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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14天A(000322)

农银14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1 
农银汇 理 14 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2017 年 第 1 号更 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7月19日证监许可 【2013】 959 号文核
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 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 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
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 (申
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托管人已经对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进行
了复核、 审查。 招募说 明书(更 新)所 载内容 截止日为2017年6 月18 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 金管理人 2 
( 一) 公司概 况 
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50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路9 号50 层 
法定代表人: 于进 
成立日期:2008 年 3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亿零壹元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人:翟爱东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333,334 51.67%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66,666,667 33.33% 
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0,000,000 15% 
合


计 200,000,001 100%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1、董事会成员: 于进 先生:董事长 金融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于进先生 1983 年开始在农业银行部 总行工作, 历任信息部副处长、 处长, 人事部处长、 副总经理, 电子银行总经理, 科技与产 品管理局局长。2015 年 9 月 30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Bernard Carayon 先生: 副董事长 经济学博士。1978 年起历任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督察员、中央风险控制 部主管, 东方汇理银行和东方汇理投资银行风险控制部门主管, 东方汇理资产管 理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 3 许金超先生:董事 高级经济师、 经济学硕士。 许金超先生 1983 年 7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处长、 副行长, 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分行党委副书记, 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 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5 年 5 月 28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钟小锋先生:董事 政治学博士。1996 年5 月进入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工作,先后在法国东方汇 理银行 (巴黎) 、 东方 汇理银行广州分公司、 香港分公司、 北京代表处工作。2005 年12 月起任东方汇理银行北京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 年11 月起任东方汇理 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副行政总裁 。2012 年9 月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行政总裁。 蔡安辉先生:董事 高级工程师、 管理学博士学位。1999 年 10 月起历任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 公司财务部综合财务处副处长, 历任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处长, 中铝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董事,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财务总监,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工会 主席,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 中铝保险经纪 (北京) 股份有 限公司和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若鸣女士:董事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9 年起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任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 香港分行总经理, 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 行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王小卒先生 :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 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 世界银行顾问、 联合国顾问、 韩 国首尔国立大学客座教授。 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 兼任香港大 学商学院名誉教授和挪威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傅继军先生:独立董事 4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73 年起,任江苏省盐城汽车运输公司教师, 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中心科员。1990 年 3 月起任中华财务咨询公司 董事长、 总 经理。 徐信忠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学博士、教授。曾任英国 Bank of England 货币政策局金融经济学家; 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 教授;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 金融学 教授。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院长、金融学教授。 2、公司监事 Jean-Yves Glain 先生: 监事 硕士。 1995 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历任销售部负责人、 市场部负责 人、 国际事务协调和销售部副负责人、 国际协调与支持部负责人, 现任东方汇理 资产管理公司总秘书兼支持与发展部负责人。 杨静女士:监事 美国管理会计师,金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 年4 月起历任雷博国际会 计高级经理, 瑞银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助理, 德意志银行 (北京) 总 裁助理、战略经理。现任中铝 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 胡惠琳女士:监事 工商管理硕士。2004 年起进入基金行业,先后就职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 年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工作, 2008 年 3 月公司成立后任市场部总经理。 高利民先生:监事 项目管理硕士。2002 年起进入资产管理相关行业, 先后就职于恒生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国联 安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2007 年加入农 银汇理 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参与筹建工作,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 杨晓玫女士:监事 管理学学士。2008 年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人 力资源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于进 先生:董事长 5 金融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于进先生 1983 年开始在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历 任信息部副处长、 处长, 人事部处长、 副总经理, 电子银行 部总经理, 科技与产 品管理局局长。2015 年 9 月 30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金超先生:总经理 高级经济师、 经济学硕士。 许金超先生 1983 年 7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处长、 副行长, 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分行党委副书记, 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 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5 年 5 月 28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施卫先生: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 年 7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 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 年 7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 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4 年 3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 2008 年 3 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0 年 10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 2012 年 12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翟爱东先生:督察长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88 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城乡金融报》 社、 国际部、 伦敦代表处、 个人业务部、 信用卡中 心工作。2004 年 11 月 起参加农银 汇理基金公司筹备工作。2008 年 3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监察稽核部总经理,2012 年 1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许娅女士, 金融学硕士。 具有 8 年证券业从业经历。 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 公司销售交易部助理、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销售人员、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 易员、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现任农银汇理 14 天理财债券型 基金 、 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 、 农银汇理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 理 、农银汇理日日鑫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 。