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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创益A(001418)

泰达创益: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7月)查看PDF公告

1 
 
 
 
 
泰达宏利 创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更新招募 说 明 书 摘要 
 
 
 
 
 
 
 
 
 
基金管 理人: 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1 
【 重要 提示】 
泰达宏利 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或 “本 基金” )
于2015年5月27 日经 中 国证监 会证监 许可[2015]1037号文 注册。 基金 合同于2015
年6月16 日生效。 
本基金 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泰达宏 利 创益 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明 书》 ( 以下简 称“招
募说明书 ”或“ 本招募 说明书” ) 经中 国证监 会 注册, 但中国 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
集的 注册 ,并不 表明其 对本基金 的 投资 价值和 市场前景 作出实 质性判 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 债券型
基金 和货币 市场基金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 募说明 书摘要 摘自更新 招募说 明书正 文,投资 者 欲了 解详细 内容,
应阅读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 等信
息披露文件 ,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有关数据和 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7 年 3 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1-1 
第1 部分 基 金管 理人 
一、 基 金管理 人概 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 年 6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 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77808 
信息披露 联系人: 陈沛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 % ; 宏利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
公司: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湘财荷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 是中国首批
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截至目前, 公司管理 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
金、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 达宏利 货币市 场基金、 泰达宏 利效率 优选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泰达宏利红利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
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
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
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改革 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1-2 
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
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
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同顺大数
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 宏利启智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睿智稳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泰达宏利京
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 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启迪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启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
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启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京天宝货币市场基金 、 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
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弓劲梅女士, 董事长。 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曾担任天津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高 级项目经理, 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 (集团) 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管理部
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杨雪屏女士, 董事。 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
1995 年至 2003 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 经济观察报社、 滨海时报社等报社担任记
者及编辑;2003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
自 2012 年至今就职于 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资产管理
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刁锋先生, 董事。 拥有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 经济学硕士及经济学博士学位。1-3 
曾担任天津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 信托经理, 渤海财产 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资金运用部部门总助,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现任天
津市泰达国际控股 (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 
何达德先生, 董事。 毕业 于英国伦敦城市大学, 取得精算学荣誉理学士学位。
现为宏利行政副总裁及宏利人寿保险 (国际) 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 宏利资产
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 负责宏利 于香港的全线业务, 包括个人保
险、 雇员福利及财富管理等业务。 同时何先生分别为宏利人寿保险 (国际) 有限
公司及宏利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之董事。 现为澳大利亚精算学会及美国精
算学会会员, 在寿险及退休顾问工作方面拥有三十多年的丰富经验, 期间担任多
个领导层要职。 
杜汶高先生, 董事。 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 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学
士学位, 现为宏利资产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 ,掌管 亚洲及 日本的投 资事务 ,专责 管理宏利 于区内 不断壮 大的资产,
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 出任现职前, 杜 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香
港除外) 的投资事务。2001 年至 2004 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
工作。杜先生于 2001 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
约、 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 拥有二十多年
的资本市场经验。 
任赛华女士, 董事。 毕 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 (University of Waterloo ) , 获
得数学学士学位,加拿大安大略省会计师公会之特许会计师。任女士于 2007 年
加盟宏利资产, 曾任首席行政事务总监, 现担任宏利资产亚洲区零售经销部主管。
早年任女士曾任职 于亚洲和加拿大的著名国际投资银行、 会计事务所及省级退休
金委员会, 监管托管业务的销售及担任全球基金服务客户关系管理、 新业务发展
及会计等高级职务。 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刘建先生 ,董事 。先后 毕业于中 国政法 大学、 天津财经 学院, 获法学 学士、
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8 年至 2001 年任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副
处长;2001 年至 2003 年任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资金清算中心负 责人;20031-4 
