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产业:关于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大 成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司关 于 旗 下 部分 基 金 估值调 整 情况 的公 告
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公告[2008] 38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自 2017 年7 月19 日起 ,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八一钢 铁 (代 码:600581 ”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 届时 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 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