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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惠债券(003983)

鹏华丰惠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7月)查看PDF公告

 
 
 
 
 
 
 
 
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七年 七 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1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6 年 9 月 9 日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下发的 《 关 于准 予鹏 华丰 惠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注 册的 批复 》 (证 监许 可[2016]2075 号) 注册, 进 行募 集。 根据 相关法 律法 规,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已 于2016 年 12 月 9 日正式 生 效, 基 金管理 人于 该日 起正 式开 始对基 金财 产 进行运 作管 理。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确 、 完整 。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 国证监 会 注 册 ,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 金募集 的注册, 并 不表 明 其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 收益 作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证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金 没有 风险 。 本基金 属于 债券 型基 金 , 其预期 的收 益与 风险 低于 股票型 基金 、 混合 型基 金 , 高 于货 币 市场基 金 , 为 证券 投资 基 金中具 有较 低风 险收 益特 征的品 种 。 本 基金 投资 于 证券市 场 , 基 金 净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 等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资 人 在投资 本基 金前 , 应全 面 了解本 基金 的产 品特性 , 充 分考 虑自 身的 风 险承受 能力 , 理 性判 断市 场 , 并承 担基 金投 资中 出现 的 各类风 险, 包括但 不限 于 : 系 统性 风 险、 非系 统性 风险 、 管理 风险 、 流 动性 风险 、 本基 金特定 风险 及其 他风险 等。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包括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 中 小企 业私 募 债券的 流动 性风 险在 于该 类债券 采 取非公 开方 式发 行和 交易 , 由于不 公开 资料 , 外部 评级 机构一 般不 对这 类债 券进 行外部 评级 , 可能会 降低 市场 对该 类债 券的认 可度 , 从而 影响 该 类债券 的市 场流 动性 。 中 小企业 私 募 债券 的信用 风险 在于 该类 债券 发行主 体的 资产 规模 较小 、 经营的 波动 性较 大, 同时 , 各类材 料 (包 括招募 说明 书 、 审 计报 告 ) 不 公开 发布 , 也 大大 提 高了分 析并 跟踪 发债 主体 信用基 本面 的难 度。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并不 构成对 本 基金表 现的 保证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管理 人提 醒投资 人基 金投 资的 “买 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 人作 出投 资决 策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 净 值变化 引致 的投 资风 险 , 由投资 人自 行承 担。投 资 有 风险 ,投 资人 在投资 本基 金前 应认 真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和 基金合 同。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本 招募 说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7 年 6 月 8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截 止日 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未经 审计)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2 一、 基 金管 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 况 1、名 称: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2、住 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 华三 路 168 号深 圳国 际商 会中 心 43 层 3、设 立日 期:1998 年 12 月 22 日 4、法 定代 表人 :何 如 5、办 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 区福华 三 路 168 号深 圳国 际商会 中 心 43 层 6、电 话: (0755 )82021233








