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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双债增强债A(002632)

鑫元双债增强债: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鑫 元 双 债 增强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2 季度报告 
 
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 出日期:2017 年 7 月21 日 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2 页 共 16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 确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 连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2017 年 7 月 19 日复 核了 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 表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 容,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者 重大 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 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4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2 基金产 品概况 基金简 称 鑫元双 债增 强 交易代 码 00263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4 月 21 日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01,727,702.98 份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以信 用债 和可 转债 为主要 投资 对象 , 在 适 度承担 信用 风险 并保 证资 产流动 性的 条件 下, 通 过积极 主动 的投 资管 理, 力争取 得超 越基 金业 绩 比较基 准的 收益, 实现 基 金资产 长期、 稳定 的增 长。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对 债券的 投资 比例 不低 于 基金资 产 的 80% 。 在 严格 把 控投资 风险 的基 础上 , 适度参 与权 益类 资产 的投 资从而 提高 投资 收益 。 本基金 紧密 跟踪 债券 市场 与股票 市场 的运 行情 况和风 险收 益特 征, 结 合 对宏观 经济 环境、 国家 政策趋 向及 利率 变化 趋势 等重点 分析 , 判 断债 券 市场和 股票 市场 的相 对投 资价值 , 在 债券 资产 与 股票资 产之 间进 行动 态调 整。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全 价指 数收 益率 ×80%+ 沪深300 指数 收 益率× 20%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 低风险 品种 , 其 预期 风险 与预期 收益 高于 货币 市 场基金 ,低 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票 型基 金。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鑫元双 债增 强 A 鑫元双 债增 强 C 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3 页 共 16 页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2632 002633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001,566,068.88 份 161,634.10 份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财 务指标 单位: 人民 币元 主要财 务指 标 报告期 ( 2017 年4 月1 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 鑫元双 债增 强 A 鑫元双 债增 强 C 1.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9,068,479.66 1,424.14 2.本 期利 润 7,618,620.32 1,061.71 3.加 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 利润 0.0076 0.0061 4.期 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006,484,969.45 161,820.91 5.期 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5 1.001 注: (1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指基金 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益 、 其他 收入 (不 含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计入 费用 后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列 数字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本 报告 期基金 份额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较 鑫元双 债增 强 A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 月 0.80% 0.05% 0.52% 0.16% 0.28% -0.11% 鑫元双 债增 强 C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 月 0.70% 0.06% 0.52% 0.16% 0.18% -0.10%


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4 页 共 16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5 页 共 16 页


注:本 基金 的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6 年4 月21 日 ,根 据基金 合同 约定 ,本 基金 建仓期 为 6 个月 ,建 仓期结 束时 本基 金各 项资 产配置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约定。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赵慧 鑫 元 货 币 市 场 基金、 鑫 元 兴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鑫 元 汇 利 债 券 2016 年 6 月3 日 - 7 年 学历: 经济 学专 业, 硕士 。 相关业 务资 格: 证 券投 资 基 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 2010 年7 月任 职于 北京 汇 致 资本管 理有 限公 司, 担 任 交 易员 。 2011 年 4 月 起在 南 京 银行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 部和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 投资交易中心担任债券交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6 页 共 16 页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鑫 元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鑫 元 裕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鑫 元 得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鑫 元 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鑫 元 招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鑫 元 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鑫 元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经理 ; 鑫 元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鑫 元 稳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易员, 有 丰富 的银 行间 市 场 交易经 验 。 2014 年 6 月加入 鑫元基 金, 担 任基 金经 理 助 理。2014 年 7 月 15 日起担 任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鑫元 稳 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鑫 元 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2014 年 10 月 20 日起 担任 鑫元 合 享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2014 年 12 月2 日 起担 任鑫 元半 年 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助 理 , 2014 年 12 月 16 日起 担任 鑫元 合 丰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现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的 基金 经 理 助理,2015 年 7 月 15 日起 担任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 理助 理 , 2016 年 1 月 13 日 起 担 任 鑫 元 兴 利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6 年 3 月 2 日起 担 任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 , 2016 年 3 月 9 日起担 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 2016 年 6 月 3 日起担 任鑫 元双 债 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 理,2016 年 7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2016 年 8 月 17 日 起担 任 鑫 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2016 年 10 月 27 日 起担 任鑫 元聚 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 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 担任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2017 年 3 月 13 日 起担 任鑫 元 瑞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7 页 共 16 页


