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启通灵活配置混合:关于分红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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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银施 罗德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交银 施罗 德启 通灵 活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分 红的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7 年 7 月 25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启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启通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20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2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 《 交 银 施 罗 德
启 通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交
银 施 罗 德 启 通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招
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7 月 14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 红 为 对 交 银 施 罗 德 启 通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 2017 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 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启通灵活配置混合 A
交银启通灵活配置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207 004208
截止基准日下
属分级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份额净值 (单
位:元)
1.0404 1.0406
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元)
10,440,554.28 26.65
截止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金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
元)
- -
本 次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分 红 方 案 ( 单
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7 0.17
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 额。投资人申购 A 类基 金份额 需支
付申购费用 ;投资人 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需 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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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 分红相 关的 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27 日
除息日
2017 年 7 月 2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份额持有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红利再投确认日为 2017 年 7 月 28 日,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7 年 7 月 27 日除息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将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7 年 7 月
31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持有 A 类基 金份额 的投资
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注:1、本次分红为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的 第一次分红。
2、本 分红 方案 经本 基 金管理 人计 算并 由基 金 托管人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
3、本 基金 的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事先 未做 出收 益 分配方 式选 择的 ,则 默认
方式为现金分红。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 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 需要 提 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完成权益登记 。
2 、 本基 金 目前 仅 通过直 销 机构 进 行 销售, 本基 金 直销 机 构为 本 公司的 直 销
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本 基金 收益分 配方 式分为 两种 : 现金 分红 与红利 再投 资,投 资 人 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 人 不选择, 本
基 金 默 认 的收 益 分 配方式 是 现 金 分红 ; 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 可对 其 持 有的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
4、本 次分 红确认 的分 红方式 将按 照 投资 人在 权益登 记日 之前( 不含 权益登
记日) 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本公司提请
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请在 2017 年 7 月 26 日下午 3 点前尽早到
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 并在修改分红方式 T+2 日 (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 T
3
日)后(含 T+2 日)向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以保障在本次及
以后的分红中获得相应的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 A 类 、C 类基金
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 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 同一类别基金
份额的 分 红 资 金 将 按 除 息 日 该 类别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转 成 相 应 的 同 一 类 别 的 基金
份额。 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
益分配方式, 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
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 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
效。 例如, 某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销售机构甲和销售机构乙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该持有人至销售机构甲成功修改了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 则其在销售机构甲持
有的基金份额采用新的收益分配方式, 但其在销售机构乙持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
原来的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分红方式, 或在基
金的开放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000,
021-61055000)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 )
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
6、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7、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 份额 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8、投资人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查询。
风险提示: 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 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
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