传 真: (0755 )82021155 7、联 系人 :吕奇 志 8、注 册资 本: 人民 币 1.5 亿元 9、股 权结 构 :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7,500 50% 意大利 欧利 盛资 本资 产管 理股份 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7,350 49% 深圳市 北融 信投 资发 展有 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何如先 生 , 董 事长 , 硕 士 , 高 级会 计师 , 国 籍: 中 国。 历任 中国 电子 器件 公 司深圳 公司 副总会 计师 兼财 务处 处长 、 总 会计 师 、 常 务副 总经 理、 总经 理 、 党 委书 记, 深圳发 展银 行 行 长助理 、 副行 长、 党委 委 员、 副董 事长 、 行 长、 党 委副书 记 , 现 任国 信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党委 书记 ,鹏 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邓召明 先生 , 董事 , 经 济 学博士 , 讲师 , 国 籍: 中 国。 历任 北京 理工 大学 管 理与经 济学 院讲师 、 中 国兵 器工 业总 公 司主任 科员 、 中 国证 监会 处 长、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副总经 理 、 中国证 监会 第六 、七 届发 审委委 员 , 现任 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总 裁、 党总 支书记 。 孙煜扬 先生 , 董事 , 经济 学博士 , 国籍 : 中国 。 历 任贵州 省政 府经 济体 制改 革委员 会 主 任科员 、 中共 深圳 市委 政 策研究 室副 处长 、 深圳 证 券结算 公司 常务 副总 经理 、 深 圳证 券交 易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3 所首任 行政 总监 、 香港 深 业 ( 集团 ) 有 限公 司助 理总 经理 、 香 港深 业控 股有 限 公司副 总经 理、 中国高 新技 术产 业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兼 行政 总裁、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总 裁 、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公 司顾 问。 周中国 先生 , 董事 , 会计 学硕士 研究 生 , 国 籍 : 中 国。 曾任 深圳 市华 为技 术 有限公 司定 价中心 经理 助理 ;2000 年 7 月 起历 任国 信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资 金 财务 总部 业务经 理、 外 派 财务经 理 、 高 级经 理、 总 经理助 理 、 副 总经 理、 国 信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人力 资源总 部副 总经 理、资 金财 务总 部副 总经 理;2015 年 6 月至 今任 国 信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资金 财务总 部总 经 理。 Massimo Mazzini 先生, 董事, 经济 和商 学学 士。 国籍: 意大 利。 曾在 安达 信(Arthur Andersen MBA )从 事风险 管理和 资产 管理 工作 ,历 任 CA AIPG SGR 投资 总 监、CAAM AI SGR 及 CA AIPG SGR 首 席执行 官和 投资 总监 、东 方汇理 资产 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CAAM SGR ) 投资 副总 监、 农业 信贷另 类投 资集 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 ) 国际执 行委 员会 委员 、意 大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投资方 案部 投资 总监 、Epsilon 资产 管理 股份 公司 (Epsilon SGR ) 首席 执行 官, 欧利盛 资本 股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A. ) (卢 森堡 )首 席执 行官和 总经 理。 现任 意大 利欧利 盛资 本 资产管 理股 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市 场 及业务 发展 总监 。 Andrea Vismara 先生, 董 事, 法 学学 士, 律 师, 国 籍: 意 大利。 曾在 意大 利 多家律 师事 务所担 任律 师, 先后 在法 国农业 信贷 集团 (Credit Agricole Group ) 东 方汇 理资 产管理 股份 有 限公司 (CAAM SGR ) 法 务部 、 产 品开 发部 , 欧 利盛 资本资 产管 理股 份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治 理与 股 权部 工 作 ,现 在 担任 意 大利欧 利 盛 资本 资 产管 理 股份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董事 会 秘书兼 任企 业事 务部 总经 理, 欧 利盛 资本 股份 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 )( 卢森 堡) 企业 服 务部总 经理 。 史际春 先生 , 独立 董事 , 法学博 士 , 国 籍: 中国 。 历任安 徽大 学讲 师 、 中 国 人民大 学副 教授 , 现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 法学院 教授 、 博士 生导 师 , 国 务院 特殊 津贴 专家 , 兼任中 国法 学会 经济法 学研 究会 副会 长、 北京市 人大 常委 会和 法制 委员会 委员 。 张元先 生, 独立 董事, 大 学本科 , 国 籍: 中 国。 曾 任新疆 军区 干事 、 秘 书、 编辑, 甘肃 省委研 究室 干事 、 副处 长 、 处 长 、 副 主任 , 中 央金 融工作 委员 会研 究室 主任 , 中 国银 监会 政 策法规 部( 研究 局) 主任 (局长 )等 职务 ;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 任 中央国 债登 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 司董 事长 兼党委 书记 ;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 , 任中 央 国债登 记结 算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4 有限责 任公 司监 事长 兼党 委副书 记。 高臻女 士 , 独 立董 事, 工 商管理 硕士 , 国籍 : 中 国 。 曾 任中 国进 出口 银行 副 处长 , 负 责 贷款管理 和运营, 项目涉 及制造业 、能源、 电信、 跨国并购 ;2007 年加入 曼 达林投资 顾问 有限公 司, 现任 曼达 林投 资顾问 有限 公司 执行 合伙 人。 2、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黄俞先 生 , 监 事会 主席 , 研究生 学历 , 国籍 : 中 国 。 曾 在中 农信 公司 、 正 大 财务公 司工 作,曾 任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监 事, 现任 深圳市 北融 信投 资发 展有 限公司 董 事 长 。 陈冰女 士 , 监 事, 本科 学历 , 国 籍: 中国 。 