鑫 元 鸿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鑫 元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鑫 元 合 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鑫 元 鑫 新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理;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基金经 理,2017 年 3 月 17 日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同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 员。 张明凯 鑫 元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鑫 元 稳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鑫 元 鸿 利 债 券 2016 年 4 月21 日 - 9 年 学历 : 数 量经 济学 专业 , 经 济学硕 士。 相关 业务 资格 : 证券投 资基 金从 业资 格。 从 业经历 : 2008 年7 月至2013 年8 月, 任职 于南 京银 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担任 资深 信 用 研究员, 精通 信用 债的 行 情 与风险 研判, 参与 创立 了 南 京银行内部债券信用风险 控制体 系, 对 债券 市场 行 情 具有较 为精 准的 研判 能力 。 2013 年8 月加 入鑫 元基 金 管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8 页 共 16 页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鑫 元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鑫 元合 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鑫 元 安 鑫 宝 货 币 市 场 基金、 鑫 元 鑫 新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鑫 元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理有限 公司, 任投 资研 究 部 信用研 究员 。2013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6 年 3 月 2 日担 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2014 年 4 月 17 日至 今任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4 年 6 月 12 日至今 任鑫元稳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2014 年6 月 26 日 至今 任鑫 元鸿 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 2014 年 10 月 15 日至 今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2014 年 12 月 2 日 至今 任 鑫 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12 月16 日 至今 任 鑫 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 现鑫 元合 丰纯 债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2015 年 6 月 26 日至 今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 基金的 基金 经理,2015 年 7 月 15 日 至今 任鑫 元鑫 新 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 2016 年 4 月21 日 起任 鑫元 双债 增 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同时 兼任 基金 投 资 决策委 员会 委员 。 颜昕 鑫 元 安 鑫 宝 货 币 市 场 基金、 鑫 元 货 币 市 场 基 2016 年 6 月3 日 - 8 年 学历: 工商 管理 , 硕 士。 相 关业务 资格: 证券 投资 基 金 从业资 格 。 从 业经 历:2009 年8 月, 任职 于南 京银 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担 任交 易员 。 2013 年9 月加 入鑫 元基 金 担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9 页 共 16 页


金、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鑫 元 合 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鑫 元 兴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鑫 元 汇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鑫 元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鑫 元 裕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鑫 元 得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鑫 元 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鑫 元 招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鑫 元 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任交易 员,2014 年2 月至8 月, 担任 鑫元 基金 交易 室 主 管, 2014 年 9 月起 担任 鑫 元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2015 年 6 月 26 日起 担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 基金的 基金 经理,2015 年7 月 15 日 起担 任鑫 元货 币 市 场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 2016 年 1 月13 日 起担 任鑫 元兴 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 2016 年 3 月 2 日起担 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元 合丰 分 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现 鑫 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 的基 金经 理,2016 年3 月9 日起 担任 鑫元 汇 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 2016 年 6 月 3 日起 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2016 年 7 月 13 日 起担 任 鑫 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 , 2016 年 8 月 17 日 起 担 任 鑫 元 得 利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6 年 10 月27 日起担 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 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 担任 鑫元 招 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13 日 起担任鑫元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17 日 起担 任 鑫 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 同 时兼 任 基 金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10 页 共 16 页


基金、 鑫 元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员 注:1. 基 金的 首任 基金 经 理,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离职 日期 为根 据 公司决 议确 定的 解聘 日期; 2. 非 首任 基金 经理 ,任 职 日期和 离任 日期 分别 指根 据公司 决议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解 聘日 期; 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 证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在本报 告期 内, 基金 管理 人勤勉 尽责 地为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谋求 利益 ,不 存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本 基金 管理人 遵守 了 《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的规 定, 基金 投资 比例 符合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的要求 。 4.3 公 平交 易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 内, 本公 司继 续严 格执行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 意见》 等法 律法 规和公 司内 部关 于公 平交 易流程 的各 项制 度规 范, 进一步 完善 境内 上市 股票 、债券 的一 级市 场申 购和二 级市 场交 易活 动。 本公司 通过 系统 控制 和人 工控制 等各 种方 式, 确保 本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在授 权、 研究 分析 、投资 决策 、交 易执 行、 业绩评 估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的相关 环节 均得 到公 平对待 。 报告期 内, 公司 整体 公平 交易制 度执 行情 况良 好, 通过对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 同向交 易和 反向 交易的 交易 价格 和交 易时 机进行 监控 分析 ,未 发现 有违公 平交 易要 求的 情况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公司依 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见 》等 法律 法规 以及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投 资管 理权 限及 授权管 理办 法》 、《 鑫元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公 平交 易管理 制度 》、 《鑫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11 页 共 16 页


元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异常 交易监 控管 理办 法》 等公 司制度 ,对 本基 金的 异常 交易行 为进 行监 督检 查。 报告期 内未 发现 本基 金存 在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未出 现涉 及本 基金的 交易 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向 交易 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易 量超 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5% 的情 况。


4.4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在组合 操作 上, 管理 人进 一步对 组合 持仓 进行 了结 构优化 ,适 当降 低了 组合 杠杆, 从而 较好 地避免 了季 末资 金面 紧张 对组合 的影 响.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在 短融 和同业 存单 ,以 及逆 回购 资产之 间进 行合 理配 置, 并在资 金面 紧张 的时机 合理 安排 流动 性, 锁定回 购收 益, 同时 高度 关注组 合的 流动 性风 险, 采取相 对谨 慎的 久期 策略, 灵活 把握 波段 机会 ,并密 切排 查组 合债 券的 信用风 险。 本基 金将 继续 以流动 性较 好且 可获 得稳定 收益 的资 产为 主, 合 理安 排流 动性 ,将 基金 收益稳 定的 重要 性置 于首 位,为 基金 持有 人谋 求长期 、稳 定的 回报 。


