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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招利(004059)

鑫元招利: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鑫 元 招 利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第2 季度报告 
 
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 出日期:2017 年 7 月21 日 鑫元招利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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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 确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 连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 净值 表现 和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 容,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大 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 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4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2 基金产 品概况 基金简 称 鑫元招 利 场内简 称 - 交易代 码 004059 前端交 易代 码 - 后端交 易代 码 -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2 月 22 日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191,646,864.30 份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将宏 观分 析和 信用 分析相 结合 , 积 极配 置优 质 债券, 并合 理安 排组 合期 限, 在 保证 资产 安全 性的 基 础上力 争获 取稳 定的 超额 收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趋 势、 金 融货 币政 策、 供求 因 素、 估 值因 素、 市 场行 为 因素等 进行 评估 分析 , 对 债 券资产 和货 币资 产等 的预 期收益 进行 动态 跟踪 , 从 而 决定其 配置 比例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全 债指 数收 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 险品种 ,其 预期 风险 与预 期收益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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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财 务指标 单位: 人民 币元 主要财 务指 标 报告期 ( 2017 年 4 月 1 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 1.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34,227,312.80 2.本期 利润 29,616,630.94 3.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 0.0071 4.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4,211,677,474.25 5.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1.0048 注: (1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金 本期 利息 收入 、投 资收益 、其 他收 入( 不含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2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计入 费用 后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列 数字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本 报告 期基金 份额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71% 0.02% 0.14% 0.07% 0.57%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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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注:本 基金 的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6 年 12 月 22 日, 截 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不 满 一年; 根据 基金 合 同约定 ,本 基金 建仓 期 为6 个月 ,建 仓期 结束 时本 基金各 项资 产配 置比 例符 合基金 合同 约定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赵慧 鑫 元 货 币 市场基 金 、 鑫 元 兴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2016 年12 月 22 日 - 7 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 硕士。 相关 业务 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格 。 从 业 经 历 :2010 年 7 月任职 于北 京汇 致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鑫元招利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5 页 共 14 页


鑫 元 汇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裕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得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招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鑫 元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鑫 元 稳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鸿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司, 担任 交易 员。 2011 年 4 月起在 南京 银行 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 部和南京银行金融市 场部投资交易中心担 任债券交易员,有丰 富的银行间市场交易 经验。2014 年 6 月加 入鑫元基金,担任基 金经理 助理 。2014 年 7 月 15 日起 担任 鑫元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鑫元 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鑫元鸿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助理 ,2014 年 10 月20 日起 担任 鑫元 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2014 年 12 月2 日起担任鑫元半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2014 年 12 月 16 日起担任鑫元合丰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现鑫元合丰纯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2015 年7 月15 日 起担 任鑫元鑫新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2016 年1 月13 日 起担任鑫元兴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6 年 3 月 2 日起担任鑫元货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6 年 3 月 9 日 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3 日起担任鑫元双债鑫元招利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6 页 共 14 页


