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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货币A(004967)

红土创新货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1 ~ 红土创新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 人: 红 土创新 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兴 业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 月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2 ~ 重要提示 1、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售已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红土创新货 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181 号) 批准注册。 中国 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 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 金的管 理人为 红土创新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以 下或简 称“本 公司” 或 “基金管理人” ) ,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 构为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4、 符合 法律法 规规定 的可投资 于证券 投资基 金的个人 投资者 、机构 投资者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 2017 年 7 月 24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本基金将 向社会公开发售。 在基金募集期内, 本基金的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 网 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 认购的 最低金额为0.01 元; 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 追加认购的最低 金额为 0.01 元;B 类 基金份额首次认购与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 500 万 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0.01 元,各销售 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 根据情况调高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 具体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 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投资 者认购 款项在 基金合同 生效前 的利息 折合成基 金份额 记入投 资者账 户,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 构的登记为准。 9、销售 机构对 认购申 请的受理 并不表 示该申 请已经成 功,而 仅代表 销售机 构接受了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3 ~ 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不可撤销。 投资 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 网点或本基金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0、 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 如尚未开立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账户, 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 提出开立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 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 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一次性完成, 但认购申 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 条件。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 户,已经开立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 违规进行认购。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 不存在任 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htcxfund.com ) 。投资 者亦可 通过 本公 司网站 下载基 金直 销申 请表格 和了 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 、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 方 的 投 资 者 , 可 以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060-3333)咨询购买事宜。 13、 本基金募集期间, 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 如增加或调整销售机 构,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 具体网点名单 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非直销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 话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 15、 风险提示: 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 资者 做出 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 自行负责。 此外, 本基金 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 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4 ~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并不构 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其长期平均风 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对认购 (或 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 、 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 独立决策,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证券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 (一)证券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产业政策、 国有股减持与流通政策等国家经济政策的 变化会对证券市场产生影响,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 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本基金 的投资品种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的变化直接 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 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 求关系, 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上述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 响本基金的收益。 4、购买力风险 本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采取现金形式来分配, 而通货膨胀将使现金购买力下降, 从而影响基金所产生的实际收益率。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基金所持证券资产变现的难易程度, 如果市场交易量不足,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5 ~ 则可能导致证券不能迅速、 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风险。 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 方面来自于投资者的集中巨额赎回, 另一方面来自于其投资组合或其中的部分资 产变现能力变弱所产生的风险。 主要包括: 巨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 在本基金存续期间, 可能会发生巨 额赎回的情形, 可能会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 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可能影响 本基金的投资业绩。 变现风险: 投资组合的变现能力较弱所导致基金收益变动的风险。 当持有的 部分证券品种的交投不活跃、 成交量不足时, 资 产变现的难度可能会加大。 同时, 由于基金持有的某种资产集中度过高, 导致难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变现, 可能影响 本基金的投资业绩。 (三)信用风险 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 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 拒 绝支付到期本息,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四)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 管理人的知识、 技能、 经验、 判断等主观因素会影 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基金的相关当事人在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过程中, 可能因内部控制不到位或者 人为因素 造成操 作失误 或违反操 作规程 而引致 的风险, 如越权 交易、 内幕交易、 交易错误和欺诈等。 在开放式基金的后台运作中, 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 者差错而导致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 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注 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此外, 基金还面临会计风险, 其主要包括: 基金数据维护风险、 基金数据接 收风险、基金估值风险等。 (六)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申购赎回风险 (1 )本 基金基 金管理 人可以规 定单个 投资者 累计持有 的基金 份额上 限,可 以设置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 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6 ~ 金 额 上 限 、 单 日 累 计 赎 回 金 额/ 净 赎 回 金 额 上 限 、 单 个 账 户 单 日 累 计 赎 回 金 额/ 净赎回金 额上限 、单笔 申购赎回 上限。 如果投 资者的申 购/赎 回申请 接受后将使 当日申购/赎回相关控制指标超过上限, 则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可能确认失败。 (2 )特 定条件 下,如 基金收益 为负、 交易所 假期休市 等情况 ,基金 可能暂 停申购,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申购本基金的风险。 (3 )特 定条件 下,如 基金收益 为负、 交易所 假期休市 等情况 ,基金 可能暂 停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赎回本基金的风险。 (4 )本 基金可 能出现 节假日集 中赎回 量较大 ,而本基 金在短 时间内 无法及 时变现 基金资产,导致本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 2、收益分配风险 (1 )基 金管理 人将采 取必要措 施尽量 避免基 金净收益 小于零 ,若当 日基金 净收益小于零时,缩减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 (2 ) 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0.01 元, 若投资者申购份 额较少, 由于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可能出现当日基 金收益无法显示的情况。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提交了赎回申请后, 基金管理人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 产,导致 赎回款 交收资 金不足的 风险; 或者为 应付赎回 款,变 现冲击 成本较高, 给基金资产造成较大的损失的风 险。 大部分债券品种的流动性较好, 也存在部分 企业债、 资产证券化、 回购等品种流动性相对较差的情况, 如果市场短时间内发 生较大变化或基金赎回量较大可能会影响到流动性和投资收益。 4、机会成本风险 由于本基金申购赎回的高效率使本基金对流动性要求更高, 本基金必须保持 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的需求, 在管理现金头寸时, 有可能存在现金过多而 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本基金长期收益可能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5、技术风险 本基金每日进行清算和收益分配, 系统实现要求更高, 可能出现系统故障导 致基金无法正常估值或办理相关业务的风险。 6、清算 风险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7 ~ 当本基金 负偏 离度绝 对 值连续两 个交 易日超 过 0.5%时, 基金 管理 人应当采 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 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 7、除法 律法规 另有规 定或基金 合同另 有约定 外,本基 金不收 取申购 费用和 赎回费用 。但在 满足相 关流动性 风险管 理要求 的前提下 ,当本 基金持 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 净值的 比例合 计低于 5% 且偏离 度为 负时,为 确保基 金平稳 运作,避免 诱发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 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 (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部分) 征收1% 的强制赎回 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二)认购期间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 A 类:004967 B 类:004968 基金简称:红土创新货币 (三)基金类别 货币市场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8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 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收益率。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募集金额总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售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进行规模控制, 敬请投资者 关注基金管理 人发布的有关发售规模控制的公告。 (十)销售机构 1、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14 层 联系电话:0755 ~33011863 传真电话:0755 ~33062910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060-3333 电子邮箱:service@htcxfund.com


