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阿里一号:关于《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新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关于 《新华阿 里一号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终止的 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 《 新华阿里一号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 同》 ” ) 的有关规定, 新华 阿里一号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出现法律法规以及 《基金合同》 规定的终止事由。 本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清算结果已经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 基金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 基金代码:0006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4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担保人: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2017 年 5 月 2 日 二 、本 基金合 同的 终止时 间 本基金 出现了 《基金合同 》 终止事由后, 新华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4 月 24 日刊登了《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 , 并组织了 基金 托管人 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 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 《基金合同》 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 终止。 三、 备 查文件 1、《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新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 《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 《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审计报告》 5、 《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 报告>的法律意见》 6、 《关于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 (机构 部函 【2017 】1668 号) 四、 风 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 七月四日