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的 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 金 管 理 人 : 易方 达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〇一 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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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 示
1、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11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 准予 易方 达 瑞程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 资基 金 注册 的批复》 (证监 许可[2016]2801 号) ,进行募 集。 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2016 年12 月 15 日正式生效。
本 摘 要 根 据基 金 合 同和 基金 招 募 说 明书 编 写 ,并 经中 国 证 监 会核 准 。 基金 合同 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 人之 间 权利 、 义务 的 法 律 文件 。 基金 投 资人 自 依 基 金合 同 取得 基 金份 额 , 即 成为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和本 基 金合 同 的 当 事人 , 其持 有 基金 份 额 的 行为 本 身即 表 明其 对 基 金 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并 按照 《 基金法》 、 《运作办 法》 、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 有权利、 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 同。
2、 基金管理人保证 《招募 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 准 确、 完整。 本 基金经中 国 证监会 注
册 , 但 中 国证 监 会对 本 基金 募 集 的 注册 , 并不 表 明其 对 本 基 金的 投 资价 值 、市 场 前 景 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 没有风险。
基 金 管 理 人依 照 恪 尽职 守、 诚 实 信 用、 谨 慎 勤勉 的原 则 管 理 和运 用 基 金财 产, 但 不 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 证最低收益。
3、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市 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 请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 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 ,
全 面 认 识 本基 金 产品 的 风险 收 益 特 征和 产 品特 性 ,充 分 考 虑 自身 的 风险 承 受能 力 , 理 性判
断市场, 自主 判 断基 金 的投 资 价 值 ,对 认 购( 或 申购 ) 基 金 的意 愿 、时 机 、数 量 等 投 资行
为 作 出 独 立决 策 , 承 担 基金 投 资 中 出现 的 各类 风 险。 投 资 本 基金 可 能遇 到 的风 险 包 括 : 证
券 市 场 整 体环 境 引发 的 系统 性 风 险 ;个 别 证券 特 有的 非 系 统 性风 险 ;大 量 赎回 或 暴 跌 导致
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投资 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 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 券引 发的信用风险;
基 金 投 资 回报 可 能低 于 业绩 比 较 基 准的 风 险; 本 基金 的 投 资 范围 包 括股 指 期货 、 国 债 期货
等 金 融 衍 生品 、 证券 公 司短 期 公 司 债券 、 中小 企 业私 募 债 等 品种 , 可能 给 本基 金 带 来 额外
风险等。 本基 金 的具 体 运作 特 点 详 见基 金 合同 和 招募 说 明 书 的约 定 。本 基 金的 一 般 风 险及
特有风险详见 本招募 说明 书的 “风险揭示”部 分。
4、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理论上其 预期风险收 益水 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 于 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5 、 基 金 管 理人 提 醒投 资 者基 金 投 资 的“ 买 者自 负 ”原 则 , 在 投资 者 作出 投 资决 策 后 ,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此 外, 本基金以 1 元
初始面值进行募集, 在市 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下, 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
风险。
6、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 债券, 基金 投资人有可 能 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 可 能损失本
金 。 投 资 有风 险 , 投资人 在 进 行 投 资决 策 前, 请 仔细 阅 读 本 基金 的 《招 募 说明 书 》 及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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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合同》 。
7、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 示其未来表现 , 基金管 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 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
本 招 募 说 明书 已 经 本基 金托 管 人 复 核。 除 非 另有 说明 , 本 招 募说 明 书 所载 内容 截 止 日
为 2017 年6 月 15 日, 有 关财务数据截止日 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净值 表现截 止日为 2017
年3 月31 日。 (本报告中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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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 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基 本情 况
1.基金 管理 人: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路3号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30 号广 州银行 大厦40-43 楼
设立日 期:2001 年4 月17 日
法定代 表人 :刘 晓艳
联系电 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 :贺 晋
注册资 本:12,000 万元 人 民币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文号 :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证监基 金字[2001]4 号
经营范 围: 基金 募集 、基 金销售 ;资 产管 理; 经中 国证监 会批 准的 其他 业务
2.股权 结构 :
股东名 称 出资比 例
广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 1/4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4
盈峰投 资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 1/4
广东省 广晟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1/6
广州市 广永 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公 司 1/12
总
计 100%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董 事、 监事 及高 级管 理 人员
詹余引 先生 , 工 商管 理博 士, 董 事长 。 曾 任中 国平 安 保险公 司证 券部 研究 咨询 室总经 理
助理; 平安 证券 有限责 任 公司研 究咨 询部 副总经 理 (主持 工作) 、国 债部 副总 经理( 主持 工
作) 、 资产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总经 理; 中国 平安保 险 股份有 限公 司投 资管理 部 副总经 理( 主
持工作 ) ;全 国社 会保 障基 金理事 会投 资部 资产配 置 处处长 、投 资部 副主任 、 境外投 资部 主
