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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沪深300(000311)

景顺沪深300: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景 顺长 城沪 深 300 指 数增 强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分红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7 年 8 月 2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031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0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 《 景 顺 长 城 沪 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7 月 28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元) 2.274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 元) 1,356,543,669.58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额(单位: 元) 135,654,366.96 本次分红方案 (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1.9 元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 《景顺长城沪 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约定: 在符合 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份基金 份额每 次收益 分配 比例 不得低 于收益 分配 基准 日每份 基金份 额该 次 可供分 配利 润的 1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2. 与 分红相 关的 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8 月 4 日 除息日


2017 年 8 月 4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8 月 7 日 分红对象 权 益 登 记 日 在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基 金 全 体 基 金 份 额持有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投 资 者 其 现 金 红 利 转 换 为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份额净值确定日: 2017 年 8 月 4 日;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 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7 年 8 月 7 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7 年 8 月 8 日起可以查询、 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投资者 (包括个人 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3.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7 年 8 月 7 日自基金托管账 户划出。 2、权 益登 记日申 请申 购的有 效基 金份额 不享 有本次 分红 权益, 权益 登记日 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 2017 年 8 月 4 日 )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 本公司 官网 查询确 认分 红方式 是否 正确。 如希 望修改 分红 方式, 请务 必在 2017 年 8 月 3 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 本公司将只 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 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 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 4、如 在权 益登记 日当 日,投 资者 转托管 转出 的基金 份额 尚未转 入其 他销售 机构的,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权益登 记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 次分 红不会 改变 本基金 的风 险收益 特征 ,也不 会降 低本基 金的 投资风 险或提高本基 金的投资收益。 6、 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初始面值附近, 在市场 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 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 险提 示:本 基金 管理人 承诺 以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