金 、 鑫 元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鑫 新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员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7 月13 日 起担 任鑫元裕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6 年8 月17 日 起担任鑫元得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 2016 年10 月 27 日起 担任 鑫元 聚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22 日起 担任 鑫元 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7 年3 月13 日 起担 任鑫元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7 年3 月17 日 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同时兼任基 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 颜昕 鑫 元 安 鑫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鑫 元 货 币 市场基 金 、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兴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汇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2016 年12 月 22 日 - 8 年 学历:工商管理,硕 士。相关业务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格 。 从 业 经 历 :2009 年 8 月,任 职于 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交 易员 。2013 年 9 月加入鑫元基金担 任交易 员,2014 年 2 月至 8 月, 担任 鑫元 基 金 交 易 室 主 管 , 2014 年 9 月 起担 任鑫 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 金经理 助理 ,2015 年 6 月 26 日起 担任 鑫元 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5 年 7 月 15 日起 担任 鑫元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 年1 月13 日起担任鑫元兴利债鑫元招利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7 页 共 14 页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裕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得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招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员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 理,2016 年 3 月 2 日起担 任鑫 元合 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鑫元合丰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现鑫元合丰纯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基 金经 理, 2016 年 3 月 9 日 起担 任鑫 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3 日 起担 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6 年 7 月 13 日起 担任 鑫元 裕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8 月 17 日起 担任 鑫元 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10 月 27 日起 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 担任 鑫元 招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7 年 3 月 13 日起 担任 鑫元 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3 月17 日 起担 任鑫元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同时兼任基金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注:1. 基 金的 首任 基金 经 理,任 职日 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离 职日 期为 根据 公司决 议确 定的 解聘 日期; 2. 非 首任 基金 经理 ,任 职 日期和 离任 日期 分别 指根 据公司 决议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解 聘日 期; 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 证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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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在本报 告期 内, 基金 管理 人勤勉 尽责 地为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谋求 利益 ,不 存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本 基金 管理人 遵守 了《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的规 定, 基金 投资 比例 符合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的要求 。 4.3 公 平交 易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 内, 本公 司继 续严 格执行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 意见》 等法 律法 规和公 司内 部关 于公 平交 易流程 的各 项制 度规 范, 进一步 完善 境内 上市 股票 、债券 的一 级市 场申 购和二 级市 场交 易活 动。 本公司 通过 系统 控制 和人 工控制 等各 种方 式, 确保 本公司 管理 的不 同 投 资组合 在授 权、 研究 分析 、投资 决策 、交 易执 行、 业绩评 估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的相关 环节 均得 到公 平对待 。 报告期 内, 公司 整体 公平 交易制 度执 行情 况良 好, 通过对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 同向交 易和 反向 交易的 交易 价格 和交 易时 机进行 监控 分析 ,未 发现 有违公 平交 易要 求的 情况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公司依 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见 》等 法律 法规 以及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投 资管 理权 限及 授权管 理办 法》 、《 鑫元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公 平交 易管理 制度 》、 《鑫 元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异常 交易监 控管 理办 法》 等公 司制度 ,对 本基 金的 异常 交易行 为进 行监 督检 查。 报告期 内未 发现 本基 金存 在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未出 现涉 及本 基金的 交易 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向 交易 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易 量超 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5% 的情 况。


4.4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在组合 操作 上, 管理 人进 一步对 组合 持仓 进行 了结 构优化 ,适 当降 低了 组合 杠杆, 从而 较好 地避免 了季 末资 金面 紧张 对组合 的影 响.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在 短融 和同业 存单 ,以 及中 票等 资产之 间进 行合 理配 置, 并在资 金面 紧张 的时机 合理 安排 流动 性, 锁定回 购收 益, 同时 高度 关注组 合的 流动 性风 险, 采取相 对谨 慎的 久期 策略, 灵活 把握 波段 机会 ,并密 切排 查组 合债 券的 信用风 险。 本基 金将 继续 以流动 性较 好且 可获鑫元招利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9 页 共 14 页


得稳定 收益 的资 产为 主, 合理安 排流 动性 ,将 基金 收益稳 定的 重要 性置 于首 位,为 基金 持有 人谋 求长期 、稳 定的 回报 。


4.5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止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份 额净值 为 1.0048 元 , 本 报 告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0.71% ,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为0.14% 。 4.6 报 告期 内 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说明 本报告 期内 不存 在需 要对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进 行说 明的 情况 。 §5 投资组 合报告 5.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4,131,348,300.00 98.06 其中: 债券


4,131,348,300.00 98.06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395,506.41 0.22 8 其他资 产


72,458,619.18 1.72 9 合计





4,213,202,425.59





100.00


5.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5.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鑫元招利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10 页 共 14 页


5.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基础 材料 - - B 消费 者非 必需 品 - - C 消费 者常 用品 - - D 能源 - - E 金融 - - F 医疗 保健 - - G 工业 - - H 信息 技术 - - I 电信 服务 - - J 公用 事业 - - 合计 -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港 股通 投资 股票 。


5.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5.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064,601,300.00 49.0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024,537,300.00 48.07 4 企业债 券 100,548,000.00 2.39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440,021,000.00 10.45 6 中期票 据 928,173,000.00 22.04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561,005,000.00 13.32 9 其他 37,000,000.00 0.88 10 合计 4,131,348,300.00 98.09