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6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金超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付娟女士, 投资总监 , 农 银汇理消费主题 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小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郭世凯先生, 投资部总经理,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 混合型 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行业轮动 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 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 农银汇理信息传媒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史向明女士, 投资副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农银汇 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 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理 、 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金利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 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 经理 。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托管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基本情 况 1、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 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联系人: 陆志俊 电话:95559 7 交通银行 始建于1908年, 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 也是近代中国的发 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 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 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 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挂牌上市,2007年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6年英国《银行家》 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3位,较上年上升4 位;根据2016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 收入位列第153位,较上年上升37位。 截至2017年3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7337.11亿元。2017年一 季度,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193.23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 资产托管业务中心 (下文简称 “托管中心” ) 。 现有 员工具 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 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 以及经济师、 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 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 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 专业分布合理, 职 业技能优良, 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 积极进取、 开拓创新、 奋发 向上的 资产 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 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 月至今任本行董事 长、 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 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 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 行董事、行长。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 获硕士学位,1999 年享受国务 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 长; 2010年4月至2013 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 总经理; 2005年8月至2010 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 副行长; 2004 年9 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 行长 助理;2001年9月至2004 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 齐分行副行长、 行长, 南宁分行行长, 广州分行行长。 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 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8 袁女士2015年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 月, 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本行 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1999 年12 月至2007年12月, 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 科长、 处 长助理、 副处长, 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 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 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3 月31 日, 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288 只。 此外, 交通 银行 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银 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 保险资金、 全国社保基金、 养老保障管 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证券投资资产、RQFII 证券投资资产、QDII 证券 投资资产和QDLP 资金等产品。 二、 基 金托管 人的 内部控 制制 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 加强内部 管理, 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 通过对各种风险的 梳理、 评估、 监控, 有 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 确保业务稳健运行, 保 护基金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 性原则 :托管 中心制定 的各项 制度符 合国家法 律法规 及监管 机构的 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 性原则 :托管 中心建立 各二级 部自我 监控和风 险合规 部风险 管控的 内部控制机制, 覆盖各项业务、 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 监 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 性原则 :托管 中心独立 负责受 托基金 资产的保 管,保 证基金 资产与 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 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 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4、制衡 性原则 :托管 中心贯彻 适当授 权、相 互制约的 原则, 从组织 结构的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 相互牵制, 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 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 性原则 :托管 中心在岗 位、业 务二级 部和风险 合规部 三级内 控管理9 模式的基础上, 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通过 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 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 行。 6、效益 性原则 :托管 中心内部 控制与 基金托 管规模、 业务范 围和业 务运作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 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 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 等法律法 规, 托 管中心 制定了一整套严密、 高效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管理规章制度, 确保基金托 管业务运行的规范、 安全、 高效, 包括 《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 发管理办法》 、 《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 、 《交通银行 资产托管部 保密工作制度》 、 《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 、 《交通 银行资产托 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 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 做到业务分工合理,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业务管理制度化, 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 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 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 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 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 、基 金托管 人对 基金管 理人 运作基 金进 行监督 的方 法和程 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 对基金的投资对象、 基金资产的 投 资组合比例、 基金资产的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 支付、 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 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有关证券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行为, 应 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 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交 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 通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10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须立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 、其 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 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 相 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发 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50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路9 号50 层 法定代表人: 于进 联系人: 叶冰沁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 联系电话:021-61095610


