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富泰纯债:关于2017年第一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临 时公 告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限 责 任 公 司
关于 长 信 富 泰 纯债 一 年 定 期 开 放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7
年第一次分 红 公告
公告送 出日 期:2017 年7 月14 日
一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 称
长信富泰纯债一 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长信富 泰 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519943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7 月21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证券投资基金 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
露管理办法》、 《长信富 泰纯债一年定期 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长信 富 泰
纯债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等
收益分 配基 准日 2017 年 7 月12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长 信 富 泰 纯 债 一 年 定
开债 券A
长信富 泰 纯债一年定
开债 券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519943 519942
截止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相关
指标
基准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单 位:
元)
1.0097 1.0057
基准日 基金 可供 分配 利润 (单
位:元 )
4,120,349.35 3,698,620.39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额( 单位 :元 )
4,120,349.35 3,698,620.39
本 次分红方 案(单 位:元/10 份 基金
份额)
0.096 0.057
有关年 度分 红次 数的 说明 本次分 红 为 2017 年 度的 第1 次 分红
注: 根 据 《 长信 富 泰 纯债 一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合 同》 约定 , 本基 金在 每个
封闭期 内收 益至 少分 配 1 次, 每 份基 金份 额每 次收 益分配 比例 原则 上为 收益 分配基 准日 (即
可供分 配利 润计 算截 止日 )每份 基金 份额 可供 分配 利润 的 100% 。
临 时公 告
二 、与 分红有 关的 其他信 息
权益登 记日 2017 年 7 月 18 日
除息日 2017 年 7 月 18 日
现金红 利发 放日 2017 年 7 月 20 日
分红对 象
权 益 登 记 日 本 基 金 登 记 机 构 登 记 在 册 的 全 体
份额持 有人 。
红利再 投资 相关 事项 的说 明
本次分 红将以 2017 年 7 月 18 日 除权 后的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计 算 基 准 确 定 再 投 资 份 额 , 红
利再投 资 所 产生 的份额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
直接划 入其 基金 账户 , 2017 年7 月 20 日 起投
资者可 以查 询 。
税收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 ]
128 号 《关 于开 放式 证券 投 资基金 有关 税收 问
题的通 知 》 , 基 金向 投资 者分配 的基 金收 益 ,
暂免征 收所 得税 。
费用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次 分红 免收 分红 手续费 。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其 红 利 所 转 换
的基金 份额 免收 申购 费用 。
三 、其 他需要 提示 的重要 事项
1、 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
2、 对于 未选择 本基金 具体分红 方式的 投资者 ,本基金 默认的 分红方 式为现
金红利方式。
3、 投资 者可以 在 本基金 封闭期 的 交易 时间内 到销售网 点修改 分红方 式 ,本
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18
日 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 、投 资者 可 以通 过以下 途径 了解或 咨询 有关事 宜
长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 :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 :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 、风 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 至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 在市场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因分
临 时公 告
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 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
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 此公 告。
长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2017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