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调整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直销 中心首次 认/ 申 购 单笔最 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 司 ”)决定自 2017 年 7 月 11 日起,调整投 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 首次认/申 购 本公司 旗下基金的 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调 整方案 1、 自2017 年7 月11 日起, 投资者通过 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 申购本公司 旗下基金 ,单笔最低 金额限制由50 万元(含) 调整为100 万元(含) 。 2、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 直销中心再次认/申购 本公司旗下基金时不受上述 单笔 最低 金额 限制。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 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将在 各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 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 、业 务咨询 投资者 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 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费) 风险 提示: 投资者 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 书 及其更新 等法律文件 ,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 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相 适 应 。 本公 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 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