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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161820)

银华纯债: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银华 纯债 信用 主题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2017 年第 2 季 度报 告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告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7 月 21 日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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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7 月19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4 月1 日起至 6 月30 日止。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基金简称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 场内简称 银华纯债 交易代码 1618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8 月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13,763,108.96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信用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 在控制信用风险 的前提下, 力求为基金持有人提供稳健的当期收益和 总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 对信用债券采取 “自上而下” 和 “自下而上” 相结合 的 投 资 策 略 , 自 上 而 下 确 定 组 合 久 期 并 进 行 资 产 配 置, 自下而上进行个券的选择, 重点对信用债品种的 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度量和定价, 同时结合市场 的 流 动 性 状 况 , 利 用 市 场 对 信 用 利 差 定 价 的 相 对 失 衡,对溢价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 资于债券资产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信用 债券投资不低于 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80%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3 页 共 11 页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财 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 年 4 月 1 日 - 2017 年 6 月30 日 ) 1. 本期已实 现收益 -7,373,252.00 2. 本期利润 9,371,464.61 3.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34 4.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2,384,868,108.81 5.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077 注:1 、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 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基金 的申购 、 赎回费等, 计 入 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本 报 告 期 基金 份 额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5% 0.08% -0.88% 0.08% 1.63% 0.00%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4 页 共 11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累 计 净 值增 长 率 变 动及 其 与 同 期业 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 率 变动的比较 注:按 基金 合同规 定, 本基金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起六个 月内 为建仓 期, 建仓期 结束 时本基 金 的 各 项 投 资比 例已达 到基 金合同 的规 定:本 基金 投资于 债券 资产比 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 的 80%,其中 信 用 债 券投 资不低 于本 基金债 券资 产 的 80% ; 本基 金持 有现 金或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府债券 不 低 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邹维娜 女士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4 年10 月 8 日 - 9 年 硕士学位。 历 任国家信息中心下属 中经网公司宏观经济分析人员; 中 再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部投资经理助理、 自有 账户投资 经理。 2012 年 10 月加入 银华基金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5 页 共 11 页


管理有限公司, 曾担任基 金经理助 理职务,自 2013 年8 月7 日起担 任 银 华 信 用 四 季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9 月 18 日起兼任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 2014 年1 月22 日起兼任银 华永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5 月 22 日 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兼任银 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3 月 22 日起 兼任银华添益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 11 月11 日起 兼任银华 添 泽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3 月7 日 起 兼 任 银 华 添 润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具有从业 资格。国籍: 中国。 注:1 、此处 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 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 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无损害 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 平 交 易 专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 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 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6 页 共 11 页


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按照 “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 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 况。


4.4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7 年二季 度, 经济由 “主动补库存” 转入 “被动补库存” 阶段, 经济增长年内高点逐步确 认。5 月工业 增加值增长 6.5%, 季调后环比增速 0.51% , 较前值0.56% 小幅回 落, 绝对水平为年内 新低,表明 5 月工业生产 较 4 月出现 边际弱化。1-5 月固定资 产投资累计增速 8.6% , 连续第二月 下滑,分项看制造业投资相对稳定,但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基建投资增速出现下滑。5 月商品房 销 售面积累计增速 14.3% , 较前期回落 1.4 个百分点 ,销售额表现类似,房地产销售累计延续下滑 趋势,全年来看在居民贷 款额度收紧、银行融资成本抬升的客观约束下,房地产销售下滑的趋势 在后期应该还会延续。叠加 PPI 已 在一季度见顶回落,各项数据均表征经济增长或已见顶,名义 经济增速面临下行压力。 债券市场方面,二季度债市呈震荡走势。四月份在经济数据超预期和货币政策紧缩预期推动 下,债券市场小幅调整;五月份金融去杠杆政策密集出台,进一步推升债券市场收益率;六月份 随着经济增长高点逐步确认、金融监管协调加强和资金面无忧利好下,债券利率逐步回落,长端 利率债下行超过 20bp 。 整体看二季度债券收益率小幅上行,10 年期利 率债上行约 10-20bp , 信用 债上行 20-30bp ,低等级 信用债上行幅度较大。 在二季度,本基金根据市场变化做出了调整,降低久期,杠杆基本不变,根据不同品种的表 现优化了持仓结构。 展望三季度,债券市场乐观因素增多,但风险点依然不容忽视。首先,基本面方面,经济由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7 页 共 11 页


“主动补库存”转入“被动补库存”阶段,经济加速改善最快的时期已经过去,后期经济增长动 力或趋弱。其次,金融监管方面,虽然金融监管大方向未变,但近期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更加注 重协调,后期监管政策或相对缓和,监管对市场的影响已部分体现在价格中。综合来看,基本面 正在走向有利债市的一面,同 时市场对于监管政策逐步消化,债券绝对收益率水平也具有一定配 置价值;但仍需持续关注经济增长超预期、金融监管政策执行力度的演化,以及海外主要经济体 货币政策正常化对国内利率的可能冲击。 基于以上对基本面状况的分析,本基金认为未来债券市场走势可能呈现震荡格局。策略上, 本基金将维持适度杠杆水平,采取中性久期,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配置进行优 化调整。


