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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安盈混合A(002118)

广发安盈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7月)查看PDF公告

 
 
 
 
 
 
 
 
广 发 安盈灵 活 配置混 合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更 新 的招募 说 明书 摘要 
 
 
 
 
 
 
 
基金管 理人:广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时间: 二〇一七年七月 



2 【 重要 提示】 本基金于2015 年8 月1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27 号文以及2016 年10 月21 日中国 证监会 证券 基金 机构监 管部《 关于 广发 安盈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延 期募 集备 案的回函》 (机构部函【2015 】2563 号)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 说明 书经中 国证 监会注 册, 但中国 证监 会对本 基金 募集的 注册 ,并不 表明 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 理人 依照恪 尽职 守、诚 实信 用、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财产 ,但 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 投资 于证券 市场 ,基金 净值 会因为 证券 市场波 动等 因素产 生波 动,投 资者 在投资 本基金 前,需 充分 了解 本基金 的产品 特性 ,并 承担基 金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包 括: 因政 治、经 济、社 会等 环境 因素对 证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形 成的系 统性 风险 ,个别 证券特 有的 非系 统性风 险,由 于基 金投 资人连 续大量 赎回 基金 产生的 流动性 风险 ,基 金管理 人在基 金管 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 本基金 可投 资中小 企业 私募债 券, 其发行 人是 非上市 中小 微企业 ,发 行方式 为面 向特定 对象的 私募发 行。 当基 金所投 资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券 之债务 人出 现违 约,或 在交易 过程 中发 生交收 违约, 或由 于中 小企业 私募债 券信 用质 量降低 导致价 格下 降等 ,可能 造成基 金财 产损 失。中 小企业 私募 债券 较传统 企业债 的信 用风 险及流 动性风 险更 大, 从而增 加了本 基金 整体 的债券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6 月 9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3 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3 第一 部分


基 金管 理人 一、 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3、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 年 8 月5 日 6、电话: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联系人:段西军 8、注册资本: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深 圳市前 海香 江金 融控股 集团有 限公 司、 康美药 业股份 有限 公司 和广州 科技金 融创新 投 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分别 持 有本 基金 管理 人 51.135 %、15.763%、15.763%、9.458 %和 7.881 %的股权。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 董事长, 博士, 高级经济师。 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 党委书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 上海证券 交易所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上市咨询委员会委员, 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 广东省预算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规范组成员,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 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 处长,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 任、 总经理助理, 中共 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 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 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先生: 副董事长 , 学士, 现任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 4 会委员、 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 曾任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晓燕女士: 董事, 硕 士, 现任广发证券执行董事、 副总经理、 财务 总监, 兼任广发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 广发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副总经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部副总 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戈俊先生: 董事, 硕士, 高级会计师, 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兼任南京烽 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财务部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 董事, 硕 士, 现任深圳香江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 总经理,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全国政协委员 , 全国妇联常委, 中国女 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广 东省妇联副主席, 广东 省工商联副主席, 广东省 女企业家协会会长,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 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 南粤银行董事, 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 曾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董事长。 许冬瑾女士: 董事, 硕士, 副主任药师, 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常务副总 经理, 兼任世界中联中药饮片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交流合作专家咨 询委员会委员、 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 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全 国制 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 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 ,博士,现任中华联合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 兼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 曾任中国人民 保险公司荆襄支公司经理、 湖北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 总经理、 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 总经理,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 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 总经理、 助理总经理、 副总 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中华联 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5 董茂云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 高级经济师, 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 学术委员会主任, 兼任绍兴银行独立董事, 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复旦大学教授、 法律系 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 ,博士、教授、博士生 导师,现任辽宁大学新 华国际商学院教授、 辽宁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 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 常务理事、 辽宁省生产力学会副理事长、 东北制药 (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阳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兴- 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 计财处处长、 学科建设处处长、 发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新华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2、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 监事会主席, 硕士, 经济师。 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 广东发展 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 总行资金部处长,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市 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匡丽军女士: 监事, 硕 士, 高级涉外秘书, 现 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 主席、 副总经理。 曾任 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 广州屈 臣氏公司行政主管, 广 州 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 总经理, 广 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董事会秘 书。 吴晓辉先生: 监事, 硕 士, 现任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兼任广发基金 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副经理、经理。 张成柱先生: 监事, 学 士, 现任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 曾任广州新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 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 工程师。 刘敏女士: 监事, 硕士 , 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产品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 曾任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 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 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 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 总经理, 学士, 兼任广发国际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 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6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 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 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平 先生: 副总经理, 硕士, 经济师。 曾任上 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 广发证券投资银行 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 基金科汇基金经理,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 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 委员。 易阳方先生: 副总经理 , 硕士。 兼任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广发聚丰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鑫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广发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国 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 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 理、 总经理助理, 广发 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段西军先生: 督察长, 博士。 曾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先生: 副总经理 , 博士, 瑞元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原 南方证券资产管理部 产品设计人员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 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 产品总监、 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魏恒江先生: 副总经理 , 硕士, 高级工程师 。 兼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及发展委员 会委员。 曾在水利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 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 副总经理 , 硕士, 兼任广发国际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曾任中国农业 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中 国证监会培训中心、 监 察局科员, 基金监管部 副处长及处长, 私募基金 监管部处长。 4、基金经理 任爽,女,中国籍,经济学硕士,9 年基金业从业经历,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 书, 2008 年7 月至2012 年12 月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兼任交易员和研究员, 2012 年 12 月 12 日 起任广发 纯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6 月 20 日 起任广发理财 7 天债券 基 7 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10 月22 日起任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1 月 27 日起任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5 月30 日起任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8 月 28 日起任广 发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8 日起任广发聚泰 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21 日起任广发稳鑫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11 月16 日起任广发鑫益混合和广发鑫惠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12 月2 日起任 广发鑫利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12 月9 日起任广发安盈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席: 公司副总经理易 阳方先生; 成员: 权益 投资一部总经理李巍先生, 研究发展部总经 理孙迪先生,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张芊女士。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8 第 二部分


