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易方达新享A(001342)

易方达新享: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7月)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 金 管 理 人 : 易方 达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七年七月


重要提 示 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5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 准予易方 达 新 享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872 号)和 2015 年 5 月 19 日《关于 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 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 集 时 间 安 排 的 确 认 函 》 ( 机构部函[2015]1413 号 ) ,进行募集。 本基 金基 金合同于 2015 年5 月29 日正式生效。 本 摘 要 根 据基 金 合 同和 基金 招 募 说 明书 编 写 ,并 经中 国 证 监 会核 准 。 基金 合同 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 人之 间 权利 、 义务 的 法 律 文件 。 基金 投 资人 自 依 基 金合 同 取得 基 金份 额 , 即 成为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和本 基 金合 同 的 当 事人 , 其持 有 基金 份 额 的 行为 本 身即 表 明其 对 基 金 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并 按照 《 基金法》 、 《运作办 法》 、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 有权利、 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 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 《招 募说 明书》 的内容真实 、 准确、 完整。 本 基金经中国 证监 会 注册, 但 中 国 证 监会 对 本基 金 募集 的 注册,并 不 表明 其 对本 基 金 的 投资 价 值、 市 场前 景 和 收 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 风险。 基 金 管 理 人依 照 恪 尽职 守、 诚 实 信 用、 谨 慎 勤勉 的原 则 管 理 和运 用 基 金财 产, 但 不 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 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 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市场 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有风险, 投 资 者 在 投资 本 基金 前 ,请 认 真 阅 读本 基 金的 招 募说 明 书 和 基金 合 同等 信 息披 露 文 件 ,全 面 认 识 本 基金 产 品的 风 险收 益 特 征 和产 品 特性 , 充分 考 虑 自 身的 风 险承 受 能力 , 理 性 判断 市场, 自 主判 断 基金 的 投资 价 值 , 对认 购 (或 申 购) 基 金 的 意愿 、 时机 、 数量 等 投 资 行为 作 出 独 立 决策 , 承担 基 金投 资 中 出 现的 各 类风 险 。投 资 本 基 金可 能 遇到 的 风险 包 括 : 证券 市 场 整 体 环境 引 发的 系 统性 风 险 ; 个别 证 券特 有 的非 系 统 性 风险 ; 大量 赎 回或 暴 跌 导 致的 流 动 性 风 险; 基 金投 资 过程 中 产 生 的操 作 风险 ; 因交 收 违 约 和投 资 债券 引 发的 信 用 风 险; 基 金 投 资 回报 可 能低 于 业绩 比 较 基 准的 风 险; 本 基金 的 投 资 范围 包 括股 指 期货 等 金 融 衍生 品 、 证 券 公司 短 期公 司 债券 、 中 小 企业 私 募债 等 品种 , 可 能 给本 基 金带 来 额外 风 险 等 。 本 基 金 的 具 体运 作 特点 详 见基 金 合 同 和招 募 说明 书 的约 定 。 本 基金 的 一般 风 险及 特 有 风 险详 见 本 招募说明书的 “ 风险 揭示 ”部分。 本 基 金 为 混合 型 基 金, 理论 上 其 预期 风 险 收 益水 平低 于 股 票 型基 金 , 高于 债券 型 基 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 金 管 理 人提 醒 投 资者 基金 投 资 的 “买 者 自 负” 原则 , 在 投 资者 作 出 投资 决策 后 , 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此外 ,本 基金以 1 元初 始面值进行募集,在 市场 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存 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 初始面值的风 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 与债 券, 基金 投资人有可能获 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 投 资 有 风 险, 投 资人 在 进行 投 资 决 策前 , 请仔 细 阅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说 明 书》 及 《 基 金合 同》 。 基 金 的 过 往业 绩 并 不预 示 其未来表现 , 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 其 他基 金 的 业绩 并不 构 成 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 本 招 募 说 明书 已 经 本基 金托 管 人 复 核。 除 非 另有 说明 , 本 招 募说 明 书 所载 内容 截 止 日 为 2017 年5 月 29 日,有 关财务数据截止日 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净值 表现截 止日为 2016 年12 月 31 日。 (本报告中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基 本情 况 1、基 金管 理人 :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设立日 期:2001 年4 月 17 日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联系电 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 :贺 晋 注册资 本:12,000 万元 人 民币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文号 : 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 证监基 金字[2001]4 号 经营范 围: 基金 募集 、基 金销售 ;资 产管 理; 经中 国证监 会批 准的 其他 业务 2、股 权结 构: 股东名 称 出资比 例 广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 1/4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4 盈峰投 资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 1/4 广东省 广晟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1/6 广州市 广永 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公 司 1/12 总