曾 任国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资金 财务 部会计 、 上海营 业部 财务 科副 科长 、 资 金财 务部 财务 科副 经 理、 资金 财务 部资 金科 经 理、 资金 财务 部 主任会 计师 兼科 经理 、 资 金财务 部总 经理 助理 、 资 金财务 总部 副总 经理 等 , 现任国 信证 券资 金财务 总部 副总 经理 兼资 金运营 部总 经理 、融 资融 券部总 经理 。 SANDRO VESPRINI 先生 ,监事 ,工 商管 理学 士, 国籍: 意大 利。 先后 在米 兰军医 院 出 纳 部 、 税 务师 事 务 所、菲 亚 特 汽 车 发动 机 和 变速器 平 台 管 控 管理 团 队 工作、 圣 保 罗 IMI 资产管 理 SGR 企业 经管 部 、圣保 罗财 富管 理企 业管 控 部工 作、 曾任 欧利 盛资 本资产 管理 股 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财 务管 理和 投 资经理 ,现 任欧 利盛 资本 资产管 理股 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财务 负责 人。 于丹女 士 , 职 工监 事, 法 学硕士 , 国籍 : 中 国 。 历 任北京 市金 杜 (深圳 ) 律 师事务 所律 师;2011 年 7 月加 盟鹏 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监察稽 核部 法务 主管 ,现 任监察 稽核 部 总经理 助理 。 郝文高 先生 , 职工 监事 , 大专学 历 , 国 籍 : 中 国。 历任深 圳奥 尊电 脑有 限公 司证券 基 金 事业部 副经 理、 招商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基 金事 务部 总监;2011 年 7 月 加盟 鹏 华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现 任登 记结 算部 总经理 。 刘嵚先 生 , 职 工监 事, 管 理学硕 士 , 国 籍: 中国 。 历任毕 马威 ( 中国 ) 管 理 顾问公 司咨 询顾问 ,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北京 分公 司副 总经 理;2014 年 10 月 加入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现任 首席 市场 官兼 市场发 展部 、北 京分 公司 总经理 。 3、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何如先 生, 董事 长, 简历 同前。 邓召明 先生 ,董 事, 总裁 ,简历 同前 。 高阳先 生, 副总 裁, 特许 金融分 析师 (CFA ) , 经 济学硕 士 , 国籍 : 中 国。 历任中国国 际金融 有限 公司 经理 , 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博时 价值增 长基 金基 金经 理 、 固 定收 益部 总经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5 理、 基金 裕泽 基金 经理 、 基金裕 隆基 金经 理 、 股 票 投资部 总经 理 , 现 任鹏 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总 裁。 邢彪先 生 , 副 总裁 , 工 商 管理硕 士 、 法 学硕 士, 国 籍: 中国 。 历 任中 国人 民 大学校 办科 员, 中国 证监 会办 公厅 副 处级秘 书 , 全 国社 保基 金 理事会 证券 投资 部处 长 、 股权资 产部 ( 实 业投资 部) 副主 任, 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 期间 担 任中国 证监 会第 16 届 主板 发审委 专职 委 员,现 任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副总 裁。 高鹏先 生 , 副 总裁 , 经济 学硕士 , 国籍 : 中国 。 历 任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监察法 律 部 监察稽 核经 理, 鹏华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监察 稽核 部副 总经理 、 监 察稽 核部 总经 理 、 职工 监事 、 督察长 ,现 任鹏 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电子 商务部 总经 理。 苏波先 生 , 副 总裁 , 管理 学博士 , 国籍 : 中国 。 历 任深圳 经济 特区 证券 公司 研究所 副 所 长、 投资 部经 理, 南方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渠道 服务 二部总 监助 理 , 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信息技 术部 总经 理助 理,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裁助理 、机 构理 财部 总经 理、职 工监 事 , 现任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总 裁。 高永杰 先生 , 督察 长, 法 学硕士 , 国籍 : 中 国。 历 任中共 中央 办公 厅秘 书局 干部 , 中 国 证监会 办公 厅新 闻处 干部 、 秘 书处 副处 级秘 书、 发 行监管 部副 处长 、 人事 教 育部副 处长、处 长,现 任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韩亚庆 先生 , 副 总裁 , 经 济学硕 士, 国籍 :中 国。 历任国 家开 发银 行资 金局 主任科 员 、 全国社 会保 障基 金理 事会 投资部 副调 研员 、 南方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 收益 部基金 经理、固 定收益 部 总 监, 现任 鹏华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 固 定收益 投资 总监 、 固 定收 益 部总经 理 。 4、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刘太阳先生 ,国籍 中国, 理学硕士,11 年 金融证 券 从业经验。 曾任中 国农业 银行金融 市场部 高级 交易 员, 从事 债券投 资交 易工 作;2011 年 5 月 加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从 事债券 研究 工作 , 担任 固 定收益 部研 究员 ,2012 年 9 月起 担任 鹏华 纯债 债券 基金基 金经 理, 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任 鹏华 理 财 21 天债 券 基金 (2014 年 3 月已 转型 为鹏华 月月 发 短期理 财债 券基 金) 基金 经理,2013 年 4 月 起兼 任 鹏华丰 利分 级债 券基 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 5 月 起兼 任鹏 华实 业债 纯债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4 月 兼任鹏 华月 月 发短期 理财 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2015 年 3 月起 兼任 鹏华丰 盛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2 月起兼 任鹏 华弘 盛混 合基 金基金 经理 ,2016 年 8 月 起兼任 鹏华 丰收 债券 、鹏 华双债 保利 债 券、鹏 华丰 安债 券、 鹏华 丰达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9 月 起兼 任鹏 华丰 恒债券 基金 基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6 金经理 ,2016 年 10 月 起 兼任鹏 华丰 腾债 券、 鹏华 丰禄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11 月起 兼任鹏 华丰 盈债 券基 金基 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起兼 任鹏华 普泰 债券 、 鹏华 丰 惠债券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7 年 2 月 起兼 任鹏华 安益 增强 混合 基金 基金经 理,2017 年 3 月起 兼任鹏 华丰 享 债券、 鹏华 丰玉 债券 、鹏 华丰嘉 债券 、鹏 华丰 康债 券基金 基金 经理 ,2017 年 4 月 起兼 任 鹏 华丰瑞 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7 年 6 月 起兼 任鹏 华 丰玺、 丰源 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现同 时 担任固 定收 益部 副总 经理 。