(2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 https://trade.htcxfund.com 2、代销机构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http://www.cib.com.cn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9 ~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 郑慧 电话:010-6083888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9888 网址:http://www.swhysc.com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5 )招商证券 注册 、办公地址: 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 黄婵君 电话:400-8888-111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6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 四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 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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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10 ~ 电话:0755-83331195


网址:http://www.lxzq.com.cn/ (7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南京西路 399 号明天广场20 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徐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 、办 公 地 址: 深 圳 市福田区 中心 三路 8 号卓越时 代广 场(二 期 )北座 13 层1301-1305 室、14 层 法人代表:张皓 联系人: 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陆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刘阳坤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http://www.leadfund.com (10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 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 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邵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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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11 ~ 电话:400-888-0800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1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张琦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刘宁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3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 (14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赵明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12 ~ (15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 (入住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17 楼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16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1 号楼22 层2603-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15 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徐伯宇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www.jr.jd.com (1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11 层1108 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8)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峰 联系人:叶健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foreseakeynes.com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13 ~ (1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2 号楼6153 室 (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A1003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 www.howbuy.com


(2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3724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c 栋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朱了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https://www.noah-fund.com/ 投资者如需查询详细销售地点, 请向有关销售机构 咨询。 如本次发售期间新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14 ~ 增或调整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十一)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7 年7 月24 日至2017 年7 月31 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综 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 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 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 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 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 会书面 确认之 日起, 《 基金合 同》生 效;否则 《基金 合同》 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 在收到 中国证 监会确认 文件的 次日对 《基金合 同》生 效事宜 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任何与基金份 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二)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 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可咨询销售机构 各基金销售网点的经办人员。 (三)认购方式及确认 1、基金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 投资者 在基金 募集期内 可以多 次认购 基金份额 ,认购 费按每 笔认购 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 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 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前 (含 T+ 1 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 )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申请有效性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以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确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15 ~ 认结果为准 。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 使合法权利,否则,由于投资者怠于查询而产生的任何损 失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 4、若投 资者的 认购申 请被确认 无效, 基金管 理人应当 将投资 者认购 金额本 金足额退还投资者。 (四)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五)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 =(认 购金额 +认购资 金在募 集期内 产生的利 息)/ 基金份 额发售 面值 例: 某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假定认购资金在募 集期间产生利息1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 认购份额= (100,000 +100)/1.00=100,100.00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在募集期结束时, 加上认购 资金在 募集期 内获得的 利息, 投资人 账户登记 有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 100,100.00 份。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个人 投资者 可在非 直销销售 机构指 定的网 点认购基 金,还 可以选 择到本 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4、个人 投资者 通过非 直销销售 机构办 理基金 业务,必 须事先 开立非 直销销 售机构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 系统办理基金业务, 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今后投资 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5、以下 情况将 被视为 无效认购 ,款项 将留存 在基金公 司销售 账户或 者退往 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16 ~ (2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 )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 :30 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填 写完整 并由本 人签字的 《红土 创新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账户业 务申请 表(个人版) 》 ;