年至 2014 年任中银国 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董事总经理。2014 年 10
月加盟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
起任公司总经理。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1982 年毕业于南开 大学,经济学博士。1975 年至
1978 年, 于宁夏国营农 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 1982 年至 1985 年, 于 宁夏自治区
党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1988 年至今任职于 南开大学, 历任经济学系系主任、
经济学院副院长, 担任教授、 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和秘
书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2002 年 1 月至 7 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
分校作访问学者。 
张建强先 生,独 立董事 。二级律 师, 南 开大学 法学学士 、国际 经济法 硕士。
曾担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现任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主任, 天津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 ,天津 市律师 协会理事 ,担任 天津市 政府、河 西区政 府、北 辰区政府,
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顾问, 万达、 招 商、 保利等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
以及天津物产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等职。 主要业务领域: 金融、 房地
产、公司、投资。 
查卡拉? 西索瓦 先生, 独立董事 。拥有 艾戴克 高等商学 院(北 部)工 商管理
学士、法 国金融 分析学 院财务分 析学位 、芝加 哥商学院 工商管 理学硕 士等学位。
曾担任欧 洲联合 银行 (巴黎) 组合经 理助理 、 组合经 理,富 达管理 与研究有限
公司 (东京) 高级分析师, NatWest Securities Asia 亚洲运输研究负责人, Credit 
Lyonnais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 研究部主管、高级分析师,Comgest
远东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及董事。现任 Jayu Ltd.负责人。 
樸睿波先生, 独立董事。 拥有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 美国西北大学凯洛
格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 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等学位。 曾担
任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金融经济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高级 金 融 经 济 师 ,
Ennis Knupp & Associates 合伙人、研究主管,Martingale 资产管理公司(波
士顿)董 事,Commerz 国际资本 管理 (CICM ) (德国) 联合 首席执 行 官/副执行
董事,德 国商业 银行 (英国) 资产管 理部门 董事总经 理。现 任上海 交通大学高
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 
2 、监事会成员 1-5 
许宁先生, 监事长。 毕 业于南开大学, 经济学 硕士。1991 年至2008 年任职
于天津市 劳动和 社会保 障局;2008 年加入 天 津市泰达 国际控 股(集 团)有限公
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景涛先生, 监事。 拥有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商学学士、 麦考瑞大学应用金
融学硕士 和南澳 大学金 融学博士 学位。1998 年先后就 职于渣 打银行 、巴克莱资
本、Baron Asset Management ;2005 年加 入 宏利资 产, 曾担 任固 定 收益高 级投
资经理,现担任北亚投资负责人。 
廖仁勇先生, 职工监事, 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 曾在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007 年 6 月加入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曾 任人力资 源部招 聘与培 训主管、 人力资 源部总 经理助理,
自2014 年10 月起担任人力资源部副总 经理,主持部门工作。 
葛文娜女士 , 职工监事。 文学学士, 金融学在职研究生。 2006 年 7 月至2015
年 12 月就职于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渠道经理、机构主管、销售部
门总经理助理;2016 年 1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销售管理部副
总经理,主持部门工作。 
3 、高级管理人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建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傅国庆先生, 副总经理。 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 获文学学士和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EMBA。1993 年至2006 年就职于北
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 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 研发
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9 月
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
务总监。 
王彦杰先生, 副总经理。 毕业于台湾中山大学和淡江大学, 获企业管理学士
和财务金融硕士学位。1998 年8 月至2001 年 4 月, 先后在国际证券、 日商大和
证券、元大投信担任股票分析师;2001 年 5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 保德信投信
股票投资主管; 2008 年2 月至2008 年8 月, 就职于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公司,
担任执行长;2008 年 8 月至 2015 年 10 月, 就职于宏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1-6 
任台湾地区投资主管;2015 年10 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
监,2015 年12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张萍女士, 督察长。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 管理学和理学双硕
士。 先后任职于中信公司、 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 从事财务管理和管
理咨询工 作。2002 年 起在嘉实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工 作 ,任监 察稽核 部副总监。
2005 年 10 月起任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2006 年 11 月起
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丁宇佳女士,理学学士;2008 年 7 月加入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交易部交易员,负责债券交易工作;2013 年 9 月起先后担任固定 收益部研究
员、 基金经理助理、 基 金经理;2015 年3 月 2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 2015 年6 月11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11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6 月1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5 年6 月16 日至 今担任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今担任 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6 月18 日至今 担任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1 月 4 日至 今担任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2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 26 日至今担任泰 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 2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 29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11 月
23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25 日至今
担任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1 月22 日至今担任泰
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1 日至今担 任泰达宏利
启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1 日至今 担任泰达宏
利启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3 月10 日至今担任泰达
宏利京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具备 9 年基金从业经验,9 年证券投资管理
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 1-7 