刘太 阳先 生具 备基 金从 业资格 。 刘太阳 管理 其他 基金 情况 : 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任 鹏华 理 财 21 天债 券 基金 (2014 年 3 月已 转型 为鹏华 月 月发短 期理 财债 券基 金) 基金经 理,2013 年 4 月 起 兼任鹏 华丰 利分 级债 券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3 年 5 月起 兼任 鹏华 实 业债纯 债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4 月兼 任鹏 华 月月发 短期 理财 债券 基金 基金经 理,2015 年 3 月 起 兼任鹏 华丰 盛债 券基 金基 金经理 ,2016 年 2 月起 兼任 鹏华 弘盛 混 合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8 月 起兼 任鹏 华丰 收债 券 、鹏华 双债 保 利债券 、鹏 华丰 安债 券、 鹏华丰 达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9 月起 兼任 鹏 华丰恒 债券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6 年 10 月起兼 任鹏 华丰 腾债 券、 鹏华丰 禄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11 月起兼 任鹏 华丰 盈债 券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6 年 12 月 起兼任 鹏华 普泰 债券 , 2017 年 2 月起 兼 任鹏华 安益 增强 混合 基金 基金经 理,2017 年 3 月 起 兼任鹏 华丰 享债 券、 鹏华 丰玉债 券、 鹏 华丰嘉 债券 、 鹏华 丰康 债 券基金 基金 经理 ,2017 年 4 月起 兼任 鹏华 丰瑞 债券 基金基 金经 理, 2017 年 6 月起 兼任 鹏华 丰 玺、丰 源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现 同时 担任 固定 收益 部副总 经理 。 祝松先生, 国籍中 国,经 济学硕士,11 年 金融证 券 从业经验。 曾任职 于中国 工商银行 深圳市 分行 资金 营运 部 , 从 事债券 投资 及理 财产 品组 合投资 管理 ; 招商 银行 总行 金融市 场部 , 担任代 客理 财投 资经 理, 从事人 民币 理财 产品 组合 的投资 管理 工作 。2014 年 1 月 加盟 鹏 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从事 债券投 资管 理工 作,2014 年 2 月 起担 任普 天债 券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4 年 2 月 起兼 任鹏 华丰 润债券 (LOF )基金基金 经理,2014 年 3 月起 兼任 鹏华产 业债 债 券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5 年 3 月起 兼任 鹏华 双债 加利 债券基 金基 金经 理 , 2015 年 12 月起 兼任 鹏华丰 华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2 月 起兼 任鹏 华弘泰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6 月 起兼任 鹏华 金城 保本 混合 基金 、 鹏 华丰 茂债 券基 金 基金经 理 ,2016 年 12 月起 兼任鹏 华永 盛 定期开 放债 券、 鹏华 丰惠 债券、 鹏华 丰盈 债券 基金 经理,2017 年 3 月 起兼 任 鹏华永 安定 期 开放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2017 年 5 月 起兼 任鹏 华永 泰定期 开放 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现同 时 担任固 定收 益部 副总 经理 。祝松 先生 具备 基金 从业 资格。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7 祝松管 理其 他基 金情 况: 2014 年 2 月 起担 任普 天债 券基金 基金 经理 ,2014 年 2 月 起兼 任鹏 华丰 润债 券 (LOF ) 基金基 金经 理,2014 年 3 月起兼 任鹏 华产 业债 债券 基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3 月起兼 任鹏 华 双债加 利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12 月 起兼 任 鹏华丰 华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2 月起兼 任鹏 华弘 泰混 合基 金基金 经理 ,2016 年 6 月 起兼任 鹏华 金城 保本 混合 基金、 鹏华 丰 茂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6 年 12 月 起兼 任鹏 华永 盛 定期开 放债 券 、 鹏 华丰 盈债 券基金 经理 , 2017 年 3 月 起兼 任鹏 华永 安定期 开放 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2017 年 5 月起 兼任 鹏华永 泰定 期 开放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 现同时 担任 固定 收益 部副 总经理 。 李振宇 先生 , 国 籍中 国, 经济学 硕士 ,5 年证 券基 金从业 经验 。 曾 任银 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部 基金 经理 助理, 从 事 债券 投资 研究 工作;2016 年 8 月 加盟 鹏 华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 担 任固 定收 益部 投资经 理,2016 年 12 月 起 担任鹏 华丰 惠债 券、 鹏华 丰盈债 券基 金 基金经 理 , 2017 年 2 月 起 兼任鹏 华可 转债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7 年 5 月 起兼 任 鹏华丰 康债 券、 鹏华金 城保 本混 合基 金基 金经理 。李 振宇 先生 具备 基金从 业资 格。 李振宇 管理 其他 基金 情况 : 2016 年 12 月起 担任 鹏华 丰盈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7 年 2 月 起兼 任鹏 华可 转 债基金 基 金经理 ,2017 年 5 月起 兼 任鹏华 丰康 债券 、鹏 华金 城保本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 本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 2016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




