基 金托 管人 一、 基 金托 管人基 本情 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成立时间:1983 年10 月31 日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信息披露负责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66 二、 主 要人 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 基金、 信托 从业 经验, 且具有 海外 工作 、学习 或培训 经历 ,60 %以上 的员工 具有 硕士 以上学 位或高 级职 称。 为给客 户提供 专业 化的 托管服 务,中 国银 行已 在境内 、外分 行开 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 内首 批开展 证券 投资基 金托 管业务 的商 业银行 ,中 国银行 拥有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一 对多 、一 对一) 、社保 基金 、保 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 三类 机构 、券商 资 产管理 计划、 信托 计划 、企业 年金、 银行 理财 产品、 股权基 金、 私募 基金、 资金托 管等 门类 齐全、 产 品丰 富的 托管 业务体 系。在 国内 ,中 国银行 首家开 展绩 效评 估、风 险分析 等增 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 基 金托 管业务 经营 情况 截至 2017 年 03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576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541 只, QDII 基金 35 只,覆盖 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9 第 三部分


相 关服 务机构 一 、基 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 通过 在广州 、北 京、上 海设 立的分 公司 及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系统 为投资 者办 理本基 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7 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11 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905-10 室 电话 :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 可以 通过本 公司 网上交 易系 统办理 本基 金的开 户、 认购等 业务 ,具体 交易 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 理人可 根据 有关 法律、 法规的 要求 ,选 择符合 要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本 基金, 并及 时公 告。


10 二 、注 册登记 机构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李尔华 电话:020-89188970 传真:020-89899175 三 、律 师事务 所和 经办律 师 名称: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15-18层 负责人:牟晋军 电话:020 -66857288 传真:020 -366857289 经办律师:刘智、陈琛 联系人:牟晋军 四 、会 计师事 务所 和经办 注册 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电话:021 -61418888 传真:021 -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 洪锐明、江丽雅 第 四部分


