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时A50: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嘉实 富时中国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7 年 8 月 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嘉实富 时中 国 A50 交易 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嘉实富 时中 国 A50ETF (场内简 称: 富时 A50 ) 基金主 代码 512550 基金运 作方 式 交易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7 月 3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中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等 法律 法规以 及《 嘉实 富时 中 国 A5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嘉实 富 时 中 国 A50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 券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申购起 始日 2017 年 8 月 7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7 年 8 月 7 日 注: 投 资者 范围 : 指 个人 投资者 、 机 构投 资者 、 合 格境外 机构 投资 者、 人民 币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者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购 买证 券投 资基金 的其 他投 资人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 务的 办理时间 基金投 资者 办理 基金 份额 的申购 、 赎回 等业 务的 开放 日为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及深 圳证券 交 易所 的 交易 日 , 具体 办理 时间为 相关 证券 交易 所的 正常交 易日 的交 易时 间 。 但基金 管理 人根 据法律 法规 、中 国证 监会 的要求 或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公告暂 停申 购、 赎回 时除 外。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 若 出现 相关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时间 变更或 其他 特殊 情况 , 基 金管理 人将 视情况 对前 述开 放日 及开 放时间 进行 相应 的调 整, 并应在 实施 日前 依照 《信 息披露 办法 》 的 有关规 定在指 定媒体 上公 告 ;若 证券交 易场所 依法 决定临 时停市 或在交 易时 间非正 常停市 , 基金管 理人 在次 日依 照《 信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在指 定媒 体上 公告 。 3 日常申购、赎回业 务 (1) 申购 和 赎 回的 原则 ① 基金 采用 份额 申购 和份 额赎回 的方 式, 即申 购和 赎回均 以份 额申 请。 ② 基金 的申 购对 价、 赎回 对价包 括组 合证 券、 现金 替代、 现金 差额 及其 他对 价。 ③ 申购 、赎 回申 请提 交后 不得撤 销。 ④ 申购 、赎 回应 遵守 业务 规则 的 规定 。 ⑤ 基金 管理 人可 在不 违反 法律法 规且 对持 有人 利益 无实质 性不 利影 响的 情况 下, 或依 据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或登 记结 算机构 相关 规则 及其 变更 调整, 对上 述原 则进 行调 整。 基 金管 理人 必须在 新规 则开 始实 施前 依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 有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 告。 (2) 申购 和 赎 回的 数额 限 制 投资者 申购 、赎 回的 基金 份额需 为最 小申 购赎 回单 位的整 数倍 。 目前, 本基 金最 小申 购、 赎回单 位 为 100 万份 , 基 金管理 人可 根据 市场 情况 , 在法 律法 规允许 的情 况下 , 调 整 申 购和 赎 回的 数额 限制 , 基 金管理 人必 须在 调整 生效 前依照 《 信息 披 露办法 》的 有关 规定 指定 媒体公 告并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3) 申购 和 赎 回费 率 投资者 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 申 购赎 回代 理券 商 可按 照不 超过 0.5% 的标 准收取 佣 金,其 中包 含证 券交 易所 、登记 结算 机构 等收 取的 相关费 用。 (4) 申购 和 赎 回的 程序 ① 申购 和赎 回的 申请 方式 投资人 必须 根据 申购 赎回 代理券 商或 基金 管理 人规 定的程 序 , 在 开放 日的 具体 业务办 理 时间内 提出 申购 或赎 回的 申请。 投资人 在提 交申 购申 请时 须按申 购赎 回清 单的 规定 备足申 购对 价 , 投 资人 在提 交赎回 申 请时须 持有 足够 的基 金份 额余额 和现 金, 否则 所提 交的申 购、 赎回 申请 无效 。 ② 申购 和赎 回申 请的 确认 投资者 申购 、赎 回申 请在 受理当 日进 行确 认。 如投 资者未 能提 供符 合要 求的 申购对价 , 则申购 申请 失败 。 