计 100%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董 事、 监事 及高 级管 理 人员 詹余引 先生 , 工 商管 理博 士, 董 事长 。 曾 任中 国平 安 保险公 司证 券部 研究 咨询 室总经 理 助理 ; 平 安证 券有 限责 任 公司研 究咨 询部 副总 经理 (主 持工 作 ) 、 国债 部副 总经理 ( 主持 工 作) 、 资产 管理 部副 总经 理、 总经 理 ; 中 国平 安保 险股份 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 部副总 经理 ( 主 持工作 ) ; 全国 社会 保障 基金理 事会 投资 部资 产配 置处处 长 、 投 资部 副主 任 、 境 外投 资部 主 任、 投资 部主 任 、 证 券投 资部主 任 。 现 任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 易方达 国际 控股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刘晓艳 女士 , 经济 学博 士 , 董事 、 总 裁 。 曾 任广 发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投 资理 财部 副经理 、 基金经 理, 基金 投资 理 财 部副总 经理 、 基 金资 产管 理部总 经理 ;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督 察员、 监察 部总 经理 、 市 场部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 公司副 总裁 、 常 务副 总裁 。 现任 易方 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总裁 ; 易 方达资 产管 理 (香 港 ) 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 易 方达 国 际控股 有限 公司 董事。


2 秦力先 生 , 经 济学 博士 , 董事 。 曾 任广 发证 券投 资 银行部 常务 副总 经理 、 投 资理财 部总 经理 、 资 金营 运部 总经 理 、 规 划管 理部 总经 理 、 投 资自营 部总 经理 、 公司 总 经理助 理 、 副 总 经理, 广东 金融 高新 区股 权 交易中 心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现任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执行 董事 、 常务副 总经 理; 广发 控股 (香港 )有 限公 司董 事。 杨力先 生 , 高 级管 理人 员 工商管 理硕 士 (EMBA ) , 董事 。 曾 任美 的集 团空 调 事业部 技术 主管、 企划 经理 ;佛山 顺 德百年 科技 有限 公司行 政 总监; 美的 空调 深圳营 销 中心区 域经 理; 佛山顺 德创 佳电 器有 限公 司董事 、 副 总经 理; 长虹 空 调广州 营销 中心 营销 总监 ; 广东 盈峰 投 资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 战略 总监、 副总 裁; 盈峰 资本 管 理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开源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司副 董事 长。 现任 盈峰 投资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董 事、 执 行副 总裁 兼首 席投 资官; 盈峰 资 本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广 东民营 投资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王海先 生, 经济 学、 工商 管理 ( 国际 ) 硕 士, 董事 。 曾任工 商银 行江 西省 分行 法律顾 问 室科员 ; 工 商银 行珠 海分 行法律 顾问 室办 事员 、 营 业部计 划信 贷部 信贷 员、 办公室 行长 室 秘 书、 信 贷管 理部 业务 主办 、 资产风 险管 理部 经理 助理 兼法律 室副 主任 、 资 产风 险管理 部副 总 经理兼 法律 室主 任、 资产 风险管 理部 总经 理; 招商 银行总 行法 律事 务部 行员 ; 工商 银行 珠 海 分行资 产风 险部 总经 理兼 特殊资 产管 理部 负责 人、 公司业 务部 总经 理、 副行 长; 工 商银 行 广 东省分 行公 司业 务部副 总 经理( 主持 工作 )、总 经 理;工 商银 行韶 关分行 行 长、党 委书 记。 现任广 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刘韧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董事 。 曾 任湖 南证 券发 行 部经理 助理 ; 湘财 证 券 投 资银行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财富证 券投 资 银行总 部副 总经 理; 五矿 二 十三冶 建设 集团 副总 经理 、 党委委 员; 深圳市 中金 岭南 有色 金属 股份有 限公 司监 事; 新晟 期货有 限公 司副 董事 长; 广东省 广晟 资 产 经营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资本 运营 部部 长。 现任 东江环 保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朱征夫 先生 ,法学 博士 , 独立董 事。 曾任广 东经 济 贸易律 师事 务所金 融房 地 产部主 任; 广东大 陆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广 东省 国土 厅广 东地 产法律 咨询 服务 中心 副主 任。 现 任广 东 东 方昆仑 律师 事务 所主 任。 忻榕女 士 , 工 商行 政管 理 博士 , 独 立董 事 。 曾 任中 科院研 究生 院讲 师 ; 美 国 加州高 温橡 胶公司 市场 部经 理;美 国 加州大 学讲 师; 美国南 加 州大学 助理 教授 ;香港 科 技大学 副教 授; 中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瑞士洛 桑管 理学 院教 授。 现任中 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谭劲松 先生 , 管 理学 博士 (会计 学) , 独 立董 事。 曾 任邵阳 市财 会学 校教 师; 中山大 学 管理学 院助 教、 讲师 、副 教授。 现任 中山 大学 管理 学院教 授。 陈国祥 先生 , 经济 学硕 士 , 监 事会 主席 。 曾任 交通 银行广 州分 行江 南西 营业 部经理 ; 广 东粤财 信托 投资 公司 证券 部副总 经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市 场拓 展 部 总经理 、总 裁助 理、 市场 总监。