 分析与 自下 而 上的市 场趋 势分 析有 机结 合进行 前瞻 性的 决策 。 二 、债 券投 资策 略 17 本基金 采用 的债 券投 资策 略包括 : 期 限结 构策 略、 信用策 略、 互换 策略 、 息 差策略 、 可 转债策 略等 。 1 、期 限结 构策 略 通过预 测收 益率 曲线 的形 状和变 化趋 势, 对各 类型 债券进 行久 期配 置。 具体 策略又 分为 跟踪收 益率 曲线 的骑 乘策 略和基 于收 益率 曲线 变化 的子弹 策略 、杠 铃策 略及 梯式策 略。 2 、信 用策 略 信用债 收益 率等 于 基 准收 益率加 信用 利差 , 信 用利 差收益 主要 受两 个方 面的 影响, 一是 该信用 债对 应信 用水 平的 市场平 均信 用利 差曲 线走 势; 二 是该 信用 债本 身的 信用变 化。 基于 这两方 面的 因素 , 本 基金 管理人 分别 采用 (1) 基于 信用利 差曲 线变 化策 略和 (2) 基 于信 用 债信用 变化 策略 。 3 、互 换策 略 不同券 种在 利息 、 违 约风 险、 久 期、 流动 性、 税 收 和衍生 条款 等方 面存 在差 别, 投 资管 理人可 以同 时买 入和 卖出 具有相 近特 性的 两个 或两 个以上 券种 ,赚 取收 益级 差。 4 、息 差策 略 通过正 回购 ,融 资买 入收 益率高 于回 购成 本的 债券 ,从而 获得 杠杆 放大 收益 。 5 、可 转债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利用 宏观 经济 变化 和上市 公司 的盈 利变 化, 判断市 场的 变化 趋势 , 选 择不同 的行 业, 再 根据 可转 换债 券的 特性选 择各 行业 不同 的转 债券种 。 本 基金 利用 可转 换债券 的债 券底 价和到 期收 益率 来判 断转 债的债 性, 增强 本金 投资 的相对 安全 性; 利用 可转 换债券 溢价 率来 判断转 债的 股性 ,在 市场 出现投 资机 会时 ,优 先选 择股性 强的 品种 ,获 取超 额收益 。 6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投 资 策略 针对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本基金 以持 有到 期, 获得 本金和 票息 收入 为主 要投 资策略 , 同 时,密 切关 注债 券的 信用 风险变 化, 力争 在控 制风 险的前 提下 ,获 得较 高收 益。 三 、股 票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股票 投资 以定 性和 定量分 析为 基础 , 从基 本面 分析入 手 , 主 要遵 循以 下三 个步 骤 : (1)本 基金将 对股票 的风 格特征进 行评 估,从 股票 池中选择 成长 与价值 特性 突出的 股 票。 根据一 系列 指标 对市 场上 所有股 票的 风格 特征 进行 评估 。 成 长股 的重 要评 估指 标是考 察 公司的 成长 性 。 价值 投资 的核心 思想 是寻 找市 场上 被低估 的股 票 。 通过 以上 评估 , 初 步筛 选18 出成长 与价 值股 票池 。 (2)对 股票的 基本面 素质 进行筛选 ,应 用基本 面分 析方法, 确定 优质成 长股 与优质 价 值股的 评价 标准 , 在 第一 步选择 出的 具有 鲜明 风格 的股票 名单 中 , 进一 步分 析, 选出 基本 面 较好的 股票 。 (3)进 行成长 与价值 的风 格配置。 本基 金将根 据对 市场的判 断, 动态地 调整 成长股 与 价值股 的投 资比 重, 追求 在可控 风险 前提 下的 稳健 回报。 在以上 形成 的价 值股 、 成 长股股 票池 中 , 本基 金根 据对市 场趋 势的 判断 、 宏 观经济 环 境 等因素 , 对成 长与价 值股 的投资 比例 进行 配置 。 总 体而言 , 成长 股与价 值股 在股票 资产 中 进 行相对 均衡 的配 置, 适度 调整。 以控 制因 风格 带来 的投资 风险 , 降 低组 合波 动的风 险, 提高 整体收 益率 。 四、金 融衍 生品 投资 策略 1 、权 证投 资策 略 权证为 本基 金辅 助性 投资 工具 , 投 资原 则为有 利于 基金资 产增 值 、 控制 下跌 风险 。 本基 金在权 证投 资方 面将 以价 值分析 为基 础, 在采 用数 量化模 型分 析其 合理 定价 的基础 上, 立足 于无风 险套 利, 力求 稳健 的投资 收益 。 2 、股 指期 货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根 据风 险管 理的 原则 , 以 套期 保值为 目的 , 在 风险 可控 的前提 下 , 本着谨 慎原 则,参 与股 指期 货的 投资 ,以管 理投 资组 合的 系统 性风险 ,改 善组 合的 风险 收益特 性。 五、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对 资产 支持 证券基 础资 产及 结构 设计 的研究 , 结 合多 种定 价模 型, 根 据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适度 进行 资产支 持证 券的 投资 。 未来随 着证 券市 场投 资工 具的发 展和 丰富 , 在 符合 有关法 律法 规规 定的 前提 下, 本 基金 可相应 调整 和更 新相 关投 资策略 。 六 、投 资限 制 1 、组 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本基 金股 票投 资比 例 为基金 资产 的 0%-95% ; (2)每 个交易 日日终 在扣 除股指期 货合 约需缴 纳的 交易保证 金后 ,保持 不低 于基金 资 产净 值 5% 的现 金或 者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3)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的 证券 ,其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19 (4)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 不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5) 基金 资产 总值 不得 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40% ; (6)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权 证,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3%; (7)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权证 ,不得 超过 该权 证 的 10 %; (8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买 入 权 证 的 总 金 额 , 不 得 超 过 上 一 交 易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5%; (9)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 始权益人 的各 类资产 支持 证券的比 例, 不得超 过基 金资产 净 值的 10 %; (10)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产支 持证 券, 其市 值不 得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 (11 ) 本 基金 持有 的同 一 (指同 一信 用级 别) 资产 支持证 券的 比例 , 不 得超 过该资 产支 持证券 规模 的 10 %; (12)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原 