5.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150212 15 国开 12 2,900,000 289,130,000.00 6.86 2 1182216 11 中 海运 MTN2 2,400,000 245,616,000.00 5.83 3 160215 16 国开 15 2,400,000 232,416,000.00 5.52 4 130301 13 进出 01 2,300,000 229,908,000.00 5.46 鑫元招利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14 页


5 080217 08 国开 17 2,300,000 229,264,000.00 5.44





5.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 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5.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5.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5.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5.9.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国 债期 货。 5.9.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5.9.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国 债期 货。 5.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5.10.1 基 金投 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查 或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投资决 策程 序说明 :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 的前 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 没有 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 的情况。 鑫元招利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14 页


5.10.2 基 金投 资前十 名股 票中投 资于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库 之外 的投资 决策 程 序说 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 的前 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 基金 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 库的 情况。 5.10.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72,458,619.18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2,458,619.18


5.10.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5.10.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6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报告期 期初 基金 份额 总额 4,191,647,856.79 报告期 期间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1.53 减: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 994.02 报告期 期间 基金 拆分 变动 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报告期 期末 基金 份额 总额 4,191,646,8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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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 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 金管 理人持 有本 基金份 额变 动情况 注: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人 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基 金。 截止 本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管理 人未 持有本 基金 。 7.2 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固 有资金 投资 本基金 交易 明细 注: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人 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基 金。 截止 本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管理 人未 持有本 基金 。 §8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8.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401-20170630 4,191,619,605.13 - - 4,191,619,605.13 100.00% 个 人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基金已 有单一 投资者 所 持基金份 额达到 或超过 本 基金总份 额的 20% , 中小 投资者在 投资本 基金 时可能面 临以下 风险: (一)赎 回申请 延期办 理 或暂停赎 回的风 险 单一投资 者大额 赎回时 易 触发本基 金巨额 赎回的 条 件, 因 此当发生 巨额赎 回 时, 中 小投资者 可能 面临小额 赎回申 请也需 要 按同比例 部分延 期办理 、 延缓支付 或暂停 赎回的 风 险。 (二)基 金净值 大幅波 动 的风险 单一投资 者大额 赎回时 , 基金管理 人进行 基金财 产 大量变现 , 会对 基金资 产 净值产生 影响; 且如 遇大额赎 回费用 归入基 金 资产、 基金份额 净值保 留 位数四舍 五入等 问题, 都 可能会造 成基金 资产 净值的较 大波动 。 (三)基 金投资 目标偏 离 的风险 鑫元招利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14 页


单一投资 者大额 赎回后 , 很可能导 致基金 规模骤 然 缩小, 基 金将面 临投资 银 行间债券 、 交易 所债 券时交易 困难的 情形, 从 而使得实 现基金 投资目 标 存在一定 的不确 定性。 (四) 基 金合同 提前终 止 或其它相 关风险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连 续 20 个 工作日 出现基 金 份额持有 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 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的 ,基金 管理人应 当在定 期报告 中 予以披露 ;连续60 个工 作日出现 前述情 况的 , 基金管理 人应当 向中国 证 监会报告 并提出 解决方 案 , 如转 换运作方 式、 与其 他基金合 并或者 终止 基金合同 等, 并召 开基金 份额持有 人大会 进行表 决 。 因此, 在极端 情况下, 当单一投 资者大 量赎 回本基金 后,可 能造成 基 金资产净 值大幅 缩减, 对 本基金的 继续存 续产生 决 定性影响 。 注: 目 前系 统仅 能保留 四 位小数 。 报 告期 末机构 投 资者 1 持有 基金 份额 占总 份额比 例实 际 为 99.9993% 。 §9 备查文 件目录 9.1 备 查文 件目录 1 、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鑫元 招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设 立的文 件; 2 、《 鑫元 招利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3 、《 鑫元 招利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托 管协 议》 ; 4 、基 金管 理人 业务 资格 批 复、营 业执 照; 5 、基 金托 管人 业务 资格 批 复、营 业执 照。 9.2 存 放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或基 金托 管人 处。 9.3 查 阅方 式 投资者 可在 营业 时间 免费 查阅, 也可 按工 本费 购买 复印件 。 鑫 元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