任、 投资 部主 任 、 证 券投 资部主 任 。 现 任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 易方达 国际 控股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刘晓艳 女士 , 经济 学博 士 , 董事 、 总 裁 。 曾 任广 发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投 资理 财部 副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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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 理, 基金 投资 理 财 部副总 经理 、 基 金资 产管 理部总 经理 ;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督
察员、 监察 部总 经理 、 市 场部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 公司副 总裁 、 常 务副 总裁 。 现任 易方 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总裁 ; 易 方达资 产管 理 (香 港 ) 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 易 方达 国 际控股 有限 公司
董事。
秦力先 生 , 经 济学 博士 , 董事 。 曾 任广 发证 券投 资 银行部 常务 副总 经理 、 投 资理财 部总
经理 、 资 金营 运部 总经 理 、 规 划管 理部 总经 理 、 投 资自营 部总 经理 、 公司 总 经理助 理 、 副 总
经理, 广东 金融 高新 区股 权 交易中 心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现任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执行 董事 、
常务副 总经 理; 广发 控股 (香港 )有 限公 司董 事。
杨力先 生, 高级管 理人 员 工商管 理硕 士(EMBA ) ,董 事。曾 任美 的集团 空调 事 业部技 术
主管、 企划 经理 ;佛山 顺 德百年 科技 有限 公司行 政 总监; 美的 空调 深圳营 销 中心区 域经 理;
佛山顺 德创 佳电 器有 限公 司董事 、 副 总经 理; 长虹 空 调广州 营销 中心 营销 总监 ; 广东 盈峰 投
资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 战略 总监、 副总 裁; 盈峰 资本 管 理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开源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司副 董事 长。 现任 盈峰 投资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董 事、 执 行副 总裁 兼首 席投 资官; 盈峰 资 本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广 东民营 投资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王海先 生, 经济 学、 工商 管理 ( 国际 ) 硕 士, 董事 。 曾任工 商银 行江 西省 分行 法律顾 问
室科员 ; 工 商银 行珠 海分 行法律 顾问 室办 事员 、 营 业部计 划信 贷部 信贷 员、 办公室 行长 室 秘
书、 信 贷管 理部 业务 主办 、 资产风 险管 理部 经理 助理 兼法律 室副 主任 、 资 产风 险管理 部副 总
经理兼 法律 室主 任、 资产 风险管 理部 总经 理; 招商 银行总 行法 律事 务部 行员 ; 工商 银行 珠 海
分行资 产风 险部 总经 理兼 特殊资 产管 理部 负责 人、 公司业 务部 总经 理、 副行 长; 工 商银 行 广
东省分 行公 司业 务部副 总 经理( 主持 工作) 、总 经理 ;工商 银行 韶关 分行行 长 、党委 书记 。
现任广 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刘韧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董事 。 曾 任湖 南证 券发 行 部经理 助理 ; 湘财 证 券 投 资银行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财富证 券投 资 银行总 部副 总经 理; 五矿 二 十三冶 建设 集团 副总 经理 、 党委委 员;
深圳市 中金 岭南 有色 金属 股份有 限公 司监 事; 新晟 期货有 限公 司副 董事 长; 广东省 广晟 资 产
经营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资本 运营 部部 长。 现任 东江环 保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朱征夫 先生 ,法学 博士 , 独立董 事。 曾任广 东经 济 贸易律 师事 务所金 融房 地 产部主 任;
广东大 陆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广 东省 国土 厅广 东地 产法律 咨询 服务 中心 副主 任。 现 任广 东 东
方昆仑 律师 事务 所主 任。
忻榕女 士 , 工 商行 政管 理 博士 , 独 立董 事 。 曾 任中 科院研 究生 院讲 师 ; 美 国 加州高 温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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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公司 市场 部经 理;美 国 加州大 学讲 师; 美国南 加 州大学 助理 教授 ;香港 科 技大学 副教 授;
中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瑞士洛 桑管 理学 院教 授。 现任中 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谭劲松 先生 ,管理 学博 士 (会计 学) , 独立 董事 。曾 任邵阳 市财 会学 校教师 ; 中山大 学
管理学 院助 教、 讲师 、副 教授。 现任 中山 大学 管理 学院教 授。
陈国祥 先生 , 经济 学硕 士 , 监 事会 主席 。 曾任 交通 银行广 州分 行江 南西 营业 部经理 ; 广
东粤财 信托 投资 公司 证券 部副总 经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市 场拓 展 部
总经理 、总 裁助 理、 市场 总监。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事 会主 席。
李舫金 先生 , 经济 学硕 士 , 监 事 。 曾 任华 南师 范大 学外语 系党 总支 书记 ; 中 国证监 会广
州证管 办处 长; 广州 市广 永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广 州股 权交 易中 心有限 公司 董 事
长; 广州 立根 小额 再贷 款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银行 副董 事长 ; 广州 中 盈 ( 三明 )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汽车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 现任 广州 金融 控股集 团有 限 公
司董事 长; 万联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金 控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广 永期 货 有
限公司 董事 ; 立 根融 资租 赁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广州 金控花 都金 融投 资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广 州
农村商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
廖智先 生 , 经 济 学 硕士 , 监事 。 曾 任广 东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基 金部 主管 ;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综合 管理 部副 总经理 、 人 力资 源部 副总 经理、 市场 部总 经理 、 互 联 网金融 部总 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裁助 理; 广东 粤财互 联网 金融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
张优造 先生 ,工商 管理 硕 士(MBA) ,常 务副 总裁 。曾 任南方 证券 交易中 心业 务 发展部 经
理; 广东 证券 公司 发行 上 市部经 理 ; 深 圳证 券业 务 部总经 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 易 方达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副 总裁 。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常 务副 总裁 ; 易 方达 国际控 股有 限
公司董 事;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香 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
陈彤先 生, 经济 学博 士, 副 总裁。 曾任 中国 经济 开发 信托投 资公 司成 都营 业部 研发部 副
经理 、 交 易部 经理 、 研发 部经理 、 证券 总部 研究 部 行业研 究员 ;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市
场拓展 部主 管 、 基 金科 瑞 基金经 理 、 市 场部 华东 区 大区销 售经 理 、 市 场部 总 经理助 理 、 南 京
分公司 总经 理 、 成 都分 公 司总经 理 、 上 海分 公司 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 、 市 场总 监。 现任 易方 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马骏先 生, 高级管 理人 员 工商管 理硕 士(EMBA ) ,副 总裁。 曾任 君安证 券有 限 公司营 业
