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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景恒保本(090019)

大成景恒保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期)查看PDF公告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第 二 个 保 本 运 作 期 ) 
(2017 年第 1 期) 
 
 
 
 
 
 
 
 
 
 
 
 
 
 
 
 
基 金管理 人:大成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 金托管 人:中国 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二〇一七 年 七 月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 - 
 
重要提示 
大成景恒 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经 中国 证监 会2012年4月27日 证监 许可 【2012】567
号文核 准募 集, 本基 金的 基金合 同于2012 年6 月15 日 正式生 效。 
根据 《大 成景 恒保 本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以 下简 称 “ 《基 金合 同》 ” ) 和 《大
成景恒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的相 关 规定, 本基 金的 第一 个保 本 周期为 三年 ,
自 《 基金 合同 》 生 效之 日 起至三 个公 历年 后对 应日 止, 如该 对应 日为 非工作 日, 保本 周期 到
期日顺 延至 下一 个工 作日 。 本 基金 的第 一个 保本 周 期到期 日为2015 年6 月15 日 (星 期一) , 鉴
于本基 金管 理人 已与 深圳 市高新 投集 团有 限公 司( 以下简 称“ 高新 投” )就 本 基金第 二个 保
本周期 的保 本事 宜达 成一 致,由 高新 投为 本基 金进 入第二 个保 本周 期的 运作 提供 保本 保证 ,
并签订 了《 保证 合同 》 , 本 基金符 合《 基金 合同 》规 定的保 本基 金存 续的 条件 ,本基 金将 转
入下一 保本 周期 。 现经 本基 金管理 人大 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与本 基金 托管 人中 国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协商 一致 ,并 报中 国证监 会备 案, 本基 金第 一个保 本期 到期 后将 转入 第二 个保 本期 ,
同时对 《 大成 景恒 保本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部分 表述 进行 了修 订 更新 , 本 次基 金
合同修 订的 内容 自2015 年6 月16日 起生 效。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确 、 完整 。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 国证监 会核
准,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 金募集 的核 准 , 并 不表 明 中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证 ,也 不表 明投资 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 
本基金 为保 本基 金 , 但 是投 资者投 资于 保本 基金 并不 等于将 资金 作为 存款 存放 在银行 或
存款类 金融 机构 , 在出 现保 证风险 或不 可抗 力风 险等 极端情 况下 保本 基金 仍然 存在本 金损 失
的风险 。 投 资者 购买 基金 份 额的行 为视 为同 意 《 大成 景恒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保证 合同 》
的约定 。 
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依照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谨慎 勤 勉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财 产, 但
不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证 最低 收益 。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 申购 基金时 ,请 仔细 阅读 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基 金合 同。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预 示其 未来 表现 。基 金管理 人管 理的 其他 基金 的业绩 并不 构成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本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已经 本基金 托管 人复 核 。 所 载 内容截 止日 为 2017 年6 月15 日 (其
中人员 变动 信息 以公 告日 为准) ,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 值表现 截止 日为2017 年 3 月 31 日 (财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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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数据 未经 审计 )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2 层 
设立日 期:1999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 本: 贰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公司 股东 为中 泰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持 股比例 50% ) 、中 国银 河投 资管理 有
限公司 (持 股比 例 25% ) 、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持股比 例 25% ) 三家 公司 。 
法定代 表人 :刘 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肖 剑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董事会 : 
刘卓先 生, 董事 长, 工学 学 士。 曾 任职 于共 青团 哈尔 滨 市委、 哈尔 滨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中泰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2007 年6 月 , 任 哈尔 滨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执 行董 事;2008 年8 月 , 任
哈尔滨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会 秘书 ;2012 年4月 , 任哈尔 滨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副董 事长 ;
2012 年11月 至今 , 任中 泰 信托有 限责 任公 司监 事会 主席 。2014 年12 月15 日 起 任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靳天鹏 先生 , 副董 事长 , 国际法 学硕 士 。1991 年7 月至1993 年2 月, 任职 于共 青 团河南 省
委;1993 年3月至12 月, 任 职于深 圳市 国际 经济 与法 律咨询 公司 ;1994 年1月至6月, 任职 于
深圳 市 蛇口 律师 事务 所 ;1994 年7 月至1997 年4 月, 任 职于蛇 口招 商港 务股 份有 限公司 ;1997
年5月至2015 年1 月 , 先 后 任光大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南方总 部研 究部 研究 员 , 南方总 部机 构管
理部副 总经 理 , 光 大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债 券业 务部 总经理 助理 , 资产 管理 总 部投资 部副 总经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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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主 持工 作) ,法 律合 规 部副总 经理 ,零 售交 易业 务总部 副总 经理 ;2014 年10 月, 任大 成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公 司董 事;2015 年1月 起任 大成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副董 事长 。 
罗登攀 先生 ,董 事、 总经 理,耶 鲁大 学经 济学 博士 。具注 册金 融分 析师(CFA) 、金融 风
险管理 师(FRM )资 格。 曾 任毕马 威(KPMG )法 律诉 讼部资 深咨 询师 、金 融部 资深咨 询师 ,
以及SLCG 证 券诉 讼和 咨询 公司合 伙人 ;2009 年至2012 年, 任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 委员会 规划 委
专家顾 问委 员, 机构 部创 新处负 责人 ,兼 任国 家“ 千人计 划” 专家 ;2013 年2 月至2014 年10
月, 任中 信并 购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 执 委会委 员 。2014 年11 月26日起任 大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2015 年3月 起兼 任大 成国 际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2017 年2 月17
日起代 为履 行大 成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督察 长职 务。 
周雄先 生, 董事 , 金 融学 博 士, 北 京大 学光 华管 理学 院 高级管 理人 员工 商管 理硕 士 (EMBA),
上海市 黄浦 区政 协委 员。 1987 年8 月至1993 年4月 , 任 厦 门大学 财经 系教 师; 1993 年4月至1996
年8月 ,任 华夏 证券 有限 公 司厦门 分公 司经 理;1996 年8月至1999 年2 月, 任人 民日报 社事 业
发展局 企业 管理 处副 处长 ;1999 年2 月至 今任 职于 中 泰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历 任副总 裁、 总
裁,现 任中 泰信 托有 限责 任公司 董事 、总 裁。 
孙学林 先生 , 董事 , 硕 士 研究生 。 具注 册会 计师 、 注册资 产评 估师 资格 。 现 任中国 银河
投资管 理有 限公 司党 委委 员、 总裁 助理 , 兼 任投 资 二部总 经理 兼行 政负 责人 、 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副主 任。2012 年6 月起 , 兼任镇 江银 河创 业投 资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委员 。 
黄隽女 士 , 独 立董 事, 经 济学博 士 。 现 任中 国人 民 大学经 济学 院教 授 、 博 士 生导师 , 中
国人民 大学 艺术 品金 融研 究所副 所长 。 
叶林先 生, 独立 董事 ,法 学博士 。现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法学 院教 授、 民商 法教研 室 主任 ,
博士研 究生 导师 、国 家社 会科学 重点 基地 中国 民商 事法律 科学 研究 中心 兼职 教授。 
吉敏女 士 , 独 立董 事, 金 融学博 士 , 现 任东 北财 经 大学讲 师 , 教 研室 主任 , 东北财 经大
学金融 学国 家级 教学 团队 成员 , 东 北财 经大 学开 发 金融研 究中 心助 理研 究员 , 主 要从 事金 融
业产业 组织 结构 、 银行 业竞 争方面 的研 究 。 参 与两 项国 家自然 科学 基金 、 三项 国家 社科基 金、
三项教 育部 人文 社会 科学 一般项 目 、 多 项省 级创 新 团队项 目 , 并 负责 撰写 项 目总结 报告 , 在
国内财 经类 期刊 发表 多篇 学术论 文。 
金李先 生, 独立 董事 ,博 士。现 任英 国牛 津大 学商 学院终 身教 职正 教授 (博士 生 导师 )
和北京 大学 光华 管理 学院 讲席教 授( 博士 生导 师) , 金融系 联合 系主 任, 院长 助理, 北京 大
学国 家 金融 研究 中心 主任 。 曾 在美 国哈 佛大 学商 学 院任教 十多 年 , 并 兼任 哈 佛大学 费正 清东
亚研究 中心 执行 理事 。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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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 
陈希先 生 , 监 事长 , 中 国 人民大 学经 济学 专业 研究 生, 高级 经济 师。2006 年 被亚洲 风险
与危机 管理 协会 授予 “企 业风险 管理 师” 资格 。2000 年1月 ,先 后任 中国 银河 证券有 限责 任
公司审 计部 、合 规( 法律 )部总 经理 ;2007 年1月 , 任中国 银河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 常
务副总 裁、 党委 委员 ;2010 年7月 ,兼 任吉 林省 国家 生物产 业创 业投 资有 限责 任公司 董事 长
兼总经 理、 吉林 省国 家汽 车电子 产业 创业 投资 有限 责任公 司董 事;2012 年6 月 ,兼任 镇江 银
河创业 投资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2012 年7月 , 任中 国银 河 投资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裁 ; 2015 年1 月起 ,
任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监事长 。 
蒋卫强 先生 ,职 工监 事, 经济学 硕士 。1997 年7月至1998年10月 任杭 州益 和电 脑公司 开
发部软 件工 程师 。1998 年10 月至1999 年8月 任杭 州新 利电子 技术 有限 公司 电子 商务部 高级 程
序员。1999 年8 月加 入大 成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信息技 术部 系统 开发 员、 金融工 程部 高
级工程 师、 监察 稽核 部总 监 助理、 信息 技术 部副 总监 、 风险管 理部 副总 监、 风险 管 理部总 监,
现任信 息技 术部 总监 。 
吴萍女 士 , 职 工监 事, 文 学学士 , 中国 注册 会计师 协会非 执业 会员 。 曾任职 于中国 农业
银行深 圳分 行、 日本 三和 银行深 圳分 行、 普华 永道 会计师 事务 所深 圳分 所。2010 年6 月加 入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计 划财 务部 高级 会计 师、总 监助 理, 现任 计划 财务 部副 总监 。
2016 年10月 起兼 任大 成国 际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其他高 级管 理人 员: 
肖剑先 生 , 副 总经 理, 哈 佛大学 公共 管理 硕士 。 曾 任深圳 市南 山区 委 (政 府 ) 办 公室 副
主任 , 深 圳市 广聚 能源 股 份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广 聚投资 控股 公司 执行 董事 、 总 经理 , 深 圳
市人民 政府 国有 资产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副处 长、 处长 。 2015年1 月加 入大 成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任公司 副总 经理 。 
温智敏 先生 ,副 总经 理, 哈佛大 学法 学博 士。 曾任 职于Hunton & Williams 美 国及国 际
律师事 务所 。 曾任 中银 国 际投行 业务 副总 裁 、 香 港 三山投 资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 标 准银 行亚 洲
有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兼中 国投行 业务 主管 。2015 年4 月加入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任首 席
战略官 , 2015 年8月 起任 公 司副总 经理 。 2016 年10 月 起 兼任大 成国 际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 
周立新 先生 , 副总 经理 , 大学本 科学 历 。 曾 任新疆 精河县 党委 办公 室机 要员 、 新 疆精 河
县团委 副书 记 、 新 疆精 河 县人民 政府 体改 委副 主任 、 新 疆精 河县 八家 户农 场 党委书 记 、 新 疆
博尔塔 拉蒙 古自 治州 团委 副书记 及少 工委 主任 、江 苏省铁 路发 展股 份有 限公 司办 公室 主任 、
江苏省 铁路 发展 股份 有限 公司控 股企 业及 江苏 省铁 路实业 集团 有限 公司 控股 企业负 责人 、 中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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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闻 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燃气战 略管 理部 项目 经理 。 2005年1月 加入 大成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历任客 户服 务中 心总 监助 理、 市场 部副 总经 理、 上 海分公 司副 总经 理 、 客 户 服务部 总监 兼上
海分公 司总 经理 、公 司助 理总经 理,2015 年8 月起 任 公司副 总经 理。 
谭晓冈 先生 , 副总 经理 , 哈佛大 学公 共行 政管 理硕 士。 曾任 财政 部世 界银行 司科长,世
界银行 中国 执基 办技 术顾 问, 财政 部办 公厅 处长 , 全国社 保基 金理 事会 办公 厅处长 、 海外 投
资部副 主任 。2016 年7月 加 入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7 年2 月起 任公 司副 总 经理。 
姚余栋 先生 , 副总 经理 , 英国剑 桥大 学经 济学 博士 。 曾 任职 于原 国家 经贸委 企业司 、 美
国花旗 银行 伦敦 分行 。 曾 任世界 银行 咨询 顾问 , 国 际货币 基金 组织 国际 资本 市场部 和非 洲部
经济学 家 , 原 黑龙 江省 招 商局副 局长 , 黑龙 江省 商 务厅副 厅长 , 中国 人民 银 行货币 政策 二司
副巡视 员, 中国 人民 银行 货币政 策司 副司 长, 中国 人民银 行金 融研 究所 所长 。2016 年9 月加
入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任首 席经 济学 家,2017 年2月 起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陈翔凯 先生 ,副 总经 理, 香港中 文大 学工 商管 理硕 士。曾 任职 于广 发证 券海南 分 公司 ,
平安保 险集 团公 司 。 曾 任 华安财 产保 险有 限公 司高 级投资 经理 , 国投 瑞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收 益部 总监 , 招商 证 券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2016 年11 月 加入 大 成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2017 年2 月起 任公 司 副总经 理。 
2、基 金经 理 
(1) 现任 基金 经理 
赵世宏 先生 ,经 济学 硕士 ,6 年 证券 从业 经历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9 月 任 中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2012 年9 月至2015 年9 月 任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研究员 、 基金
经理助 理。2015 年9 月加 入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任职 于固 定收 益总 部。 自 2016 年3 月
26 日起担 任大成 景丰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 大成景恒保 本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大
成景利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大成 景益 平稳 收益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大 成 可转债 增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和大 成强 化收益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2016 年11 月8
日起担 任大 成景 盛一 年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2017 年 2 月 16 日起 任大
成惠祥 定期 开放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 2017 年3 月18 日起 担 任大成 景明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2017 年5 月15 日 起担 任大 成惠 裕定 期 开放纯 债债 券
型基金 基金 经理 。2017 年 6 月 6 日 起担 任大 成惠 明 定期开 放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具有 基金 从业 资格 。国籍 :中 国 
(2) 历任 基金 经理 
历任基 金经 理姓 名 任期起 始日 任期结 束日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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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辉 2012 年 6 月 15 日 2013 年 11 月 8 日 
王磊 2013 年 7 月 17 日 2016 年 3 月 25 日 
3、公 司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 固定收 益) 
公司固 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由 4 名成 员组 成, 设 固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主席 1 名,
其他委 员 3 名。 名单 如下 : 
陈翔凯 , 公司 副总 经理 , 固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主席 ; 王 立, 基金 经理 , 固定收 益总
部总监 , 固定 收益 投资决 策委员 会委 员 ; 谢 民, 交 易管理 部副 总监 , 固定收 益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员 ;张 文平 ,基 金经 理,固 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委 员。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亲属 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中 国银 行” )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柒 佰玖拾 壹亿 肆仟 柒佰 贰拾 贰万叁 仟壹 佰玖 拾伍 元整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王永 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 行客 服电 话:95566 
(二) 基金 托管 部门 及主 要人员 情况 
中国银 行托 管业 务部 设立 于 1998 年 , 现有 员工 110 余人 , 大 部分 员工 具有 丰富 的银行 、
证券 、 基 金、 信托 从业 经 验, 且具 有海 外工 作、 学 习或培 训经 历 ,60 %以 上 的员工 具有 硕士
以上学 位或 高级 职称 。 为 给客户 提供 专业 化的 托管 服务 , 中 国银 行已 在境 内 、 外 分行 开展 托
管业务 。 
作为国 内首 批开 展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业务 的商 业银 行, 中国 银行 拥有 证券 投 资基金 、 基
金 ( 一对 多、 一对 一 ) 、 社保 基 金、 保险 资金 、QFII 、RQFII 、QDII 、 境 外 三 类 机 构、 券商
资产管 理计 划、 信托 计划 、 企 业年 金、 银行 理财 产 品、 股权 基金 、 私 募基 金 、 资 金托 管等门
类齐全 、 产品 丰富 的托管 业务体 系 。 在 国内 , 中 国 银行首 家开 展绩 效评 估、 风险分 析等 增值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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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为各 类客 户提 供个 性化的 托管 增值 服务 ,是 国内领 先的 大型 中资 托管 银行。 
(三)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情况 
截至 2017 年 03 月 31 日 , 中国银 行已 托 管 576 只证 券投资 基金 , 其 中境 内基 金 541 只,
QDII 基金 35 只, 覆盖 了 股票型 、 债 券型 、 混 合型 、 货币 型、 指 数 型等 多种 类型的 基金 , 满
足了不 同客 户多 元化 的投 资理财 需求 ,基 金托 管规 模位居 同业 前列 。 
(四) 托管 业务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中国银 行托 管业 务部 风险 管理与 控制 工作 是中 国银 行全面 风险 控制 工作 的组 成部分 , 秉
承中国 银行 风险 控制 理念 , 坚 持 “ 规范 运作 、 稳健 经营 ” 的 原则 。 中 国银 行 托管业 务部 风险
控制工 作贯 穿业 务各 环节 , 通 过风 险识 别与 评估 、 风险控 制措 施设 定及 制度 建设 、 内 外部 检
查及审 计等 措施 强化 托管 业务全 员、 全面 、全 程的 风险管 控。 
2007 年起 , 中 国银 行连 续 聘请外 部会 计会 计师 事务 所开展 托管 业务 内部 控制 审阅工 作。
先 后获 得基 于“SAS70”、“ AAF01/06”“ ISAE3402 ” 和“SSAE16 ” 等国际 主流 内控 审阅 准
则的无 保留 意见 的审 阅报 告。 2017 年 , 中 国银 行继 续获得 了基 于 “ISAE3402 ” 和 “SSAE16 ”
双准则 的内 部控 制审 计报 告。 中国 银行 托管 业务 内 控制度 完善 , 内控 措施 严 密, 能够 有效 保
证托管 资产 的安 全。 
(五) 托管 人对 管理 人运 作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 法和 程序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 集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的 相
关规定 , 基金 托管 人发 现 基金管 理人 的投 资指 令违 反法律 、 行政 法规 和其 他 有关规 定 , 或 者
违反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 应 当拒绝 执行 , 及时 通知 基 金管理 人 , 并 及时 向国 务 院证券 监督 管理
机构报 告 。 基 金托 管人 如 发现基 金管 理人 依据 交易 程序已 经生 效的 投资 指令 违反法 律 、 行 政
法 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 ,或者 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 的, 应当 及时通知 基金管理 人,并 及时向国 务
院证券 监督 管理 机构 报告 。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销售 机构 及联 系人 
1.直 销机 构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2 层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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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表人 :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王 为开 
公司网 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 金客 户服 务热 线:400-888-5558 (免长 途固 话 费) 
大成基 金深 圳投 资理 财中 心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联系人 :肖 成卫 、关 志玲 、白小 雪 
电话:0755-22223523/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代 销机 构 
1、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复 兴门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客服电 话:95566 
联系人 :王 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2、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易 会满 
客服电 话:95588 
联系人 :洪 渊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3、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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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8 号 凯晨 世 贸中心 东座 
法定代 表人 :周 慕冰 
联系人 :林 葛 
联系电 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客服电 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 长安 兴融 中心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联系人 :王 嘉朔 
电话:010 -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 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客服电 话:95559 
联系人 :曹 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客服电 话:95555 
联系人 :邓 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0-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上 海农 村商 业银 行股 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 981 号 
法定代 表人 :胡 平西 
客服电 话:021-962999 、400-696-2999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 :施 传荣 
网址:www.shrcb.com 
8、北 京农 村商 业银 行股 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阜成门 内大 街 410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金山 联系人 :董 汇 联系电 话:010-85605588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 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9、青 岛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青岛 市市 南区 香港 中路 68 号 华普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张 广鸿 联系人 :滕 克、 李佳 程 联系电 话:0532-68629926 客服电 话:96588 ( 青岛) 、400-66-96588( 全国 ) 网址:www.qdccb.com 10、浙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庆 春 路 288 号 法定代 表人 :沈 仁康 联系人 :唐 燕 客户服 务热 线:95105665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1- 电话:0571-87659056 传真:0571-87659188 网址:www.czbank.com 11 、 东莞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东莞 市运 河东 一路 193 号 法定代 表人 :卢 国锋 联系人 :陈 幸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客服电 话: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2、江 苏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南京 市洪 武北 路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夏 平