网址: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11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 陆敏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 )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 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王超 电话:021-54509988 12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 )深圳众禄 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梨 园 路 物 资 控 股 置 地 大 厦 8 楼 办公地址: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梨 园 路 物 资 控 股 置 地 大 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17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 文雯 电话:010-83363099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 刘洋 电话:021-20835789 13 传真:021-20835885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9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3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联系人:何雪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0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 董一锋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fund.10jqka.com.cn 14 (12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 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联系人: 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3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张佳琳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15 )其它代销机构


15 其它代销机构名称及其信息另行公告。 ( 二) 注册登 记机 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50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路9 号50 层 法定代表人: 于进 电话: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联系人:高利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 ( 三)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 四) 审 计基 金财产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 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丹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张勇 16 经办注册会计师: 汪棣、张勇 四、 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 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组合资产高流动性的基础上, 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投 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工具, 包括现金、 通知存款、 一 年以内 (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 397 天以 内 (含 397 天) 的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中期 票据;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债券回购、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中央银行票据、 短期融资券, 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在 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 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 发。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投 资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债券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的最重要指标。 基金管理人将在对未来短、 中、 长期收益率变化情况进行预期的基础上, 对于组合内各券种期限结构进行相应的 调整。 17 当预期市场利率上升时, 通过增加持有短期债券等方式降低组合久期, 以降 低组合跌价风险; 在预期市场利率下降时, 通过增持长期债券等方式提高组合久 期,以充分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随着短、 中、 长期利率 变化的幅度不同, 债券收益率曲线可能会表现出非平 行移动, 出现曲度变化、 斜率变化等情况。 管理人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形变的合 理预期, 合理配置在短、 中、 长期券种上的配置比例, 对于预期收益率下降的期 限段增加配置比率, 同时减少预期收益率升高的期限段的配置比例, 充分利用曲 线形变提供的投资机会。


2、类属选择策略 由于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等 不同类 属的券种收益率变化特征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并呈现出不同的利差变化趋势。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不同类属的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 分析各类品种的 利差变化方向, 并在此基础上合理配置并灵活调整不同类属债券在组合中的构成 比例, 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品种的投资比例, 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券种 的投资比例。 对于含回售条款的债券, 本基金将仅买入距回售日不超过 397 天以 内的债券,并在回售日前进行回售或者卖出。 3、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借鉴外部的信用评级结果, 并建立内部信用评级体系, 根据对 债券发行人及债券资信状况的分析, 给发行主体和标的债券打分, 给出各目标信 用债券基于其综合得分的信用评级等级, 并建立信用债备选库。 基金管理人将密 切跟踪发行人基本面的变化 情况, 通过卖方报告及实地调研等方式, 对于发行人 的行业风险、公司风险、现金流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其他风险进行综合评价, 从而得出信用债违约可能性和理论信用利差水平,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债券定价。 在发行人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后, 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变化后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 信用利差曲线对该信用债进行合理定价。 4、息差放大策略 该策略是利用债券回购收益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 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 该策略的基本模式即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 再 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 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 券偿18 还所融入资金。 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 必须考虑到始终保持债券收益率与回购 收益率的相互关系,只有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该策略才能够有效执行。 5、衍生品策略 若未来有以固定收益品种为基础性资产的场内上市并交易的衍生品推出, 则 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框架内,以风险管理为目标, 在充分考虑衍生品风险收益及交易特征的基础上, 严格风险控制流程, 审慎参与 衍生品交易。 九、业 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 7 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人民币 7 天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 一次性存入、 可多次支取, 支取时 需提前 7 天通知银行、 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该通知存款具有流 动性高、利率高于活期存款的特征,与本债券基金的特征类似。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市场出现更合适、 更权威的比较基准, 并且 更接近本基金风格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 可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将及时公告。 十、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较低风险、 较低收益的债券型基金产品, 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招募说明 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1、 报告 期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39,969,575.19 24.46 其中:债券 39,969,575.19 24.46 资产支持证券 -