刘太 阳先生 2016 年 12 月至 本招 募说 明 书更 新日











刘太 阳、祝松 、 李振 宇先生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情 况 邓召明 先生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总 裁、 党总支 书记 。 高阳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邢彪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高鹏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韩亚庆 先生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梁浩先 生 , 鹏 华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研 究部 总经 理 , 鹏华新 兴产 业混 合 、 鹏 华 医药科 技 股 票 基金 基金 经理 。 赵强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资 产配 置与 基金 投资 部 FOF 投资副总 监。 6、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 亲属关 系。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8 二、 基 金托 管人 一、基 金托 管人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中 信银 行” )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 门北大 街 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9 号 法定代 表人 : 李 庆萍 成立时 间:1987 年 4 月 7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489.35 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批准设 立文 号: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国务 院办 公厅 国办 函[1987]14 号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2004]125 号 联系人 :中 信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联系电 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 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 围 : 吸 收公 众存 款 ; 发 放短 期 、 中 期和 长期 贷款 ; 办 理国 内外 结算 ; 办理票 据承 兑与贴 现 ; 发 行金 融债 券 ; 代理发 行 、 代 理兑 付 、 承 销 政府债 券 ; 买 卖政 府债 券 、 金融债 券; 从事同 业拆 借 ; 买 卖 、 代 理买卖 外汇 ; 从事 银行 卡 业务 ; 提 供信 用证 服务 及 担保 ; 代 理收 付 款项 ; 提 供保 管箱 服务 ; 结汇 、 售 汇业 务; 代理 开 放式基 金业 务 ; 办 理黄 金 业务 ; 黄 金进 出 口; 开展 证券 投资 基金 、 企业年 金 基 金 、 保 险资 金 、 合 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 托 管业务 ; 经国 务 院银行 业监 督管 理机 构批 准的其 他业 务 ; 保 险兼 业代 理业务 ( 有效 期至 2017 年 09 月 08 日 ) 。 (依法 须经 批准 的项 目, 经相关 部门 批准 后依 批准 的内容 开展 经营 活动 。 ) 中信银 行 (601998.SH 、0998.HK ) 成立 于 1987 年 , 原名中 信实 业银 行 , 是 中 国改革 开 放中最 早成 立的 新兴 商业 银行之 一 , 是 中国 最早 参 与国内 外金 融市 场融 资的 商业银 行 , 并 以 屡创中 国现 代金 融史 上多 个第一 而蜚 声海 内外 。 伴 随中国 经济 的快 速发 展 , 中信实 业银 行在 中国金 融市 场改 革的 大潮 中逐渐 成长 壮大 , 于 2005 年 8 月, 正式 更名 “中 信银行 ” 。2006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9 年 12 月, 以中 国中 信集 团 和中信 国际 金融 控股 有限 公司为 股东 ,正 式成 立中 信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 同年 , 成 功引 进 战略投 资者 , 与欧 洲领 先 的西班 牙对 外银 行 (BBV A ) 建 立了 优势 互补的 战略 合作 关系 。2007 年 4 月 27 日 , 中 信银 行 在上海 交易 所和 香港 联合 交易所 成功 同 步上市 。 2009 年, 中信 银 行成功 收购 中信 国际 金融 控股有 限公 司 (简 称: 中 信国金 ) 70.32% 股权 。 经 过三 十年 的发 展 , 中 信银 行已 成为 国内 资 本实力 最雄 厚的 商业 银行 之一 , 是 一家 快 速 增 长 并 具 有 强 大 综 合 竞 争 力 的 全 国 性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2009 年,中 信 银 行 通 过 了 美 国 SAS70 内部 控制 审订 并获 得无保 留意 见 的 SAS70 审 订报告 ,表 明了 独立 公正 第三方 对中 信 银行托 管服 务运 作流 程的 风险管 理和 内部 控制 的健 全有效 性全 面认 可。 二、主 要人 员情 况 孙德顺 先生 , 中 信银 行执 行董事 、 行 长。 孙 先生 自 2016 年 7 月 20 日起 任本 行 行长。 孙 先生同 时担 任中 信银 行 ( 国际 ) 董 事长 。 此 前, 孙先 生于 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7 月 任本 行 常务副 行长 ;2014 年 3 月 起任本 行执 行董 事;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 本行副 行长 , 2011 年 10 月 起任 本行 党 委副书 记 ; 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 交通 银行 北 京管理 部副 总 裁兼交 通银 行北 京市 分行 党委书 记 、 行 长 ;2005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 交 通银行 北京 市 分行党 委书 记、 行长 ;1984 年 5 月至 2005 年 11 月 在中国 工商 银行 海淀 区办 事处、 海淀 区 支行、 北京 分行 、 数 据中 心 (北 京) 等单 位工 作, 期间,1995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1 月 任中 国工商 银行 北京 分行 行长 助理 、 副 行长 ,1999 年 1 月至 2004 年 4 月曾 兼任 中 国工商 银行 数 据中心 (北 京) 总 经理 ;1981 年 4 月至 1984 年 5 月 就职于 中国 人民 银行 。 孙 先生拥 有三 十 多年的 中国 银行 业从 业经 验。孙 先生 毕业 于东 北财 经大学 ,获 经 济 学硕 士学 位。 张强先生 , 中信 银行 副行 长,分管 托 管业 务。 张先 生自 2010 年 3 月起 任本 行 副行长 。 此前, 张先 生于 2006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 本行 行长助 理、 党委 委员 ,期 间,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3 月 曾兼 任总 行公司 银行 部总 经理 。张 先生 2000 年 1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本 行 总行营 业部 副总 经理 、 常 务副总 经理 和总 经理 ;1990 年 9 月至 2000 年 1 月 先 后在本 行信 贷 部、 济南 分行 和青 岛分 行 工作 , 曾 任总 行信 贷部 副 总经理 、 总经 理 、 分 行副 行长和 行长 。 自 1990 年 9 月至 今, 张先 生 一直为 本行 服务 ,在 中国 银行业 拥有 近三 十年 从业 经历。 张先 生 为高级经 济师,先 后于中 南财经大 学(现中 南财经 政法大学) 、辽宁 大学获得 经济学学 士 学 位、金 融学 硕士 学位 。 杨洪先 生, 现任 中信 银行 资产托 管部 总经 理, 硕士 研究生 学历 , 高 级经 济师 , 教授 级注 册咨询 师 。 先 后毕 业于 四 川大学 和北 京大 学工 商管 理学院 。 曾供 职于 中国 人 民银行 四川 省分 行、中国 工商银行 四川省 分行。1997 年 加入中信 银 行,相继 任中信银 行成都 分行信贷 部总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10 经理 、 支 行行 长, 总行 零 售银行 部总 经理 助理 兼市 场营销 部总 经理 、 贵宾 理 财部总 经理 、 中 信银行 贵阳 分行 党委 书记 、行长 ,总 行行 政管 理部 总经理 。 三、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2004 年 8 月 18 日 , 中信银 行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和中 国银 行业 监督管 理委 员 会批准 , 取得 基金 托管 人 资格 。 中 信银 行本 着 “ 诚 实信用 、 勤勉 尽责 ” 的 原 则, 切实 履行 托 管人职 责。 截至 2016 年末 ,中 信银 行 已托管 119 只 公开 募集 证 券投资 基金 ,以及 证 券公 司资产 管 理产品、 信托 产品、 企业 年金、 股 权基 金、QDII 等其他托 管资 产, 托 管总 规 模达 到 6.57 万 亿元人 民币 。 