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事 会主 席。 李舫金 先生 , 经济 学硕 士 , 监 事 。 曾 任华 南师 范大 学外语 系党 总支 书记 ; 中 国证监 会广 州证管 办处 长; 广州 市广 永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广 州股 权交 易中 心有限 公司 董 事 3 长; 广州 立根 小额 再贷 款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银行 副董 事长 ; 广州 中 盈 ( 三明 )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汽车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 现任 广州 金融 控股集 团有 限 公 司董事 长; 万联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金 控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广 永期 货 有 限公司 董事 ; 立 根融 资租 赁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广州 金控花 都金 融投 资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广 州 农村商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 廖智先 生 , 经 济 学 硕士 , 监事 。 曾 任广 东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基 金部 主管 ;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综合 管理 部副 总经理 、 人 力资 源部 副总 经理、 市场 部总 经理 、 互 联 网金融 部总 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裁助 理; 广东 粤财互 联网 金融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 张优造 先生 ,工商 管理 硕 士(MBA) ,常 务副 总裁 。曾 任南方 证券 交易中 心业 务 发展部 经 理; 广东 证券 公司 发行 上 市部经 理 ; 深 圳证 券业 务 部总经 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 易 方达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副 总裁 。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常 务副 总裁 ; 易 方达 国际控 股有 限 公司董 事;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香 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 陈彤先 生, 经济 学博 士, 副 总裁。 曾任 中国 经济 开发 信托投 资公 司成 都营 业部 研发部 副 经理 、 交 易部 经理 、 研发 部经理 、 证券 总部 研究 部 行业研 究员 ;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市 场拓展 部主 管 、 基 金科 瑞 基金经 理 、 市 场部 华东 区 大区销 售经 理 、 市 场部 总 经理助 理 、 南 京 分公司 总经 理 、 成 都分 公 司总经 理 、 上 海分 公司 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 、 市 场总 监。 现任 易方 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马骏先 生 , 高 级管 理人 员 工商管 理硕 士 (EMBA ) , 副总裁 。 曾任 君安 证券 有 限公司 营业 部职员 ; 深 圳众 大投 资有 限公司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广发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研 究员; 易方 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收 益 部总经 理、 现金 管理部 总 经理、 固定 收益 总部总 经 理、总 裁助 理、 固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固定 收益首 席投 资官 、基 金科 讯基金 经理 、易 方 达 5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深证1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基 金 基金经 理。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副总 裁 ; 易 方达 资产 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易方 达 资产管 理 (香 港 ) 有 限公 司董事 、 人民 币 合格境 外投 资者(RQFII ) 业务负 责人 、证券 交易 负 责人员 (RO )、就 证券 提 供意见 负责 人 员(RO )、 提供资 产管 理 负责人 员(RO )、RQFII/QFII 产 品投 资决 策委员 会 委员; 中债 资 信评估 有限 责任 公司 独立 董事。 吴欣荣 先生 , 工学 硕士 , 副总裁 。 曾任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 投 资管理 部经 理、 基金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 研 究部 副总 经理 、 研究 部总经 理 、 基 金投 资部 总 经理 、 公 募基 金 投资部 总经 理 、 权 益投 资 总部总 经理 、 总裁 助理 、 权益投 资总 监 、 基 金科 瑞 基金经 理 、 易 方 达科汇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 达价值 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张南女 士 , 经 济学 博士 , 督察长 。 曾任 广东 省经 济 贸易委 员会 主任 科员 、 副 处长 ; 易 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市场 拓展部 副总 经理 、 监 察部 总经理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督 察长。