4.5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77 元,本 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75% ,同 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8% 。 4.6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5.1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374,812,092.40 96.89 其中:债券


2,374,812,092.40 96.8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899,232.92 0.77 8 其他资产


57,360,624.37 2.34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8 页 共 11 页


9 合计





2,451,071,949.69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总资产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5.2.1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5.3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179,591,000.00 7.5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989,500.00 0.2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989,500.00 0.21 4 企业债券 1,860,789,592.40 78.0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49,891,000.00 2.09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地方政府债 279,551,000.00 11.72 10 其他 - - 11 合计 2,374,812,092.40 99.58


5.5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019546 16 国债 18 1,100,000 109,879,000.00 4.61 2 140065 16 江苏 10 1,000,000 96,310,000.00 4.04 3 1080079 10 芜湖建 投债01 890,000 89,881,100.00 3.77 4 1580317 15 浙滨债 800,000 78,384,000.00 3.29 5 140097 16 福建 02 800,000 77,120,000.00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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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5.10.1 本 基 金 投 资的 前 十 名 证券 的 发 行 主体 本 期 不 存在 被 监 管 部门 立 案 调 查,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前 一 年 内 受到 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情形 。 5.10.2 本 基 金 本 报告 期 末 未 持有 股 票 , 因此 本 基 金 不存 在 投 资 的前 十 名 股 票超 出基 金 合 同 规 定的 备 选 股 票库 之 外 的 情形 。 5.10.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8,804.7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773,997.0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6,524,288.20 5 应收申购款 23,534.3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7,360,624.37


5.10.4 报 告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 转股 期 的 可 转换 债 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0.5 报 告 期 末 前十 名 股 票 中存 在 流 通 受限 情 况 的 说明 注:本基金本 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10 页 共 11 页


§6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354,741,568.3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0,259,343.98 减: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161,237,803.33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13,763,108.96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及红利再投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8.1 报 告 期 内 单一 投 资 者 持有 基 金 份 额比 例 达 到 或超 过 20% 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 持 有基金份 额 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 有基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 额比例达 到 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 购 份 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04/01- 2017/05/16 1,041,207,024 0 1,041,207,024 0 0.00% 2 2017/05/19- 2017/06/30 457,123,325.5 0 0 457,123,325.5 20.65% 产品特有 风 险 投资人在 投 资本基金 时 ,将面临 本 基金的特 有 风险,具 体 包括: 1 ) 当基金份 额集中度 较 高时, 少数 基金份额 持 有人所持 有 的基金份 额 占比较高, 其在召开 持 有人大 会并对重 大 事项进行 投 票表决时 可 能拥有较 大 话语权; 2 ) 在极端情 况下, 当持 有基金份 额 占比较高 的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大量 赎 回本基金 时 , 可能导致 在其赎 回后本基 金 资产规模 长 期低于 5000 万元, 进 而 可能导致 本 基金终止 或 与其他基 金 合并或转 型 为另 外 的基金, 其 他基金份 额 持有人丧 失 继续投资 本 基金的机 会 ; 3 ) 当持有基 金份额占 比 较高的基 金 份额持有 人 大量赎回 本 基金时, 更 容易触发 巨 额赎回条 款 , 基 金 份额持有 人 将可能无 法 及时赎回 所 持有的全 部 基金份额 ; 4 ) 当持有 基 金份额占 比 较高的基 金 份额持有 人 大量赎回 本 基金时, 基 金为支付 赎 回款项而 卖 出所 持 有 的 证 券 , 可 能 造 成 证 券 价 格 波 动 , 导 致 本 基 金 的 收 益 水 平 发 生 波 动 。 同 时 , 巨 额 赎 回 、 份 额 净 值 小 数 保 留 位 数 是 采 用 四 舍 五 入 、 管 理 费 及 托 管 费 等 费 用 是 按 前 一 日 资 产 计 提 , 会 导 致 基 金 份 额 净 值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第 11 页 共 11 页


出现大幅 波 动; 5 ) 当某一 基 金份额持 有 人所持有 的 基金份额 达 到或超过 本 基金规模的 50% 时, 本基 金管理人 将 不 再 接 受 该 持 有 人 对 本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提 出 的 申 购 及 转 换 转 入 申 请 。 在 其 他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导 致 某 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所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达 到 或 超 过 本 基 金 规 模 50% 的 情 况 下 , 该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将 面 临 所 提 出 的 对 本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及 转 换 转 入 申 请 被 拒 绝 的 风 险 。 如 果 投 资 人 某 笔 申 购 或 转 换 转 入 申 请 导 致 其 持 有 本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达 到 或 超 过 本 基 金 规 模 的 50% , 该 笔 申 购 或 转 换 转 入 申 请 可能被确 认 失败。


8.2 影 响 投 资 者决 策 的 其 他重 要 信 息 无。 §9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9.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9.1.1 中国 证监会核 准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募集的文件 9.1.2 《银华 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 合同》 9.1.3 《银华 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 说明书》 9.1.4 《银华 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托管 协议》 9.1.5 《银华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 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 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报告 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 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 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 ) 查阅。 银 华 基 金 管理 股 份 有 限公 司 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