三、 相 关服 务机构 一、基 金份 额销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1)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直销 中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三 路 168 号 深圳 国际 商会中 心 43 层 联系电 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 :吕 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 (2)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北京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甲 9 号 金融 街中 心南 楼 502 房 联系电 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 :李 筠 (3)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上海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花园 石桥 路 33 号 花旗 集 团大 厦 801B 室 联系电 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 :李 化怡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11 (4)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武汉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武汉 市江 汉区 建设大 道 568 号 新世 界国 贸大 厦 I 座 1001 室 联系电 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 :祁 明兵 (5)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广州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华 夏 路 10 号富 力 中心 24 楼 07 单元 联系电 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 :周 樱 2、其 他销 售机 构 具体名 单详 见本 基金 份额 发售公 告。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要求 , 根据 实情 , 选 择其他 符合 要求 的机 构销 售本基 金 或变更 上述 销 售 机构 ,并 及时公 告。 二、登 记机 构 名称: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 三路 168 号 深圳 国际 商会 中心 43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三 路 168 号 深圳 国际 商会中 心 43 层 联系电 话: (0755 )82021106 传真: (0755 )82021165 联系人 :吴 群莉 三、出 具法 律意 见书 的律 师事务 所 名称: 广东 嘉得 信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深圳 市罗 湖区 笋岗 东路中 民时 代广 场 A 座 201 负责人 :闵 齐双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笋岗东 路中 民时 代广 场 A 座 201 联系电 话: (0755 )33391280 传真: (0755 )33033086 联系人 :刘 中良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12 经办律 师: 闵齐 双、 刘中 良 四、会 计师 事务 所 全称: 毕马 威华 振会 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 1 号东 方广 场 东 2 座 办公 楼 8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 场 东 2 座办 公楼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邹 俊 联系电 话:(755)2547 1000 传真:(755)8266 8930 联系人 :蔡 正轩 经办会 计师 :吴 钟鸣 、胡 悦 四、 基 金的 名称 基金的 名称 : 鹏 华丰 惠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五、 基 金的 运作方 式与 类型 本基金 是契 约型 开放 式, 债券型 基金 六、 基 金的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基 础上 , 通 过利 差分 析和 对利 率 曲线变 动趋 势的 判断 , 提 高资金 流动 性和收 益率 水平 ,力 争取 得超越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收益 。 七、 基 金的 投资方 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 国债 、 金 融债 、 企 业债 、 公 司债 、 央 行票 据、 地方 政 府债 、 中 期票 据、 短期 融 资券 、 可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的纯债 部分 、 资 产支持 证券 、 中小 企业 私 募债 、 次 级债 、 同业 存单 、 债 券回 购 、 银 行存 款等 法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 资的其 他金融工 具(但须 符合中 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 定) 。本 基金不投 资 于 股票、权 证等权益 类资产 ,也不 投 资于可转 换债券 (可分离 交易可转 债的纯 债部分除 外)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13 可交换 债券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 的 80% ,现金或 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5% 。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 后,可 以调 整上 述投 资品 种的投 资比 例。 八、 基 金的 投资策 略 (一)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债券 投资 将主 要采 取久期 策略 , 同时 辅之 以 信用利 差策 略 、 收 益率 曲 线策略 、 收 益率利 差策 略 、 息 差策 略 、 债 券选 择策 略等 积极 投 资策略 ,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 的基础 上 , 通 过 利差分 析和 对利 率曲 线变 动趋势 的判 断 , 提 高资 金 流动性 和收 益率 水平 , 力 争取得 超越 基金 业绩比 较基 准的 收益 。 1、资 产配 置策 略 在资产 配置 方面 , 本基 金 通过对 宏观 经济 形势 、 经 济周期 所处 阶段 、 利率 曲 线变化 趋势 和信用 利差 变化 趋势 的重 点分析 , 比 较未 来一 定时 间 内不同 债券 品种 和债 券市 场的相 对预 期 收益率 , 在基 金规 定的 投 资比例 范围 内对 不同 久期 、 信 用特 征的 券种 及债 券 与现金 之间 进行 动态调 整。 2、久 期策 略 本基金 将主 要采 取久 期策 略, 通过 自上 而下 的组 合 久期管 理策 略 , 以 实现 对 组合利 率风 险的有 效控 制 。 为 控制 风 险, 本基 金采 用以 “ 目标 久期 ” 为 中心 的资 产配 置 方式 。 目 标久 期 的设定划 分为两个 层次: 战略性配 置和战术 性配置。 “目标久 期”的战 略性配 置由投资 决 策 委员会 确定 , 主要 根据 对 宏观经 济和 资本 市场 的预 测分析 决定 组合 的目 标久 期。 “目 标久 期” 的战术性配置由基金 经理 根据市场短期因素的 影响 在战略性配置预先设 定的 范围内进行调 整。 如果 预期 利率 下降 , 本基金 将增 加组 合的 久期 , 直 至接 近目 标久 期上 限 , 以 较多 地获 得 债券价 格上 升带 来的 收益 ; 反 之, 如果 预期 利率 上 升, 本基 金将 缩短 组合 的 久期 , 直 至目 标 久期下 限, 以减 小债 券价 格下降 带来 的风 险。 3、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14 收益率曲 线的形状 变化是 判断市场 整体走向 的依据 之一, 本 基金将据 此调整 组合长 、 中、 短 期债 券的 搭配 。 本 基金将 通过 对收 益率 曲线 变化的 预测, 适 时采 用子 弹式、 杠铃 或 梯 形策略 构造 组合 ,并 进行 动态调 整。 4、骑 乘策 略 本基金 将采 用骑 乘策 略增 强组合 的持 有期 收益 。这 一策略 即通 过对 收益 率曲 线的分 析 , 在可选 的目 标久 期区 间买 入期限 位于 收益 率曲 线较 陡峭处 右侧 的债 券。 在收 益 率曲线 不变 动 的情况 下, 随着 其剩 余期 限的衰 减, 债券 收益 率将 沿着陡 峭的 收益 率曲 线有 较大幅 的下 滑 , 从而获 得较 高的 资本 收益 ; 即 使收 益率 曲线 上升 或 进一步 变陡 , 这一 策略 也 能够提 供更 多的 安全边 际。 5、息 差策 略 本基金将利用回购利率低 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 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 投资于债 券,利 用杠 杆放 大债 券投 资的收 益。 6、债 券选 择策 略 根据单 个债 券到 期收 益率 相对于 市场 收益 率曲 线的 偏离程 度, 结合 信用 等级 、流动 性 、 选择权 条款 、 税赋 特点 等 因素 , 确 定其 投资 价值 , 选择定 价合 理或 价值 被低 估的债 券进 行投 资。 7、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 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与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券 商紧密合 作, 合理 合规 合格 地进 行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投 资 。 本基金 在投 资过 程中 密切 监控债 券信 用等 级或发 行人 信用 等级 变化 情况, 力求 规避 可能 存在 的债券 违约 ,并 获取 超额 收益。 8、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 将综 合运 用战 略资 产配置 和战 术资 产配 置进 行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投 资组 合管理 , 并 根据信 用风 险 、 利 率风 险 和流动 性风 险 变 化积 极调 整投资 策略 , 严格 遵守 法 律法规 和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在保 证本 金安 全和基 金资 产流 动性 的基 础上获 得稳 定收 益。 (二) 投资 决策 依据 及程 序


