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1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2 季 度 报 告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申 万 菱 信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工 商银 行 股 份 有限 公 司
报 告 送 出 日期 : 二 〇 一七 年 七 月 二十 一 日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2
§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 年4 月1 日起至 6 月30 日止。
§2
基 金产 品 概 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
场内简称 申万深成
基金主代码 1631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
日
2010 年10 月22 日
报告期末基金
份额总额
5,331,311,136.37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 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
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
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不超过 0.35% ,年跟踪误差不
超过4%,实现对深证成指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3
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但在因特殊
情况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
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
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 95%×深证成指收益率 +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
的基金简称
申万深成 深成指A 深成指B
下属分级基金
的场内简称
申万深成 深成指A 深成指B
下属分级基金
的交易代码
163109 150022 150023
报告期末下属
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270,970,080.37 份 2,530,170,528.00 份 2,530,170,528.00 份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风 险 收 益 特
征
申万深成份额为
常规指数基金份
额,具有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收
益的特征,其风
险和预期收益均
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和债券型基
金。
深成指A 份额风险
和预期收益与债券
型基金相近。
深成指 B 份额由于
具有杠杆特性, 具有
高风险高收益的特
征, 其风险和预期收
益要高于一般的股
票型指数基金。
§3
主 要财 务 指 标 和基 金 净 值 表现
3.1 主 要 财务 指 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4
(2017 年4 月1 日-2017 年6 月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3,556,771.35
2.本期利润 33,130,483.86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5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78,942,792.0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596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
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 ,计入认/
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值 表 现
3.2.1本报告 期 基 金 份额 净 值 增 长率 及 其 与 同期 业 绩 比 较基 准 收 益 率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27% 0.83% 0.94% 0.83% 0.33% 0.00%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变 动 的 比 较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 年10 月22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5
§4
管 理人 报 告
4.1 基 金 经理 ( 或 基 金经 理 小 组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
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袁英
杰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5-01-30 - 10 年
袁 英 杰 先 生 , 硕 士 研 究 生 。
曾 任 职 于 兴 业 证 券 、 申 银 万
国证券研究所等,2013 年 5
月 加 入 申 万 菱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任 高 级 数 量 研 究
员 ,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申 万 菱
信 中 证 申 万 电 子 行 业 投 资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中 证 申 万 传 媒 行 业 投 资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中 证 申 万 医 药 生 物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现 任 申 万 菱 信 深 证 成 指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中 小 板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申 万 菱 信 中 证 申 万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6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中 证 环 保 产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中 证 军 工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沪
深 3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
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中 证 申 万 新 兴
健 康 产 业 主 题 投 资 指 数 证 券
投资基金(LOF) 、 申万菱信臻
选 6 个月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智 选
一 年 期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俞诚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5-12-03 - 7 年
俞 诚 先 生 , 经 济 学 学 士 , 金
融风险管理师(FRM)。 2009
年 开 始 从 事 证 券 相 关 工 作 ,
2009 年8 月 加入申万菱信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产 品
与金融工程总部金融工程
师 , 数 量 研 究 员 , 申 万 菱 信
中 证 申 万 电 子 行 业 投 资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中 证 申 万 传 媒 行 业 投 资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中 证 申 万 医 药 生 物 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 值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深 证 成 指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中 小 板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申
万 菱 信 中 证 申 万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中 证 环 保 产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中
证 军 工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
