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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关于调整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直销 中心首次 认/ 申 购 
单笔最 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
司 ”)决定自 2017 年 7 月 11 日起,调整投 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 首次认/申
购 本公司 旗下基金的 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调 整方案 
1、 自2017 年7 月11 日起, 投资者通过 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 申购本公司
旗下基金 ,单笔最低 金额限制由50 万元(含) 调整为100 万元(含) 。 
2、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 直销中心再次认/申购 本公司旗下基金时不受上述 单笔
最低 金额 限制。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 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将在 各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 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 、业 务咨询 
投资者 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 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费) 
 
风险 提示: 投资者 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
书 及其更新 等法律文件 ,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
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相 适 应 。 
本公 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 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