基 金的 名称 广发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第 五部分


基金 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六部 分


基金 的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和 保持 资产流 动性 的基础 上, 本基金 通过 灵活的 资产 配置, 在股 票、固 定收益 证券和 现金 等大 类资产 中充分 挖掘 和利 用潜在 的投资 机会 ,力 求实现 基金资 产的 持续 稳定增值。 第 七部分


基 金的 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围 为具 有良好 流动 性的金 融工 具,包 括国 内依法 发行 上市的 股票 (包括 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 的国债 、金融 债、 企业 债、公 司债、 次级 债、 可转换 债券、 分离 交易 可转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央 行票据 、中 期票 据、短 期融资 券、 资产 支持证 券以及 经法 律法 规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投 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 、 权证、 货币市场 工具、 股指期货、 国债 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管 机构 以后允 许基 金投资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当 程序 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 为混 合型基 金, 基金的 投资 组合比 例为 :股票 等权 益类资 产占 基金资 产的 比例为 0-9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 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证、 股指期货、 国债 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 法规 或监管 机构 以后允 许基 金投资 其他 品种或 对投 资比例 要求 有变更 的, 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12 第 八部 分 基 金的投 资策略 (一)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 在宏 观经济 分析 基础上 ,结 合政策 面、 市场资 金面 ,积极 把握 市场发 展趋 势,根 据经济 周期不 同阶 段各 类资产 市场表 现变 化情 况,对 股票、 债券 和现 金等大 类资产 投资 比例 进行战略配置和调整,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基金风险调整后的收益。 (二)股票投资策略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保持 资产流 动性 的前提 下, 本基金 将适 度参与 股票 、权证 等权 益类资 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本基金 将主 要采用 “自 下而上 ”的 个股选 择方 法,在 拟配 置的行 业内 部通过 定量 与定性 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选筛选个股。 1、 首先, 使用定量分 析的方法, 通过财务和 运营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估, 初步筛选出具 备优势的股票备选库。本基金主要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 (1)盈利能力 本基金 通过 盈利能 力分 析评估 上市 公司创 造利 润的能 力, 主要参 考的 指标包 括净 资产收 益率(ROE ) ,毛利率,净利率,EBITDA/主营业务收入等。 (2)成长能力 投资方 法上 重视投 资价 值与成 长潜 力的平 衡, 一方面 利用 价值投 资标 准筛选 低价 股票, 避免市 场波动 时的 风险 和股票 价格高 企的 风险 ;另一 方面, 利用 成长 性投资 可分享 高成 长收 益的机 会。本 基金 通过 成长能 力分析 评估 上市 公司未 来的盈 利增 长速 度,主 要参考 的指 标包 括 EPS 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 (3)估值水平 本基金通过估值水平分析评估当前市场估值的合理性, 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市盈率 (P/E)、 市净率 (P/B) 、 市盈增 长比率 (PEG) 、 自由现 金流贴现 (FCFF, FCFE) 和企业价值/EBITDA 等。 2、 其次, 使用定性分 析的方法, 从持续成长 性、 市场前景以及公司 治理结构等方面对上 市公司进行进一步的精选。 (1) 持续成长性的分析。 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 技术、 市场、 经营 状况等方面的深入研 究,评估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 (2) 在市场前景方面 , 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 市场的广度、 深度、 政 策扶持的强度以及上 市公司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竞争优势、开拓市场、进而创造利润增长的能力。