增 强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若该基金经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 从 行 业 协 会 《 证 券 业 从 业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的 相 关 规 定 。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7
4.2管 理 人对 报 告 期 内本 基 金 运 作遵 规 守 信 情况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
套法规的规定, 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 完
整 ; 本 基 金资 产 与 本 基金 管 理 人 与公 司 资 产 之间 严 格 分 开; 没 有 发 生内 幕 交 易 、
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 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 无任何损
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并通过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 规避风险, 保护了基金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 平 交易 专 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 据 《 证 券投 资 基 金 管理 公 司 公 平交 易 制 度 指导 意 见 》 ,本 公 司 制 定了 《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 通 过 组织 结 构 的 设置 、 工 作 制度 、 流 程 和技 术 手 段 全面 落 实 公 平
交 易 原 则 在具 体 业 务 (包 括 研 究 分析 、 投 资 决策 、 交 易 执行 等 ) 环 节中 的 实 现 ,
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同时, 通 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
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投资和研究方面, 本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
程, 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在交易执行方面, 本公司的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 通过实行
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 本公司风险管理总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
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 风险管理总部通过对不同组合之
间同向交易的价差率的假设检验、 价格占优的次数百分比统计、 价差交易模拟贡
献与组合收益率差异的比较等方法对本报告期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不同时
间窗口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 对于场外交
易, 还特别对比了组合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的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对手, 判断交
易是否公平且是否涉及利益输送。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8
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 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 严格执行了公
平交易制度, 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内, 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
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 公 司 制 定了 《 异 常 交易 监 控 报 告制 度 》 , 明确 定 义 了 在投 资 交 易 过程 中 出
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 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
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公司所有投资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 证 券 当 日
成交量的 5% 的 情 况 有一 次 。 投 资组 合 经 理 因投 资 组 合 的投 资 策 略 而发 生 同 日 反
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 告 期内 基 金 的 投资 策 略 和 业绩 表 现 说 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二季度,沪深 A 股市 场先跌后涨震荡整理。风格表现差异明显,大
盘蓝筹股表现较好, 小盘成长股表现较差。 上证综指下跌 0.93% , 深证成份指数
上涨 0.97%,沪深 300 指数上涨 6.10%;而中证 500 指数下跌 4.12%,创业板指
数下跌4.68%,中证1000 指数下跌 10.47%。
操作上, 基金运作主要着眼于控制每日跟踪误差、 净值表现和业绩基准的偏
差幅度。 从实际运作结果观察, 基金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是指数成份股现金分红、
指数成份股调整和大额赎回。
本基金产品在申万菱信深成指分级基金之基础份额的基础上, 设计了深 成指
A 份额和深成指B 份额 两个品种。 深成指B 份 额是在发生合同约定的极端情景后,
不进行重新折算, 其净值按照母基金净值波动与深成指 A 份额同涨同跌方式计算
的产品, 二级市场中, 该品种交易的溢价幅度较大。 深成指 A 份额则是同类产品
中折价幅度最高的品种。
从整体折溢价水平来看, 本基金折溢价率基本在-0.5%和 0.5%之间, 波动幅
度较小。
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产品, 申万菱信深成指分级基金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指数
化投资策略, 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 追求跟踪误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9
差的最小化,使得投资者可以清晰地计算出分级端两个产品的折溢价状况。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 年二季度深证成份指数期间表现为0.97%, 基金业绩基准表现为0.94%,
申万菱信深成指分级基金净值期间表现为 1.27%,和业绩基准的差约 0.33%。
4.5 报 告 期内 基 金 持 有人 数 或 基 金资 产 净 值 预警 说 明
无。
§5
投 资组 合 报 告
5.1 报 告 期末 基 金 资 产组 合 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972,420,977.88 93.01
其中:股票 2,972,420,977.88 93.01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3,494,796.33 6.68
7 其他各项资产 9,731,031.58 0.30
8 合计 3,195,646,805.79 100.00
注: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5.2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5.2.1 报告 期末 按 行 业分类 的 境 内股票 投 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10
A 农、林、牧、渔业 69,587,989.73 2.19
B 采矿业
35,303,582.79 1.11
C 制造业
1,809,531,548.37 56.9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6,328,627.98 1.46
E 建筑业
58,660,973.14 1.85
F 批发和零售业
76,165,638.06 2.4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421,480.22 0.5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5,553,419.68 10.24
J 金融业
186,156,173.49 5.86
K 房地产业
160,185,654.17 5.0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987,093.92 1.3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6,071,544.00 1.76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2,798,153.52 0.72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8,041,131.60 1.83
S 综合
9,627,967.21 0.30
合计
2,972,420,977.88 93.50