4 范岳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MBA) , 首席 产品 官。曾 任 中国工 商银 行深圳 分行 国 际业务 部 科员 ; 深 圳证 券登记 结算 公 司办公 室经 理 、 国际 部经 理 ;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北 京中 心 助理主 任、 上市部 副总 监、 基金 债券 部副总 监、 基金 管理 部总 监。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首 席 产 品官;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 香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另 类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关秀霞 女士 , 财务 硕士 、 工商管 理硕 士 , 首 席国 际 业务官 。 曾任 中国 银行 (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 审计师 ;美 国道富 银行 波 士顿及 亚洲 总部大 中华 地 区高级 副总 裁、 董事总 经理 、 中 国区 行长 、 亚洲 区 ( 除日 本外 ) 副 总裁、 机构 服务 主管 、 美 国共同 基金 业 务 风险经 理、 公司 内部 审计 部高级 审计 师。 现任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首席 国际业 务官 。 高松凡 先生 , 高级 管理 人 员工商 管理 硕士 (EMBA ) , 首 席养 老金 业务 官 。 曾 任招商 银行 总行人 事部 高级 经理 、 企 业年金 中心 副主 任, 浦东 发展银 行总 行企 业年 金部 总经理 , 长 江 养 老保险 公司 首席 市场 总监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养老 金业 务总 监。 现任 易方达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首 席养 老金 业务 官。 2、基 金经 理 张清华 先生 , 物理 学硕 士 。 曾 任晨 星资 讯 (深 圳) 有限公 司数 量分 析师 , 中 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研 究员 ,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投 资经 理。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固 定 收 益基金 投资 部总 经理 、易 方达安 心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3 年 12 月 23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 裕丰 回 报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2014 年 1 月 9 日起任 职) 、 易方达 裕如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5 年4 月2 日起 任 职) 、 易方 达新 收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5 年 4 月 17 日起 任职) 、 易方达 安心 回 馈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 2015 年 5 月 29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瑞选 灵活配 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5 年12 月 9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裕祥 回报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自2016 年1 月22 日 起任 职) 、易 方达新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理 (自2016 年3 月 15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新鑫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自2016 年3 月15 日起 任职) 、 易方 达新 享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2016 年3 月29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瑞 景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 8 月 6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 裕鑫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 9 月 5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丰 和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自2016 年11 月 23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瑞通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 2016 年12 月7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瑞程 灵活配 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12 月 15 日 起 任职) 、 易 方达 瑞弘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7 年1 月11 日起 任职) 、 易方达 安盈 回报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 自2017 年2 月16 日起 任职 ) 。 李一硕 先生 , 经 济学 硕士 。 曾任瑞 银证 券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中国 国际 金融 有限 公司研 究 员,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研 究员 、 易 方达 新利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助 理、 易 方达 新享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助 理。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 5 易方达 永旭 添利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4 年 7 月 12 日起任 职) 、 易 方达纯 债1 年 定期 开放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自2015 年 3 月 14 日 起任职 ) 、 易方 达瑞景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6 年8 月6 日 起任 职) 、 易方达 富惠 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 2017 年 2 月 15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新利 灵活配 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7 年3 月 7 日起 任 职) 、 易方 达新 享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7 年 3 月 7 日 起任 职) 、 易 方 达稳健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助理 、易 方达 中债新 综 合债券 指数 发起 式证券 投 资基金 (LOF )基 金经 理助 理、易 方达 信 用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裕 惠 回报定 期开 放式 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裕如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 本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情况 :萧楠 先生 ,管 理时 间为 2015 年 5 月 29 日至 2016 年 8 月 5 日。 3、 固 定收 益 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成员 本公司 固定 收益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成员 包括 : 马骏 先 生、 王晓 晨女 士 、 张 清华 先生 、 袁 方 女士、 胡剑 先生 。 马骏先 生, 同上 。 王晓晨 女士 , 经 济学 硕士 。 曾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集 中交 易室 债券 交易 员、 债 券 交易主 管、 固定 收益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易 方达 货币 市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保证 金收 益 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现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定 收益 基金 投资 部副 总经理 、 易 方 达 增强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投 资 级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易方达 中债 新综 合债券 指 数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保 本一号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纯 债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中 债 3-5 年期 国债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中 债 7-10 年期国 开行 债券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兼易方 达资 产管理 (香 港 )有限 公司 基 金经理 、 就证 券提 供意 见 负责人 员 (RO ) 、 提 供资 产 管理负 责人 员 (RO ) , 易 方 达资产 管理 ( 香 港)有 限公 司RQFII/QFII 产品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 张清华 先生 ,同上 。 袁方女 士 , 工 学硕 士 。 曾 任中慧 会计 师事 务所 审计 师、 资产 评估 师 , 湘 财证 券有限 责 任 公司投 资经 理, 泰康 人寿 保险公 司投 资经 理,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经 理、 固 定收 益 总 监, 泰 康资 产管 理有 限责 任公司 年金 投资 部高 级投 资经理 、 执 行总 监, 易方 达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固 定收 益投 资部总 经 理助理 、固 定收 益总部 总 经理助 理、 固定 收益机 构 投资部 总经 理。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专 户投 资部 总经理 、投 资经 理。 胡剑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曾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定 收益 部债 券研 究员 、 基金 经 理助理 兼债 券研 究员 、 固 定收益 研究 部负 责人 、 固 定收益 总部 总经 理助 理、 易方达 中债 新 综 合债券 指数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 经理 、 易方达 纯 债 1 年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 6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永旭添 利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纯债 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固定 收益 研究 部总 经理、 易方 达 稳 健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信用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 达 裕惠回 报定 期开 放式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瑞财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裕景 添 利 6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 达 高等级 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丰惠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瑞 富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瑞 智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瑞 兴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4、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二 、基金 托管人 名称: 浙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浙江 省杭 州市 庆春 路 288 号 法定代 表人 :沈 仁康 联系人 :徐 珣 电话: (0571 )88261570 传真: (0571 )88268688 成立时 间:1993 年 04 月16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17,959,696,778 元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批准设 立机 关和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银行 业监 督管 理委员 会银 监复 【2004 】91 号 经营范 围 : 吸 收公 众存 款 ; 发 放短 期 、 中 期和 长期 贷款 ; 办 理国 内外 结算 ; 办理票 据承 兑与贴 现; 发 行金 融债 券; 代理发 行、 代 理兑 付、 承 销 政府债 券; 买 卖政 府债 券、 金融债 券; 从事同 业拆 借 ; 买 卖 、 代 理买卖 外汇 ; 从事 银行 卡 业务 ; 提 供信 用证 服务 及 担保 ; 代 理收 付 款项及 代理 保险 业务 ; 提 供保管 箱服 务; 经国 务院 银行业 监督 管理 机构 批准 的其他 业务 。 经 中国人 民银 行批 准, 可以 经营结 汇、 售汇 业务 。 三 、相关 服务机 构 (一) 基金 份额 销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 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7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 : 温 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 构网 点信 息 : (1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广 州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温 海萍 (2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北 京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 1703 室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刘 蕾 (3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上 海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88 号金 茂大 厦 46 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于 楠 (4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网 上交 易系 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2、 非 直销 销售 机构 广发证 券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5 、18 、19、36、38、41、42 、43 楼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联系人 :黄 岚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二) 基金 登记 机构 名称: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 3 号 4004-8 室