联系人 :田 春慧 客户服 务电 话:96098 、400-86-96098 电话:025-58587018 传真:025-58588164 网址:www.jsbchina.cn 13、洛 阳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洛阳 市洛 龙区 开元大 道 256 号 办公地 址: 洛阳 市洛 龙区 开元大 道 256 号 客服电 话:0379-96699 法定代 表人 :王 建甫 联系人 :胡 艳丽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51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14、大 连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大连 市中 山区 中山 路 88 号天 安国 际大 厦 49 楼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2- 法定代 表人 :陈 占维 客服电 话:4006640099 联系人 : : 李格 格 电话: :0411-82356627 传真:0411-82311420 网址:www.bankofdl.com 15、哈 尔滨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哈尔 滨市 道里 区尚 志大 街 160 号 办公地 址: 哈尔 滨市 道里 区尚志 大 街 160 号 法人: 郭志 文


联系人 :遇 玺 联系电 话:0451-86779018 传真:0451-86779007


客服电 话:95537


公司网 址:www.hrbb.com.cn 16、徽 商期 货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合肥 市芜 湖 路 258 号 法人代 表人 :吴 国华 联系人 :蔡 芳 传真:0551-62862801 客服电 话:4008878707 网址:http://www.hsqh.net 17、东 海期 货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 23 、25 、27 、29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928 号东 海证 券 大厦 8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太康 联系人 :李 天雨 联系电 话:021-68757102 客服电 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qh168.com.cn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3- 18、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客服电 话:95521


联系人 :芮 敏祺 、朱 雅崴 联系电 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19、中 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客服电 话:4008888108 联系人 :权 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20、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六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客服电 话:95536 联系人 :周 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21、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客服电 话: 95565 联系人 :黄 婵君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4-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22、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 广 东省 广州 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 5 、18、19 、36 、38 、39、41 、42 、43、44 楼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客服电 话:95575 联系人 :黄 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23、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法定代 表人 :张 佑君 客服电 话:010-84588888


联系人 :顾 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24、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 宋 卫刚 客服电 话:4008-888-888 联系人 :宋 明 联系电 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5、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5-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广 东 路 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瞿 秋平 (代 为履行 法定 代表 人职 责) 客服电 话:95553 、400-888-8001 联系人 :李 笑鸣


电话:021 -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26、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通讯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客服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联系人 :曹 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27、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 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2 联系人 :夏 中苏 电话:0591-38281963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cn 28、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 泽柱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4008-888-999 联系人 :奚 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6- 网址:www.95579.com


