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海富通富睿混合C(004512)

海富通富睿混合: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海 富通 富睿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开 放日 常申 购 、 赎 回 、 转 换 、 定
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8 月3 日 
1 公告 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富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富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5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5 月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以
及 《海富通富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海富通
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8 月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8 月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8 月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8 月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8 月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海富通富睿混合 A 海富通富睿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513 004512 
该 分 级 基 金 是 否 开 放 申 购 、 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日常 申购 、赎回 (转换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 的办 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 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 转
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 开放日
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 日常 申购 业务 
3.1 申购 金额限 制 
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销售机 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
约定的,从 其约定。 
3.2 申购 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资产, 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登
记等各项费用。 
3.2.1 前端收 费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但从C 类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A 类基 金份额 
金额(M) 费率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2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80% 
M<100 万元 1.00% 
C 类基 金份额 
申购费为0 注: 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 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单次申购的实际确认金
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 
4 日常 赎回 业务 
4.1 赎回 份额限 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
回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0 份。基金 份额持
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 10 份时,
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 费率 
A 类基 金份额 
持有期 费率 
7 日以下 1.50% 
7 日(含)至 30 日以下 0.75% 
30 日(含)至 1 年以下 0.50% 
1 年(含)以上,2 年以下 0.25% 
2 年(含)以上 0% 
C 类基 金份额 
30 天以下 0.5% 
30 天(含)以上 0% 
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 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 个月但少于6 个月的投资人, 将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
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 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
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日常 转换 业务 
5.1 转换 费率 
1、基金 转换费 用由转 出基金的 赎回费 用加上 转出与转 入基金 申购费 用补差
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
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 )基 金转换 申购补 差费:按 照转入 基金与 转出基金 的申购 费的差 额收取
补差费。 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 补差
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 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
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 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 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 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 则
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
H=0 ; 
J 为申购补差费。 
特别提示: 由本基金转入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时, 如果投资者的转入金额在
500 万(含)到 1000 万之间,在收取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时,将直接按照海
富通精选贰号混合的申购费收取,不再扣减申购原基金时已缴纳的 1000 元申购费。 
本基金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在
转出资金 的基金 资产中 列支;转 入份额 以四舍 五入的方 式保留 至小数 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举例: 一投资者将持有 1 年以上、2 年以下的 10000 份海富通富睿混合 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转换到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 假 设转换申请日海富通 富睿混合
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的份额净值分别为1.100 和1.050
元,相应的该笔转换所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为 1.0%,则有: 
A=[B×C×(1-D)/(1+H)+G]/E 
=[10000×1.100× (1-0.25%)/(1+1.0%)+0]/1.050=10346.53 份 
F=B×C×D=10000×1.100×0.25%=27.5 元 
J=[B×C×(1-D)/(1+H)]×H 
=[10000×1.100× (1-0.25%)/(1+1.0 %)]×1.0%=75 元 
即,该投资者承担 27.5 元赎回费和 75 元申 购补差费后,将获得 10346.53
份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份额。 
5.2 其他 与转换 相关 的事 项 
1、适用基金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可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如下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 具体包
括: 
海富通中 小盘混 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简 称 “海 富通中小 盘混合 ” ) 、 海富通
精选证券 投资基 金(简 称 “海富 通精选 混合 ” ) 、海富 通收益 增长证 券投资基金
(简称 “ 海富通 收益增 长混合 ” ) 、海 富通股 票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简称 “海
富通股票 混合 ” ) 、海 富通强化 回报混 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简 称 “海 富通强化回
报混合 ” ) 、 海 富 通 风 格 优 势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简 称 “ 海 富 通 风 格 优 势 混
合 ”) 、 海富通 精选贰 号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简称 “ 海富通 精选贰 号混合 ”)、
海富通领 先成长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简称 “ 海富通领 先成长 混合 ” ) 、海富通
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LOF) (简称“ 海富通中证 100 指数(LOF ) ) 、海富
通稳健添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金 (简称 “海富 通稳健添 利债券 ”,含 A 类和 C
类) 、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 海富通货币”,含 A 级和 B 级) 、 海富通稳固 收益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简 称 “ 海 富通稳固 收益债 券 ”) 、海富通国
策导向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简 称 “海 富通国 策导向混 合 ”) 、海富 通养老收益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简称“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 A”) 、海富通内需