8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 :余 贤高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律师事 务所 : 国 浩律 师( 广州)事 务所 地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 东路 28 号 越秀 金融 大厦38 楼 负责人 :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020-38799345-200 经办律 师: 黄贞 、陈 桂华 联系人 :黄贞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本基金 的法 定验 资机 构为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 会计师 事务 所: 安永 华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主要经 营场 所: 北京 市东 城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永 大 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 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昌 华、 熊姝英 联系人 :许 建辉 本基金 的年 度财 务报 表及 其他规 定事 项的 审计 机构 为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殊 普通合 伙 ) 。 会计师 事务 所: 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住所: 上海 市湖 滨 路 202 号普华 永道 中 心11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心11 楼 首席合 伙人 :李 丹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陈 玲、 周祎 联系人 :周祎


9 四、基金 的名称 易方达 新享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追 求基 金资 产的 稳健 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国 内依法 发行 、 上 市的 股票 ( 包括创 业板 、 中 小板 以及 其他经 中 国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股 票) 、债券 (包 括国 债、央 行 票据、 地方 政府 债、金 融 债、企 业债 、 公司债 、 证 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次级债 、 中 期票 据、 短期 融资券 、 可 转 换 债券、 可交 换债 券等) 、资 产支持 证券 、债 券回购 、 银行存 款、 权证 、股指 期 货及法 律法 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本基 金可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为混 合型基 金, 股 票资产 占基 金资产 的比 例 为 0%-95% ,每个 交易 日日 终,扣 除 股指期 货合 约需 缴纳 的交 易保证 金后 , 现 金或 到期 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基 金资 产 净值 的 5% , 权证 、股 指期 货及其 他金 融工 具的投 资 比例依 照法 律法 规或监 管 机构的 规定 执 行。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基于 定量 与定 性相 结合的 宏观 及市 场因 素、 估 值及流 动性 因素 、 政 策因 素 等分析 , 确定组 合中 股票 、债 券、 货币市 场工 具等 资产 类别 的配置 比例 。 在资产 配置 中 , 本 基金 主 要考虑 : (1 ) 宏 观经 济走 势, 主要 通过 对GDP 增 速 、 工 业增 加 值、 物 价水 平、 市场 利率 水 平等宏 观经 济指 标的 分析 , 判断 实体 经济 在经 济周 期中所 处的 阶 段; (2 ) 市 场估 值与 流动 性, 紧密 跟踪 国内 外市 场 整体估 值变 化 , 货 币供 应 量增速 变化 及其 对市场 整体 资金 供求 的可 能影响 ; (3 ) 政 策因 素, 密 切关注 国家 宏观 经济 与产 业经济 层面 相 关政策 的政 策导 向及 其变 化对市 场和 相关 产业 的影 响。 2、 股 票投 资策 略