29、安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王 连志 客服电 话:4008 001 001 联系人 :陈 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30、西 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重庆 市渝 中区 临江 支路 2 号合 景国 际大 厦 A 幢 法定代 表人 :余 维佳 客服电 话:4008096096 联系人 :张 煜 联系电 话:023-63786633 网址:www.swsc.com.cn 31、民 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 门内大 街 28 号 民生 金融 中 心 A 座 法定代 表人 :余 政


客服电 话:4006198888 联系人 :赵 明 联系电 话:010-85127622 联系传 真:010-85127917 公司网 址:www.mszq.com 32、渤 海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 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春峰 联系人 :蔡 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7- 客服电 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3、中 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 路 29 号澳 柯玛 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东 海西 路 2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客服电 话:95548 联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34、信 达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 口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刚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8899 联系人 :唐 静 联系电 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 址:www.cindasc.com 35、东 方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新 源广 场 2 号楼 22-29 楼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 客服电 话:95503 联系人 :胡 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36、方 正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24 层 法定代 表人 :雷 杰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8- 客服电 话:95571 联系人 :徐 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37、长 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光裕 客户服 务热 线:0755-33680000 、400-6666-888 联系人 :高 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38、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 :刘 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39、广 州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先 烈中 路 69 号东 山广 场主 楼十 七 楼 法定代 表人 :邱 三发 客服电 话:95396 联系人 :林 洁茹 联系电 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40、南 京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9- 住所: 南京 市大 钟 亭 8 号 法定代 表人 : 步 国旬 客服电 话:95386 联系人 :石 健 电话:025-83367888 传真:025-83364032 网址:www.njzq.com.cn 41、上 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四川中 路 213 号 久事 商务 大厦 7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俊杰 客服电 话:021-962518 ,4008918918 联系人 :许 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网址:www.962518.com 42、平 安证 券 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 法定代 表人 : 曹 实凡 客服电 话:95511 转 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43、财 富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办公地 址: 湖南 长沙 芙蓉 中路二 段 80 号 顺天 国际 财 富中 心 26 层 法人代 表: 蔡一 兵 客户服 务热 线:0731 -84403333 400-88-35316 联系人 :郭 磊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44、东 莞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东莞 市莞 城区 可园南 路 1 号金 源中 心 30 楼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 法定代 表人 :张 运勇 客服电 话:0769-961130 联系人 :梁 健伟 电话:0769-22119341 传真:0769-22116999 网址:www.dgzq.com.cn 45、中 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郑州 市郑 东新 区商 务外环 路 10 号 法定代 表人 :菅 明军 客服电 话:0371-967218 、4008139666 联系人 :程 月艳 、范 春艳 联系电 话: 0371 —69099882 联系传 真: 0371 —65585899 网址:www.ccnew.com 46、国 都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联系人 :黄 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47、国 盛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北京西 路 88 号 江信 国际 金 融大厦 办公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北京西 路 88 号 江信 国际 金 融大 厦 4 楼 法定代 表人 :曾 小普 联系人 :周 欣玲 电话:0791-86281305 传真:0791-6282293 网址:www.gsstock.com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1- 48、中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十 路 2051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8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49、世 纪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40-42 楼 法定代 表人 :姜 昧军 客服电 话:0755-83199599 联系人 :袁 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50、第 一创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地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笋岗 路 12 号中 民时 代广 场 B 座 25F


法人代 表: 刘学 民 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51、中 航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法人代 表: 王宜 四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66567 联系人 :戴 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2- 52、中 国国 际金 融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街 甲 6 号 SK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丁 学东 联系人 :杨 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s.com.cn 53、财 富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办公地 址: 湖南 长沙 芙蓉 中路二 段 80 号 顺天 国际 财 富中 心 26 层 法人代 表: 蔡一 兵 客户服 务热 线:0731 -84403333 400-88-35316 联系人 :郭 磊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54、华 鑫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28 层 A01 、B01 (b)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肇 嘉浜 路 750 号 法定代 表人 :俞 洋 联系人 :陈 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2109999 ;029-68918888 ;4001099918 55、瑞 银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7 号英 蓝国 际金 融中 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 表人 :程 宜荪 电话:010-58328373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 :冯 爽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56、中 国中 投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3-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 超商务 中 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3 号 荣超 商务 中 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高 涛 联系人 :刘 毅 客户电 话:400 600 8008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57、中 山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9 号 新世 界中 心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扬录 联系人 :罗 艺琳 联系电 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 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58、联 讯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惠 州市 惠城区 江北 东江 三路 惠州 广播电 视新 闻中 心三 、四 楼 法人代 表: 徐刚 联系人 :郭 晴 联系电 话:0752-2119391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59、江 海证 券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哈尔 滨市 香坊 区赣水 路 56 号 法人代 表: 孙名 扬 电话:0451-85863726 客服热 线:4006662288 联系人 :周 俊 网址:www.jhzq.com.cn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4- 60、国 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成都 市东 城根 上街 95 号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600109 联系人 :刘 婧漪 电话: 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61、中 国民 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北四环 中 路 27 号院 5 号楼 40 层-43 层 法人代 表: 赵大 建 联系人 :李 微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62、华 宝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环 球金融 中 心 57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林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9898 联系人 :刘 闻川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868117 网址:www.cnhbstock.com 63、爱 建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世纪 大 道 1600 号 1 幢 32 楼 法定代 表人 :钱 华 客服电 话:4001-962-502 联系人 :陈 敏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网址:www.ajzq.com 64、华 融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5-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8 号 法定代 表人 :祝 献忠 联系人 :李 慧灵 联系电 话:010-58315221 传真:010-58568062 客户服 务电 话:010-58568118 、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65、天 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湖 北省 武汉 市东 湖新技 术开 发区 关东 园 路 2 号高 科大 厦四 楼 法定代 表人 :余 磊 联系人 :翟 璟 联系电 话: (027 )87618882/(028) 86711410


传真: (027 )87618863 公司网 站:www.tfzq.com 66、宏 信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办公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人民南 路二 段 18 号 川信 大 厦 10 楼 法人代 表人 :吴 玉明 客服电 话:4008366366 联系人 :刘 文涛 电话:02886199765 传真:02886199533 网址:http://www.hx818.com 67、天 相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 701 法定代 表人 :林 义相 客服电 话:010-66045678 联系人 :尹 伶 传真:010-66045527 网址:www.txsec.com 68、深 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询 有限 公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6-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懿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联系人 :张 燕 联系电 话:010-58325388*1588 网站:www.new-rand.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66-1188 69、和 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联系人 :刘 洋 联系电 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70、诺 亚正 行( 上海 )基 金销售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昆明 路 508 号北 美广 场 B 座 12 楼 联系人 :徐 诚 联系电 话:021-38509639 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1-5399 71、深 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7-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72、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人代 表: 其实 联系人 :潘 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3、蚂 蚁(杭州) 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文一 西 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法人代 表: 陈柏 青 联系人 :徐 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74、上 海长 量基 金销 售投 资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 555 号裕 景国 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客服电 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75、浙 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西 湖区 文二西 路 1 号元 茂大 厦 903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西湖区 翠柏 路 7 号电 子商 务产业 园 2 号楼 法人代 表: 凌顺 平 联系人 :林 海明 电话:0571-88911818-8580? 传真:0571-88911818-8002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773-772 网站地 址 :www.5ifund.com 76、北 京汇 成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大 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 表人 :王 伟刚 联系人 :丁 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77、北 京晟 视天 下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怀 柔区 九渡河 镇黄 坎 村 735 号 03 室 法定代 表人 :蒋 煜 联系人 :孙 悦 电话:010-58170823 传真:010-58170800 客服电 话:400-818-8866 网址:http://fund.shengshiview.com 78、北 京钱 景财 富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中关 村金 融大 厦(丹 棱 soho)1008 法定代 表人 :赵 荣春 联系人 :魏 争 网站:www.qianjing.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3-6885


79、泰 诚财 富基 金销 售( 大连)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辽宁 省大 连市 沙河口 区星 海中 龙 园 3 号 法定代 表人 :林卓 联系人 :张 晓辉 电话:0411-88891212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9- 传真:0411-84396536 客服电 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80、上 海凯 石财 富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南 路 765 号 602-115 室 法定代 表人 :陈 继武 客服电 话:4000178000 联系人 :葛 佳蕊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81、武 汉市 伯嘉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江汉区 武汉 中央 商务 区泛 海国 际 SOHO 城 (一期 ) 第 7 栋 23 层 1 号、4 号 法定代 表人 :陶 捷 联系人 :杨 帆 电话:027-87006003/87006009 网站:www.buyfunds.cn 公司传 真:027-8700601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27-9899 82、上 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郭 坚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联系人 :宁 博宇 网站:www.lufunds.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19031 83、珠 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0-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联系人 :黄 敏嫦 网站:www.yingmi.cn 客户服 务电 话:020-89629066 84、奕 丰金 融服 务( 深圳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 住深 圳市 前 海商务 秘 书有限 公司 )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海德三 路海 岸大 厦东 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 表人 : TAN YIK KUAN 联系人 :叶 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85、深 圳市 金斧 子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粤海街 道科 苑 路 16 号东 方 科技大 厦 1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粤海街 道科 苑路 科兴 科学 园 B3 单元 7 楼 法定代 表人 : 赖 任军 联系人 :张 烨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客服电 话:400-950-0888 网址:http://www.jfzinv.com 86、北 京蛋 卷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阜通东 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 表人 :钟 斐斐 客服电 话:4000618518 联系人 :袁 永娇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1-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87、上 海基 煜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上海 市崇明县 长兴 镇路潘园公 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 海泰和 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翔 联系人 :安 彬 客服电 话: (021 )6537 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88、上 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峨山 路 91 弄 61 号 1 幢 14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兴春 传真:021-50583633 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 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89、北 京肯 特瑞 财富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东 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大 兴区 亦庄经 济技 术开 发区 科创 十一 街 18 号院 京东 集团 总 部 法定代 表人 :江 卉 电话: 个人 业务 :95118 , 400 098 8511