始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不得 超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规 模 的 10 %; (13 ) 本 基金 应投 资于 信 用级别 评级 为 BBB 以上 ( 含 BBB )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 基 金持 有资产 支持 证券 期间 , 如 果其信 用等 级下 降、 不再 符合投 资标 准 , 应在 评级 报告发 布之 日 起 3 个月 内予 以全 部卖 出; (14 ) 基 金财 产参与 股票 发行申 购 , 本 基金所 申报 的金额 不超 过本 基金 的总 资产 , 本 基 金所申 报的 股票 数量 不超 过拟发 行股 票公 司本 次发 行股票 的总 量; (15) 本基 金参 与股 指期 货交易 后, 需遵 守下 列规 定: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 日终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 货合 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 产净值的 10% ; 本基 金在 任何 交易 日日终 , 持有 的买 入期 货 合约价 值与 有价 证券 市值 之和 , 不 得超 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95% , 其 中, 有 价证 券指 股票、 债 券 (不 含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 、 权证、 资产 支持 证券、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不含 质押 式回购 ) 等; 本基 金在 任何 交易日 日终 , 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 的 2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 内 交易 (不 包括 平仓 ) 的股 指期货 合约 的成 交金 额不 得超过 上一 交易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20% ; 本基金 所持 有的 股票 市值 和买入 、 卖 出股 指期 货合 约价值 , 合 计 ( 轧差 计算) 应当 符 合基 金 合同关 于股 票投 资比 例的 有关规 定; (17 )基金投资于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例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20% ,本基金持有 单 只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其 市值不 得超 过本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18) 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20 因证券 、 期 货市 场波 动、 上市公 司合 并、 基金 规模 变动、 股权 分置 改革 中支 付对价 等基 金管理人 之外 的因素 致使 基金投资 比例 不符合 上述 规定投资 比例 的,基 金管 理人应当 在 10 个交易 日内 进行 调整 ,但 中国证 监会 规定 的特 殊情 形除外 。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 月内使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约定 。 在 上述 期间 内,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 投资策 略应 当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基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的 投资 的监 督与检 查自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 起开 始。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或调整 上述 限制 , 如 适用 于本基 金,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适 当程 序后,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相关 限制 或按 调整 后的 规定执 行。 2 、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财产 买卖基 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 管人及 其控 股股 东、 实际 控制人 或者 与 其 有 其 他 重大 利 害 关 系的 公 司 发 行 的证 券 或 者 承销 的 证 券 , 或者 从 事 其 他重 大 关 联 交易 的, 应当 符合 基金的 投资 目标和 投资 策略 , 遵 循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优 先的 原则 , 防 范利 益 冲突 , 建 立健 全内部 审批 机制和 评估 机制 , 按 照市 场公平 合理 价格 执行 。 相 关交易 必须 事 先 得到基 金托 管人 的同 意, 并按法 律法 规予 以披 露。 重大关 联交 易应 提交 基金 管理人 董事 会审 议, 并 经过 三分 之二 以上 的独立 董事 通过 。 基 金管 理人董 事会 应至 少每 半年 对关联 交易 事项 进行审 查。 法律 、 行 政法 规或监 管部 门取 消 上述 禁止 性规 定, 如适用 于本 基金 , 基 金管 理人在 履 行 适当程 序后 ,则 本基 金投 资不再 受相 关限 制。 第 九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一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利 率(税 后)+3% 21 其中 , 一 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利率是 指中 国人 民银 行公 布并执 行的 金融 机构 一年 期人民 币 存款基 准利 率。 本基金 通过 对多 种投 资策 略的有 机结 合, 在有 效控 制风险 的前 提下 , 力 争为 基金持 有人 获取长期 持续 稳定的 投资 回报。 以 “一 年期银 行定 期存款利 率( 税后)+3% ” 作为业绩 比较 基准可 以较 好地 反映 本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 者是 市场 上出 现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基 准时 , 基 金管 理人 经与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变 更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并 及时 公告 , 而 无需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 第 十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其 预期收 益及 预期 风险 水平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 高 于债 券型基 金及 货币市 场基 金, 属于 中高 收益/ 风险 特征 的基 金。 第 十一 部分