热点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简称 “海富 通内需 热点混合 ”) 、 海富通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海富通纯债债券”,含 A 类和C 类) 、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
混合型发 起式证 券投资 基金(简 称 “海 富通阿 尔法对冲 混合 ” ) 、海 富通新内需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简称 “海富通新内需混合 A”) 、海富
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简称 “海富通一年定开 A”) 、
海富通东财大数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海富通东财大数据混合” ) 、 海富
通改革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海富通 改革驱动混合”)、 海富通富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富祥混合” ) 。 
2、可办理转换业务的本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仅在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开通跨 TA 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人可通过如下销售渠道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
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
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天风
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 ) 、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 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换
出基金及拟转换入基金的销售。 
(2 ) 、 单笔转换入申请不受转换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若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某笔基金转换将导致其在该销售机构所持有的剩余基金份额低于规定限额的(具体限额参见相关公告和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应申请一并转换。 
(3 ) 、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本基金的单笔转换申请份额最低为
10 份。投 资者办 理基 金转换业 务时, 转换出 方的基金 必须处 于可赎 回状态,转
换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且开通了相应的转换业务, 否则, 转换申请
将确认为失败。 
(4 ) 、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 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换出、 转换入基金的
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进行计算。 
(5 ) 、 正常情况下, 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
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 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
记。在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6 ) 、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换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况, 为巨额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转换出
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决定全额
转换出或部分转换出, 并且对于基金转换出和基金赎回, 将采取相同的确认比例。
在转换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换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 ) 、持有人对转换入基金的份额持有期限自转换入确认之日算起。 
(8 ) 、转换和赎回业务均遵循 “先进先出 ”的原则。 
6 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 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
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影响,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
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
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天风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大 同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深圳众禄 金融控 股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 (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
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 (北京)
信息科技 有限公 司、上 海联泰资 产管理 有限公 司、北京 增财基 金销售 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 (大连) 有限公司、 上 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基
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限公司、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中证 金牛( 北京)投 资咨询 有限公 司、深圳 富济财 富管 理 有限公司、
奕丰金融服务 (深圳) 有限公司、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凤凰金信 (银川)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申请办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4、扣款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申 购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 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
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与以上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5、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且每
期扣款及申购申请日固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6、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7、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请日, 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在 T+1 日进行确认, 投资者可在 T+2 日起查询定期定额
申购的确认情况。 
7 基金 销售 机构 
7.1 直销 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7.2 非直 销机构 
中国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 宁波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海通 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山
东) 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大同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 (杭州) 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 (北京)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
钱景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汇 付金融 服务有 限公司、 嘉实财 富管理 有限公司、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 (大连) 有限公司、 上海利 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限公司、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中证金牛 (北京)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奕丰金
融服务 (深圳) 有限公司、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厦门
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 瑞财富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凤凰金信 (银川)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基金 份额 净值公 告/基 金收 益公告 的披 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之后, 基金管 理人将在 T+1 日(T 日为开放
日) 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指定媒体,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 需要 提示的 事项 
(1 )本 公告仅 对本基 金开放申 购、赎 回、转 换及开通 定期定 额投资 事项予
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7 日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和 《证券时报》 上的 《 海富通富睿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hftfund.com ) 查阅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 )对 未开设 销售网 点地区的 投资者 及希望 了解本公 司旗下 管理基 金其他
有关信 息的投 资者, 可 拨打本 公司的 客户服 务 电话(40088-40099 ) 垂询相 关事
宜。 
(3 )风 险提示 :本基 金管理人 承诺以 诚实信 用、勤勉 尽责的 原则管 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8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