企业业 务:400 088 8816 传真: 010-8919566 网址:fund.jd.com 90、北 京虹 点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原北 京乐 融多 源投 资咨询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工人体 育场 北路 甲 2 号裙 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工人体 育场 北路 甲 2 号裙 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胡 伟 传真: 010-65951887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2- 电话:010-65951887 客服电 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91、北 京恒 天明 泽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宏 达北 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北路 甲 19 号 SOHO 嘉 盛中 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 表人 :周 斌 客服电 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92、万 联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三环 西 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 表人 :张 建军 联系人 :王 鑫 联系电 话:020-38286651 客服电 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93、上 海万 得投 资顾 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福山 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福山 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廷富 联系人 :姜 吉灵 联系电 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客服电 话:400-821-0203 网址: 还在 内测 ,暂 不对 外公布 94、上 海华 信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世纪大 道 100 号 环球 金融 中心 9 楼 法定代 表人 :郭 林 客服电 话:4008205999 联系人 :李 颖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3- 电话:021-38784814 传真:021-68774818 网址:www.shhxzq.com (二) 注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33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 : 黄 慕平 (三) 担保 人 名称: 深圳 市高 新投 集团 有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7028 号时 代科 技大 厦22 层、23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7028 号时 代科 技大 厦22 层、23 层 法定代 表人 :陶 军 电话:0755-82852588 传真:0755-82852555 联系人 :史 玉洁 (四)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名称: 北京 市金 杜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路7号 财富 中心 写 字楼A 座40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路7号 财富 中心 写 字楼A 座40层 负责人 :王 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 师: 靳庆 军、 冯艾 联系人 :冯 艾 (五)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4-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17层 01-12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吴 港平 电话: (010 )58153000、( 0755 )25028288 传真: (010 )85188298、( 0755 )25026188 签章注 册会 计师 :昌 华、 高鹤 联系人 :昌 华 四、基金的名称 大成景 恒保 本混 合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保本到 期后 基金 名称 变更 为 大成 景恒 稳健 增长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保本混 合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一) 保本 周期 的投 资目 标 本基金通过 运用组 合保险 策略,在为 符合保 本条件 的投资金额 提供保 本保障 的基础上, 追求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增值 。 (二) 保本 到期 变更 后的 大成 景 恒稳 健增 长 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投 资目标 本股票 型基 金将 秉承 价值 投资的 基本 理念 , 依据 宏观 经济长 期运 行趋 势和 市场 环境的 变 化预期 , 自上 而下 稳健配 置资产 , 自下 而上 精选证 券, 有效 分散 风险 , 力 争 实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稳 定增 长。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5-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一) 保本 周期 的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限于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包 括 中小板 、 创 业板 及其 他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上市 的股 票) 、 债券 (包 括国 债、 金 融债、 企业 债、 公司债 、 债券回 购 、 央 行 票据 、 中 期票据 、 可转 换 债券 、 可 分离交 易债 券 、 短期融 资券 以及 经法律法规 或中国 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 其他债 券类金 融工具) 、 银 行存款 、资产 支持证券 、权 证、 股指 期货 以及 法律 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 但 须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相 关规 定) 。 本基金 投资 组合 的资 产配 置范围 为 : 股 票、 权证 、 股 指期货 等风 险资 产占 基金 资产的 比 例为 0% -40% , 其中 权证 不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 ; 债 券、 银行 存款 、 货 币市 场工具 等安 全资产 占基 金资 产的 比例 为 60% -100% , 其中 现金 或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不 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本 基金所 持有 的股 票市 值和 买入、 卖出 股指 期货 合约 价值, 合计 (轧 差计算)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 的 40% 。 如法 律法 规或 监 管机构 以后 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品 种, 基 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可以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二) 保本 到期 变更 后的 大成 景 恒稳 健增 长 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投 资范围 本股票 型基 金投 资范 围限 于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股 票 (包括中小 板、创 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 核准上 市的股票) 、债券( 包含国 债、金融 债、 企业债 、 公司 债、 债券 回 购、 央行 票据 、 中 期票 据 、 可 转换 债券 、 可 分离 交 易债券 、 短期 融 资券以及经 法律法 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 许投资 的其他 债券类金 融工具) 、 银行存 款、资产 支持 证券 、 权 证、 股指 期货 以 及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金 融 工具 (但 须符 合 中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 本股票 型基 金投 资组 合的 资产配 置范 围为 :股 票资 产占基 金资 产的 比例 为 60% -95% ; 债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 货 币市场 工具 等固 定收 益类 资产的 投资 比例 范围 为基 金资产 的 5 %- 40 % ; 扣 除股 指期 货合 约 需缴纳 的交 易保 证金 后 ,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 人 在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可以 将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6-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 保本 周期 的投 资策略 (1) 类属 资产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投资 采 用 VPPI 可变 组合保 险策 略 (Variable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VPPI 策略是 国际 投资 管理 领域 中一种 常见 的投 资组 合保 险机制 , 将基 金资 产动 态优 化分配 在保 本 资产和 风险 资产 上 ; 并 根 据数量 分析 、 市场 波动 等 来调整 、 修正 风险 资产 与 保本资 产在 投资 组合中 的比 重 , 在 大概 率保 证风险 资产 可能 的损 失金 额不超 过扣 除相 关费 用后 的安全 垫的 基 础上 , 积 极参 与分 享市 场 可能出 现的 风险 收益 , 从 而在保 证本 金安 全的 前提 下实现 基金 资产 长期稳定增 值。保 本资产 主要包括货 币市场 工具和 债券等低 风险资产 ,其中 债券包括 国债、 金融 债 、 企 业债、 公司 债、 债券回 购、 央行 票据、 中期 票据、 可转 换债 券、 可 分离 交易债 券、 短期融 资券 、 银行 存款 、 资 产支持 证券 以及 经法 律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投资 的其他 债券 类 金融工 具 ; 风 险资 产主 要 包括股 票 、 股 指期 货、 权 证等高 风险 资产 。 因此 , 本基金 资产 配置 策略分 为通 过 VPPI 将 基金 资产在 保本 资产 和风 险资 产上的 大类 资产 配置 和风 险资产 下的 各 子类资 产配 置的 两个 层次 : 1)VPPI 将基 金资 产在 保 本资产 和风 险资 产上 的大 类资产 配置 第一 , 根 据本 基金 保本 周期 到期时 的最 低目 标价 值和 合理的 折现 率确 定当 前应 持有的 保 本资产 的价 值, 即确 定组 合的价 值 底 线; 第二, 计算 组合的 现时 价 值超过 价值 底线 的数 额, 即安全 垫 (cushion ) , 安全 垫提供 了 风险资 产最 大损 失的 边界 ; 第三, 本基 金主 要根 据市 场 中长期 趋势 的判 断、 数量 化 研究等 来确 定安 全垫 的放 大倍数 , 并将相 当于 安全 垫特 定倍 数的资 金投 资于 风险 资产 , 以 创造 高于 价值 底线 的 收益 , 其 余资 产 则投资 于保 本资 产上 。 2)风 险资 产下 的各 子类 资 产配置 本基金 分析 宏观 经济 分析 、 经 济周 期判 断及 其对 于 各类资 产的 影响 , 充分 利 用股票 研究 团队的 研究 成果 , 分析各 类资产 价值 的变 化趋 势, 配置和 调整 股票 、 股指期 货、 权证 等各 类 风险资 产投 资比 例。 (2) 股票 投资 策略 1)行 业配 置 本基金 注重 对股 市发 展趋 势的研 究 , 根 据行 业发 展 规律和 经济 发展 趋势 , 考 虑外围 国际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7- 市场联 动关 系 , 把 握中 国 经济发 展周 期 、 经 济发 展 方向和 经济 增长 方式 , 通 过剖析 行业 特征 指标 、 行 业竞 争结 构、 行 业盈利 模式 、 行业 景气度 等综合 判断 行业 投资 价值 , 确 定和 动态 调 整各行 业投 资比 例。 2)个 股选 择 本基金 认为 具有 稳定 的盈 利模式 、 持续 良好 的财 务 状况 、 领 先的 行业 地位 以 及良好 的治 理结构 等特 征的 上市 公司 在经济 发展 中会 显现 出良 好的成 长和 盈利 能力 。 这些 企业能 够充 分 自如应 对市 场竞 争 , 并 能 获取持 续优 秀业 绩回 报 。 本基金 股票 资产 将重 点投 资于具 有持 续成 长潜力 特征 的企 业, 以获 得超额 回报 。本 基金 主要 考虑的 指标 包括 : ·上市 公司 是否 有易 于理 解而且 稳定 的盈 利模 式; ·财务 状况 是否 良好 ; ·上市 公司 的行 业地 位; ·上市 公司 对上 下游 的定 价能力 ; ·上市 公司 是否 具有 持续 管理优 势; ·上市 公司 是否 具有 持续 技术竞 争优 势; ·是否 具有 良好 的治 理结 构。 本基金 通过 分散 投资 、 组 合投资 和流 动性 管理 , 降 低个股 集中 性风 险和 流动 性风险 。 管 理 人 在 实 际 投 资 中 兼 顾 股 票 组 合 的 稳 定 性 和 收 益 性, 选 择 具 有 足 够 的 安 全 边 际 和 高 流 动 性 的上市 公司 进入 股票 投资 组合。 (3)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基金的可转债以外的债 券组合根据投资策略分为 被动组合投资策略和积极 组合投资 策略。 被动组 合投 资主 要采 取资 产负债 管理 策略 , 将保 本 周期的 投资 者赎 回视 作基 金负债 , 构 建剩余 期限 与保 本周 期相 匹配的 债券 作为 被动 式组 合资产 , 主要 按买 入并 持 有方式 操作 , 不 排除在 极端 情况 下转 为现 金。 