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半年定开债: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1 鑫 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 鑫 元半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计 票的 提示 性公 告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关于修改鑫元 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及 《关于调整鑫 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赎回费的议案》 ,并已于 2017 年 7 月 6 日 至 2017 年 7 月 8 日先 后发布 《鑫元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 召开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 一 次 提示 性 公告》 及 《鑫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 二次提示性公告》 。 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收取时间 自 2017 年 7 月 10 日起, 至 2017 年8 月 7 日17 时止, 并 拟于2017 年8 月8 日 进行计票。 如 《关于调整鑫元半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的议案》 通过 , 则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持有 本基金基金份额6 个月 以下 (不含6 个月) 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将 收取0.1% 的赎回费, 其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资产, 未计入基金资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敬请投资者 留意 本公司网站及相关公告 , 关注相关议案内容及基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对本 开放期内赎回费用的影响。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 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