部职员 ; 深 圳众 大投 资有 限公司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广发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研 究员; 易方 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收 益 部总经 理、 现金 管理部 总 经理、 固定 收益 总部总 经 理、总 裁助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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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固定 收益首 席投 资官 、 基 金科 讯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5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深证100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基金 基 金经理 。现 任易 方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副总裁 ;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 易 方达 资 产管理 ( 香港 ) 有限 公司 董事 、 人 民币 合
格境外 投资 者 (RQFII ) 业 务 负责人 、 证券 交易 负责 人员 (RO ) 、 就 证券 提供意 见负 责 人员 (RO)、
提供资 产管 理负责 人员 (RO)、 RQFII/QFII 产品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委员; 中债 资 信评估 有限 责
任公司 独立 董事 。
吴欣荣 先生 , 工学 硕士 , 副总裁 。 曾任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 投 资管理 部经
理、 基金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 研 究部 副总 经理 、 研究 部总经 理 、 基 金投 资部 总 经理 、 公 募基 金
投资部 总经 理 、 权 益投 资 总部总 经理 、 总裁 助理 、 权益投 资总 监 、 基 金科 瑞 基金经 理 、 易 方
达科汇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 达价值 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张南女 士 , 经 济学 博士 , 督察长 。 曾任 广东 省经 济 贸易委 员会 主任 科员 、 副 处长 ; 易 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市场 拓展部 副总 经理 、 监 察部 总经理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督
察长。
范岳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MBA) , 首席 产品 官。曾 任 中国工 商银 行深圳 分行 国 际业务 部
科员 ; 深 圳证 券登记 结算 公 司办公 室经 理 、 国际 部经 理 ;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北 京中 心 助理主 任、
上市部 副总 监、 基金 债券 部副总 监、 基金 管理 部总 监。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首 席 产
品官;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 香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另 类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关秀霞 女士 , 财务 硕士 、 工商管 理硕 士 , 首 席国 际 业务官 。 曾任 中国 银行 (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 审计师 ;美 国道富 银行 波 士顿及 亚洲 总部大 中华 地 区高级 副总 裁、
董事总 经理 、 中 国 区 行长 、 亚洲 区 ( 除日 本外 ) 副 总裁、 机构 服务 主管 、 美 国共同 基金 业 务
风险经 理、 公司 内部 审计 部高级 审计 师。 现任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首席 国际业 务官 。
高松凡 先生 ,高级 管理 人 员工商 管理 硕士(EMBA ) , 首席养 老金 业务官 。曾 任 招商银 行
总行人 事部 高级 经理 、 企 业年金 中心 副主 任, 浦东 发展银 行总 行企 业年 金部 总经理 , 长 江 养
老保险 公司 首席 市场 总监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养老 金业 务总 监。 现任 易方达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首 席养 老金 业务 官。
2、基 金经 理
张清华 先生 , 物理 学硕 士 。 曾 任晨 星资 讯 (深 圳) 有限公 司数 量分 析师 , 中 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研 究员 ,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投 资经 理。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固 定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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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基金 投资 部总 经理 、易 方达安 心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3 年 12 月 23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 裕丰 回 报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2014 年 1 月 9 日起任 职) 、
易方达 裕如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5 年4 月2 日起 任 职) 、 易方 达新
收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5 年 4 月 17 日起 任职) 、 易方达 安心 回
馈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理 (自2015 年 5 月 29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瑞选 灵活配 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5 年12 月 9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裕祥 回报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自2016 年1 月22 日 起任 职) 、易 方达新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理 (自2016 年3 月 15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新鑫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自2016 年3 月15 日起 任职) 、 易方 达新 享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2016
年3 月29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瑞 景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 8 月
6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 裕 鑫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 9 月 5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丰 和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自2016 年11 月 23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瑞通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 2016 年12 月7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瑞程 灵活配 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12 月 15 日 起 任职) 、 易 方达 瑞弘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7 年1 月11 日起 任职) 、 易方达 安盈 回报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 自2017 年2 月16 日起 任职 ) 。
林森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工商管 理硕 士 。 曾 任道 富 银行风 险管 理部 风险 管理 经 理 、 外 汇
利率交 易部 利率 交易 员, 太平洋 资产 管理 公司 基金 管理部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