- 19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2,025,453.04 37.9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60,579,588.34 37.08 4 其他资产 812,974.69 0.50 5 合计 163,387,591.26 100.00 2、 报告 期债券 回购 融资 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7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 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3、 基金 投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1 )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55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83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49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情况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的情况。根据本 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 134 天,下同。 (2 )报 告期末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比例 (% ) 1 30 天 以内 56.74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60 天 18.39 - 20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0.0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120 天 6.13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20 天(含)-397 天( 含) 18.38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9.63 - 4、 报告 期内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240 天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的情况。 5、 报告 期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9,982,535.27 6.1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9,987,039.92 18.38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 - 8 其他 - - 9 合计 39,969,575.19 24.50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 的浮动利率债券 - - 6、 报 告期末 按摊 余成本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债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11698582 16 宝钢气 体SCP001 100,000 9,997,733.99 6.13 2 041653060 16 河钢 CP005 100,000 9,995,760.31 6.13 3 041672011 16 宁技发 CP001 100,000 9,993,545.62 6.12 4 179904 17 贴现国 债04 100,000 9,982,535.27 6.12 7、 “影子 定价 ”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21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 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427%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984%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 均值 0.0715%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况。 8、 报 告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投资 组合报 告附 注 (1 )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 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 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 1.0000 元。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812,974.69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812,974.69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22 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12 月 18 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 一) 基金份 额净 值收益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1、 农银 14 天理 财债券 A 阶段 净值收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2581% 0.0010% 0.0525% 0.0000% 0.2056% 0.0010%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9758% 0.0052% 1.3688% 0.0000% 3.6070% 0.0052%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9658% 0.0068% 1.3688% 0.0000% 2.5970% 0.0068%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7950% 0.0044% 1.3725% 0.0000% 1.4225% 0.0044%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0.7515% 0.0016% 0.3375% 0.0000% 0.4140% 0.0016% 自基金成立 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13.3242% 0.0059% 4.5000% 0.0000% 8.8242% 0.0059% 2、 农银 14 天理 财债券 B 阶段 净值收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2667% 0.0008% 0.0525% 0.0000% 0.2142% 0.0008%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5.2294% 0.0052% 1.3688% 0.0000% 3.8606% 0.0052%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2164% 0.0068% 1.3688% 0.0000% 2.8476% 0.0068% 23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0423% 0.0044% 1.3725% 0.0000% 1.6698% 0.0044%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0.8113% 0.0016% 0.3375% 0.0000% 0.4738% 0.0016% 自基金成立 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14.2232% 0.0059% 4.5000% 0.0000% 9.7232% 0.0059% ( 二)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累 计 净 值 收 益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农银汇理 14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1、 农银 14 天理 财债券 A : 2、 农银 14 天理 财债券 B 24 注: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工具, 包括现金、 通知存款、 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 剩余期限 (或回售期限) 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 的债券、 资 产支持证券、 中期票据;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 一年) 的债 券回购、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中央银行票据、 短期融资券, 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 市场上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 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18 日) 起六个月, 建仓期满时, 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 十三、 费用概览 ( 一) 与基金 运作 有关的 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5 (3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8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基金的开户费用; (10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7% 年费率计提。 计 算方法如下: H =E× 年管理费率÷ 当 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 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 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 年费率计提。 计 算方法如下: H =E× 年托管费率÷ 当 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26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 , 对于由 B 类 降级为 A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 A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 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 , 对于由 A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 B 类条件的 开放日后的 下一个 工作日起适用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 =E× 基金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 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一致的财务数据, 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 经注册登记机 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 日期顺延。 (4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 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 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 项目。 4、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5、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 费率和调整基金销售服务费,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 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27 ( 二) 与基金 销售 有关的 费用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 1.00 元。 2、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采 用 “ 金 额 申 购 ” 方 式 , 申 购 价 格 为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0 元,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 申购金额/1.00 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 回 金 额 的 计 算 采 用 “ 份 额 赎 回 ” 方 式 , 赎 回 价 格 为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0 元。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该运作期内的待支付收益。


即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获得当期运作期 的基金未支付收益。 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 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 请的基金份额而言, 除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还 可以获得自申购确认日 (认购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上一运作期期末的基 金收益 (上一运作期的基金收益在上一运作期期满时结转为基金份额, 计入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 。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 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方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 资管理活动, 对 2017 年 1 月 25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更新的 主要内容如下: ( 一) 重要提 示部 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所载内容的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进行更新。 28 ( 二) 第三部 分 “ 基 金管 理人 ” 对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 三) 第四部 分 “ 基 金托 管人 ” 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 四) 第五部 分 “ 相 关服 务机 构 ” 对基金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了更新。 ( 五)第 九部分“ 基 金份 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对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进行了更新。 ( 六) 第十五 部分 “ 基金 的投 资 ” “ 投资组合报告 ” 更新为 截止至2017 年3 月31 日的数据。 ( 七) 第十六 部分 “ 基金 的业 绩 ” “ 基金的业绩 ” 更新为截 止至2017 年3 月31 日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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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