为规 避利 率风 险, 被动 式组合 资产 在考 虑交 易成 本以及 久期 偏 离度下 ,适 时调 整个 券比 例。 积极组 合投 资以 长期 利率 趋势分 析为 基础 , 结合 中 短期的 宏观 经济 、 货币 政 策等研 究和 收益率 分析 , 运用 利率 预 期策略 、 债券 互换 策略 , 以及运 用子 弹式 策略 、 两 极策略 、 梯形 策 略等收 益率 曲线 追踪 策略 ,以获 取适 当超 额收 益, 提高整 体组 合收 益率 。 可转换 债券 在分 析基 础股 票的基 本面 、 转债 条款 和 市场面 三方 面因 素的 前提 下, 将敏 感 度指标 (Delta 、Vega 等) 作为市 场风 险控 制的 主要 技术指 标, 利用 可转 换债 券溢价 率来 判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8- 断转债 的股 性 , 运 用转换 套利 、 溢 折价 、 一 级市 场 申购 、 纯 债券 价值 及期权 价值管 理来 积极 投资, 获取 超额 收益 。 (4) 股指 期货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依 据风 险与 收益 相匹配 的原 则 , 有 选择 地 投资于 流动 性好 、 交易 活 跃的期 货合 约。 本基 金将 基于 宏观 经 济研究 、 行业 研究 等方 面 的综合 性分 析预 判股 票市 场走势 ; 通过 测 量持有 股票 现货 组合 和期 货指数 的变 动关 系 , 确 定现 货组合 系统 性风 险程 度来 决策股 指期 货 持仓比 例, 在对 市场 充分 研究的 基础 上来 确定 持仓 方向: 1)当本基金 在充分 研究的 基础上认为 未来股 票市场 将上涨,为 规避踏 空风险 ,减少等 待成本 , 本基 金将 进行 持 有股指 期货 多头 头寸 锁定 风险 , 即 先买 入股 指期 货 , 然 后再 逐步 买 入现货 并平 仓期 货头 寸; 2)当本基金 在充分 研究的 基础上认为 未来股 票市场 将下跌,为 规避系 统性风 险,增加 收益 , 本 基金 将持 有股 指 期货空 头头 寸 , 即 多头 持 有股票 头寸 , 同时 卖空 股 指期货 以对 冲风 险。 本基金 管理 人将 充分 考虑 股指期 货的 收益 性 、 流 动 性及风 险特 征 , 采 用科 学 定量方 法确 定最优 期货 合约 数量 和合 理有效 的展 期策 略谨 慎投 资,以 降低 投资 组合 的整 体风险 。 (5) 权证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在 控制 投资 风险 和保障 基金 财产 安全 的前 提下 , 对 权证 进行 投资 。 权 证投资 策 略主要包括 以下几 个方面 :1 )采用 市场公认 的多种 期权定价 模型对权 证进行 定价,作 为权 证投资的价 值基准 ;2)根 据权证标的 股票基 本面的 研究估值 ,结合权 证理论 价值进行 权证 趋势投资;3)利用 权证衍 生工具的特 性,通 过权证 与证券的 组合投资 ,达到 改善组合 风险 收益特 征的 目的 ,包 括但 不限于 杠杆 交易 策略 、看 跌保护 组合 策略 等。 在法律 法规 或者 监管 机构 允许的 前提 下 , 利 用未 来 推出的 金融 衍生 工具 , 增 强收益 , 规 避风险 。 (二) 保本 到期 变更 后的 大成 景 恒稳 健增 长 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投 资策 略 本股票 型基 金以 经风 险调 整后的 收益 最大 化为 目标 , 在合理 运用 金融 工程 技术 的基础 上 , 因时制 宜 , 把 握宏 观经 济 和投资 市场 的长 期变 化趋 势, 根据 经济 周期 和市 场 预期动 态调 整投 资 组合 比例 , 自上 而下配 置资产 , 自下 而上 精选证 券, 有效 分散 风险 , 谋 求 基金资 产长 期稳 定的增 长。 (1) 资产 配置 策略 本股票 型基 金通 过对 宏观 经济长 期运 行状 况及 其政 策动态 、 货币 金融 中期 运行 状况及 其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9- 政策动态、证券市场短期 运行状况及其政策动态等 因素 “ 自上而下 ” 地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评估各 类资 产的 投资 价值 , 研 究各 类资 产价 值的 变 化趋势 , 确定 组合 中股 票 、 债 券等 各类 资 产的投资比例。 其中,GDP 增速、上 市公司总体 盈 利增长速度、债 市和股市 的预期收益 率 比较和 利率 水平 等参 考指 标是确 定大 类资 产配 置比 例的主 要因 素。 (2) 股票 投资 策略 1)行 业配 置 本股票 型基 金根 据行 业发 展规律 和经 济发 展趋 势 , 把握中 国经 济发 展周 期 、 经济发 展方 向和经济增 长方式 ,考虑 政府扶植重 点产业 政策, 通过剖析 行业特征 指标、 行业竞争 结构、 行业盈 利模 式、 行业 景气 度等综 合判 断行 业投 资价 值,确 定和 动态 调整 各行 业投资 比例 。 2)个 股选 择 ①建立 初选 股票 库 为控制风险 ,本股 票型基 金首先剔除 存在重 大违规 嫌疑并被证 券监管 部门调 查的公司、 股价发 生异 常波 动的 公司 , 并 在此 基础 上通 过对 于 主营业 务利 润率 、 净资 产 收益率 、 主营 业 务收入 增长 率 、 净 利润 增 长率等 财务 指标 进行 深入 分析 , 评 估企 业盈 利能 力 和发展 能力,建 立初选 股票 库。 本股 票型 基金通 过建 立初 选股 票池 ,初步 避免 投资 于具 有较 大风 险的 股票 。 ②建立 备选 股票 库 本股票 型基 金认 为具 有稳 定的盈 利模 式 、 持 续良 好 的财务 状况 、 领先 的行 业 地位以 及良 好的治 理结 构等 特征 的上 市公司 在经 济发 展中 会显 现出良 好的 成长 和盈 利能 力。 这些 企业 能 够充分 自如 应对 市场 竞争 , 并 能获 取持 续优 秀业 绩 回报 。 本 股票 型基 金股 票 资产将 重点 投资 于具有持续 成长潜 力特征 的企业,以 获得超 额回报 。本股票 型基金在 初选股 票库的基 础上, 选择具 有以 下一 项或 多项 指标的 上市 公司 构建 备选 股票库 : ·上市 公司 是否 有易 于理 解而且 稳定 的盈 利 模 式; ·财务 状况 是否 良好 ; ·上市 公司 的行 业地 位; ·上市 公司 对上 下游 的定 价能力 ; ·上市 公司 是否 具有 持续 管理优 势; ·上市 公司 是否 具有 持续 技术竞 争优 势; ·是否 具有 良好 的治 理结 构。 ③建立 股票 投资 组合 本股票 型基 金通 过分 散投 资、 组合 投资 和流 动性 管 理, 降低 个股 集中 性风 险 和流动 性风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0- 险。 管理 人在 实际 投资 中 兼顾股 票组 合的 稳定 性和 收益性, 选 择具 有足 够的 安全边 际和 高流 动性的 上市 公司 进入 股票 投资组 合。 ④调整 股票 投资 组合 股票投 资组 合建 立后 , 本 基金将 动态 跟踪 经济 发展 、 上 市公 司的 盈利 前景 和 估值水 平等 变化, 适时 调整 ,以 不断 优化投 资组 合。 (3)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股票 型基 金采 取积 极组 合投资 策略 , 力求 在保 证 基金资 产总 体的 安全 性 、 流动性 的基 础上获 取一 定的 稳定 收益 。 积极组 合投 资以 长期 利率 趋势分 析为 基础 , 结合 中 短期的 宏观 经济 、 货币 政 策等研 究和 收益率 分析 , 运用 利率 预 期策略 、 债券 互换 策略 , 以及运 用子 弹式 策略 、 两 级策略 、 梯形 策 略等收 益率 曲线 追踪 策略 ,以获 取适 当超 额收 益, 提高整 体组 合收 益率 。 可转换 债券 在分 析基 础股 票的基 本面 、 转债 条款 和 市场面 三方 面因 素的 前提 下, 将敏 感 度指标 (Delta 等 )作 为市 场风险 控制 的主 要技 术指 标,利 用可 转换 债券 溢价 率来判 断转 债 的股性 , 运用 转换 套利 、 溢折价 管理 、 一级 市场申 购、 纯债 券价 值及 期权价 值管理 来积 极投 资,获 取超 额收 益。 (4) 权证 投资 策略 本股票 型基 金在 控制 投资 风险和 保障 基金 财产 安全 的前提 下 , 对 权证 进行 投 资。 权证 投 资策略 主要 包括 以下 几个 方面 : 主 要采 用市 场公 认 的多种 期权 定价 模型 对权 证进行 定价 , 作 为权证 投资 的价 值基 准 ; 根据权 证对 应公 司基 本面 的研究 估值 , 结合 权证 理 论价值 进行 权证 的趋势 投资 ; 利用 权证 衍 生工具 的特 性 , 通 过权 证 与证券 的组 合投 资 , 来 达 到改善 组合 风险 收益特 征的 目的 , 包括但 不限于 杠杆 交易 策略 、 看 跌保护 组合 策略 、 保护组 合成本 策略 、 获 利保护 策略 、买 入跨 式投 资策略 等。 在法律 法规 或者 监管 机构 允许的 前提 下 , 利 用未 来 推出的 金融 衍生 工具 , 增 强收益 , 规 避风险 。 (5) 股指 期货 投资 策略 本股票型基 金投资 股指期 货将以投资 组合避 险和有 效管理为目 的,通 过套期 保值策略, 对冲系 统性 风险 ,应 对组 合构建 与调 整中 的流 动性 风险, 力求 风险 收益 的优 化。 套期保 值实 质上 是利 用股 指期货 多空 双向 和杠 杆放 大的交 易功 能, 改变 投资 组 合的 beta , 以达到 适度 增强 收益 或控 制风险 的目 的 。 为 此, 套期 保值策 略分 为多 头套 期保 值和空 头套 期 保值。多头 保值策 略是指 基于股市将 要上涨 的预期 或建仓要 求,需要 在未来 买入现货 股票,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1- 为了控 制股 票买 入成 本而 预先买 入股 指期 货合 约的 操作 ; 空 头套 期保 值是 指卖 出期货 合约 来 对冲股 市系 统性 风险 ,控 制与回 避持 有股 票的 风险 的操作 。 基金管理人 依据对 股市未 来趋势的研 判、本 基金的 风险收益目 标以及 投资组 合的构成, 决定是 否对 现有 股票 组合 进行套 期保 值以 及采 用何 种套期 保值 策略 。 在构建 套期 保值 组合 过程 中, 基金 管理 人通 过对 股 票组合 的结 构分 析 , 分 离 组合的 系统 性风险 (beta ) 及非 系统 性 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 将关 注 股票组 合 beta 值的 易变 性 以及股 指期 货 与指数 之间 基差 波动 对套 期保值 策略 的干 扰 , 通 过 大量数 据分 析与 量化 建模 , 确 立最 优套 保 比率。 在套期 保值 过程 中 , 基 金 管理人 将不 断精 细和 不断 修正套 保策 略 , 动 态管 理 套期保 值组 合。主 要工 作包 括, 基于 合理的 保证 金管 理策 略严 格进行 保证 金管 理; 对投 资组合 beta 系 数的实 时监 控, 全程 评估 套期保 值的 效果 和基 差风 险,当 组 合 beta 值 超过 事 先设定 的 beta 容忍度 时 , 需 要对 套期 保 值组合 进行 及时 调整 ; 进 行股指 期货 合约 的提 前平 仓或展 期决 策管 理。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 (一) 保本 期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3 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利率 ( 税后) 。3 年期 银行 定期 存 款利率 ( 税后 ) 指 按照 基 金合同 生 效日或新的保本周期开 始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 执 行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 币 存款基准利率 (按照四舍 五入的 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 后第 2 位, 单 位为百分数 )计算 的与当 期保本周期 同 期限的 税后 收益 率。 银行定 期存 款可 以近 似理 解为保 本定 息产 品 。 本 基 金是保 本型 基金 产品 , 保 本周期 为 3 年。 以 3 年期 银行 定期存 款利率 ( 税后 ) 作 为本 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 有助 于投资 者理 性判 断本基 金产 品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更 权威 的、 更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现 更 加适合 本基 金的 业绩 基准 时, 本基 金可 以在 基金 管 理人与 基金 托管 人协商 一致 并报 中国 证监 会备案 后变 更业 绩比 较基 准并及 时公 告。 (二) 保本 到期 变更 后的 大成 景 恒稳 健增 长 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业 绩比 较基 准 基金业 绩比 较基 准 为 80 %× 沪深 300 指 数+20 %× 中 证综合 债券 指数 。 本股票型基 金选择市 场认 同度较高的 沪深 300 指 数 作为本基金 股票组 合的业 绩比较基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2- 准,选 择用 中证 综合 债券 指数作 为本 基金 债券 组合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更 权威 的、 更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现 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基准的 股票 指数 时 , 本 基 金可以 在报 中国 证监会 备案 后变 更业 绩比 较基准 并及 时公 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 征 (一) 保本 期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 为保 本混 合型 基金 产品, 属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低风 险收 益品 种。 (二) 保本 到期 变更 后的 大成 景 恒稳 健增 长 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股票 型基 金的 预期 风险 与预期 收益 都要 高于 混合 型基金 、 债券 型基 金和 货币 市场基 金 , 属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较高 风险、 较高 预期 收益 的品 种 。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 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根 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 复 核了本 报 告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值 表 现和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 假记载 、 误导 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取自本 基金 2017 年第 1 季度报 告,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1. 报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7,191,590.00 4.83 其中: 股票