司投资 经理 、 易 方达 安心 回馈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瑞 通灵活 配置 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易方 达裕 祥回 报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理 。 现 任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易 方达安 心回 馈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5 年 11 月 28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 新益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自2016 年 3 月 15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瑞 程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2017 年1 月26 日起任 职) 、 易
方达瑞 通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自 2017 年3 月7 日 起任 职 ) 、 易 方达 瑞弘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自2017 年3 月7 日起 任职 ) 、 易 方达 裕祥回 报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7 年7 月 28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新收 益灵 活 配置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 易方 达瑞 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理 、 易 方 达
裕景添 利6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助 理、 易方 达高 等级 信 用债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兼任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 香港) 有限 公司 基金 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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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固 定收 益 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成员
本公司 固定 收益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成员 包括 : 马骏 先 生、 王晓 晨女 士 、 张 清华 先生 、 袁 方
女士、 胡剑 先生 。
马骏先 生, 同上 。
王晓晨 女士 , 经 济学 硕士 。 曾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集 中交 易室 债券 交易 员、 债 券
交易主 管、 固定 收益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易 方达 货币 市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保证 金收 益 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现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定 收益 基金 投资 部副 总经理 、 易 方 达
增强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投 资 级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易方达 中债 新综 合债券 指 数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保 本一号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纯 债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中 债 3-5 年期 国债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中 债
7-10 年期国 开行 债券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兼易方 达资 产管理 (香 港 )有限 公司 基
金经理 、 就证 券提 供意 见 负责人 员 (RO ) 、 提 供资 产 管理负 责人 员 (RO ) , 易 方 达资产 管理 ( 香
港)有 限公 司RQFII/QFII 产品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
张清华 先生 ,同 上。
袁方女 士 , 工 学硕 士 。 曾 任中慧 会计 师事 务所 审计 师、 资产 评估 师 , 湘 财证 券有限 责 任
公司投 资经 理, 泰康 人寿 保险 公 司投 资经 理,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经 理、 固 定收 益 总
监, 泰 康资 产管 理有 限责 任公司 年金 投资 部高 级投 资经理 、 执 行总 监, 易方 达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固 定收 益投 资部总 经 理助理 、固 定收 益总部 总 经理助 理、 固定 收益机 构 投资部 总经 理。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专 户投 资部 总经理 、投 资经 理。
胡剑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曾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定 收益 部债 券研 究员 、 基金 经
理助理 兼债 券研 究员 、 固 定收益 研究 部负 责人 、 固 定收益 总部 总经 理助 理、 易方达 中债 新 综
合债券 指数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 经理 、 易方达 纯 债 1 年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永旭添 利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纯债 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固定 收益 研究 部总 经理、 易方 达 稳
健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信用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 达
裕惠回 报定 期开 放式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瑞财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裕景 添 利 6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 达
高等级 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丰惠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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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达瑞 富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瑞 智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瑞 兴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4、 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二、基金 托管人
名称: 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高 国富
成立时 间: 1992 年10 月19 日
经营范 围: 经中 国人 民银 行 和中国 银行 业监 督管 理委 员会批 准, 公司 主营 业务 主 要包括 :
吸收公 众存 款; 发放 短期 、 中期 和长 期贷 款; 办理 结算; 办理 票据 贴现 ; 发 行金融 债券 ; 代
理发行 、 代 理兑 付、 承销 政府债 券; 买卖 政府 债券 ; 同业 拆借 ; 提 供信 用证 服务及 担保 ; 代
理收付 款项 及代 理保 险业 务; 提 供保 险箱 业务 ; 外 汇 存款; 外汇 贷款 ; 外 汇汇 款 ; 外币 兑换 ;
国际结 算; 同业 外汇 拆借 ; 外汇 票据 的承 兑和 贴现 ; 外汇 借款 ; 外 汇担 保; 结汇、 售汇 ; 买
卖和代 理买 卖股 票以外 的 外币有 价证 券; 自营外 汇 买卖; 代客 外汇 买卖; 资 信调查 、咨 询、
见证业 务 ; 离 岸银 行业 务 ; 证 券投 资 基 金托 管业 务 ; 全 国社 会保 障基 金托 管 业务 ; 经 中国 人
民银行 和中 国银 行业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批准 经营 的其 他业务 。
组织形 式: 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资 本: 216.18 亿元 人民币
存续期 间: 持 续经 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3]105 号
联系人 :朱 萍
联系电 话: (021 )61618888
三、相关 服务机 构
(一) 基金 份额 销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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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 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 : 温 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 构网 点信 息:
(1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广 州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温 海萍