傅浩先生, 理学硕士, 2007 年7 月至 2011 年8 月, 任职于东兴证券研究 所,担任固定收益研究员;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职于中邮证券股份有 限责任公司, 担任投资主办人;2013 年5 月至 2014 年4 月, 任职于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 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职于中加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担任投资经理;2016 年 11 月 29 日加入泰 达宏利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2017 年 3 月 6 日至 今担任泰达 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5 月27 日至今担任 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5 月 27 日至今 担任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具备 10 年证券投 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胡振仓先生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管理本基金。 吕越超先生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6 年 7 月 4 日 管理本基金。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 括公司总经理刘建、副 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王彦 杰、 投资副总监兼基金投资部总监邓艺颖、 金融工程部门 总监戴洁、 研究部总监陈伯 祯、资深基金经理兼首席策略分析师庄腾飞。督察长张萍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 策事项,可分类固定收 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 、其 它事项: (1 )固定收益类事项由刘建、王彦杰表决。 (2 )权益类事 项 由 刘 建 、 王 彦 杰 、 邓 艺 颖 、 戴 洁 、 陈 伯 祯 、 庄腾飞表决。 (3 )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 集资金 ,办 理或者委 托经中 国证监 会认定的 其他机 构代为 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 金合同 的约 定确定基 金收益 分配方 案,及时 向基金 份额持 有人分 配收益; 1-8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 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 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 理人承 诺不 从事违反 《中华 人民共 和国证券 法》 ( 以下简 称“ 《证 券法》 ” ) 的行为,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 《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 理人承 诺不 从事违反 《基金 法》的 行为,并 承诺建 立健全 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 )承销证券; (4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5 )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管 理人承 诺加 强人员管 理,强 化职业 操守,督 促和约 束员工 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 , 不 从 事 以 下 活 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1-9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 法律法 规的 规定,泄 露在任 职期间 知悉的有 关证券 、基金 的商业 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泄露因职务便利 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 从 事 相 关 的 交 易 活 动 ; (8 )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 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 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 对倒、 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 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 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 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 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 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 有关法 律法 规和基金 合同的 规定, 本着勤勉 谨慎的 原则为 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 露在任 职期 间知悉的 有关证 券、基 金的商业 秘密, 尚未依 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 性原则 :内 部控制必 须覆盖 公司的 所有部门 和岗位 ,渗透 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 性原则 :设 立独立的 监察稽 核与风 险管理部 ,监察 稽核与 风险管 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 查; (3 )相互 制约原 则: 各部门在 内部组 织结构 的设计上 要形成 一种相 互制约1-10 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 和定量 相结 合原则: 建立完 备的风 险管理指 标体系 ,使风 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 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 由最高管 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 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监察 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 会:负 责制 定公司的 内部控 制政策 ,对内部 控制负 完全的 和最终 的责任; (2 ) 督 察 长 : 独 立 行 使 督 察 权 利 ; 直 接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 及 时 向 董 事 会 及/ 或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 会 提 交 有 关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和 风 险 控 制 方 面 的 工 作 报告; (3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负责指 导基金 财产的 运作、制 定本基 金的资 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 )监察 稽核部 :负 责对公司 风险管 理政策 和措施的 执行情 况进行 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 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 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 )业务 部门: 风险 管理是每 一个业 务部门 最首要的 责任。 部门经 理对本 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 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 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 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内部控制的措施 (1 )建立 、健全 内控 体系,完 善内控 制度: 公司建立 、健全 了内控 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 内控有明确的分工, 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 确保 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 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 同时置备操作手册, 并定期更 新; (2 )建立 相互分 离、 相互制衡 的内控 机制: 建立、健 全了各 项制度 ,做到 基金经理分开, 投资决策分开, 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 、 不同岗位之间的 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1-11 (3 )建立 、健全 岗位 责任制: 建立、 健全了 岗位责任 制,使 每个员 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 职责, 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 以防范和减少 风险; (4 )建立 风险分 类、 识别、评 估、报 告、提 示程序: 分别建 立了公 司 营运 风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 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有 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 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 使 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 内部监 控系 统:建立 了有效 的内部 监控系统 ,如电 脑预警 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 数量化 的风 险管理手 段:采 取数量 化、技术 化的风 险控制 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 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 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 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 足够的 培训 :制定了 完整的 培训计 划,为所 有员工 提供足 够和适 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承诺 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 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合规控 制 。