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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阿里一号(000610)

新华阿里一号: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新 华 阿里 一 号保 本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清 算 报告 
 
 
 
 
 
 
 
 
 
 
 
 
 
 
 
基金管 理人:新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一、 基 金简 介 1、基本 情况 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系经中 国证券 监督管理 委员 会(以 下 简称“中 国证 监会” ) 证监基金 字[2014]334 号文件“关 于同意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批准, 由 新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 于2014 年4 月10 日至4 月23 日向社会 公开募集, 首次募集资金总额560,027,900.00 元, 募集资金产生利息 71,616.80 元, 并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验字[2014]第 3710001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4 年 4 月 25 日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不限定, 申请发行基金募集份额不少于 2 亿份, 本基 金管理人 为新华 基金管 理股份有 限公司 , 基金 托管人为 平安银 行股份 有限公司。 根据 《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 《新华 阿里一 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 法公开发行、 上市的股票、 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股 票的投 资比例 不高于基 金资产 的 40%, 其中基 金持有 的全部 权证的市值 不超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3%;债 券、货 币市 场工具等 固定收 益资产 占基金资 产的 比例不低于60%, 在每个开放期间的前 3 个月、 开放期间及开放期的后 3 个月不 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在开放期, 本基 金持有现金或投 资于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 府债券 的比例 合计不低 于基金 资产净 值的 5%, 在保本 期内 (保本期到 期日除外) ,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一年期银行 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1.5。 本基金为保本基金,保本周期为 18 个月,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自 2015 年10 月 29 日起至2017 年5 月 2 日止,担保人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 《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 《指导意见》 ” ) 及监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及 《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 称 “ 《基金合同》 ” ) 的约定, 本基金不再满足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 本基金于 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终止并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本基金从 2017 年5 月 3 日起进入清算期, 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 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清算 原因 本基金不满足 《指导意见》 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存续要求, 根据 《基 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 3、清算 起始 日 根据 《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 算的公告》,本基金将于 2017 年5 月3 日起进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 日为2017 年5 月3 日。 二 、清 算报表 编制 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 《企业会计准则》 及 《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自 本 基 金 最 后 运 作 日 起 , 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 由于报告性质所致, 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 关数据列示。 三 、财 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是:2017 年5 月2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最后运作日:2017 年 5 月2 日 资产: 银行存 款 874,380,164.28


结算保 证 金 108,823.52 应收利 息 39,461.2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874,528,449.00 负债: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29,592.68 应付托 管费 76,530.9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76,530.92 应付交 易费 用 57,500.16 应付利 润 应交税 费 其他负 债 153,752.94 负债合 计: 593,907.6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11,836,212.41 未分配 利润 362,098,328.97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873,934,541.38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874,528,449.00 四 、清 算情况 1 、 清 算期间 的清 算损益 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17 年5 月3 日 至2017 年5 月11 日 止清 算期间 一、清 算收 入


利息收 入- 银行 存款 利息 收 入( 注 1 ) 17,600.82 清算收 入小 计 17,600.82


二、清 算费 用


银行间 账户 维护 费


银行划 款手 续费


清算费 用小 计


三、清 算净 收益 17,600.82 注 1: 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 2017 年5 月3 日至 2017 年 5 月11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交易保证金的利息。 2 、资 产处置 及负 债清偿 后的 剩余资 产分 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 后运 作 日 2017 年5 月2 日 基金 净资 产 873,934,541.38 加:清 算期 间净 收益 17,600.82 加:应 付利 润结 转实 收基 金 0.00 减:保 本到 期日 赎回 转出 款 873,942,386.36 二、2017 年5 月 11 日基 金净资 产 9,755.84 3 、停 止运作 后的 清算损 益情 况说明 本基金于 2017 年5 月3 日起进入清算期,截至 2017 年5 月11 日,经基 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 442,085.21 元, 保证金 104,516.23 元, 应收利息 57,062.02 元, 管理费、 托 管费、 销售服务费、 交 易费用、 预提费用 (上 清中债账户维护费、 信息披露费 用、审计费用)等负债 593,907.62 元,基金净资产 9,755.84 元。 其中保证金 104,516.23 元,将于 2017 年 6 月份变现; 应收利息将于 6 月 末结息变现,此后新产生的利息将在销户结息时变现。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 在清算期间产生的事务所律师费等其他清 算费用,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具体金额以缴费通知为准。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应收利息均为预计金额, 可能与实际发生或支付金额存 在差异, 支付时以银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清算过程中各项利息及费用与实际 结算金额的尾差由管理人承担。


五 、备 查文件 目录 1、 备查文件目录 (1 )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 )新华阿里一号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 报告 的法律意 见书 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客服电话 :4008198866 新华阿里一号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