(2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 )出示指定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 件,提供复印件; (4 )由 本人签 字的《 红土创新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风险 承受力 调查问 卷(个 人版) 》 。 (5 )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 )填写完整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申购业务申请表》 ; (2 )出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 )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 )投资者提示 A、请投 资者尽 早向直 销中心索 取账户 和交易 申请表。 投资者 也可从 红土创 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网站(www.htcxfund.com) 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 但必 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B、直销 中心柜 台与非 直销销售 机构的 销售网 点的业务 申请表 不同, 投资者 请勿混用。 C、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755~33011863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17 ~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个人投资者, 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 具体方式如下: (1 ) 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 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 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7 6124 联行号:10558400002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 造成认购无效的,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及直销销售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个人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5、注意事项 (1 )划 出认购 款项的 账户必须 与投资 者开立 基金账户 时指定 的银行 账户一 致,并在 转账时 务必注 明汇款人 姓名、 汇款用 途,例如:“× × ×× 认购红土创 新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字数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 ” 。 认购款需确保在认购 期间每 日 17:00 前到帐(否则,计入次日认购。2017 年 7 月 31 日 17:00 之后到帐的 认购无效 ) 。投 资者若 未按上述 规定划 付,造 成认购无 效的, 红土创 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及直销销售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一 个投资 者只能 开立一个 基金账 户,投 资者认购 时要注 明所购 买的基 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 A 类:004967 B 类:004968 (3 )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包括 T+2 日, 如遇非工 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 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 服 务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三)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18 ~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认购时间为本基金份额发售期间 (周六、 周日正常营业) , 全天 24 小时接受 开户及认购业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 请参 照公 布于本 公司网 站(www.htcxfund.com )上 的《 红土 创 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 )尚 未开通 本公司 网上直销 账户的 个人投 资者,可 以持 中 国工商 银行借 记卡(需 开通网 银功能 ), 招商 银行借 记卡( 需开通网 银功能 ) 、汇 付天下“ 天 天盈” 账户直 接登 录本 公司网 站(www.htcxfund.com ) , 根据页 面提 示进行 开户 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 (https://trade.htcxfund.com )进行认购。 (3 )已 经开通 本公司 网上直销 账户的 个人投 资者,请 直接登 录本公 司网上 交易(https://trade.htcxfund.com )进行认购。 3、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或银行规定收 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通过非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银行、 券商、 第三方销售机 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 认购手续。以下流程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规则以各非 直 销 机 构 的 规 定 为 准 。 1、网点办理: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上 午 9:30 至下午 17:00(当日 17: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2017 年 7 月 31 日17 时之后募集结束, 不再接受认购业务) 。 若营业网点在周六、 周日营业 (部 分银行网 点周六 、周日 营业,券 商和第 三方非 直销机构 周六、 周日不 营业) ,个 人投资者虽可照常申请,但该申请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 )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非直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 称或基金代码: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19 ~ 基金名称: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 A 类:004967 B 类:004968 2、网上办理 (1 )登 陆非直 销机构 的网上交 易系统 ,并按 该网上交 易系统 的指引 和要求 办理。 (2 ) 业务受理时间:24 小时服务, 除日终清算时间外, 均可进行认购。 当 日 17: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2017 年 7 月 31 日 17 时之后为募集 结束时间,不再受理认购但可申请开户。 (3 )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4 )操作详情可参阅各非直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其它交易方式 投资者 还可以通过各代 销机构除网点委托、 网上交易方式之外的其它方式办 理开户及认购业务,具体以各非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机构 投资者 不得非 法利用他 人账户 或资金 进行认购 ,也不 得违规 融资或 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 投资者 认购基 金可以在 非直销 销售机 构指定的 基金销 售网点 认购, 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3、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在本 公司直 销中心 柜台开户 的机构 投资者 必须指定 一个银 行账户 作为投 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今后投资者赎回、 分红及无效认 (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 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 相应的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 账户。 5、以下 情况将 被视为 无效认购 ,款项 将留存 在基金公 司的销 售账户 或退往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20 ~ 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 )投资者缴款金额少 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 :30 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 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 》 ; (2 )出 示营业 执照( 最新年检 过的副 本)或 民政部门 等颁发 的注册 登记书 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 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出 示指定 银行账 户的银行 《开户 许可证 》原件或 指定银 行出具 的开户 证明原件,提供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 )提 供填妥 并加盖 单位公章 和法定 代表人 签章或负 责人签 章的《 红土创 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机构版) 》 ;