13 (3) 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对包括公司战略、 创新能力、 盈利能力乃至估值水平都有至关 重要的 影响。 本基 金将 从上市 公司的 管理 层评 价、战 略定位 和管 理制 度体系 等方面 对公 司治 理结构进行评价。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国内 外宏 观经济 态势 、利率 走势 、收益 率曲 线变化 趋势 和信用 风险 变化等 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 对 GDP、CPI、 国际收支等引起利率变化 的相关 因素进 行深 入的 研究, 分析宏 观经 济运 行的可 能情景 ,并 在此 基础上 判断包 括财 政政 策、货 币政策 在内 的宏 观经济 政策取 向, 对市 场利率 水平和 收益 率曲 线未来 的变化 趋势 做出 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 置主 要包括 资产 类别选 择、 各类资 产的 适当组 合以 及 对资 产组 合的管 理。 本基金 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 “自上而下” 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银行间市 场和交 易所市 场, 银行 存款、 信用债 、政 府债 券等资 产类别 之间 进行 类属配 置,进 而确 定具 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3、个券选择策略 对于国 债、 央行票 据等 非信用 类债 券,本 基金 将根据 宏观 经济变 量和 宏观经 济政 策的分 析, 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 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 对于信用类债券, 本基金 将根据 发行 人的 公司背 景、行 业特 性、 盈利能 力、偿 债能 力、 流动性 等因素 ,对 信用 债进行 信用风 险评 估, 积极发 掘信用 利差 具 有 相对投 资机会 的个 券进 行投资 ,并采 取分 散化 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4、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 兼具 权益类 证券 与固定 收益 类证券 的特 性,本 基金 一方面 将对 发债主 体的 信用基 本面进 行深入 挖掘 以明 确该可 转债的 债底 保护 ,防范 信用风 险, 另一 方面, 还会进 一步 分析 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债中长期的上涨空间。 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基本面研究, 从行业 基本面 、公 司的 行业地 位、竞 争优 势、 财务稳 健性、 盈利 能力 、治理 结构等 方面 进行 考察,精选财务稳健、信用违约风险小的可转债进行投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14 本基 金 对中 小企业 私募 债的投 资综 合考虑 安全 性、收 益性 和流动 性等 方面特 征进 行全方 位的研 究和比 较, 对个 券发行 主体的 性质 、行 业、经 营情况 、以 及债 券的增 信措施 等进 行全 面分析 ,选择 具有 优势 的品种 进行投 资, 并通 过久期 控制和 调整 、适 度分散 投资来 管理 组合 的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ABS) 、 住房抵押贷款 支持证券 (MBS)等 证券品 种。本 基金 将重 点对市 场利率 、发 行条 款、支 持资产 的构 成及 质量、 提前偿 还率 、风 险补偿 收益和 市场 流动 性等影 响资产 支持 证券 价值的 因素进 行分 析, 并辅助 采用蒙 特卡 洛方 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将 根据风 险管 理的原 则, 以套期 保值 为目的 ,选 择流动 性好 、交易 活跃的 期货合 约, 并根 据对证 券市场 和期 货市 场运行 趋势的 研判 ,以 及对股 指期货 合约 的估 值定价 ,与股 票现 货资 产进行 匹配, 实现 多头 或空头 的套期 保值 操作 ,由此 获得股 票组 合产 生的超 额收益 。本 基金 在运用 股指期 货时 ,将 充分考 虑股指 期货 的流 动性及 风险收 益特 征, 对冲系统性风险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2、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 本基 金辅助 性投 资工具 ,投 资原则 为有 利于加 强基 金风险 控制 ,有利 于基 金资产 增值。 在进行 权证 投资 时,基 金管理 人将 通过 对权证 标的证 券基 本面 的研究 ,并结 合权 证定 价模型 寻求其 合理 估值 水平, 根据权 证的 高杠 杆性、 有限损 失性 、灵 活性等 特性, 通过 限量 投资、 趋势投 资、 优化 组合、 获利等 投资 策略 进行权 证投资 。基 金管 理人将 充分考 虑权 证资 产的收 益性、 流动 性及 风险性 特征, 通过 资产 配置、 品种与 类属 选择 ,谨慎 进行投 资, 追求 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 货作 为利率 衍生 品的一 种, 有助于 管理 债券组 合的 久期、 流动 性和风 险水 平。管 理人将 按照相 关法 律法 规的规 定,结 合对 宏观 经济形 势和政 策趋 势的 判断、 对债券 市场 进行 定性和 定量分 析。 构建 量化分 析体系 ,对 国债 期货和 现货基 差、 国债 期货的 流动性 、波 动水 平、套 期保值 的有 效性 等指标 进行跟 踪监 控, 在最大 限度保 证基 金资 产安全 的基础 上, 力求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15 第 九部 分 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3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 中国 A 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 为中国 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 A 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中证全债 指数从 沪深交 易所 和银 行间市 场挑选 国债 、金 融债及 企业债 组成 样本 券,以 综合反 映沪 深证 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价格变动趋势。 该指数以 2002 年12 月31 日为基期, 基点为 100 点,并于 2007 年12 月17 日起发布。 上述业 绩比 较基准 能够 较好的 反映 本基金 的投 资目标 ,符 合本基 金的 产品定 位, 易于广 泛地被投资人理解,因而较为适当。 如果今 后法 律法规 发生 变化, 或者 有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 场普遍 接受 的业绩 比较 基准推 出,或 者是市 场上 出现 更加适 合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基 准的指 数时 ,本 基金可 以在与 基金 托管 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第 十部 分 基 金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混 合型基 金, 其预期 收益 及风险 水平 高于货 币市 场基金 和债 券型基 金, 低于股 票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16 第 十一 部分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6 月29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 年3 月31 日,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29,688,000.00 64.20 其中:债券 129,688,000.00 64.2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9,000,423.50 34.16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6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金合计 2,944,602.51 1.46 7 其他资产 387,003.07 0.19