4.5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鑫元 双债 增强 A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1.005 元 ,本 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为 0.80% ;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鑫 元双债 增 强 C 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1.001 元, 本报 告期 基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0.70% ;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为 0.52% 。 4.6 报 告期 内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说明 本报告 期内 不存 在需 要对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进 行说 明的 情况 。 §5 投资组 合报告 5.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143,869,000.00 98.33 其中: 债券


1,143,869,000.00 98.33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12 页 共 16 页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 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050,137.70 0.09 8 其他资 产


18,431,588.06 1.58 9 合计





1,163,350,725.76





100.00


5.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5.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5.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港 股通 投资 股票 。 5.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5.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9,820,000.00 4.9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9,820,000.00 4.95 4 企业债 券 123,317,000.00 12.2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20,388,000.00 11.96 6 中期票 据 562,469,000.00 55.88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287,875,000.00 28.60 9 其他 - - 10 合计 1,143,869,000.00 113.63


5.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11698595 16 粤 珠江 600,000 60,216,000.00 5.98 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13 页 共 16 页


SCP003 2 101551003 15 国 电集 MTN001 500,000 50,390,000.00 5.01 3 101469023 14 凤 传媒 MTN001 500,000 50,360,000.00 5.00 4 170203 17 国开 03 500,000 49,820,000.00 4.95 5 101551075 15 光明 MTN002 500,000 49,795,000.00 4.95


5.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5.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5.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5.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5.9.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国 债期 货。 5.9.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5.9.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国 债期 货。 5.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14 页 共 16 页


5.10.1 基 金投 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查 或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投资决 策程 序说明 :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 的前 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 没有 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 的情况。 5.10.2 基 金投 资前十 名股 票中投 资于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库 之外 的投资 决策 程 序说 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 的前 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 基金 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 库的 情况。 5.10.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8,428,417.08 5 应收申 购款 3,170.98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431,588.06 5.10.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5.10.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6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鑫元双 债增 强 A 鑫元双 债增 强 C 报告期 期初 基金 份额 总额 1,001,513,680.90 183,128.71 报告期 期间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146,145.96 48,684.50 减: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 93,757.98 70,179.11 报告期 期间 基金 拆分 变动 份额( 份额 减 少以"-"填 列) - - 报告期 期末 基金 份额 总额 1,001,566,068.88 161,634.10 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15 页 共 16 页





§7 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 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 金管 理人持 有本 基金份 额变 动情况 注: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人 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基 金。 截止 本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管理 人未 持有本 基金 。 7.2 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固 有资金 投资 本基金 交易 明细 注: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人 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基 金。 截止 本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管理 人未 持有本 基金 。 §8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8.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者超 过 20% 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 购 份 额 赎 回 份 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401-20170630; 1,001,406,221.75 - - 1,001,406,221.75 99.97% 个 人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 者所 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本 基金总份额的 20%,中小 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时可 能面临 以下风 险 : (一)赎 回申请 延期办 理 或暂停赎 回的风 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 易 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 条 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 回 时,中小投资 者 可能面临 小额赎 回申请 也 需要按同 比例部 分延期 办 理、延缓 支付或 暂停赎 回 的风险。 (二)基 金净值 大幅波 动 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 ,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 产 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 产 净值产生影响 ; 且如遇大额赎回费用归 入 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 值 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 题 ,都可能会造 成鑫元双债增强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16 页 共 16 页


基金资产 净值的 较大波 动 。 (三)基 金投资 目标偏 离 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 , 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 然 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 银 行间债券、交 易 所债券时 交易困 难的情 形 ,从而使 得实现 基金投 资 目标存在 一定的 不确定 性 。 (四)基 金合同 提前终 止 或其它相 关风险 《基金合 同》 生效 后, 连 续 20 个工 作日出 现基金 份额持有 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 净 值低于 5000 万元 的,基 金管理人 应当在 定期报 告 中予以披 露;连 续 60 个 工作日出 现前述 情 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 式 、与其他基金 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 会进行表决。因此,在 极 端情况下,当 单 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 金 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 净 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 的 继续存续产生 决 定性影响 。


§9 备查文 件目录 9.1 备 查文 件目录 1 、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鑫元 双 债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设立 的文 件 ; 2 、《 鑫元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3 、《 鑫元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托 管协 议》 ; 4 、基 金管 理人 业务 资格 批 复、营 业执 照; 5 、基 金托 管人 业务 资格 批 复、营 业执 照。 9.2 存 放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或基 金托 管人 处。 9.3 查 阅方 式 投资者 可在 营业 时间 免费 查阅, 也可 按工 本费 购买 复印件 。 鑫 元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