(6 )提 供填妥 的《红 土创新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直销机 构客户 预留印 鉴卡》 一式两份;


(7 )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加 盖单位公章的正反面复印件;


(8 )提 供加盖 单位公 章的法定 代表人 (非法 人单位则 为负责 人)的 有效身 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 )提 供有授 权经办 人签字并 加盖单 位公章 或预留印 鉴的《 红土创 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机构版) 》 。


(10 )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21 ~ 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 )填 妥的并 加盖预 留印鉴或 者单位 公章的 《红 土创 新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认/申购业务申请表》 ; (2 )填 妥并加 盖预留 印鉴或者 单位公 章和法 定代表人 (非法 人单位 则为负 责人)签章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机构版) 》 ; (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机构投资者, 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 具体方式如下: (1 ) 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 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 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7 6124 联行号:10558400002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 造成认购无效的,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及直销销售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一 个投资 者只能 开立一个 基金账 户,投 资者认购 时要注 明所购 买的基 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 A 类:004967 B 类:004968 (3 )划 出认购 款项的 账户必须 与投资 者开立 基金账户 时指定 的银行 账户一 致,并在 转账时 务必注 明汇款人 姓名、 汇款用 途,例如:“× × ×× 认购红 土创 新货币市场基金(具体字数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 ” 。 5、投资者提示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22 ~ (1 )请 机构投 资者尽 早向直销 中心索 取账户 和交易申 请表。 投资者 也可从 红 土 创 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网 站(www.htcxfund.com) 上 下 载 直 销 业 务 申 请 表 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 )直 销中心 柜台与 非直销销 售机构 的销售 网点的业 务申请 表不同 ,投资 者请勿混用。 (3 )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755~33011863 (三)非直销销售机构 1、机构 投资者 在非直 销销售机 构的开 户及认 购手续以 各非直 销销售 机构的 规定为准。 2、通过 非直销 销售机 构认购的 机构投 资者, 需准备足 额的认 购资金 存入指 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款。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一) 本基金登记机构 (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 ~ 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二) 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 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 三个工作 日内向 投资者 的结算账 户划出 ,在发 售结束后 被确认 无效的 认购资金, 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 生效 (一) 募集截止后, 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 将有效认购资金 (不含认 购费) 及有效 认购申请 资金产 生的利 息一并划 入在托 管行的 专用账户, 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 登记 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二)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 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 备案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三) 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 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并将已 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23 ~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6 层 联系电话:0755 ~33011866 联系人:叶序炮


公司网址;www.htcx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 年8 月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三)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6 层 法定代表人:邵钢 联系人:范大鹏 电话:0755~33011866 传真:0755~33011855 (四)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注册、 办公地址: 广东 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135 号海珠中大科技综合楼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 24 ~ 601 室 负责人:黄添顺 经办律师:欧阳兵 电话:020~84115022 传真:020~84113152 (五)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 曹阳 电话:021~23235654 传真:021~23238800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