1、投 资决 策依 据 (1) 有关 法律 、法 规和 基 金合同 的有 关规 定。


(2) 经济 运行 态势 和 证 券 市场走 势。


(3) 投资 对象 的风 险收 益 配比。 2、投 资决 策程 序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15 (1)投资 决策委员 会:确 定本基金 总体资产 分配和 投资策略 。投资决 策委员 会定期 召 开会议 ,如 需做 出及 时重 大决策 或基 金经 理小 组提 议,可 临时 召开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会议 。


(2) 基金 经理 ( 或管 理小 组) : 设计 和调 整投 资组 合 。 设 计和 调整 投资 组合 需 要考虑 的 基本因 素包 括 : 每 日基 金 申购和 赎回 净现 金流 量 ; 基金合 同的 投资 限制 和比 例限制 ; 研究 员 的投资 建议 ;基 金经 理的 独立判 断; 绩效 与风 险评 估小组 的建 议等 。


(3)集中 交易室: 基金经 理向集中 交易室下 达投资 指令,集 中交易室 经理收 到投资 指 令后分 发予 交易 员, 交易 员收到 基金 投资 指令 后准 确执行 。


(4)绩效 与风险评 估小组 :对基金 投资组合 进行评 估,向基 金经理( 或管理 小组) 提 出调整 建议 。


(5) 监察 稽核 部: 对投 资 流程等 进行 合法 合规 审核 、监督 和检 查。


(6)本基 金管理人 在确保 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的前 提下有权 根据市场 环境变 化和实 际 需要调 整上 述投 资决 策程 序,并 予以 公告 。 九、 基 金的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总 指数 收益 率 中债总 指数 由中 央国 债登 记结算 公司 编制 ,并 在中 国债券 网(www.chinabond.com.cn ) 公开发 布, 具有 较强 的权 威 性和市 场影 响力 ; 该 指数 样 本券涵 盖央 票、 国债 和政 策 性金融 债, 能较好 地反 映债 券市 场的 整体收 益 。 本 基金 是债 券型 基金 , 主 要投 资于 固定 收益 类金融 工具 , 为此, 本基 金选 取中 债总 指数作 为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更 权威 的 、 更 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现 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基 准的 指数 时 , 本 基 金管理 人与 基金 托管人 协商 一致 后可 以在 报中国 证监 会备 案以 后变 更业绩 比较 基准 并及 时公 告, 但 不需 要 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十、 基 金的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属于 债券 型基 金 , 其预期 的收 益与 风险 低于 股票型 基金 、 混合 型基 金 , 高 于货 币 市场基 金, 为证 券投 资基 金中具 有较 低风 险收 益特 征的品 种。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16 十 一、 基 金的 投资组 合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7 年4 月19 日 复核了 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 净 值 表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 在 虚假记 载 、 误 导 性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截 至 2017 年3 月31 日 (未 经审计 ) 。 1、 报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618,318,200.00 94.78 其中: 债券


1,618,318,200.00 94.78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2,687,472.38 4.26 8 其他资 产