(2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北 京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 1703 室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刘 蕾
(3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上 海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88 号金 茂大 厦 46 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于 楠
(4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网 上交 易系 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2、 非 直销 销售 机构
暂无, 如将 来新 增 非 直销 销售机 构, 详见 相关 公告 。
(二) 基金 登记 机构
名称: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 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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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 :余 贤高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律师事 务所 : 广 东金 桥百 信律师 事务 所
地址: 广东 省广 州市 天河 区珠江 东 路 16 号2401 室
负责人 :聂 卫国
电话:020-83338668
传真:020-83338088
经办律 师: 祝志 群、 郑怡 玲
联系人 :祝 志群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会计师 事务 所: 安永 华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主要经 营场 所: 北京 市东 城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永 大 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Tony Mao 毛鞍 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赵 雅、 李明明
联系人 :赵 雅
四、基金 的名称
易方达 瑞程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五、基金 的类型
本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 式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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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 的投资 目标
本基金 在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追 求基 金资 产的 稳健 增值。
七、基金 的投资 方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国 内依法 发行 、 上 市的 股票 ( 包括创 业板 、 中 小板 以及 其他依 法
发行、 上市 的股 票) 、 债券 (包括 国债、 央行 票据、 地 方政府 债、 金融 债、 企 业 债、 公 司债 、
证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 、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 次级 债、 中期票 据、 短期 融资 券、 可转换 债券 、 可
交换债 券等) 、资 产支 持证 券、债 券回 购、 银行存 款 、同业 存单 、权 证、股 指 期货、 国债 期
货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本基 金可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 围。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为混 合型基 金, 股 票资产 占基 金资产 的比 例 为 0%-95% ,扣除 股指 期货 、国债 期
货合约 需缴 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现金 或到 期日 在一 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 权 证、 股指 期货 、 国 债 期货及 其他 金融 工具 的投 资比例 依照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构 的规 定
执行。
八、基金 的 投资 策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基于 定量 与定 性相 结合的 宏观 及市 场因 素、 估 值及流 动性 因素 、 政 策因 素 等分析 ,
并重点 考虑 债券 市场 情况 ,确定 组合 中股 票、 债券 、货币 市场 工具 等资 产类 别的配 置比 例。
在资产 配置 中 , 本 基金 主 要考虑 : (1 ) 宏 观经 济走 势, 主要 通过 对GDP 增 速 、 工 业增 加
值、 物 价水 平、 市场 利率 水 平等宏 观经 济指 标的 分析 , 判断 实体 经济 在经 济周 期中所 处的 阶
段; (2 ) 市 场估 值与 流动 性, 紧密 跟踪 国内 外市 场 整体估 值变 化 , 货 币供 应 量增速 变化 及其
对市场 整体 资金 供求 的可 能影响 ; (3 ) 政 策因 素, 密 切关注 国家 宏观 经济 与产 业经济 层面 相
关政策 的政 策导 向及 其变 化对市 场和 相关 产业 的影 响。
2.股 票投 资策 略
(1 ) 行业 配置 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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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将通 过分 析以 下因 素, 对 各行 业的 投资 价值 进行综 合评 估, 从而 确定 并动态 调 整
行业配 置比 例。
1)行 业 景 气度
本基金 将密 切关 注国 家相 关产业 政策 、 规 划动 态, 并 结合行 业数 据持 续跟 踪、 上下游 产
业链深 入进 行调 研等 方法 , 根据 相关 行业 盈利 水平 的横向 与纵 向比 较, 适时 对各行 业景 气 度
周期与 行业 未来 盈利 趋势 进行研 判, 重点 投资 于景 气度较 高且 具有 可持 续性 的行业 。
2)行 业竞 争格 局
本基金 主要 通过 密切 跟踪 行业进 入者 的数 量、 行业 内 各公司 的竞 争策 略及 各公 司产品 或
服务的 市场 份额 来判 断公 司所处 行业 竞争 格局 的变 化, 重 点投 资于 行业 竞争 格 局良好 的 行 业 。
(2 ) 个股 投资 策略
1)公 司基 本面 分析
在行业 配置 的基 础上 , 本 基金将 重点 投资 于满 足基 金管理 人以 下分 析标 准的 公司: 公 司
经营稳 健, 盈利 能力 较强 或具有 较好 的盈 利预 期; 财务状 况运 行良 好, 资产 负债结 构相 对 合
理, 财务 风险 较小 ; 公司 治理结 构合 理 、 管 理团 队 相对稳 定 、 管 理规 范 、 具 有清晰 的长 期愿
景与企 业文 化、 信息 透明 。
2)估 值水 平分 析
本基金 将根 据上 市公 司的 行业特 性及 公司 本身 的特 点, 选 择合 适的 股票 估值 方法。 可 供
选择的 估值 方法 包括 市盈 率法 (P/E) 、 市 净率 法 (P/B ) 、 市盈 率- 长期 成长 法 (PEG ) 、 企 业
价值/ 销售 收入(EV/SALES) 、 企业 价值/息 税折 旧摊 销 前利润法(EV/EBITDA ) 、 自 由现金 流贴
现模型 (FCFF ,FCFE ) 或 股利贴 现模 型(DDM ) 等。 通过估 值水 平分析 ,基 金 管理人 力争 发
掘出价 值被 低估 或估 值合 理的股 票。
3)股 票组 合的 构建 与调 整
本基金 在行 业分析 、公 司 基本面 分析 及估值 水平 分 析的基 础上 ,进行 股票 组 合的构 建。
当行业 、 公 司的 基本 面、 股 票的估 值水 平出 现较 大变 化时, 本基 金将 对股 票组 合适时 进行 动
态调整 。
3、债 券投 资策 略
(1 ) 在 债券 投资 方面 , 本 基 金将主 要通 过类 属配 置与 券种选 择两 个层 次进 行投 资管理 。
在类属 配置 层次 , 本基 金 结合对 宏观 经济 、 市场 利 率、 供求 变化 等因 素 的 综 合分析 , 根据 交
易所市 场与 银行 间市 场类 属资产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定 期对投 资组 合类 属资 产进 行优化 配置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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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 确定 类属 资产 的最 优权重 。
在券种 选择 上, 本基 金以 长期利 率趋 势分 析为 基础 , 结合 经济 变化 趋势 、 货 币 政策及 不
同债券 品种 的收 益率 水平 、流动 性和 信用 风险 等因 素,实 施积 极主 动的 债券 投资管 理。
随着国 内债 券市 场的 深入 发展和 结构 性变 迁, 更多 债 券新品 种和 交易 形式 将增 加债券 投
资盈利 模式 , 本 基金 将密 切跟踪 市场 动态 变化 , 选 择合适 的介 入机 会, 谋求 高于市 场平 均 水
平的投 资回 报。
(2 ) 证券 公司 短期 公司 债 券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可根 据内 部的 信 用 分析方 法对 可选 的证 券公 司短期 公司 债券 品种 进行 筛选, 确 定
投资决 策。 此外 , 本 基金 将 对拟投 资或 已投 资的 证券 公司短 期公 司债 券进 行流 动性分 析和 监
测,尽 量选 择流 动性 相对 较好的 品种 进行 投资 ,并 适当控 制债 券投 资组 合整 体的久 期。