2-1 第2 部分 基 金托 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14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685,572,211 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 银 复(1992)391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 号 联系人: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一室、 市场二室、 风险与合规管理室和运营室 4 个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34 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 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 2005 年 2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 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是 《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证券 投资基金 托管资 格管理 办法》实 施后取 得证券 投资基金 托管资 格的第 一家银行。 自成立以来,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本着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行业精神, 始 终遵循 “安全保管基金资产, 提供优质托管服务” 的原则,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 服务理念, 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 先进的技术系统、 优秀的业务团 队、 丰富的业 务经验, 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2-2 资产管理 机构提 供安全 、高效、 专业的 托管服 务,取得 了优异 业绩。 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托管证券 投资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 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产品合计 819 只, 托管规模达到 21,732.58 亿元, 同 比增长 66.34% 。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 严格监察,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 基金资产的安全完 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总 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 险与合规管理室,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具有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 1、合法 性原则 :必须 符合国家 及监管 部门的 法律法规 和各项 制度并 贯穿 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 性原则 :一切 业务、管 理活动 的发生 都必须有 相应的 规范程 序和监 督制约; 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覆盖到资产托 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 性原则 :托管 业务经营 活动必 须在发 生时能准 确及时 地记录 ;按照 “内控优先” 原则,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 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 度; 4、审慎 性原则 :必须 实现防范 风险、 审慎经 营,保证 基金财 产的安 全与完 整; 5、有效 性原则 :必须 根据国家 政策、 法律及 华夏银行 经营管 理的发 展变化 进行适时修订; 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 不得有任何空间、 时限及人员 的 例外; 2-3 6、独立 性原则 :资产 托管部内 部专门 设置了 风险与合 规管理 室,配 备了专 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 权和能力。 ( 四)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 施 具备系统 、完善 的制度 控制体系 ,建立 了管理 办法、实 施细则 、岗位 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等,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 资格; 业 务 管 理 实 行 严 格 的 复 核 、 审 核 、 检 查 制 度 , 授 权 工 作 实 行 集 中 控 制 ,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 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专 门设置业务操作区, 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 指定专人负 责受托资产的信息披 露工作, 防止泄密; 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 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 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 投资比例、 融资比例、 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基金资 产净值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 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1、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 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 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 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对基 金托管 人按照 法规要求 需向中 国证监 会报送基 金监督 报告的 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3 、基金 托管人 发现基 金管 理人有重 大违 规行为 ,应 及时报告 中国 证监会 ,同 时通知 基 金管理 人限 期纠 正, 并将 纠正结 果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3-1 第3 部分 相 关服 务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联系人:于贺 联系电话:010-66577617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客服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2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目前网上直销支持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 农行卡、 建行卡、 中国银 行卡、 民生银行卡、 招商银行卡、 中国银行卡、 兴业银行卡、 中信银行卡、 光大银行卡、 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和汇付天下“天天盈” 、快钱支付账户等。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 支持民 生银行卡、 招商银行卡和汇付 天下“天天盈”账户 、快钱支付账户。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fcteda.com 2 、代销机构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传真:010-85238680 3-2 联系人:陈秀良 网址:www.hxb.com.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292 联系人: 邓颜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4) 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3-3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6)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8 楼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服热线:400-821-5399 7)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 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 际大厦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客服热线:400-700-9665 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 号1 栋202 室 3-4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66 号黄龙 时代广场B 座支付宝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1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 幢55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 号裕 景国际B 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电话:021-021-2069194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1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 洋 联系电话:021-20835817 传真号码:021-20835885 3-5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920-0022/ 021-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13)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 号邮电新 闻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1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 号五栋大楼C 座702 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 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热线: 400-001-1566 公司网址: www.yilucaifu.com 16)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 广场19 楼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2819 3-6 公司网址: https://tty.chinapnr.com 17)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楼09单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1-9031 公司网址: www.lufunds.com 18)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 号南京 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 室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璐505 号东方纯一 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 袁顾明 客户服务热线: 400-928-2266