7,191,590.00 4.83 2 基金投 资 - 0.00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12,274,547.60 75.41 其中: 债券


112,274,547.60 75.41








资产 支持 证 券 - 0.00 4 贵金属 投资 - 0.00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0.00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3-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0.00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0.00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 付金合 计


28,634,859.94 19.23 8 其他资 产 779,947.10 0.52 9 合计 148,880,944.64 100.00 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1 )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0.00 B 采矿业 - 0.00 C 制造业 6,115,820.00 4.12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 和供应 业 - 0.00 E 建筑业 779,075.00 0.53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0.00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0.00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0.00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 服务业 - 0.00 J 金融业 - 0.00 K 房地产 业 296,695.00 0.20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0.00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0.00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 业 - 0.00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 业 - 0.00 P 教育 - 0.00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0.00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0.00 S 综合 - 0.00 合计 7,191,590.00 4.85 (2)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沪港 通投 资股 票投 资组 合 无。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4- 3.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明细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603040 新坐标 19,000 1,675,990.00 1.13 2 000820 神雾节 能 23,500 960,915.00 0.65 3 603868 飞科电 器 16,800 793,296.00 0.53 4 002051 中工国 际 27,500 779,075.00 0.53 5 300109 新开源 16,100 749,616.00 0.51 6 600686 金龙汽 车 43,700 640,205.00 0.43 7 603579 荣泰健 康 3,600 498,924.00 0.34 8 002570 贝因美 35,900 465,623.00 0.31 9 600166 福田汽 车 101,300 331,251.00 0.22 10 000732 泰禾集 团 17,300 296,695.00 0.20 4.报 告期 末按 券种 分类 的 债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7,867,547.60 5.31 2 央行票 据 - 0.00 3 金融债 券 - 0.0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0.00 4 企业债 券 24,531,000.00 16.5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79,876,000.00 53.87 6 中期票 据 - 0.00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0.00 8 同业存 单 - 0.00 9 其他 - 0.00 10 合计 112,274,547.60 75.72 5.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1 1280094 12 白 药债 100,000 10,257,000.00 6.92 2 1080111 10 渝 江北 嘴债 100,000 10,064,000.00 6.79 3 011752011 17 物产 中大SCP003 100,000 9,999,000.00 6.74 4 011759024 17 云 能投SCP001 100,000 9,998,000.00 6.74 5 041760011 17 京 技投CP001 100,000 9,997,000.00 6.74 6.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5- 8.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 指期货 。 (2) 本基 金投 资股 指期 货 的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 指期货 。 10.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 (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 (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 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 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1)本基金 投资的 前十名 证券的发行 主体本 期 无 被 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 ,或在 报告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 票中, 没有 投资 于超 出基 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票 。 (3) 基金 的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13,437.4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766,389.88 5 应收申 购款 119.77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79,947.10 (4) 报告 期末 基金 持有 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无。 (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6-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 允价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流通受 限情 况 说明 1 300109 新开源 749,616.00 0.51 重大事 项停牌 (6) 由于 四舍 五入 原因 ,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一)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较 :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2.06.15 —2012.12.31 -0.30% 0.05% 2.55% 0.01% -2.85% 0.04% 2013.01.01 —2013.12.31 -0.90% 0.11% 4.53% 0.01% -5.43% 0.10% 2014.01.01 —2014.12.31 28.64% 0.49% 4.34% 0.01% 24.30% 0.48% 2015.01.01 —2015.12.31 7.12% 0.22% 3.62% 0.01% 3.50% 0.21% 2016.01.01 —2016.12.31 -1.57% 0.11% 3.02% 0.01% -4.59% 0.10% 2017.01.01 —2017.03.31 0.60% 0.06% 0.72% 0.01% -0.12% 0.05% 2012.06.15 —2017.03.31 34.80% 0.26% 20.26% 0.01% 14.54% 0.25% (二 )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 来基金 份额 净值 的变 动情 况, 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 准的变 动的 比较 本基金 累计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的 历史 走势 对比 图 (2012 年 6 月 15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7- 注: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 基金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起 6 个月内 为建 仓期 。 截至报 告期末 , 本基 金 各项资 产配 置比 例已 符合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 十四、基金的保本 (一) 保本 本基金 第二 个保 本周 期及 以后各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 , 如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过 渡期 申购 、 或 从 上一保 本周 期转 入当 期保 本周期 并持 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的 可赎 回金 额加 上其 过渡期 申购 、 或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 期 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 基 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 内 的累计分红款 项之和 低于 其过 渡期 申购 保本金 额 、 或 从上 一保 本周 期转入 当期 保本 周期 的基 金份额 的保 本 金额 , 由 当期 有效 的基 金 合同 、 保 证合 同或 风险 买 断合同 约定 的基 金管 理人 或保本 义务 人将 该差额 支付 给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在 保本周 期内 申购 、 转换 转 入, 或在 当期 保 本周期 到期 日前 赎回 或转 换转出 的基 金份 额 不 适用 本条款 。 过渡期申购 保本金 额 = 基 金持有人过 渡期申 购并持 有到期的基 金份额 的投资 金额,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在过 渡期 内进行 申购 ( 含转 换转 入) 并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 额在 折算日 所代 表 的资产 净值 及过 渡期 申购 费用之 和。 从上一保本 周期转 入当期 保本周期的 基金份 额的保 本金额 =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将其上一 保本周 期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转入当 期保 本周 期并 持有 到期的 , 其基 金份 额在 折算 日所代 表的 资 产净值 。 对于基 金持 有人 多次 申购 、赎回 的情 况, 以后 进先 出的原 则确 定持 有到 期的基 金 份额 。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8- (二) 保本 周期 三年 。 本 基金 第二 个保 本周 期及以 后的 各保 本周 期自 基金管 理人 公告 的保 本周 期起始 日 起至三 个公 历年 后对 应日 止, 如该 对应 日为 非工 作 日, 则顺 延至 下一 个工 作 日。 基金 管理 人 将在保 本周 期到 期前 公告 的到期 处理 规则 中确 定下 一个保 本周 期的 起始 日。 (三) 适用 保本 条款 的情 形 1、基金份额 持有人 过渡期 申购、或从 上一保 本周期 转入当期保 本周期 并持有 到期的基 金份额 ; 2、对于过渡 期申购 、或从 上一保本周 期转入 当期保 本周期并持 有到期 的份额 ,基金份 额持有 人无 论选 择赎 回 、 转换到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其他基 金 、 本 基金 转入 下 一保本 周期 或是 转型为 “大 成景 恒稳 健增 长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 在当期 保本 周期 都 同 样适 用保本 条款 。 (四) 不适 用保 本条 款的 情形 1、在保本周 期到期 日,按 基金份额持 有人过 渡期申 购、或从上 一保本 周期转 入当期保 本周期 并持 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与 到期 日基 金份 额净 值的乘 积加 上其 或过 渡期 申购 、 或 从上 一 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 周 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 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 计 分红款项之和 计算的 总金 额不 低于 其或 过渡期 申购 保本 金额 、 或从 上一保 本周 期转 入当 期保 本周期 的基 金 份额的 保本 金额 ; 2、基金份额 持有人 过渡期 申购、或从 上一保 本周期 转入当期保 本周期 ,但在 基金当期 保本周 期到 期日 前( 不包 括该日 )赎 回或 转换 出的 基金份 额; 3、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在保 本 周期内 申购 或转 换转 入的 基金份 额; 4、在 保本 周期 内发 生本 合 同规定 的基 金合 同终 止或 与其他 基金 合并 的情 形; 5、在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之 后 (不包 括该 日) 基金 份额 发生的 任何 形式 的净 值减 少; 6、在保本周 期内, 基金更 换基金管理 人的, 但担保 人或保本义 务人书 面同意 继续承担 其相关 保本 保障 责任 的除 外; 7、因不可抗 力的原 因导致 基金投资亏 损,或 因不可 抗力事件直 接导致 基金管 理人无法 按约定 履行 全部 或部 分义 务或延 迟履 行义 务的 , 或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其 他情 形基 金管理 人免 于 履行保 本义 务的 。 十五、基金保本的保 证 (一 ) 为 确保 履行 保本 条 款, 保障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利益 , 本 基金 的第 二个 保 本周期 由深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9- 圳市高 新投 集团 有限 公司 作为担 保人 。 本节 以下 内容 为本基 金第 二个 保本 周期 基金保 本的 保 证的相 关约 定, 之后 保本 周期相 关内 容详 见届 时公 告及相 关保 证合 同或 风险 买断合 同。 1、担 保人 的基 本情 况 名称: 深圳 市高 新投 集团 有限公 司 住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 区深南 大 道 7028 号 时代 科 技大 厦 23 楼2308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7028 号 时 代科技 大 厦22-23 楼 法定代 表人 :刘 苏华 成立日 期:1994 年 12 月29 日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资 本:4,852,105,000.00 元 人民 币 经营范 围: 从事 担保 业务 ;投资 开发 ,信 息咨 询; 贷款担 保; 自有 物业 租赁 。 深圳市 高新 投集 团有 限公 司(以 下简 称“ 高新 投” ) 成立 于 1994 年 12 月, 是 深圳市 政 府为解 决中 小科 技企 业融 资难问 题而 设立 的担 保机 构, 也是 国内 最早 设立 的专 业担保 机构 之 一。集 团注 册资 本 4,852,105,000.00 元 ,股 东为 深 圳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深圳远 致富 海 三号投资企 业(有 限合伙) 、深圳市财 政金融 服务中 心、恒大 企业集团 有限公 司、深圳 市远 致投资 有限 公司 、深 圳市 海能达 投资 有限 公司 、深 圳市中 小企 业 服 务署 。 2、担 保人 资产 与对 外承 担 保证或 偿付 责任 的情 况 截至2017 年 3 月 31 日 , 高新投 集团 对外 提供 担保 本金余 额 为1096.79 亿元 (其 中融 资 性担保 额49.81 亿元 , 保 证担保 额 396.44 亿 元, 保 本基金 担保 额 601.44 亿 元 (保 本公 募担 保额509.02 亿 元、 保本 专 户 92.42 亿 元) ,债 券担 保 49.1 亿元 。 (二)担保 人与基 金管理 人签署保证 合同。 保证合 同的具体内 容见本 合同附 件: 《大成 景恒保本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保 证合同》 ,担保 人的保证 责任以保 证合同 为准。基 金管 理人应 当保 证基 金合 同中 相关内 容的 约定 与保 证合 同的约 定相 符。 本基金 保本 由担 保人 提供 不可撤 销的 连带 责任 保证 ; 对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过 渡 期申购 、 或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0- 从上一 保本 周期 转入 当期 保本周 期并 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额 的保 证范 围为 保本 赔付差 额 , 即 在 保本周 期到 期日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过渡 期申 购 、 或 从上 一保本 周期 转入 当期 保本 周期并 持有 到 期的基金份 额的可 赎回金 额与相应基 金份额 的累计 分红金额 之和低于 过渡期 申购保本 金额、 或从上 一保 本周 期转 入当 期保本 周期 的基 金份 额的 保本金 额的 差额 部分 。 保证期 间为 :基 金保 本周 期到期 日 起 6 个 月止 。 担保人承担 保证责 任的总 金额最高不 超过按 第二个 保本周期开 始前的 折算日 确认的基 金 份额所 计算 的过 渡期 申购 保本金 额 、 或 从上 一保 本周 期转入 当期 保本 周期 的基 金份额 的保 本 金额。 (三 ) 保 本周 期内 , 担 保 人出现 足以 影响 其履 行保 证合同 项下 保证 责任 能力 情形的 , 应 在该情 形发 生之 日 起3 个 工作日 内通 知基 金管 理人 以及基 金托 管人 。 基金 管理 人在接 到通 知 之日 起3 个 工作 日内 应将 上述情 况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并提出 处理 办法 , 并在 接 到通知 之日 起 3 个工作 日内 在指 定媒 体上 公告上 述情 形 。 当 确定 担保 人已丧 失履 行保 证合 同项 下保证 责任 能 力或宣 告破 产的 情况 下, 基金管 理人 应召 集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四 ) 保 本周 期内 更换 担 保人必 须经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通过 , 并且 担 保人的 更换 必须符 合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利益 。 更换 担保 人的 , 原 担保人 承担 的所 有与 本基 金保证 责任 相 关的权 利义 务由 继任 的担 保人承 担。 在新 的担 保人 接 任之前 , 原 担保 人应 继续 承 担保证 责任 。 (五)基金 管理人 代表基 金向担保人 通知履 行保证 责任,并办 理相关 的手续( 包括但不 限于:向担 保人发 送《履 行保证责任 通知书 》以及 代收相关 款项等)。 如果保 本周期到 期日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过渡 期申 购、 或从 上一 保本 周期 转入 当期保 本周 期并 持有 到期 的基金 份额 的 可赎回 金额 与相 应基 金份 额的累 计分 红金 额之 和低 于过渡 期申 购保 本金 额 、 或 从上一 保本 周 期转入 当期 保本 周期 的基 金份额 的保 本金 额 (差 额 部分即 为 “保 本赔 付差 额 ” ) , 且 基金 管理 人无法 全额 履行 保本 义务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按本 合同 的约定 在保 本周 期到 期日 后 5 个 工作 日 内,向担保 人发出 书面《 履行保证责 任通知 书》 。担 保人应在 收到基金 管理人 发出的《 履行 保证责 任通 知书 》 后的5 个工作 日内 , 将需 代偿 的 金额划 入基 金管 理人 指定 的本基 金在 基金 托管人 处开 立的 托管 账户 中,由 基金 管理 人将 保本 赔付差 额支 付给 基金 份额 有人。 担保人将代偿金额全额划 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本基 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 托管账户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1- 中后即 为全 部履 行了 保证 责任 , 担 保人 无须 对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逐 一 进行 清偿 。 代 偿款 的分 配 与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负责 ,担保 人对 此不 承担 责任 。如保 本周 期到 期 后 10 个 工作日 内相 应 款项仍 未到 账 , 基 金管理 人应当 履行 催付 职责 。 基 金管理 人及 担保 人未 履行 《基 金合 同》 及 《保证 合同 》中 约定 的保 本义务 及保 证责 任的 ,自 保本周 期到 期后 第 21 个工 作日起 ,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可以 根据 《 基 金合同 》 第二 十八 部分 “ 争议的 处理 ” 约定 , 直 接 向基金 管理 人或 担保人 请求 解决 保本 赔付 差额支 付事 宜 , 但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直 接向 担保 人追 偿的 , 仅 得在 保 证期间 内提 出。 (六 ) 基 金管 理人 有权 要 求担保 人按 照本 合同 及保 证合同 的约 定履 行保 证责 任。 除本部 分第四 条所 指的 “ 更换 担 保人的 , 原担 保人 承担 的 所有与 本基 金保 证责 任相 关的权 利义 务由 继任的 担保 人承 担 ” 及本 部分第 六条 约定 的情 形外 ,担保 人不 得免 除保 证责 任。 下列任 一情 形发 生时 ,担 保人不 承担 保证 责任 : 1、在保本周 期到期 日,按 基金份额持 有人过 渡期申 购、或从上 一保本 周期转 入当期保 本周期 并持 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与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基 金份额 净值 的乘 积加 上其 过渡期 申购 、 或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 期 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 基 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 和 计算的总金额 不低于 保本 金额 的; 2、基金份额 持有人 过渡期 申购、或从 上一保 本周期 转入当期保 本 周期 ,但在 基金保本 周期到 期日 前( 不包 括该 日)赎 回或 转换 出本 基金 的基金 份额 ; 3、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在本 保 本周期 内申 购或 转换 转入 的基金 份额 ; 4、在 保本 周期 内发 生基 金 合同规 定的 基金 合同 终止 的情形 ; 5、在保本周 期内发 生本基 金与其他基 金合并 或更换 基金管理人 的情形 ,且担 保人不同 意继续 承担 保证 责任 ; 6、在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之 后 (不包 括该 日) ,基 金份 额 发生的 任何 形式 的净 值减 少; 7、因不可抗 力的原 因导致 基金投资亏 损,或 因不可 抗力事件直 接导致 基金管 理人无法 按约定 履行 全部 或部 分义 务或延 迟履 行义 务的 , 或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其 他情 形基 金 管理 人免 于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2- 履行保 本义 务的 ; 8、未经担保 人书面 同意修 改基金合同 条款, 可能加 重担保人保 证责任 的,但 根据法律 法规要 求进 行修 改的 除外 。 (七 ) 保 本周 期届 满时 , 基 金管理 人认 可的 机构 继续 为本基 金的 保本 提供 不可 撤销的 连 带责任 保证 或者 承诺 提供 保本 , 同 时本 基金 满足 法律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基 金存续 要求 的 , 本基金 将转 入下 一保 本周 期; 若本 基金 保本 周期 内的 担保人 承诺 继续 对下 一保 本周期 提供 保 证的 , 该 担保 人应 与基 金 管理人 另行 签署 保证 合同 。 否 则, 本基 金变 更为 非 保本的 股票 型基 金,基金名 称相应 变更为 “大成景恒 稳健增 长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 ,担 保人 不再为该 股票 型基金 承担 保证 责任 。 (八 ) 保 证费 用由 基金 管 理人按 基金 资产 净 值 0.18% 的年 费率 从基 金管 理费 收 入中列 支, 按月支 付。 担保费 计算 方式 :每 日担 保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0.18% ÷ 当年 实际 天数 担保费 计算 期间 自 《基 金 合同 》 生 效之 日起 , 至 担 保人解 除保 证责 任之 日或 保本周 期到 期日较 早者 止, 起始 日及 终止日 均应 计入 期间 。 担保费 从基 金管 理人 收取 的本基 金管 理费 中列 支 , 按公式 每日 计算 , 逐日 累 计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基 金管 理人 应于每 月收 到基 金管 理费 之后的 五个 工作 日内 向担 保人支 付担 保 费。 (九) 追偿 权、 追偿 程序 和还款 方式 1、 担保 人履 行了 保证 责任 后, 即 有权 要求 基金 管理 人归还 担保 人为 履行 保证 责任支 付 的全部 款项 ( 包括 但不 限 于担保 人按 《 履行 保证 责 任通知 书 》 所 载明 金额 支 付的实 际代 偿款 项、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直 接 向担保 人要 求代 偿的 金额 、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通过 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向担 保人 要求 代偿 的金额 及担 保人 为履 行保 证责任 支付 的其 他金 额 , 前 述款项 重叠 部 分不重 复计 算 ) 和 自支 付 之日起 的利 息以 及担 保人 的其他 费用 和损 失 , 包 括 但不限 于担 保人 为代偿 追偿 产生 的律 师费 、 调 查取 证费 、 诉 讼费 、 保全费 、 评估 费、 拍卖 费 、 公 证费 、 差 旅 费 、抵 押物 或质 押物 的处 置费等 。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3- 2、基 金管 理人 应自 担保 人 履行保 证责 任之 日起 一个 月内, 向担 保人 提交 担保 人认可 的 还款计 划 , 在 还款 计划 中 载明还 款时 间 、 还 款方 式 , 并 按担 保人 认可 的还 款 计划归 还担 保人 为履行 保证 责任 支付 的全 部款项 和自 支付 之日 起的 利息以 及担 保人 的其 他费 用和损 失 。 基 金 管理人 未能 按本 条约 定提 交担保 人认 可的 还款 计划 , 或 未按 还款 计划 履行 还 款义务 的 , 担 保 人有权 要求 基金 管理 人立 即支付 上述 款项 及其 他费 用,并 赔偿 给担 保人 造成 的损失 。 上述保 证合 同的 全文 详见 本基金 合同 的附 件 。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购 买基 金份 额的 行为视 为 同意和 接受 上述 保证 合同 的主要 内容 及保 证合 同的 约定。 在本基 金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结束后 , 基金 管理 人将 根据 第一个 保本 周期 结束 后各 保本周 期 的保本 保障 机制 、 保证 人 或保本 义务 人情 况和 届时 签署的 保证 合同 或风 险买 断合同 , 披露 各 保本周 期的 保证 合同 或风 险买断 合同 的主 要内 容及 全文 。 保 证人 或保 本义 务人 承诺继 续对 下 一个保 本周 期提 供担 保或 担任保 本义 务人 的 , 与 基金 管理人 另行 签署 保证 合同 或风险 买断 合 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购 买基 金份额 的行 为视 为同 意和 接受届 时按 本基 金合 同约 定披露 的有 效 保证合 同或 风险 买断 合同 的约定 。 (十)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指 定媒体 上公 告双 方签 署的 保 证合 同。 (十一 )保 证合 同项 下的 任何权 利、 利益 和收 益均 不得转 让。 十六、 保本周期到期 (一) 保本 周期 到期 后基 金的存 续形 式 保本周 期届 满时 , 在符 合 法律法 规有 关担 保人 、 或 保本义 务人 资质 要求 、 并 经基金 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 认可 的担 保人 、 或 保本 义务 人同 意 为下一 个保 本周 期提 供保 本保障 , 与本 基 金管理 人签 订保 证合 同或 风险买 断合 同 , 同 时本 基金 满足法 律法 规和 本合 同规 定的基 金存 续 要求的 情况 下 , 本 基金 继 续存续 并进 入下 一保 本周 期, 下一 保本 周期 的具 体 起讫日 期以 本基 金管理 人届 时公 告为 准。 如保本 周期 到期 后 , 本 基 金未能 符合 上述 保本 基金 存续条 件 , 则 本基 金将 按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 变 更为 “大 成景 恒 稳健增 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同时 , 基 金的 投 资目标 、 投资范 围、 投资 策略 以及 基金 费 率等相 关内 容也 将根 据基 金合同 的相 关约 定作 相应 修改 。 上 述变 更 无须经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议 , 在基 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协 商一 致并 报中 国证监 会备 案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4- 后,提 前在 临时 公告 或《 大成景 恒稳 健增 长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中 予以 说明 。 如果本 基金 不符 合法 律法 规和基 金合 同对 基金 的存 续要求 , 则本 基金 将根 据本 基金合 同 的约定 终止 。 (二) 保本 周期 到期 的处 理 规则 1、到期期间 是指基 金管理 人在保本周 期到期 日前公 告指定的一 个期间 。如本 基金转入 下一保 本周 期 , 则 到期 期 间为基 金管 理人 公告 指定 的过渡 期内 的一 个期 限 , 加上保 本周 期到 期日在 内的 一段 期间 , 该 期间为 五个 工作 日 (自保 本周期 到期 日开 始计 算) ; 如 本基 金变 更 为 “大 成景 恒稳 健增 长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则 到期期 间为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 本基金 保本 周期 到期 前 , 基金管 理人 将提 前公 告到 期期间 的具 体起 止时 间 , 并提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在此 期间 内作 出到期 选择 。 2、在 基金 管理 人指 定的 到 期期间 内,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可以 做出 如下 选择 : (1) 在到 期期 间内 赎回 持 有到期 的基 金份 额; (2)在到期 期间内 将持有 到期的基金 份额转 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 理的、 已公告 开放转换 转入的 其他 基金 ; (3)本基金 符合保 本基金 存续条件, 将持有 的基金 份额根据届 时基金 管理人 的公告转 入下一 保本 周期 ; (4)本基金 不符合 保本基 金存续条件 ,继续 持有变 更后的 “大 成景恒 稳健增 长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的基 金份 额。 3、基金份额 持有人 可将其 持有的所有 基金份 额选择 上述四种处 理方式 之一, 也可以部 分选择 赎回 、转 换转 出、 转入下 一保 本周 期或 继续 持有变 更后 基金 的基 金份 额。 4、无论持有 人采取 何种方 式作出到期 选择, 均无需 就其过渡期 申购、 或从上 一保本周 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 持 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到 期 期间的赎回和转换支付 赎 回费用和转换 费用 (包 括转 出基 金的赎 回费用 和转 入基 金的 申购 费补差 , 下同 ) 等 交易 费 用。 转换 为基 金 管理人 管理 的其 他基 金或 转为 “大 成景 恒稳 健增 长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后 的其他 费用 , 适 用其所 转入 基金 的费 用、 费率体 系。 5、若基金份 额持有 人未在 到期期间内 作出到 期选择 且本基金符 合保本 基金存 续条件,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5- 则基金 管理 人将 默认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继续 持有 本基 金基金 份额 ; 若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未 在到 期 期间内 作出 到期 选择 且本 基金不 符合 保本 基金 存续 条件 , 则 基 金 管理 人将 默认 基金份 额持 有 人选择 了继 续持 有变 更后 的 “大 成景 恒稳 健增 长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的基 金份额 。 