(3 )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投 资 策略
本基金 可在 控制 信用 风险 、 流动 性风 险 的 基础 上, 对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进行 投资 , 主要 采
取分散 化投 资策 略,控 制 个债持 有比 例。 同时, 紧 密跟踪 研究 发债 企业的 基 本面情 况变 化,
并据此 调整 投资 组合 ,控 制投资 风险 。
4、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可投 资资 产支 持证 券, 若 本基 金投 资资 产支 持 证券 将 采取 自上 而下 和自 下而上 相
结合的 投资 策略 。 自 上而 下 投资策 略指 本公 司在 平均 久期配 置策 略与 期限 结构 配置策 略基 础
上, 运 用数 量化 或定 性分 析方法 对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利率风 险、 提前 偿付 风险 、 流动性 风险 溢
价、 税 收溢 价等 因素 进行 分析, 对收 益率 走势 及其 收益和 风险 进行 判断 。 自 下而上 投资 策 略
指本公 司运 用数 量化 或定 性分析 方法 对资 产池 信用 风险进 行分 析和 度量 , 选 择 风险与 收益 相
匹配的 更优 品种 进行 配置 。
5、衍 生产 品投 资策 略
(1 ) 股指 期货 、国 债期 货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可投 资股 指期 货 、 国债期 货 。 若 本基 金投 资 股指期 货 、 国 债期 货 , 将 根据风 险管
理的原 则 , 主要 选择流 动 性好、 交易 活跃 的股指 期 货、国 债期 货合 约进行 交 易,以 对冲投 资
组合的 系统 性风 险、 有效 管理现 金流 量或 降低 建仓 或调仓 过程 中的 冲击 成本 等。
(2 ) 权证 投资 策略
权证为 本基 金辅 助性 投资 工具。 权证 的投 资原 则为 有 利于基 金资 产增 值、 控制 下 跌风险 、
实现保 值和 锁定 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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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 基金 将关 注其 他金 融衍生 产品 的推出 情况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构 允 许基金 投
资其他 衍生 工具 , 本 基金 将按届 时有 效的 法律 法规 和监管 机构 的规 定, 制定 与本基 金投 资 目
标相适 应的 投资 策略 ,在 充分评 估衍 生产 品的 风险 和收益 的基 础上 ,谨 慎地 进行投 资。
6、为了 更好 地 实 现投 资目 标,在 综合 考虑预 期风 险 、收益 、流 动性 等因素 的 基础上 ,
本基金 可根 据资 产配 置及 流动性 管理 等需 要参 与融 资业务 。
在条件 许可 的情 况下 , 基 金管理 人可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规, 参与 融券 业务 和转 融通证 券 出
借业务 。
7、未来 ,随 着市 场的 发展 和基金 管理 运作的 需要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在不改 变 投资目 标
的前提 下, 遵循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相 应调 整或 更新 投资策 略, 并在 招募 说明 书更新 中公 告。
九、基金 的业绩 比较基准
中债新 综合 指数 (财 富) 收益率 ×80%+ 沪深 300 指 数收益 率 ×20%
十、基金 的风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理 论上其 预期 风险 与预 期收 益水平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高于债 券 型
基金和 货币 市场 基金 。
十一、基 金的投 资组合报 告(未 经审计)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上海 浦东 发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复 核 了本报 告
的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者 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有关 数据 的期间 为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3 月31 日 。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139,104,922.99 14.73
16
其中: 股票 139,104,922.99 14.73
2 固定收 益投 资 787,936,493.91 83.43
其中: 债券 787,936,493.91 83.43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8,982,954.21 0.95
7 其他资 产 8,366,883.77 0.89
8 合计 944,391,254.88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1 )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641,355.00 0.09
B 采矿业
4,165,870.00
0.59
C 制造业
50,161,928.38 7.07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3,453,849.00 0.49
E 建筑业
6,672,440.46 0.94
F 批发和 零售 业
2,990,956.60 0.42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3,606,756.89 0.51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4,747,424.00 0.67
J 金融业
43,522,276.58 6.13
K 房地产 业
7,764,745.00 1.09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2,659,504.00 0.37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16,930.16 0.00
17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2,795,382.92 0.39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909,923.00 0.13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4,995,581.00 0.70
S 综合
- -
合计
139,104,922.99 19.60
3.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68,150 6,223,231.50 0.88
2 601166 兴业银 行 223,850 3,628,608.50 0.51
3 000651 格力电 器 109,100 3,458,470.00 0.49
4 600036 招商银 行 178,600 3,423,762.00 0.48
5 600016 民生银 行 286,800 2,432,064.00 0.34
6 600900 长江电 力 179,900 2,387,273.00 0.34
7 000002 万科A 113,900 2,344,062.00 0.33
8 000725 京东方 A 625,200 2,150,688.00 0.30
9 601989 中国重 工 279,700 2,080,968.00 0.29
10 601390 中国中 铁 221,650 1,952,736.50 0.28
4.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0,072,000.00 5.6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0,072,000.00 5.65
4 企业债 券 71,987,570.60 10.1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60,142,000.00 22.56
6 中期票 据 70,336,000.00 9.91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3,498,923.31 0.49
8 同业存 单 441,900,000.00 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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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 - -
10 合计 787,936,493.91 111.01
5.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111707060 17 招 商银 行CD060 1,000,000 98,890,000.00 13.93
2 111717029 17 光 大银 行CD029 1,000,000 97,870,000.00 13.79
3 111708089 17 中 信银 行CD089 1,000,000 97,840,000.00 13.78
4 041654052 16 西 南水 泥CP002 500,000 49,945,000.00 7.04
5 111714058 17 江 苏银 行CD058 500,000 49,445,000.00 6.97
6.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11.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17 民生 银行CD075 ( 代码 :111715075 ) 为易 方 达瑞程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的前 十大 持仓 证券 。2016 年 10 月8 日, 中国 人民 银行营 业管 理部 对民 生银 行违反 《征 信
业管理 条例 》相 关规 定处 人民币 40 万元 的行 政处 罚 。2017 年 3 月 29 日 ,银 监会机 关针 对