公司网址: http://www.dtfortune.com 19)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 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 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 室 法定代表人: 徐黎云 客户服务热线: 400-068-0058


公司网址: http:// www.jincheng-fund.com


20)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 号富卓大 厦A 座17 层 法定代表人: 杨懿 客户服务热线: 400-166-1188 公司网址: http://money.jrj.com.cn 3-7 21)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 号3 层310 室 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 号8 座3 层 法定代表人: 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 400-046-6788 公司网址: http://www.66money.com 22)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热线:4000-618-518 网址:www.ncfjj.com 23)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 城( 一期) 第七幢23 层1 号4 号 办公地址: 武汉市泛海国际SOHO 城7 栋2301 、2304 法定代表人: 陶捷 公司网址:http://www.buyfunds.cn 客服热线:400-027-9899


2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2302# 法定代表人:李悦 客户服务热线: 4008-980-618 公司网址: www.chtfund.com 25)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8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 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公司网址:http://www.niuguwang.com 客服热线:400-623-6060 26)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03 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28层 公司网址:www.gscaifu.com 客服热线:400-818-8866 27)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http://www.xincai.com/ 28)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 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9)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 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2 号楼6153 室 ( 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3-9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20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30) 北京汇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11 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11 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5 网址:www.fundzone.cn 31) 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13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32)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11 楼B 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33)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0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赵德赛


客服电话:95518/400 088 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34)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124 室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124 室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客服热线:400-111-0889 35) 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701 内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701 内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36)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3-11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3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 弓劲梅 联系人: 石楠 联系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 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3-12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 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 : 赵柏基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单峰、庞伊君 联系人:庞伊君 4-1 第4 部分 基 金的 募集 基金管理 人按照 《基金 法》 、 《 运作办 法》 、 《销 售办法》 、基金 合同及 其他有 关规定 募集本 基金, 并 于2015年5月27 日经中 国证监 会证监 许可[2015]1037号文 募集 注册 。 一、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 基金募集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 本次 募集的 有效认购户数为 471 户 ,净销售金额为人民币 2,321,467,057.64 元,折合基金 份额2,321,467,057.64 份; 募集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 90,045.68 元, 折合 90,045.68 份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合计募集份 额为2,321,557,103.32 份。 上述资金已于2015 年6 月 16 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 托管人华夏银行开立的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专 户。2 第5 部分 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本基金紧跟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转型过程中各类投资机遇, 基于大类资产 配置策略,力争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较高投资收益。 第6 部分 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 括中小 板、创 业板及其 他经中 国证监 会核准上 市的股 票) 、 债券、债券 回购、 资产支持证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权证投资 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7 部分 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本基金紧跟新常态下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类投资机遇, 结合国内外宏观经 济发展趋势及各行业的发展前景, 精选出具有长期竞争力和增长潜力的优质公司, 力求在抵御各类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超越平均水平的良好回报。 1 、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 基 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 确定组合中股票、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系统性风险。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PMI 水平、GDP 增长3 率、 M2 增长率及变化 趋势、 PPI 、 CPI 、 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 宏观经济政策等, 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 在经济周期各阶段, 综合对所跟踪的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指标的分析, 本基 金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的策略为: 在经济的复苏和繁荣期超配股票资 产; 在经济 的衰退和政策刺激阶段, 超配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力争通过资产配置获得部 分超额收益。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针对沪深两市, 剔除其中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股票 (包括但不限于法律 法规或公 司制度 明确禁 止投资的 股票、 涉及重 大案件和 诉讼的 股票等 ) ,筛选得 到本基金重点投资的股票池。 通过每个上市公司的财务、 投资吸引力等方面进行 分析, 结合实地调研情况, 构建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 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 对组合进行优化, 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 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 在证券价格明显高于其内 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 出证券。 (1 )财务分析 从资产流动性、 经营效率、 盈利能力等方面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变化趋势, 考察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并力图通过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关联关系, 剔除存 在重大陷阱、 财务危机以及应收账款管理严重不善的公司。 本基金将对那些财务 稳健、盈利能力强、经营效率高、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公司给予较高的评级。 (2 )投资吸引力评估 本基金将采用市盈率、 市净率、 市现率、 市销率等相对估值指标, 净资产收 益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等盈利指标、 增长性指标以及其他指标对公司进行多方面 的综合评估。 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 确 定本基金的重点备选投资对象。 对每一只 备选投资股票, 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等方法评估公司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 同时 结合股票的市场价格,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 3 、债券投资策略 对债券的投资将作为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采用积极 主动的投资策略, 结合宏观经济变化趋势、 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 平、 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 运用久期调整、 凸度挖掘、 信用分析、 波动性交4 易、 品种互换、 回购套利等策略, 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 精选个券, 构 造债券投资组合。 4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 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将利用股指期货剥离多头 股票资产 部分的 系统性 风险或建 立适当 的股指 期货多头 头寸对 冲市场 向上风险。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 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 计算需要用到 的期货合约数量, 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 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 同时, 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 套利机会、 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 等因素, 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 通过空头部分的优化创造额外 收益。 5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 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 其合理估值水平, 以主动式 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 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 通过资产配置、 品种与类属选择, 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 期收益。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包 括 资 产 抵 押 贷 款 支 持 证 券 (ABS ) 、 住 房 抵 押 贷 款 支 持 证 券 (MBS ) 等, 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 包括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 支持资产的构 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 本基金将在债券市场宏观分析基础上, 结合蒙特卡洛模拟等数量化方法, 对 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四、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 (2 )本基 金每个 交易 日日终在 扣除股 指期货 合约需缴 纳的交 易保证 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 )本基 金在任 何交 易日日终 ,持有 的卖出 期货合约 价值不 得超过 基金持 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 日终, 持有的买入股指 期货合约价5 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 不包括平仓) 的 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本基金在任 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95% , 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权 证、资 产支持 证券、买 入返售 金融资 产(不含 质押式 回购) 等 ;所持有 的股票市值和买入、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 (轧差计算) 应当符合基金合 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 (4 )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 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5 )本基 金管理 人管 理的全部 基金持 有一家 公司发行 的证券 ,不超 过该证 券的 10%; (6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7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权 证 , 不 得 超 过 该 权 证 的 10 %; (8 )本基 金在任 何交 易日买入 权证的 总金额 ,不得超 过上一 交易日 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 %; (9 )本基 金投资 于同 一原始权 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证 券的比 例,不 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11 ) 本基金持有的同 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模的 10 %; (12 )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 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3 )本基金应投资于 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 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 ) 基金财产参与股 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 )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6 金资产净值的 40% ; (16)基金总资产不得 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 (17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 合同》 约定的其他投资 比例限 制。 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易日内进行调整 ,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 其规定。 基金管理 人应当 自基金 合同生效 之日起 6 个 月内使基 金的投 资组合 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 在此期间内, 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 合同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开 始 。 如果法律 法规对 上述投 资组合比 例限制 进行变 更的,以 变更后 的规定 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 于 下 列 投 资 或 者 活 动 :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 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 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 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 公平合理价格执行。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 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 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 7 法律、 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规定的 , 本基金的投资按照调整后的规 定执行。 第8 部分 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 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 场的国债、 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 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 为债券投资人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 价基准。 该指数是我国资本市场低风险收益水平的重要衡量标准, 本基金运用大 类资产配 置策略 ,严控 下行风险 ,以为 投资者 创造稳定 的较高 收益为 投资目标, 因此选取“ 中证全债指数 收益率+2% ”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时, 本基金可以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 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第9 部分 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具有较高 预期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其 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第10 部分 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报告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7 年7 月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8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 2017 年3 月31 日,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2、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126,082,767.31 20.92 其中: 股票