6、在到期期 间内( 除保本 周期到期日 ),基 金份额 持有人将所 持有的 基金份 额进行赎 回或转 换转 出时 , 将自 行 承担保 本周 期到 期日 后 ( 不含保 本周 期到 期日 ) 至 赎回或 转换 出的 实际操 作日 (含 该日 )的 基金份 额净 值波 动的 风险 。 (三) 保本 周期 到期 的公 告 1、保本周期 届满时 ,在符 合保本基金 存续条 件下, 本基金将继 续存续 。基金 管理人应 依照相 关法 律法 规的 规定 就本基 金继 续存 续 、 到 期赎 回或转 换的 到期 期间 以及 为下一 保本 周 期开放 申购 的期 限等 的相 关 事宜 进行 公告 。 2、保本周期 届满时 ,在不 符合保本基 金存续 条件下 ,本基金将 变更为 “大成 景恒稳健 增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基金 管理 人将 在临 时 公告或 “ 大成 景恒 稳健 增 长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的 招募 说明 书中 公告相 关规 则。 3、在 保本 周期 到期 前, 基 金管理 人还 将进 行提 示性 公告。 (四) 保本 周期 到期 的保 本条款 1、过渡期申 购、或 从上一 保本周期转 入当期 保本周 期并持有到 期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 无论选 择赎 回 、 转 换到 基 金管理 人管 理的 其他 基金 、 还 是转 入下 一保 本周 期 或继续 持有 变更 后的 “大 成景 恒稳 健增长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的 基金份 额 , 其 过渡 期申购 、 或 从上 一保 本 周期转 入当 期保 本周 期并 持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 都适 用保本 条款 。 2、本基金第 二个保 本周期 及以 后的各 保本周 期,若 基金份额持 有人选 择赎回 持有到期 的基金 份额 , 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额 的可 赎回 金额 加上 相应的 基金 份额 在当 期保 本周期 内的 累 计分红 款项 低于 其保 本金 额, 基金 管理 人将 赎回 当日 基金份 额对 应的 资产 净值 总额支 付给 投 资者 , 并 由当 期有 效的 基 金合同 、 保证 合同 或风 险 买断合 同约 定的 基金 管理 人或保 本义 务人 补足持 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 的保本 赔付 差额 。 3、本基金第 二个保 本周期 及以 后的各 保本周 期,若 基金份额持 有人 选 择在持 有到期后 进行基 金转 换 , 而 持有 到期 的基金 份额 的可 赎回 金额 加上相 应的 基金 份额 在当 期保本 周期 内 的累计 分红 款项 低于 其保 本金额 , 基金 管理 人将 转换 当日基 金份 额对 应的 资产 净值总 额作 为 转出金 额 , 并 由当 期有 效 的基金 合同 、 保证 合同 或 风险买 断合 同约 定的 基金 管理人 或保 本义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6- 务人补 足持 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的 保本 赔付 差额 。 4、本基金第 二个保 本周期 及以 后的各 保本周 期,若 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 持有到 期后选择 继续持 有进 入下 一保 本周 期的基 金份 额 , 而 持有 到期 的基金 份额 的可 赎回 金额 加上相 应的 基 金份额 在当 期保 本周 期内 的累计 分红 款项 低于 其保 本金额 , 基金 管理 人将 折算 日基金 份额 对 应的资 产净 值总 额作 为转 入下一 保本 周期 的转 入金 额, 并由 当期 有效 的基 金 合同 、 保 证合 同 或风险 买断 合同 约定 的基 金管理 人或 保本 义务 人补 足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 额的 保本 赔付 差额 。 5、本基金第 二个保 本周期 及以 后的各 保本周 期,若 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 持有到 期后选择 继续持 有变 更后 的 “大 成 景恒稳 健增 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的 基金 份额 , 而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 上 相应的基金份额在当期 保 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 项 低于其保本金 额, 基金 管理 人将 持有 到 期的基 金份 额的 可赎 回金 额作为 转入 变更 后的 “ 大 成景恒 稳健 增长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的 转入金 额 , 并 由当 期有 效 的基金 合同 、 保证 合同 或 风险买 断合 同约 定的基 金管 理人 或保 本义 务人补 足持 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的 保本 赔付 差额 。 (五) 保本 周期 到期 的赔 付 1、第 二 个 保本 周期 到期 的 赔付 (1) 在发 生保 本赔 付的 情 况下 , 基 金管 理人 在保 本 周期到 期日 后 20 个 工作 日 内向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履行 保本 赔付 差额的 支付 义务 ; 基金 管理 人不能 全额 履行 保本 赔付 差额支 付义 务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于保 本 周期到 期日 后 5 个工 作日 内向担 保人 发出 书面 《 履 行保证 责任 通知 书》 。 担 保人 应在 收到 基 金管理 人发 出的 《 履行 保 证责任 通知 书 》 后 的 5 个 工作日 内 , 将 需 代偿的 金额 划入 基金 管理 人指定 的本 基金 在基 金托 管人处 开立 的托 管账 户中 。 (2) 基金 管理 人应 及时 查 收资金 是否 到账 。 如保 本 周期到 期 后 10 个工 作日 内 相应款 项 仍未到 账 , 基 金管 理人 应 当履行 催付 职责 。 资金 到 账后 , 基 金管 理人 应按 照 《基 金合 同》 的 约定进 行分 配和 支付 。 (3) 发生 赔付 的具 体操 作 细则由 基金 管理 人提 前公 告。 2、 本 基金 第 二 个保 本周 期 后各保 本周 期到 期的 赔付 事宜, 由基 金管 理人 届时 进 行公告 。 (六) 转入 下一 保本 周期 的处理 规则 1、过渡期是 指当期 保本周 期结束后( 不含当 期保本 周期到期日 )至下 一保本 周期起始 日之前 不超 过 30 个自 然日 的一段 期间 ,具 体日 期由 基金管 理人 在当 期保 本周 期到期 前公 告 的到期 处理 规则 中确 定。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7- 2、过 渡期 运作 的相 关规 定 (1)在过渡 期内, 除暂时 无法变现的 基金财 产外, 基金管理人 应使基 金财产 保持为现 金形式 ,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 金托管 人在 过渡 期内 免收 基金管 理费 和基 金托 管费 , 过 渡期 内的 基 金收益 归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所有。 (2)基金管 理人将 依照基 金合同第二 十部分 “ 基金 资产 的估值 ”,在 过渡期 内对本基 金进行 每日 估值 并 公 告。 (3)基金管 理人应 在当期 保本周期到 期前公 告处理 规则,允许 投资人 在过渡 期的限定 期限内 申请 购买 本基 金基 金份额 , 投资 人在 上述 期限 内申请 购买 本基 金基 金份 额的行 为称 为 “ 过渡 期申 购 ” 。 在过 渡 期内 , 投 资者 转换 转入 本 基金基 金份 额 , 视 同为 过 渡期申 购 。 在此 限定期 限内 , 投资 人可 按 申购当 日基 金份 额净 值计 算申购 份额 , 适用 的申 购 费率以 届时 公布 的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为准 。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担保人 或保本义务人提供的下一 保本周期保证额度或保本 偿付额度 确定并 公告 本基 金过 渡期 申购规 模上 限以 及规 模控 制的办 法。 (4)折算日 为本基 金第一 个保本周 期 后各保 本周期 起始日的前 一工作 日(即 过渡期最 后一个 工作 日 ) 。 折算 日 时, 基金 管理 人将 对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以 折算 日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为基 础 , 在其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所代 表的资 产净 值总 额保 持不 变的前 提下 , 变 更登记 为基 金份 额净 值 为1.00 元的 基金 份额 ,基 金 份额数 按折 算比 例相 应调 整。 3、自折算日 的下一 个工作 日开始,本 基金转 入下一 保本周期。 基金管 理人以 过渡期申 购、 或从 上一 保本 周期 转 入的基 金份 额在 折算 日所 代表的 资产 净值 , 确定 为 本基金 转入 下一 保本周 期时 的基 金资 产。 4、对于过渡 期申购 、或从 上一保本周 期转入 的基金 份额, 分别 按其在 折算日 所代表的 资产净 值及 过渡 期申 购的 费用之 和 、 或 折算 日所 代 表的资 产净 值 , 确 认下 一 保本周 期的 保本 金额并 适用 下一 保本 周期 的保本 条款 。 5、对于过渡 期申购 或从上 一保本周期 转入的 基金份 额,投资人 将自行 承担过 渡期申购 或从上 一保 本周 期转 入 实 际工作 日至 折算 日( 含该 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波动 的风险 。 (七) 转为 变更 后的 “大 成景恒 稳健 增长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的 资产 的形 成 保本周 期届 满时 , 若本 基 金依据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转 为变更 后的 “ 大成 景恒 稳 健增长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1、在保本周 期到期 日,基 金管理人以 保本周 期到期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与基金 份额的乘 积,确 定为 本基 金变 更为 “大成 景恒 稳健 增长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的 基金 资产。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8- 2、变更后的 “大成 景恒稳 健增长股票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申购的 具体操 作办法 由基金管 理人提 前公 告。 十七、费用概览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因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或 结 算而产 生的 费用 ; 4、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后的 信 息披露 费用 ; 5、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后的 会 计师费 、律 师费 、仲 裁费 和诉讼 费; 7、基 金资 产的 资金 汇划 费 用及开 户费 用; 8、按 照国 家有 关法 律法 规 规定可 以列 入的 其他 费用 。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基金管 理人 的基 金管 理费 按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20% 年费率 计提 。 在通常 情况 下 , 基 金管理 费 按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1.20%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 法如下 : H=E×1.2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经基 金管 理人 与 基金托 管人 核对 一致 后 , 由基金 托管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9- 人于次 月首 日 起3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 基金 管理 人 。 保 本 周期内 , 本基 金 的担保 费用 从基 金管 理人 的管理 费收 入中 列支 ,由 基金管 理人 支付 给担 保人 。 2、基 金托 管人 的基 金托 管 费 基金托 管人 的基 金托 管费 按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年费率 计提 。 在通常 情况 下 , 基 金托管 费 按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 法如下 : H=E ×0.20%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经基 金管 理人 与 基金托 管人 核对 一致 后 , 由基金 托管 人于次 月首 日 起3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托管 人 。 3、 本 条第 ( 一) 款第 3 至第 8 项 费用 由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根 据有 关法 规及相 应 协议的 规定 ,列 入当 期基 金费用 。 4、过 渡期 内本 基金 不计 提 管理费 和托 管费 。 5、若保本周 期到期 后,本 基金不符合 保本基 金存续 条件,基金 份额持 有人将 所持有本 基金份 额转 为变 更后 的 “ 大成景 恒稳 健增 长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的 基金 份 额, 管理 费按 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1.5% 的年费 率计 提 , 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5% 的年 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同 上。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 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 的损 失 , 以及 处理 与基 金运 作 无关的 事项 发生 的费 用等 不列入 基金 费用 。 基金 合 同生效 前所 发生 的信息 披露 费、 律师 费和 会计师 费以 及其 他不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的 费用 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四) 基金 管理 费和 基金 托管费 的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协商 酌情 调低 基金 管理 费和基 金托 管费 , 无须 召开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60- (五)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依 照国 家法 律法规 的规 定履 行纳 税义 务。 十 八、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 开募 集 证 券投 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 证券 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他 有关 法 律法规的要 求,对2017 年1 月24 日公布 的《大 成 景恒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 明 书 (2016 年2 期) 》 进行 了 更新 , 并 根据 本基 金管 理 人对本 基金 实施 的投 资经 营活动 进行 了内 容补充 和更 新, 主要 更新 的内容 如下 : 1.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 第三 部分 、基 金管 理人 ” 部分。 2.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 第四 部分 、基 金托 管人 ” 部分。 3.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 第五 部分 、相 关服 务机 构 ” 部分 。 4.根 据最 新数 据, 更新 了 “ 第十 部分 、基 金的 投资 ” 部分”。 5.根 据最 新数 据, 更新 了 “ 第十 一部 分 、 基金 业绩 ” 部分。 6.根 据最 新公告 , 更新 了 “ 第二十 六 部分 、 其 他应 披 露的事 项 ” 。 7.根 据最 新情 况, 更新 了 “ 第二十 七 部分 、 对 招募 说 明书更 新部 分的 说明 ” 。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七年 七 月 二十 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