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 宏利 聚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2017 年第 2 季 度报 告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告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7 月 21 日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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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7 月 19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 2017 年4 月 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 )
场内简称 泰达聚利
交易代码 16221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5 月1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9,578,732.5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 在合理控制信用风
险的基础上, 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 力求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从利率、信用等角度深入挖掘信用债市场投资机会,
在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及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前提下,
力争创造稳健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90%+ 中 债 国 债 全 价
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较低风险品种,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上述基金合同生效日为基金转型起始日(2016 年5 月14 日)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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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主 要 财 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 年 4 月 1 日 - 2017 年 6 月30 日 )
1. 本期已实 现收益 -4,623,783.74
2. 本期利润 1,464,874.17
3.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44
4.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294,799,562.57
5.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018
注:1.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 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本 报 告 期 基金 份 额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9% 0.12% -3.27% 0.11% 3.96% 0.01%
注: 本 基金业 绩比较基准: 90%× 中债企 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10%×中债国 债总全价指数收益 率 。
本基金集中投资于高收益信用债及国债,因此选取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
数作为基准。上述两个指数分别反映我国企业债市场和国债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其样
本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具有较高一致性, 能够比 较贴切的体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根据在信用市场处于中性情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赋予复合基准中两个指数以 90% 和10%
的权重,可以较为公允的衡量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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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累 计 净 值增 长 率 变 动及 其 与 同 期业 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 率
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丁宇 佳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11 日
- 9
理学学士;2008 年 7
月 加 入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交 易 部 交 易 员 , 负 责
债券交易工作;2013
年9 月至2014 年9 月,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研 究
员 , 从 事 债 券 研 究 工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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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2 月 ,担任固
定 收 益 部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现 任 基 金 经 理 兼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经 理 助
理;具备 9 年基金从
业经验, 9 年 证券投资
管 理 经 验 , 具 有 基 金
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
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
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 平 交 易 专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
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
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 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
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 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
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
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 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
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
情况共出现了 5 次, 未发 现异常。 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报告期内,海外经济体逐步复苏,国内经济保持平稳,基本面并未对市场产生明显的趋势化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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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但不断出台的监管政策边际上加大了市场的波动。债券市场缺乏赚取资本利得的机会,但
票息水平已到相对高 位,配置价值显现;收益率曲线平坦化上行,信用债受到的冲击更大,各等
级信用利差回升至中位数以上水平。基于市场情况,纯债组合方面我们采取了中短久期、精选个
券的投资策略;鉴于企业盈利水平的缓慢回升,适当增加了转债仓位。
4.5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8 元;本 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69% ,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27% 。
4.6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5.1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1,815,504.60 7.39
其中:股票
21,815,504.60 7.3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64,579,288.00 89.59
其中:债券
264,579,288.00 89.5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469,007.94 1.17
8 其他资产
5,467,899.85 1.85
9 合计
295,331,700.39
100.00
5.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5.2.1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 业 - -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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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制造业 9,758,244.24 3.31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850,106.56 1.6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7,207,153.80 2.44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1,815,504.60 7.40
5.2.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 港 股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241 歌尔股份 506,133 9,758,244.24 3.31
2 601336 新华保险 140,217 7,207,153.80 2.44
3 600004 白云机场 262,736 4,850,106.56 1.65
注:上述股票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股票。
5.4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5,495,280.00 39.1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15,495,280.00 39.18
4 企业债券 30,780,408.00 10.4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40,952,000.00 13.89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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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77,351,600.00 26.2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64,579,288.00 89.75
5.5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40202 14 国开 02 900,000 92,286,000.00 31.30
2 1182303
11 华润电
MTN1
200,000 20,442,000.00 6.93
3 143017 17 华汽 01 200,000 20,044,000.00 6.80
4 170203 17 国开 03 200,000 19,928,000.00 6.76
5 132005 15 国资 EB 150,000 16,545,000.00 5.61
5.6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9.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9.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5.10.1
报 告 期内 基金 投 资的 前十 名 证券 的发 行 主体 未出 现 被监 管部 门 立案 调查 的 情况 ,在 报告编制
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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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9,285.5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29,460.8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368,953.60
5 应收申购款 199.8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467,899.85
5.10.4 报 告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 转股 期 的 可 转换 债 券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32005 15 国资 EB 16,545,000.00 5.61
2 113009 广汽转债 14,838,000.00 5.03
3 132001 14 宝钢 EB 12,345,000.00 4.19
4 113008 电气转债 10,386,000.00 3.52
5 132004 15 国盛 EB 2,808,600.00 0.95
5.10.5 报 告 期 末 前十 名 股 票 中存 在 流 通 受限 情 况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41,310,532.7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8,813.29
减: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51,740,613.54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9,578,732.50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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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7.1 基 金 管 理 人持 有 本 基 金份 额 变 动 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7.2 基 金 管 理 人运 用 固 有 资金 投 资 本 基金 交 易 明 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基金。
§8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8.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1 、 中国证 监会核准基金设立的文件;
2 、《泰达宏 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合同》;
3 、《泰达宏 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招募说明书》;
4 、《泰达宏 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 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 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 、中国证监 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登
录 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 )查阅 。
泰 达 宏 利 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