10 (1 ) 行业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分 析以 下因 素, 对 各行 业的 投资 价值 进行综 合评 估, 从而 确定 并动态 调 整 行业配 置比 例。 1)行 业景 气度 本基金 将密 切关 注国 家相 关产业 政策 、 规 划动 态, 并 结合行 业数 据持 续跟 踪、 上下游 产 业链深 入进 行调 研等 方法 , 根据 相关 行业 盈利 水平 的横向 与纵 向比 较, 适时 对各行 业景 气 度 周期与 行业 未来 盈利 趋势 进行研 判, 重点 投资 于景 气度较 高且 具有 可持 续性 的行业 。 2)行 业竞 争格 局 本基金 主要 通过 密切 跟踪 行业进 入者 的数 量、 行业 内 各公司 的竞 争策 略及 各公 司产品 或 服务的 市场 份额 来判 断公 司所处 行业 竞争 格局 的变 化, 重 点投 资于 行业 竞争 格 局良好 的 行 业 。 (2 ) 个股 投资 策略 1)公 司基 本面 分析 在行业 配置 的基 础上 , 本 基金将 重点 投资 于满 足基 金管理 人以 下分 析标 准的 公司: 公 司 经营稳 健, 盈利 能力 较强 或具有 较好 的盈 利预 期; 财务状 况运 行良 好, 资产 负债结 构相 对 合 理, 财务 风险 较小 ; 公司 治理结 构合 理 、 管 理团 队 相对稳 定 、 管 理规 范 、 具 有清晰 的长 期愿 景与企 业文 化、 信息 透明 。 2)估 值水 平分 析 本基金 将根 据上 市公 司的 行业特 性及 公司 本身 的特 点, 选 择合 适的 股票 估值 方法。 可 供 选择的 估值 方法 包括 市盈 率法 (P/E) 、 市 净率 法 (P/B ) 、 市盈 率- 长期 成长 法 (PEG ) 、 企 业 价值/ 销售 收入(EV/SALES) 、 企业 价值/息 税折 旧摊 销 前利润 法 (EV/EBITDA ) 、 自 由现金 流贴 现模型 (FCFF ,FCFE ) 或 股利贴 现模 型(DDM ) 等。 通过估 值水 平分析 ,基 金 管理人 力争 发 掘出价 值被 低估 或估 值合 理的股 票。 3)股 票组 合的 构建 与调 整 本基金 在行 业分析 、公 司 基本面 分析 及估值 水平 分 析的基 础上 ,进行 股票 组 合的构 建。 当行业 、 公 司的 基本 面、 股 票的估 值水 平出 现较 大变 化时, 本基 金将 对股 票组 合适时 进行 动 态调整 。 3、债 券投 资策 略 (1 ) 在 债券 投资 方面 , 本 基 金将主 要通 过类 属配 置与 券种选 择两 个层 次进 行投 资管理 。 在类属 配置 层次 , 本基 金 结合对 宏观 经济 、 市场 利 率、 供求 变化 等因 素的 综 合分析 , 根据 交 易所市 场与 银行 间市 场类 属资产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定 期对投 资组 合类 属资 产进 行优化 配置 和 调整, 确定 类属 资产 的最 优权重 。 在券种 选择 上, 本基 金以 长期利 率趋 势分 析为 基础 , 结合 经济 变化 趋势 、 货 币 政策及 不 同债券 品种 的收 益率 水平 、流动 性和 信用 风险 等因 素,实 施积 极主 动的 债券 投资管 理。 随着国 内债 券市 场的 深入 发展和 结构 性变 迁, 更多 债 券新品 种和 交易 形式 将增 加债券 投 11 资盈利 模式 , 本 基金 将密 切跟踪 市场 动态 变化 , 选 择合适 的介 入机 会, 谋求 高于市 场平 均 水 平的投 资回 报。 (2 ) 证券 公司 短期 公司 债 券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根 据内 部的 信用 分析方 法对 可选 的证 券公 司短期 公司 债券 品种 进行 筛选, 确 定 投资决 策。 此外 , 本 基金 将 对拟投 资或 已投 资的 证券 公司短 期公 司债 券进 行流 动性分 析和 监 测, 尽 量选 择流 动性 相对 较好的 品种 进行 投资 , 并 适当控 制债 券投 资组 合整 体的久 期, 保 证 本基金 的流 动性 。 (3 )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投 资 策略 本基金 在控 制信 用风 险的 基础上 , 对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进行 投资 , 主 要采 取分 散 化投资 策 略 , 控制 个债 持有 比例 。 同时 , 紧 密跟 踪研 究发 债 企业的 基本 面情 况变 化 , 并据此 调整 投资 组合, 控制 投资 风险 。 4、衍 生产 品投 资策 略 (1 ) 本 基金 可以 参与 股指 期货交 易 , 但 必须 根据 风险 管理的 原则 , 以套 期保 值为 目的 。 本基金 将根 据对 现货 和期 货市场 的分 析, 采取 多头 或 空头套 期保 值等 策略 进行 套期保 值操 作 。 具体投 资策 略包 括 :1 ) 对 冲投资 组合 的系 统性 风险 ;2 ) 有 效管 理现 金流 量 、 降低建 仓或 调 仓过程 中的 冲击 成本 等。 (2 ) 权证 投资 策略 权证为 本基 金辅 助性 投资 工具。 权证 的投 资原 则为 有 利于基 金资 产增 值、 控制 下 跌风险 、 实现保 值和 锁定 收益 。 (3 )本 基金 将关 注其 他金 融衍生 产品 的推出 情况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构 允 许基金 投 资前述 衍生 工具 , 本 基金 将按届 时有 效的 法律 法规 和监管 机构 的规 定, 制定 与本基 金投 资 目 标相适 应的 投资 策略 和估 值政策 , 在 充分 评估 衍生 产品的 风险 和收 益的 基础 上, 谨 慎地 进 行 投资。 5、 未来 ,随 着市 场的 发展 和基金 管理 运作的 需要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在不改 变 投资目 标 的前提 下, 遵循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相 应调 整或 更新 投资策 略, 并在 招募 说明 书更新 中公 告 。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 人民 币定 期存 款利 率(税 后)+2%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理 论上其 预期 风险 与预 期收 益水平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高于债 券 型 基金和 货币 市场 基金 。


12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浙 商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据 本基 金 合同的 规定 ,复核 了本 报 告的内 容,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有关 数据 的期间 为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3 月31 日 。 (1 ) 报告 期末 基金 资产 组 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133,175,392.97 18.08 其中: 股票 133,175,392.97 18.08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42,286,931.67 73.62 其中: 债券 542,286,931.67 73.62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45,800,163.20 6.22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803,023.75 0.65 7 其他资 产 10,575,608.31 1.44 8 合计 736,641,119.90 100.00 (2 )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股票 投资 组合 2.1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6,282,870.00 0.99 C 制造业 73,675,992.63 11.64