17 8 合计 202,020,029.08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96,000.00 4.9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96,000.00 4.9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1,000,000.00 0.50 8 同业存单 118,692,000.00 58.83 9 其他 - - 10 合计 129,688,000.00 64.28 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11707096 17 招商银行 CD096 400,000 39,564,000.00 19.61


18 1 111709121 17 浦发银行 CD121 400,000 39,564,000.00 19.61 1 111716073 17 上海银行 CD073 400,000 39,564,000.00 19.61 2 160304 16 进出04 100,000 9,996,000.00 4.95 3 113011 光大转债 10,000 1,000,000.00 0.50 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0 、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1 、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在本 报告 期内 没有 出现 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9 (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87,003.0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7,003.07


20 第十 二 部分


基金 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7 年3 月31 日。 1 、 基 金份额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广发安盈混合 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2. 9-2016.1 2.31 0.20% 0.03% -1.95% 0.35% 2.15% -0.32% 2017.1.1 -2017.3. 31 0.70% 0.04% 1.09% 0.17% -0.39% -0.13%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0.90% 0.04% -0.92% 0.22% 1.82% -0.18% 广发安盈混合 C: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2. 9-2016.1 2.31 0.20% 0.03% -1.95% 0.35% 2.15% -0.32% 2017.1.1 -2017.3. 31 0.60% 0.03% 1.09% 0.17% -0.49% -0.14%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0.80% 0.03% -0.92% 0.22% 1.72% -0.19%


21 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 比 较 广发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 年12 月9 日至 2017 年3 月31 日) 1. 广发安盈混合A: 2.广发安盈混合C:


22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6 年12 月 09 日, 至 披 露 时 点 本 基 金 成 立 未 满 一 年 。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 ,至披露时点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23 第 十三 部分


基金 费用 一 、基 金费用 的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 、基 金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发 24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 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4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每 日计 提,按 月支 付。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销售 服务费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 记机构代收, 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 务费 主要用 于支 付销售 机构 佣金、 以及 基金管 理人 的基金 行销 广告费 、促 销活动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 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 列入 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费 用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协商 一致 后,可 根据 基金发 展情 况调整 基金 管理费 率、 基金托 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25 调低基 金管 理费率 、基 金托管 费率 或基金 销售 服务费 率等 费率, 无需 召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26 第 十四 部分对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据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办 法》、 《证 券投 资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办法 》及 其它 有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结合本 基金管 理人 对本 基金实 施的投 资管 理活 动,对 原广发 安盈 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基金管理人人员变动进行了相应更新。


2.在 “第 四部分 基 金 托管人 ”部 分,更 新了 基金托 管人 人员变 动、 业务经 营情 况的信 息。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律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4. 在“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部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精简与概括。 5. 在“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精简与概括。 6.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的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 7.新增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7 年3 月31 日的基金业绩。 8. 在“ 第十 四部 分 基 金费用 与税 收”部 分, 更新了 基金 管理人 的管 理费率 及基 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率。 9. 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