5.2.2 报 告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港 股通 投 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5.3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十 名 股 票投 资 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651 格力电器 2,189,458.00 90,139,985.86 2.84
2 000333 美的集团 2,017,144.00 86,817,877.76 2.73
3 000725 京东方A 11,693,571.00 48,645,255.36 1.53
4 002415 海康威视 1,473,825.00 47,604,547.50 1.50
5 000858 五 粮 液 850,100.00 47,316,566.00 1.49
6 000002 万
科A 1,867,367.00 46,628,153.99 1.47
7 300498 温氏股份 1,747,206.00 40,954,508.64 1.29
8 000001 平安银行 3,880,495.00 36,437,848.05 1.15
9 000063 中兴通讯 1,098,348.00 26,074,781.52 0.82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11
10 000776 广发证券 1,392,030.00 24,012,517.50 0.76
5.4 报 告 期末 按 债 券 品种 分 类 的 债券 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五 名 债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十 名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五 名 贵 金属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五 名 权 证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股 指 期货 交 易 情 况说 明
5.9.1 报 告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股 指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9.2 本 基金 投 资 股 指期 货 的 投 资政 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 告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国 债 期货 交 易 情 况说 明
5.10.1 本期 国 债 期 货投 资 政 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 期 末 本 基金 投 资 的 国债 期 货 持 仓和 损 益 明 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3 本期 国 债 期 货投 资 评 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投 资组合 报 告 附 注
5.11.1 本 基 金 投 资 的前 十 名 证 券的 发 行 主 体本 期 没 有 出现 被 监 管 部门 立 案 调 查
的 情 形 。 本基 金 投 资 的前 十 名 证 券的 发 行 主 体除 广 发 证 券(000776.SZ ) 外 , 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形。
广发证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 发布了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12
《 行 政 处 罚事 决 定 书 》的 公 告 ” 。经 证 监 会 查明 , 广 发 证券 涉 嫌 未 按规 定 审 查 、
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为此对广发证券责令整改、 给予警告、 没
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广发证券为本基金的业绩基准 “深证成指”的成份股, 因为本基金为采用完
全复制方式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基金产品, 所以广发证券受到监管机构警示与处
罚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基金的投资决策。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 他资 产 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78,764.2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002,993.6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8,974.27
5 应收申购款 100,299.4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731,031.58
5.11.4报 告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 告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 放式 基 金 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申万深成 深成指A 深成指B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 254,719,230.06 3,071,308,423.00 3,071,308,423.00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13
份额总额
报告期基金总申购
份额
34,008,873.44 - -
减:报告期基金总
赎回份额
1,100,033,813.13 - -
报告期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
1,082,275,790.00 -541,137,895.00 -541,137,895.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
份额总额
270,970,080.37 2,530,170,528.00 2,530,170,528.00
§7
基 金管 理 人 运 用固 有 资 金 投资 本 基 金 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投资 本基金交易 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 响投 资 者 决 策的 其 他 重 要信 息
8.1 影 响 投资 者 决 策 的其 他 重 要 信息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及相关业务规定, 本基金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按照正常情况下的原则计算跌破 0.1000 元的当日为极端情况发生日, 本基
金 将 在 极 端 情 况 发 生 日 及 之 后 采 用 极 端 情 况 下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计 算 原 则 对 申 万
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发生了
四次 《基金合同》 约定的极端情况并采用同涨同跌、 各负盈亏原则计算净值。 由
于深证成指的回涨, 本基金在上述极端情况发生后均恢复到 《基金合同》 约定的
正常情况, 自恢复日起, 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恢复按正
常情况下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原则计算。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9 备 查 文件 目 录
9.1 备 查 文件 目 录
基金合同;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14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成立公告;
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
定期报告;
其他临时公告。
9.2 存 放 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中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基金发售公告和基金
成 立 公 告 均放 置 于 本 基金 管 理 人 及基 金 托 管 人的 住 所 ; 开放 日 常 交 易业 务 公 告 、
定期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本基金管理人住所地址为:
中国上海市中山南路100 号11 层。
9.3 查 阅 方式
上述文件均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进行查阅, 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进行查阅,查询网址:www.swsmu.com 。
申 万 菱 信 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二 〇 一 七 年七 月 二 十 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