126,082,767.31 20.92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469,073,000.00 77.84 其中: 债券


469,073,000.00 77.84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 付金合 计


358,679.65 0.06 8 其他资 产


7,075,032.86 1.17 9 合计





602,589,479.82





100.00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12,915,000.00 2.15 C 制造业 21,266,518.37 3.54 D 电力 、 热 力 、 燃 气及 水生 产 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25,029.52 0.00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 服 务业 - - 9 J 金融业 77,129,833.82 12.84 K 房地产 业 2,342,400.00 0.39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 业 12,403,985.60 2.06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6,082,767.31 20.99 3.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1 000001 平安银 行 1,956,762 17,943,507.54 2.99 2 000858 五 粮 液 367,970 15,822,710.00 2.63 3 601398 工商银 行 3,176,696 15,375,208.64 2.56 4 600028 中国石 化 2,250,000 12,915,000.00 2.15 5 000776 广发证 券 730,000 12,475,700.00 2.08 6 600030 中信证 券 757,800 12,208,158.00 2.03 7 000888 峨眉山 A 699,988 9,589,835.60 1.60 8 601628 中国人 寿 302,122 7,643,686.60 1.27 9 000800 一汽轿 车 461,600 5,428,416.00 0.90 10 601288 农业银 行 1,564,856 5,226,619.04 0.87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9,899,000.00 4.9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9,899,000.00 4.98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439,174,000.00 73.10 6 中期票 据 - - 10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69,073,000.00 78.07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011698193 16 中 海运 SCP005 500,000 50,105,000.00 8.34 2 011698494 16 华 能新 能 SCP004 500,000 49,960,000.00 8.32 3 041662040 16 云 城投 CP002 500,000 49,890,000.00 8.30 4 041658052 16 中 原高 速 CP002 500,000 49,745,000.00 8.28 5 041664039 16 甘 电投 CP001 500,000 49,720,000.00 8.28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 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11