基金投资组 合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 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定 ,复 核了 本报 告中 的净值 表现 和投 资组 合报 告等内 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师审计 。 1 报告 期末 基金 资产 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206,756,518.16 36.28 其中: 股票 206,756,518.16 36.28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19,408,000.00 38.50 其中: 债券 219,408,000.00 38.50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0,000,000.00 3.51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20,276,575.15 21.11 7 其他各 项资 产 3,414,320.63 0.60 22 8 合计 569,855,413.94 100.00 2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2.1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53,911,518.15 27.05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13,052,297.50 2.29 F 批发和 零售 业 130,984.00 0.02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130,508.91 0.02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79,131.20 0.01 J 金融业 39,388,423.32 6.92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16,930.16 0.00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46,724.92 0.01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06,756,518.16 36.34 3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000651 格力电 器 1,250,000 39,625,000.00 6.96 2 600104 上汽集 团 1,380,620 35,040,135.60 6.16 3 002142 宁波银 行 1,499,946 27,629,005.32 4.86 4 000550 江铃汽 车 1,006,066 27,495,783.78 4.83 5 000333 美的集 团 700,000 23,310,000.00 4.10 6 600741 华域汽 车 758,804 13,817,820.84 2.43 7 002310 东方园 林 799,500 12,768,015.00 2.24 8 603288 海天味 业 362,700 12,625,587.00 2.22 9 601939 建设银 行 1,979,700 11,759,418.00 2.07 10 603833 欧派家 居 2,329 223,560.71 0.04 4 报告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122,634,000.00 21.55 23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93,895,000.00 16.5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93,895,000.00 16.50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2,879,000.00 0.51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19,408,000.00 38.56 5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019536 16 国债 08 500,000 47,255,000.00 8.31 2 150319 15 进出 19 500,000 47,140,000.00 8.29 3 160205 16 国开 05 500,000 46,755,000.00 8.22 4 019547 16 国债 19 500,000 45,415,000.00 7.98 5 019546 16 国债 18 300,000 29,964,000.00 5.27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投 资。 9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11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1.1 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没 有出 现被 监管 部门 立案调 查, 或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11.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 票中, 没有 投资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票 。 11.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148,305.8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012,016.67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253,898.94 24 5 应收申 购款 99.21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14,320.63 11.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 券。 11.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11.6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第十二 部分 基金 的业绩 基 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诚实 信用 、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但不 保证 基 金一 定盈利 ,也 不保证最 低收 益。基 金的 过往业绩 并不 代表其 未来 表现。投 资有 风险, 投 资 人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历史各 时间 段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 1. 博时 新起点 混 合 A 期间 净值 增长 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5.06.24-2015.12.31 -0.30% 0.06% 2.48% 0.01% -2.78% 0.05% 2016.01.01-2016.12.31 0.39% 0.33% 4.50% 0.01% -4.11% 0.32% 2017.01.01-2017.03.31 5.99% 0.42% 1.11% 0.01% 4.88% 0.41% 2015.06.24-2017.03.31 6.09% 0.29% 8.09% 0.01% -2.00% 0.28% 2. 博时 新起点 混 合 C 期间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5.06.24-2015.12.31 -0.70% 0.07% 2.48% 0.01% -3.18% 0.06% 2016.01.01-2016.12.31 -0.27% 0.33% 4.50% 0.01% -4.77% 0.32% 2017.01.01-2017.03.31 5.95% 0.42% 1.11% 0.01% 4.84% 0.41% 2015.06.24-2017.03.31 4.92% 0.29% 8.09% 0.01% -3.17% 0.28% 25 第十三 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C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 务费;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 诉讼 费 和 仲裁 费 ; 6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 、基 金的 证券 、期 货 交 易 费用; 8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基 金的 账户 开户 费用 、 账户维 护费 用; 10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1.0% 年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 1.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个月 月末 , 按 月支付 。 经基 金管理 人与 基金托 管 人 核对一 致后 , 由 基金托 管 人于次 月首 日 起 2-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 基 金 的 托管 费 按前 一 日基 金 资 产 净值 的 0.25% 的年 费 率 计 提。 托 管费 的 计算 方 法 如 下: H =E× 0.25%÷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个月 月末 , 按 月支付 。 经基 金管理 人与 基金托 管 人 核对一 致后 , 由 基金托 管 人于次 月首 日 起 2-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基 金托26 管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3 、销 售服 务费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不 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基 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1% 。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C 类基 金份 额的 基金 资 产净值 的 0.1% 年 费率 计提 。 计 算方 法如下 :