16,421,679.96 0.96 9 合计





1,707,427,352.34





100.00 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无 。 3、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投 资明 细 注:无 。 4、 报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17,949,200.00 1.19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98,369,000.00 19.8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98,369,000.00 19.80 4 企业债 券 422,184,000.00 28.01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17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69,855,000.00 4.63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809,961,000.00 53.74 9 其他 - - 10 合计 1,618,318,200.00 107.38 5、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1707029 17 招 商银 行CD029 2,000,000 197,940,000.00 13.13 2 111718006 17 华 夏银 行CD006 2,000,000 197,920,000.00 13.13 3 111710106 17 兴 业银 行CD106 1,000,000 98,870,000.00 6.56 4 136872 16 豫 投债 1,000,000 98,840,000.00 6.56 5 111619200 16 恒 丰银 行CD200 1,000,000 98,140,000.00 6.51 注:上 述债 券明 细为 本基 金本报 告期 末持 有的 全部 债券。 6、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注:无 。 7、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注:无 。 8、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注:无 。 9、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政 策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 价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10、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本基 金投资的 前十名 证券中本 期没有发 行主体 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 查的、 或在报 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证 券。 (2)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18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27,740.0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6,393,939.91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421,679.96 (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无 。 (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注:无 。 (6)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十 二、 基 金的 业绩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 不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 资 有风险 , 投资 人在 做出 投 资决策 前应 仔细 阅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 基金合 同生 效以 来的 投资 业绩及 其与 同期 基准 的比 较如下 表所 示: 净值增 长率1 净值增 长率 标准 差2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3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标 准 差4 1-3 2-4 2016 年12 月 0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0.19% 0.05% -0.51% 0.33% 0.70% -0.28%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3 月31 日 0.28% 0.04% -0.52% 0.11% 0.80% -0.0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0.47% 0.04% -1.03% 0.18% 1.50% -0.14%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19 至2017 年3 月31 日 十 三、 基 金的 费用与 税收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 基金 合同 》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 律 师费 、 仲 裁费 、 诉 讼费 、 公证费 和认 证费; 5、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7、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账 户维护 费用 ; 9、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3% 年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 ×0.3%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 金托管 人核 对一致后 ,由基金 托管人 于次月首 日起第 3 个工 作 日从基金 财产中一 次性支 付给基金 管理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1% 的年 费率计 提 。 托 管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 =E ×0.1%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 金托管 人核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20 对一致 后, 由基 金托 管人 复 核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第 3 个 工作日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基 金 托管人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日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上述 “一 、 基 金费 用的 种 类中 第 3-9 项 费用”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费 用 实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 用,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 财产中 支付 。 三、与 基金 销售 有关 的费 用 1、申 购费 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 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 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 的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 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 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 收益形成 的补充 养老 基金 等 , 包 括 全国社 会保 障基 金 、 可 以 投资基 金的 地方 社会 保障 基金 、 企 业年 金 单一计 划以 及集 合计 划 。 如将来 出现 经养 老基 金监 管部门 认可 的新 的养 老基 金类型 , 基金 管 理人可 在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时或发 布临 时公 告将 其纳 入养老 金客 户范 围, 并按 规 定向中 国证 监 会备案 。非 养老 金客 户指 除养老 金客 户外 的其 他投 资人。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的直 销柜 台申购 本基 金基 金份 额的 养老金 客户 适用 下表 特定 申购费 率 , 其他投 资人 申购 本基 金基 金份额 的适 用下 表一 般申 购费率 : 申购金额 M (元) 一般 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 0.8% 0.32% 100 万≤ M <500 万 0.4% 0.12%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 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 有多笔申 购,适 用费 率按 单笔 分别 计算。 申购费 用由 投资 人承 担 , 不列入 基金 财产 , 主要 用 于本基 金的 市场 推广 、 销 售、 登记 等 各项费 用。 2、赎 回费 率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如 下表 所示: 持有年 限(Y ) 赎回费 率 Y <1 年 0.1% Y≥1 年 0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在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收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21 取。赎 回费 总额 的 100% 归 入基金 财产 。 四、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管 理人和基 金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 全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用支 出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五、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基金财 产投 资的 相关 税收 , 由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 基金管 理人 或者 其他 扣缴 义务人 按 照国家 有关 税收 征收 的规 定代扣 代缴 。 十 四、 对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根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 证券 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 有关 法 律法规 的规 定 , 结 合本 基 金管理 人对 本基 金实 施的 投资管 理活 动 , 对 本基 金 管理人 原公 告的 本基金 招募 说明 书进 行了 更新, 主要 更新 的内 容如 下: 1、在“重 要提示” 部分明 确了更新 招募说明 书内容 的截止日 期、有关 财务数 据的截 止 日期 和 基金 合同 的生 效日 期 。 2、对 “第 三部 分 基 金管 理人” 部分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3、对 “第 四部 分 基 金托 管人” 部分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4、对 “第 五部 分 相 关服 务机构 ”内 容进 行了 更新 。 5、对 “第 七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部 分内 容进行 了更 新。 6、对 “第 八部 分 基 金的 投资” 部分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7、对 “第 九部 分 基 金的 业绩” 部 分内 容进 行了 更 新。 8、对 “第 二十 部分 对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服务” 部 分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9、对 “第 二十 一部 分 其 他应披 露事 项” 部分 内容 进行了 更新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22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7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