13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1,990,500.00 0.31 E 建筑业 25,001.46 0.00 F 批发和 零售 业 2,352,354.00 0.37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15,947,006.01 2.52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30,937,590.71 4.89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1,947,148.00 0.31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16,930.16 0.00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3,175,392.97 21.04 (3 )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股 票投 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000858 五粮液 390,265 16,781,395.00 2.65 2 000001 平安银 行 1,099,963 10,086,660.71 1.59 3 601818 光大银 行 2,400,000 9,864,000.00 1.56 4 601318 中国平 安 193,000 7,142,930.00 1.13 5 000651 格力电 器 219,945 6,972,256.50 1.10 6 600519 贵州茅 台 16,000 6,181,760.00 0.98 7 600029 南方航 空 686,252 5,531,191.12 0.87 8 600660 福耀玻 璃 240,200 5,430,922.00 0.86 9 002008 大族激 光 168,600 4,429,122.00 0.70 10 000089 深圳机 场 495,000 4,365,900.00 0.69 (4 ) 报告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 分类的 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4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9,880,000.00 6.3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9,880,000.00 6.30 4 企业债 券 97,673,000.00 15.43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39,555,000.00 53.66 6 中期票 据 60,294,000.00 9.53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4,884,931.67 0.77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42,286,931.67 85.69 (5 )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041652014 16 南 方水 泥CP001 600,000 60,420,000.00 9.55 2 101553029 15 河钢 MTN001 500,000 50,150,000.00 7.92 3 041758005 17 中 原高 速CP001 500,000 49,800,000.00 7.87 4 1480151 14 永 州城 建债 400,000 42,708,000.00 6.75 5 170401 17 农发 01 400,000 39,880,000.00 6.30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大 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资 产支持 证 券投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股指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15 (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11.1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本 期没 有 出现被 监管 部门立 案调 查 ,或在 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 11.2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 11.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91,339.3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69,296.87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9,994,642.14 5 应收申 购款 220,330.0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575,608.31 11.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11.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 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5 月29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以来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的投资 业绩 及与 同期 基准 的比较 如下 表所 示: 1、 易 方达 新享 混合A 类 基 金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比较 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基金合 同生 0.90% 0.04% 2.30% 0.01% -1.40% 0.03%


16 效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40.24% 2.35% 3.56% 0.01% 36.68% 2.34%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41.50% 1.86% 5.85% 0.01% 35.65% 1.85% 2、 易 方达 新享 混合C 类 基 金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比较 表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基金合 同生 效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2.20% 0.20% 2.30% 0.01% -0.10% 0.19%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1.17% 0.08% 3.56% 0.01% -2.39% 0.07%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3.40% 0.14% 5.85% 0.01% -2.45% 0.13% 十三、费用概览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销 售服 务费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 诉讼 费 和 仲裁 费 ;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17 9、 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银 行账户 维护 费用 ; 10、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60% 年费 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E ×0.60%÷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在 次月 初 3 个 工作 日内 出具 资金划 拨 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无 误 后于 2 个工 作日 内进 行支 付。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 休 息日等 , 支付 日 期顺延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 管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 下 : H=E ×0.2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在 次月 初 3 个 工作 日内 出具 资金划 拨 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无 误 后于 2 个工 作日 内进 行支 付。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 休 息日等 , 支付 日 期顺延 。 3、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 基 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20% , 按前一 日 C 类 基金 资产 净 值的 0.20% 年费 率计 提。 销售服 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20% ÷ 当年 天数 H 为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在 次月 初 3 个 工作 日内 出具 资金划 拨 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无 误 后于 2 个工 作日 内进 行支 付。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 休 息日等 , 支付 日 期顺延 。 销售服 务费 可用 于本 基金 市场推 广、 销售 以及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等各 项费 用。 上述 “ ( 一 ) 基 金费 用的 种 类中 第 4-10 项 费用 ”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8 1、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完 全履 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或 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申 购费 (1 ) 申购 费率 对于A 类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 对通过 直销 中心 申购 的 特 定投资 群体 与除 此之 外的 其他投 资 者实施 差别 的申 购费 率。 特定投 资群 体指 全国 社会 保障基 金、 依法 设立 的基 本养老 保险 基金 、 依 法制 定的企 业 年 金计划 筹集 的资 金及 其投 资运营 收益 形成 的企 业补 充养老 保险 基金 (包 括企 业 年金单 一计 划 以及集 合计 划) , 以及 可以 投资基 金的 其他 社会保 险 基金。 如将 来出 现可以 投 资基金 的住 房 公积金 、 享 受税 收优 惠的 个人养 老账 户、 经养 老基 金监管 部门 认可 的新 的养 老基金 类型 , 基 金管理 人可 将其 纳入 特定 投资群 体范 围。 特定投 资群 体可 通过 本基 金直销 中心 申购 本基 金 A 类份额 。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 情况变 更 或增减 特定 投资 群体 申购 本基 金 A 类 份额 的销 售机 构,并 按规 定予 以公 告。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的直 销中 心申购 本基 金 A 类份 额 的 特定投 资群 体 申 购费 率见 下表: 申购金 额M (元 )( 含申 购费) A 类份 额 申 购费 率 M<100 万 0.06% 100 万 ≤M <500 万 0.03% M≥50 0 万 1,000 元/ 笔 其他投 资者 申购 本基 金 A 类份额 的申 购费 率见 下表 : 申购金 额M (元 )( 含申 购费) A 类份 额 申 购费 率 M<100 万 0.6% 100 万 ≤M <500 万 0.3% M≥50 0 万 1,000 元/ 笔 本基 金C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申购 费用 。 (2 ) 申购 费的 收取 方式 和 用途 在申购 费按 金额 分档 的情 况下, 如果 投资 者多 次申 购, 申 购费 适用 单笔 申购 金额所 对 应 的费率 。 本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的 申 购费用 由 申 购基 金份 额的 投资人 承担 , 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主 要 用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 注册 登记 等各 项费 用。


19 (3 )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 1)若 投资 人选 择 A 类基 金 份额, 则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公式如 下: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1+ 申购 费率 )