H=E ×0.1%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一 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经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金 托管人 核对 一致后 , 由基 金托 管人 于 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 登记 机构 , 由 登记机 构代 付给 销售 机构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销售服 务费 主要 用于 本基 金持续 销售 以及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服务 等各 项费 用。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第 4-10 项费 用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生 效前 的相 关 费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第十四 部分


对招募说明 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 有关 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对本 基金 管理人 于 2016 年 2 月 6 日 刊登的 本基 金原 招募 说明 书(《 博时 新起 点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进 行 了更新,并 根据 本基 金管 理 人对本 基金 实 施的投 资经 营活 动进 行了 内容补 充和 更新,主要 补充和 更新 的内 容如 下: 1 、在 “三 、基 金管 理人 ” 中,对 基金 管理 人的 基本 情况进 行了 更新 ; 2 、在 “四 、基 金托 管人 ” 中,对 基金 托管 人的 基本 情况进 行了 更新 ; 3 、在“ 五、相 关服务 机构 ”中,更 新了 相关服 务机 构的内容 ,各 新增代 销机 构均在 指 定媒体 上公 告列 示; 4 、在 “六 、 基 金的 募集 及 基金合 同的 生效 ” , 对基 金 的募集 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5 、 在 “ 七、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赎 回 ” , 更 新了 ( 二) 申购、 赎回 开始 日及 业务 办理时 间 、 (三) 申购 与赎 回的 数额 限制 、 (十 三) 基金 转换 以 及(十 七) 定期 定额 投资 计划 的 内容 ; 6 、 在 “ 八 、 基 金的 投资 ” 中, 更新 了 “ (九 ) 基金 投 资组合 报告 ” 的内 容 , 数 据内容 截 止时间 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7 、在“ 九、基 金的业 绩” 中,更新 了“ 自基金 合同 生效当年 开始 所有完 整会 计年度 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的 数据 及列 表内 容, 数 据内容 截止 时 间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8 、在 “二 十一 、其 它应 披 露的事 项” 中根 据最 新情 况对相 关应 披露 事项 进行 了更新 : ( 一) 、 2017 年 06 月 15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券 报、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上公 告 了 《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博 时新 起点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 会表决 结果 暨决 议生 效的 公告》 ;


( 二) 、 2017 年 06 月 01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券 报、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上公 告 了 《 关于 博时 新起 点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增 加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为 代销 机 构并参 加其 费率 优惠 活动 的公告 》 ;


( 三) 、 2017 年 05 月 09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券 报、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上公 告 了 《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以 通讯 方式 召开 博时 新起点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 第二 次提示 性公 告》 ;


( 四) 、 2017 年 05 月 08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券 报、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上公 告 了 《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以 通讯 方式 召开 博时 新起点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 第一 次提示 性公 告》 ;


( 五) 、 2017 年 05 月 05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券 报、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上公 告 了 《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以 通讯 方式 召开 博时 新起点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28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 公告 》 ;


( 六) 、 2017 年 04 月 22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券 报、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上公 告 了《博 时新 起点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第 1 季度 报告 》 ;


( 七) 、 2017 年 03 月 27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券 报、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上公 告 了《博 时新 起点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 (摘 要) 》 ;


( 八) 、 2017 年 03 月 27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券 报、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上公 告 了《博 时新 起点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 (正 文) 》 ;


( 九) 、 2017 年 02 月 07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券 报、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上公 告 了《博 时新 起点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说 明 书 2017 年第 1 号( 摘要)》;


( 十) 、 2017 年 02 月 07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券 报、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上公 告 了《博 时新 起点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说 明 书 2017 年第 1 号( 正文)》;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