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广发证券 (000776)于 2016 年11 月 28 日发布 收到证监会依法对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通知。 广发证券 未按照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第 24 条, 《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 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 第 6 条、 第 8 条、 第13 条, 《中国证监会关 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 第 3 条第 (4)项,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 50 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 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 28 条第 1 款规定。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 理条例》第84 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 所得6,805,135.75 元,并处以 20,415,407.25 元罚款。 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广发证券(000776 )前严格执行 了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调 研 、 内部研究推荐、 投资计划审批等相关投资决策流程。 上述股票根据股票池审批流 程进入本基金备选库, 由研究员跟踪并分析。 上述事件发生后, 本基金管理人对 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 认为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 因此, 没有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 市公司的投资判断。 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前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也没有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2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30,449.4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675,835.55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368,747.90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075,032.86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11 部分 基 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6 月16 日,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一) 截止2017 年3 月31 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泰达宏 利创 益混 合 A 13 阶段 基金净值 收益率 ① 基金净值收 益率标准差 ② 比较基准 收益率 ③ 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5 年6 月16 日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1.10% 0.05% 6.79% 0.07% -5.69% -0.02% 2016 年1 月1 日 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3.46% 0.08% 4.05% 0.09% -0.59% -0.01% 2017 年1 月1 日 至2017 年3 月31 日 1.63% 0.10% 0.16% 0.07% 1.47% 0.03% 本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2017 年 3 月31 日 6.30% 0.08% 11.29% 0.09% -4.99% -0.01% 11-1 泰达宏 利创 益混 合 B 阶段 基金净值 收益率 ① 基金净值收 益率标准差 ② 比较基准 收益率 ③ 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1 月25 日 至2017 年3 月31 日 3.06% 0.09% 3.45% 0.09% -0.39% 0.00% 2017 年1 月1 日 至2017 年3 月31 日 1.63% 0.10% 0.16% 0.07% 1.47% 0.03% 自基金B 类份额 成立以来至2017 年3 月31 日 4.74% 0.09% 3.61% 0.09% 1.13% 0.00% 1.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 中 证全债 指数 收益 率+2% 2. 本基 金B 类 份额 成立 于 2016 年1 月 25 日。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变动的比较 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11-2 12-3 本基金 成立 于2015 年 6 月16 日,B 类份 额成 立于2016 年 1 月 25 日, 本 基金 在建仓 期结 束 时及截 止报 告期 末各 项投 资比例 已达 到基 金合 同规 定的比 例要 求。 第12 部分 基 金费 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 、基金的证券 、期货交易费用; 12-4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B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10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的 0.7% 年 费率 计提 。管理 费 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0.7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7%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 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17%÷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 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为 0.30% 。本基 金销售 服 务费将 专门用 于本基 金 的销售 与基金 份额持 有 人服务 ,基 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12-5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B 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式 如下: H =E× 0.30%÷ 当年天数 H 为 B 类基金份额每日 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B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8 项及第 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 1 、基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 据相关 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 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 酌情调低基金管 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 、 销售服务费,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提高上述 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 指定媒介 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13-6 第13 部分 对 招募 说明 书更 新部 分的 说明 (一) 在“重要提示 ”中,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 (二 ) 对 “三、 基金管 理人” 中, 基金管理人 概况、 监事会成员、 基 金经理 等部分进行变更及增加内容。 (三)“ 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进行了更新。 (四 ) “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代销机构及补充第三方销售机构。


(五 )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进行更新及增加内容。 (六 )“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七 ) “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并 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八 )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内容。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