票据违 规操 作 、 掩 盖不 良 、 规 避监 管 、 乱 收费 用、 滥用通 道 、 违 背国 家宏 观 调控政 策等 市场
乱象, 作出 了 25 件 行政 处 罚决定 ,罚 款金 额合 计 4290 万 元, 其中 包括 民生 银 行。
17 招 商银 行 CD060 ( 代码 :111707060 ) 为易 方达 瑞 程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的
前十大 持仓 证券 。 2017 年3 月 29 日, 银监 会机 关针 对票据 违规 操作 、 掩 盖不 良 、 规避 监管 、
乱收费 用、 滥用 通道 、违 背国家 宏观 调控 政策 等市 场乱象 ,作 出 了 25 件行 政 处罚决 定, 罚
19
款金额 合 计4290 万 元, 其 中包括 招商 银行 。
本基金 投资 17 民 生银行CD075 、17 招 商银行CD060 的投资 决策 程序 符合 公司 投资制 度
的规定 。
除17 民 生银行CD075 、17 招商银 行CD060 外 ,本 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
期没有 出现 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查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2 )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
(3 )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87,525.3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16,817.48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162,540.97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366,883.77
(4 )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十二、基 金的业 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 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6 年12 月15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以来 (截 至 2017 年 3 月31 日)
的投资 业绩 及与 同期 基准 的比较 如下 表所 示:
20
1、 易 方达 瑞程 混合A 类 基 金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比较 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 同生
效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0.20% 0.01% -0.27% 0.29% 0.47% -0.28%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3 月 31 日
1.20% 0.09% 0.62% 0.13% 0.58% -0.04%
基金合 同生
效至2017 年
3 月 31 日
1.40% 0.08% 0.33% 0.17% 1.07% -0.09%
2、 易 方达 瑞程 混合C 类 基 金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比较 表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 同生
效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0.19% 0.01% -0.27% 0.29% 0.46% -0.28%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3 月 31 日
1.15% 0.09% 0.62% 0.13% 0.53% -0.04%
基金合 同生
效至2017 年
3 月 31 日
1.34% 0.08% 0.33% 0.17% 1.01% -0.09%
十三、费 用概览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销 售服 务费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诉讼 费和 仲裁 费;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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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银 行账户 维护 费用 ;
10、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60% 年费 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E ×0.6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经基 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双
方核对 无误 后, 基金 托管 人 按照与 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方 式于 次月 首日 起5 个工作 日内 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管 理人 。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日或 不可 抗力 致使无 法按 时 支
付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0% 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 管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 下 :
H=E ×0.1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经基 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双
方核对 无误 后, 基金 托管 人 按照与 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方 式于 次月 首日 起5 个工作 日内 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托 管人 。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日或 不可 抗力 致使无 法按 时 支
付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3、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基 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20% ,
按前一 日C 类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20% 年费 率计 提。
销售服 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20% ÷ 当年 天数
H 为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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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经基 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双
方核对 无误 后, 基金 托管 人 按照与 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方 式于 次月 首日 起5 个工作 日内 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 公 休日 或不可 抗力 致使 无法 按时 支付等 , 支 付 日
期顺延 。
上述 “ ( 一 ) 基 金费 用的 种 类中 第 4-10 项 费用 ”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完 全履 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或 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费用 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 基
金合同 约定 调低 销售 服务 费率等 相关 费率 。
(五) 与 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 申 购费
(1 ) 申购 费率
对于A 类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 对通过 直销 中心 申购 的 特 定投资 群体 与除 此之 外的 其他投 资
者实施 差别 的申 购费 率。
特定投 资群 体指 全国 社会 保障基 金、 依法 设立 的基 本养老 保险 基金 、 依 法制 定的企 业 年
金计划 筹集 的资 金及 其投 资运营 收益 形成 的企 业补 充养老 保险 基金 (包 括企 业 年金单 一计 划
以及集 合计 划) , 以及 可以 投资基 金的 其他 社会保 险 基金。 如将 来出 现可以 投 资基金 的住 房
公积金 、 享 受税 收优 惠的 个人养 老账 户、 经养 老基 金监管 部门 认可 的新 的养 老基金 类型 , 基
金管理 人可 将其 纳入 特定 投资群 体范 围。
特定投 资群 体可 通过 本基 金直销 中心 申购 本基 金 A 类份额 。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 情况变 更