如投 资者 持有的 符合 要求 的基 金份 额不足 或未 能根 据要 求准 备足额 的现 金 , 或基金 投资 组合 内不 具备 足额的 符合 要求 的赎 回对 价,则 赎回 申请 失败 。 投资者 申购 的基 金份 额当 日可卖 出 , 申购 当 日未 卖出 的基金 份额 在份 额交 收成 功之前 不 得卖出 和赎 回; 即在 目前 结算规 则下 ,T 日 申购 的 基金份 额当 日可 卖出 ,T 日申购 当日 未卖 出的基 金份 额, T+1 日 不 得卖出 和赎 回, T+1 日 交 收成功 后 T+2 日 可卖 出和 赎回。 投资 者赎 回获得 的股 票当 日可 卖出 。 ③ 申购 和赎 回的 清算 交收 与登记 本基金 申购 赎回 过程 中涉 及的基 金份 额 、 组合 证券 、 现 金替 代、 现金 差额 及 其他对 价的 清算交 收适 用 相 关业 务规 则 和参 与各 方相 关协 议 及 其不时 修订 的有 关规 定 。 对 于本基 金的 申 购业务 采用净 额结算 和逐 笔全额 结算相 结合的 方式 ,其中 上交所 上市的 成份 股的现 金替代 、 申购当 日卖 出的 基金 份额 及对应 的深 交所 上市 的成 份股的 现金 替代 采用 净额 结算 , 申 购当 日 未卖出 的基 金份 额及 对应 的深交 所上 市的 成份 股的 现金替 代采 用逐 笔全 额结 算; 对于 本基 金 的赎回 业务 采用 净额 结算 和代收 代付 相结 合的 方式 , 其中上 交所 上市 的成 份股 的现金 替代 采 用净额 结算 , 深 交所 上市 的成份 股的 现金 替代 采用 代收代 付; 本基 金上 述申 购赎回 业务 涉及 的现金 差额 和现 金替 代退 补款采 用代 收代 付。 投资者 T 日 申购 成功 后, 登记结 算机 构在 T 日 收市 后为投 资者 办理 申购 当日 卖出基 金 份额与 上交 所上 市的 成份 股的交 收以 及现 金替 代的 清算; 在 T+1 日 办理 申购 当日未 卖出 基 金份额 与现 金替 代的 交收 以及现 金差 额的 清算 ,在 T+2 日办 理现 金差额 的交 收,并 将结 果 发送给 申购 赎回 代理 机构 、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 现金 替代 交收失 败的 , 该 笔申 购当 日 未卖出 基金 份额 交收 失败 。 投资者 T 日 赎回 成功 后, 登记结 算机 构在 T 日 收市 后为投 资者 办理 基金 份额 的注销 与 上交所 上市 的成 份股 的交 收以及 现金 替代 的清 算; 在 T+1 日办 理上 交所 上市 的 成分 股现金 替代的 交收 以及 现金 差额 的清算 ,在 T+2 日办 理现 金差额 的交 收, 并 将 结果 发送给 申购 赎 回代理 机构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 基金 管理 人不迟 于 T+3 日 办理 赎回 的深交 所上 市 的成份 股现 金替 代的 交付 。 如果登 记结 算机 构和 基金 管理人 在清 算交 收时 发现 不能正 常履 约的 情形 , 则依 据 业务 规 则和参 与各 方相 关协 议及 其不时 修订 的有 关规 定进 行处理 。 基金管 理人 、 上海交 易所 、 登 记结 算机 构可在 法律 法规允 许的 范围 内, 对 基 金份额 申购 赎回的 程序 以及 清算 交收 和登记 的办 理时 间、 方式 、 处 理规 则等 进行调 整 , 基金管 理人 应 最 迟于开 始实 施 前 3 个 工作 日在至 少一 种指 定媒介 公 告。 4 申购赎回代理 券商 安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方正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广发证 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招 商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中泰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中 信 建 投 证 券股 份 有 限 公司 、 中 信 证 券( 山 东 ) 有限 责 任 公 司 、中 信 证 券 股份 有 限 公 司 共 10 家 证券 公司 。 各申购 赎回 代理 券商 办理 本基金 日常 申购 、 赎 回业 务 的流 程、 规则 以及 投资 者需要 提交 的文件 等信 息 , 请参 照各 申购赎 回代 理券 商 的 规定 。 若 增加 新的 申购赎 回代 理 券商 , 嘉实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本 公司 ” ) 将及 时公 告 ,敬请 投资 者留 意。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的披 露安排 自 2017 年 8 月 7 日起 ,基 金管理 人将 在每 个开 放日 的次日 ,通 过网 站、 基金 份额发 售 网点以 及其 他媒 介, 披露 开放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和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 项 (1)本 公告仅 对本基 金的 开放日常 申购 、赎回 业务 事项予以 说明 。投资 者欲 了解本 基 金详细 情况 ,请 认真 阅读 2017 年 3 月 25 日刊 登在 《证券 时报 》上 的 《 嘉实 富时中 国 A50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亦可 登陆本 公司 网站 (www.jsfund.cn )进 行 查询。 (2) 有关 本基 金上 市交 易 事宜本 公司 将另 行公 告。 (3)风 险提示 : 本公 司 承 诺以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但 不 保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最 低收 益。 敬请 投资 者 留意 投资 风险 。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7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