(注 : 对 于500 万 ( 含 ) 以 上适用 固定 金额 申购 费的 申购 , 净 申购 金额 =申 购 金额- 固 定申购 费金 额)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 T 日A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2)若 投资 人选 择 C 类基 金 份额, 则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公式如 下: 申购份 额= 申购 金额/ T 日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申购涉 及金 额、 份额 的计 算结果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小 数点 后两 位以 后的 部分四 舍 五 入,由 此产 生的 误差 计入 基金财 产。 2、赎 回费 (1 ) 赎回 费率 及赎 回费 的 收取方 式、 用途 1)本 基金A 类 份额 赎回 费 率见下 表: 持有时 间( 天) A 类份 额 赎 回费 率


0-6 1.5% 7-29 0.75% 30-89 0.5% 90-179 0.5% 180-364 0.05% 365 及 以上 0 投资者 可将 其持 有的 全部 或部 分 A 类 基金 份额 赎回 。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承 担, 在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赎 回基 金份 额时 收取。 对持 有期 少 于 30 天 (不含 ) 的 A 类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收取 赎回费 用全 额计 入基 金财 产;对 持有 期 在 30 天以 上 (含) 且少 于 90 天 ( 不含 ) 的A 类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收 取赎 回费 用总额 的 75%计入 基 金财 产; 对 持有 期 在 90 天 以上 (含 )且 少 于 180 天 (不 含) 的 A 类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收 取赎 回费 用总额 的 50% 计入 基 金财 产; 对持 续持 有 期180 天 以上 (含 ) 的A 类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所 收取 赎回费 用总 额 的25% 计入 基金 财产 ;其 余用于 支付 市场 推广 、注 册登记 费和 其他 手续 费。 2)本 基 金C 类 基金 份额 赎 回费率 见下 表: 持有时 间( 天) C 类份 额赎 回费 率


0-29 0.5% 30 及 以上 0%


投资者 可将 其持 有的 全部 或部 分 C 类 基金 份额 赎回 。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 20 额持有 人承 担, 在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赎 回基 金份 额时 收取。 对持 有期 少 于 30 天 (不含 ) 的 C 类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收取 赎回费 用全 额计 入基 金财 产。 (2 ) 赎回 金额 的计 算 赎回金 额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


赎回费 用= 赎回 份额 ×T 日 该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 该类 份额 赎 回费 率


赎回金 额= 赎回 份额 ×T 日 该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赎回 费 用


赎回费 用、 赎回 金额 的单 位为人 民币 元, 计算 结果 保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 小 数点后 两 位 以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由 此产生 的误 差计 入基 金财 产。 3、 基金 转换 费由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承担 , 由 转出 基金 赎 回费用 及基 金申 购补 差费 用构成 , 其中赎 回费 用按 照基 金合 同、 更 新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最 新的相 关公 告约 定的 比例 归入基 金财 产 , 其余部 分用 于支 付注 册登 记费等 相关 手续 费, 具体 实施办 法和 转换 费率 详见 相关公 告。 转 换 费用以 人民 币元 为单 位, 计算结 果按 照四 舍五 入方 法,保 留小 数点 后两 位。 4、 投资 者通 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系 统 (www.efunds.com.cn ) 进 行申 购 、 赎 回和 转换的 交 易费率 ,请 具体 参照 我公 司网站 上的 相关 说明 。 5、基金 管理 人可 以在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范围内 调整 申 购费率 、赎 回费 率和转 换 费率或 变 更收费 方式 。 上 述费 率或 收费方 式如 发生 变更 , 基 金管理 人最 迟应 于新 的费 率或收 费方 式 实 施日前 依照 《信 息披 露办 法》的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 体上公 告。 基 金 管 理 人 可以 在 不 违 反法 律 法 规 规 定及 基 金 合 同约 定 的 情 形 下根 据 市 场 情况 制 定基 金促销 计划 , 针 对基 金投 资人定 期和 不定 期地 开展 基金促 销活 动。 在基 金促 销活动 期间 ,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对 基金 投资 者适当 调低 基金 转换 费率 , 或针 对特 定渠 道、 特定 投 资群体 开展 有 差别的 费率 优惠 活动 。 (五) 费用 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 基 金合同 约定 调整 基金 管理 费率、 基金 托管 费率 、销 售服务 费率 等相 关费 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 办 法》等 有关 法律 法规及 《 易方达 新享 灵活 配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结合 本基 金 管理人 对本 基金 实施 的投 资管理 活动 , 对2017 年 1 月 13 日 刊 登的 本基 金更新的 招募 说明 书 进行了 更新 ,主 要更 新的 内容如 下: 1、在 “三 、基 金管 理人 ” 部分, 更新 了部 分内 容。 2、在 “四 、基 金托 管人 ” 部分, 根据 最新 资料 进行 了更新 。 3、在 “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更 新了 基金 份额 销售机 构信 息。 4、在 “九 、基 金转 换和 定 期定额 投资 计划 ”部 分, 根据相 关公 告内 容进 行了 更新。


21 5、 在 “ 十一 、 基 金的 投资 ” 部分, 补充 了本 基金2017 年第 1 季度 投资 组合 报告 的内容 。 6、在 “十 二、 基金 的业 绩 ”部分 ,更 新了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的 投资 业绩 数据 。 7、在 “十 九、 风险 揭示 ” 部分, 更新 了基 金的 部分 风险揭 示。 8、在 “二 十四 、其 他应 披 露事项 ”部 分, 根据 相关 公告的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7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