或增减 特定 投资 群体 申购 本基 金 A 类 份额 的销 售机 构,并 按规 定予 以公 告。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的直 销中 心申购 本基 金 A 类份 额 的 特定投 资群 体 申 购费 率见 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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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金 额M (元 )( 含申 购费) A 类份 额 申 购费 率
M<100 万 0.06%
100 万 ≤M <500 万 0.03%
M≥50 0 万 1,000 元/ 笔
其他投 资者 申购 本基 金 A 类份额 的申 购费 率见 下表 :
申购金 额M (元 )( 含申 购费) A 类份 额 申 购费 率
M<100 万 0.6%
100 万 ≤M <500 万 0.3%
M≥50 0 万 1,000 元/ 笔
本基 金C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申购 费用 。
(2) 申购 费的 收取 方式 和 用途
在申购 费按 金额 分档 的情 况下, 如果 投资 者多 次申 购, 申 购费 适用 单笔 申购 金额所 对 应
的费率 。
本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的 申 购费用 由 申 购基 金份 额的 投资人 承担 , 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主 要
用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 注册 登记 等各 项费 用。
(3)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方 式
1)若 投资 人选 择 A 类基 金 份额, 则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公式如 下: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1+ 申购 费率 )
(注 : 对 于500 万 ( 含 ) 以 上适用 固定 金额 申购 费的 申购 , 净 申购 金额 =申 购 金额- 固
定申购 费金 额)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 T 日A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2)若 投资 人选 择 C 类基 金 份额, 则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公式如 下:
申购份 额= 申购 金额/ T 日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申购涉 及金 额、 份额 的计 算结果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小 数点 后两 位以 后的 部分四 舍 五
入,由 此产 生的 误差 计入 基金财 产。
2、赎 回费
(1 ) 赎回 费率
1)本 基金A 类 份额 赎回 费 率见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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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时 间( 天) A 类份 额 赎 回费 率
0-6 1.5%
7-29 0.75%
30-89 0.5%
90-179 0.5%
180 及 以上 0
(2 ) 本基 金C 类基 金份 额 赎回费 率见 下表 :
持有时 间( 天) C 类份 额赎 回费 率
0-29 0.5%
30 及 以上 0%
(2 ) 赎回 费的 收取 和用 途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在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收
取。 对持 有期 少 于30 天 ( 不含 ) 的 A 类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收 取赎 回费 用全 额计 入基金 财产 ;
对持有 期 在30 天以 上 (含 ) 且 少 于 90 天 (不 含) 的A 类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所收 取赎回 费用 总
额的 75% 计入 基金 财产 ; 对持有 期在 90 天以 上( 含 )且少 于 180 天( 不含 ) 的 A 类基 金份
额持有 人所 收取 赎回 费用 总额 的50% 计入 基金 财产 ; 其余用 于支 付市 场推 广、 注册登 记费 和
其他手 续费 。对 持有 期少 于 30 天( 不含 )的C 类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所 收取 赎回 费用全 额计 入
基金财 产。
(3 ) 基金 赎回 金额 的计 算 方式
赎回金 额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
赎回费 用= 赎回 份额 ×T 日 该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 该类 份额 赎 回费 率
赎回金 额= 赎回 份额 ×T 日 该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赎回 费 用
赎回费 用、 赎回 金额 的单 位为人 民币 元, 计算 结果 保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 小 数点后 两 位
以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 由 此产生 的误 差计 入基 金财 产。
3、 基金 转换 费由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承担 , 由 转出 基金 赎 回费用 及基 金申 购补 差费 用构成 ,
其中赎 回费 用按 照基 金合 同、 更 新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最 新的相 关公 告约 定的 比例 归入基 金财 产 ,
其余部 分用 于支 付注 册登 记费等 相关 手续 费, 具体 实施办 法和 转换 费率 详见 相关公 告。 转 换
费用以 人民 币元 为单 位, 计算结 果按 照四 舍五 入方 法,保 留小 数点 后两 位。
4、 投资 者通 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系 统 (www.efunds.com.cn ) 进 行申 购 、 赎 回和 转换的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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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费率 ,请 具体 参照 我公 司网站 上的 相关 说明 。
5、基金 管理 人可 以在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范围内 调整 上 述费率 或变 更收 费方式 , 调整后 的
费率或 变更 的收 费方式 在 更新的 《招 募说 明书》 中 列示。 上述 费率 或收费 方 式如发 生变 更,
基金管 理人 最迟 应于 新的 费率或 收费 方式 实施 前依 照 《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 规定在 指定 媒
介上公 告。
基 金 管 理 人 可以 在 不 违 反法 律 法 规 规 定及 基 金 合 同约 定 的 情 况 下根 据 市 场 情况 制 定基
金促销 计划 , 针 对基 金投 资者定 期和 不定 期地 开展 基金促 销活 动。 在基 金促 销活动 期间 ,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适 当 调 低基 金销售 费率 , 或 针对 特定 渠道、 特定 投资 群体 开展 有差别 的优惠活
动。
十四、对 招募说 明书更新 部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 办
法》等 有关 法律 法规及 《 易方达 瑞程 灵活 配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结合 本基 金
管理人 对本 基金 实施 的投 资管理 活动 , 对2016 年 12 月 9 日 刊登 的本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进行 了
更新, 主要 更新 的内 容如 下:
1. 在“三 、基 金管 理人 ”部 分,更 新了 部分 内容 。
2. 在“四 、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根 据最 新资 料进 行了 更新。
3. 在“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更新 了基 金份 额销 售机构 信息 。
4. 将“六 、基 金的募 集安 排 ”改为 “六 、基金 的募 集” ,更新 了 部 分内容 ,并 概 述了
基金的 募集 情况 。
5. 更新了 “七 、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部分 内容 ,概 述了 基金合 同生 效的 情况 。
6. 在“八 、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赎回 ”部 分, 更新 了部 分内容 。
7. 在“九 、基 金转 换、 基金 份额转 让和 定期 定额 投资 计划” 部分 ,更 新了 部分 内容。
8. 在“十 一、 基金 的投 资” 部分, 补充 了本 基金 2017 年第 1 季度 投资 组合 报告 的内
容。
9. 增加了 “ 十二 、 基金 的业 绩” 部分 , 补充 了基 金合 同生效 以来 的投 资业 绩数 据, 并
相应调 整其 他部 分的 序号 。
10. 在“十 六、 基 金的 费用 与 税收” 部分 ,更 新了 部分 内容。
11. 在“二 十四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部分 ,根 据相 关公 告的内 容进 行了 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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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7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